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本科教学课件2014-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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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民事诉讼模式
• • • • • • • • • • • 一、根据法院不当亊人的作用分担:当亊人主义不职权主义 当亊人主义包括:辩论主义、处分权主义、当亊人迕行主义、当亊人送达主义 职权主义包括:职权探知主义、职权证据调查、职权迕行主义、职权送达主义 事、辩论主义 1、辩论主义不职权探知主义的意义 辩论主义:作为判决基础的亊实确定所必要的资料(诉讼资料)的提出是当亊人 的权能不责仸。 职权探知主义:作为判决基础的亊实确定所必要的资料(诉讼资料)的提出丌仅 委二当亊人的意思,迓是法院的职责。 当亊人:辩论主义 口头辩论丨裁判资料的收集不提出的职责不权能 法院:职权探知主义 判决的内容仅由当亊人意思左右的诉讼(或亊项)采用辩论主义,反乊则采用 职权探知主义
第一章 民事裁判的框架与诉讼程序鸟瞰
• 四、民亊诉讼的目的 • 基本看法: 权利保护说 私法秩序维持说 纠纷解决说 • 近时的収展 法律纠纷解决说 多元说 新权利保护说 程序保障说 公共服务说 两种诉讼观:法律出収型不亊实出収型 法律(权利)在先,诉讼(亊实)在后 诉讼(亊实)在先,法律(权利)在后
第四章 当事人
第二章 民事诉讼模式
• • • • • • • • • • • • 三、释明权不职权探知主义 1、释明权的意义:为明确诉讼关系,法院就亊实以及法律上的亊项向当 亊人収问、敦促丼证的权能。 诉讼指挥的作用 趣旨:补充辩论主义 2、释明权的行使: 期日、期日外、裁判长、陪席法官 当亊人求问权或求释明 3、期日外释明 可以+通知 4、释明权的范围—释明义务 懈怠行使—后果;过度行使—后果 消极的释明不积极的释明 违反释明义务是否可以上诉?分积极的释明不消极的释明两种情形
第一章 民事裁判的框架与诉讼程序鸟瞰
• • • • • • • • • • • • • • • 3、诉讼的审理 审理原则 A当亊人不法院的作用分担:辩论主义+职权迕行主义 B不审理方式有关的诸原则 口头辩论的准备 口头辩论的实施 A口头辩论----亊实及证据提出 B辩论的限制· 分离· 合幵 C口头辩论的懈怠 证据调查 证人询问等 4、判决:法院对诉的判断 终局判决: A本案判决 B诉讼判决

民事诉讼法完整版教学课件全套ppt教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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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
• 民事纠纷的数量庞大、性质多样以及纠纷所涉及领域的宽泛性,决定了 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不是一元化的,而是借助于社会力量或者国家公力 所建立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
• 1.和解
• 和解是指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以解决纠纷的方式。 和解解决纠纷不需要任何第三方的参与,故也可以称为现代社会的自力 救济方式。
• 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即民事诉讼法所适用的范围,包 括对人、对事、时间以及空间效力四个方面。
• 1、对人的效力 • 2、对事的效力 • 3、时间上的效力 • 4、空间上的效力
• 五、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 (一)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 • (二)民事诉讼法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关系 • (三)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关
• 重点问题:辩论原则、处分原则、平等原则、合 议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与回避制度
• 难点问题:辩论原则与处分原则的理解与适用Βιβλιοθήκη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 一、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整个民事诉讼的过程中或者 在重要的诉讼阶段,起着根本性指导作用的准则。它体现 了民事诉讼的精神实质,为法院的审判活动和诉讼参与人 的诉讼活动指明了方向,对整个民事诉讼法的适用具有普 遍的指导意义。
• 重点问题:民事诉讼法的适用
• 难点问题: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
第一节 民事诉讼
• 一、民事纠纷 • 人类社会中,纠纷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社会纠
纷大致可以分为三类:行政纠纷、刑事纠纷与民 事纠纷。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由财产关 系或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纠纷。民事纠纷具有以下 三个方面的特点: • 1.法律关系的平权性 • 2.纠纷内容的私权性 • 3.对抗的缓和性

民事诉讼法课件(PPT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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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动词)
开始并影响诉讼程序 (起诉、应诉、反诉、上诉等)
请求
愿望或想法 (名词)
提出实体请求 (诉讼请求、和解等)
• 几个概念的区别 • 1、诉与诉讼 • 2、诉与起诉 • 3、诉与诉讼请求
• (二)诉的特征 • 1、主体特定
诉是发生在争议当事人之间的。因此任何人(包括组 织和法人)都有可能成为诉的主体
A、甲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
B、甲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
C、甲的主张是诉讼理由的变更
D、甲的主张是原因事实的变更
• 例题3
张兰起诉陈刚要求解除双方的婚姻 关系,并平均分割双方的财产(房屋 一套、存款10万)。本案中诉的主体、 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诉讼请求分 别是什么?
• (四)诉的种类
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的不同,可以把诉分为三种
民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目录
• 《程序的正义与诉讼》(增补本),(日)谷口安平 王 亚新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纠纷的解决与审判制度》(当代法学名著译丛),(日) 棚濑孝雄 著,王亚新 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范愉 著,清华大学出版社 • 《民事裁判方法》,杨立新 著,法律出版社 • 《诉讼外纠纷解决法》(民事诉讼法学精粹译丛),(日)
2、诉的标的(注意:它与诉讼标的物的区别) 诉的标的是指存在于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
予以裁决的民事法律关系。即要求法院裁决的对象(诉的 标的也叫诉的客体,就是双方是基于什么而发生争议的)
3、诉的理由 诉的理由是指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得以成立的依据,
包括事实理由和法律理由。
• 诉的标的与诉的标的物的区别
变更之诉与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2》PPT课件_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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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原则和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原 则有什么区别?
• 5、简述处分原则的含义和表现,以及当事人行使 处分权的对象和正确行使处分权的要求。
19
第三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 教学目的和要求:学习本章,使学生了解民事审 判中的四项基本制度,并掌握概念、特征及其运 用。
• 教学重点:1、合议庭的组织形式
5
• 本案中,双方主体之间为行政管理关系,
地位不平等,不属于民事纠纷,因而不属 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6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说 •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点 •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在民事诉
讼过程中发生的,由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诉讼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它 有以下三个特点:
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
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人民调解原则
18
课后作业
• 1、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什么特征?确立基本 原则的依据有哪些?应当怎样正确理解基本原则 的地位和作用?
• 2、谈谈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原则与对诉讼当事 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的异同点。 3、民事诉讼中为什么要贯彻自愿、合法调解原则? 应当怎样正确理解和贯彻这一原则?
讼法的效力,也称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

1、对人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4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
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

2、对事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3条

3、空间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4条

4、时间效力
11
• 三、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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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教学课件学习要求:1、前置知识:法理、民法(总论、分论)、合同法等2、教学安排:讲课56学时;实验4学时;共计60学时3、总评成绩:平时成绩占30%;期末试卷占70%;共计100分平时成绩的构成:出勤、课堂提问、作业、实验课成绩等构成4、参考书目及法律、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学》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年1月版《民事诉讼法教程》刘家兴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1年3月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适用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学习重点:1、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2、民事诉讼的概念、特点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要素及诉讼上的法律事实第一节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一、民事纠纷的概念(一)概念;见教材第1页(二)特点: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二、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一)私力救济1、方式;自决、和解2、依据法律性质分为:法外私力救济与法定私力救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主行为等)3、特点:无第三人介入,仅由当事人自己解决纠纷;无程序性4、弊端:(二)社会救济1、包括;诉讼外调解与仲裁2、特点:有第三人介入;诉讼外调解无程序性、无法律效力;仲裁有程序性、裁决有法律效力;3、利弊分析:(三)公力救济1、包括: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2、特点:强制性、严格性、第三方的介入二、民事诉讼的概念与特点(一)民事诉讼的概念1、概念:见教材第3页2、民事诉讼由:各种诉讼活动与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共同构成3、人民法院的活动不都是诉讼活动:如合议庭评议活动、审判委员会的案件讨论活动------属于人民法院内部的一种活动。

(二)民事诉讼的特点2、当事人处分权利的自由性---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的相对自由处分3、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上对抗的特殊性----对抗的平等性4、民事诉讼程序的严格规范性与正当性5、纠纷解决的强制性、最终性与权威性四、民事诉讼的目的(略)第三节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一)概念:见教材第18页(二)特点1、由审判法律关系与争讼法律关系构成1)、审判法律关系:法院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法院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2)、争讼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在诉讼过程中形成的诉讼关系;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关系2、体现了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对立与平衡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1、人民法院2、人民检察院3、诉讼参加人4、其他诉讼参与人(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1、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客体是案件事实与诉讼请求2、法院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案件事实三、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一)事件(二)诉讼行为1、法院的诉讼行为:诉讼指挥行为、裁判行为、执行行为等2、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取效性诉讼行为---须借助法院才能取得效果的诉讼行为。

《民事诉讼法》课件

《民事诉讼法》课件

处分原则
总结词
处分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权依法处 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不受他人干涉。
详细描述
处分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体现了民事 诉讼的私权自治原则。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依法 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如放弃诉讼请求、达 成和解协议等。这种处分行为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结果 ,不受他人干涉。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并 将其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同时,当事人的处分行为也 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程序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证据的审查判断
法官对当事人提供的证 据进行审查、判断,以 确定其真实性和证明力 。
财产保全制度
诉前保全
在起诉前,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合法权 益受到损害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诉讼保全
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 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 ,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
特别程序
适用范围
特别程序适用于特定类型的民 事案件,如宣告失踪、宣告死
亡案件等。
审判组织
特别程序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 ,无需陪审员参加。
审理程序
特别程序的审理程序相对简化 ,不受普通程序相关规定的限 制。
裁判效力
特别程序的裁判具有法律效力 ,且具有终审效力。
05 民事诉讼法的实践应用
民事诉讼法的实践案例分析
原告
提起诉讼的一方。
被告中来的第三 方。
诉讼代理人
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04
03
02
01
证据制度
证据种类
包括书证、物证、视听 资料、证人证言、鉴定 意见等。

教学课件:《民事诉讼法学》李浩

教学课件:《民事诉讼法学》李浩

• 与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相比较,民事诉 讼具有反映自身特质的如下特征:
• 当事人地位的互换性 • 审理对象的民事性 • 当事人处置权利的自由性 • 法院解决纠纷方式的二元性
• 民事诉讼的一般进程: • 起诉 审查、立案 答辩 审前准备 开
庭审理 判决 上诉 审理 判
• 决 申请执行 强制执行
二、民事诉讼的目的
价值外,还具有自身独立的价值。 • (二)民事诉讼法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关系 • 两者都规定了法院审判活动的原则和制度 • (三)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
法的关系
•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属 于程序法
• 它们之间有不少相同或相近之处 ,但它们毕 竟服务于不同的实体法,调整不同的诉讼关 系.所以也存在着不少差别 。
• 民事诉讼法与破产法的关系,是一般法与特别法 的关系。
• 两者联系有以下三种情形:
• 诉讼、仲裁正在进行,法院受理了有关该债务人 的破产申请,此时应当中止诉讼或仲裁程序,待 破产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诉讼或仲裁再 继续进行。
•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破产债务人的民 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
• 问:本案反映了民事诉讼的哪些特点?
一、民事诉讼的特点
• (一)诉讼的特点 • 1.存在对立的双方的当事人 • 2.法官居中裁判 • 3.以事实上、法律上的争议为审理对象 • 4.按照诉讼法设定的程序进行 • 5.以民事实体法作为裁判的依据 • 6.用判决作用解决争讼的典型方式
• (二)民事诉讼的特点 • 1.民事诉讼具有公权性 • 2.民事诉讼具有强制性 • 3.民事诉讼具有程序性 • 4.民事诉讼具有终局性
• 民事诉讼制度具有多元目的,保护当事人的民事诉 讼权利与实体权利,维护国家的民事法律秩序,解 决民事纠纷都是其目的。

《民事诉讼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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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解七:支持起诉原则

支持起诉的条件应当是:

1、限于侵权行为而产生的纠纷;

2、支持起诉者应是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考点精解六:检察监督原则
• 《民事诉讼法》第14条对检察监督原则作了规定,该原则的基本内容 是:

1、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权进行监督。就现行
民事诉讼法而言,人民检察院不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也不
具体参与通常的民事诉讼活动;

2、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具体方式,是对法院已
生效的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始终作为主体的一方,并居主导地位。

注意:判断是否属于民事诉讼法律
关系,首先要排除没有人民法院的一组。
• 考点精解三:诉讼上的法律事实

诉讼上的法律事实包括两类:一是诉讼上的法律行
为;一是诉讼上的事件。

1、诉讼上的法律行为是指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
讼上所进行的有意识的诉讼活动,即通常所说的诉讼行为。
民事诉讼法
讲义一
第一编 民事诉讼法
•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民事诉讼
• 考点精解一:民事诉讼行为

在民事诉讼中,判断是否属于诉讼行为的
关键在于看行为的对象,诉讼行为的特点是该行
为发生在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与人民法院之
间。如起诉行为、答辩行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的行为、法院通知证人到庭作证的行为等均
身份关系确认案件;(3)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4)
执行案件。执行中只有执行和解。

2、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即调解的进行,

第十四章 民事诉讼法《法学概论》PPT课件

第十四章  民事诉讼法《法学概论》PPT课件

第四节 法律责任
(三)开庭审理 开庭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和宣告判决等程序。法庭 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第四节 法律责任
(四)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 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是指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 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节 法律责任
(一)起诉和受理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节 法律责任
(二)审理前的准备 送达起诉状副本和答辩状副本;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 要的证据;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召集庭前 会议;审理前准备的其他工作,例如,根据案件性质,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 程序审理。
第二节 主管与管辖制度
(二)地域管辖 • 地域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来确定同级人民法
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管辖制度。 •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为:当事人所在地、诉讼标的所在地、诉
讼标的物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 • 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与应诉管辖。
人民法院管辖; •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

[法学]民事诉讼法课件2

[法学]民事诉讼法课件2
民事诉讼模式的核心问题是当事人与法院在 民事诉讼中的关系问题。
(二)民事诉讼模式的划分
当事法系国家民事诉讼模式
• 多数学者认为英美法系国家的民事诉 讼属当事人主义模式。它是指在民事纠纷 解决中,诉讼请求的确定、诉讼资料和证 据的收集和证明主要由当事人负责。该原 则要求当事人:提起诉讼,确定争点,提 出证据等等都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国的民事诉讼普遍贯彻实施的就是职权主义,资
产阶级革命后一度改行当事人主义。
(三)对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评价与完善 2007年民事诉讼法典的修改:当事人主义的强化
和职权主义的弱化 (1) 适度调整当事人的提供证据责任 (2) 强调法院调解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3)缩小法院对财产保全依职权裁定范围 (4)取消了法院依职权裁定先予执行 (5)限制了第二审法院审理的范围 (6)缩小了法院依职权移送执行的案件范围 (7)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强化
• ADR的主要形式: 第一,谈判(交涉 Negotiation) 第二,调解(Mediation Conciliation) 第三,仲裁(Arbitration) 第四,其他形式
• 二、民事诉讼的概念
(一)诉讼的定义和本质
诉讼一词,通常的理解,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按 照一定程序和方式解决纠纷的活动。
(二)民事争议的处理机制
1.自决与和解 (自力救济) 2.仲裁与调解 (社会救济) 3.诉讼 (公力救济)
• ADR的涵义
即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意 为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当前世界各国通 用的ADR直译),或称为非诉讼纠纷解决 方式(强调其区别于诉讼的功能和性质), 源于美国30年代劳动争议的解决,原指本 世纪发展起来的各种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 的总称,现在已引申为对世界各国普遍存 在的、民事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 决方式或机制的总称。

民事诉讼法PPT课件

民事诉讼法PPT课件
1. 合议制度 2. 回避制度 3. 公开审判制度 4. 两审终审制度。
16
四、民事诉讼证据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诉讼案件事实的一切 根据和方法。诉讼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等三 个特征。我国民事诉讼法将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证人证 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等七种 形式。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 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简言之,就是“谁 主张,谁举证”。
5
[引例点评]
(略)p301-302
6
讲授与训练内容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民事诉讼法概述 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 第二审程序 再审程序 民事执行程序
7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概述
一、 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1、民事诉讼的概念 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 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 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有关民商法、经 济法、婚姻法、继承法、劳动法和知识产权法等 实体法的纠纷都要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
27
• 一、简易程序的概念与特点
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审 判程序。它是一种与普通程序并列而独立存在的第一审程 序,与普通程序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 ·起诉方式简便; • ·受理案件的程序简便; • ·传唤当事人和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方式简便; • ·实行独任制审判; • ·开庭审理的程序简便; • ·举证期限和审结案件的期限较短。
17
六、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P293-295
民事审判程序的运作,一般表现为当事人的起
诉和应诉、举证、辩论,法院的受理、审理、职权 调查核实证据和裁判等环节,一审、二审和再审程 序都是如此。但程序进行过程中,常常还需要其他 一些制度作为保障,使程序顺利启动和顺利进行, 这就是民事诉讼保障制度。主要包括

民事诉讼法完整版教学课件全套ppt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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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四、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
所谓民事程序选择权,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 的范围内自主选择纠纷解决方式以及在纠纷解决 过程中选择相关程序事项的权利。民事程序选择 权是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为满足当事人的个性化 的利益需要而设计的制度。
民事程序选择权直接源于程序主体性原则。所 谓程序主体性,是指当事人在纠纷过程中应当居于 主体而不是客体的地位,诉讼的进程应主要由当事 人的诉讼行为济,是指依靠社会力量(第三者)来解决 纠纷的机制。调解(诉讼外调解)与仲裁是社会救 济的主要类型。
调解,是指第三者(调解人)依据一定的社会规 范,如习惯、道德、法律等,对纠纷当事人双方进 行劝说、沟通,促成当事人双方相互谅解和让步, 从而解决纠纷。
仲裁,又称“公断”,是指民事主体在纠纷发生 之前或者纠纷发生之后达成协议,或者根据有关法 律的规定,将纠纷提交给中立的民间组织予以审理, 由其作出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
11
(二)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
在民事诉讼法学领域,根据当事人和法院在诉讼程序的启动 和继续、裁判对象的确定、证据资料的来源等方面的不同作用, 通常将当今世界有代表性的民事诉讼模式分为当事人主义与职 权主义两种模式。
(三)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评价与完善
1991年之前,我国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在诉讼过程中,始终 起着主导的作用,对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绝对性的意 义。因此,我国的民事诉讼模式属于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在审 判实践中,这一诉讼模式对于查明案件事实真相,避免当事人运 用诉讼技能误导法官,实现实体公正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也 逐渐暴露出法官权力滥用、当事人的程序权益保障不足、开庭 审理形式化、诉讼不经济等较为明显的缺陷。
4
(三)公力救济
公力救济,是指利用国家公权力来解决民事纠 纷的机制。就民事纠纷而言,民事诉讼是最主要的 公力救济机制。除民事诉讼外,民事纠纷的公力救 济方式还包括行政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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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3、诉权为双方当事人所享有,“纠纷双方都 有诉权”
• 4、诉权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
• 5、诉权以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为依据 ,但从本质上讲,诉权是一种程序上的权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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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诉权二重性的意义
当事人
• 享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当事 人的起诉,才能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理 案件
“无利益即无诉权”
→诉的利益,是诉讼要件或诉权要件的组成部分,
是法院作出本案判决的前h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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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诉权的转移
• (1)债权人因享有代位权而获得诉权 • (2)公司法中的股东派生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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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诉权的保护问题
– 立法:法律对当事人诉权的规定
• 检察院的抗诉对诉权的干扰
•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保护缺位
• 诉权的主体:当事人享有
• 诉讼权利的主体: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4)权利行使的要求不同
• 诉权:“一事不再理” 同一纠纷或案件,其诉权仅可作一次行使
• 诉讼权利:双方当事人可以多次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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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诉权的特征
• 1、诉权总是就某一个具体的纠纷而言的,“ 无争议便无诉权”
• 2、诉权只能在法院行使
• 一、概念 • 当事人因民事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或者处
于不正常的状态,请求司法机关(法院)作出裁 判,确认民事实体权利义务关系, 排除侵害的权 利就是诉权。 • 因此,诉权就是民事实体权利义务争议的司法保 护或者司法解决请求权 ,也可以叫做司法救济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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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权的重要性
• “无诉权便无当事人”,“无诉权便无诉”,“无 诉权便无民事诉讼”
• 享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才能够获得胜诉
法院
• 诉权是人民法院对民事争议行使审判权的前提
“不告不理”
• 只有当事人享有和行使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人民 法院才能行使审判权
• 只有当当事人享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时,人民法 院才能够判其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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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诉权行使的条件
• (1)民事纠纷的可诉性 • (2)诉权要件——
– 司法:法院保护当事人诉权的程度
• 限制当事人起诉、反诉
• 人为设置不合理的起诉条件
– 意识:当事人对诉权认识的程度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法院对当事人诉讼行为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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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佘某诉某铁路客运公司案
• 2002年佘某曾三次乘坐某铁路客运公司K510次列 车自株洲到长沙,该次列车乘务员在向其办理补 票手续时,每次溢收票款0.5元。为此,佘某诉至 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客运公司返还溢收的补票款 1.5元,并在湘粤两省主要新闻媒体上向其赔礼道 歉,同时另行赔偿其精神损失2万元。
当事人适格(诉权的主体) 诉的利益 • (3)程序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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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的利益
• 诉的利益(权利保护必要、权利保护利益):是 指当民事权益收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时 ,需要运用民事诉讼予以救济的必要性。广义的 诉的利益包括资格和利益两个方面。
→原告所主张的实体利益现实地陷入或面临危险和 不安时产生的一种利益,需要通过诉讼去除这些 危险和不安
•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原告属于滥用诉权, 遂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佘某遂向某中级法院提 起上诉,该院作出裁定,撤销一审法院不予受理 的裁定;本案应由一审法院立案受理。
• 问题:佘某的起诉行为是否构成诉权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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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权滥用:过度地使用诉权的行为或行为 状态。 – 行为人有行使诉权的行为 – 行使诉权的行为不符合诉权本旨或者超 越诉权的正当界限:应善意为之 – 行为人存在损害他人利益之主观故意
• 诉权是当事人享有各种具体诉讼权利(包 括起诉权)的依据和根源,其本身不是一 种诉讼权利。 宏观的诉权,人人有之;微观的诉权,需 要条件
• 诉权以“为什么可以提起诉讼”这一命题为研 究对象,是一切理论的出发点。
• 对当事人、民诉程序、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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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权与诉讼权利
联系 (1)诉权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基础和前提 • 诉权的合法行使:启动诉讼程序/发生诉讼系属 • 诉权是诉讼权利的基础,诉权决定诉讼权利
第四章 诉权与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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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要点: • 一、诉权 • 二、诉的要素 • 三、诉讼标的理论 • 1、旧实体法说 • 2、诉讼法说(二分支说\一分支说) • 3、新实体法说 • 四、 关于诉讼标的的法律规则与实务 • 五、诉的种类 • 六、诉的合并 • 七、诉的变更与追加 • 八、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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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诉权
(2)诉讼权利是诉权的具体化 • 诉讼权利由诉权派生,是诉权在不同诉讼阶段的
表现形态。
(3)诉讼权利是实现诉权的工具和手段 • 举证权、辩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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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
(1)两者的内涵和意义不同
(2)两者产生的时间不同
• 诉权:民事纠纷产生时,先于诉讼程序
• 诉讼权利:产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之后
(3)两者的权利主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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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诉与诉讼请求 • 诉:司法保护请求权
– 程序意义上的诉、实体意义上的诉
• 诉讼请求:仅限于实体意义方面的内容, 是原告向对方当事人提出的权利主张 – 实体意义上的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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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诉的要素
• (一)概念
• 诉的要素:又叫诉的构成,是构成一个独 立之诉不可缺少的基本因素,是诉的构成要 素和组成部分。
• “禁止诉权滥用”:对诉权行使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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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诉
• 一、诉的双重含义
• 诉:指当事人就特定民事争议向法院提出的作出 利己裁判的请求。
• 程序意义上的诉: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启动民事 审判程序的请求。
• 实体意义上的诉: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民 事权益的请求。
– 关系:紧密联系,相互依存
请求
法院
启动诉讼程序 保护民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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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意义上的诉 实体意义上的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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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的功能:启动诉讼程序,引起法院行使审 判权 “没有原告,就没有法官”
• 原告起诉,法院受理案件 – 启动诉讼程序
• 法官审理裁判的对象:当事人的诉求 – 当事人争辩的对象 – 法院审理和裁判的对象
• 辩论主义→法院应以当事人的请求为审判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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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概念辨析
• 1、诉与起诉
• 诉: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审判请求。
– 表现形式:起诉、反诉、上诉、再审之诉和执行异议 之诉等。
• 起诉:原告提出的第一审之诉 联系:起诉是诉的表现形式之一 区别: • 诉的主体: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甚至案外人 • 起诉的主体:原告
• 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执行程序 • 起诉:一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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