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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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制度汇编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一日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会作为一个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承担着丰富校园生活、引领校园文化、服务广大师生的重要职责。作为一个充满朝气的年轻组织,如何更好地顺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就必须依托一套完整的内部工作管理制度和章程。古人云:“无以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和建设,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和质量,促使学生会组织今后更好地发展,湖南师范大学第二十八届学生会筹划制定了这本《湖南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制度汇编》。

此制度汇编是湖南师范大学学生会多年工作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和归纳,它汇聚了所有学生会同仁的心血,也记录了学生会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所有成员在这个集体中的感悟和体验。

编写这本《湖南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制度汇编》,我们更多的是希望能够通过它为以后的学生会成员留下一点我们的实践经验,让他们可以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以达到更高的高度。随着我校现代化、开放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学生会组织更应具备新时代的气息和特色,具备先进的管理模式和严格的管理制度,紧跟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繁荣校园的学术与文化,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形成崭新的工作局面,创造学生会工作的新价值。

学生会,一个我们共同的家园,选择学生会,是我们的骄傲。《湖南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制度汇编》的诞生只是一个新的开始,我们衷心地希望,湖南师范大学学生会能拥有一个更灿烂的明天!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湖南师范大学学生会各组织机构进行职权界定,旨在建立一个民主化、规范化、效率化的机制。

第二条:湖南师范大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的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在校团委的指导帮助下进行工作。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并动员全校同学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为中心,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广大同学的素质拓展服务。

第四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二)做好协调沟通工作,成为学校党政组织与同学之间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参与学校关于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

(三)遵守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坚持“勤勉严谨,求实创新,献身教育,团结奋进”原则,加强同学与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联系,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积极倡导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生活、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各种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五)积极有效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及湖南省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在校学生,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三)有监督和批评本会工作的权利

(四)有遵守本会章程,履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五)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思想道德品质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本会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本会以学生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若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迟举行。

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基层学生组织选举产生,实行常任制。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并通过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商讨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并监督其实施

(四)选举并产生新一届校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五)其它应由学生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第四章学生会

第十一条:湖南师范大学学生会是全校学生最高权利机关的执行机构,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体责任制。

第十二条:湖南师范大学学生会根据职责分工,下设九部一室,分别是办公室、学习部、权益服务部、体育部、文娱部、女生部、外联部、保卫部、卫生部、信息宣传部。职责分配如下:

办公室:主席直属部门,协助主席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学生会财物,保管学生会档案,起草学生会有关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负责各类证书证件的制作与下发、会议的通知及记录等。

学习部:配合学校教学,开展各种学习活动,激发同学的学习兴趣,培养并提高同学的学习能力、创造能力和科研能力。

权益服务部:不定期收集整理关于学生学习、生活、工作、安全等方面的提案和建议,向学校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为全校学生学习、生活创造良好条件,适时开展贴近学生生活的活动。

体育部:开展各种具有独创性的体育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体育生活,提高同学的身体素质。

文娱部:开展各种富有特色的文娱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同学的艺术修养。

女生部:结合我校女生比例较大的特点,从适应女大学生需求的角度出发开展富有特色的女生活动,全面提高我校女生的综合素质。

外联部:加强校内与校外的交流,为学生会各种大型活动联系赞助;对外展示本校形象。

保卫部:保卫校园安全,维护各种大型活动的秩序,开展一些关于安全知识方面的活动,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

卫生部:维护校园清洁,不定期到学院、学生寝室进行卫生检查,督促同学搞好卫生工作。

信息宣传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多层次、多渠道地做好学生会的宣传工作,扩大学生会在校内校外的影响。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会如需根据工作职能的变动增设或减少有关部门,需由主席团决议并报校团委批准通过。

第十三条:湖南师范大学学生会常务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四名,各部设部长(主任)一名。

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委任制,任期一年。根据具体工作情况考虑留用或任免。

第十四条:湖南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常设机构。其成员包括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主席办公室主任,及其它各学生分会主席。

学生会主席团具有以下职权:

(一)召开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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