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环境刑事责任的定义
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近年来,环境保护问题愈发受到社会的重视。
为了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各国纷纷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律,并明确了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不仅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公民环境意识和约束环境违法行为的有效途径。
一、环境污染责任环境污染责任是指造成环境污染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污染责任主要包括损害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 损害赔偿责任在环境污染事件中,受到损害的个人或单位可以向污染源要求损害赔偿。
污染源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包括损失的恢复、修复和补偿费用。
2. 行政责任行政部门有权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可以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措施,以及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3. 刑事责任对于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依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包括罚金、拘留、有期徒刑等处罚措施,旨在通过刑事手段严惩环境犯罪。
二、自然资源保护责任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保护自然资源是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任务。
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自然资源的损害和破坏,相关主体应当承担法定的保护责任。
1. 保护区责任自然保护区是重要的生态保护区域,对于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公民和法人应当尊重保护区的管理规定,严禁破坏和侵害自然资源。
违反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矿产资源责任矿产资源是国家财产,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矿产资源和矿山环境。
开发者应当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保护生态环境是人类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各个国家的法律责任。
为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明确了个人和组织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1. 生态修复责任生态修复是保护环境的重要环节,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责任单位应当及时采取修复措施,恢复生态平衡。
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环境刑事责任法解读
环境刑事责任法解读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严重影响人们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环境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加强对环境犯罪行为的惩治,我国不久前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九)》,其中加强了对环境刑事责任的追究。
本文将对该法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环境法律。
第一章:环境犯罪行为的界定环境犯罪行为是指在生产、生活、经营等活动中,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破坏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环境犯罪行为分为污染环境犯罪和破坏自然资源犯罪两大类。
污染环境犯罪主要包括排放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破坏自然资源犯罪则包括非法采矿、毁林滥伐等行为。
第二章:环境刑事责任的追究根据新修正的环境保护法,环境犯罪行为将面临更加严厉的惩罚和打击。
对于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环境污染或者资源破坏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犯罪主体包括个人、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对于个人行为,法律规定了多种刑罚形式,包括罚款、拘役和有期徒刑等。
对于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不仅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责令停产整治、吊销资质证照等行政处罚。
第三章:加强环境刑事司法保障为保证环境刑事责任的有效追究,新修正的环境保护法还加强了环境刑事司法保障。
在案件审理方面,相关法律规定了对环境犯罪案件的特殊程序要求,包括建立专门的犯罪调查机关、设立绿色审判庭、加强证据保全等。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环境刑事责任案件的管辖原则和协作机制,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第四章:环境犯罪行为预防与治理除了对环境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外,预防与治理也是重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九)》,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环境犯罪行为的排查和监管,加强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完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推动清洁生产技术等。
此外,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保护意识,也是重要的工作。
结语:环境刑事责任法的出台和修订,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持。
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引言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行为主要针对破坏、污染、浪费自然环境和资源。
本文旨在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进行全面深入的探讨,从定义、构成要件、刑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二、定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资源保护措施,或者违反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造成环境和资源的严重损害或者浪费的行为。
三、构成要件1.故意或过失行为:犯罪主体必须是故意或过失的行为才能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2.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资源保护措施:犯罪行为必须违反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导致环境和资源的严重损害或浪费;3.严重损害或浪费环境和资源:犯罪行为必须对环境和资源造成严重的损害或浪费,不仅仅是轻微的破坏。
四、刑事责任1.故意犯罪:对于故意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犯罪行为,根据破坏的严重程度,可以处以罚金、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刑罚;2.过失犯罪:对于过失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犯罪行为,根据过失的轻重程度,可以处以拘役或者罚金的刑罚;3.其他刑事责任:犯罪行为造成重大环境灾害或者资源浪费,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犯罪主体进行其他刑事责任的追究。
附件:本文档附带有相关案例分析及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司法解释。
法律名词及注释:1.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指相关的环境保护、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节约利用法》等;2.严重损害:指对环境和资源造成明显、严重的破坏或损失;3.浪费:指对资源进行不合理、过度的使用,导致资源浪费和不可挽回的损失。
刑事法律责任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 防治的管理制度。
本罪的对象:危险废物
2、客观方面
危害行为的具体表现:违反国家规定,向 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 险废物。
危害行为的危害结果是:造成重大环境污 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 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规定的 14种罪名:
(1)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第338条)
(2)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3)擅自进口固 体废物罪(第339条)
(4)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第340条)
(5)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6)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 品罪;(7)非法狩猎罪(第341条)
部分企业停产,直接经济损失210万元,水域中的 氰化物难以消除,给环境和水生生物及人体健康造 成潜在危害更难以估量。
案情二:1999年9月,被告人吴自柱从江苏省泗阳 县来安乡直彩霞处以830元的价格购得旧氯气罐3只, 被告人知其中1只罐内有残存氯气,该气体不得随 意排放。11月份吴自柱以900元的价格将该3只氯气 罐卖给专营收购废旧物品的被告人王启。王启得知 罐内有氯气不好处理,便与吴柱约定由吴自柱将装 有氯气的罐子运到王启家屋后的水沟中。吴自柱将 氯气运至王家屋后,王启即要求其妻被告人姜翠兰 为吴自柱带路。姜翠兰已明知罐内是有害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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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犯罪的特点: 第一、犯罪行为是直接针对环境资源进 行的; 第二、犯罪后果严重; 第三、犯罪主体大多为法人; 第四、环境犯罪大多带有民事责任。
(一)环境犯罪的主体
是指实施了污染或破坏环境的行为,依 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和单 位。
法律知识: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有何区别
法律知识: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有何区别环境污染是指人类经济发展活动所引起的对环境的负面作用,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不仅对人类健康产生影响,还会破坏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影响自然生态平衡。
为了保护环境,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对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环境污染标准或者其他环境污染治理规定,造成了环境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责任。
环境损害指环境质量的变化或者生态系统的破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生态环境的损害:如湿地退化、生态系统崩溃、气候变化等。
2、资源的损害:如水土流失、植被减少、矿产资源的破坏等。
3、公共利益的损害:如污染物的扩散、噪声和振动的影响、土地沉降等。
对于环境损害的民事责任,法律规定了具体的赔偿范围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修复损害:对造成环境损害的行为人应当先采取必要的措施修复环境,防止损害扩大。
2、经济赔偿:对环境损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当进行适当经济赔偿,以恢复环境原有的生态、景观等价值。
3、精神抚慰金:对环境损害给人民生活和生存带来的精神伤害,可以给予一定数额的精神抚慰金。
二、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环境污染标准或者其他环境污染治理规定,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破坏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责任。
严重的环境破坏行为包括以下几类:1、排放污染物超标:超标排污是导致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严重的超标排污会造成环境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以及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的恶化。
2、非法倾倒废物:非法倾倒废物是破坏环境的另一种行为,非法倾倒废物可能导致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空气污染等。
3、非法占用耕地:非法占用耕地既破坏了环境生态系统,又破坏了资源的平衡,同时也助长了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
对于刑事责任的惩处,我国法律规定了以下几种:1、拘役:对于法律规定的环境污染破坏行为,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环境的,依法处以拘役或者管制。
环境保护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们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逐渐增强。
然而,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一些企业和个人往往忽视了对环境的保护,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频发。
因此,明确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对于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的定义环境保护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这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个方面。
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的主体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的主体广泛,不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也包括个人。
任何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可能成为承担法律责任的对象。
三、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的内容1. 民事责任涉及赔偿污染造成的损失,恢复原状等。
例如,工厂非法排放废水造成农田损害,需对农户进行经济赔偿。
2. 行政责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行政拘留等。
如环保部门对未批先建的项目可处以罚款并责令停止建设。
3. 刑事责任对于严重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如,非法排放有毒物质,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的执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的执行涉及多个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公安、法院等。
这些部门需要协同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五、案例分析近年来,多起环境违法案件被曝光,相关责任人被依法惩处。
例如,某化工厂非法倾倒废酸,严重污染周边水体和土壤,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高额罚款。
六、总结环境保护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法律手段强化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不仅能够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还能够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每个人都应提高环保意识,共同为保护地球家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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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结构清晰,主题明确,便于阅读理解。
环境污染赔偿法律计算与责任追究
环境污染赔偿法律计算与责任追究在现代社会,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律,其中包括环境污染赔偿法律。
本文将探讨环境污染赔偿法律的计算方法以及责任追究。
一、环境污染赔偿法律计算方法环境污染赔偿法律计算方法通常是基于受损环境的修复成本以及造成的生态和经济损失。
根据中国《环境污染赔偿法》,赔偿金额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修复成本:修复成本是指修复受损环境所需的费用。
这包括清理污染物、恢复生态系统和修复生态功能等。
修复成本的计算通常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生态损失:生态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而导致的生物多样性损失、生态系统破坏等。
生态损失的计算较为复杂,通常需要考虑受损物种的重要性、恢复周期等因素。
3. 经济损失: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导致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包括对农田、水资源、渔业、旅游等的影响。
经济损失的计算一般基于受损行业的数据以及相关的经济模型。
以上是环境污染赔偿法律计算的基本方法,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具体计算方法可能有所不同。
但无论如何,合理、公平、科学、可行是其计算的基本原则。
二、责任追究对于环境污染,责任追究是非常重要的。
环境污染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1.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环境保护部门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处罚和监督的责任。
行政处罚主要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旨在惩罚违法行为,防止环境污染再次发生。
2.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对恶意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刑事追究的责任。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法律将追究刑事责任,如拘留、有期徒刑等。
3.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受到环境污染损害的个人或单位可以向肇事者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的责任。
民事赔偿主要是基于受损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并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
责任追究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法律手段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制裁,并鼓励企业和个人加强环境保护意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概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项旨在保障环境和资源的法律法规。
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国家对于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违反法律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法律责任追究。
本文将重点探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法律责任以及其相关内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类别1.行政责任2.刑事责任3.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于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行为,设有一系列行政处罚措施。
行政责任通常由环保部门执法机关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措施会有不同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封停设备或者停产整顿•违法所得的没收和销毁•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刑事责任对于严重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行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也设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规定。
刑事责任通常由法院进行审判,并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决。
根据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规定,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拘役•有期徒刑•罚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于不同的刑事违法行为有不同的处罚幅度,具体的处罚内容将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裁定。
民事责任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也设有一些规定用于约束侵害环境与资源的行为,对于此类行为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责任通常指的是受害方可以向侵害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民事责任按照侵权行为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返还原物•补偿损失•恢复原状•其他民事赔偿民事责任的追究一般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进行,受害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适用原则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法律责任的适用有以下原则:1.举证责任原则: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无需举证,由检察机关和法院进行举证。
而在民事责任的适用中,原则上由受害方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追诉期限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限通常为15年,而对于民事责任的追究,通常追诉期限较短,一般为2年。
环境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区别
环境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区别环境问题是当代社会所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
为了保护和维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对环境问题进行了法律的规范和制度的建立。
在环境问题中,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是常用的法律手段,用于惩罚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
然而,这些责任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首先,民事责任是指侵权人应对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的损害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主要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实施,在侵权人与受害人之间进行。
当环境问题导致了经济损失时,受害人可以向侵权人提起诉讼,追求经济赔偿。
民事责任的目的是通过追究侵权人的经济责任,使其承担由环境问题造成的损失。
其次,行政责任是指监管机关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
行政责任主要通过行政程序实施,监管机关具有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
行政责任的目的是为了通过行政处罚手段,维护环境秩序,迫使违法行为者改正错误,保护环境的公共利益。
最后,刑事责任是指法院根据刑法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刑罚处理。
刑事责任主要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实施,由法院进行判决。
刑事责任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刑罚手段对违法行为者进行惩罚,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及环境法律法规的权威。
环境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之间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目的不同:民事责任主要以赔偿为目的,行政责任以处罚为目的,而刑事责任则是为了惩罚。
2. 法律依据不同:民事责任是根据民事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的,行政责任是根据行政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的,而刑事责任则是根据刑法进行判断和处理的。
3. 执行主体不同:民事责任的执行主体是法院,行政责任的执行主体是相关的行政机关,而刑事责任则是由刑警机关及法院共同执行的。
4. 程度不同:民事责任通常是对违法行为者进行经济赔偿,其程度相对较轻;行政责任则是对违法行为者进行行政处罚,程度介于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之间;刑事责任则是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刑事惩罚,程度最为严重。
总的来说,环境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在应对环境问题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如何追究环境污染事件中的刑事责任
如何追究环境污染事件中的刑事责任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事件明显增多。
那么,如何认定非依当事人的故意而产生的环境污染事件的性质,如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落实刑事执法等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应当在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认真研究环境犯罪的含义,从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四个角度归纳其特点,厘清环境污染事件中民事、行政与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概括环境犯罪中刑事责任及其作用,以保证环境污染事件中刑事责任功能的发挥,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字:环境犯罪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中图分类号:d92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355(2012)01—0096—02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作为产业链上不可缺少的行业如化工、电力、石油、造纸、采矿等,在巨大的经济利益的刺激下,往往会忽视生产中的一些细节,而这些细节却又在以后的生产中埋下了隐患,近阶段,我国领域内时常会爆出环境污染事故件,但是一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解决却未必对后续企业的环保工作起到威慑的作用,可见,相关责任的追究与忽视环境问题而创造的经济利益并不成正比,而基于经济发展等各方面的考虑,最严厉的刑事责任所具有的作用在污染事故中也难以发挥起作用。
因此,针对环境污染事件中的刑事责任的追究仍需在司法实践中落实完善,以弥补现行的责任制度对相关领域威慑不足的问题。
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生效,此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修订后的刑法三百三十八条降低了入罪“门槛”,扩大了刑事追究的范围,加重了刑事处罚的力度。
凡是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和处置有害物质并严重污染的,不在要求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都要处以严厉的刑罚。
2010年7月,某地区发生的污水渗漏事故,由于其所造成的特别严重后果及其重大社会影响,在《修正案八》生效前夕对此次事件的处理,社会给予了很大关注,然而《修正案八》生效以来,在全国范围内仍时常爆出一些污染事件,尽管都会提及相关的行政处罚,但是却很少有相关的司法程序的报道,事实上这些污染事件仍然被当作普通的行政案件来处理。
论企业的环境刑事责任——环境法律责任理论
社 会 主 义和 谐 社 会 以人 的 全 面 发 展 为 基 本 特 征 .而 社 会 主 义和 谐 社 会 是 全 体 人 民各 尽 所 能 、各 得 其 所 而 又 和 谐 相 处 的社 会 [ 3 3 q 。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 , 最 关 键 的 是 使 人 们 之 间 的各 种 社 会 关 系 . 特别是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 调 . 使 全 体 人 民“ 各得其所” , 这样 人 们 才 能 “ 各尽其 能” , 才 能 和 谐 相 处 。社 会 主义和谐社会 主张的“ 以人为本 ” . 是 建 立 在 群 众 史 观 基 础 之上 的 , 坚 持人民群众是历 史的创造 , 是 国家和社会 的主人 。 它 要 求 在 社 会 主 义 建 设 中做 到 发 展 为 了人 民 , 发展依靠人 民 , 充 分 发 挥 人 民群 众 的 首 创 精 神 和创 造 才 能 .坚 持 维 护 人 民群 众 的利 益 。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 , 社 会 资 本 以信 任为核心 , 以互 惠规 范促 进 人 们 的 合 作 , 它 因教育的 、 文化 的 、 宗教的等各种因素 . 让人 们 自愿 成 为 合 作 者 , 从 而 使 人 们 之 间 的利 益 关 系 得 到 协 调 , 使全体人 民“ 各得其 所” 。 各尽 所能 , 实 现社会和谐。 ( 三) 社 会 资 本 有 利 于 促 进人 与 自然 的 和谐 自然 环 境 是 人 类 赖 以 存 在 和 发 展 的重 要 物质 基 础 。 尊 重 自然 就 是 要 正 确 处 理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过 程 中人 与 自然 的 关 系 , 进 而 实 现 人 与 自然 的 和 谐 。人 与 自然 的和 谐 是构 成 和 谐 社 会 的物质基础 , 也 是 促 进 人 和 谐 社 会 的 物 质保 障 。 人 与 自然 的 和 谐, 既关系人类 , 又 关 注 自然 . 实 现 人 与 自然 的 和 谐 共 处 及 生 物 与 非 生 物 的 共进 , 过去 、 现在 、 将 来 的 连续 性 , 时 间 与 空 间 的 协 调 。 在 维 护 人类 利益 的 同 时 , 维 护 自然 的 平 衡 , 确 保 社 会 系 统 和 生 态 系统 的协 调 发 展 。 但 是 . 在经 济高速发展的今天 , 人 类 不 断地 破坏 自然 , 人 与 自然 出现 了不 和谐 的 现 象 , 由此 带 来 了 一 系列 十分 严 重 的 问题 , 并 且呈 不 断 恶 化 的趋 势 。 如 能 源 缺 乏、 森林 锐减 、 土地沙化 、 水土流 失 、 臭氧层破坏 、 全 球 气 候 变 暖、 大气污染 、 物 种 灭 绝 等 问 题 。 这 些 问 题 已严 重 威 胁 人 与 自 然 的 和谐 , 严 重 制 约 人类 经济 社 会 的发 展 。 面 对严 重 的 环境 问 题, 不是政府和少数人能应付得 了的, 必 须 通 过 绝 大 多 数 的人 甚至所有人的亲密合作才能解决 。 因此 . 社会 资本 面对 此 问题 能较其他方式得到更好的解决。 三、 和谐 社 会 能促 进 社 会 资 本 的存 量 增 加 和 均 衡 分 布 ( 一) 社 会 主 义和 谐 社 会 能 促 进 社 会 资 本 的 存 量 增加 以信 任 为 核 心 的社 会 资 本 对 于 解 决 “ 集体行 动困境” 问题 是 一 个 核 心 的要 素 。 经 验 和理 论 表 明 . 一 个 社 会 资 本存 量 较 大 的社 会 是 一 个 比较 和谐 的社 会 .集 体 行 动 的 理 性 程 度 会 比较
环境污染刑事责任追究保护生态环境
环境污染刑事责任追究保护生态环境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刑事责任追究成为了一种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刑事责任法律依据、追究机制及现实意义等方面探讨环境污染刑事责任追究对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一、刑事责任法律依据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污染刑事责任追究的基础法律依据。
根据该法第六十条,故意排放污染物致使环境严重污染,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也规定了妨害公共环境安全罪,明确了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
二、追究机制环境污染刑事责任追究主要由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共同完成。
首先,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其次,公安机关依法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追查相关责任人;最后,检察机关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起诉,将犯罪嫌疑人移送法院审理。
在刑事追究过程中,重要的一环是收集证据。
环境保护部门通过在线监测设备、现场勘查、取证等手段,获取犯罪嫌疑人排污行为的证据。
同时,公安机关还可以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讯问犯罪嫌疑人等方式进行取证。
这些证据将成为后续追究刑事责任的关键依据。
三、刑事责任追究对保护生态环境的意义1. 威慑效果刑事责任追究对环境污染行为施加了威慑效果。
一方面,处罚力度加大,可以有效震慑那些存有犯罪嫌疑却心存侥幸的环境污染者。
另一方面,刑事追究的案例公开宣传,能够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形成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普遍谴责。
2. 维护生态平衡环境污染行为的严重后果可能导致生态平衡被打破,威胁到人类生存环境。
通过刑事责任追究,可以迅速制止环境污染行为,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从而维护生态平衡的稳定。
3. 保护公众利益生态环境是公众的共同利益。
通过刑事责任追究,可以保护公众的权益,让环境呈现健康、优美的状态。
环境法律责任
环境法律责任一、背景介绍环境问题是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环境法律法规,并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环境法律责任是指个人或者组织因违反环境法律法规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详细介绍环境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
二、环境法律责任的种类1. 行政责任: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将面临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等。
行政处罚的具体幅度和方式将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来确定。
2. 刑事责任:对于故意犯罪行为或者严重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个人或者组织将面临刑事追究。
刑事责任的种类包括罚款、拘留、有期徒刑等,具体刑罚将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
3. 民事责任:个人或者组织因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给他人造成环境污染或者伤害时,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修复环境等,赔偿金额将根据损失的大小和恢复环境所需的成本来确定。
4. 行政拘留:对于违反环境法律法规且情节严重的个人,有关部门可以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
行政拘留的期限将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来确定,普通不超过15日。
三、环境法律责任的适合范围环境法律责任适合于所有个人和组织,包括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非营利组织等。
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必须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也要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如垃圾分类、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等。
四、环境法律责任的实施机构环境法律责任的实施机构包括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法院等。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环境保护工作,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和打击环境犯罪行为,对涉及刑事责任的行为进行调查和起诉。
法院是最终的司法机构,负责审理环境法律责任纠纷案件,依法判决并执行。
五、环境法律责任的重要性环境法律责任的存在和实施对于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有效地约束个人和组织的行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环境污染是当前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刑事打击已成为保护生态环境的必然选择。
为了明确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时的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将对该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进行探讨。
一、对环境污染的界定和刑事责任的确定环境污染的界定是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前提和基础。
根据解释,环境污染是指以排放、排放物质等方式对土地、水域、大气、森林、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造成直接或者间接破坏、损害的行为。
这一界定准确明确地界定了环境污染的涵义,便于查处相关刑事犯罪行为。
在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中,刑事责任的确定至关重要。
解释明确规定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涉及行政法、刑法和环境保护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危害程度、社会危害后果等进行综合评估,以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和适用性。
二、环境污染犯罪的行为主体和追究责任解释明确了环境污染犯罪的行为主体范围和追究责任。
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主体包括个人、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
个人犯罪行为主体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在环境污染犯罪中承担刑事责任的,应当同时对该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在环境污染犯罪中,追究责任的明确对于实现刑事法律的公正性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犯罪行为主体的范围确定,有助于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防止利用法人等方式逃避刑事责任。
三、环境污染犯罪的调查取证和司法裁判解释对环境污染犯罪的调查取证和司法裁判进行了明确规定。
对于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程序要求及时调查取证,并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实际办案中,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依法调取、勘验、鉴定等方式,收集、固定并保管相关证据。
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应当依法对被告人的辩护权、诉讼权进行保障,确保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和公正审判。
环境刑事责任是什么
环境刑事责任是什么按照通俗解释,环境刑事责任是指由环境刑法规范认定的环境⾏为⼈有罪过地违反环境刑法规范假设、处理规定的法律后果,也是环境⾏为⼈认清⾃⼰义务的责任,即不实施禁⽌的环境犯罪⾏为的责任。
但这⼀概念的争议却很⼤,那么什么是环境刑事责任呢?下⾯将由店铺津南律师为⼤家解答相关问题。
⼀、环境刑事责任是什么?环境刑事责任的特征指的是在外部区别于其他法律责任的特征与其他刑事责任的特征以及在内部区别于环境法律义务(狭义即第⼀法律义务)的特征。
(1)强制性特征,环境刑事责任的强制性特征指的是作为法律责任的共同特征,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根本标志。
它是以国家强制⼒为保障,具有强制性:当环境⾏为者违反环境刑法规范规定,侵害了环境刑法法益时,通过国家有权机构强制其承当责任。
(2)惩罚性特征,环境刑事责任的惩罚性特征指的是作为刑事责任的共同特征。
区别于其他法律责任的显著标志。
民事责任强调的是补偿性要求,民事责任实⾏惩罚性属于特例,体现的是民事性、平等性要求;⾏政责任的惩罚性程度与刑法的惩罚性程度不同,⼀个是⾏政性惩罚,另⼀个是刑罚性惩罚。
(3)补偿性特征,环境刑事责任的补偿性特征指的是作为环境法领域的环境刑事责任区别于刑法领域其他刑事责任的显著特征。
其补偿性不同于民是责任之补偿性,民事责任的补偿性是对利益损失者损失的补偿;⽽环境刑事责任的补偿性往往寓于惩罚性之中,既是因环境犯罪造成对环境法益连锁法益侵害的补偿,例如采⽤罚⾦、资格、劳役、限期纠正等⽅式弥补对环境法益所造成的损害。
这个特征是与环境刑事责任的保护对象特殊性特征、环境刑事责任规范性特征以及承担⽅式多元性特征紧密联系在⼀起的。
(4)保护对象的特殊性特征,环境刑事责任保护对象特殊性特征指的是保护的对象是环境刑法法益,区别于其他刑法规范责任保护的对象是传统刑法法益。
(5)承担⽅式的多元性特征,环境刑事责任承当⽅式多元性特征指的是环境刑法处置⽅式除了传统刑罚⼿段以外,还侧重于采⽤许多⾮传统⼿段例如罚⾦、资格、劳役、限期纠正或治理以及⾏政处罚、民事责任承担等⽅式,体现了多元性特征。
环境资源法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
环境资源法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环境资源法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复制链接]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一、刑事责任的概念1、刑事责任的定义环境保护法中的刑事责任,是指个人或者单位因违反环境保护法,严重污染或者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所应负的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依照《刑法》规定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就是指严重污染或者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可独立适用)有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还可处以驱逐出境。
2、犯罪构成的定义及其要件?犯罪构成指《刑法》所规定的,为确定某一具体行为是犯罪所必需的客观、主观要件组成的具有特定社会危害性的有机整体。
从定义可知,只有违反《刑法》行为才是犯罪行为,也才能负刑事责任并处以刑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而所谓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就是指具备了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诸要件的行为。
?因此,确定某一行为是否违反刑法构成犯罪,就是确定该行为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诸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是指刑法所规定的组成犯罪构成有机整体的必要条件。
这些要件是任何一种犯罪都必须具备的。
它们是:?⑴犯罪主体。
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达到法定年龄并具有责任能力。
⑵犯罪主观方面。
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者主观上有罪过,即故意或者过失犯罪。
故意是任何一种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危害结果。
但不是由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类的各具体犯罪,其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
但环境破坏的犯罪多为直接故意,而环境污染方面的犯罪则表现为间接故意的罪过形式,过失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
环境保护法中的责任追究
环境保护法中的责任追究近年来,环境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环境污染的严重程度给人类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环境保护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被制定出来,并在责任追究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环境保护法中的责任追究的主体、种类以及具体执行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环境保护法的责任追究主体在环境保护法中,责任追究的主体包括环境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等。
其中,环境监管部门是责任追究的主要力量,负责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惩处。
企事业单位作为主要的污染源,也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此外,个人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也日益凸显,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
二、环境保护法的责任追究种类在环境保护法中,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主要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形式。
1.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针对环境违法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而设立的一种责任形式。
根据环境保护法,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侵权者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这种责任形式能够对侵犯环境权益者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
根据环境保护法,对于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主要表现为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吊销执照等形式。
行政责任的追究不仅能够惩罚违法者,还可以对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使企事业单位更加重视环保问题。
3.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对严重违法行为的一种最高形式的责任追究。
在环境保护法中,对于严重的环境犯罪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和司法制裁。
这种责任形式的追究不仅可以维护环境权益,还可以对其他人起到强有力的警示作用,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环境保护法责任追究的具体执行为了确保环境保护法的责任追究能够有效执行,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制度来加强管理。
首先,建立健全环境监测机构和环境监察队伍,加强对环境污染情况的监控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刑法与环境犯罪环境保护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与环境犯罪环境保护与刑法的关系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而环境犯罪则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刑法在应对环境犯罪问题上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刑法与环境犯罪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刑法的应用对环境保护的影响。
一、环境犯罪的定义和特点环境犯罪是指个人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或危害的行为。
环境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具有普遍性:环境犯罪不仅存在于特定行业,几乎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如工业、农业、建筑等。
2. 融资泄漏:环境犯罪的手段隐蔽,容易造成雾霾、酸雨等环境问题,严重威胁公众的健康与利益。
3. 长期性:环境犯罪往往由长期、多次的违法行为造成,对环境的影响也是长时间积累的。
二、刑法对环境犯罪的制裁刑法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社会安全和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
针对环境犯罪,刑法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并采取措施予以制裁。
1. 罪名定性:刑法对环境犯罪行为的罪名进行了明确的定性,如“污染环境罪”、“非法排放危险废物罪”等。
2. 刑罚设定:刑法对环境犯罪的刑罚进行了相应的设定,以惩处犯罪分子。
依法可以判处罚款、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3. 刑责追究:刑法明确了环境犯罪行为的刑责追究标准,对环境犯罪行为开展严厉打击,保障环境安全。
三、刑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刑法与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刑法的威慑作用:刑法的存在可以有效威慑环境犯罪行为,让违法者感知到法律的严惩,减少环境犯罪的发生。
2. 判罚公正与公平:刑法对环境犯罪进行判罚时,遵循公正与公平的原则,确保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为环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
3. 社会共识的形成:环境犯罪通过刑法的惩治,形成了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共识和重视,促进了环境意识的普及和环境法规的遵守。
四、刑法对环境保护的影响刑法的应用对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保护作用:1. 刑法惩罚的震慑作用:环境犯罪行为受到法律制裁的威慑,减少了环境犯罪的发生,保护了环境的安全。
环境学名词解释(2)
环境学名词解释(2)环境学名词解释5.环境行政诉讼;是环境与资源保护主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6.环境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并造成了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严重损失,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并造成了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严重损失,已经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制裁的法律责任.7.环境噪声;就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8.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其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非重点名词1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环境法律关系:是指环境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3.环境管理:是国家采用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教育等多种手段,对各种影响环境的活动进行规划,调整和监督,目的在于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维护生态平衡.4.自然资源权属制度:是法律关于自然资源归谁所有,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的一系列规定构成的规范系统.5.自然资源规划:是根据一个国家或地区自然资源本身的特点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在一定规划期内对管辖区域内个种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恢复和管理所作的总体安排.6.自然资源调查制度:法律对自然资源调查的主体,对象,范围内容,程序方法和调查结果的效力所作的规定,是自然资源调查的法制化.7.自然资源档案制度:是法律对自然资源档案的种类级别适用对象,内容范围资料更新时间查阅和借阅方法保管技术和设施设备保管机够及其管理要求等所作的规定.8.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9.环境基准:是指在一定环境中污染物对人体或生物没有任何影响的最大剂量或者说是对人体和生物产生影响的最小剂量10.固体废物:是指被丢弃的固体和泥状物质,包括从废水、废气中分离出来的固体颗粒,简称废物,通常也称作废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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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环境刑事责任的定义
法律责任是立法者实现其立法目的的最后保障手段,因此在立法体例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任何法律基本上都是围绕法律责任的根据、范围、承担者、法律责任的认定、法律责任的形式与实现而展开的。
任何法律都不可能脱离法律责任来谈立法的目的、法律制度与措施。
[1] 当前,随着我国环境法学研究的日渐广泛和深入,国内理论界有关环境刑事责任的探讨也越来越多,然而,对于环境刑事责任定义的表达则相差甚大。
笔者以为,这种状况不但不利于人们准确地把握环境刑事责任以及理解环境刑事责任的适用,并也会对我国国内环境法学尤其是国内环境刑法学研究的深入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基于此,本文拟就环境刑事责任的定义问题略加探究。
一、理论界关于环境刑事责任定义的一般表述
从国内学者就环境刑事责任定义的研究和表述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比较典型观点:
(1)认为环境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了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并造成了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严重损失,从而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
[2] 诸如此类的表述还有:环境刑事责任是指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并造成了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严重损失,已经构成犯罪所要受到的刑事制裁。
[3]
(2)认为环境刑事责任是指单位或个人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规范,严重破坏环境资源,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构成犯罪所应负的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4]
(3)认为环境刑事法律责任是指环境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因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违反环境行政和民事合同的约定,严重破坏了法律上的或合同中的功利关系或道义关系所应承担的对人、单位、国家、社会和环境的补偿、惩罚或其他性质的具有强制性的不利刑事法律后果。
[5]
应当承认,上述种种定义,都从某一个侧面对环境刑事责任的内涵或外延进行了揭示,有助于启发我们进一步探讨环境刑事责任的科学定义。
但另一方面,这些定义又都分别存在一些问题,有必要加以评述和指正。
但在评述和指正这些定义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就环境刑事责任的定义方法问题谈两点看法。
首先,我们在界定环境刑事责任的定义时,应当采取“就简弃繁”的原则,尽可能地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准确表述出环境刑事责任的内涵及外延,就是说,“如无必要,勿增实体”。
尤其切忌将环境刑事责任的定义表达得过于抽象和复杂,否则,将只会给人们理解环境刑事责
任的准确含义带来困难。
其次,任何定义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不能企望一个定义里揭示事物的一切。
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唯一真正的定义是事物本身的发展。
所以,我们界定一项事物时,没有必要追求一个绝对适合该事物的
“恰当”定义。
以此为基点,在界定环境刑事责任的定义时,我们只需要揭示该定义最本质的特征,使其能够与其他法律责任(如环境民事责任、环境行政责任、军事犯罪刑事责任、生命科技犯罪刑事责任等)区别开来即可,而没有必要将其界定得过细、过精。
立足于上述两点看法,我们来评述一下上引三种关于环境刑事责任定义的表述。
二、对以上环境刑事责任定义的评述
首先,就定义(1)而言,该定义是当前国内法学界尤其是环境法学界对环境刑事责任最常见的表述,但事实上,这种定义方式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
因为依据该定义,我们不难推导出这样的结论,即: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的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只有在造成了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严重损失,从而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可以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我们不仅要产生疑问,假如行为人所故意或过失实施的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没有造成了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严重损失,是否就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呢?假如从该定义的字面意思来理解,答案似乎只能是肯定的。
然而,事实上,刑法在规定环境犯罪的刑事责任时,并没有以“造成了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严重损失”作为要件,在很多情况下,行为人所实施的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即便没有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严重损失,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例如,我国刑法规定的
“非法处置进口废物罪”、[6]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7]“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8]等,都没有以“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严重损失”为犯罪构成要件。
从这一点上来说,该表述对环境刑事责任定义的界定存在比较大的问题,不宜以此来理解和把握环境刑事责任的定义。
其次,就定义(2)而言,该定义尽管看似较为全面,但却容易给人以混乱的感觉,导致人们对环境刑事责任产生错误的认识。
因为该定义中内含了五个限定条件,即:“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规范”、“严重破坏环境资源”、“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构成犯罪”,但该定义却并没有明确这五个限定条件的关系如何,是递进关系呢?还是并列关系?而从法理上来说,这五个限定条件关系如何将直接导致环境刑事责任内涵的不同。
例如,假如是并列关系,则环境刑事责任显然就是指包括单位或个人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规范而构成犯罪所应负的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单位或个人因严重破坏环境资源而构成犯罪所应负的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单位或个人因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而构成犯罪所应负的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单位或个人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规范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所应负的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等在内的法律责任。
而假如是递进关系,则环境刑事法律责任就只能是指单位或个人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规范,严重破坏环境资源,从而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以致构成犯罪所应
负的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显然,在并列关系与递进关系的不同情况下,人们根据该定义会对环境刑事责任有不同的理解。
基于此,我们认为,定义(2)有画蛇添足之嫌,也没有对环境刑事责任作出相对科学的界定。
再次,就定义(3)而言,该定义充分考虑和权衡了环境犯罪在民法、刑法以及行政法上的影响,并且从环境民法、环境刑法及环境行政法三个角度对环境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了全面界定。
这种定义方式是较为新颖和有突破精神的。
但在具体表述上,该定义也存在明显问题。
例如,该定义将环境刑事责任界定为“对人、单位、国家、社会及环境的补偿、惩罚或其他性质的具有强制性的不利刑事法律后果”,但实际上,环境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国家与犯罪行为人(包括单位及个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涉及到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个人与社会或单位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因此,将环境刑事责任表述为“对国家、社会与环境的补偿、惩罚或其他性质的具有强制性的不利刑事法律后果”还说得过去,但如将环境刑事责任界定为“对人、单位的补偿、惩罚或其他性质的具有强制性的不利刑事法律后果”,则是显然不正确的。
此外,从法理上来说,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公法性的保护性法律关系,其主体一方必须是国家。
但定义(3)却将环境刑事责任界定为“环境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所应承担的
……不利刑事法律后果”,这就意味着如果我们依此来理解和把握环境刑事责任,则作为环境刑法律关系一方主体的国家也将是这类法律责任的承担者之一,而国家作为刑事法律的制定者和实施者依法理是不可以作为刑事责任承担者的。
从这些方面来分析。
定义(3)也没有很科学地表述环境刑事责任的定义,也不是环境刑事责任的科学定义。
三、关于环境刑事责任定义的科学表述
我们认为,对环境刑事责任定义的界定应当把握以下三个要点:首先,环境刑事责任是一种只能够由单位或个人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国家不能够作为环境刑事责任的主体。
其次,环境刑事责任必须是行为人因实施环境犯罪(或因实施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而构成犯罪)而应承担的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
再次,环境刑事责任还必须是行为人因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法性应当被作为承担环境刑事责任的一个基本要件。
[9] 以此为基点,我们认为,所谓环境刑事责任就是指单位或个人因违反法律规定,实施了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从而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或者表述为:环境刑事责任是指环境违法行为人因实施环境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必须受到刑事制裁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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