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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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0.27•【文号】证监基金字[2006]226号•【施行日期】2006.10.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修订,新法规名称为《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发布日期:2009年3月17日实施日期:2009年4月1日)*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16号――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九批)(发布日期:2010年5月7日,实施日期:2010年5月7日)废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226号)各基金管理公司:为规范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的行为,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的管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的执业行为,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投资管理人员,是指下列在公司负责基金投资、研究、交易的人员以及实际履行相应职责的人员:(一)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二)公司分管投资、研究、交易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三)公司投资、研究、交易部门的负责人;(四)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投资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独立客观、专业审慎、勤勉尽责。

第四条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投资管理人员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公司有关投资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执业行为的管理。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依法对投资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法对投资管理人员进行自律管理。

第六讲 私募转变为公募基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第六讲 私募转变为公募基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私募转变为公募集基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具体截止2020年3月6日的资料整理如下,供参考:根据2020年03月05日发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审批》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条件: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审批机关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2、申请条件及时限基金管理公司和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经批准可开展公募基金业务。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审批为6个月,资格审批为20个工作日。

3、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条件根据《【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审批》第六条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八)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5.20•【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第33号•【施行日期】2022.06.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第33号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现公布《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22年5月20日附件1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2022年3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为了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行政许可流程(一)材料报送要求1.申请人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变更重大事项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送申请材料;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报送申请材料。

审核期间申请材料涉及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材料。

2.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组织、协调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事宜并负主要责任。

(二)行政许可审查流程和方式1.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规定,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组织审查,作出决定。

其中,审查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书面审查;现场核查;委托中介机构核查;征求相关机构和部门的意见;对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相关股东(含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进行谈话、问询;中国证监会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审查方式。

2.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获批后,发起人应当在6个月内依法完成筹建工作。

注册公募基金条件

注册公募基金条件

注册公募基金条件1. 想注册公募基金呀,那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事儿呢!就好比你想参加一场超级严格的比赛,得满足好多条件才行。

首先呢,你得是合法合规的机构或者公司。

比如说,像那些皮包公司肯定是不行的,得是正儿八经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有合法身份的。

要是连自己身份都不明不白的,公募基金怎么敢让你注册呢?这就像一场马拉松比赛,你得先证明自己是个合格的运动员,有参赛资格才行呀。

2. 注册公募基金,注册资本也是个关键条件哦。

这就像你要开一家大饭店,没有足够的启动资金怎么行呢?一般来说,要有一定数额的实缴货币资本。

我有个朋友,他以为注册公募基金就像注册个小网店,没多少资金也行。

结果去申请的时候,被直接拒绝了,因为他的注册资本远远达不到要求呢。

这就告诉我们,公募基金注册在钱这方面可不含糊,得有足够的家底才能玩得转。

3. 人员配备也是注册公募基金的重要一环。

这就好比一个足球队,没有各个位置的球员,这球还怎么踢呢?你得有专业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等专业人员。

我认识一个小公司,他们想注册公募基金,但是只有几个半吊子的所谓“理财专家”,根本没有完整的专业团队。

这就像你组建一个乐队,只有一两个会乐器的,能演奏出完整的曲子吗?肯定不行呀。

4. 注册公募基金呀,还得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呢。

这就像一个家庭,得有明确的分工和规则才能和谐运转。

比如说,要有董事会、监事会这些机构,互相监督、互相制约。

我之前看到一个企业,内部管理一团糟,就像一群没头的苍蝇到处乱撞。

这样的企业去注册公募基金,那肯定是不被允许的。

因为公募基金关系到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没有好的治理结构怎么能行呢?5. 合规运营可是注册公募基金的必备条件。

这就像走在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一样,要是乱闯红灯,那肯定要被处罚的。

公募基金得遵守各种金融法规、行业规定。

我听一个同行说,有个公司在其他业务上就经常违规操作,以为注册公募基金能蒙混过关。

哼,这简直是异想天开!就像小偷想在警察局门口偷东西,怎么可能不被发现呢?6. 要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策略,这在注册公募基金里也是非常重要的。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部分真题——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含答案)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部分真题——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含答案)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部分真题《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1、关于基金监管,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Ⅰ、基金监管的首要目标是保护投资人利益Ⅱ、基金监管也应对投资人之外的其他基金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以保护Ⅲ、中小投资者在基金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需要基金监管的保护Ⅳ、基金监管需要保护投资人避免遭受误导欺诈、内幕交易等行为的损害A. Ⅰ、Ⅱ、ⅣB. Ⅰ、Ⅲ、ⅣC. Ⅰ、Ⅱ、Ⅲ、ⅣD. Ⅱ、Ⅲ、Ⅳ[参考答案] C[答案解析] 依法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基金监管的首要目标。

投资人是基金市场的支撑者,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证券投资基金才有可能持续健康发展。

但在基金市场上,投资人多处于弱势地位,相对于基金管理人,投资人往往信息获取途径不足、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薄弱,其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因此,基金监管必须要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使投资者避免遭受误导、欺诈、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的损害,使投资者避免遭受不公平对待。

同时,基金监管对于基金市场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应依法给予保护。

2、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甲商业银行对乙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审慎调查时,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Ⅰ、优先根据乙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审慎调查Ⅱ、优先根据第三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慎调查Ⅲ、乙公司提供非公开信息时,甲银行对信息的适当性实施尽职甄别Ⅳ、不接受且不使用乙公司提供的非公开信息A. Ⅰ、ⅣB. Ⅱ、ⅣC. Ⅰ、ⅢD. Ⅱ、Ⅲ[参考答案] C[答案解析] 开展审慎调查应当优先根据被调查方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接受被调查方提供的非公开信息使用的,必须对信息的适当性实施尽职甄别。

考点:审慎调查的要求理解章节:第二十二章第四节3、关于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费率和收费模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Ⅰ、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不同认购金额设置不同的认购费率Ⅱ、前端收费模式在认购其价额时就支付认购费用Ⅲ、后端收费模式在认购基金份额时不收费,在赎回基金份额时才支付认购费用Ⅳ、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的认购费率均为固定费率A. Ⅱ、Ⅲ、ⅣB. Ⅰ、Ⅱ、ⅢC. Ⅱ、ⅢD. Ⅰ、Ⅱ、Ⅲ、Ⅳ[参考答案] B[答案解析] 考点: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和收费模式章节:第十六章第一节解析: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上存在两种收费模式: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

公募基金管理人新规

公募基金管理人新规

公募基金管理人新规
公募基金管理人是管理公募基金的机构,它们在中证监会的规定下运作。

近年来,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中证监会出台了一系列新规来规范公募基金管理人的运作,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

下面将分步骤阐述公募基金管理人新规。

一、基本概念
首先,需要明确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概念。

公募基金管理人是指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以合格投资者为目标投资者,通过基金产品向其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的管理机构。

二、资格条件
公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具备多项资格条件。

例如,必须是中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机构,具有良好的商誉和稳健的运营能力,具有完备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能保证基金投资的资产安全。

三、业务范围
公募基金管理人的业务范围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基金、投资组合决策等。

此外,还要遵守禁止违法违规行为,禁止以虚假宣传、欺骗或误导的方式进行销售行为等规定。

四、安全投资
公募基金管理人要严格遵守安全投资原则,按照“分散投资、风险可控”原则,从多视角、多角度全面分散风险,避免投资集中化,提高基金资产的安全性。

五、费率标准
公募基金管理人要严格控制费率标准,遵守指导性费率标准,确保收益回归投资者,避免投资者因高费率而遭受损失。

六、信息披露
公募基金管理人要遵守信息披露规定,确保投资者有充分的信息提供,了解基金产品的投资风险和预期收益,增强投资者对基金产品的风险认知和保护能力。

总之,公募基金管理人新规的实施,实现了“服务投资者、保障
稳健”的目标,提升了公募基金行业整体的可持续性发展水平。

这对
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和市场的整体制度化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是公募基金市场坚实的基石。

公募基金的成立要求

公募基金的成立要求

公募基金的成立要求公募基金是指由基金管理公司向公众募集资金,用于投资证券、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资产的一种开放式基金。

为了保护投资人的权益,公募基金的成立需要满足一些严格的要求。

公募基金的管理公司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需要在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获得证监会的批准。

同时,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也需要达到一定的金额,以确保其具备一定的经营实力。

公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据证监会的规定,公募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资产。

其中,对于不同类型的基金,投资比例也有一定的限制。

例如,股票型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能低于80%,货币市场基金的货币市场工具投资比例不能低于80%。

公募基金还需要设立独立的基金托管人,用于监督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和资金安全。

基金托管人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如具备良好的信誉记录、资金实力强大等。

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保管基金资产,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公募基金的成立还需要通过证监会的审核和批准。

基金管理公司需要向证监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证监会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基金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只有经过证监会的批准,基金管理公司才能正式成立公募基金。

除了以上的要求外,公募基金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基金管理公司需要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基金的运作和管理。

同时,行业协会也会发布一些自律规则,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规范》。

公募基金的成立要求包括管理公司的合法经营资格、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限制、设立独立的基金托管人以及通过证监会的审核和批准等。

这些要求旨在保护投资人的权益,规范基金的运作,为投资人提供安全、透明的投资渠道。

投资人在选择公募基金时,可以根据这些成立要求进行评估和选择,以保障自身的投资安全。

公募基金公司设立条件

公募基金公司设立条件

公募基金公司设立条件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公募基金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工具,受到了越来越多投资者的关注和青睐。

公募基金公司作为公募基金的管理者和运营者,也因此成为了市场上一支重要的力量。

然而,要成立一家公募基金公司并非易事,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

设立公募基金公司需要满足监管部门的要求。

在我国,设立公募基金公司需要经过证监会的批准,并且需要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这些法律法规对公募基金公司的资本金、股东结构、业务范围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申请设立的公司必须严格遵守。

公募基金公司设立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

根据相关规定,公募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这是为了确保公募基金公司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能够承担起投资者的委托管理责任。

此外,公募基金公司还需要满足一定的净资产要求,以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公募基金公司设立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资质。

根据相关规定,公募基金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经理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这些资格包括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等,这是为了确保公募基金公司的管理团队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地管理和运作基金。

公募基金公司设立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

公募基金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管理公募基金,因此需要具备相关的投资管理能力和风控能力。

公募基金公司需要有一支专业的投研团队,能够独立地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

此外,公募基金公司还需要具备一定的销售和营销能力,能够吸引投资者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公募基金公司设立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合规能力。

公募基金公司作为金融机构,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包括信息披露、反洗钱、客户资产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公募基金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和合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业务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公募基金公司设立需要满足监管部门的要求,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专业资质、业务能力和合规能力。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获得批准成立,并在市场上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公募基金设立的标准

公募基金设立的标准

公募基金设立的标准公募基金一般指由基金管理公司运作、向社会公众广泛发行的投资基金,旨在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的资产配置服务。

那么,公募基金的设立标准是什么呢?最常见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律规定公募基金的设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法规明确规定了公募基金的管理、运作、发行、销售等方面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基金公司资格条件公募基金是由基金管理公司所运作,因此基金公司的资格条件是必须符合的。

比如,在中国,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管理人资格,符合相关规定的公司才有资格运作公募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资质条件由于公募基金运作涉及到资产管理和业务运营等方面的技能和能力,因此,基金管理人的资质条件也是一个重要的设立标准。

比如,在中国,基金管理人必须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条件,才能够担任公募基金的基金经理、基金管理人等职位。

四、基金产品投资范围公募基金的设立还必须考虑基金产品的投资范围。

基金管理公司在策划公募基金产品时,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投资者偏好,选择具有可投资性的各种资产、领域和行业,但是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五、基金产品的风险特征公募基金的设立标准还要考虑基金产品的风险特征和特点。

基金产品风险控制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投资者合理投资和利益保护。

因此,在设立公募基金时,必须考虑基金的风险水平、风险控制措施等方面,以确保基金发行后不会给投资者带来过大的风险。

综上所述,公募基金的设立标准要考虑到法律规定、基金公司资格条件、基金管理人资质条件、基金产品投资范围以及基金产品的风险特征等方面。

只有在这些标准的基础上设立的公募基金,投资者才能更为安心地进行多元化、专业化的资产配置。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审批指南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审批指南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审批指南摘要本文主要介绍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和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审批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包括设立条件、审批材料、流程等内容,旨在帮助有意向成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获得管理人资格的机构了解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开展相关业务。

一、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流程1. 设立条件1.1 投资者资格设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需要符合《XXXX法》规定的投资者身份,通常包括具有良好信誉、经济实力、与证券投资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等条件。

1.2 公司资格设立机构必须是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司,并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董事会、管理人员等组织结构。

2. 提交材料2.1 公司材料•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情况•公司董事会组成情况•公司治理结构2.2 业务材料•公司的基金管理业务计划•负责基金管理的员工和团队介绍•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3. 审批流程3.1 提交申请将以上材料提交至相关监管机构,申请设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3.2 审批监管机构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批合格后颁发《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执照》。

二、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审批流程1. 资格条件1.1 申请资格具备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包括专业性、合规性等。

1.2 经验要求具备一定的基金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

2. 提交材料2.1 申请材料•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材料•公司组织架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2.2 业务材料•公司基金管理规则•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董事会决议等文件3. 审批流程3.1 申请与审批提交申请给相关监管机构,经审查合格后颁发《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证书》。

结论通过本文的介绍,了解了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和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审批的相关流程和要求,为有意向从事公募基金业务的机构提供了指导和参考,重要性不言而喻。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21.01.29•【文号】中证协发〔2021〕15号•【施行日期】2021.01.29•【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通知中证协发〔2021〕15号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政策性银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规范网下投资者参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网下询价和认购行为,维护基础设施基金定价和发行秩序,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我会组织起草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经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网下投资者注册网址:。

前期已注册为科创板/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机构及相关产品等,无需重复注册。

注册有关事项可咨询************.cn。

附件: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2021年1月29日附件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下投资者参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网下询价和认购业务,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网下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网下询价和认购业务,证券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基金网下投资者推荐工作,办理基础设施基金网下询价、定价、配售等工作的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开展网下投资者管理工作等,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及本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基础设施基金网下投资者实施自律管理。

公募基金产品成立条件

公募基金产品成立条件

公募基金产品成立条件1. 引言公募基金是一种由多个投资者共同出资组成的集合投资工具,由专业基金管理人负责管理和运作。

公募基金产品成立是指根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正式设立的过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募基金产品成立的条件。

2. 公募基金产品成立条件2.1 法律法规要求公募基金产品成立需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募基金产品需满足以下要求:•基金管理公司:成立并取得证监会核准的基金管理公司,具备相应的注册资本、业务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投资顾问:公募基金需聘请具备相应从业资格并经过证监会备案的投资顾问。

•投资总额:公募基金需设定最低起购金额,并在一定范围内限制单个投资者持有比例。

•境内发行:公募基金产品仅限在中国境内发行,不得面向境外投资者销售。

•投资范围:公募基金需明确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并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投资运作。

2.2 风险管理要求公募基金产品成立还需要满足风险管理方面的要求。

证监会要求公募基金公司设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与控制:公募基金公司需对所管理的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风险提示与告知:公募基金公司需向投资者提供充分、准确、及时的风险提示和告知,以便投资者做出理性决策。

•独立托管机构:公募基金需设立独立的托管机构,负责监督和保护投资者权益,并进行资产托管和结算。

2.3 运营要求公募基金产品成立还需要满足一些运营要求。

证监会对公募基金公司的运营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基金募集:公募基金公司需制定有效的募集计划和营销策略,吸引投资者参与基金产品的认购。

•净值估算和披露:公募基金公司需按规定对基金产品进行每日净值估算,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信息披露:公募基金公司需按照规定向证监会和投资者披露基金的运作情况、投资组合、业绩表现等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募基金管理人介绍大全

公募基金管理人介绍大全

公募基金管理人介绍大全
公募基金管理人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从事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机构。

公募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职责包括基金的募集、投资、运作和风险管理等。

在中国,公募基金管理人通常由基金管理公司承担。

在中国,知名的公募基金管理人包括南方基金、华夏基金、易方达基金、嘉实基金等。

这些基金管理人在市场上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其管理的基金产品涵盖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多种类型,投资范围涵盖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多个领域。

此外,公募基金管理人还需要遵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供透明、规范的基金管理服务。

同时,基金管理人的资质、业绩、管理团队等方面也是投资者选择基金产品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总的来说,公募基金管理人是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时需要重点关注的主体之一,选择具有良好声誉和专业能力的基金管理人是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时的重要考量因素。

公募基金管理人设立流程

公募基金管理人设立流程

公募基金管理人设立流程1. 准备阶段:打基础,稳扎稳打在开始之前,得先做好功课。

公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的第一步是准备阶段,这可是打基础的时候,得稳扎稳打。

首先,你得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这些都是你得翻烂的宝典。

然后,要准备一系列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等。

这些文件得像你的简历一样,得让人家一看就觉得你靠谱。

2. 编制申请材料:精雕细琢,不容有失材料准备好了,接下来就是编制申请材料。

这一步可不能马虎,得精雕细琢,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你能不能拿到那张宝贵的入场券。

申请材料通常包括基金募集方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

这些文件得写得清清楚楚,让人一看就明白你的基金是干啥的,怎么运作,风险在哪里。

记得,细节决定成败,所以每个字都得仔细斟酌。

3. 提交审批:走流程,耐心等待材料都准备好了,接下来就是提交审批了。

这一步就像是去银行排队办业务,得按部就班,不能急。

你需要将编制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中国证监会。

提交之后,就是等待审批了。

这个过程可能会有点长,所以你得有耐心。

一般情况下,证监会会在6个月内给出反馈。

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恭喜你,你已经迈出了成功的一大步。

4. 获得批准后的后续操作:拿到牌照,开始干活终于,经过漫长的等待,你拿到了证监会的批准,拿到了公募基金管理人的牌照。

这时候,你就可以开始大展拳脚了。

首先,你得去工商部门进行登记,然后去基金业协会备案。

备案完成后,你就可以开始募集基金了。

记得,拿到牌照只是开始,真正的挑战在于如何管理好基金,让投资者的钱生钱。

关键时间点和注意事项:•准备阶段:至少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来熟悉法规和准备法律文件。

注意,这些文件必须符合监管要求,否则后面会很麻烦。

•编制申请材料:这个过程可能需要1-2个月,取决于你的团队效率和材料的复杂程度。

务必确保材料无误,避免来回修改耽误时间。

•提交审批:提交后,耐心等待6个月左右的审批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29号——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29号——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29号——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1.29•【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29号•【施行日期】2016.1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29号现公布《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自2016年12月15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16年11月29日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专业化经营管理的需要,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行为,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子公司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公司在境内全资设立或者与其他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法人。

第三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的财务实力和管理能力,全面评估论证,合理审慎决策,不得因设立子公司损害公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第四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发展战略,按照专业化、差异化的经营原则,合理确定并定期评估子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经营范围。

基金管理公司与其子公司、受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不得存在同业竞争。

第五条基金管理公司与其子公司、受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不得进行损害投资人利益或者非公平的关联交易,经营行为不得存在利益冲突。

第六条子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等事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子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子公司及其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申请

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申请

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申请一、背景介绍公募基金是指向公众募集资金并投资于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资产的一种投资工具。

作为公募基金的管理人,需要具备相关的资格和能力,以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稳定。

二、申请条件1. 学历要求: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经济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2. 从业经验:具有相关金融从业经验,特别是基金行业从业经验者优先。

3. 资格认证:需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书。

三、申请流程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个人简历、学历证明、相关从业经验证明等材料。

2. 报名考试:根据协会发布的考试通知,按要求报名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3. 考试合格:通过考试并获得基金从业资格证书。

4. 申请注册:凭借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在协会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申请注册成为公募基金管理人。

5. 审核注册:协会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学历、从业经验等。

6. 注册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在协会网站公示一段时间,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7. 发放证书:经审核合格后,协会将颁发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证书。

四、职责和义务作为公募基金管理人,需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1. 投资管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进行有效的投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 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运作情况、投资风险等信息。

3. 风险控制: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基金的风险进行监控和控制。

4. 法律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

5. 诚实守信: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误导投资者或从事欺诈行为。

6. 公平交易:执行公平交易原则,不得利用内幕信息或其他不公平手段获取利益。

五、发展前景和挑战公募基金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随着投资者的需求增加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公募基金行业将迎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1. 机遇:金融市场的开放和改革为公募基金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不断推动行业的发展。

公募基金管理人申报资格(3篇)

公募基金管理人申报资格(3篇)

第1篇一、引言公募基金作为一种重要的资产管理工具,在我国金融市场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公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公募基金产品的发行主体,其申报资格的取得对于公募基金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阐述公募基金管理人申报资格的相关内容,包括申报资格的取得条件、申报流程以及申报材料等。

二、公募基金管理人申报资格的取得条件1. 注册资本公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具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公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 组织机构公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3. 专业人员公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包括基金经理、研究员、合规风控人员等。

4. 运营系统公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完善的基金运营系统,包括基金募集、投资、估值、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各个环节。

5. 内部控制公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运作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6. 资信状况公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 其他条件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募基金管理人可能还需满足其他条件,如投资者保护、信息披露、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

三、公募基金管理人申报流程1. 确定申报意向公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需求,确定申报公募基金管理人的意向。

2. 准备申报材料公募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证明、专业人员名单、运营系统介绍、内部控制制度、资信状况证明等。

3. 提交申报材料公募基金管理人将申报材料提交给监管机构,监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4. 审查与反馈监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就存在问题向公募基金管理人进行反馈。

5. 修改与完善公募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机构的反馈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审批指南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审批指南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审批指南一、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公募基金治理公司设置、公募基金治理人资格审批2.项目编码:44009二、设定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二条:公布募集基金的基金治理人,由基金治理公司或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治理机构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

三、受理机构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四、审核机构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五、审批数量许多量限制六、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七、办理时限公募基金治理公司设置审批:6个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四条:国务院证券监督治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基金治理公司设置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讲明理由。

公募基金治理人资格审批:20个工作日《中国证券监督治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第三十四条:除本规定第四章规定的由派出机构进行初步审查的行政许可、中国证监会和其他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决定的行政许可外,中国证监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中国证监会负责人批准,能够延长10个工作日,并由受理部门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然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申请条件《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条件:(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三)要紧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治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五)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治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操纵度、风险操纵制度;(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治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募基金会创始人条件

公募基金会创始人条件

公募基金会创始人条件公募基金会创始人是一位具备特定条件和背景的人士。

作为公募基金会的奠基人,他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特质。

公募基金会创始人应该具备广泛的社会视野和深厚的公益情怀。

他们应该关注社会问题,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并愿意为之付出努力。

他们应该对社会发展和公益事业有清晰的认识,并能够从中找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

公募基金会创始人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能力和经验。

公募基金会的运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创始人应当对财务管理有一定的了解,并能够有效地筹集和管理资金。

他们应该能够制定合理的财务计划和预算,并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公募基金会创始人还应具备良好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公募基金会通常需要组建专业团队,协调各方资源,制定和实施项目计划。

因此,创始人应具备卓越的领导才能和组织能力,能够有效地管理团队,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公募基金会创始人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公募基金会的工作涉及到与各界人士、合作伙伴以及受助对象的沟通和协调,创始人需要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技巧,能够有效地与各方沟通合作,达成共识。

公募基金会创始人还应具备坚定的信念和毅力。

公益事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创始人需要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需要有足够的毅力和决心,坚持不懈地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

公募基金会创始人是一位具备广阔的社会视野、深厚的公益情怀、良好的财务管理能力、卓越的组织和管理能力、优秀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以及坚定的信念和毅力的人士。

他们以人类的视角来关注社会问题,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为社会发展和公益事业作出贡献。

他们是公益事业的引领者和推动者,他们的奉献和努力将使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公募基金注册基金经理要求

公募基金注册基金经理要求

公募基金注册基金经理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公募基金是一种由基金管理人运作的投资工具,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便捷、安全、专业的投资渠道。

基金经理是公募基金的关键角色之一,他们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资产配置和风险控制,直接影响着基金的收益和风险水平。

因此,公募基金注册基金经理的要求非常严格,包括资格条件、专业能力、道德操守等多个方面。

首先,公募基金注册基金经理需要具备相关的资格条件。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登记管理办法》,注册基金经理需具有相关的从业资格,如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等。

这些证书是公募基金注册基金经理从事基金管理活动的基本条件,也是评估其专业能力和风险意识的重要指标。

其次,公募基金注册基金经理需要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投资管理是基金经理的核心工作,他们需要熟悉各类金融工具、资产类别和投资策略,能够根据市场情况和基金的投资目标灵活调整投资组合。

此外,注册基金经理还需要具备良好的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能够及时评估市场风险,避免投资损失。

第三,公募基金注册基金经理需要具备良好的道德操守和职业道德。

基金经理管理的是公众资金,其职责是为投资者创造最大的收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注册基金经理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坚守职业操守,严格执行投资决策,不得利用信息优势或权力地位谋取私利。

最后,公募基金注册基金经理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技巧。

基金管理是一个团队工作,注册基金经理需要与基金投资团队、基金销售团队、基金托管人等多方合作,共同为基金的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服务。

因此,注册基金经理需要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有效地协调各方利益、调动团队积极性,实现共赢。

总的来说,公募基金注册基金经理是一种高度专业化、责任重大的职业,要求从业者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优秀的团队合作能力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只有具备这些条件的基金经理,才能够胜任基金的管理工作,实现基金的长期稳健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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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指南一、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二条: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二、受理机构中国证监会办公厅三、审核机构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四、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五、办理时限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审批:6个月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审批:20个工作日六、申请条件《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条件:1、第十三条规定: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1)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3)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7)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三十六条: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机构,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

《国务院关于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132号)规定条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同意你会对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的条件作如下规定:(1)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2)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10年以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同意你会对基金管理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非主要股东的条件作如下规定:(1)非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内部监控制度完善;(2)非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5年以上;(3)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4)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5)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同意你会对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内外股东的条件作如下规定:(一)出资比例最高的境内股东应当具备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的条件;其他境内股东应当具备基金管理公司非主要股东的条件。

(二)境外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设立、合法存续并具有金融资产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财务稳健,资信良好,最近3年没有受到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的处罚;(2)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具有完善的证券法律和监管制度,其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签订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着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3)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4)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在内地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比照适用前款规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同意你会对不得成为基金管理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情形作如下规定:(1)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2)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者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3)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条件:1、第六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2)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3)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6)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7)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8)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七条: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出资或者持有股份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以下简称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资产质量良好;(2)……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3)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4)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5)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金融监管、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3、第八条: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主要股东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业务……(3)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4、第十条: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或者拥有权益的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得超过我国证券业对外开放所做的承诺。

5、第十一条: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6、第十四条: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并进行审查,做出决定。

7、第十五条:中国证监会审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征求相关机构和部门关于股东条件等方面的意见;(二)采取专家评审、核查等方式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三)自受理之日起5个月内现场检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准备情况。

8、第十六条: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中国证监会领取《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开设外汇资本金账户。

9、第三十八条:……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不得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代持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不得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代持股权……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应当秉承长期投资理念,并书面承诺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不少于3年。

10、第三十九条:……基金管理公司的单个股东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在50%以上的,上述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得经营公募或者类似公募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11、第四十一条:……基金管理公司的总经理应当为董事会成员。

基金管理公司的单个股东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在50%以上的,与上述股东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人数的1/3。

12、第四十二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规定条件:一、《办法》中相关条款的执行问题(一)《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第(五)项对开业所需人员、营业场所和设施作出了规定。

在报送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时,可以先提交拟任董事长(注:根据修改后的《基金法》,已改为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经理和拟任督察长的任职申请材料以及拟任董事的申报材料,其他人员应当在现场检查之前到位;拟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核算、估值以及信息技术系统开发维护等业务的,在报送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时应当提交对基金服务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的报告以及委托办理业务协议。

有关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准备情况在中国证监会进行现场检查时需达到规定的要求。

……(三)《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按最近3个会计年度盈亏相抵为净盈利执行。

对于“资产质量良好”,证券经营机构按最近12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净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最近1年中国证监会分类评价级别在B类以上,具有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资格执行;信托资产管理机构按最近1年中国银监会综合评级结果在3级以上执行。

证券投资咨询、其他金融资产管理机构的具体标准另行规定。

(四)基金管理公司的有关联关系的非主要股东的持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主要股东及其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5%以下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主要股东的持股比例;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达到5%的,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应当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五)《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金融资产管理经验”,主要是指公募基金、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管理经验,包括资产规模、主要品种、业绩表现等方面的内容。

……(七)《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与上述股东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包括由该股东推荐、提名的董事(通过市场化流程选聘的管理层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在该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任职、领薪以及与该股东存在其他利益关联的董事。

基金管理公司的单个股东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100%的,“与上述股东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包括在该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任职、领薪以及与该股东存在其他利益关联的董事。

……(九)基金管理公司按照《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变更持股5%以下的股东”的,入股股东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金融监管、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不存在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情形……二、材料申报问题……(二)股东持有的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被出质、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期间,中国证监会不受理其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受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申请。

……三、在计算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权益比例时,如境内股东中含有外资成分,原则上将合资公司境内股东的外资持股比例乘以其在合资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再与该合资公司的境外股东持股比例(直接持有)进行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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