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NTLJ-D010-2009)

1 总则

1.1 为了明确本公司各部门在劳动纪律管理中的职责,规范公司的劳动行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3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册在岗员工。

1.4 本公司各部门必须根据本制度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部门工作需要的劳动纪律、作息时间、考勤等管理细则。

1.5 人员到岗一律须凭人力资源部开具的《公司内部员工介绍信》(劳动纪律-001),并在介绍信规定的期限内报到。

1.6 驻外人员年度结束工作回公司,一律须由所在部门开具介绍信,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中途调动须按员工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移交后持岗位变动会签单回人力资源部报到;员工离职须按员工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所在部门办理完离职移交,所在部门签署相应意见后方可回公司办理其他离职手续。

2 工作时间

2.1 公司机关员工的工作时间依下列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由办公室核定变更,在办公大楼公告栏公示通知。

5月1日— 9月30日 10月1日— 4月30日

30

: 11—00 :8上午:30 : 11—30 :7上午:

下午:2:30 — 6:00 下午:2:00 — 5:30

2.2 机关特殊岗位人员(如门卫、司机等)的作息时间:

2.2.1门卫、保洁员:因岗位的特殊性,由其主管部室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2.2.2司机:因该岗位人员随时有出差的可能,在有出差任务时,可不按上述工作时间上下班,由其主管部室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2.3 公司驻外人员:各区域/专业公司、项目部应自行制定适合本部门工作需要的工作时间规定,驻外人员在外期间作息时间按部门规定执行。

3 员工休假和销假

3.1 员工休假包括:

法定假日与公休假日、婚假、丧假、产假与计划生育假、哺乳假、病假、私假。

3.2 法定假日与公休假日

3.2.1.包括:

(1)元旦(2)春节(3)妇女节(为女职工假日)(4)清明节(5)劳动节(6)端午节(7)中秋节(8)国庆节(9)每周星期六、星期

日(10)经公司决定的休假。

3.2.2 在本公司驻外机构工作的员工,若因工作需要连续上班不能在公休日休息的,由所在部门根据工作安排情况,在适当的时候安排其补休。

3.3 婚假

3.3.1员工初次结婚,持结婚证书,填写《南通六建员工请(休)假申请单》(劳动纪律-002),经批准后可休婚假3天,男女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婚假7天。员工离异后再婚者持结婚证书,填写《南通天。3,经批准后可休婚假)-002(劳动纪律六建员工请(休)假申请单》

3.3.2因在区域/专业公司、项目部需回如结婚或在如需去外地结婚的,经批准可酌情增加路程假1-3天。

3.4 丧假

3.4.1 员工因亲属死亡,填写《南通六建员工请(休)假申请单》(劳动纪律-002),经批准后可休丧假。

3.4.2 配偶、父母、子女死亡给丧假6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丧假3天。

3.4.3 在区域/专业公司、项目部需回如或在如需去外地的可酌情增加路程假1-3天。

3.4.4 因处理丧事的特殊性,可以采用电话等形式先行请假,但应于销假上班后三日内填写《南通六建员工请(休)假申请单》,补办请假手续。

3.5 产假与计划生育假

3.5.1女职工因生育需休假,填写《南通六建员工请(休)假申请单》(劳动纪律-002),经批准后可休产假,请产假应附医保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

3.5.2 公司女员工计划内生育可休产假90天,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可休产假13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另加15天,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

3.5.3 公司员工因节育、绝育手术、人工流产等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可休计划生育假,由员工个人填写《南通六建员工请(休)假申请单》(劳动纪律-002),经批准后可休假。请计划生育假应附医保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

天;取皮埋剂5天;药物皮埋1天;取环2计划生育假休假天数:放环3.5.4

3天;男性结扎7天;女性结扎21天;人工流产30天;药物流产30天;中期引产42天。

3.5.5 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私假论。

3.5.6 一年内二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私假论。

3.5.7 公司男员工的家属生育,无人照顾的可酌情给男员工3-10天陪产护理假。

3.6 哺乳假

3.6.1 因本公司工作地点包括驻外分支机构的特殊性,以及女职工哺乳的特殊性,本公司哺乳期女职工可以申请休离岗哺乳假。申请休哺

乳假由员工个人填写《南通六建员工请(休)假申请单》(劳动纪律-002),经批准后可休假。

3.6.2 哺乳假应与产假连续休息,假期合并计算,最长共可休息两年。

3.7 病假及医疗期的有关规定

3.7.1 员工因病、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短期休息,凭有效医院病休证明,填写《南通六建员工请(休)假申请单》(劳动纪律-002),经批准后可休病假。

3.7.2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的,可按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享受3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其中:

(a)实际工作年限5年以下为3个月,实际工作年限5年(含5年)以上10年以下为6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10年(含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6个月,在本单位工作5年(含5年)以上10年以下为9个月;

(c)实际工作年限15年以上,本单位工作年限10年(含10年)以下为12个月,本单位工作年限10年(含10年)以上的为18个月,年)以上的15年(含15年)以上,本单位20年(含20)工作年限d(.

为24个月,本单位工作年限15年以下的为18个月。

3.7.3 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