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档案资料的通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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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2006年度档案资料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档案管理要求,全校2006年度的各类档案资料进入收集整理阶段。为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整理范围
1.各职能部门(含教辅部门)需要收集党政管理范围的档案资料,教务、财务、总务与基建、外事、物资设备、科研与开发、期刊等部门同时还要收集专项档案资料,具体范围见附件。
2.各教学部门需要收集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具体范围见附件。研究生处、教务处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办理。
3.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自行确定需要保存的档案资料。
4.各部门所收集的资料载体包括纸质件、电子件、声像件(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幻灯片、磁盘、影视胶片、缩微胶片、光盘等)、实物件(如奖杯、奖牌、纪念品、赠送品、题词、废止的印章等)。
二、收集整理要求
1.在3月15日前,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完成各类资料的收集。
2.各部门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初步整理:剔除重份资料,复印常用资料,核对文稿版次,核对签字与印章真伪等。
3.部门领导进行档案资料的鉴定:是否齐全、系统和准确;组织有关人员加以补充完善。
4.学校档案馆在3月底前举办兼职档案员学习班,讲解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
5.学校在4-5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综合考核指标范围。
档案馆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