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船舶运输的安全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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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船舶运输的安全对策

摘要:危险品运输船舶作为危险品运输这一高危、高风险行业的终端载体,对

其的安全监管已成为当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笔者在工作实

践中,对如何加强内河危险品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作了一些思考:海事部门对危

险品船舶的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应以人(企业)和船为主要安全监管重点,突出做好预防预控、安全检查工作。

关键词:港口;危险;货物管理

1关于危险货物运送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1.1国际公约和准则

对于危险货物的管理,国际的海运中一直十分重视,在《国际危规》涉及了

有关海上安全的各个方面,包括VII章节A部分对包装的危险货物或是固体散装

危险货物运送的相关规定。在对海上运送的危险货物加以管控,主要为了避免在

运输货物过程和有关工作环节中,引发的对人身事故或者是对船舶和载运货物以

及港口环境造成的损害和污染,尤其是对海洋中污染物进行管控并防止对海洋环

境造成危害。而制定《国际危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危险货物运送的安全性,推动危险货物可以不受限制的进行自由运送以及防止污染海洋环境。

1.2港口危险货物的作业包装审批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港口方与别的机构需要承认在《国际危规》将其视为在装卸区域中存储的地方性规定的原则。

2)全体船舶不管大小,转运《国际危规》中规定的当做是海洋污染物、物品和原材料的规格必须符合的规定。

3)在装有有害物质的包装上必须根据此公约的规则要求,有相应的标记或是表明此物质是有害物质的标志;同时对其标记或是标志的粘结的方法必须根据IMDC规则进行操作。

4)除非是另外说明外,禁止运送以下和货物,具体是任何交付的运送的物质或是物品。在通常的运送条件中,容易发生爆炸或是极易有危险的反应、产生火

焰或是放热以及释放出有毒有危险性的腐蚀性以及易挥发气体。在《国际危规》

的3.3章节中,明确说明了禁止运送的清单。

1.3国内相关法律

1)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第三十四条中明文规定:船舶的载运危险货物的名称、包装、特性以及进出港时间需要报告给海事管理机构。此机构

在接受到报告后需要立即在国务院交通部所规定的时间中做给出同意或是反对的

意见,通知给报告人员,且经过通报给港口的行政管理部门。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海商法》第六十条中规定了运送危险货物,需要根据危险品的标志和标签,将名称与性质使用预防危险措施书通知给承运人员。同

时根据第一百三十六条定:违反的爆炸类、易燃类、反射类、腐蚀类物件的管控

规定,在生产、运送、使用的过程中如果发生重大事故,且造成了严重后果后,

需处于3年以下尤其徒刑;后果严重的需处于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对违规了规定进行,买卖、携带、提供等处理有毒害性、反射性和传染性物质,都提出了相应的处罚对策。第三十

条规定,对爆炸性、毒害性、腐蚀性类物质被盗、被抢或是丢弃后,没有按照对

辊报告或者是隐瞒不报的同样也要处于惩罚。

2港口危险货物的管理需遵守的原则

1)经营港口的人员在危险货物的运送和管理中一定要严格遵循《国际危规》以及本国的相关法律,在交通部门的安全评估与认定条件下。获取了《港口经营

许可证》和《危险货物附证》且根据其规定的方式来处理危险货物的装卸有关业务。

2)装载的危险物件必须经过海事主管部的检定和审批后,才可在港口进行装卸船工作。

3)对危险货物公司构建起完善的公司危险货物管理制度,负责人对危险货物处理和管理人员需拥有资质,公司需制定应急方案,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格

对危险物品的申报单证审批管理工作,港口危险货物的操作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的操作流程,禁止不规范卸货。

3加强船舶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建议

3.1制度化开展从业人员危管知识培训

水上危险品运输的从业人员相较于普通涉水运输从业人员,取得从业资格时

接受的安全培训更多,但实际工作中,水上危险品运输的从业人员普遍的存在轻

学习重实践、整体安全应变防护能力不足的问题,海事部门应制度化进行涉水危

险品运输的从业人员进行危管知识的培训,重点要加强船员对危险品运输知识、

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从业人员对水上危险品运输整个流程的熟悉,定期对进行应变演练,通过实操提高他们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3.2应用科技手段对危险品船舶实行全程监管

在对到港危险品船舶实行强制报港登记的常规管理方法外,海事机构应积极

探索应用新科技对危险品船舶实施全程监管,现危险品船舶已配备AIS自动识别

系统,同时水上安全监控探头大量安装,海事部门要充分利用VTS、AIS、CCTV

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对在航危险品船舶日常监控,指挥中心要根据危险品船舶

的动态预报及时查找危险品船的船位,及时为危险品船舶提供航道、水流和天气

等助航信息,全程查看船舶的航行、停泊、作业情况,确保危险品船舶24小时

受控。

3.3加快危防应急处置能力和设施建设

海事部门应不断加大对危防应急设备的投入,建立应急设备库,配备的围油栏、吸油毡、防护服、应急泵等设备应满足应急体系运行要求;同时海事部门应

有效建立与危险品船舶及公司直接联络的信息化平台,及时指导危险品运输船舶

有效进行应急自救;对于涉水危险品企业,海事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统

一配备足够数的应急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

3.4定期排查,不断完善隐患治理机制

海事部门进一步完善危险品船舶检查制度,找准辖区危险品船舶安全监管的

重点、难点和关键性部位,在检查中突出四个重点:一是重点排查安全管理薄弱

的危险品运输企业;二是要重点排查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航段、库、站;三是要重点排查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品船舶;四是要突出节假日、夏季高温、汛期、枯水期等重点时段。

3.5加强船舶安检,消除安全隐患

海事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实施危险品船舶

安检,结合实际,按照《船舶安全检查必查项目及缺陷处理指导意见》所列明检

查项目和要求,逐项实施安全检查。对存在严重缺陷的船舶,要将其滞留,并通

报给船籍港所在的海事部门,同时要做好重点船舶跟踪,杜绝船舶“带病”航行。

3.6对危险品船舶实施“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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