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中心规章制度
综治中心工作制度
综治中心工作制度一、首问责任制度。
综治中心值班人员均为首问责任人,对群众反映的诉求事项,应当第一时间登记,按照程序引导解决。
对重大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当及时报告,积极参与处置。
二、工作例会制度。
综治中心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适时召开协调会,掌握辖区内动态,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遇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协调会或联席会,会议应有书面记录,联席会议应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三、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至少每半月,村(社区)综治中心至少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及时处置。
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报告制度,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及时报送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组织。
四、分流督办制度。
对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及时分类。
简单事项及时答复。
对于待办事项,做好分流处置,交办相关职能部门,要求限期解决并答复。
对于重大复杂事项,提交综治中心协调解决。
建立集中督办、重点督办和工作通报制度,对交办事项进行跟踪问效,定期通报落实情况。
五、信息报告制度。
村(社区)综治中心,乡镇(街道)综治委成员单位应及时向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报告发生的影响社会治安的,重大案事件、排查掌握的社会治安隐患、重点事项完成情况等情况。
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要定期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组织报告重要工作情况、重大疑难问题等,平时实行月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并及时续报进展情况。
六、工作台账制度。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状况、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治安乱点排查整治、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群防群治队伍、基层平安创建、考核奖惩、受理事项办理等工作台账,统一样式,分类建档,做到档案资料规范完备、有案可查。
七、带班值班制度。
综治中心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主任、副主任轮流带班。
工作人员严格值班,服从综治中心统一管理调配。
完善突发事件预警处置预案,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及时依法处置。
综治中心各项工作制度
综治中心各项工作制度
尊敬的各位新任综治中心值班官兵:
您们好!
首先,我衷心地向您们表示衷心的问候和热烈的欢迎!您们将就任在我们综治中心,本中心特制定本综治中心值班官兵工作制度,以便您们更好地能够按时从事工作,为中心的发展做出贡献。
一、工作安排
1、日常值班官兵要求每日上楼作业,每周安排一名值班官兵到楼顶进行安全监督,电梯间值班官兵应根据空调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2、值班官兵要及时清点物品、监督日常清洁工作。
3、每月安排一次巡逻工作,定期检查预防消防设施,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上级。
4、在放假、法定节假日期间,抽安排值班官兵做房间安全检查,防止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值班官兵奖惩
1、主管值班官兵每月安排值班活动,日常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综治中心规定执行值班任务,表现优秀将给予一定奖励;
2、如果发现值班官兵有渎职行为,严厉依兵规处理;
3、各班不得自行招募值班官兵,除非有上级部门批准;
4、值班官兵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离开岗位,如有违反应取消该班值班官兵的资格,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综治中心规章制度范本
综治中心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确保综治中心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治中心是依托现有社会治理体系,整合各方资源,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平台。
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综治中心各项工作依法、规范、高效开展。
第三条综治中心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社会治理相关工作;(二)协调各方力量,共同解决社会治理问题;(三)收集、整理、分析社会治理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四)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社会治理措施;(五)组织开展社会治理培训和宣传等活动;(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人员配备第四条综治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主任由同级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
第五条综治中心设立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日常运转。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兼任。
第六条综治中心人员配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二)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三)具备解决社会治理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四)具备计算机操作和应用办公软件的基本能力;(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综治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第八条综治中心召开例会制度,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解决社会治理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
例会记录应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研究事项、决定等内容,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综治中心建立信息收集和报送制度,工作人员应及时收集社会治理相关信息,每月向主任汇报一次工作,每季度向上级综治部门报送一次工作总结和报表。
第十条综治中心建立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政法综治中心规章制度建设
政法综治中心规章制度建设
《政法综治中心规章制度建设》
政法综治中心是指以政法工作为主导,综合运用各种社会管理资源,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组织。
在政法综治中心建设中,规章制度的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首先,规章制度建设要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
政法综治中心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且建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的规章制度。
这样才能保证政法综治中心的行为合法合规。
其次,规章制度建设要与实际情况结合。
政法综治中心要根据当地的社会情况、犯罪状况等因素,制定适合本地区的规章制度。
不能生搬硬套,而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再次,规章制度建设要注重操作性。
规章制度的建设要具有可操作性,能够指导每个部门和个人的工作,并且能够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及时调整。
只有这样,政法综治中心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最后,规章制度建设要强调宣传和培训。
政法综治中心要对规章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使每个工作人员都能够深入理解规章制度的内涵和要求,从而更好地贯彻执行。
总之,规章制度的建设对于政法综治中心的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政法综治中心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综治中心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治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工作人员,以及与中心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中心设立领导小组,负责中心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中心下设办公室、信息科、调解科、安全科、宣传科等部门,分别负责以下工作:(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行政事务、后勤保障、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信息科:负责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各类综治信息,开展信息化建设。
(三)调解科: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
(四)安全科:负责安全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五)宣传科:负责中心工作宣传、舆情监测、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中心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中心工作人员应保持办公环境整洁,不得随意摆放物品,不得在办公区域吸烟、饮酒。
第八条中心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九条中心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中心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推诿、拖延。
第四章纪律要求第十一条中心工作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中心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中心工作人员应尊重群众,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热情服务群众。
第十四条中心工作人员应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改。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中心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中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综治中心_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综治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中心设主任一名,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主持中心日常工作。
2. 中心设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工作。
3. 中心设综合办公室、治安管理办公室、矛盾纠纷调解办公室、法制宣传办公室等部门,分别负责相关业务工作。
三、工作职责1. 综合办公室:(1)负责中心的日常行政事务管理;(2)负责中心文件的收发、传阅、归档等工作;(3)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等工作;(4)负责中心后勤保障工作。
2. 治安管理办公室:(1)负责收集、分析治安信息,及时掌握治安动态;(2)负责组织开展治安巡逻、治安防范工作;(3)负责处理各类治安案件;(4)负责组织开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3. 矛盾纠纷调解办公室:(1)负责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2)负责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成功率;(3)负责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工作;(4)负责调解纠纷案件的总结、分析和上报。
4. 法制宣传办公室:(1)负责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治意识;(2)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负责处理群众法律咨询;(4)负责指导基层法制宣传工作。
四、工作制度1. 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
2. 中心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3. 中心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4. 中心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共设施。
5. 中心工作人员应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6. 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7. 中心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五、考核与奖惩1. 中心对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 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政法综治中心规章制度建设
政法综治中心规章制度建设一、引言政法综治中心是维护社会安定、推动法治建设的关键力量。
为了规范政法综治中心的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本文将详细阐述政法综治中心规章制度的意义、现状以及建设方向,并提出相应的建设措施。
二、意义政法综治中心规章制度的建设对于权力规范、权责明确、保障公正执行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有效地提高政法综治中心的工作效率,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司法公信力。
三、现状分析目前,政法综治中心规章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相关制度的完善程度不高,一些方面缺乏明确的规范。
其次,部分制度落后于实际需求,无法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环境。
此外,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执行不均、执法不公等问题。
四、建设方向为了进一步提升政法综治中心的规章制度建设水平,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政法综治中心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确保其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
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行水平。
2. 健全组织架构建立健全政法综治中心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保证工作有序进行。
同时,推动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能力。
3. 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政法综治中心的制度体系,包括工作流程、目标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
制度要具有可操作性和适应性,能够指导具体工作的展开,维护公正、公平和效果。
4. 加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政法综治中心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内部监督主要由内部机构、领导和同事之间相互监督,外部监督主要由社会和公众参与,通过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进行。
5. 提升能力建设加强政法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法律知识、执法技巧、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以提高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五、建设措施为了实现上述建设方向,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成立专门的法规制定和修订团队,负责审查现有法规并倾听相关部门的建议,及时提出修订方案。
综治部门规章制度
综治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综治工作,加强社会管理,保障人民安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综治部门是由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和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是依法行使职能和权力,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全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综治部门主要职责是实施国家综治方针政策,制定综治规划和计划,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综治部门的工作原则是依法治理,依法执法,依法行政,坚决打击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综治部门的工作目标是为了创建安全、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生活在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社会中。
第二章综治部门组织架构第六条综治部门设有部长、副部长、处长等职务,负责综合协调和推动综合治理工作。
第七条综治部门设有办公室、综治处、社区治理处等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协同合作。
第八条综治部门设有维稳、防暴、打黑除恶等专门工作组,负责重点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综治部门设有内部监督检查机构,加强对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综治部门工作职责第十条综治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综治规划和计划,推动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和推进。
(二)加强社区治理,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等社会组织,推动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和完善。
(三)建立防范机制,加强危机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种社会风险,确保社会安全。
(四)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正常生活秩序。
(五)组织开展社会治安警务活动,确保社会秩序的良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第十一条综治部门的工作原则:(一)依法治理,依法依规执法,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办事。
(二)服务为民,关注群众需求,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
(三)团结协作,加强内部协作,增强工作效能。
(四)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综治部门工作机制第十二条综治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能。
综治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综治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综治中心日常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责任制度:明确综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制定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协作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工作流程和标准化:制定综治工作的具体流程,包
括任务分配、工作执行、监督检查等环节,同时对每个环节制定标准要求,确保工作质量。
3.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综治工作例会,汇报工作
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
4.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综治中心和本级党委、
政府及综治委报告本辖区综治维稳工作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等,遇到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应当随时报告,并及时续报进展情况。
5.应急联动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相关领导迅速进驻指挥,调配辖区相关力量资源,依法妥善处置。
6.考核评价制度: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综治工作(平
安建设)考核评价;制定派驻单位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凡派驻人员在综治中心考评中未被评为先进等次的,该派驻部门不得评为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负责督促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
任制。
7.网格化管理制度:根据辖区实际,城乡社区原则按照300-500户或1000人左右标准,合理划分网格;农村地区,将一个村民小组(自然村)划分为一个网格或多个网格。
以上是综治中心日常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规范综治工作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综治办岗位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治办(综合治理办公室)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综治办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综治办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综治办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综合治理措施;2.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社会治安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3. 负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预防和减少治安案件发生;4. 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5. 负责组织开展治安巡逻、防范工作,确保社会治安稳定;6. 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综治办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忠诚党的事业,严守政治纪律;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4. 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六条综治办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2.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秩序,不得擅自离岗、脱岗;3. 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不得泄露工作信息;4.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5. 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6. 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7. 不得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第四章工作考核与奖惩第七条综治办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
第八条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规章制度由综治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综治办人员规章制度
综治办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综治办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综治办人员是指在综合治理机构从事综治工作的人员,包括综治办主任、副主任、科长、组长、普通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综治办人员应当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努力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综治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第四条综治办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操守,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有不正当行为。
第五条综治办人员应当加强团结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综治办人员应当保守机密,不得擅自泄露涉密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七条综治办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八条综治办人员应当保持良好形象,言行举止要得体,不得伤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九条综治办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懒惰敷衍,不得消极怠工。
第十条综治办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建立良好师生关系。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综治办主任是综治办的领导者,负责综治办的全面工作。
第十二条综治办主任应当主持召集综治办会议,研究决定综治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
第十三条综治办主任应当组织协调各项工作,推动综治工作的开展,提高综治工作的效果。
第十四条综治办主任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合作,共同推动社会治理工作的发展。
第十五条综治办主任应当定期对综治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六条综治办副主任是综治办的副职领导,负责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综治办副主任应当配合主任开展各项工作,协助主任处理重要事务。
第十八条综治办副主任应当负责综治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任务的落实。
第十九条综治办副主任应当积极申请培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条综治办科长是综治办的中层领导,负责领导相关科室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综治办科长应当严格执行综治办主任的工作要求,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二条综治办科长应当协助主任开展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科室的工作。
政法综治中心规章制度汇编
政法综治中心规章制度汇编一、简介政法综治中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维护国家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而设立的一个由政法机关主导、多部门参与的综合性管理机构。
为了保障政法综治工作的有序进行,政法综治中心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对政法综治中心的规章制度进行汇编,以便更好地指导和监督政法综治工作。
二、规章制度汇编内容1. 政法综治中心的组织架构与职责1.1 组织架构根据政法综治中心的职责需要,设立以下部门: - 综治办公室 - 公安部门 - 检察院 - 法院 - 国土资源部门 - 文化旅游部门1.2 职责分工•综治办公室:负责综治工作的协调管理,并组织相关会议和活动。
•公安部门:负责治安综合管理、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
•检察院:负责公诉工作、刑事审判等职责。
•法院:负责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等职责。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资源开发和管理等职责。
•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文化旅游资源保护、管理与开发等职责。
2. 人员管理制度2.1 人员招聘与选拔政法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按照招聘和选拔流程进行,确保选拔到符合要求的人才。
2.2 人员培训与考核政法综治中心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治管理水平,并通过考核评定工作人员的绩效。
3. 工作流程与执行3.1 工作计划与目标政法综治中心应编制年度、季度和月度的工作计划,并明确工作目标和关键任务。
3.2 工作流程规范政法综治中心应制定统一的工作流程规范,对各项工作进行明确的流程及工作要求。
3.3 管理和执行政法综治中心的各个部门应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对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和执行,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 数据管理与安全4.1 数据采集与整理政法综治中心应建立健全的数据采集与整理系统,确保获取准确的数据信息。
4.2 数据安全与保护政法综治中心的数据应按照相关隐私保护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和保护。
5. 社会参与与宣传5.1 社会参与机制政法综治中心应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吸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维护政法综治的工作。
综治中心十不准规章制度
综治中心十不准规章制度一、不得利用综治中心资源从事违法活动1. 不得利用综治中心设备和场地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赌博、吸毒、盗窃等行为。
2. 不得利用综治中心人员进行违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敲诈勒索、侵犯他人权益等行为。
二、不得在综治中心造成恶劣影响1. 不得在综治中心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2. 不得在综治中心内吸烟或者饮酒,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
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1. 不得擅自拍摄他人或录音,侵犯他人隐私权。
2. 不得传播他人的隐私信息,如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
四、不得进行无关活动1. 不得在综治中心内进行与综治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活动、宗教活动等。
2. 不得在综治中心内进行擅自组织的集会、游行等活动。
五、不得冒充综治中心工作人员1. 不得冒充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各种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敲诈勒索、谎称办理业务等行为。
2. 不得以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身份进行不当谋利,影响综治中心形象。
六、不得破坏综治中心设施1. 不得故意破坏综治中心的设施和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地板、家具等。
2. 不得擅自改变综治中心的场地规划和使用方案。
七、不得干扰综治中心正常秩序1. 不得在综治中心内进行打架斗殴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2. 不得在综治中心内恶意损坏公共秩序,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和工作。
八、不得串联组织非法抗议1. 不得在综治中心内组织非法抗议活动,煽动他人参与违法行为。
2. 不得在综治中心内传播虚假信息,制造社会恐慌。
九、不得恶意攻击综治中心工作人员1. 不得对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诽谤等行为。
2. 不得以任何形式威胁、恐吓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影响其正常工作。
十、不得妨碍综治中心执法工作1. 不得干涉综治中心执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阻碍检查、拒不配合等行为。
2. 不得对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进行干扰,影响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
以上就是综治中心十不准规章制度,希望广大市民共同遵守,共同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综治中心日常运行管理制度
综治中心日常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综治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综治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中心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综治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做到服务规范、工作高效。
第四条在任何情况下,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工作内容和患者信息。
第五条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工作,服从工作安排,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管理素质。
第七条在日常工作中,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秩序,维护综治中心的形象,不得损害综治中心的利益和声誉。
第八条综治中心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人员进行督促和培训。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第九条综治中心设立中心领导班子,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以及部门负责人等,具体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由中心领导班子根据工作需要拟定,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第十条综治中心的中心主任是中心的领导者,负责对中心的全面工作进行领导、指导和协调。
第十一条综治中心的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管理部门负责人。
第十二条综治中心的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组织、管理、指导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完成本部门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综治中心应建立一个完善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四条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自己的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不得擅自越岗干预他人工作。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十五条综治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工作考勤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进行严格管理,按规定进行考勤登记。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离岗。
县级综治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县级综治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一、综治中心组织管理规定1. 综治中心属于县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的机构,直接受县级公安机关指导和监督。
2. 综治中心设有办公室、综治办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开展和业务处理。
3. 综治中心领导班子由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负责全面工作领导,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4. 综治中心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重大问题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5. 综治中心设有内部组织、办公室等机构,负责内部管理和工作协调。
二、综治中心业务工作规定1. 综治中心负责综合治理、社会管理综合、创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2. 综治中心依法履行综治工作职能,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 综治中心负责协调公安、城管、劳动保障等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4. 综治中心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活动,提升社区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素质。
三、综治中心工作流程规定1. 综治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2. 综治中心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3. 综治中心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工作问题,研究解决措施。
4. 综治中心制定工作报告,向相关主管部门报送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四、综治中心安全保卫规定1. 综治中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2. 综治中心加强安全培训,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综治中心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4. 综治中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人员安全。
五、综治中心纪律规定1. 综治中心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2. 综治中心员工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工作纪律和道德规范。
3. 综治中心员工要保守机密,不得泄露工作内容和业务秘密。
4. 综治中心要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处理,确保工作纯洁。
六、综治中心监督检查规定1. 综治中心设立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综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综治中心管理制度
综治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和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治中心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为综治中心的内部管理,包括综治中心的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纪律等方面。
第三条综治中心管理制度的宗旨是规范综治中心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内部协调,提高综治中心的整体工作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综治中心设立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职能部门主任,职员若干人。
主任负责综治中心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职能部门主任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职员协助主任和职能部门主任工作。
第五条综治中心设立研究部、宣传部、督查部、服务部等职能部门,每个部门设立主任一人,若干名职员。
研究部主要负责对社会治理进行研究和评估,宣传部主要负责社会治理宣传工作,督查部主要负责对社会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服务部主要负责社会治理服务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六条综治中心的人员分为主任、副主任、职能部门主任、职员等,通过层层选拔产生。
在选拔过程中,应注重综治中心工作经验、综治中心相关专业知识、综治中心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第七条综治中心的人员享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综治中心的职员应严格遵守综治中心的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维护综治中心的形象。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九条综治中心主任负责综治中心全面工作,制定综治中心的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条综治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综治中心的某项工作。
第十一条综治中心职能部门主任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综治中心职员负责协助主任和职能部门主任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五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综治中心的工作流程包括立项、调研、制定方案、实施、整改等环节。
第十四条综治中心根据工作流程,将工作分解为不同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综治中心规章制度报道稿
综治中心规章制度报道稿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综治中心作为社会管理综合性机构,在维护社会治安、服务社会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规范管理综治中心的工作,确保其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一、综治中心的组织结构综治中心设立分局、派出所、社区警务室等基层警务机构,分别负责各自辖区的社会管理工作。
在组织结构上,综治中心设立了行政部门、综合科、治安科、宣传科、信访科、巡逻队等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二、综治中心的工作职责综治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维护社会治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治安违法活动等工作;2. 开展社会矛盾排查调解工作,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和矛盾纠纷;3. 加强社区治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队伍,推动社会和谐;4. 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治安管控,确保社会秩序稳定;5.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工作,预防青少年犯罪;6. 加强社会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三、综治中心的规章制度为加强综治中心的管理,确保其工作顺利开展,综治中心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主要包括:1. 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开展工作总结和评估;2. 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置,确保社会安全;3. 纪律规定:规定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严禁违纪行为,确保良好的工作风气;4. 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综治中心工作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5. 综治中心与社区的合作机制:建立社区联防联控机制,形成社会治安的闭环管理。
四、综治中心的成效和展望通过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综治中心在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矛盾排查调解、社区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未来,综治中心将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综治中心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标志着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也为社会治安维护和社会和谐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综治制度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综治制度__区综治中心各项制度议事协调制度1、议事协商机制。
本中心建立半月一次的工作例会(联席会议)会议由综治中心主任主持受主任委托也可由综治中心副主任主持。
政法、公安、司法、信访、民政、安监、交通、教育、卫计等部门视情况参加。
2、议事协商内容。
听取辖区治安形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校园周边治安、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专题汇报和其他情况汇报集中分析研究、梳理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议事协商纪要。
每次例会过程中明确专人做好会议签到和记录就协商过程中形成的意见、建议、要求等形成专题会议纪要视情况上报相关部门下发参会相关单位执行抓好落实并于下次议事前听取落实情况汇报形成一件一件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协作配合制度综治中心的各派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各派驻单位工作人员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派驻工作期间自觉接受和服从综治中心的领导、指挥、管理、调度和协调。
综治中心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组团管理服务制度整合工作力量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综合性服务管理团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点对点、面对面服务。
对综治中心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协调解决。
首问责任制度1、遇到矛盾纠纷、突发案(事)件和群众来访时中心在岗接洽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应第一时间登记备案协调解决问题及时分流交办。
2、如处理难度较大应做好稳控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解决问题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中心主任。
首问责任人对办理进展情况应全程跟踪督办直至工作流程终结。
工作报告制度1、定期上报预警信息和社会治安情况等信息。
2、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信息档案。
3、要对所发生的矛盾纠纷随调处、随报告。
4、要每月向区综治中心报告一次本月矛盾纠纷排查及调处情况中心每月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汇总后向区委、政府报告。
5、重大事件需一事一报。
督查督办制度1、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地督查各责任单位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开展情况为考核奖励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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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中心规章制度
一、引言
综治中心是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重要行政机构,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作,确保综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了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综治中心的工作流程、权责分明,保障综治中心的工作效率和公平性。
二、组织结构
综治中心由主任和若干个部门组成。
主任负责综治中心的整体工作规划、协调和领导,各部门负责具体的综治工作。
2.1 主任职责
主任应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管理经验,主要职责如下:
•确定综治中心的工作目标和政策;
•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工作;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推动综治工作的整体发展;
•向上级报告综治中心的工作情况。
2.2 部门设置和职责
综治中心设立以下部门,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信息收集部门:负责收集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相关的信息,及时
掌握和分析问题;
•预警评估部门:负责对信息进行预警分析,判断社会风险和安全
威胁;
•治安巡防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巡逻、巡查等治安维稳工作;
•社区管理部门:负责社区安全管理、人员登记、宣传教育等工作;
•应急响应部门:负责应对突发事件、紧急情况,组织协调处理。
三、工作流程
综治中心的工作按照下述步骤进行:
1.信息收集:信息收集部门负责收集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方面的信息,包括警方报告、相关媒体报道、社会舆情等。
2.信息分析:预警评估部门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和研判,判断
是否存在风险和威胁,提出预警意见。
3.巡逻巡查:治安巡防部门根据预警建议,组织巡逻巡查活动,加
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防范。
4.社区管理:社区管理部门负责社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登记、宣传教育、安全巡查等。
5.应急响应:应急响应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紧
急情况的应对工作。
6.工作总结:定期对综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制定改进措施,并
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
四、权责分明
为确保综治中心的工作高效顺畅,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并建立相应
的权责制度。
•主任负责综治中心的整体工作,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严格执行部门的职责,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各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综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工作效率和公平性保障
为提高综治中心的工作效率和公平性,可采取以下措施:
•引入信息化技术,提高工作的信息收集和分析能力,使工作更加
高效;
•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保证工作质量;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综治中心的工作进行评估,激励工作人员
的积极性。
六、结论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综治中心的工作流程和组织结构,确保综治工作的高效顺畅进行。
通过明确权责分明、保障工作效率和公平性,可以提高综治中心的治理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安全和治安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