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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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分论物权法总复习题及答案解析

民法分论物权法总复习题及答案解析

民法分论总复习题及答案解析第一部分——物权概述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关于“物权”中的“物”,说法错误的是()A.原则上为有体物,也可以是无体物B.包括知识产权C.须是特定物D.须是独立物(B.权利成为物权的客体,仅限于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情况,如权利质权,但权利不是物。

)2、下列属于主物权的是()A.留置权B.地役权C.土地所有权D.抵押权(C.根据物权是否能够独立存在,物权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

AD两项是担保物权,从属与债权而存在并为债权服务,是典型的从物权。

BC两项是用益物权,但B地役权附属于需役地权利之上,C项是独立存在的物权。

)3、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

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

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

后甲发现,向丙追索。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A.因为物权具有追及效力。

4、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物权的是()A.土地承包经营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C.典权D.海域使用权(C.因为物权法定主义)5、关于当事人创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物权类型的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生效,只是不具备物权效力B.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应发生效力C.确定无效D.如果不在法律明确禁止之列,则确定生效(A.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效力必须由法律规定,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协议设定。

据此,当事人创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物权类型的法律行为有效,但不具备物权的效力,而具有债权的效力)6、下列情形违背一物一权原则的是()A.所有权与他物权并存B.在同一物上设立数个内容相同的担保物权C.甲以取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权以取得贷款D.甲乙共有一台笔记本电脑(B.同一物上不允许有性质不相容的物权并存)7、甲将3间私房中的两间作价10万元投入与丙合伙办厂,又将另一间出租给乙居住。

物权法复习题(含答案)

物权法复习题(含答案)

1、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 ABC )A、债权一般是有期限的,物权则具有永续性B、主物与从物须为同一主体所有,方能成立主物权与从物权的关系C、所有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所以,在效力上要优先于限制物权D、典权是我国所特有的物权类型3、某甲委托某乙购买某品牌电视机。

乙至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值该品牌电视机举行有奖销售。

乙选购了一款电视机并按照规定得到3张抽奖券,但未把这3张抽奖券交给甲。

后来开奖,奖券中的一张中了头奖,可得手机一部。

这部手机应当( A )A、归某甲所有B、归某乙所有C、归某甲所有,但应适当奖励某乙D、归甲乙二人共有4、甲和乙共有房屋3间,出租给丙开办商店。

现丁要向戊借款5万元,在丁的要求下,征得乙的同意后,甲将其在上述3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戊,并在通知丙后,到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

对其中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达正确的是( AB )A、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乙享有优先购买权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丙只能与该共有份额的购买者和乙另行租赁合同D、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丙享有优先购买权。

6、不动产所有人出卖其不动产时,可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有( ACD )A、承租人B、地上权人C、典权人D、共有人7、为了耕种自己的土地而必须经过他人土地的,可在他人土地上成立通行权,该通行权在物权的权利体系中属于( A )A、相邻关系B、地役权C、地上权D、建设用地使用权8、甲越界建房侵入乙的宅基地。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C )A、相邻权B、住宅权C、他物权D、宅基地所有权9、下列属于法定孳息的有( ABC )A、房屋租金B、迟延支付的利息C、贷款利息D、合同价金10、王某在吃饭时丢失瑞士名表罗西尼一块,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

物权法期末复习题材料

物权法期末复习题材料

物权期末复习题材料(一)单项选择题1.甲将收藏的一件明代瓷器出售给乙,乙当场付清价金,约定甲10天后交货。

丙听说后,表示愿以双倍价格购买。

甲当即决定买给丙,约定第5天交货,并收取定金若干。

乙听说此事,诱甲七岁之子将瓷器从家中取出给她。

在瓷器为乙占有期间,该瓷器所有权归谁?()A甲B乙C丙D甲乙共有2.甲有4匹马要卖掉,便对乙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 000元。

”乙牵回了4匹马,未付款。

设马在试用期生下了一匹小马,该小马应归谁所有?()A甲B乙C甲和乙D甲或乙3.下列物权的保护方法不能以自力救济的方式行使的是()。

A排除妨碍请求权B确认物权的请求权C返还原物请求权D消除危险请求权4.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

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

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

后甲发现,向丙追索。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所有权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5.王、潘两家同住李村。

王家有子王达,潘家有女潘美,两人正在恋爱。

两家为子女结婚住房问题议定由潘家出钱,王家出工,在王家已经有的三间平房上加盖上房三间作为新人成亲之用,双方对上房三间的归属未作约定。

上房三间盖成后,王达和潘美因性情不合解除恋爱关系。

为此,王、潘两家反目成仇,并对房屋所有权属发生争议。

根据民法原理,上房三间的所有权应归谁?()A王家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B王家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C潘家因出钱而取得所有权,但应给王家适当补偿D王家和潘家因合作建房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6. 1995年韩玉擎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一个瓦罐,内有500块银元及一张棉布,上面写着“为防日寇搜查,特埋于此,王天民,1938年7月5日”。

王天民为王大水的爷爷,1938年被日寇杀害。

王大水一家解放后划分成中农。

该500块银元()。

物权法试题库及答案

物权法试题库及答案

物权法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物权法调整的是以下哪类关系?A. 债权关系B. 合同关系C. 物的占有和利用关系D. 知识产权关系答案:C2. 物权的种类包括以下哪项?A. 债权B. 知识产权C. 继承权D. 担保物权答案:D3. 物权的客体是什么?A. 行为B. 物C. 服务D. 信息答案:B4. 以下哪项不属于物权法的基本原则?A. 平等原则B. 自愿原则C. 公平原则D.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答案:B5. 物权的效力包括哪些?A. 排他效力B. 优先效力C. 追及效力D. 所有上述效力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1. 物权法中的物权包括以下哪些类型?A. 所有权B. 抵押权C. 地役权D. 债权答案:A, B, C2. 物权的取得方式包括:A. 原始取得B. 继受取得C. 强制取得D. 赠与取得答案:A, B3. 以下哪些属于物权法的保护方法?A. 返还原物B. 排除妨碍C. 恢复原状D. 赔偿损失答案:A, B, C, D三、判断题1. 物权法只保护个人对物的占有权。

(对/错)答案:错2. 物权的排他效力意味着同一物上不能存在两个所有权。

(对/错)答案:对3. 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人可以追索到物的任何占有人。

(对/错)答案:对四、简答题1. 简述物权法的立法宗旨。

答案:物权法的立法宗旨是通过确定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法律规则,保护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的有效利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2. 什么是物权的优先效力?答案:物权的优先效力是指在多个权利并存时,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等其他权利实现的效力。

五、案例分析题案例:甲拥有一块土地的所有权,乙向甲借款并用该土地设立了抵押权。

后甲将土地卖给了丙,但未告知丙该土地已设立抵押权。

问:丙能否取得该土地的所有权?乙的抵押权是否受影响?答案:丙可以取得该土地的所有权,因为丙作为善意第三人,对土地的抵押情况并不知情。

但是,乙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因为抵押权是一种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即使物的所有权转移,抵押权依然存在。

物权法期末考试复习复习资料重点

物权法期末考试复习复习资料重点

《物权法学》必背复习题第一章1.物权的特性:(1)对世性(主体):除物权人之外任何人,主体广泛性(2)支配性(内容):同L(2)(3)特定性(客体):物J/行为&非物质义,具体制定、存在、独立,有体动产/不动产(实现方式):负有不为侵害或妨害的消极不作为容忍义务(4)绝对性(5)排他性(效力):成立排他效力、实现上排他、对债权的优先效力、物上请求权效力(6)法定性、公示性:区别债权2.物权与债权的联系与区别:(1)联系:基础、目的交易物权. 债权,人+财产=物权------- >新物权,物权+债权=财产权、方式(债权)3.物权的排他效力:(1)涵义: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物权相互之间的对抗效力,即一项物权排斥内容和性质与其相抵触的另一物权并存于同一标的物之上,或者得压制同一标的物上的其他物权而先行实现的效力。

包含绝对的一相斥物权之间于成立上的排他效力,也相对的f包含相容物权之间于实现上的排他效力。

(2)强弱之分:物权排他效力分为成立上的排他效力和实现上的排他效力,不存在哪种物权的排他效力绝对强或者弱的问题。

一物之上客观不得有两个直接占有与现实支配,故同以直接占有标的物为要件和权利内容的物权之间,不得并立,这是内容与性质相斥之物权在成立上的排他效力;而不以直接占有标的物为要件的两个物权之间得发生并立之情形,内容与性质相容物权之间仅存在行使和实现上的排他效力,即被法律赋予较强效力之物权得以压制、排斥效力较弱之物权而先行实现。

相容物权哪一个居于先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和法律规定而不仅仅是成立时间。

(3)各类物权排他效力表现:①所有权之间的排他效力。

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权,有成立上的绝对排他效力,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一物一权)。

②用益物权之间得排他效力。

用益物权是占有、使用、收益的实体支配权,具有成立上的排他性(例外:典权,非继续性地役权)。

③担保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

担保物权是以获得标的物之交换价值为目的的价值权,除动产质权和以权利凭证交付为成立要件的权利质权之间具有成立上的排他效力,其他均为实现上的排他效力。

物权法复习题及其答案

物权法复习题及其答案

物权法复习题及其答案一、选择题1. 物权法中,物权的客体是什么?A. 人B. 物C. 行为D. 权利答案:B2.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哪些条件?A. 必须有合同B. 必须有法律行为C. 必须有登记D. 必须有交付答案:B3. 以下哪项不属于物权法中的物权类型?A. 所有权B. 抵押权C. 租赁权D. 质权答案:C4. 物权法中,物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A. 诉讼B. 仲裁C. 调解D. 所有上述答案:D5. 根据物权法,以下哪种情况不适用善意取得原则?A. 买方不知道卖方无权处分B. 买方明知卖方无权处分C. 买方以合理的价格购买D. 买方在公开市场上购买答案:B二、判断题1. 物权法规定,物权具有排他性、绝对性、优先性。

(对)2. 物权法中,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过登记。

(错)3. 物权法中,物权的保护方式只包括诉讼。

(错)4.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过交付。

(错)5. 物权法中,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诉讼、仲裁和调解。

(对)三、简答题1. 简述物权法中物权的基本原则。

答:物权法中物权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的绝对性、排他性、优先性、法定性等。

绝对性指物权具有对世性,排他性指物权人可以排除他人对物的占有和使用,优先性指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法定性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创设。

2. 物权法中,什么是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答:物权的设立是指通过法律行为或法律规定,使物权产生;变更是指物权内容的变更,如权利范围的扩大或缩小;转让是指物权从一物权人转移给另一物权人;消灭是指物权因法定原因或当事人约定而终止。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张某拥有一套房产,后因经济困难,将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

张某未能按时还款,银行有权如何处理?答:根据物权法,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在张某未能按时还款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张某履行还款义务。

如果张某仍不能履行,银行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或变卖抵押物,以实现其债权。

物权法期末复习资料

物权法期末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1.物权: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享受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是人与人之间对于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

《物权法》中所称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物权法:狭义的物权法是指民法典关于物权的规定,在现实中,通常表现为民法典的物权编,以及没有明确称为物权法编的有关物权关系的专门规定。

广义的物权法是指调整物权关系即人对物的支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不仅包括狭义的物权法即民法典的物权编或者《物权法》,还包括其他有关物权的单行法以及其他法律中关于物权的规定。

3.有体物:指具有一定的物质形体,能够为人们所感觉到的物。

4.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动态现象,即物权发生、变更及消灭的运动形态。

它是民事权利变更的一种具体现象,是物权法律关系运动的基本形式。

物权变动的实质,就是人与人之间关于物权客体的归属和支配法律关系的变化。

5.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是指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物权变动时,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物权变动的结果作为两个法律事实,它们的成立和生效依据不同的法律根据的原则。

6.原始取得:也称最初取得,是指不以他人已有的所有权和意志为根据,直接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某种方式或行为取得所有权。

7.继受取得:也称传来取得,是指财产所有人通过某种法律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财产所有权。

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原所有人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

8.现实交付:是最传统的交付方式,是指对动产的事实管领力的转移,使受让人取得标的物的直接占有。

9.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由出让人继续直接占有动产,使受让人取得对动产的间接占有,并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10.指示交付:又叫做返还请求权让与,是指在交易标的物被第三人占有的场合,出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出让人将其对占有人的返还请求权转移给受让人,由受让人向第三人行使,以代替现实交付的交付方式。

物权法学习资料(完整版)

物权法学习资料(完整版)

1、物权法定主义——物权的种类、内容有法律统一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依意思自由创设。

2、物权行为——是指以物权的设定、转移、变更和消灭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3、物权行为无因性——是指物权行为与作为其原因关系得债权行为相互独立,物权行为的成立和有效不受作为其原因的债权行为的影响。

4、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落入何人之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物权人均可追及至物之所在行使物权的法律效力。

5、物权形式主义——以《德国民法典》为其代表。

按照这种主义,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除需要有买卖契约、登记或交付外,还需要当事人就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达成一个独立于买卖契约之外的合意。

此合意纯以物权变动为其内容,故称物权合意。

这种物权的合意与登记或交付作为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事实的立法,称物权变动的物权形式主义。

6、所有权——指在法律的限制范围内,权利人对于所有物为全面支配的物权。

7、取得时效——指无权利人以行使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意思公然、和平地继续占有他人的财产,经过法律规定的时间,即依法取得该财产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的制度。

8、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让与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交付给买受人后,如买受人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他便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

9、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由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持分权以及因共同关系所生的成员权共同构成的特别所有权。

10、共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主体就同一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的法律制度,抑或复数的人就同一标的物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的法律状态。

11、用益物权——指对他人的物,在一定范围内,加以占有、使用、收益的定限物权。

12、地役权——指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的方便和利益之用的权利。

13、基地使用权——又称地上权,指以在他人土地上拥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14、典权——指支付典价,占有他人不动产而为使用收益的权利。

物权法复习题

物权法复习题

物权法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关于“物权”中的“物”,说法错误的是()。

A.原则上为有体物,也可以是无体物 B.包括知识产权C.须是特定物 D.须是独立物2. 在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中,最核心的内容是()。

A. 占有权B. 使用权C. 收益权D. 处分权3、不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

A.煤气 B.行为 C.水杯 D.电视4、物权是()。

A.请求权 B.抗辩权 C.支配权 D.对人权5、( )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

A.用益物权 B.所有权 C.担保物权 D.准物权6、某商场从电视机厂购进100台57厘米彩电。

老张从中挑选了五台,此时这五台彩电在法律上的性质是()。

A.特定物 B.种类物 C.主物 D.从物7、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准物权8、甲与乙公司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公司将价值30万元的别墅卖给甲,并于5日内付款,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支付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

该合同订立后的第3日,乙公司又将该别墅以40万元价款卖给丙,同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甲()。

A.可以主张丙的所有权无效 B.可以行使物权请求权C.可以行使债权请求权 D.可以行使排除妨碍请求权9、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陔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共花费 6 万元. 对于乙的房屋装修费用。

若后来甲乙协商达不成一致,应如何处理()。

A. 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B. 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C. 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D 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甲所有10、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的事项错误的,在更正登记不能获得权利人同意后,有权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

异议登记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的,则异议登记失效。

物权法考试题及答案

物权法考试题及答案

物权法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物权法是指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 个人与个人B. 个人与企业C. 企业与企业D. 个人、企业与国家答案:D2. 物权法中的物权是指()对物的直接支配和排他性权利。

A. 债权人B. 物权人C. 债务人D. 担保人答案:B3. 物权法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A. 书面形式B. 口头约定C. 公证处公证D. 无需特定形式答案:A4.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A. 书面形式B. 口头约定C. 公证处公证D. 办理登记答案:D5. 物权法中规定的抵押权,是指()将其不动产或者动产作为债权担保的权利。

A. 债权人B. 债务人C. 第三人D. 担保人答案:B二、填空题1.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

答案: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绝对原则、物权公示原则、物权保护原则2. 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对物享有______,可以依法对其所有物进行______、使用、收益和处分。

答案:所有权、处分3. 根据物权法,______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性的权利。

答案:物权4. 物权法中的用益物权包括______、______和______等。

答案:地役权、地上权、典权5. 物权法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应当通过______或者______的方式进行。

答案:协议、诉讼三、简答题1. 简述物权法中的物权公示原则及其意义。

答案:物权公示原则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通过一定的公示方式,如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等,使第三人能够了解物权的真实情况。

这一原则的意义在于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物权法律关系的稳定和透明。

2. 阐述物权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

答案: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在物权法中,当无权处分物的人将其物出让给第三人时,如果该第三人在取得物时是出于善意且无过错,并且已经支付了合理的对价,那么该第三人可以取得该物的所有权。

物权法复习题 一选择题 1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C A .doc

物权法复习题 一选择题 1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C  A .doc

物权法复习题一、选择题1、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C )。

A、物权是绝对权B、物权是对世权C、物权是对人权C、物权是支配权2、物权在性质上是(A )A、支配权B、请求权C、抗辩权D、相对权3、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C )只能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之间自由创立。

A、权利B、义务C、种类和内容D、保护4、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物权的是(C):A、土地承包经营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C、典权D、海域使用权5、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B )。

A、电子B、电力C、阳光D、人身6、下列物权中只能是动产物权的是(C )。

A、所有权B、抵押权C、留置权D、用益物权7、下列选项中那种属于不动产物权公示的方法(B )。

A、交付B、登记C、标示D、占有8、下列财产中,只能属于国家所有权客体的是(D )。

A、土地B、房屋C、水面D、矿藏9、财产所有权的义务主体是(B )A、特定的B、不特定的C、时而特定,时而不特定D、债务人10、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是(B )。

A、土地承包经营权B、抵押权C、土地使用权D、典权11、下列物权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有(A )。

A、留置权B、典权C、土地承包权D、国有土地使用权12、下列财产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是(D )。

A、国有土地使用权B、个人享有的房屋产权C、企业所有的汽车D、个人承包的耕地使用权13、物权法的调整对象包括(ABCD )。

A、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B、因物的归属产生的关系C、调整物的利用关系D、调整物的占有关系14、根据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可以把物权分为(AC)。

A、主物权B、本物权C、从物权D、占有15、所有权的内容包括(ABCD )。

A、占有B、使用C、收益D、处分16、下列哪些权利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ABD )A、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B、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基金份额C、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D、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二、判断题1、根据一物一权原则,在同一财产上,不得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但这并不妨碍在同一财产上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物权法各章试题及答案

物权法各章试题及答案

物权法各章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客体是()。

A. 人B. 行为C. 物D. 权利答案:C2. 根据物权法,物权的效力包括()。

A. 支配效力B. 排他效力C. 优先效力D. 以上都是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1. 物权法中,物权的种类包括()。

A. 所有权B. 用益物权C. 担保物权D. 占有权答案:A、B、C2.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取得方式有()。

A. 原始取得B. 继受取得C. 法定取得D. 约定取得答案:A、B三、判断题1.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客体只能是有形物。

答案:错误2.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效力具有排他性。

答案:正确四、简答题1. 简述物权法中物权的排他效力。

答案: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物权人对其物享有的支配权,能够排除他人对该物的干涉和侵害。

2. 物权法中,物权的优先效力是如何体现的?答案:物权的优先效力体现在物权人可以优先于债权人或其他物权人实现其权利。

五、案例分析题案例:张三购买了一套房产,并办理了产权登记。

后来,李四声称该房产是其祖传财产,要求张三返还。

请问张三的产权是否受到法律保护?答案:根据物权法规定,张三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其产权受到法律保护。

李四的主张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对房产的所有权,否则张三的产权不受李四的主张影响。

六、论述题1. 论述物权法中物权的支配效力及其在实践中的意义。

答案:物权的支配效力是指物权人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在实践中,支配效力保障了物权人对其物的控制和利用,有利于维护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

2. 分析物权法中物权的保护方式及其对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

答案:物权法规定了多种物权保护方式,包括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这些保护方式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物权关系的稳定和物权人权利的实现。

经济法重点 复习资料 考试必备(三.物权法)

经济法重点 复习资料 考试必备(三.物权法)

物权法一.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物权的分类:1、按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为自己的所有人,可以把物权分为:自物权、他物权。

2、根据设立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自物权:财务所有人对自己所有的财务依法享有的物权。

(自物权人有对财物进行全面支配的权利。

又叫做所有权。

)他物权:是物之非所有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所有人的意思,对他人所有的物享有的有限支配的物权。

(他物权是物之所有。

)自物权与他物权的区别:1、自物权是物之所有人对自己之物享有的物权,他物权是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享有的物权。

2、自物权是原始物权,他物权是派生物权,是自物权部分权能与自物权分离。

3、自物权是完全物权,他物权是限制物权。

4、自物权是无期物权,他物权一般是有期物权。

(用益物权: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担保物权:是指以保证债务的履行、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

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1)两者对物进行支配的主要方面有所不同。

用益物权主要就物的使用价值方面进行支配;而担保物权主要就物的交换价值方面进行支配。

(2)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

用益物权一经创设,即脱离所有权人的控制,是一项独立的物权,用益物权人在其权利的范围内可以排斥所有权人的权利。

(3)用益物权的行驶必须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担保物权的行驶除留置权、质押权依其性质必须占有标的物,其他担保物权均不以直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

担保物权人,可以直接占有标的物,也可不直接占有标的物,只要从法律上明确以请求担保人对标的物享有担保物权即可。

(4)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用益物权不具有这一性质。

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标的物灭失后,如不能归责于担保物权人,担保物权人可以请求担保人以其他物替补。

物权法复习题

物权法复习题

##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物权法复习题一、判断正误题1、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不得买卖,但可以出租,可以抵押.2、同一物的所有权人可以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因此,在同一物上可以并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3、隐藏物、埋藏物归国家所有.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两人取得的财产属于按份共有财产.5、同一物上成立物权和债权时,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权利.6、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这种权利在民法上称作地役权.7、有兄弟二人共同继承父母的遗产房屋两间,弟弟准备出卖自己的份额给他人,哥哥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8、叶丽在公园拾到一块手表,她等待多时不见失主,便在公园X贴了失物招领告示后将表带回家,时经两个月,始终未见有人认领,叶丽即自己使用该表,叶丽的行为属于合法占有.9、抵押权的设定必须进行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10、占有制度中的占有仅是一种事实,而非权利.11、物权的客体既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12、所有权是物权的核心,在整个物权体系中具有决定性,所以在效力上要优先于定限物权.13、小明同学放学时在路上捡了一片树叶,这属于原始取得.14、质押权自双方签订质押合同时成立.15、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禁止私人买卖土地.16、DVD机与DVD碟片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17、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虽然是一项复合性权利,但它与一般的所有权并没有实质的不同,所以它不是独立的所有权类型.18、留置权发生后,留置权人随时可以将留置财产出卖,以实现自己的债权.19、善意取得制度只适用于所有权问题而不适用其他物权.20、拾得遗失物的有义务返还,拒不返还的无权要求取得报酬,也无权要求返还为保管遗失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21、所有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所以在效力上要优先于定限物权.22、善意取得制度只适用于取得动产而不适用于不动产.23、通过拍卖取得国家没收的走私物品,属于原始取得.24、质押合同自双方签订时成立生效.25、我国物权法规定,水流专属于国家所有.26、抵押权自双方当事人签订时成立生效.27、占有制度中的占有为一种权利.28、留置权发生后,留置权人随时可以将留置财产出卖,以实现自己的债权.29、地役权中涉与的两个不动产必须相邻.30、先占取得先占物的所有权.二、单项选择题1、以下所列各项,〔〕不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A、锁与钥匙B、大楼与窗户C、电视机与遥控器D、窗户与窗纱2、养牛专业户蒋某的一头奶牛得了重症,蒋某恐此牛得的是传染病,为防传染给别的牛造成更大损失,蒋将此牛拉到野外抛弃.农民X某经过此地将牛拉回家,经调养,此牛成为一头高产奶牛.一年后,蒋某听说此事,要求X某将牛还给他,X不允.依照法律蒋某〔〕A、有权请求返还此牛,因为X某取得此牛是不当得利B、有权请求X某返还此牛,但应补偿X某喂养病牛支出的费用与劳务费C、无权请求X某返还此牛,因为蒋某的所有权已因抛弃而消灭D、无权请求X某返还此牛,但有权要求X某给以适当补偿.3、甲、乙、丙按份共有一匹马,现在都要求分割共有财产,但都不要马,应当〔〕A、杀了分肉B、作价补偿C、变价分割D、赠与他人4、某农户承包200亩荒山进行造林,在承包期间,他对该荒山取得了〔〕A、造林收益权B、一定期限内的所有权C、部分所有权D、使用处分权5、农户甲因邻居乙越界建房侵入了自己的宅基地而诉请法院保护,在法律上,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A、相邻权B、住宅权C、地役权D、宅基地使用权6、如果留置财产变价后的款项大于留置权人应优先受偿的债权额,多余部分应〔〕A、上交国家B、归留置权人C、返还留置人D、留置权人和留置人均分7、下列财产依法能作为抵押物〔〕A、被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财产B、承包的荒山C、医院的核磁共振设备D、地下挖出的银元还没有确定主人8、在下列财产关系中,不属于按份共有关系的为〔〕A、四个同学在共同学习、生活期间出资购买的收音机B、三个公民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出租车C、父母同儿子各按50%的比例出资购买了一辆拖拉机D、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9、国家专有的财产主要包括〔〕A、矿藏B、风景游览区C、水利设施D、土地10、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A、抵押、质押均有效B、抵押、质押均无效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D、抵押无效、质押有效11、甲购买乙的一辆二手车,但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甲付款购车后,驾驶该车到某汽车空调配件经销部丙处,购买汽车空调配件并安装.安装好并付清款项后,甲驾车离开.途中,因空调泵线圈短路引起电源线起火造成火灾,该车被全部烧毁.经有关部门认定丙作为汽车空调提供者对火灾负有间接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B.甲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动产所有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C.甲不能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其不是该车的所有权人D.甲不可以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该车转让没有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12、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 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钱某与孙某之间的古董买卖合同无效B.孙某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C.李某对该古董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D.赵某可以直接请求李某归还该古董13、甲乙合作建一楼房,前后楼上楼下各2 间,中间隔一天井.建成后,双方约定,甲拥有前截上下两间房屋的所有权,乙拥有后截上下两间房屋的所有权.双方出入均由前截房屋右侧通行.天井、走廊、楼梯为双方共有.其后,甲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屋租给了丙.现甲打算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卖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和乙之间就该楼房形成按份共有关系B.甲和乙之间就该楼房形成共同共有关系C.乙有优先购买权D.丙有优先购买权14、甲将三间私房中的西屋两间作价5 万元投入与丙合伙办的综合商店,又将东屋出租给乙居住.现甲因急事用钱,要将整个房屋转让.乙和丙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乙B.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丙C.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D.可以任意选择乙或者丙作为购买者15、王甲写信给其侄女王乙,表示要赠与5000元美金,王乙回信表示接受,但此款因故一直未实际给付.后王乙与李丙登记结婚,婚后第六个月接到王某的赠金5000 美金.该项钱款依法:A.应属于王乙的婚前个人财产B.应属于王乙与李丙的夫妻共同财产C.属于婚前取得,但归二人共有D.属于婚后取得,归二人共有16、07 年1月1 日,甲青年为结婚到乙家具店定作家具,约定价款6000 元,10 天后交货付款.1 月11 日,甲到家具店付款6000,家具店要给他送货,甲说因家中未装修完,不能将家具送去,需要暂放家具,后天再说.不料第二天乙家具店失火〔雷电引起电线着火〕甲要求家具店返还6000 元,但乙家具店认为这是意外事故与他们无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于定作合同成立之日即1 月1日起取得该家具的所有权B.由于家具还未实际交付给甲,故甲还未获得该家具的所有权C.甲已经取得该家具的所有权,但由于不实际控制该家具,故不承担家具灭失的风险D.甲无权要求乙返还6000 元家具价款17、下列选项中取得所有权是基于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的有:A.甲在垃圾堆拾取他人抛弃的旧物B.甲从市场上以正常价格买到一件赃物C.甲从乙处买得一台电脑D.甲误将乙的房子登记为自己的房子,后甲将此房转让给丙,甲丙之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丙取得该房所有权18、A 与B 系前后邻居,两家房距5.8 米.A 翻盖房屋,准备在原来的宅基地上建两层9.22米高的楼房,便找到B 协商.B 表示,按农村风俗前房不能高出后房,自己的房屋是4.8米,B 不能超建.A 认为,在自己的宅基上建房,想盖多高盖多高,谁都无权干涉.故趁B外出做生意之机,强行超建将房建成.经科学测算,因 A 的超建,B 的房屋整个窗户在冬季近二个月不能受阳光照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A 建房属于合法行使自己宅基地使用权,B 无权干涉B.A 和B 之间形成地役权法律关系C.B 有权要求A停止侵害,排除妨碍D.A 的行为违反乡规民俗属于无效19、甲在家将一件内藏5000 元人民币的旧大衣仍到垃圾堆,后被拾荒人乙拾取,并发现了此钱.后甲闻讯前往乙家要钱,未果.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已抛弃了衣服和钱B.乙依据先占原则得到了衣服和钱C.该钱为隐藏物,乙因发现而取得D.乙应将钱返还给甲,仅仅保有衣服20、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物权的是:A.土地承包经营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C.典权D.海域使用权三、简答题1、简述物权的效力2、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不同四、案例题1、甲有一辆汽车价值12万元,20##6月1日甲与乙签订抵押合同将该汽车抵押,向乙借款5万元,20##7月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20##6月5日,甲又与丙签订抵押合同,以该车作抵押,向丙借款6万元,合同中并约定,如"甲到期不能还款,则汽车归丙所有〞,20##7月4日办理了抵押登记.问:〔1〕乙、丙的抵押权是否都成立?为什么?〔2〕若都成立,何者优先受偿?为什么?〔3〕若丙的抵押权成立,在甲到期不能还款时,可否直接依合同的约定,取得抵押车辆的所有权?为什么?2、甲不慎遗失了2个天然奇石,各值人民币1万元.乙误以为是无主物拾回,对其中的一件略加清洗镶嵌了一个基座,对另一个则精心设计,刻成石雕.乙的朋友丙看见之后,分别以1万2千元和6万元将之买回,后为甲发现是自己的遗失物,向丙追索.问:〔1〕甲、乙、丙三人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2〕两个天然奇石最终归谁所有?##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物权法参考答案三、简答题1、〔1〕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亦即在同一物上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除在该物上再成立与其内容互不相容的物权的效力.〔2〕优先效力.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优先于债权的效力.〔3〕追与效力. 又称物权的追与权,是指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无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物权均得追与其所在而直接支配该物.〔4〕物上请求权或物权的请求权.是指物权人于其物被侵害或有被侵害之虞时,物权人得请求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以回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的权利.2、地役权与相邻关系〔1〕是否是独立的物权类型不同,前者是物权类型,后这不是;〔2〕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前者合意,后者法定;〔3〕是否登记不同,前者可以登记,后者无需;〔4〕不动产是否相邻的要求不同,前者不要求相邻,后者必须;〔5〕权利的有偿性和期限限制不同,前者可以有偿和期限,后者无偿没有期限.四、案例题1、〔1〕、都成立,符合抵押合同成立的条件.〔2〕、丙的优先,抵押以登记先后为先后顺序.〔3〕、不可以,法律禁止流质契约.2、〔1〕、乙拾得甲的遗失物关系,请求返还关系,乙对其中一个刻成石雕的加工,乙丙的买卖关系.〔2〕、丙取得价值6万元的奇石,价值1.2万元的返还甲,甲支付2000元给乙,乙支付1万元给甲.。

物权法复习题带答案

物权法复习题带答案

一、物权法概述(一)调整对象调整对象* 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注意:物的利用关系并不都属于物权法调整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一)平等原则(二)物权法定种类和内容(三)物权公示原则1、概念物权公示的作用不公示的法律后果思考:是不是所有的物权变动都得公示?2、物权公示的方法不动产——登记动产——占有、交付3、物权公示的效力(1)决定物权变动是否发生或是否能够对抗第三人(2)物权的公信力公信力只在存在第三人的场合有效,在当事人之间法律保护真实权利人的利益(四)一物一权原则一个所有权; 一个物的部分不能成立所有权(例外?)不能存在两个不相容的物权: 所有权和抵押权;抵押权和抵押权;动产抵押和动产质权例:2005年3月14日,索先生与张女士协议离婚,针对双方共同所有的登记在张女士名下的一套两居室住房,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南侧一间归索先生所有,北侧一间归张女士所有。

2007年1月,张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离婚协议中有关离婚夫妻各占一房的约定无效,请求依法分割。

问:张女士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一物一权原则,约定无效三、物权的效力(一)排他效力(二)优先效力(三)追及效力优先效力:(1)先设定的物权优先于后设定的; 例外: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意定(2)物权优先于债权; 例外:债权优先于物权——买卖不破租赁四、物权变动(一)物权的取得原始取得继受取得例:1、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2008/三/10)A.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B.乙的3万元存款得利息1000元C.丙购来木材后制成椅子一把D.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二)物权变动的模式A、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模式国外:(1)债权意思主义(法日):债权行为=物权变动+交付/登记>第三人(2)物权形式主义(德):(买卖合同)+物权合同+交付/登记=物权变动(3)债权形式主义(奥地利瑞士韩国):债权行为+交付/登记=物权变动我国:(1)一般:债权形式主义:不动产:有效债权行为+登记=不动产物权变动动产:有效债权行为+交付=动产物权变动特殊动产——船舶、飞行器、机动车有效债权行为+交付=特殊交通工具物权变动+登记>第三人(2)特殊:债权意思主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地役权的设立;动产抵押的设立;浮动抵押例:1、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 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

物权法复习资料

物权法复习资料

物权复习资料第一章物的概述物是指占有一定空间,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为人力所控制的有体财产。

物的特征:(1)非人格性(2)满足需求性(3)可控制性(4)独成一体性动产:能够移动且移动后价值不降低的财产。

不动产:土地、房屋、林木等地上定作物为不动产。

自物权——所有权①确定物的归属他物权——用益物权②保证物的充分利用——担保物权二物的分类有体物和无体物划分标准:物是否具有物质实体有体物是指具有物质形态的、人们可以直接触摸到的物无体物是指没有物质形态的、人们无法触摸到但具有经济价值的物。

包括:(1)液、气、热、电、声、波型无体物(2)财产权利型物体物★气体、液体、热能、电能等物质,虽然自身没有固定的物质形态,但是当它们被放在器皿或管道中时被看做是有体物。

区分的法律价值在于:(1)有助于将物权、债权乃至知识产权在体系上作出清晰的划分(2)有助于对物的体系的完整认识动产和不动产划分标准:根据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物是否可以移动。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物。

土地定作物果枝:剪掉前是不动产;剪掉后是动产。

★不动产都是以登记为原则现代社会以立法方式逐渐扩展不动产的范围。

主要体现为:(1)通过不动产权利登记将物上权利纳入不动产的范围(2)以立法方式确认综合性不动产。

动产是指能够自由移动并不会导致毁损的后果的物。

包括:自力移动的动产:能够以自己的力量进行移动。

如家畜、野生动物他力移动的动产:完全借助于外力进行移动的物。

如衣服、图书区分的价值:(1)该划分构成了民法理论中权利客体理论的核心内容之一。

(2)该划分构成了物权法体系的基础。

(3)该划分构成了物权变动规则设计的基点。

(4)该划分构成了抵押担保设定规则的前提。

(5)该划分构成了诉讼管辖的主要依据。

特定物和种类物划分标准:是否具有独立特征或是否因权利人的指定而特定化。

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立特征或因权利人的指定而被特定化得物。

种类物:是指能够以质量、品种、规格确定或以度量衡称量计重的物。

物权法试题及答案

物权法试题及答案

物权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的种类主要包括:A. 财产权B. 人身权C. 债权D. 物权2. 物权的客体是:A. 人B. 物C. 行为D. 权利3. 物权的效力包括:A. 强制力B. 约束力C. 优先力D. 所有上述4.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经登记,不得对抗:A. 债权人B. 第三人C. 债务人D. 国家5. 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A. 诉讼C. 调解D. 所有上述6.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何时起发生效力:A. 合同成立时B. 合同生效时C. 登记时D. 交付时7. 物权的保护期限是:A. 无期限B. 一年C. 三年D. 五年8. 物权的保护方式中,不包括:A. 强制执行B. 赔偿损失C. 恢复原状D. 行政处罚9. 物权法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物权:A. 土地使用权B. 房屋所有权C. 知识产权D. 动产所有权10. 物权法规定,以下哪项属于物权的设立方式:A. 赠与B. 遗嘱D. 遗赠扶养协议答案:1. D2. B3. D4. B5. D6. C7. A8. D9. C10. 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物权法保护的物权包括:A. 土地使用权B. 房屋所有权C. 知识产权D. 动产所有权12. 物权的效力可以表现为:A. 排他性B. 优先性C. 追及性D. 相对性13.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A. 合法性B. 真实性D. 明确性14. 物权的保护方式,除了诉讼和仲裁,还包括:A. 强制执行B. 行政处罚C. 赔偿损失D. 恢复原状15. 物权法规定,以下哪些行为属于物权的设立方式:A. 赠与B. 遗嘱C. 遗赠D. 遗赠扶养协议答案:11. A B D12. A B C13. A B D14. A C D15. A C 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6.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对抗第三人。

物权法复习重点

物权法复习重点

物权法复习重点1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添附,是指将数个由不同人所有的物结合而成一物(合成物或混合物),或者所有人以外的人将原物加工而成新物(加工物)的法律事实3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并保有其所有权的用益物权。

4质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5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6担保物权,是以债务人或其他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该财产换价,并从中优先受清偿,使其债权得以实现的定限物权。

7相邻关系,又称不动产相邻关系,是指相邻不动产的权利人之间,因行使不动产权利而需要相邻各方给以便利和接受限制,法律为调和此种冲突以谋求相邻各方之间的共同利益而直接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8所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或者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9用益物权,是指以支配标的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的物权,或者说是权利人对他人的所有的物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定限物权。

10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

11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2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的复合所有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一种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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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复习:一、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的方法一、法律案例的答题技巧:(1)“审题”。

审题一定要有目的性,先看问题,然后根据问题来阅读题干。

二是根据部门法的考试特点来审题,比如民法案例要主要考察几个方面:“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违法,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诉讼程序有何违法之处”。

因此审题可以带着这些问题来筛选有关的素材。

(2)先“析题”后动笔。

一般而言,案例分析中所交代的信息都是有用的,有的从正面提供解答线索,有的从反面提供干扰信息,因此对任何一个有法律意义的信息都不能放过。

有些考生读完题后就匆匆动笔,贸然作答,显然不对。

出现综合性大案例分析的可能性不大,一般都是若干小问题,每个问题之间或层层递进,也有的属于大杂烩。

如果考生答完前面题目后才发现后面的题目与前面的答案相矛盾,这时容易慌乱,造成心理压力,浪费时间,影响卷面整洁。

析题要从哪些方面着手呢?首先,确定案例内容涉及的知识点。

其次,清楚题型,抓重点。

应当注意,无论对于哪种类型的问题,我们都必须抓住重点,紧紧围绕所提问题,就处理的合法性、事实根据作出充分的论述,给出具体的方案、结果和法律理论依据。

最后,全面考虑问题,理清思路。

不可能希望某一道案例分析题只是某一个知识点。

这种题目考的就是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处理实际案件的能力。

因此,面对任何一个案例分析题,我们应该树立全局观念。

即对待一个行为不能仅仅凭借对法条和某个概念的简单记忆来应付。

另外,在答题时要考虑每一个案例所涉及的概念或法规、司法解释,将这些明确地串连组织起来。

(3)“答题”。

考取高分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组织答案,二是法言法语。

“组织答案”需注意并非多多益善。

案例分析题一般采点给分,因此对任何一个问题的解答应力求全面简明。

我们总结了三个部分,一为结论,针对问题直接作答,简洁明了,千万不能答非所问。

第二要列出法条或原理,案例分析考查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每题都是根据法条或原理编出来的,所以考生在解答案例题时,一定要分析出这个题背后的法条或原理时什么,当然对法条的回答不需要一字不差列出原文,只要答出基本意思即可。

第三部分是分析说理,把法条或原理分析,说明,结合案例的实际情况,反衬前面的结论。

答题时一定要用法律的语言解答。

考试中常常出现这样一种情况,考生把道理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但判卷人不能判断出这个考生到底懂不懂法律。

任何一个人,只要面对问题都会有自己的判断,不懂法也可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尤其是民法本来就源于生活,对民法问题的判断往往根据生活常情就能做出。

但懂法的人就可以说出“法话”来。

试应用上述要求,对以下案例进行分析:1、1995年,李某与张某出资购买了两辆东风牌汽车从事长途贩运,其中,李某出资10万元,张某出资6万元,双方约定:盈亏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两年中,双方赢利均按约定比例作了分配。

1998年,李某乘张某外出之机,将一辆车以9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王某,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张某回来后,不同意卖车,要求李某追回该车,李某则认为,自己当初出资10万元,可以买一辆汽车,因而认为自己有权出售汽车,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李某和王某的买卖行为无效。

问:(1)张某与李某之间对汽车形成何种关系?(2)李某出卖汽车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3)王某能否取得汽车的所有权?为什么?2、2001年12月,村民李某与所属的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村委会将村属的15亩荒地承包给李某经营,承包期限为20年。

合同签订后,李某对所承包的土地进行了重新规范和整理,并在投资近3000元的承包土地上新打了一眼深井。

2004年10月,李某所在的村委会进行了换届选举。

换届后的村委会以原村委会与李某所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没有召开村民大会,违反民主议定原则为由,将李某所承包的土地强行收回。

李某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合同有效,被告继续履行合同。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李某与原村委会之间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违反了民主议定原则,属于无效合同。

原村委会在签订合同中存在明显过错,应当对因合同无效给原告李某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问:(1)请结合我国《物权法》的规定,看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2)按《物权法》的规定,应该如何处理?为什么?3、某公司向银行借款20万元,提供三辆汽车(每辆汽车价值7万元)作为抵押担保,汽车仍由公司使用。

不久,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三辆汽车严重受损,交汽车修配厂大修。

公司将此情况通知银行,银行要求公司提供新的保证。

公司找到某企业作为保证人,银行予以确认,三方约定如公司不能按期偿还全部本息,由该企业负责偿还。

后公司到期未能还款,银行向某企业索赔,企业主张先执行公司未受损的两辆汽车后,剩余债务由企业赔偿。

问:(1)未受损的两辆汽车是否仍可作为抵押财产由银行优先受偿?(2)企业承担什么性质的法律责任?4、王某有私房三间,经协商,王某以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丁某,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丁某交付了价金。

三日后,李某了解到王某要出售私房,遂与王某协商,愿以7万元的价格购买王某的私房,王某同意,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李某交付了7万元购房款,王某和李某到房产局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过户手续后,王某找到丁某,告知房屋已出售给李某,并退回了丁某交付的购房款,丁某不同意,要求王某交付房屋,王某则以房屋已办理了过户手续为由拒绝交付房屋,丁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定王某和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王某交付房屋给自己。

问:(1)本案涉及哪些法律关系?(2)本案中,房屋所有权应由谁享有?为什么?5、某公司向银行借款20万元,提供三辆汽车(每辆汽车价值7万元)作为抵押担保,汽车仍由公司使用。

不久,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三辆汽车严重受损,交汽车修配厂大修。

公司将此情况通知银行,银行要求公司提供新的保证。

公司找到某企业作为保证人,银行予以确认,三方约定如公司不能按期偿还全部本息,由该企业负责偿还。

后公司到期未能还款,银行向某企业索赔,企业主张先执行公司未受损的两辆汽车后,剩余债务由企业赔偿。

问:(1)未受损的两辆汽车是否仍可作为抵押财产由银行优先受偿?(2)企业各承担什么性质的法律责任?6、开元公司建设商住楼,建设中,因资金短缺,向银行贷款,双方签订的贷款协议约定:银行向开元公司贷款2000万元,开元公司以在建工程作抵押,到期不还,该在建工程归银行所有,充抵贷款。

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同时,开元公司向大发公司借款500万元,开元公司以同一在建工程作抵押,为减少税费,双方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后来开元公司向中原公司借款300万元,到期后,开元公司未能偿还上述三笔款项,除在建工程外又无其他财产,中原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开元公司还款。

银行和大发公司知道后,也起诉开元公司还款。

银行认为,开元公司已约定,如不能偿还贷款,在建工程归银行所有充抵贷款。

现还贷期已到,开元公司无力偿还,该在建工程应归银行所有。

大发公司认为,开元公司也以在建工程作抵押从大发公司借款,该抵押有效,大发公司应当优先于中原公司受偿。

问:(1)在建工程可否抵押?(2)开元公司与银行的抵押条款是否流质条款?其效力如何?(3)该案如何办理?为什么?7、甲欠乙货款20万元,与乙商量1年后还清,并以自己价值1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

乙同意甲1年后还清欠款,并与甲订立了抵押合同。

甲向乙提出,办理抵押登记费钱费时,就不必办理抵押登记了,如乙不相信,他愿将自己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汽车质押给乙。

乙同意不办理抵押登记,同时又与甲签订了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订立后,乙就将甲质押的汽车开回家中院里存放。

半年后,乙感到汽车放在自家院里不方便,就要求乙将汽车开回。

1年还款期满,甲无力还款。

乙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甲所抵押的房屋和质押的汽车,优先受偿。

问:法院能否满足乙实现抵押权和质押权的要求?为什么?8、冯某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鸡需资金20万元。

冯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

冯某又向朱某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朱某占有。

冯某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

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某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某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

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某,要求支付运费,冯某拒绝。

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某预计的收入落空,冯某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某、朱某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

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某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某修理,朱某无力交付蒋某的修理费1万,该设备现已被蒋某留置。

问:(1)某与陈某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2)冯某与朱某之间的质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3)朱某与蒋某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4)陈某要求对该音响设备行使抵押权,朱某要求行使质押权,蒋某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为什么?9、李某与陈某是一对年轻夫妻,想要买一套房子。

这时正好某房产商推出一个楼盘,其中推介,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可获得九五折优惠。

因为陈某的母亲王某是教师,于是他们拿了王某的教师证以王某的名义购得了一套房子,并在房产证上以王某的名义登记。

后来李某与陈某闹离婚,要分割财产。

这时岳母王某出来主张房子是她的,并有房地产证书为证。

于是李某拿出购房时银行付款的单证,以及多年来居住该房子的事实,主张该房子实际上是属于李某的。

问:(1)该案如何处理?为什么?(2)如果在诉讼期间,王某将房子卖给袁某,并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该房子的所有权该归谁?李某的权利如何保护?10、1995年,李某与张某出资购买了两辆东风牌汽车从事长途贩运,其中,李某出资10万元,张某出资6万元,双方约定:盈亏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两年中,双方赢利均按约定比例作了分配。

1998年,李某乘张某外出之机,将一辆车以9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王某,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张某回来后,不同意卖车,要求李某追回该车,李某则认为,自己当初出资10万元,可以买一辆多汽车,因而认为自己有权出售汽车,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李某和王某的买卖行为无效。

问:(1)张某与李某之间对汽车形成何种关系?(2)李某出卖汽车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3)王某能否取得汽车的所有权?为什么?二、名词解释1、预告登记2、所有权3、共同共有4、善意取得5、物权法定原则6 观念交付 7、按份共有 8、物权 9、用益物权 10、地役权 11、公示原则 12、隐藏物 13、混合三、简答题1、简述物权的法律特征2、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3、简述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区别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特征5、简述所有权的权能6、简述担保物权的特征7、简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8、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点9、简述抵押和质押的区别10、我国法律规定哪些财产不得抵押11、简述按份共有人的权利12、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特征13、简述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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