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船事故案例分析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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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触损-“东鸿8”轮触碰温州七里码头事故
事故经过
2005年1月2日1120时,该轮在黄大岙锚地换轻油备车进港(当时备右锚,船长虞××在驾驶台指挥,三副王××值班,水手胡××操舵,轮机长杨××在机舱值班,主机操纵采用驾控方式),航速9-10节。1320时许,抵达七里港水域时(距离3-1灯浮1海里左右),船长下令停车淌航(主机转速220转/分钟左右),把定航向280°。1325时,抵达七里港码头1号泊位对开水域250米处,航速5节左右。船长令右舵20、下右锚1节入水,然后令微速退,准备掉头顶流靠码头2号泊位。此时发现驾驶台操纵面板上倒车指示灯不亮,主机转速表显示为零,主机自动熄火。于是船长叫三副电话通知机舱,要求尽快抢修,重新起动主机,同时下令右锚2节入水。1328时左右,主机重新启动(当主机自动熄火后,轮机长立即从集控室跑到机旁,由于其不熟悉该轮主机的操作程序,导致无法起动主机。待正在舵机房巡查的大管轮得知情况后跑到机旁,将主机操纵方式置于机控状态,重新起动主机,然后又转为驾控状态,转速220转/分钟)。船长再次指令倒车,但倒车指示灯又不亮,主机转速表再次归零,主机再次熄火。此时该轮距离码头50米左右,船长令下左锚。1330时许,当左锚2节入水时,该轮艏触碰七里码头2号泊位,碰角70-80度。然后大管轮叫轮机长电话通知驾驶台要求转换成机控操作,并调高主机怠速至235转/分钟,重新起动主机并正常运行,该轮离开码头后重新安全靠泊码头2号泊位。
事故后果
东鸿8”轮上首柱两锚链孔之间局部凹陷,右舷锚链孔罩脱落;球鼻首尖峰内凹破裂。七里港集装箱码头码头第Ⅲ结构第9排架严重受损;第10、11排架的横梁及其它构件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现象。
原因分析
1、船长操作不当导致主机熄火,船舶失控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该轮停车淌航时余速过快,尾轴仍在高速运转,驾驶台在主机怠速运转的情况下直接操纵倒车,负荷过大,导致主机自动熄火,船舶失控而触碰码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
2、轮机长不熟悉主机的操作程序,错失抢险时间是事故发生的另一重要原因。当主机第一次自动熄火后,在机舱值班的轮机长对该轮主机的气电遥控装置设备不了解,没有掌握操作技能,以致无法及时起动主机。待正在舵机房巡查的大管轮赶回重新起动主机,已错失宝贵的3分钟,此时船舶距离码头只有50米许,触碰已不可避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四十九条规定。
3、船长没有运用良好的船艺,对当时的环境及意外情况作出充分地估计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在靠泊码头过程中,该轮船长没有对当时的风、流作出充分地估计,又未控制好船舶余速、姿态以及与码头的靠泊角度,并且只备好右锚,匆忙掉头靠码头,导致该轮在主机熄火,船舶失控后,以较快的速度和较大的冲力触碰码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
4、船长在紧急情况时采取措施不力也是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在掉头靠码头的过程中,当主机熄火,船舶失控时,该轮船长只采取了下右锚2节入水的措施,未要求继续松链并及时抛下左锚,以降低船舶冲力,减少事故损失。
事故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事故完全由人为过失行为引起的,因属责任事故,“东鸿8”轮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事故种类属触损。
船长操作不当、在紧急情况时采取措施不力和轮机长不熟悉主机操作程序,不能及时起动主机都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在本次事故中,船长和轮机长的过失相当,责任对等。
案例二:某轮触损码头事故案例
事故经过
某轮1202航次,丹东-秦皇岛-鲅鱼圈,1月8日06:35抵秦皇岛东锚地抛锚,9日15:05始绞锚,15:15锚离底,自引秦皇岛150深水航道进口,计划右舷靠704泊位。16:50右舷平301码头堤头,16:53左舷驾驶台下面拖轮带拖缆,同时主机停车,艏侧推备妥,此时航迹向028度GPS船速3.9节,16:56主机后退一,16:57主机后退三,16:59某轮船首过705码头左舷靠泊的“L轮”船首约50米令拖轮慢速顶,开始向左掉头,同时艏侧推配合,当时NE风4级,视程4到5海里。17:00船舶退速为0.5节,17:02航迹向58度GPS航速1.8节(判断为旋转速度),17:05掉头毕,GPS速度2节,距前船20米,主机同时微退直至后退二,侧推向左,此时船与码头成大约10到15度的角度。17:06令拖轮停车,某轮船首与码头碰垫发生擦碰,随后弹开,由于惯性的作用,船首首柱与另一碰垫发生刮碰,离开码头,与靠泊在705泊位的“L轮”首左侧舷墙及的栏杆发生擦碰。17:20时艏缆上桩,17:35右舷靠妥704泊位。
事故原因分析
1.未保持连续不断的正规瞭望。仅凭码头上的人员站位来判断靠泊位置,疏忽了对码头及已有船舶的距离的观察。
2.未使用安全航速。靠泊的速度快,根据推算,估计速度有2节左右(见车种记录簿)。
3.掉头后,与码头有大约10度以上的角度。
4.靠泊时,天色处于晨昏蒙影,光线不足,存在麻痹大意思想。
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1.靠泊时船舶前进速度和靠拢速度过快。应该及早采取措施,利用车、舵、拖轮、侧推器控制船舶速度,必要时抛双锚,实现安全平稳靠泊。
2.船舶掉头后,要使船首向和码头一致时平行进靠,利用侧推器和拖轮缓慢逐渐推进,不要采取一次到位,防止速度过快不好控制。
3.靠泊前应确认靠泊位置和周围船舶情况,正确估计船舶和码头的距离,要有余量,保持和大副、二副的及时沟通,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
4.事故通报整个船队,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
案例三:某轮与渔船碰撞事故案例
事故经过
Q轮X年X月X日,离广州港空放锦州装玉米。离港水尺F5.6米,A7.2米。
X日中午该轮航经温州湾外海,15时50分大副上驾驶台接班,当时海况为阵风5~6级,能见度7~8海里,右侧雷达在6海里档工作。16时GPS船位
28°14'N,122°14'E,即台州列岛东南方约20海里,CA033°,航速12节。17时在进入渔山列岛外海面,开航行灯。17时56分发现艏前方左、右3°各有一条小船。18时04分见左前方小船顶部一盏白灯和左舷红灯,右前方小船顶部一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