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计划)清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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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预算表”编制说明

“工资总额预算表”编制说明

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编制说明一、编制范围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编制范围与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合并报表范围一致,包括企业集团本部、所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以及其他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或基建项目等。

二、报表的组成1、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表(表一)本表为企业集团申报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附表,主要反映企业工资预算基数、年度工资总额预算、预算增长、支持工资总额预算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和人工成本的投入产出预测情况。

2、企业集团本部年度工资总额情况表(表二)本表反映企业集团本部预算年度不同类别人员的工资水平情况。

3、年度新增工资基数表(表三)本表反映企业集团预算年度因新建、扩建、成建制划入以及招收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新增工资基数的情况。

4、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半年执行情况表(表四)本表反映企业集团上半年工资预算执行和经济效益指标完成进度情况。

5、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清算表(表五)本表反映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的清算情况。

三、主要指标解释1.职工人数:指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由企业直接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不在岗职工。

平均职工人数=报告年内12个月平均职工人数之和/12。

2.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本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包括使用的临时职工。

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和企业内部退养职工。

3.全年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津贴指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包括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补贴指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包括节日补助、午餐补贴和已实行货币化改革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车改补贴、通讯补贴。

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0.08•【字号】津国资考核[2008]181号•【施行日期】2008.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国资考核[2008]181号)各有关单位:为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天津市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的意见》(津国资考核[2008]180号)的要求,市国资委拟定了《天津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附:天津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试行)二○○八年十月八日附件:天津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试行)为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按照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天津市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的意见》(津国资考核[2008]180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编制单位独立核算的天津市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国有企业),作为工资总额预算编制单位。

二、预算编制方法以本企业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基础,参照市政府颁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综合考虑经营状况、利润水平、成本承受能力、劳动力市场价位、企业发展目标等因素,在充分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平均工资正常增长幅度,编制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三、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1、盈利企业原则上用新增效益安排增资企业上年平均工资在天津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两倍以内的,要着眼于职工的现实利益,合理安排本年工资增幅,实现正常增资。

其中,上年平均工资低于社平工资的,原则上按高于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安排本年工资增幅。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清算套表及填报注意事项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清算套表及填报注意事项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清算套表及填报注意事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清算套表及填报注意事项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推动经济增长和保障国家利益的重要责任。

其中,工资总额清算套表的填报是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对工资总额清算套表及填报注意事项进行全面评估,并分享个人观点和理解。

一、工资总额清算套表的意义和作用工资总额清算套表是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填报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利益分配。

通过填报工资总额清算套表,企业能够实现对员工工资的全面核算和管理,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透明度和工资分配公平性,有效防范和避免员工工资欠发、超发等问题。

二、工资总额清算套表填报注意事项1.准确统计薪酬项目在填报工资总额清算套表时,企业应准确统计各项薪酬项目,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必须合理划分各项工资项目的计税方式,如应税工资、免税工资等,以便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充分考虑国家政策和法规工资总额清算套表的填报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

企业应熟悉个税法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确保员工工资的结构和分配符合法律规定。

应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合理设置员工工资的增长幅度和调整机制,做好关于工资增长的决策和预测。

3.保密和防止误差企业在填报工资总额清算套表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相关工资信息应妥善保存,防止泄露给外部人员。

企业应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

可通过内部审计和数据核对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填报误差,确保工资数据的准确可靠。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工资总额清算套表的填报是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企业财务状况和员工工资的合理分配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看来,企业在填报工资总额清算套表时应高度重视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充分考虑国家政策和法规的要求,同时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填报过程的保密性和数据的准确可靠性。

黄石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黄石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黄石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黄石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黄石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黄石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7.02•【字号】•【施行日期】2019.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黄石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黄石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市出资企业:《黄石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已经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黄石市政府国资委2019年7月2日黄石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方式第三章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第四章工资总额预算编制与审核第五章企业内部分配管理第六章工资总额清算评价与监督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市出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激发企业内生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市出资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8〕46号)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民政府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人社发〔2019〕6号)和国家有关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出资企业,是指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市出资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其组成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执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5.25•【文号】国资发分配[2010]72号•【施行日期】2010.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预算、决算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发分配[2010]72号)各中央企业: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收入分配调控,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市场化工资决定机制和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办法要求和国资委工作部署执行。

有关试点企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资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一0年五月二十五日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中央企业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收入分配调控,推动企业逐步建立健全市场化工资决定机制,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第三条中央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编制、报告、执行与清算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指在国资委依法调控下,中央企业围绕发展战略,依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对年度工资总额的确定、发放和职工工资水平的调整,作出计划安排并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的活动。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中央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组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工资总额预算报表

公司工资总额预算报表
附表1:
市属集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基本情况表(合并)
2014年度
2013年
2014年
序号
项目
预算数
实际数
增减率(%) 与预算比较 与上年比较
本年预算
增减率(%)
一 企业总户数(户,含集团本部)
1.1
其中:二级子企业户数
1.2
三级子企业户数
1.3
四级及四级以下子企业户数

营业收入 (万元)
三 利润总额(万元)
四 企业实现增加值
五 企业增加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万元·人/年)
六 职工平均人数(人)
6.1
其中:不在岗职工平均人数(含内退等)
七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7.1
其中:在岗职工平均人数
7.1.1
其中:企业负责人人数
7.1.2
中层管理人员人数
7.1.3
一般员工人数
7.2
劳务派遣人员人数
7.3
临时工等其他人员人数
八 企业工资总额(万元)
范围单列工资总额
×
×
×
8.2.1 其中:企业负责人工资总额
8.2.2
其他非调控范围工资总额
×
×
×
九 当年提取列支成本费用工资总额
×
×
×
十 使用以前年度结余工资总额
×
×
×
备注:1、企业增加值按收入法计算,劳动生产率为全员劳动生产率,按从业人数年平均数计算。2、各企业需经市国资委批准后才可使用以前年度结余工资发放本年 度职工薪酬。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报表编制说明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报表编制说明

附件5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报表编制说明一、填报范围本套报表适用于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企业集团本部和下属子公司(全资和绝对控股)。

二、2008-2009年工资总额管理汇总表(表1)(一)由集团公司根据企业集团本部和下属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情况汇总填列。

(二)指标解释1、第1-3行:2008年工资清算有关数据,根据集团2008年工效挂钩清算和工资计划管理清算情况汇总填列。

2、第4-6行:2009年工效挂钩核定数,根据集团2009年工效挂钩情况汇总填列。

3、第7-8行:2009年工资计划核定数,根据集团2009年工资计划管理情况汇总填列。

三、2008年工效挂钩企业工资总额清算表(表2)(一)由企业集团本部和下属子公司根据工效挂钩有关规定和实际完成情况填列;其中企业集团本部报市国资委审批,下属子公司报集团审核、市国资委备案。

(二)指标解释1、第2--8行:工效挂钩指标核定数,根据市国资委批复的2008年工效挂钩核定表填列;2、第3--4行:实物量指标核定数,应在括号内注明指标名称及计量单位;3、第7行:业绩指标权数,应在括号内顺序注明各指标名称,权数之和为1;5、第10行:清算前利润总额,原则上根据企业财务快报数据填列;6、第11行:已预提工资增长基金,根据工资总额已计提数与工资总额基数的差填列,其中工资总额已计提数不包括列入市国资委考核的企业经营者年薪;7、第12--15行:计算工资的视同利润总额和不计算工资的利润总额,根据相关规定填列,明细项目在“其中”栏中填列,可另附说明,应附原始凭证复印件;8、第16行:毛利润总额是剔除成本中的已预提工资增长基金,并对客观因素进行调整后的利润总额;9、第17-18行:实物量指标实绩,根据08年全年实际数据填列,应在括号内注明指标名称及计量单位;10、第19行:当年新增工资增长基金,根据工资总额基数、浮动比例和利润总额净增长率确定,计算公式为19行=5行*6行*(16行-2行)/(2行+5行*6行);如果实行复合挂钩,则为5行*6行*∑(挂钩业绩指标增长率*权数);11、第20行:单列工资,根据按规定允许在挂钩工资外按实列支的工资数填列,不包括列入市国资委考核的企业经营者年薪;明细项目(21、22行)应注明内容,20行=21行+22行;12、第23行(本年可计提工资总额)=5行+19行+20行;13、第24行:本年已计提工资总额,根据实际计提的工资总额填列,包括单列工资,但不包括列入市国资委考核的企业经营者年薪计提数;14、第26行:工资基金年初结余数,根据上年度清算后工资基金结余数填列,请附上年工资总额清算表。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备案表》doc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备案表》doc

一、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一次性告知:
1、提交上年劳工统计年报(劳动情况表);
2、上年度《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3、《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备案表》。

二、办理流程:
1、企业填报《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备案表》报备;
2、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办事窗口直接办理。

三、表格: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1、本表一式两份,其中企业、劳动保障部门各一份;2、本表同时作为审核《工资总额使用手册》依据;3、报送时携带上年度劳工统计表(劳动情况表)和《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省属企业工资总额清算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省属企业工资总额清算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省属企业工资总额清算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2.20•【字号】浙国资考核[2012]13号•【施行日期】2012.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省属企业工资总额清算工作的通知(浙国资考核〔2012〕13号)各省属企业:为了切实做好2011年省属企业工资总额清算工作,根据《浙江省省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浙国资发〔2011〕7号)的规定,现将清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资总额清算的内容2011年工资总额清算的主要内容包括: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尚未纳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企业的工资情况、职工平均工资情况、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具体内容与要求如下:(一)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各企业对经批复的2011年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清算,并填列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清算表(附表1)和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清算分户汇总表(附表2)。

1、工资总额预算范围2011年纳入工资总额预算范围的企业,与工资总额预算批复是否一致,说明变动的原因;与合并报表范围(不含事业单位)企业尚存在的差异。

2011年纳入工资总额预算范围的职工平均人数,与工资总额预算批复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2、预算利润完成情况2011年合并利润总额的完成情况,与经批复预算利润相比的偏离幅度及原因。

对于需剔除新增企业利润的,说明新增企业利润的完成情况及与预算批复数的差异及原因。

3、工资总额预算的完成情况2011年工资总额的计提与实际发放情况,工资总额计提数与工资总额预算数的偏差及幅度,计提数与实际发放数的差异及原因,并对以下五项构成进行分析:(1)工资效益联动执行情况。

实际完成利润的增减率和与效益联动的工资总额增减率。

(2)上年新增人员及翘尾工资情况。

湖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7.26•【字号】鄂国资规〔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国资规〔2017〕4号省出资企业:《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已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湖北省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鄂国资规〔2011〕8号)同时废止。

省政府国资委2017年7月26日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进一步深化省出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企业提高发展质量、提升经济效益,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收入分配有关政策,结合省出资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出资企业是指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

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编制、申报、执行与清算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指省出资企业在省政府国资委依法调控下,围绕企业发展战略与功能定位,依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情况,按照省政府发布的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有关要求,对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做出预算安排并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的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职工,是指劳动关系或工作岗位在本企业并由企业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含生活费)的人员,包括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未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为本企业提供服务并由本企业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离岗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计划)清算表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计划)清算表

附表 22021 年度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 方案) 清算表企业名称〔盖章〕项目单位企业申报集团审核一、2021 年末职工人数人二、2021 年末职工人数人三、2021 年职工平均人数人在岗职工平均人数人企业负责人平均人数人其其中中层管理人员〔含高级技术人员〕平均人数人中其他职工平均人数人离岗职工平均人数人四、2021 年其他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五、2021 年利润总额〔审计后〕万元六、2021 年利润总额〔审计后〕万元七、国资委核定的2021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数万元八、2021 年已提取工资总额万元九、2021 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万元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万元企业负责人工资总额万元其其中中层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含高级技术人员〕万元其他职工工资总额万元中离岗职工生活费万元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万元十、企业超预算〔方案〕发放工资数〔附文字说明〕万元十一、2021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万元十二、2021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万元十三、2021年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较上年增幅%附报资料:1、2021年企业实发工资超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文字说明,集团签署意见并盖章;专业资料整理2、2021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集团本部企业的职工名册。

专业资料整理附表32021 年度国有企业工效挂钩〔包干〕申报表填报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元、万元、人序号项目人数数额序号项目人数数额一2021年工效挂钩情况--- --- 二2021 年工资总额调整情况--- ---1 企业户数〔个〕--- 18 工资总额调整小计2 职工年末人数〔人〕--- 19 其中:复转军人3 职工年平均人数〔人〕--- 20 新扩建工程4 挂钩经济效益指标基数--- 21 成建制划入5 其中:实现利润〔万元〕占% 22 成建制划出6 业务量〔实物量〕指标占% 23 新挂钩企业7 挂钩效益指标实际完成数--- 24 其它8 其中:利润完成情况--- 三2021 年工资总额基数---9 业务量〔实物量〕完成情况--- 四2021 年经济效益指标基数---10 挂钩浮动比例--- 25 其中:实现利润基数占%11 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万元〕--- 26 业务量〔实物量〕基数占%12 新增效益工资总额〔万元〕--- 五2021 年工效挂钩形式---13 应提工资总额〔万元〕--- 27 与实现利润挂钩〔含复合挂钩〕---14 实提工资总额〔万元〕--- 28 限额挂钩---15 实发工资总额〔万元〕--- 六2021 年工效挂钩比例---16 其中:用应付工资结余发放数--- 29 2021 年初国家所有者权益〔万元〕---17 实发人均工资〔万元/ 年〕--- 30 2021 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万元〕---18 在岗职工人均工资〔万元/ 年〕--- 31 2021 年末累计工资备查簿余额---企业集团签章:联系人: :填报日期:年月日专业资料整理附件 42021 年度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申报表企业名称〔盖章〕:单位:人、万元项目2021年实际2021 年工资2021 年预算〔方案〕申报2021 年预计年末净增减人数总额清算数工资总额平均人数人均工资工资总额本年初人数人均工资合计1、在岗职工------企业负责人------ 其中中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其他人员------2、离岗职工------3、聘用人员------4、其他人员------------ 企业集团审核意见、签章:专业资料整理注:“2021 年预计年末净增减人数〞栏中,预计年末净增加人数用“+〞号表示;预计年末净减少人数用“- 〞号表示。

省属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附预算分解表预算报告执行情况表等

省属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附预算分解表预算报告执行情况表等

省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工资总额管理,建立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根据《国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x省国资委《x省省属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试行办法》,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各二级子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及内部分配管理工作,下属各二级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其对下属子公司的工资总额分配管理制度。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一)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节日补助等货币化发放项目。

(二)职工,是指在岗职工、离岗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不包括其他从业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

(三)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指依据下属各二级子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对年度工资总额的确定、发放和职工工资水平的调整,作出计划安排并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的活动,包括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编制、报告、执行与清算。

(四)工资总额内部分配管理,集团根据省国资委确定的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备案数,结合下属各二级子公司业务开展、战略定位、发展阶段等相关指标进行下属各二级子公司最终的年度工资总额分配管理工作。

第四条基本原则(一)坚持工资总额分级管理的原则。

集团对下属各二级子公司的工资总额实行总量调控,下属各二级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的工资总额实行分级总额调控管理。

(二)坚持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

在发挥市场调节企业收入分配作用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衔接,合理调节板块间、企业间和企业内部各类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

(三)坚持以经济效益为导向。

健全职工工资与经济效益同向联动、能增能减的机制,在经济效益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

2008年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2008年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附件5编制说明一、编制范围工资总额预算报表编制范围与企业财务决算合并报表范围一致,包括省属企业集团本部及其所属全资或控股的子企业。

二、报表组成工资总额预算报表包括:(一)省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申报表(附表1):本表为企业申报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主要报表,反映企业当年工资总额预算情况以及支持当年工资总额预算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预测情况。

(二)省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分解表(附表2):本表为企业申报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附表,反映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分解情况,重点反映企业各层级人员工资总额、平均工资水平预算情况。

(三)省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调整表(附表3):本表为企业调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主要报表,反映企业当年工资总额预算调整情况以及支持当年工资总额预算调整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预测情况。

(四)省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调整分解表(附表4):本表为企业调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附表,反映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调整分解情况,重点反映预算调整后企业各层级人员工资总额、平均工资水平预算情况。

三、编制方法(一)表内“上年实际”有关指标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实际完成数(或快报数)分别填列,有关财务指标应与经国资委批复的企业财务决算数据一致。

(二)表内“本年预算”有关指标根据企业上年实际并结合企业本年预计情况填列。

(三)表内“本年调整”有关指标根据2015年度省属企业工资总额清算结果、利润总额预计完成值的变动、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和2015年行业平均工资等情况,对“本年预算”有关指标进行调整。

(四)表内“增减率”反映“本年预算”或“本年调整”与“上年实际”的增减变动比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即增减率=(“本年预算”或“本年调整”/上年实际-1)*100四、指标解释和编制要求(一)从业人员:指劳动关系或工作岗位在本企业并由企业直接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劳务派遣工。

(二)在岗职工:指在本企业工作并由企业支付劳动报酬的职工。

国企所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

国企所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所属企业收入分配调控机制,依据《XX 国资委所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方法》和国家收入分配关于政策,结合公司所属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指所属企业在我公司依法调控下,围绕企业进展战略与功能定位,依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状况和人力资源管理的要求,对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工资水平作出方案支配并进行有效监控和监督的活动.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所属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酬劳总额,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短期利润共享方案的现金奖励。

本方法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协议的所有人员、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协议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以及劳务派遣用工人员。

第四条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应当坚持效益导向与兼顾公平相结合的原则,引导企业不断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建立健全工资总额确定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科学合理调控收入分配水平,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第五条所属企业应当组织做好工资总额预算编制、申报、执行、调整等所有工作,建立以工资总额预算制度为中心的职工薪酬调控管理体系,并与企业财务预算体系的职工薪酬预算保持全都。

第六条我公司依据本方法规定,对所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编制及执行状况实行分类管理。

第二章工资总额预算编制与审核第七条所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编制范围,原则上应与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范围全都。

第八条企业编制职工工资总额预算,应依照企业负责人、普通职工、劳务派遣人员、离岗内退人员等不同类别职工分类编制职工工资总额预算。

本方法所称普通职工,是指除企业负责人、离岗内退职工以及劳务派遣人员以外的其他职工。

第九条所属企业应建立与企业经营绩效挂钩的工资浮动机制,以省政府发布的上一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以下简称工资指导线)为参照,以上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为基础,依据企业年度经济效益预算、企业进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需要以及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状况,合理编制工资总额预算,确定职工工资总额增减幅度。

国企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

国企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

国企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企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规范国企的用人成本支出,提高国企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工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中所有与社会主义事业相关的经济实体和固定劳动者,不适用于合同制用工,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国企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是指国企在确定一定时期内的工资总额支出的计划、组织实施、控制和监督的一系列制度。

第四条国企应当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工资总额的预算标准,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发展需求,同时要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相适应,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国企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的业绩、利润、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工资总额的预算标准。

第六条国企应当根据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明确相应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国企在执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时,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始终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

第八条国企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的内部规章制度,明确工资总额预算的流程和要求,确保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第九条国企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信息系统,确保工资总额预算相关的信息数据的准确、及时和完整。

第十条国企应当加强对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第二章工资总额预算的编制第十一条国企应当在每年度初,根据企业的经营计划和经济效益目标,制定本年度的工资总额预算。

第十二条工资总额预算的编制应当包括工资基本支出、绩效工资支出、津贴和补贴支出等各项支出的订立。

第十三条工资总额预算的编制应当充分考虑员工的薪酬结构、薪酬水平、薪酬差异和薪酬公平等因素,合理结构,合理安排。

2023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格

2023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格

2023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格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为了全面准确地展现2023年我国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特编制了以下决算表格,以便各位领导和同事们进行审阅和评估。

一、总体情况1.1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总额为XXXX亿元人民币。

1.2 支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有企业改革投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项目投资等。

二、国有企业改革投入情况2.1 国有企业改革投入达到XXXX亿元人民币,用于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2 改革投入资金重点用于优化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3.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为XXXX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国有资本经营监管、管理和运营。

3.2 预算安排资金主要用于国有资本经营的日常监管、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以及对国有资本投资的审慎监督。

四、国有资本经营项目投资情况4.1 国有资本经营项目投资达到XXXX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国有资本运营、资本积累和增值。

4.2 项目投资资金主要用于国有资本经营项目的投资决策和实施,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益。

五、结余情况5.1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结余为XXXX亿元人民币。

5.2 结余资金将用于完善国有资本运营机制、加强国有资本配置和监管,为国有资本经营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以上为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格内容,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们能够充分了解与审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国有资本运营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谢谢各位!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在上述决算表格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对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进行详细的解读和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支出情况及其影响。

六、支出情况详细解读6.1 国有企业改革投入2023年国有企业改革投入占据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的重要一部分。

这些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的现代化管理及技术更新、关键领域的重点项目投资等。

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报表编制说明要点【范本模板】

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报表编制说明要点【范本模板】

附件2: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报表编制说明一、编制范围本套报表编制范围包括市属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及其所能控制的全资或控股的子企业(含境外子企业、金融子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法人责任制基建项目等)。

二、编制会计政策本套报表编制会计政策是《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

三、录入级次凡纳入本套报表范围的企业及其二级子企业都应逐户录入本套报表,所属二级以下子企业并入二级进行填报.四、报表组成本套报表包括:(一)报表封面。

(二)主表:资产负债预算表(国资企预01表)、利润预算表(国资企预02表)、现金流量预算表(国资企预03表).(三)附表:费用预算表(国资企预04表)、对外筹资、金融工具投资预算表(国资企预05表)、长期股权投资预算表(国资企预06表)、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表(国资企预07表)、提供担保情况预算表(国资企预08表)、对外出借资金预算表(国资企预09表)、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表(国资企预10表)、市属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工资总额预算表(国资企预11表)。

五、报表封面填制说明(一)封面左边。

1。

企业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

2.单位负责人: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定代表人。

凡企业正在更换法定代表人,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为实际负责人。

3.单位分管预算负责人:指实际主管全面预算工作的企业负责人.4。

预算管理机构负责人:指企业内部承担全面预算工作的专职机构的负责人。

5.签章: 指签名盖章。

6。

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报表的工作人员.(二)封面右边。

1。

企业(单位)统一代码:指各级质监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代码的企业,应主动与质监部门联系办理核发手续。

如因客观原因暂不能办理的,可参照《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的规则》(国资统发〔1995〕116号)自编企业临时代码使用.企业在领取质监部门核发的统一代码后,临时代码即停止使用。

本代码由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三部分组成,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非集团型企业只需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2业代码"和“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不填。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报表编制说明省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报表编制说明一、编制范围工资总额预算报表编制范围包括省属企业集团总部及其全资或控股的子企业,以及其他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或基建项目等,与企业财务决算合并报表范围一致。

二、报表组成工资总额预算报表包括三个部分:省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申报表、省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申报分解表和省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表。

三、省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申报表一)编制方法1.表内“上年实际”指标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实际完成数分析填列,财务指标应与XXX批复的企业财务决算数据一致。

涉及兼并收购行为的企业应进行追溯调整。

2.表内“本年预算”指标根据企业上年实际并结合企业本年预计情况填列。

3.表内“本年应付工资余额”反映企业上一会计年度或预算年度12月31日累计结存的应付工资余额,根据资产负债表填列。

企业预算年度应付工资余额相比上年有减少的,应与省国资委审核意见一致。

4.表内“增减率”反映该指标“本年预算”与“上年实际”的增减变动比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和编制要求1.企业总户数:反映省属企业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企业总户数,与财务会计合并报表范围保持一致。

“二级子企业户数”应单独列示。

2.职工:是指劳动关系或工作岗位在本企业并由企业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含生活费)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为本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离岗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

3.在岗职工是指为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服务并由企业直接支付劳动报酬的职工。

不包括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生产或工作岗位,但仍与本企业保留劳动关系的内部退养人员、待(下)岗人员、长期病休人员等。

4.平均人数的本年预算按照企业预计的年初和年末人数的平均值进行统计。

平均人数的上年实际按照企业12个月内人数的算术平均值填列。

5.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离岗职工生活费和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不含劳务派遣用工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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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附件1:ace与GBT19011-2008标准主要差异性分析
附表2
2009年度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计划)清算表企业名称(盖章)
附报资料:
1、2009年企业实发工资超工资总额预算(计划)的文字说明,集团签署意见并盖章;
2、2009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集团本部企业的职工名册。

1d
附表3
2010年度国有企业工效挂钩(包干)申报表
2d
附件4
2010年度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计划)申报表
注:“2010年预计年末净增减人数”栏中,预计年末净增加人数用“+”号表示;预计年末净减少人数用“-”号表示。

附报资料:1、2010年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计划)申报数比上年工资清算数增减因素的附加文字说明;
3d
2、2009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集团本部企业的职工名册。

附表5-1
2009年度企业劳动工资信息统计表(一)
注: 1、表间关系:企业在册职工=在岗职工+离岗职工;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其他从业人员;在岗职工=企业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其他职工
2、指标说明:企业负责人:指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包括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高级技术人员:指被企业聘用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在高级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包括兼职和临时职工、聘用人员、劳务用工合同人员。

离岗职工:指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由本单位负担生活费的的职工。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

包含职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

津贴和补贴:包括现金形式发放的误餐补贴或午餐补贴、交通补贴或车改补贴、岗位津贴、防暑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

奖金:包括月度奖、季度奖以及企业根据经济效益和职工绩效表现发放的浮动奖金和年度考核奖,一般包括绩效奖金、效益奖金、销售提成,特别奖励资等收入项目。

五项社会保险: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部分。

4d
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其他:包括企业以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项保险待遇;对职工的股份支付等。

企业年金: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企业年金部分。

3、已经由企业集团集中管理的离岗人员,由集团本部另行填报。

4、本表填报口径为税前工资。

附表5-2
2009年度企业劳动工资信息统计表(二)
企业名称: 单位:万元
注: 表间关系:1栏=2+3(栏); 4栏=5+6(栏); 7栏=8+9+10+11(栏); 12栏=13+14(栏)
企业在册职工=在岗职工+离岗职工
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其他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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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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