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制度
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一、实施背景学校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在经济责任方面需要进行审计,以确保经济管理的合规和有效性。
二、实施目的1. 确保经济责任落实到位,防止财务风险;2. 提高学校经济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3. 提高财务透明度,增强社会信任。
三、实施内容1. 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全面审计,包括资金使用、财务报表等;2. 对学校经济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执行情况;3. 对学校经济责任制度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四、实施步骤1. 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对象和范围;2. 收集相关数据和文件,进行数据分析和比对;3. 开展实地调查和核实;4. 撰写审计报告,提出问题和建议;5. 交由有关部门审阅,进行整改和落实。
五、实施保障1. 配备专业审计人员,确保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和客观性;2. 严格遵守审计程序和标准,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和可信;3. 强化对审计结果的跟踪和监督,确保整改落实。
六、实施评估1. 对审计工作进行内部评估,总结经验和不足;2. 接受外部评估,接受对审计结果的公开评价。
七、实施效果1. 提高学校经济管理水平,减少经济风险;2. 增强学校的社会形象和信誉;3.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
八、实施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一年一次。
九、实施负责部门学校经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接受学校领导的监督和指导。
十、实施研究定期开展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效果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使审计工作不断完善。
十一、实施沟通学校对内公开审计结果,与师生员工分享审计报告,增强透明度,促进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民主化。
对外在学校网站上公开审计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实施评价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广泛征求师生员工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布学校的审计评价结果。
十三、实施经费确保学校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经费支持,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审计工作真实性和有效性。
经济责任审计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环节,不仅是学校职能部门及全体师生员工履行经济责任的监督检查,也是保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措施。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点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点一、审计范围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任职时间较长的,重点审计近三年的履职情况,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应追溯到相关年度。
同时,延伸审计领导干部兼任主要负责人或直接分管的单位,以及举报或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专项延伸核查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涉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审计内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高等教育职责情况。
检查高校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和决策的情况,以及本单位制定的改革措施、发展规划和实施状况等情况,揭示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相悖的问题。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
检查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国家经济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履职和执行财经纪律等内容。
(三)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结合省委、省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相关目标任务及考核要求,检查领导干部组织实施的措施及成效。
(四)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检查高校决策机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参与决策及执行决策的情况,以及决策的合规性、效果性等。
(五)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
检查高校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等相关预算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收费和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执行情况,收入的真实完整性和支出控制情况,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等。
(六)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
检查资产采购、处置行为和程序的规范情况,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等。
(七)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情况。
检查重大建设项目的决策和监管情况,基建程序合法、合规情况,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基建债务规模及偿债风险等。
(八)有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
检查财务、资产、业务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和完善情况;内部审计职责履行和对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约法三章”和省委“★项规定”情况等。
2023年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2023年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我国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学校越来越需要一个严格的经济责任审计机制来确保经济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学校经济责任的全面检查和评估的重要手段,旨在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促进学校经济责任的履行和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二、审计内容和范围1. 审计内容1.1. 资金管理制度和流程的规范性和有效性;1.2. 经费使用和支出的合规性和合理性;1.3. 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1.4. 采购、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合规性;1.5. 学校资产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1.6. 经济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2. 审计范围2.1. 学校财务部门;2.2. 各个学院(或部门)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2.3. 与学校财务相关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
三、审计程序和方法1. 审计程序1.1. 确定审计范围和内容;1.2. 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和文件;1.3. 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检查;1.4. 对比分析和核对账目和凭证;1.5. 进行数据和材料的抽样检查;1.6. 进行风险评估和问题跟踪;1.7. 编写审计报告和整改建议;1.8. 进行整改情况的跟踪评估。
2. 审计方法2.1. 文件审计:对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流程、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审查和核实;2.2. 实地考察:对学校的财务部门、学院(或部门)和办公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和考察;2.3. 数据分析:利用数据分析软件对财务数据进行统计和比对;2.4. 抽样检查:对资金使用和财务报表等进行抽样检查;2.5. 风险评估:对存在的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
四、审计目标和意义1. 目标1.1. 评估和确认学校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1.2. 发现和防范经济责任风险;1.3. 提出改进和优化经济责任管理的建议。
2. 意义2.1. 提高学校的财务管理效率和透明度;2.2. 优化学校各项经济责任的执行和监督机制;2.3. 促进学校经济责任的履行和提升整体管理水平;2.4. 增强学校经济责任的合规性和规范性;2.5. 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和资源利用效率。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由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财经法令、法规、制度以及计划、预算、经济合同等,对经济责任关系主体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监督、审查、评价和证明的一种审计方式。
以下是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以供大家参考!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中层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重庆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内部审计部门接受组织部门的委托,依法依规对学校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直属单位等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
第三条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单位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绩效为基础,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四条经济责任审计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对重点单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对二级单位党组织和行政主要领导干部可以同步组织实施,分别认定责任、出具审计报告。
任中审计是指领导干部任期内对其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
离任审计是指领导干部离开现任岗位对其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
第五条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学校保证审计部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职责所必需的条件。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学校设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组长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担任,党委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高校领导任期的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章制度指南手册
京教审办〔2003〕5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各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试行)》,现予发布实施,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程序,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全面、正确、客观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根据《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指南。
二、本操作指南所称处级领导干部,是指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正处级领导干部或负有经济责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领导干部)。
包括:财务、基本建设、后勤、教务、科研、资产设备、人事、学生、研究生、外事、保卫、武装部、学校办公室、二级学院、系、部、成人教育、实验室、图书馆等部门正处级或副处级干部,各校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厂长等校办企业领导人,以及学校认为需要进行审计的负有经济责任的其他人员。
三、本操作指南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所在单位或部门(以下简称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非本人原因导致工作上的失误,并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的领导和管理责任;直接责任是领导干部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本人原因导致工作上的失误,并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的个人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3篇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3篇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
实施方案其中最常要用到是项目实施方案,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一篇按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统一安排,从20xx年5月上旬起,审计处成立审计组,对有经济责任的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为明确审计范围,审计程序,突出重点,确保审计质量,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审计目标通过审计,摸清被审计人员任职期间对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在其它工作中所承担的工作责任等。
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增强责任意识,促进廉洁从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组织部门考核、任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二、审计重点、主要内容(一)审计重点。
对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及效果,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资产安全完整,领导干部本人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审计。
(二)审计的主要内容(按工作性质分类)1、党务领导干部(机关、院系)审计的主要内容:(1)是否依法履行党务管理职能;(2)校拨党建经费、学生经费管理有无规章制度,使用管理情况如何;(3)本人是否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有无违纪违规问题;(4)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2、行政机关、教辅单位领导干部审计的主要内容:(1)是否依法履行经济管理职能;(2)校拨经费及其他收入经费管理使用情况;(3)各类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使用效益如何;(4)本人是否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有无违纪违规问题;(5)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3、教学院系、独立学院行政领导干部审计的主要内容:(1)是否依法履行经济管理职能;算管理;财务收支是否合规、合法,资金使用的效益如何;会计帐目是否清楚、正确,财务管理是否妥当,原始凭证保存是否完整、齐全,有无重大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现象;(3)各类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使用效益如何;(4)各项教学经费、科研经费及其他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筹集的各种基金、资金、社会捐赠等的管理和使用状况,有无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5)单位有无经济实体,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盈亏状况如何;(6)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及其它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7)各项经济目标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各项决策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效果如何,有无重大失误;(8)本人是否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有无违纪违规问题;(9)截止2015年12月底债权、债务是否真实、清楚;(10)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学校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推进风廉政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我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促进和学校有关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领导干部是指由学校任命或聘任的政职能部门、教学科研单位、群众团体、直属单位以及校办企业、后勤集团的正职领导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经济责任审计是指通过对学校内部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鉴证和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行为。
第五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六条学校委应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指导、检查、协调学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交流和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困难与问题。
第七条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制定程序包括:(一)每年年底,由组织部向联席会议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初步意见;(二)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根据组织部提出的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初步意见,拟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三)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报送主管校领导批准;(四)组织部门根据确定的审计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委托审计处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第八条审计处在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当恪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等职业道德规范,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意见》等有关法规及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学院下属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下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学院下属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下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及其他经济活动应负有的直接责任或主管责任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一)直接责任是指各单位领导干部对下列行为应负有的责任:1、直接违反财经纪律、法规、规章和组织、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规章,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给国家、集体造成财产损失的;2、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国家、集体造成财产损失的;3、重大经济事项违反民主程序决策或者决策失误、实施不当,给国家、集体造成财产损失的;4、其他由于领导干部的不当行为而应负的直接责任。
(二)主管责任是指各单位领导干部对下列行为应负有的责任:1、由于管理、领导不当,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发生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2、因制度不严,监督不力,造成所在单位违反财经纪律、法规、规章的;3、除直接责任以外其他应负有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第四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实行定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一般2年审计1次。
各单位领导干部在任期届满或者提拔、交流、辞职、免职、降职、退休之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遇有特殊情况时,可以先离任后审计。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及其内部审计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任何人的干预。
2024年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范文尊敬的校领导、老师们:我校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学校经济责任的履行和审计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经济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同时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了2024年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现将该方案的主要内容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审计目标和原则1. 审计目标:本次审计的目标是全面了解和评估学校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为学校未来的经济管理和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2. 审计原则:本次审计的原则包括独立、客观、公正、权责对等、全面和及时。
审计工作要坚持真实、准确、合规和规范的原则,确保审计结论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二、审计内容和范围1. 审计内容:(1)学校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估,包括经费使用情况、财产管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等。
(2)学校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的合规性评估。
(3)学校经济管理的规范性评估,包括经济责任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经济凭证管理、经济事务处理程序等。
2. 审计范围:本次审计的范围包括我校所有经济责任范围内的活动、项目和业务,以及涉及经济责任的相关制度、规定和程序。
三、审计方法和程序1. 审计方法:本次审计将采用相结合的审计方法,包括文件审查、调查访谈、资料核对和现场检查等。
2. 审计程序:(1)准备阶段: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任务和要求,组织审计人员和资源,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等。
(2)实施阶段:按照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进行现场检查、资料核对、调查访谈等具体工作,收集相关证据和数据。
(3)结果分析:对收集到的证据和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评估学校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形成初步审计报告。
(4)报告编制:根据初步审计报告的结论和意见,编制最终审计报告,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和领导。
(5)结果落实:根据审计报告的结果,相关部门和领导需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整改问题和改进管理。
四、审计保障措施1. 审计人员的选聘与培训:由有资质的审计机构选派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并对其进行相应培训和指导,以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复旦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复旦大学审计处
附件2:复旦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下称“联席会议”)由分管组织工作和协管审计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召集,基本成员部门为组织部、纪委办(监察处)和审计处,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可列席会议。
第二章 主要职责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一)审议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制度、规定,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
(二)指导、监督、检查学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研究阶段性审计工作原则和工作重点,提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意见。
(三)审议并批准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研究并确定临时增加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四)研究、确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采取的审计方式。
- 1 -(五)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运用情况。
(六)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基本成员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四条 各基本成员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组织部1. 根据干部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初或年末向联席会议书面提交当年度或下一年度列入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领导干部名单,并根据议事规则提出审计实施方式的初步意见,供联席会议研究决策。
若因特殊情况,发生非计划内干部变动的情况,应当及时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报告。
2. 按照联席会议确定的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向审计处送达审计委托书,并督促审计处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
3. 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并适时向联席会议反馈。
(二)纪监部门1. 结合干部监督工作的需要,参与审计实施方式的讨论研究,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审计对象或重点审计内容的建议。
2. 查处阻挠、拒绝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或出具伪证、毁灭、转移证据,隐瞒事实真相等错误行为,保障审计工作正常进行。
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五、审计程序
1.准备阶段: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明确审计重点、时间表和所需资源。
2.实施阶段: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程序的完整性。
3.报告阶段:整理审计发现,形成审计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4.整改阶段:学校根据审计报告进行整改,审计机构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价。
3.促进学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教育质量。
三、审计范围与内容
1.审计范围:本次审计范围为某学校2019年至2021年的经济活动。
2.审计内容:
(1)预算执行情况;
(2)财务收支情况;
(3)资产管理情况;
(4)负债及债务管理情况;
(5)重大经济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
(6)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十、结语
本实施方案旨在确保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的顺利进行,提高学校经济活动的透明度和效益。请学校予以充分合作,共同推动学校管理水平的提升。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必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审计程序:
(1)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内容、方法等;
(2)成立审计组,选派具有专业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
(3)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过程客观、公正、严谨;
(4)形成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6)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4.审计组织应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审计质量。
八、审计结果运用
1.学校应根据审计报告,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向审计组织报告整改情况;
2.审计组织应跟踪审计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学院处级领干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完善学校处级领干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校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处级领干的管理和监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学校委对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处级领干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
第三条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领干推动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干任职期间本部门、本单位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绩效为基础,重点检查领干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加强对领干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领干经济责任履行和落实风廉建主体责任及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常规性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拒绝、阻碍、拖延和干涉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处级领干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时,应当依法接受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实施任中、届满经济责任审计;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及关键岗位的领干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对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和二级学院书记、院长(含主持工作副书记、副院长)可以同步组织实施,分别认定责任,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
第二章组织协调第五条学校设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学校委的统领导下组织开展处级领干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分管审计的校领导或X委书记担任。
成员由纪委监察、组织、人事、计财、国资、审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审计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省、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政策和规定,领导和部署学校处级领干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研究和制定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审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听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审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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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
制度
建院审字〔〕6号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内部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改进经济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费效益,促进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及勤政、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教委<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北京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及<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
计操作指南(试行)>,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级领导干部是指由学校任命、聘任的负有主要经济责任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及后勤服务产业集团等单位(部门)的处级领导干部。
其它干部是否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由有关部门报经学校领导决定。
第三条对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学校审计处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运用审计手段,对负有主要经济责任单位(部门)的处级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任职届满或调动、免职、辞职、退休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的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及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
审计结论和评价是考核、聘用和评定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归入干部档案。
第四条根据学校干部管理需要,组织部应于处级干部换届、轮岗及离任后向审计处提出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书,由审计处列入审计工作计划,经学校党委批准后执行。
对后勤服务产业集团总经理的审计,由后勤服务产业集团董事会提出,报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学校办公会决定后,由审计处组织实施。
第五条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一般应以被审计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内(一届)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情况为主,必要时可追溯审计其它会计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
第六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联席会制度,具体规定详见<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处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制度>(建院审字〔〕3号)。
第七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采取自行审计与委托社会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审计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审计,并对受托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实施监控,社会审计机构向学校提交审计报告,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审计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学校年度预算。
后勤服务产业集团总经理的审计费用由后勤服务产业集团承担。
第二章审计内容
第八条根据承担经济责任的范围,重点审计以下内容(各单位、部门具体审计内容见附件):
1. 本单位(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2. 本单位(部门)的年度预算或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3. 各项教育资金(含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财力状况,经费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使用效益,以及筹集的各种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状况,有无挤占、挪用、浪费等问题;
4. 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安全、完整及保值、增值;
5. 任期终结时,本单位(部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盈亏是否真实,有无弄虚作假、经济纠纷和遗留问题;
6. 任期内重大经济活动、投资项目、经济合同等经济决策是否经过充分、有效的可行性论证或资信调查,运作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有无重大失误;
7. 任期内各项经济责任目标的实施结果;
8. 本部门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财物以及其它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