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8·1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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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8·1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2014年8月19日3时56分,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以下简称东方煤 矿)非法越界区域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7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 失4511.05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 杨晶、郭声琨、王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副局长王德学 和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学军、副省长杨振超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及有关同志赶赴事故现场,传达中央 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研究救援方案,指导救援工作。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学 军、副书记李锦斌、省委秘书长唐承沛等先后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副省 长杨振超和安徽煤矿安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全监管局等部门负责人第一 时间赶赴现场,杨振超副省长始终坐镇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由安徽煤矿安监局牵头,组织省监察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全监管局、公 安厅、总工会和淮南市政府成立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8·19”重大瓦 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并聘请3名专家成立专家组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设技术组、管理组和综合组。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 一、淮南市东方煤矿矿井基本情况 (一)矿井概况 东方煤矿位于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望峰岗镇境内,1996年5月建矿, 1997年12月投产,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年。原为淮南市谢家集区第二煤矿, 隶属谢家集区煤炭管理局,属区办集体企业。2005年4月,改制为民营股份 制企业,更名为淮南市望淮选煤有限公司东方煤矿,法定代表人、矿长王XX。 2008年6月,淮南市望淮选煤有限公司东方煤矿全部资产转让给缪XX等3人, 缪XX为淮南市望淮选煤有限公司东方煤矿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后经多次 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2013年4月以来,缪XX持有东方煤矿60%股权,淮南市 巨源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不参与东方煤矿管理)持有东方煤矿40%股权。 矿井在册职工211人,井下生产采用“三·八”制作业。东方煤矿2013 年瓦斯等级鉴定为瓦斯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1.01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 6.61m3/t;水文地质条件为简单型,正常涌水量0.5m3/h、最大涌水量 4.0m3/h。 东方煤矿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齐 全有效。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 (九)爆炸材料情况 1.爆炸材料库建设及管理情况。东方煤矿原爆炸材料库位于矿内工 业广场西南角,因不符合储存条件被淮南市公安机关责令停止使用,之后 矿爆炸材料在淮南市谢家集区李郢孜镇和三联公司爆炸材料库储存。2013 年6月,东方煤矿在工业广场外约1.5公里处新建爆炸材料库。 2.爆炸材料领取、使用情况。东方煤矿使用的爆炸材料为煤矿许用 三级水胶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 2013年7月23日,矿井私自启用了被公安机关责令停止使用的原爆炸 材料库(以下称非法爆炸材料存储点),从新建爆炸材料库领取爆炸材料 运至非法爆炸材料存储点储存。公安机关给东方煤煤矿爆破员配备了领取 爆炸材料用的IC卡,爆破员所有爆破员的IC卡集中在爆炸材料库的发放室 保管。 2014年7月4日,淮南市谢家集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封存东方煤矿 爆炸材料库时未到库房现场清点剩余炸药、雷管数量并封存,而是安排矿 方人员到库房清点、贴封条;未对爆炸材料库房的账物进行核对,未与民 用爆炸材料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进行比对;8月3日在接受东方煤矿蓄意宴 请时,擅自允许该矿私自启封使用封存的爆炸材料。 7月4日,非法爆炸材料存储点有炸药2箱零17卷(55.6kg)、雷管175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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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蓄意隐瞒非法违法生产情况 东方煤矿为隐瞒非法越界开采和掩盖停产期间的生产行为,采取一系列手段逃 避监管。 (1)开掘暗道。2014年5月,在混合立井-320m水平向下8m处拨门施工暗道,与 轨道下山上部车场贯通,经暗道通往越界区域。 (2)假图纸、假资料。采用真假两套图纸,藏匿真图。 (3)假密闭墙。设置密闭墙,检查时密闭,检查后打开生产。 (4)假视频监控。在井口附近房间内专门安装摄像头和井口静态照片,上传淮 南市煤炭管理局(安监局)视频监控中心,制造矿井停产及绞车天轮静止的假象。 2014年5月底前,在混合立井清理斜巷下口设置假密闭墙,模仿谢家集区煤炭管理 局专用密闭墙密闭日期标志,并安装摄像头,上传淮南市煤炭管理局(安监局)视 频监控中心,制造密闭墙完好的假象。 (5)假人员定位。作业人员入井不登记、不佩戴人员定位识别卡,带班矿领导、 瓦斯检查员、淮南市谢家集区煤炭管理局(安监局)驻矿安全监督员等人员的定位 识别卡由合法区域内安全员一人携带,在合法区域内“跑卡”,制造假象。 (6)遮挡绞车天轮。用彩钢瓦对井架和绞车天轮进行遮挡,使检查人员无法看 到天轮转动、矿井生产的真相。 (7)及时转运非法生产的煤炭。用铲车将非法生产的煤炭及时转运至工业广场 外的配煤场,掩盖生产出煤的真相。 (8)设置暗哨。在矿大门外公路上设置暗哨,对来往人员和车辆进行监视,发 现疑似检查人员和车辆立即用对讲机报告,通知停产。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 (五)越界区域开采情况 1.越界时间。2010年9月,东方煤矿从合法区域-320mC13运输巷向北施 工至-390m水平;2011年3月,形成-390m水平生产系统形成后,然后分别 向-450m水平、-507m水平延深,先后开采-450m水平、-507m水平煤炭资 源。2014年5月底将-507m水平东南区域密闭,2014年6月进入事故区域回采。 2.越界范围。越界区域开采C13煤层,南至F13-7断层、北至F13-5断层, 走向长520m,越界最深至-550m,越界面积约0.27Km2。 3.开采煤量。2010年9月至2014年8月19日事故发生,该矿越界非法开采 时间近4年,越界开采煤量20余万吨。 (六)落实淮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汛期小煤矿停产指令情况 2014年6月30日,淮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关于小煤矿停产撤人的 命令》(淮防汛抗旱指挥部电〔2014〕15号),责令全市小煤矿自7月1日起 停产,撤出井下所有人员,并做好封堵井口各项准备,确保安全度汛。7月1 日,淮南市煤炭管理局(安监局)《转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小煤矿停产 撤人命令的通知》(煤局〔2014〕64号),要求谢家集区煤炭管理局(安监 局)坚决执行停产撤人命令,监督小煤矿停产情况。经调查,东方煤矿除 2014年7月8日~10日因排除提升绞车故障未生产外,其他时间均正常生产。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 (四)合法区域生产系统情况 1.矿井采用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有混合立井、风井两个井筒,水 平标高-320m,生产采区为21采区,开采C15和C13煤层,布置1个采煤工作 面和1个掘进工作面。 2.提升运输系统。 3.通风系统。矿井总进风量933m3/min、总回风量964m3/min,负压 550Pa。 4.供电系统。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入井电压660V。 5.排水系统。采用一级排水。在-320m水平建有永久水仓,主、副水 仓容积分别为200m3和60m3,。铺设2路直径57mm的排水管。 6.防尘系统。地面建有容量200m3蓄水池。 7.防灭火系统。地面设有灌浆池。井上下建有消防材料库。 8.六大系统装备情况(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 通讯联络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 9.视频监控系统。在混合立井上口和清理斜巷2号密闭墙前安装摄像 头,并与淮南市煤炭管理局(安监局)视频监控系统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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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风系统。事故救援时对该区域进回风系统巷道维修清理后,救护队分别于 8月30日、9月2日两次测得-507m水平进风量分别为420m3/min和432m3/min。风筒 直径500mm、400mm。 3.运输系统。-530mC13回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安装2台刮板输送机,生产的 煤炭经9部皮带机运至混合立井煤仓,经箕斗提升至地面。物料由混合立井下放至 -328m,经两条下山运至-507m水平,由人工运至作业地点。 4.供电系统。局部通风机有专用开关和专用电缆,没有专用变压器,没有安 装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 5.通信系统。越界区域分别在每部皮带机机头、第9部皮带机机尾、-390m车 场、-450m车场、-507m第二联络巷密闭墙外等处共安设14部电话。第1-10部皮 带机司机采用对讲电话联络。 6.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事故区域未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 系统。 7.其他系统。事故区域未设置紧急避险、排水、供水施救和压风、防尘、防 灭火等系统。 8.自救器、矿灯。越界区域作业人员不发放自救器。 9.事故地点及采掘工艺。事故地点为-530mC13回煤工作面。该工作面位于越 界区域东部,距C组煤层采矿边界直线距离约590m。2014年6月开始掘进和回煤, 至事故前已回采采空区面积约1496m2。采用“多支巷”布置,以掘代采;风煤钻 打眼,放炮落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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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井资源扩界情况 2006年9月14日,淮南市国土资源局以《关于核对淮南市望淮选煤有 限公司东方煤矿资源范围的意见》(淮国土资〔2006〕278号)同意东方 煤矿扩大资源范围;扩大E组煤范围并增加C组煤层;C组煤层开采上限- 250m、下限-370m。 2007年5月,省国土资源厅以《关于淮南市望淮选煤有限公司东方煤 矿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备案的函》(皖国土资矿便函〔2007〕 29号)进行了备案,新增储量62.81万吨,增加开采C组煤层,其中C13煤 层增加19.61万吨。 (三)矿井技改情况 2005年10月,经省发展和改革委核定生产能力6万吨/年。2008年7月, 《延深扩界设计》进行批复,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通过竣工验收,生 产能力提升至9万吨/年。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 (八)事故区域基本情况 事故区域位于越界区域的F13-7~F13-6两条断层之间,走向长0~ 200m,上至-423m、下至-533m,最深至-550m。 1.瓦斯地质。F13-7~F13-6断层落差10~78m,次生断层多,构造较 复杂;所开采C13煤层为淮南矿业集团原谢二矿弃采的原生煤层,煤厚6m 左右,倾角18°,为煤与瓦斯突出危险严重的煤层。该区域始突标高390m,原谢二矿开采期间在事故区域附近的-425~-520m标高实测C13煤层 瓦斯压力3.5~3.8MPa、瓦斯含量10.3~10.46m3/t。按瓦斯压力、含量等 值线推测,事故区域C13煤层瓦斯压力应在2.5~3.5MPa、瓦斯含量11~ 15m3/t。 该区域附近开采C13煤层时,曾发生8次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其中,43 采区-567m轨道石门揭煤时发生大型突出,突出煤量507t、瓦斯量18159m3; 曾发生过3次瓦斯爆炸,其中就有1997年11月27日4312C13采煤工作面发生 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致45人死亡。 东方煤矿在事故区域进行采掘作业经常听到煤炮声,伴随瓦斯涌出量 增大,瓦斯浓度经常达2%以上;曾在掘进过程中发生过“抽冒”等动力现 象,瓦斯浓度达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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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抢险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2014年8月18日20时40分,生产副矿长殷XX、总工程师沈 XX主持召开夜班调度会。随后,掘进副矿长刘XX到采煤队召开班前会,安排采煤队 在-530mC13回煤工作面作业,一个头回煤,一个头退后8m掘进煤巷。合法区域未安 排采掘作业。放炮员陶XX领取10发雷管和20卷炸药。当班共安排39人下井作业(带 班矿领导韩XX当班未下井,实际下井38人),其中:采煤队22人、运输队10人、瓦 斯检查员2人。21时30分,作业人员下井。19日3时56分,-530mC13回煤工作面放炮 时发生瓦斯爆炸。 (二)事故抢险救援情况。8月19日3时56分许,第4部皮带机司机柏XX突然听到 “轰隆”一声,一股烟雾冲过来,他立即撤至-450m绕道新鲜风流中,并电话向矿调 度室汇报。3时58分,调度室接报告后,立即报告矿领导。4时50分,安全副矿长韩 XX电话报告矿长于XX;在外地的于XX于4时58分电话向淮南市煤炭管理局(安监局) 报告;同时,东方煤矿调度室调度员方XX电话向淮南市谢家集区煤炭管理局(安监 局)报告。淮南市煤炭管理局(安监局)及谢家集区煤炭管理局(安监局)接报告 后立即逐级上报。 19日6时25分,淮南市政府、安徽省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 案,成立了省、市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调集淮南矿业集团救护大队开展事故抢险 救援。经自救和救援,11人(含1名受伤的瓦斯检查员)安全升井;至8月26日0时50 分,井下事故区域外围的6名遇难人员升井。
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8·1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2014年8月19日3时56分,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以下简称东方煤 矿)非法越界区域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7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 失4511.05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 杨晶、郭声琨、王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副局长王德学 和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学军、副省长杨振超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及有关同志赶赴事故现场,传达中央 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研究救援方案,指导救援工作。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学 军、副书记李锦斌、省委秘书长唐承沛等先后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副省 长杨振超和安徽煤矿安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全监管局等部门负责人第一 时间赶赴现场,杨振超副省长始终坐镇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由安徽煤矿安监局牵头,组织省监察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全监管局、公 安厅、总工会和淮南市政府成立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8·19”重大瓦 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并聘请3名专家成立专家组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设技术组、管理组和综合组。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 一、淮南市东方煤矿矿井基本情况 (一)矿井概况 东方煤矿位于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望峰岗镇境内,1996年5月建矿, 1997年12月投产,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年。原为淮南市谢家集区第二煤矿, 隶属谢家集区煤炭管理局,属区办集体企业。2005年4月,改制为民营股份 制企业,更名为淮南市望淮选煤有限公司东方煤矿,法定代表人、矿长王XX。 2008年6月,淮南市望淮选煤有限公司东方煤矿全部资产转让给缪XX等3人, 缪XX为淮南市望淮选煤有限公司东方煤矿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后经多次 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2013年4月以来,缪XX持有东方煤矿60%股权,淮南市 巨源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不参与东方煤矿管理)持有东方煤矿40%股权。 矿井在册职工211人,井下生产采用“三·八”制作业。东方煤矿2013 年瓦斯等级鉴定为瓦斯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1.01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 6.61m3/t;水文地质条件为简单型,正常涌水量0.5m3/h、最大涌水量 4.0m3/h。 东方煤矿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齐 全有效。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 (九)爆炸材料情况 1.爆炸材料库建设及管理情况。东方煤矿原爆炸材料库位于矿内工 业广场西南角,因不符合储存条件被淮南市公安机关责令停止使用,之后 矿爆炸材料在淮南市谢家集区李郢孜镇和三联公司爆炸材料库储存。2013 年6月,东方煤矿在工业广场外约1.5公里处新建爆炸材料库。 2.爆炸材料领取、使用情况。东方煤矿使用的爆炸材料为煤矿许用 三级水胶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 2013年7月23日,矿井私自启用了被公安机关责令停止使用的原爆炸 材料库(以下称非法爆炸材料存储点),从新建爆炸材料库领取爆炸材料 运至非法爆炸材料存储点储存。公安机关给东方煤煤矿爆破员配备了领取 爆炸材料用的IC卡,爆破员所有爆破员的IC卡集中在爆炸材料库的发放室 保管。 2014年7月4日,淮南市谢家集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封存东方煤矿 爆炸材料库时未到库房现场清点剩余炸药、雷管数量并封存,而是安排矿 方人员到库房清点、贴封条;未对爆炸材料库房的账物进行核对,未与民 用爆炸材料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进行比对;8月3日在接受东方煤矿蓄意宴 请时,擅自允许该矿私自启封使用封存的爆炸材料。 7月4日,非法爆炸材料存储点有炸药2箱零17卷(55.6kg)、雷管175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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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蓄意隐瞒非法违法生产情况 东方煤矿为隐瞒非法越界开采和掩盖停产期间的生产行为,采取一系列手段逃 避监管。 (1)开掘暗道。2014年5月,在混合立井-320m水平向下8m处拨门施工暗道,与 轨道下山上部车场贯通,经暗道通往越界区域。 (2)假图纸、假资料。采用真假两套图纸,藏匿真图。 (3)假密闭墙。设置密闭墙,检查时密闭,检查后打开生产。 (4)假视频监控。在井口附近房间内专门安装摄像头和井口静态照片,上传淮 南市煤炭管理局(安监局)视频监控中心,制造矿井停产及绞车天轮静止的假象。 2014年5月底前,在混合立井清理斜巷下口设置假密闭墙,模仿谢家集区煤炭管理 局专用密闭墙密闭日期标志,并安装摄像头,上传淮南市煤炭管理局(安监局)视 频监控中心,制造密闭墙完好的假象。 (5)假人员定位。作业人员入井不登记、不佩戴人员定位识别卡,带班矿领导、 瓦斯检查员、淮南市谢家集区煤炭管理局(安监局)驻矿安全监督员等人员的定位 识别卡由合法区域内安全员一人携带,在合法区域内“跑卡”,制造假象。 (6)遮挡绞车天轮。用彩钢瓦对井架和绞车天轮进行遮挡,使检查人员无法看 到天轮转动、矿井生产的真相。 (7)及时转运非法生产的煤炭。用铲车将非法生产的煤炭及时转运至工业广场 外的配煤场,掩盖生产出煤的真相。 (8)设置暗哨。在矿大门外公路上设置暗哨,对来往人员和车辆进行监视,发 现疑似检查人员和车辆立即用对讲机报告,通知停产。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 (五)越界区域开采情况 1.越界时间。2010年9月,东方煤矿从合法区域-320mC13运输巷向北施 工至-390m水平;2011年3月,形成-390m水平生产系统形成后,然后分别 向-450m水平、-507m水平延深,先后开采-450m水平、-507m水平煤炭资 源。2014年5月底将-507m水平东南区域密闭,2014年6月进入事故区域回采。 2.越界范围。越界区域开采C13煤层,南至F13-7断层、北至F13-5断层, 走向长520m,越界最深至-550m,越界面积约0.27Km2。 3.开采煤量。2010年9月至2014年8月19日事故发生,该矿越界非法开采 时间近4年,越界开采煤量20余万吨。 (六)落实淮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汛期小煤矿停产指令情况 2014年6月30日,淮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关于小煤矿停产撤人的 命令》(淮防汛抗旱指挥部电〔2014〕15号),责令全市小煤矿自7月1日起 停产,撤出井下所有人员,并做好封堵井口各项准备,确保安全度汛。7月1 日,淮南市煤炭管理局(安监局)《转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小煤矿停产 撤人命令的通知》(煤局〔2014〕64号),要求谢家集区煤炭管理局(安监 局)坚决执行停产撤人命令,监督小煤矿停产情况。经调查,东方煤矿除 2014年7月8日~10日因排除提升绞车故障未生产外,其他时间均正常生产。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 (四)合法区域生产系统情况 1.矿井采用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有混合立井、风井两个井筒,水 平标高-320m,生产采区为21采区,开采C15和C13煤层,布置1个采煤工作 面和1个掘进工作面。 2.提升运输系统。 3.通风系统。矿井总进风量933m3/min、总回风量964m3/min,负压 550Pa。 4.供电系统。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入井电压660V。 5.排水系统。采用一级排水。在-320m水平建有永久水仓,主、副水 仓容积分别为200m3和60m3,。铺设2路直径57mm的排水管。 6.防尘系统。地面建有容量200m3蓄水池。 7.防灭火系统。地面设有灌浆池。井上下建有消防材料库。 8.六大系统装备情况(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 通讯联络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 9.视频监控系统。在混合立井上口和清理斜巷2号密闭墙前安装摄像 头,并与淮南市煤炭管理局(安监局)视频监控系统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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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风系统。事故救援时对该区域进回风系统巷道维修清理后,救护队分别于 8月30日、9月2日两次测得-507m水平进风量分别为420m3/min和432m3/min。风筒 直径500mm、400mm。 3.运输系统。-530mC13回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安装2台刮板输送机,生产的 煤炭经9部皮带机运至混合立井煤仓,经箕斗提升至地面。物料由混合立井下放至 -328m,经两条下山运至-507m水平,由人工运至作业地点。 4.供电系统。局部通风机有专用开关和专用电缆,没有专用变压器,没有安 装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 5.通信系统。越界区域分别在每部皮带机机头、第9部皮带机机尾、-390m车 场、-450m车场、-507m第二联络巷密闭墙外等处共安设14部电话。第1-10部皮 带机司机采用对讲电话联络。 6.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事故区域未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 系统。 7.其他系统。事故区域未设置紧急避险、排水、供水施救和压风、防尘、防 灭火等系统。 8.自救器、矿灯。越界区域作业人员不发放自救器。 9.事故地点及采掘工艺。事故地点为-530mC13回煤工作面。该工作面位于越 界区域东部,距C组煤层采矿边界直线距离约590m。2014年6月开始掘进和回煤, 至事故前已回采采空区面积约1496m2。采用“多支巷”布置,以掘代采;风煤钻 打眼,放炮落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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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井资源扩界情况 2006年9月14日,淮南市国土资源局以《关于核对淮南市望淮选煤有 限公司东方煤矿资源范围的意见》(淮国土资〔2006〕278号)同意东方 煤矿扩大资源范围;扩大E组煤范围并增加C组煤层;C组煤层开采上限- 250m、下限-370m。 2007年5月,省国土资源厅以《关于淮南市望淮选煤有限公司东方煤 矿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备案的函》(皖国土资矿便函〔2007〕 29号)进行了备案,新增储量62.81万吨,增加开采C组煤层,其中C13煤 层增加19.61万吨。 (三)矿井技改情况 2005年10月,经省发展和改革委核定生产能力6万吨/年。2008年7月, 《延深扩界设计》进行批复,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通过竣工验收,生 产能力提升至9万吨/年。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 (八)事故区域基本情况 事故区域位于越界区域的F13-7~F13-6两条断层之间,走向长0~ 200m,上至-423m、下至-533m,最深至-550m。 1.瓦斯地质。F13-7~F13-6断层落差10~78m,次生断层多,构造较 复杂;所开采C13煤层为淮南矿业集团原谢二矿弃采的原生煤层,煤厚6m 左右,倾角18°,为煤与瓦斯突出危险严重的煤层。该区域始突标高390m,原谢二矿开采期间在事故区域附近的-425~-520m标高实测C13煤层 瓦斯压力3.5~3.8MPa、瓦斯含量10.3~10.46m3/t。按瓦斯压力、含量等 值线推测,事故区域C13煤层瓦斯压力应在2.5~3.5MPa、瓦斯含量11~ 15m3/t。 该区域附近开采C13煤层时,曾发生8次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其中,43 采区-567m轨道石门揭煤时发生大型突出,突出煤量507t、瓦斯量18159m3; 曾发生过3次瓦斯爆炸,其中就有1997年11月27日4312C13采煤工作面发生 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致45人死亡。 东方煤矿在事故区域进行采掘作业经常听到煤炮声,伴随瓦斯涌出量 增大,瓦斯浓度经常达2%以上;曾在掘进过程中发生过“抽冒”等动力现 象,瓦斯浓度达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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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抢险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2014年8月18日20时40分,生产副矿长殷XX、总工程师沈 XX主持召开夜班调度会。随后,掘进副矿长刘XX到采煤队召开班前会,安排采煤队 在-530mC13回煤工作面作业,一个头回煤,一个头退后8m掘进煤巷。合法区域未安 排采掘作业。放炮员陶XX领取10发雷管和20卷炸药。当班共安排39人下井作业(带 班矿领导韩XX当班未下井,实际下井38人),其中:采煤队22人、运输队10人、瓦 斯检查员2人。21时30分,作业人员下井。19日3时56分,-530mC13回煤工作面放炮 时发生瓦斯爆炸。 (二)事故抢险救援情况。8月19日3时56分许,第4部皮带机司机柏XX突然听到 “轰隆”一声,一股烟雾冲过来,他立即撤至-450m绕道新鲜风流中,并电话向矿调 度室汇报。3时58分,调度室接报告后,立即报告矿领导。4时50分,安全副矿长韩 XX电话报告矿长于XX;在外地的于XX于4时58分电话向淮南市煤炭管理局(安监局) 报告;同时,东方煤矿调度室调度员方XX电话向淮南市谢家集区煤炭管理局(安监 局)报告。淮南市煤炭管理局(安监局)及谢家集区煤炭管理局(安监局)接报告 后立即逐级上报。 19日6时25分,淮南市政府、安徽省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 案,成立了省、市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调集淮南矿业集团救护大队开展事故抢险 救援。经自救和救援,11人(含1名受伤的瓦斯检查员)安全升井;至8月26日0时50 分,井下事故区域外围的6名遇难人员升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