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国际税收共74页
08年国际税收课件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一、 增值税的概念和特点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 一种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 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 人,就其货物或劳务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所谓增值额,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品总价值C+V+M中,扣除 生产过程已消耗掉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价 值C后的余额,即 V+M。
增值额=销售收入-外购产品、劳务支出 -同期购入的资本品价值 特点:扣除项目多,较好地避免了重复征税。
第二节 增值税纳税人的国际比较
一、以“企业主”为纳税人 各国税法规定:任何人销售或提供劳务,并取得 经营收入,都构成增值税意义上的企业主。目前, 欧盟各国大多以此确定纳税人。 二、按应税交易确定纳税人 实现窄范围增值税的国家无法以企业主来确定 纳税人,只能按从事应税行为的人确定纳税人。 实行这种方法的国家有阿根廷、乌拉圭、摩洛 哥、智利、阿尔及利亚、中国等。
三、零税率 零税率是指货物在出口时整体税负为零,意 味着不仅不缴税,反而可以退税。实行增值税 的国家一般都对出口商品或劳务实行零税率。 四、小业主适用的税率 1、征收率 2、优惠税率
第五节 增值税免税比较
一、无权抵扣的免税
所谓无抵扣权的免税是指对特定的生产经营项 目规定免税,但对生产经营免税项目所购进的投入 特已付增值税不准抵扣,既不缴纳,也不扣税。因 此它是一种有限的免税。
4. 国际税收不是超越于国家之上的法律范畴
二、国际税收的特征
(一)纳税人具有跨国性 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通常是指从事跨国经 济活动,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同时负有纳税 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甲国政府 乙国政府 …………
跨国纳税人
(二)课税对象具有跨国性
11第十一章国际税收简述
国内所得应纳税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本国税率
-允许抵免已缴国外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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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和消除
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2019/11/7
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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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收管辖权的分类
二、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2019/11/7
(三)双重管辖权
所谓双重管辖权,就是一国政府同时运用地域 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即对本国居民,运用居民 管辖权,对其境内、境外的收益、所得和财产征 税。对本国非居民(外国居民),则运用地域管 辖权,对其在该国境内取得的收益、所得和财产 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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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和消除
一、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
2019/11/7
国际重复征税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有关国家对同 一或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或税源行使税收管辖 权的交叉重叠或冲突。这种税收管辖权的重叠主要有以下 几种形式:
(1)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2)居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3)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与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重叠。 (4)当一个纳税人同时具有两个国家国籍的情况下,也会造 成这两个国家同时对其行使公民管辖权的交叉或重叠,造 成国际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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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和消除
2019/11/7
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一)抵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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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节 国际税收的产生与发展
国际税收学--国际税收学概述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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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国际税收学概述
•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区别是很显然的.
• 国家税收是一个主权国家的税收活动.有完 善立法和完整的税制体系.法律强制力是主 权国家的司法制度.
• 而国际税收只是国家间的税收协定,虽然国 际法在大多数国家高于国内法,但国际税收 协定没有司法层面的法律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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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国际税收学概述
• 所得税产生前对遗产双重征税问题,有1872年英瑞 税收协定和1899德奥税收协定.
• 所得税产生后,二战前的国际联盟财政委员会在28 年提出订立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国际逃税的税收 协定的主张.并在43年和46年提出墨西哥协定范本 草案和伦敦协定范本草案.
• 而这一阶段各国所得税制差异大,协调困难,只有很 少的一些国家建立了双边的税收协定.29年英爱订 立了较全面的双边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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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国际税收学概述
• 国际税收主要协调三个问题:
• 一是重复征税问题,由此商品人员和跨国公 司活动.各国奉行独立的征税权.会造成重复 征税问题,阻碍国际间经济活动.
• 二是国际避税逃税问题.由于各国税制的差 异.纳税人通过调整经营活动和财务会计处 理方式.规避纳税义务.扭曲国际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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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国际税收学概述
• 国际税收协定属于国际法范畴,由于没有超国家的 司法强制力,必须与缔约国相互信赖和自觉尊守为 基础.
• 国际税收协定被国内法侵犯.除了引起受损国报复 外.还有可能引起国际诉讼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制裁.
•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6条也明确国际税收协定 优于国内税法.要求各国善意覆行.国际税收协定作 为特别法本身也具有优于普通法的地位.而新的普 通法也不得优于作为国际税收协定的特别法.
国际税收第十一版
国际税收第十一版摘要:1.国际税收概述2.国际税收的演进历程3.国际税收的现状与挑战4.国际税收的解决策略与建议5.我国在国际税收中的地位与作用正文:一、国际税收概述国际税收,顾名思义,是指涉及到跨国贸易和投资的税收问题。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跨国贸易和投资活动频繁,国际税收问题也日益凸显。
国际税收不仅关系到各国的财政利益,而且影响到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以及全球经济治理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二、国际税收的演进历程国际税收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 世纪末20 世纪初,当时主要是为了解决跨国贸易和投资的税收重复征税问题,避免双重征税和减轻国际贸易税收负担。
随着国际税收问题的日益复杂化,各国开始通过签订双边税收协定、设立国际税收组织和制定国际税收规则等方式,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共同应对国际税收挑战。
三、国际税收的现状与挑战当前,国际税收面临着诸多挑战,如税收基地侵蚀和利润转移、跨境数字服务税收、国际税收避税和逃税等。
这些问题不仅导致各国财政收入流失,加剧贫富差距,而且影响到全球经济治理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在此背景下,各国亟需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共同应对国际税收挑战。
四、国际税收的解决策略与建议针对国际税收的现状与挑战,建议采取以下策略与措施:1.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提高税收透明度,打击国际税收避税和逃税行为;2.完善国际税收规则,推动国际税收制度改革,使之更加公平、合理和有效;3.提高税收征管能力,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和效率;4.优化税收政策,降低跨境贸易和投资税收负担,促进全球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五、我国在国际税收中的地位与作用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在国际税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合作,推动国际税收制度改革,致力于打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国际税收秩序。
同时,我国通过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参加国际税收组织等方式,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税收合作,共同应对国际税收挑战。
国际税收PPT教学课件
复习思考题
1 什么是国际税收?它的本质是什么? 2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3 税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有哪些? 4. 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是如何产生的? 5. 未来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第九章 机械与人
第一节 科学探究 :
杠杆的平衡条件
阿基米德曾 经说过:给 我一个支点, 我可以撬动 地球。
国内商品税(对在国内市场流通的商品(劳务) 课征的税收 ) 消售税(销售税的课征着眼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营业行为 ) 销费税(销费税的课征着眼于消费行为 )
1.2 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所得课税的分类 :
个人所得税
分类所得税制 综合所得税制 混合所得税制
公司所得税 预提所得税(或预提税)
o L2 ◎
L1
F2
F1
o L1 .L2
F2
F1
L1
O L2
L2
O
F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F1
F2
F2
画力臂的方法:
一找(找准支点) 二画(画出力的作用线) 三引(引垂线) 四标(标垂足---直角符号、 标力臂---支点到垂足的距离 )
二、杠杆的平衡
提问: 什么是杠杆的平衡? 探究实验:
用橡皮、小刀、直尺、硬币等物怎样组成杠杆,并 使其平衡?
1996-2002年的变化
-6 0 0 -6 -8 -4 1 -2 -19 -5 -15 -15 -22 -13 -10 -3
经合组织30个成员国公司 所得税税率变化一览表(二)
卢森堡 墨西哥 荷兰 新西兰 挪威 波兰 葡萄牙 斯洛伐克 西班牙 瑞典 瑞士 土耳其 英国 美国 30国平均
40.3 34.0 35.0 33.0 28.0 40.0 39.6 — 35.0 28.0 28.5 44.0 33.0 40.0 37.6
国际税收PPT课件
第三节 国际税收协定
联合国范本区别于经合发范本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强调来源地征税 原则,注重维护来源国的权益,如对常设机构的处理上,倾向于把常 设机构范围划宽一些,对于常设机构应税所得范围的确定主张采用引 力原则等。联合国范本同时指出,在承认收入来源国优先行使税收管 辖权的前提下,应考虑国家间收入分享问题,即对收入来源国和居住 国利益进行平衡。
2020/10/16
第一节 国际税收概念
三、国际税收要素
➢ 课税权主体
当不同国家的征税当局依法征税而产生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时,它 们就构成了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权主体。若不同国家的征税当局依法征 税但不会产生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时,它们也就不是国际税收涉及的 课税权主体。
➢ 课税主体 跨国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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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税收协定
一、定义
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指国与国之间签订的避免对所得和资本双重征税 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二、国际税收协定范本
➢ OECD范本 ➢ 联合国范本 两者的主要区别 :立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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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税收协定
议定书 (protocol) 是指缔约国对条约或协定的解释、补 充、修改或延长有效期以及关于某些技术性问题所议定缔 结的国际法律文件。有时附在条约或协定之后,有的也作 为独立的条约。
第一节 国际税收概念
➢ 课税客体
对物税:流转税和个别财产税(土地税、房产税) 对人税: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遗产税、富裕税或财富税【资料1.2】 ) 对人税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范围,尤其是对人税中的所得税是国际税 收的研究重点 跨国所得一般包括:跨国一般经营所得、跨国劳务所得、跨国投资所 得(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跨国资本利得等
公共财政学讲义之国际税收
(3)税收抵免法(tax credit methcd)。居住国 政府采用税收抵免法,对本国纳税人已经交纳的 外国税款,准予其在交纳本国的应纳税额中减除。
11.3 国际间对所得课税制度的协调
所得课税的国际税收协定类型
按参加缔约国的多少,可分为双边(两个国家) 与多边(两个以上国家)相互协调税收关系的协 定;按内容又可分为综合与单项两种类型。
所得课税的国际税收协定内容
(1)免除双重征税问题,具体明确所得概念、 缔约国之间税收管辖权以及免除双重征税的方法 等;
税收管辖权是指一个主权国家在税收方面所拥有 的管理权限,即一个国家的课税主权,它是由一 个国家的课税权主体来行使的。一般说,税收管 辖权可分为地域税收管辖权和居民(公民)税收管 辖权两种。 税收管辖权原则可分为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两类。 属人原则又分为国籍原则和居民原则。 ** 国际间要素流动的税收公平
(2)保证税收无差别待遇,保证税收无歧视;
(3)消除和减少国际逃税,具体包括缔约国相 互交换日常和专门情报、明确转最大:
一个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制订的避免国际 重复课税的协定范本,另一个是联合国经济 与社会理事会制订的避免国际重复课税的协 定范本。后者较之前者,比较多地照顾到发 展中国家的利益。
国际税收协定的文本构成,一般包括三个部 分:序文,载明缔约国名称和缔约目的;主 文,即协定实体部分,采用条文形式系统列 明缔约国各方通过谈判所达成的各项协议; 结尾,列明协定有效期,批准生效程序、签 字日期和地点,以及代表签字等。
所得课税国际避税的常见手法
《税法》(第七版)课件:国际税收
混合错配、受控外国公司规则、利息扣除、有害税收实践
重塑现行税收协定和转让定价国际规则 税收协定滥用、常设机构、无形资产、风险和资本、其他高风险交易
提高税收透明度和确定性 开发多边工具,促进行动计划实施
数据统计分析、强制披露原则、转让定价同期资料、争端解决 多边工具
➢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行动计划
范本》,即《联合国范本》(《UN范本》)。 国际税收协定可以弥补用国内税法单边解决国际重复征税问题时存在的缺陷, 同时能够兼顾居住国和来源国的税收利益,有利于在防止国际避税和国际偷 逃税问题上加强国际合作。
➢ 国际税收协定
2.国际税收协定的法律地位 • 从目前大多数国家的规定来看,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不一致时,
➢ 本章小结
• 国际税收问题是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出现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着的 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这种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 在。
• 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国家各自依据自己的税收管辖权按同一税种对同一 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同时征税。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 指避免所得和资本双重征税的国际协定,它可以弥补用国内税法单边解决 国际重复征税问题时存在的缺陷,同时能够兼顾居住国和来源国的税收利 益,有利于在防止国际避税和国际偷逃税问题上加强国际合作。税基侵蚀 和利润转移项目行动计划是各国携手打击国际逃避税,共同建立有利于全 球经济增长的国际税收规则体系和行政合作机制。
➢ 国际税收协定
早期的国际税收协定并没有范本,所以从具体内容上看,它们相互之间的差 异比较大。为了规范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简化签订过程,一些国家和国际 组织开始研究国际税收协定范本。 • 1963年,经合组织首次公布《关于对所得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
国际税收学1270页PPT
税收管辖权与税种的关系
商品税的税收管辖权
地域税收管辖权
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综合所得税制下:居民(公民)管辖权和(或)地域 管辖权
分类所得税制下:单一的地域管辖权
财产税的税收管辖权
一般财产税 :居民(公民)管辖权和/或地域管辖权
特别财产税 :单一的地域管辖权
公民/居民税收管辖权的确立
意愿标准
居民公司
法律标准
按照本国法律组建并登记注册
总机构标准
总管理机构设在本国境内
控制和管理中心标准 实际控制和管理中心所在地在本国境内
主要经营活动标准
公司占最大比例的贸易额或利润额在本国境内实现
控股权标准
握有能够控制表决权的股份的股东是本国居民
双重居民身份的处理
自然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判定 法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判定
船舶船籍所在国,即船舶的母港(Home Harbour)所在国 船舶的母港是指船舶登记人办理船舶所 有权登记的港口;
船舶经营者的居住国 例 2.5
例 2.5
某国际船运公司A公司由一家美国居民公 司B公司控股。
如果A公司经营的船舶均在希腊的港口登记, 即船舶的母港在希腊,则应认为A公司的实 际管理机构所在国为希腊,由希腊对其国际 运输所得征税;
如果A公司经营的船舶无母港,则因为A公司 经营者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为美国,由美 国对其国际运输所得征税。
境内来源劳务所得的确定标准
境内来源劳务所得的确定标准
劳动地点标准 以劳动活动发生在本国的事实为依据
支付地点标准 以劳动报酬在本国支付的事实为依据
不同类型劳务所得来源国的确定
不同类型劳务所得来源国的确定
的监督管理活动,但应连续超过一定期限,一般为 六个月或一年;
国际税收ppt课件
住所是个人的久住之地,而居所只是人们因某种原因而暂住或客居之地; 住所通常涉及到一种意图,即某人打算将某地作为其永久性居住地,而居所 通常是指一种事实,即某人在某地已经居住了较长时间或有条件长时期居住。
如果一个人被缔约国双方同时认定为本国居民,其居民身份应当按照“决胜法” 的下列顺序确定:
案例来源:朱青,《国际税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仅内容部分)
(英国所得税法规定,在英国有永久性住所的自然人或者在英国 拥有习惯性住所的自然人为英国税法上的居民)
这位先生在英国连续居住了44年之久,但是他表示要回加拿大安度晚年,也就是 说他在英国没有永久性的居住地,所以英国法院判定这位先生有居所而没有住所。但 是他却符合居所的定义,“连续居住了较长时间但又不准备长期居住”,所以英国法院 判定他在英国有居所,由于英国实行的是居所标准,英国政府有权对其实行税收管辖 权,该先生对英国有无限纳税义务。同时,他虽然由加拿大国籍和护照,但加拿大在 居民税收管辖权上实行的也是居所标准,因此他不用向加拿大纳税。
案例来源:http://=373
非居民所 得类型
包括内容
征税权分配 规则
适用范围
不动产所得
由各种不动产权利而产 生的收入,具体指因出 租、直接使用或以其它 任何形式使用不动产而 获得的总收入扣除所发 生的费用后的余额
由收入来源 适用于企业
国即不动产 的不动产所
所在国独享 得和用于完
征税权
成独立个人
劳务的不动
产所得
非居民所 得类型
营业利润
包括内容
纳税人从事工业、自 然资源开采、交通运 输、商业、农牧业、 各种专业性劳务和其 它独立性活动而取得 的纯收入
判定营业利润 来源地的主要 使用情况 标准
第十一章 国际税收PPT课件
• 一笔所得是否为纳税人的营业所得,关键是看取 得这项所得的经营活动是否为纳税人的主要经济 活动。例如,一家证券公司因从事证券投资而取 得的股息、利息收入属于该公司的营业所得,但 一家制造业公司因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债权而 取得的股息、利息收入就不属于其营业所得,而 是属于投资所得。
第十一章 国际税收
整体概述
概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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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主要内容
• 第一节 国际税收内涵与特点 • 第二节 国际重复征税及免除 • 第三节 国际避税、逃税与防范
第一节 国际税收内涵与特点
• •
• 一、国际税收含义 • 二、国际税收的特点 • 三、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
征税,而不论纳税人是何国公民或居民,对 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则不征税。
国际上税收管辖权的使用
• 大多数国家为维护本国权益,一般都同时 行使两种税收管辖权。个别国家甚至同时 行使三种税收管辖权,如美国。
• 通常,发达国家多强调属人原则。
•
发展中国家多强调属地原则。
(二)国际税收的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 1.
人之间发生的征纳关系,有独立的税种、 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 3. 国家税收要依靠某一主权国家制定的法 律来确定该国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
(四)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辨析
• 涉外税收: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的 各种工商税收。 国内税收征纳关系
• 国际税收:
国家之间的征纳关系
?
(五)国际税收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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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冲突与矛盾
中国税务
美国税务
(二)税收冲突与矛盾:缘起
• • 缘起:税收管辖权的交叉
地域民 税收管辖权
公民 税收管辖权
居民 税收管辖权
(三)国际税收和国家税收关系辨析
• 1. 国家税收是国际税收的基础 • 2. 国家税收是某一国家与其管辖下的纳税
人之间发生的征纳关系,有独立的税种、 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 3. 国家税收要依靠某一主权国家制定的法 律来确定该国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
“常设机构”
• 所谓“常设机构”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 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包括管 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作业 场所等等。
• 常设机构的意义:非本国居民公司在收入 来源国通过常设机构取得的经营所得,收 入来源国可以征税。如果不是通过设在本 国的常设机构取得的收入,收入来源国则 不能征税。
(四)外籍个人征收的 各种工商税收。 国内税收征纳关系
• 国际税收:
国家之间的征纳关系
?
(五)国际税收概念
• 国际税收: •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在对跨国纳税
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 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重点
二、国际税收特点
适用标准
1.交易地标准。
英美法系国家比较侧重以交易地来判定经营所得 的来源地。例如,英国的法律规定,只有在英国 进行的交易所取得的收入才是来源于英国的所得。 在确定贸易活动是否是在英国国内进行时,主要 依据合同的订立地点是否在英国,而对于制造等 行业的利润则是以制造活动发生地为所得的来源 地。加拿大与英国的规定类似,以合同签订的习 惯地点作为交易的来源地。除合同的签订地外, 货物的生产地、交付地以及货款的支付地在有些 国家也被视为交易地,从而成为交易利润的来源 地。
(三)跨国关联企业征税
• 1.关联企业的认定 • • 2.转让定价的概念
国际上税收管辖权的使用
• 大多数国家为维护本国权益,一般都同时 行使两种税收管辖权。个别国家甚至同时 行使三种税收管辖权,如美国。
• 通常,发达国家多强调属人原则。
•
发展中国家多强调属地原则。
(二)国际税收的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 1. • 包括法人和自然人,而且是跨国的法人和
自然人。 • 2. • 国际税收涉及的征税对象是对跨国纳税人
国际税收
要素流动与国际税收
• 1.为什么到了现代社会,国际税收才成为一 个概念、问题突显出来?
奴隶社会 封建社会
1. 人口流动性差 2.农业为主, 交换有限
现代社会
1.要素流动加速 2.商品范围扩展
纳税人 收入
国际化
国际税收范畴
•
•
历史范畴
•
分配范畴
• •
• • • 国际税收条件 •
纳税人收入国际化 所得税的普遍课征
征税的目的物。包括跨国所得和一般财产 价值。大致可以分为四类:(1)跨国经营所 得:(2)跨国劳务所得:(3)跨国投资所得: (4)其他跨国所得。
3.国际上对所得来源的确定
• 划分:对收入做境内、境外收入以及来自 不同外国的收入划分。这是对非居民行使 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前提。
• 中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针对不同各类性质的跨国所得,分别规定 了不同的协调缔约国双方征税权冲突的规 则,如对跨国营业所得适用“常设机构原 则”,对劳务报酬则分别有所谓“固定基 地原则”和“183 天规则”,而对跨国股息、 利息和特许权使用等投资所得,则采用税 收分享原则。
营业所得
• 营业所得,又称营业利润,指纳税人从事工业生 产、交通运输、农林牧业、商业、服务业等企业 经营性质的活动而取得的利润。
• 一笔所得是否为纳税人的营业所得,关键是看取 得这项所得的经营活动是否为纳税人的主要经济 活动。例如,一家证券公司因从事证券投资而取 得的股息、利息收入属于该公司的营业所得,但 一家制造业公司因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债权而 取得的股息、利息收入就不属于其营业所得,而 是属于投资所得。
• • 1. 涉外性 • 2. 国际协调性 • 3. 法制性 • 4. 符合国际惯例 • 5. 优惠性
三、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
• (一)税收管辖权
•
居民税收管辖权
• 属人原则:
•
公民税收管辖权
• 属地原则: 地域税收管辖权
各国税收管 辖权的使用
居民税收管辖权
• 1、居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
2.常设机构标准。
固定基地
• 这里的固定基地,指医师的诊所、律师、 建筑师的事务所等从事独立劳务的场所或 设施。
183天规则
• 英国税法:
• 一个纳税人在纳税年度里在英国停留达到183天, 即成为英国居民。这183天是累计天数,不要求 连续,且没有什么例外规定。所谓在英国停留指 身处英国境内,英国包括英格兰、威尔士、苏格 兰、北爱尔兰和英国领海(海岸线以外12海里内 区域)。一般,在计算停留英国的天数时,纳税 人来到和离开英国的那些天不予以计入。如果纳 税人当年在英国停留少于183天,但在前后4年中 每年平均访问英国的天数达到91天,他也构成英 国居民。
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
得行使征税权,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国内外
的全部所得行使税收管辖权,予以征税。
• 2.居民的判断标准:
•
法人居民
• 居民
•
自然人居民
• 判定法人居民标准:
• 一是法律标准,即注册登记地标准 • 二是户籍标准,即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和
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 自然人居民判定标准:
本章主要内容
• 第一节 国际税收内涵与特点 • 第二节 国际重复征税及免除 • 第三节 国际避税、逃税与防范
第一节 国际税收内涵与特点
• •
• 一、国际税收含义 • 二、国际税收的特点 • 三、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
• 一、国际税收概念
• (一)国际税收的产生
• • 要素流动 •
税收冲突 与矛盾
•
• • 一是法律标准:本国公民、有居留证侨民 • 二是住所标准和居所标准(也称时间标准)
公民税收管辖权
• 公民税收管辖权: • 一国有权对本国公民课税,而不论其收
入来源于何处。
• 判断标准:国籍标准
地域税收管辖权
• 地域税收管辖权: • 对来源于本国的所得行使税收管辖权,予以
征税,而不论纳税人是何国公民或居民,对 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则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