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销售提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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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销售提成管理办法

为推动公司营销工作,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提高员工待遇,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双赢,特制定公司销售提成管理办法。

一、销售提成的管理原则

1、实事求是、体现绩效原则;

2、公平、公正原则;

3、奖励先进,鞭策后进,鼓励多劳多得;

4、提成转出,不拖延,不截留,不限高。

二、享受销售提成的范围

凡公司生产及非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及管理人员推广并销售成功的公司产品可获得销售提成,但由公司董事会出面联系成功的大项目销售业绩不在此列。

三、销售业绩的核定依据及认定办法

1、核定依据:以产品销售后公司收到的单项业务全部货款为各类销售员工当月销售业绩的核定依据。

2、认定办法:员工的销售业绩是公司对员工实际工作

能力的认可,由公司依规统一认定,作为考核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有效业绩,具体认定办法是:(1)以公司指导价或高于公司指导价成交的,销售业绩按本人实际完成的销售数量认定为有效业绩;(2)低于指导价10个百分点(即在指导价90%以下)成交的,销售业绩按实际完成销售数量的50%认定为有效业绩;(3)在指导价90%——100%之间成交的销售业绩按实际完成销售数量的90%认定为有效业绩。

3、当月或全年有效业绩超出部分在当年内(公历)可优先抵扣上阶段欠账和冲抵下阶段工作任务;

四、销售提成兑现的标准及办法

1、销售人员

完成公司当月或年度绩效考核任务后提成按以下标准核算:

(1)以公司指导价成交的,按本人销售业绩现金收入总金额的5%提成;(2)低于指导价10个百分点(即在指导价90%以下)成交的按领导意见提成;(3)在指导价90%——100%之间成交的按3%提成;(4)高于指导价成交的高出指导价的部分按40%提成。

2、销售部经理享受团队业绩提成,业绩任务由公司据实下达,完成团队业绩考核任务后按1%提成;

五、销售提成的结算及兑现办法

1、销售提成实行逐月考核,当月结算,应得部分提成在合同约定的全部货款打到公司财务账上后,于次月与基本工资一起发放。

2、由一个人独立完成的销售业绩,销售提成全部属于个人;由多人完成的销售提成,由共同出力人根据各自工作量的大小协商该提成的分配比例。

3、按比例分配提成时,由销售部负责人组织参与人共同协商提出初步分酬方案,并经经理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实施;当共同参与人通过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由公司酌情研究决定。

六、其他管理规定

1、提成领取后应照章纳税,不能有意造成公司被税务部门处罚的风险。

2、根据提成人的要求,对提成人的有关情况保密,未经提成人同意不向其他人员扩散其相关信息;

3、公司根据销售利润所占比例的不同或项目大小,可以适时调整提成比例,原则上调整比例不能低于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

4、本管理办法及未尽事宜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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