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加强考勤纪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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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公司

关于加强考勤纪律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针对目前考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强化公司内部管理,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现对考勤相关工作做以下重申:

一、关于员工考勤

1.考勤对象:公司全体职工。

2.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日常考勤

(1)日常考勤采用指纹打卡的方式,员工上下班应按规定时间亲自到指定地点进行打卡,因公不能打卡者,应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附件1),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签署;按规定时间到岗或离岗而忘记打卡,应在12小时内到所在部门考勤员处登记,填写《打卡异常登记表》(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后可免迟到或早退处理,每月不得超过3次。

(2)到岗离岗时间以打卡时间为准,在规定时间以后到岗为迟到,在规定时间以前离岗为早退,未履行相关手续而擅自缺勤为旷工,伪造考勤记录者按旷工处理。

(3)因各种不可抗原因无法打卡的,应在当天到所在部门考勤员处登记,填写《打卡异常登记表》,由考勤员负责监督,逾期不进行登记的视为当天旷工。

(4)各部门考勤员每月应汇总本中心的《打卡异常登记表》、《员工外出登记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后交至公

司考勤专责人处。

二、关于外勤

(1)员工上班期间因工作需要离开办公地点半天以上(含半天)的为外勤工作。

(2)员工需要进行外勤工作的,应在离开办公地点前在部门考勤员处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

(3)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者,应在离开办公地点前向部门经理电话、口头说明事由和去向,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并于事后一天内补办相关手续。

(4)各部门考勤员每月汇总本部门的《员工外出登记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后交至公司考勤专责人处。

(5)副总监、部门负责人因公外出的,应事先向分管领导电话、口头说明事由和去向,并安排好部门工作,方便工作联系和业务处理。

三、关于值班和调休

根据《公平劳动标准法案》规定,工作职责需要超出规定的条条框框自行进行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员工属于豁免员工,薪酬按月/年发放,不享有加班补偿。本公司各部门员工皆属于豁免员工,无加班费。

(1)公司不鼓励加班,确因个人实际工作需要或部门统一安排,认定为值班,值班费100元/天。部门统一安排值班需每月5日前将《部门值班安排表》(附件6)报至公司考勤专责人处;个人申请值班需提前填写《员工值班申请表》(见附件3),

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至公司考勤专责人处,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填写的应在事后2天内补交。

(2)由全公司统一安排的值班,无需填写《员工值班申请表》,由综合部统一负责确认存底。未按规定值班者,需填写《职工休假审批单》(附件4),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3)职工值班,原则上由所在部门统筹优先安排调休,调休需填写《职工调休审批单》(附件5),经审批后于调休前交综合管理部。需注意,调休应安排在加班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每月调休累计不得超过4天,因工作需要实在无法按时调休的,计发值班费。

四、关于考勤结果管理

1.考勤结果统计

(1)每月2日前统一由公司考勤专责人导出打卡考勤数据(不可更改版),并发至各部门考勤员处,各部门均不得随意修改考勤数据。

(2)各部门考勤员结合打卡数据和各类考勤补充材料(如《员工外出登记表》、《打卡异常登记表》、《部门值班安排表》)制作《部门考勤统计表》(附件7),经部门员工签字确认和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于每月5日前交至公司考勤专责人处。

2.考勤结果应用

(1)考勤结果作为个人薪酬计算参考依据之一。

(2)考勤结果作为所在部门调整岗位、增减编制的参考依据。

3.考勤标准

(1)迟到、早退:上班晚到岗30分钟以内者为迟到,提前下班30分钟以内者为早退。

(2)旷工:上班晚到岗或提前下班30分钟至3小时的以旷工半日处理,上班晚到岗或提前下班超过3小时的以旷工1天处理。

4.缺勤处理

(1)无故不打卡,按缺勤处理;

(2)迟到、早退月累计超过三次,每次扣款50元;

(3)旷工半天扣罚1天工资,旷工1天扣罚2天工资,旷工2天扣罚半月工资,旷工3天(含3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不结算工资;

(4)假期期满未续假而不上班者、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者、虚报或伪造出勤记录者,均视为旷工。

请大家自觉遵守公司有关规定,特此通知!

XX公司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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