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哈尔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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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抚养人在 60-74 周岁之间
学海无涯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 年 -(死亡人实际年龄-60 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 年 -(死亡人实际年龄-60 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4)被抚养人在 75 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5 年)÷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 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5 年)÷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 偿系数)
12、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 18 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18-被 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
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18-被 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 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 60-74 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 年-(受害人实际年 龄-60 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 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 岁)]×伤 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 75 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 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 年×伤残赔偿系数

黑龙江伤残赔偿标准

黑龙江伤残赔偿标准

黑龙江伤残赔偿标准黑龙江省是我国东北地区的重要省份,也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和工业基地。

在这片土地上,有许许多多的劳动者为了家庭和社会的发展默默奉献着。

然而,不幸往往在某一刻降临,一场意外事故可能会给一个劳动者或他的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

在这种情况下,伤残赔偿标准成为了备受关注的话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和《伤残军人优抚条例》,伤残赔偿标准是由国家规定的,各地区也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在黑龙江省,伤残赔偿标准也有着具体的规定。

首先,根据黑龙江省的相关规定,对于因工伤造成不同程度的伤残的劳动者,其伤残赔偿金的标准是不同的。

一般来说,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是根据劳动者的工资、工龄、伤残程度等因素来确定的。

对于不同程度的伤残,赔偿金的标准也不同,伤残程度越高,赔偿金也就越多。

其次,黑龙江省还规定了伤残赔偿金的发放方式。

一般来说,伤残赔偿金可以一次性发放,也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期发放。

这样的规定有利于劳动者及时得到补偿,减轻了他们的经济压力,也有利于他们更好地投入到康复和工作中去。

此外,黑龙江省还对于伤残赔偿金的使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及其家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伤残赔偿金,比如用于医疗康复、子女教育、家庭生活等方面。

这样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也有利于他们更好地进行康复和再就业。

总的来看,黑龙江省对于伤残赔偿标准的规定是比较完善的,既考虑了劳动者的实际情况,也考虑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然而,也需要注意的是,伤残赔偿标准的规定应该是动态的,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进行适时的调整,以更好地适应劳动者的需求。

在实际操作中,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伤残赔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更多的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益,也要加强对伤残赔偿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赔偿金能够真正落实到劳动者手中,让他们得到应有的补偿和关爱。

综上所述,黑龙江省的伤残赔偿标准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020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0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0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光明卫士律师整理2020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项目:1、医疗费2、误工费3、伙食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赔偿金9、残疾用具费10、丧葬费11、死亡赔偿金12、生活费13、抚慰金人身损害计算方式2020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

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6、住宿费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8、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9、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2020年哈尔滨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和方式

2020年哈尔滨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和方式

2020年哈尔滨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和方式第一章:赔偿标准第二章:赔偿项目第三章:赔偿计算方式第四章:其他备注2020版白皮书第一章:赔偿标准2020年哈尔滨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一、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

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

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

——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二、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

黑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

黑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

黑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职工的身体损害或疾病的一种特殊的人身损害。

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伤赔偿标准。

本文将介绍黑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工伤赔偿基本原则黑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伤残职工的康复和就业。

2. 依法进行赔偿,保证赔偿金额合理和公平。

3. 分级赔偿,根据伤残程度和损失程度进行不同等级赔偿。

4. 综合考虑工资、职工年龄、职工等级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

二、工伤赔偿项目黑龙江省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等。

1. 医疗费:按照职工所在地医疗费用标准报销相关治疗费用。

2. 伤残津贴:根据工伤的严重性和职工的工资档次,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发放。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程度等级,按照一定标准发放。

4. 生活护理费:对重度伤残职工提供生活护理费,根据伤残等级和职工工资档次计算发放。

三、工伤赔偿标准黑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具体如下:1. 工伤医疗费:按照职工所在地的工伤医疗费用标准,报销职工因工伤治疗的各项费用。

2. 伤残津贴:根据工伤程度等级和职工工资档次计算津贴金额。

- 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津贴为基本工资的60%至80%不等。

- 二级伤残(丧失三分之二以上劳动能力):伤残津贴为基本工资的50%至60%不等。

- 三级伤残(丧失三分之一以上至三分之二劳动能力):伤残津贴为基本工资的40%至50%不等。

- 四级伤残(丧失三分之一以下劳动能力):伤残津贴为基本工资的30%至40%不等。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程度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级伤残:补助金为基本工资的220至250倍不等。

- 二级伤残:补助金为基本工资的180至220倍不等。

- 三级伤残:补助金为基本工资的140至180倍不等。

- 四级伤残:补助金为基本工资的100至140倍不等。

2020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word.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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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0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光明卫士律师整理2020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项目:1、医疗费2、误工费3、伙食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赔偿金9、残疾用具费10、丧葬费11、死亡赔偿金12、生活费13、抚慰金人身损害计算方式2020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

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6、住宿费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8、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9、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黑龙江工伤赔偿标准

黑龙江工伤赔偿标准

黑龙江工伤赔偿标准黑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指黑龙江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以及该省实际情况制定的用于确定工伤赔偿金额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工伤赔偿金是指因工伤致使劳动者受到人身伤害、罹患职业病等情况下,用以弥补受害劳动者因此所蒙受的直接经济损失的资金。

在黑龙江省,工伤赔偿金的标准分为伤残赔偿金、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指因工伤造成的劳动能力部分或全部丧失的劳动者,其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的一次性赔偿金。

黑龙江省的伤残赔偿金标准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来确定,分为四个等级:1级伤残:伤残程度低于10%,赔偿金额为本人月均工资收入的15倍。

2级伤残:伤残程度在10%至20%之间,赔偿金额为本人月均工资收入的18倍。

3级伤残:伤残程度在20%至30%之间,赔偿金额为本人月均工资收入的21倍。

4级伤残:伤残程度在30%至40%之间,赔偿金额为本人月均工资收入的24倍。

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是指因工伤造成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其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的一次性赔偿金。

黑龙江省的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标准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来确定,分为十个等级:1级丧失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低于10%,赔偿金额为本人月均工资收入的24倍。

2级丧失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在10%至20%之间,赔偿金额为本人月均工资收入的27倍。

3级丧失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在20%至30%之间,赔偿金额为本人月均工资收入的30倍。

4级丧失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在30%至40%之间,赔偿金额为本人月均工资收入的33倍。

以此类推,每增加10%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赔偿金额相应增加3倍。

死亡赔偿金是指因工伤导致劳动者死亡的情况下,由劳动者的家属获得的一次性赔偿金。

黑龙江省的死亡赔偿金标准为本人月均工资收入的50倍。

以上是黑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工伤鉴定结论、就业年限等。

因此,在实际申领工伤赔偿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计算。

2020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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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0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光明卫士律师整理2020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项目:1、医疗费2、误工费3、伙食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赔偿金9、残疾用具费10、丧葬费11、死亡赔偿金12、生活费13、抚慰金人身损害计算方式2020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

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6、住宿费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8、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9、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2020-2021年度黑龙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20-2021年度黑龙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20-2021年度黑龙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0945元。

(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22165元。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黑龙江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00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比如:年收入9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90000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0945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0945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0945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方法计算。

2020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0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0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光明卫士律师整理2020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项目:1、医疗费2、误工费3、伙食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赔偿金9、残疾用具费10、丧葬费11、死亡赔偿金12、生活费13、抚慰金人身损害计算方式2020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

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6、住宿费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8、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9、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哈尔滨工伤赔偿标准

哈尔滨工伤赔偿标准

哈尔滨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是指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职工意外伤害或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予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助。

哈尔滨作为一个重工业城市,工伤赔偿标准备受到广泛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哈尔滨工伤赔偿标准如下:一、工伤医疗费用。

1. 住院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住院治疗,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支付比例为100%。

2. 门诊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的门诊治疗,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支付比例为100%。

3. 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按照规定标准发放。

二、工伤康复费用。

1. 工伤职工康复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康复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支付比例为100%。

2. 工伤职工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的需要辅助器具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支付比例为100%。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四、工亡家属抚恤金。

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工伤职工,其家属可以获得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五、误工补助金。

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暂时性或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可以获得误工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六、其他。

除了上述列举的工伤赔偿项目外,工伤职工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获得一些其他形式的赔偿,如交通费、住宿费等。

总的来说,哈尔滨的工伤赔偿标准是比较完善和人性化的,能够有效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赔偿标准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工伤职工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

因此,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伤赔偿标准的有效执行,让每一位工伤职工都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赔偿待遇。

2020年全国各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0年全国各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0年全国各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3项。

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法明传[2019]513号),授权相关省市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的试点工作。

目前,已有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

但是,各省市的方案或意见并不完全相同。

在案件类型上,有的针对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有的只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在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计算上,大多是按照统一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也有的是按照全体居民标椎计算。

江苏省最特殊,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是根据上一年度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乘以全省平均负担系数的标准。

在适用时间上,各地也不统一。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①残疾赔偿金(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江苏省:上一年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全省平均负担系数×20(年)×伤残赔偿指数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指数江苏省:上一年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全省平均负担系数×【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指数≥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5(年)×伤残赔偿系数江苏省:上一年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全省平均负担系数×5(年)×伤残赔偿系数②死亡赔偿金≤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20(年)江苏省:上一年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全省平均负担系数×20(年)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江苏省:上一年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全省平均负担系数×【20-(实际年龄-60)】年≥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5(年)江苏省:上一年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全省平均负担系数×5(年)③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④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系数当作≤18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1计算。

2020年哈尔滨轻伤害赔偿标准和方式

2020年哈尔滨轻伤害赔偿标准和方式

2020年哈尔滨轻伤害赔偿标准和方式第一章:赔偿标准第二章:赔偿项目第三章:赔偿计算方式第四章:其他备注2020版白皮书第一章:赔偿标准2020年哈尔滨轻伤害赔偿标准: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

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2020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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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0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光明卫士律师整理2020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项目:1、医疗费2、误工费3、伙食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赔偿金9、残疾用具费10、丧葬费11、死亡赔偿金12、生活费13、抚慰金人身损害计算方式2020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

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6、住宿费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8、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9、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2020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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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0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光明卫士律师整理2020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项目:1、医疗费2、误工费3、伙食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赔偿金9、残疾用具费10、丧葬费11、死亡赔偿金12、生活费13、抚慰金人身损害计算方式2020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

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6、住宿费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8、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9、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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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格式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0 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光明卫士律师整理2020 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项目:1、医疗费2、误工费3、伙食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赔偿金9、残疾用具费10、丧葬费11、死亡赔偿金12、生活费13、抚慰金专业资料整理WORD格式人身损害计算方式2020 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

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 ; 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6、住宿费专业资料整理WORD格式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8、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 60 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 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 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 60-74 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 年 -( 受害人实际年龄 -60 岁 )] ×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 年 -( 受害人实际年龄-60 岁 )] ×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 75 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5 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5 年×伤残赔偿系数9、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哈尔滨市十级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哈尔滨市十级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哈尔滨市十级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导读:十级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工资、补助金等,根据哈尔滨市的生活水平及职工的工资待遇等确定赔偿。

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十级工伤赔偿的知识内容。

工伤十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十级伤残职工享受的待遇就是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十级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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