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狱企业公司制规范运行的研究
_监狱企业体制改革探讨
Th e o ry Re s e a rc h学论理★★★★收稿日期:2010-06-03作者简介:陈飞剑(1972-),男,浙江温州人,副科长,从事法律理论与实践工作。
监狱企业体制改革探讨陈飞剑(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浙江温州325005)摘要:中国跨入21世纪后,随着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元化的历史变革,最终使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革。
当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全方面逐步融入到世界这个大潮流中,各种思想理念、制度设计冲突不断。
这就为监狱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政府行为的规范化将促进监狱工作的法制化,市场经济的优化提供了监狱经济新的发展平台,履行世贸规则也限制了监狱企业发展空间。
应对新的形势变化,新的挑战格局,在监狱企业的管理方式上要进一步重组生产、经营职能,实现监狱生产专门化管理,建立健全监狱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
积极调整监狱企业产业结构,大力改造传统产业,发展适宜产业,建立满足中国社会现实需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监狱生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监狱企业经理人管理体制,加快经理的职业化建设,努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关键词:监狱企业;现状;改革;目标和方向;原则;具体措施中图分类号:DF87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21-0038-02一、中国监狱企业运作的现状中国监狱企业作为国有企业的特殊组成部分,受历史原因和计划经济体制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一直处于监狱工作的附属地位。
长期以来实行中央和地方管理,逐步形成了“监企合一”的监狱经济管理体制。
(一)监狱企业服务监狱监管改造工作,为社会稳定发挥巨大作用监狱企业是一种特殊企业,主要为改造罪犯提供劳动岗位和生产手段,是改造罪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特定不同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企业。
监狱企业的运作,包括产业产品结构的调整、生产项目的选择等,都要围绕为罪犯改造这个目标来进行安排,提供符合罪犯改造要求的劳动岗位和手段。
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研究监狱布局调整和监狱体制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的意见
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研究监狱布局调整和监狱体制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6.06.20•【文号】司发通[2006]39号•【施行日期】2006.06.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研究监狱布局调整和监狱体制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的意见(2006年6月20日司发通[2006]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2006年4月14日,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国务院副秘书长张平、李适时同志主持召开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的会议,研究监狱布局调整和监狱体制改革试点有关问题。
会后,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形成了《研究监狱布局调整和监狱体制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06]40号,以下简称《纪要》)。
《纪要》对进一步推进监狱布局调整和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研究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提出了明确的政策性规定。
现就贯彻落实《纪要》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纪要》的重要意义《纪要》是继国务院2001年印发《关于研究解决监狱困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01]73号),2003年批转《司法部关于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国函[2003]15号)和印发《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以来,国务院下发的又一个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监狱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纪要》明确指出加强监狱布局调整和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惩治与改造犯罪分子、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纪要》对监狱生产管理立法提出了要求,明确了相应措施。
《纪要》对解决监狱建设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减免、化解监狱企业历史债务和完善监狱经费保障等问题做出了相应的政策规定,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新体制下监狱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对策
新体制下监狱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对策 添加日期:2008-11-14 11:14:00 来源:监狱信息网【大中小】监狱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行,已使监狱惩罚和改造职能不断强化,全额保障的监狱经费财政保障体制和监企分开的管理体制已初步建立,监狱执法规范运行已基本实现。
但经过五年来的改革探索,监狱体制改革目标并未完全实现,监狱企业的现实发展与改革的目标要求存在严重的矛盾冲突,监狱企业规范运行与监狱执法规范运行的改革目标无法同步推进,监企之间围绕罪犯劳动改造工作产生了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监狱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已面临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加快监狱企业改革步伐已成为深化监狱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
一、当前监狱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1、监企分开运行模式不统一。
目前对监狱和监狱企业在生产环节如何分开,监企双方如何划分生产环节上的管理责任界限,采取什么样的运行模式,虽然经过各监狱五年来的改革实践摸索,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运行模式。
各监狱对监企分开的模式选择都各不相同。
经营环节都全部一样地分开了,但在生产环节有的在监区一级设置有分厂,有的没有设置分厂组织机构,大多数监狱将生产环节全过程管理全部交给监狱负责,有的将生产环节全过程管理由监狱和公司共同负责,实际上大多数监狱企业只管经营环节。
不同的监企分开运行模式反映的是监企之间在劳动改造管理上的责任分工不明确。
2、监狱企业的生产管理体制不顺。
在新体制下监企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复杂,双方在劳动改造管理和生产管理上的责权利关系不统一,形成新的体制障碍。
目前许多监狱按照监企合一的传统思维将劳动改造和生产管理统一交由监狱负责,这使生产环节的质量、成本物耗、设备和物资、工艺技术、产品产量、劳动考核等生产管理工作全部掌握在监狱手上,监狱有生产管理权却并不承担生产管理和物资的经济责任,监狱企业不负责生产管理却要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
监狱企业为监狱提供了大量的民警生产管理津贴、加班费、生活补贴等经费,但不与监狱组织罪犯劳动改造应提供给企业的产品质量、成本物耗、产品产量挂钩或者说挂钩不紧,使监企劳务合同没有实际的效力。
浅谈监狱企业财务规范运行动态协调长效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1 、财务 管理程序 协调 。公 司理 财 的程 序 一般 包括财 务计 划 、财 本 ,则 企业有利 可 图 ,筹资 成本 与投资 收益 联系 控制就是要确立 投资
务 控制 和财务 评价三个 基本 环节 。 ( )财务 计划 协调 主要包 括 :出 收益对 筹资方 案的否 决机制 。具体保 障措施 有 :优 化资本结构 降低资 1
资 者财务 目 与经营者财 务 目标 的协调 ;长期 财务 目标与短 期财务 目 标
金成本 ;建立资 金投入 产 出效 益保证 机制 ,抓好资金 的源头控制 ;建 标 的协调 ;财务 目标在 各层 职能部 门之间 的协调 。 ( )财务 控制协 立灵活有序 的资金循 环机制 ,抓好 资金的流程 管理控制 。 2 调 主要 包括 :季度 和月份财 务实绩 与年 度财务 目标 的协调 ;部门实绩 ( )资产 负债率 与资 产 报酬率 联 系控制 。监狱 企业必须 对 债务 2
监狱与企业 联席会议 是监狱体 制改革 后财 务规范 运行机 制协调 的主导 得企 业财务状 态信 息 ,反 映管理 当局对 董事会决 议 的贯彻 情况和受托
力量 。尽管 其他财务 管理利益 主体在 监狱企 业理 财中也会 进行局 部或 责 任 的完成 情 况 ;另一 方 面是 及 时贯 彻 针对 反馈 信 息所做 的政 策调 部门之 间的运行协 调 ,但真正 能够对 财务运 行机 制进行 整体和 全程 协 整 。
一
、
监狱企业财务规范运行动态协调长效机制的协调主体
动资产 的配置和 固 2 、建立 监狱 企业 财务 反馈 机制 。反馈 机 制是指 以系统 活动的结 果 来调整 系统活动 的作用 方式 。建立 财务反馈 机制 ,一方 面是及时 获
杆 收益 ,则 可 以适 当提高 资产负 债率 ;反之 ,企业则必须 控制资产负
新形势下监狱企业安全生产问题及对策研究
新形势下监狱企业安全生产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监狱企业生产安全问题一直都是监狱工作的重中之中。
在当前自媒体高度发达、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及新型犯罪层出不穷的时代,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出现新的特点,其影响面更广,危害更大。
为了防止监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反弹,本文通过对当下监狱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具体对策,望可以对监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监狱企业;安全生产;问题分析;对策研究安全是监狱发展的生命线,是监狱履行其职能的根本保障。
劳动改造是监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企业是劳动改造工作的载体,由此犯人的生产劳动就成为监狱工作的经常性活动。
与此伴随而来的监狱企业安全生产就成为监狱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
监狱企业安全生产主要包括监管安全和生产安全,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形成一个有机统一整体。
一方面监管安全是监狱管理和监狱生产的基础和保障,没有稳定的改造环境就无法进行稳定有序的生产劳动;另一方面生产安全也会影响监管安全,如果生产过程中事故频发,那么罪犯的管理必然受到影响,进而影响监狱的安全稳定。
近年,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监狱生产项目逐步退出了高危行业,生产以劳务加工业为主,监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迅速下降,生产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由于监狱经费全额保障只是低水平的,并不能完全满足监狱发展需要,再加上目前国内外经济环境错综复杂,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监狱企业经营也面临不小的压力,此时可能出现为了盲目追求企业生产效益而轻视了安全生产问题的现象,结果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反弹,因此,必须清醒认识到安全生产所存在的诸多矛盾和问题,形势依然严峻。
一、当前监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问题国内外大量的调查统计表明,造成监狱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是人,占全部监狱安全事故影响因素的90%以上,因而监狱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问题也是人的问题,即管理者监狱人民警察和被管理者服刑人员的问题。
(一)、关于监狱企业安全生产“人”的问题1、管理者自身素质和警囚配比的问题监狱警察作为监狱企业生产的直接管理者,其自身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罪犯改造的质量,也影响到监狱生产的安全与稳定。
监狱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监狱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姓名:***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指导教师:***20060524硕士学位论文第二章监狱企业发展现状分析图2-1美、法、日、中监狱生产规模4、监狱劳动报酬的差异性国外大多数国家对服刑人员的劳动报酬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但是,对服刑人员劳动报酬的分配形式,各国监狱的规定并不一致。
从分配的比例看.阿根廷规定“服刑人员劳动收入的10%用于赔偿囚犯所造成的损失和损害;35%用于生活费;25%用来支付被监禁者在监狱的开支;30%作为被监禁者的私人钱款,在其出狱时付给”。
新加坡规定“每个服刑人员劳动收入个人账户储蓄占40%”。
从服刑人员劳动收入的数量看:日本每个劳动的服刑人员平均每月报酬3200日元;澳大利亚平均每月报酬20.43美元;新加坡平均报酬约为90美元;古巴平均报酬在130美元左右,其中用于个人吃穿、零花的约占30%,对不劳动的服刑人员由监狱负担其生活费【151,湖南省服刑人员的工资约为38.8美元左右,见图2—2。
颈十学位论文第二章监狱企业发展现状分析图2_2监狱劳动报酬2.2监狱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国监狱管理体制是监狱与监狱企业合一的管理体制。
在计划经济时代使得监狱企业发展迅速并为监狱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
进入市场经济以来监狱这种“监企合一”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使得监狱与监狱企业出现了相互的制约。
这也是监狱政治职能与监狱企业经济职能的冲突。
监企合一”管理体制出现的问题和弊端如下:l,弱化了监狱对犯人改造的功能“监企合一”的管理体制产生于监狱经费的保障不足。
监狱不得不把监狱生产当作监狱生存发展的先决条件。
为了获取最大的生产效益,监狱不得不强制服刑人员去劳动,甚至超强度劳动,超工时劳动,因而削减教育改造时数,削减教育改造的效果。
生产的时间挤占了监狱干警提高自身业务时间,使得干警与服刑人员投到教育改造,针对性的个别教育上的实践与精力呈递减趋势,甚至有的地区生产现场挤占了集体教育与分类教育的场所。
我国监狱企业体制改革问题的研究
我国监狱企业体制改革问题的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监狱企业体制改革已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国监狱企业体制经历了从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到市场化运作的重大转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首先是监狱企业的经营管理问题。
监狱企业体制改革后,监狱实现了市场化运作,但对于监狱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监管还需进一步完善。
例如,监狱企业经营管理存在“两头热、中间冷”的现象,即外界对于监狱企业持有高期望值,但对于中间过程却缺乏关注。
这就导致了监狱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管理。
其次是监狱企业人才问题。
监狱企业人才队伍的缺乏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要问题。
由于监狱企业活动环境不同于传统企业,因此对人才的需求也有所区别。
监狱企业需要专业的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但目前存在着权重不同的问题,也就是说,对高层管理人才的需求量太大,而对其他岗位的人才缺乏关注。
这会影响到监狱企业自身的发展和建设。
最后是监狱企业的责任问题。
随着监狱企业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大,其责任也越发重要。
虽然监狱企业与传统企业一样承担着社会责任,但监狱企业更应该注重社会责任的充实和完善。
国家监狱管理机构应该加强对监狱企业责任的监管,从而保障社会的公共利益。
以上就是一些我国监狱企业体制改革问题的分析与研究,针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一些优秀的案例:1. 深化受刑人职业培训。
通过深化受刑人职业培训,使他们在出狱后能够更快地融入社会和就业,实现受刑人再教育,有助于缓解监狱人力短缺的问题。
2. 增加监狱警察队伍。
增加监狱警察队伍人数,提高警察队伍的素质水平,从而保障监狱的安全。
3. 拓宽监狱企业收益渠道。
除了传统的劳动收益外,还可以发展文化创意、娱乐休闲等收益渠道,以增强监狱企业的收益能力。
另外,还可以考虑与社会力量合作,开发社会公益项目,提高监狱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社会责任感。
举这些案例,我们可以发现,监狱企业体制改革是一个复杂而又长期的过程。
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意见
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实施⽅案的通知》的意见⽂号:司发通[2003]69号颁布⽇期:2003-07-22执⾏⽇期:2003-07-22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2003年3⽉14⽇,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印发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实施⽅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以下简称《通知》)。
各省(区、市)政府给予了⾼度重视,进⾏了专门研究,对贯彻《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地司法厅(局)、监狱管理局按照省(区、市)政府的要求做了⼤量调查研究⼯作,⼀些省(区)已经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
为进⼀步做好贯彻落实⼯作,现提出以下意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通知》的重要意义《通知》是继国务院印发《关于研究解决监狱困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01〕73号)和批转《司法部关于监狱体制改⾰试点⼯作指导意见》(国函〔2003〕15号)后下发的⼜⼀个重要⽂件。
贯彻落实这个⽂件,对加快监狱体制改⾰,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为监狱⼯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对新时期监狱企业的性质和任务做出了科学的定位。
《通知》明确指出,监狱企业是监狱改造罪犯⼯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为改造罪犯提供劳动岗位。
这是新时期监狱⼯作改⾰发展过程中必须牢牢把握的⼀项基本原则。
(⼆)《通知》为实现“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分开,规范运⾏”的监狱体制改⾰⽬标和监狱企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落实《通知》出台的⼀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将为解决监狱企业困难、推进监狱体制改⾰发挥重要作⽤。
(三)《通知》⽴⾜于监狱企业的长远发展,提出了监狱企业结构调整和企业管理改⾰创新的战略措施,对监狱企业⾃⾝的调整和改⾰有重要指导作⽤。
⼆、深⼊调研,全⾯落实《通知》关于加快监狱企业脱困和发展步伐的三项措施《通知》提出的对监狱企业分类管理,以及指导监狱企业调整结构和加强管理深化改⾰的三项措施,是以监狱⽣产适应改造罪犯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发展⽅向⽽确定的战略措施。
我国新型监狱体制改革的思考和探索_杨书
文章编号:1008-4355(2007)04-0077-06#司法实务#收稿日期:2006-03-24作者简介:杨书(1985-),女,重庆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研究人员。
我国新型监狱体制改革的思考和探索杨 书(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北京 102249)摘 要:建国以来,我国的监狱管理体制一直沿用/监企社合一0的模式,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监狱管理模式已经不能完成其所担负的职能,弊端日益显现,监狱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监狱体制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实现/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0,建立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新型监狱管理体制。
关键词:监狱;管理体制;监企分开中图分类号:DF87 文献标识码:A切实加强监狱管理体制的研究,意义十分重大。
新的监狱工作管理体制的建立,必然有利于依法治国的宪法精神的贯彻落实,有利于维护国家刑罚的权威性,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监狱体制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实务性、操作性很强,不但需要理论的前导指引,更需要实践的推动和完善。
因而,本文的研究没有停留在纯学术问题和纯理论问题上,而是从相关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两个方面对监狱体制改革进行阐释和论证。
一、我国现行监狱管理体制的形成及原因(一)我国现行监狱管理体制的形成监狱是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公共行政学理论,行政机关的管理体制是国家制定的有关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的结果。
/监狱管理体制就是国家制定的关于监狱机构设置和监狱管理权限划分的制度。
0¹我国现行的监狱体制是在新中国成立后通过长期艰苦曲折的探索形成的。
因为其基本能够适应从建国之初到改革开放之前这一段特定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条件,所以在实践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二)我国现行监狱管理体制基本状况及长期存续的原因我国监狱管理体制在实践中分为监狱组织结构和内部职能系统两个部分。
监狱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的思考
监狱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的思考————————————————————————————————作者:————————————————————————————————日期:2010年福建省监狱系统企管工作理论研讨会监狱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的思考一、监狱企业是特殊的国有企业从总体上说监狱企业是由以罪犯为劳动力的企业和纯职工企业两部分组成。
本文所探讨的是指以罪犯为劳动力的企业,称为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是特殊的国有企业,任何国家都存在国有企业,它是国家实现一定政策、目标的一种手段,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不例外。
市场经济也仍然需要有一类企业,它们本身不以利润最大化为唯一目的,而是以社会效益为目标。
监狱企业就是以完成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的特殊国有企业。
监狱企业担负着特殊的社会义务,那就是为教育改造罪犯服务,这是监狱企业与社会一般企业的本质区别。
所以说,监狱企业是一种被赋予一定社会义务的特殊的国有企业,如果监狱企业脱离了这一特殊的社会义务,那么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所以,监狱企业的国有性和特殊性是不能更改和动摇的。
根据《监狱法》规定:监狱企业的生产设施,是国家为罪犯提供的必须生产设施,监狱企业必须为改造教育犯人服务,通过职业技术教育,为罪犯释放后的就业创造条件。
监狱企业担负着产品生产和改造罪犯的双重任务,而改造罪犯是监狱企业的第一位任务,所以监狱企业不能完全以效益最大化为唯一目标,也不能完全按市场需要把监狱企业改造成为社会一般企业。
必须从监狱企业的宗旨和特殊性出发,按特殊的法则来规范监狱企业,使其成为既保持“国有性”又符合市场经济一般需要的特殊国有企业。
二、目前监狱企业存在的问题1、监狱企业与市场难以兼容。
其具体表现在:第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企业经营的最基本动态和最主要的目标之一是追求利润,因而在行为上往往表现为利大大干、利小小干、无利不干。
但是,对于监狱企业而言,除了利润目标之外,还要承担教育改造罪犯的社会目标,生产目标经常会和改造目标相冲突。
探讨建立监狱工作新的管理体制以及运行机制的办法
山东省监狱管理局里能分局,对外称山东里能集团有限公司。
里能公局作为省监狱管理局的派出机构,管理鲁西、邹城、鲁宁、任城、鲁中、菏泽六所监狱;里能集团下属里彦发电、里彦矿业、鲁西矿业、新河矿业、鲁宁发展等8个子公司,留学生论文以及鲁中、菏泽监狱企业。
创业之初,我们就积极推进监狱体制改革。
经过10年来的改革探索,基本建立了监狱工作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改革历程里能分局、里能集团是在鲁西监狱和里彦电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从建设鲁西监狱和里彦电厂开始,我们就在司法部、省司法厅和省监狱局的领导下,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改革,以发展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监狱管理模式。
在监狱和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先后进行了四次较大的改革。
第一次是通过实施“四个相对分离”,实现了“监企适度分开”。
从1995年鲁西监狱、里彦电厂筹建开始,为了规范鲁西监狱和里彦电厂的关系,我们就根据当时司法部提出的“监企适度分开”的要求,对鲁西监狱和里彦电厂实行了监狱党委领导下的四个相对分离。
主要是将监狱和企业从地界上、人员上、财务上、资产上相对分开,从而保证和促进了监狱和企业能够按照各自的规律建设、管理和发展。
第二次是通过组建企业集团,建立了“五会分工”的管理体制。
1999年7月,我们紧紧抓住组建山东里彦能源集团的机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对企业产权结构进行了调整,健全了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党委领导下的党委会、狱务会、董事会、监事会、总裁会“五会分工”体制,初步建立起监企分开决策、分开运行的运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监狱和企业的关系。
第三次是通过组建山东里能集团,初步建立了“两分离三保证一强化”的管理模式,形成了“多监一企”的管理体制。
2000年8月和2001年4月,山东省监狱局本着地域相近、产业相连、资产属性相同、优势互补的原则,实施资产重组,先后将邹城监狱企业里彦煤矿、鲁宁监狱企业六四农场并入里彦能源集团。
2001年4月4日,经山东省经贸委批准,将山东里彦能源集团改制为山东里能集团。
监狱体制改革中的监狱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构建研究
监狱体制改革中的监狱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构建研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监狱体制改革已经成为推动司法改革向更高水平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
与此同时,监狱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形式,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财务管理体制构建。
本文就监狱企业的财务管理体制构建研究进行探讨,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一、监狱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构建的必要性监狱企业是专门为监狱改造人员提供生产和劳动培训的企业,目的是通过劳动让囚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由于监狱企业的特殊性,其财务管理体制的构建也必须符合实际情况,才能够达到科学、高效的管理目的。
在此基础上,监狱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构建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增加财务监督和控制力度,确保财务安全。
监狱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来自政府的财政拨款和自身的经济收入,如果监狱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缺乏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可能会发生“挪用公款”、“套取国有资产”等行为,给监狱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 加速企业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
监狱企业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企业,其发展也必须遵循市场规律。
因此必须在财务管理方面注重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推动监狱企业的经济发展步伐,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 保障囚犯权益和社会利益。
监狱企业不仅为囚犯提供劳动技能培训,也可以为社会提供能源、交通、矿山等公共设施维护服务。
因此,在监狱企业财务管理中,必须注重维护囚犯的权益,保障他们的工资收入和其他福利;同时还要注重社会效益,提高监狱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二、监狱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构建的主要内容1.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建设。
监狱企业的财务管理组织机构涉及到财务管理部门、审计部门、财务监控部门等。
需要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组织管理机制,实现财务管理职责的明确,规范和完备的运行机制。
2. 财务制度建设。
财务制度建设涉及到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等方面。
需要通过完善会计核算栏目,制定准确、规范的财务报表,建立完备、灵活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监狱企业的财务运作顺畅。
司法部关于对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对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4.12.01•【文号】司发通[2004]166号•【施行日期】2004.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狱管理正文司法部关于对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2004年12月1日司发通[2004]166号)黑龙江、上海、江西、湖北、重庆、陕西省市司法厅局、监狱局: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试点省(市)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系统上下共同努力,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按照《国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函[2003]15号)要求,在改革试点总结完善阶段,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要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改革试点,迎接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检查验收,司法部将对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按照“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要求,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完善措施、巩固成果、深化改革,确保全面完成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为全国监狱的改革和发展提供经验。
二、检查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要立足实际,既要保证改革的原则不变,又不搞“一刀切”,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二)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应把科学定性与明确定量有机地结合起来,能够量化的明确定量,不能量化的应科学定性,不仅要检查工作情况,更要注重实际效果,统筹兼顾,客观公正地评价改革试点工作。
(三)坚持总体把握、突出重点的原则。
要严格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和监狱体制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重点检查新的监狱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建立情况,以及重大改革措施和配套政策的落实情况。
司法部关于印发《监狱劳教生产企业规范管理办法》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监狱劳教生产企业规范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1.08.27•【文号】司发[2001]009号•【施行日期】2001.08.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狱管理正文司法部关于印发《监狱劳教生产企业规范管理办法》的通知(2001年8月27日司发[2001]0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监狱劳教生产企业,是为监狱和劳教机关依法对罪犯、劳教。
实施劳动改造和教育挽救提供场所和手段的重要组织形式。
为对监狱劳教生产企业的规范管理,我部遵照中央办公厅关于《政关保留企业规范管理若干规定》(中办发[1999]17号)的要求,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研究制定了《监狱劳教生产企业规范办法》,现已经国务院同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现印发们,请遵照执行。
监狱劳教生产企业规范管理办法监狱、劳教生产是监狱、劳教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劳产企业是依照国家法律实施劳动改造罪犯和教育挽救劳教人员体组织形式。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再从事经商活动的重大决策,加强对监狱、劳教生产企业的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理和劳动教养工作的通知》(国发[1995]4号)及《政法机关保留企业规范管理若干规定》(中办发[1999]17号),经国务院同意,制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规范的监狱、劳教生产企业,是指监狱、劳教所为罪犯、劳教人员提供劳动场所、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的企业。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管理局分别负责领导和管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各类监狱、劳教生产企业。
监狱、劳教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免、管理和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三、监狱、劳教生产企业组织罪犯、劳教人员进行的生产劳动由监狱、劳教机关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
四、监狱、劳教生产企业的生产项目应符合罪犯、劳教人员改造和教育的需要。
我国监狱企业生存现状及发展方向的法律探析
我国监狱企业生存现状及发展方向的法律探析我国监狱企业生存现状及发展方向的法律探析近年来,我国监狱企业在经历过多次政策调整和市场变革后,生存状况出现了不少问题。
因此,对于监狱企业,如何合法生存和发展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市场环境、法律制度、人才管理等方向探析我国监狱企业的生存现状及发展方向。
一、市场环境监狱企业要生存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市场环境。
目前,我国监狱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市场竞争和市场需求两个方面。
从市场竞争方面来看,与其他企业相比,监狱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并不优越。
监狱企业的产品缺乏竞争优势,价格不具备竞争力,因此往往难以在市场上占得一席之地。
从市场需求方面来看,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者越来越重视产品的品质、服务的质量,对产品的安全性要求也越来越高。
这些都对监狱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监狱企业需要加强自身的品牌建设,提升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法律制度监狱企业在生存发展中,遵守法律和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在法律方面,监狱企业要遵循的主要是劳动法、公司法、招聘法等相关法律。
在劳动法方面,监狱企业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要对员工工作环境、合理工资等问题进行妥善处理。
在公司法方面,监狱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完成注册,从而获得合法的经营资格,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首要问题。
在招聘法方面,监狱企业需要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人才的招聘工作能够得到严格的实施。
三、人才管理人才是任何一家企业的重要资源,在监狱企业发展中也是如此。
保障人才的权益和能力提升,是监狱企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
人才管理方面,企业需要做好聘用、培训、岗位设计、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对于聘用问题,企业应该根据招聘标准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人才加入公司,确保招聘程序公正公开,有规律可循。
对于员工培训,企业应根据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向员工提供多样化的培训选择。
对于岗位设计,企业需要合理设置岗位,确保不仅满足生产需求,还能使员工的工作充满成就感。
监狱企业生存现状及发展方向的法律探析
我国监狱企业生存现状及发展方向的法律探析我国监狱企业生存现状及发展方向的法律探析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于监狱企业的关注度也在逐步提升。
作为特殊的社会单位,监狱企业的生存现状成为了各方关注的焦点。
在关注监狱企业生存现状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思考监狱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以期为其生存与发展提供一些思路和建议。
一、我国监狱企业生存现状的问题1.困扰监狱企业发展的监管问题早在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文明确规定,监狱企业应当实行有偿劳动制度。
但实际上,监狱企业的劳动报酬往往不能与市场行情同步,这就造成了劳动者在监狱企业内的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此外,监狱企业作为特殊的社会单位,其经营与管理往往受到监管的限制。
由于监管的不足或者过度,监狱企业难以享受与其他企业同等的市场经济利益。
这也是导致监狱企业生存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2.监狱企业受限于“特殊属性”难以发展监狱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往往受限于“特殊属性”的限制。
比如,监狱企业不得在民间招商引资,也不能在国际市场上扩大经济合作。
监狱企业的专业性也不够,其产品及服务往往无法适应市场需求。
这些都是导致监狱企业发展受限的瓶颈所在。
3.监狱企业缺少优秀管理人才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需要优秀的管理人才来支撑其发展。
然而,由于外界对于监狱企业的认识比较模糊,导致监狱企业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
这就造成了监狱企业管理体系不健全、决策失误等问题。
这些问题都对监狱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二、监狱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1.加大改革力度,完善监管制度针对监管问题,应当加大监狱企业的改革力度,推进监管制度改革,减轻监狱企业受限的程度。
例如,完善有偿劳动报酬制度,推动监狱企业走向市场化,还可以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鼓励监狱企业进军国际市场,拓宽其运营渠道。
2.提高产品与服务的质量监狱企业可以通过提高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加强与市场的对接,从而增加自身的经济效益。
例如,在监狱企业内可以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配合社会的发展需求,推动监狱企业向以技术为核心的高端产业方向进发。
云南省昆明监狱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实践与思考
云南省昆明监狱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实践与思考监狱企业承担为罪犯劳动改造提供劳动岗位的职能,监狱企业也要追求经济效益。
监狱企业发展生产经济,为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补充监狱经费不足等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监狱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经营状况有着重要意义。
从云南省昆明监狱企业经历计划经济体制下监狱企业经营模式(1950—1983年)、改革开放过程中监狱企业经营模式(1984—2003年)、监狱体制改革过程中监狱企业经营模式(2003年至今)三个阶段进行分析,最后思考监狱企业经营管理模式趋势。
标签:监狱企业;经营管理;思考一、监狱企业概况云南省昆明监狱企业名称为“云南金马机电制造厂”,原名“昆明拖拉机厂”、“云南金马农用车制造总厂(云南金马矿山机械厂)”,位于昆明市东郊金马寺,始建于1952年。
云南省昆明监狱为重刑犯监狱,目前主要收押15年以上刑期和无期徒刑罪犯,绝大部分罪犯参加劳动,劳动岗位较为稳定。
昆明监狱企业是传统的机械制造企业,曾经是云南省机械行业骨干企业。
经过十余年坚持不懈的努力,监狱企业结合外部大环境变化要求和市场需求不断加大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从资金密集型、高投入、高产出的农用车领域退出,逐步形成了目前以钢结构、矿车及机加工、太阳能真空管为主,劳务生产为辅的产业产品结构。
监狱企业拥有注册商标5个,其中“金矿”商标连续三次评为云南省著名商标,连续两次评为昆明市知名商标,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二、不同经济管理体制下监狱企业经营模式变化情况(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监狱企业经营模式(1950—1983年)1.产业结构在此时期,监狱企业以改装汽车起步,逐步形成以矿车、小型柴油机、昆40型拖拉机为主导产品的产业产品结构。
2.经营模式实行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产品由各地农机公司统购统销,新产品开发和生产任务由政府计划安排。
供销科承担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的职能。
生产科根据供销科的销售计划编制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技术科负责产品开发和工艺编制。
监狱体制改革中湖南监狱企业的问题及对策
监狱体制改革中湖南监狱企业的问题及对策监狱体制改革的关键是监企分开,监企分开以后,监狱企业的重组和改制是监狱企业有史以来最彻底的一次变革。
2005年8月湖南省开始了监狱体制改革,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将原本负责生产经营的内设机构分离出来,组建成湖南万安达集团有限公司,由省监狱管理局管理,各监狱将负责监狱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机构分离出来,组建为万安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由万安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
按照改革计划,监企分离后,负责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机构及人员整建制地划转到监狱企业;监狱所需的行政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罪犯生活费、监狱业务费支出等纳入财政预算,由国家全额保障;监狱经费支出以及监狱警察的工资收入与生产收入脱钩,监狱企业按法人治理的要求规范运行。
近十年的改革过程中,湖南监狱基本实现了“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但还存在许多问题:1、人员分开不彻底,监狱企业的管理人员仍然是监狱警察;2、监狱虽然甩掉了历史包袱,但依然承受保持工人队伍稳定的压力;3、监狱企业还没有完全实现独立运行,监狱企业与监狱的协调还处于行政管理的层面;4、监狱企业的性质还没有进一步明确,定位依然模糊,监企只是形式上分开;5、监狱企业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自身不足的问题,发展前景堪忧;6、虽然监狱企业对监管改造安全有稳定作用,但不能改变监狱企业经济职能退化的现状。
解决湖南监狱企业改革不彻底的问题,既需要顶层从法律制度上明确,也需要湖南省监狱管理部分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进一步发展好监狱企业。
对于监狱企业当前存在的发展问题,建议从产业选择、薪酬改革、完善监企协调机制、建设监狱企业文化等方面来应对。
在后监狱体制改革时代,监狱企业的经济功能可能会是推进监狱工作科学化的重要因素,监狱企业的改造职能将通过经济功能的强化得到实现。
监狱公司内置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狱公司的内部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人员。
第三条公司内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各项制度合法有效。
(二)公平公正: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确保公司内部公平竞争。
(三)奖惩分明: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者给予处罚。
(四)以人为本:关心员工成长,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以下组织架构:(一)董事会:负责公司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审批和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二)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三)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四)各部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设立相应部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工作。
(二)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
(三)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生产过程的监督、产品质量的把控等工作。
(四)销售部:负责市场调研、客户开发、销售渠道拓展等工作。
(五)行政部:负责公司后勤保障、物业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三、员工管理制度第六条员工招聘与入职:(一)公司招聘员工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发布招聘信息、组织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录用通知等。
(三)新员工入职后,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
第七条员工培训与考核:(一)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公司设立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八条员工薪酬与福利:(一)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员工薪酬制度。
(二)公司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三)公司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金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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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狱企业公司制规范运行的研究我国监狱企业发展一直面临着“监企不分”的瓶颈问题,造成了我国监企在规范运行方面存在诸多不合理、不科学的因素。
随着我国“监企分开”改革的不断推进,许多监狱企业与监狱逐步被分离开来。
那么,在“监企分开”改革后,我国的监狱企业如何依照《公司法》进行公司制改革,监狱与监狱企业又如何规范运行呢?通过对监狱企业的公司制运行展开论述,以期对监狱及监狱企业的规范运行能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标签:监狱企业;公司制;规范运行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和历史的原因,我国监狱在很长时期大多依靠自身的力量办企业,以提供监狱自身存在及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从而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监企合一”的自我封闭、自成体系的小社会和主要依靠监狱生产筹措监狱经费的监狱管理体制。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有的“监企合一”的监狱管理体制诸多弊端也逐步暴露出来。
这也成为国内诸多学者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为了顺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和发展,“要求建立一种新的与之相适应的监狱企业管理体制”[1]。
于是,2003年我国提出了“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2]的监狱管理体制改革思路,标志着我国监狱体制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2005年,我国开始正式进入“监企分开”的改革时期。
通过“监企分开”的改革,我国的监狱企业与监狱在功能及社会目标等方面逐步分离开来。
随着形势的变迁,我国监狱企业的领导层也逐渐把其目光投向了监狱企业如何依照《公司法》进行公司制运行的问题上,这也成为国内诸多学者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之一。
一、监狱企业及其特征监狱企业是为监狱改造罪犯提供劳动岗位和培养罪犯劳动技能的特殊企业,是改造罪犯、降低犯罪率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为监狱改造罪犯提供劳动岗位,为改造罪犯服务,同时通过培养罪犯的劳动技能,为罪犯刑满释放能自食其力,从而降低犯罪率,最终实现监狱工作的首要标准。
通过对监狱企业的定义,我们可以从中得出监狱企业具有的基本特征。
第一,性质的特殊性。
监狱企业作为国有企业,既有企业性,更有公共性,是公共企业,它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同时以为改造罪犯服务为要务,从而减少和降低犯罪率,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供一种公共产品或服务。
第二,目的的特定性。
从监狱中分离出来的监狱企业其基本的目的就是为罪犯提供劳动岗位和培养罪犯劳动技能,是为监狱改造罪犯服务和为罪犯刑满释放后自食其力提供机会。
监狱企业是监狱实现罪犯劳动改造的一种主要组织形式,首先追求的是社会效益。
监狱企业行为是监狱刑罚执行活动的一部分,其内容是罪犯进行劳动改造的活动,减少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供一种公共产品或服务。
这一特定的目的有别于社会企业中的生产劳动是为了创造经济效益。
第三,劳动力构成的复杂性。
监狱企业的主要劳动力是罪犯,具有流动性、不稳定性、不可选择性的特点。
同时,这些劳动力又具有文化素质、劳动技能参差不齐等特点。
所有这些构成人员的“特殊”身份、地位、待遇的悬殊都决定了劳动力构成的复杂性。
第四,享受特殊政策待遇的法定性。
由于监狱企业承担的特殊职能,监狱企业享受免交企业所得税和土地使用税等优惠政策,享受专项贷款核销、政策性破产等金融优惠政策,享受建贷贴息、技术改造贴息等生产建设性优惠政策等。
第五,产业、产品选择的局限性。
监狱企业在选择产业、产品时不仅要考虑产业、产品的经济效益、产业规模和发展前景,更要结合罪犯的实际情况,选择有利于监管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利于改造罪犯、有利于罪犯刑释后的就业的产业和产品。
第六,管理方式的特殊性。
监狱企业的管理主要不是靠经济手段,而必须用行政手段甚至法律手段来管理,同时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可能还涉及监狱、监狱企业以及外协方等三方之间协调、配合问题。
二、我国监狱企业公司制运行的意义(一)监狱企业的公司制运行是我国监狱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内在需求自“监企分开”以来,我国监狱企业已经逐步从监狱中独立出来,但监狱企业在经营、管理模式等还是承袭了原有的模式。
同时,监狱与监狱企业在管理模式等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此消彼长的矛盾。
为了规范监狱与监狱企业的规范运行,同时监狱企业在同社会企业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主动权,我们就有必要明确监狱与监狱企业双方的管理及经营模式进行明确,特别是相对独立出来的监狱企业,其经营模式、管理模式上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来运行,即把监狱企业纳入到我国《公司法》的规制范畴。
通过在监狱企业中推行公司制的运行,逐步转换监狱企业原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最终在监狱企业中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监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监狱企业制度,从而使我国监狱企业成为既为关押改造罪犯的特供岗位和场所,又成为高效运营的企业法人实体。
(二)监狱企业的公司制运行是我国监狱企业顺应市场激烈竞争的必然选择由于监狱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和社会功能,造成了我国监狱企业存在着竞争弱、投资小、效益底的特点,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监狱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同时也降低了我国监狱企业适应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能力。
监狱企业在开放的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而只有对监狱企业进行公司制运行,强化我国监狱企业的科学治理结构,增强监狱企业由于“监狱特色”而弱化了的市场竞争力,这是我国监狱企业在面临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过程中的必然选择。
(三)监狱企业的公司制运行能有效保障我国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国有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不断壮大,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对国有资产的必然要求[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1条就明确规定:“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我国的《企业国有资产法》这一开宗明义的规定,充分说明了国有资产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
因此,我国监狱企业作为国有企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国国有企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所有者长期缺位的情况下,对监狱企业进行公司制运行,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一大举措。
三、推进我国监狱、监狱企业规范运行的几点思考(一)监狱企业必须纳入公司法的规制范畴可以这样说,监狱企业公司制运行必须纳入公司法的规制范畴是监狱企业公司制运行、监狱与监狱企业规范运行的前提条件。
依据《公司法》对我国监狱企业进行公司制运行的过程,就是推行监狱企业公司制运行的过程,就是建立现代监狱企业制度的过程,因此,在对我国监狱企业进行公司制运行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尊重《公司法》的权威,把具备条件的所有监狱企业纳入《公司法》的规制范畴,同时严格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经营、管理模式上对监狱企业公司制改革,最终构建起我国监狱企业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从而在很大程度上规范我国监狱、监狱企业规范运行问题。
(二)按照《公司法》所构筑的法人治理结构来经营、管理我国监狱企业推进我国监狱企业公司制运行,其先决条件就是要构建我国监狱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具体来说就是在《公司法》的框架内,从我国具体实际出发,重点突出监狱企业的特色,构筑中国特色的监狱企业公司法人制度。
同时,进一步完善我国监狱企业的治理结构,通过监狱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相互制衡的制度,“以权利制约权力”来实现我国监狱企业的科学决策机制、规范执行机制、有效监督机制,把我国监狱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不断推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运行的轨道,保障我国监狱企业的规范运行,使监狱企业的人、才、物得到充分、合理、有效地配置,最终实现监狱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从而实现我国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最终实现国家、监狱、监狱企业的“三赢”这一目标上来。
(三)建立、健全对监狱企业的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要充分调动监狱企业的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就必须“分权”,即将经营决策权、人事用工权、生产组织指挥权、一定范围的收益分配权等“下放”给监狱企业,使得监狱企业享有一定的自主权。
当然,最重要的是要完善监狱企业绩效考核机制,通过行使一定的收益分配权,根据监狱企业经营的业绩、难度和风险等因素来合理确定监狱企业、监狱人民警察的报酬,鼓励监狱人民警察光明正大地取得法律允许的收入,在待遇、福利上给予监狱人民警察一定的鼓励,进一步调动监狱人民警察组织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反过来实现监狱本身所具有的社会功能。
(四)强化监狱与监狱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随着我国“监企分开”改革的推进,监狱企业逐步推行公司制运行,监狱与监狱企业间规范运行将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问题,而理顺监狱和监狱企业的关系则是监狱体制改革的难点所在。
而省监狱管理局与集团公司的关系、监狱与分公司的关系、集团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监狱局与各个监狱的关系,这些关系是在我国“监企分开”完成后,监狱、监狱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可以这样说,监狱和监狱企业在监狱企业公司制规范运行过程中,在度过了短暂的“蜜月期”之后,必将面临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在从当前情况看,难点是省监狱管理局与集团公司的关系,而关键是监狱企业(公司)与其分公司的关系。
如果对新监狱管理体制下的监企关系缺乏深刻的理解,把监狱与监狱企业简单地一分了之,割裂二者之间的有机联系、密切配合的关系,不仅会影响监狱企业基本职能的发挥和自身的发展,也会影响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团结和稳定,最终不利于改造罪犯这一目标的实现。
因此监狱与监狱企业双方必须认识统一、互相配合。
反之,就可能出现两股劲、两条心,互不配合,给整个监狱工作带来严重影响。
总之,我国“监企分开”的改革,特别是监狱企业公司制规范运行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想在短时间内完成“监企规范运行”是不可能也是不切实际的。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我们政府、学者及社会各界的不断关注和研究,也只有这样,才能在实现“监企分开”的同时,推进监狱企业的公司制运行,不断推进我国监狱、监狱企业的规范运行,推动监狱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从而推进我国监狱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1]周祖勇,周雨臣.当前监狱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调适[J].犯罪与改造研究,2006,(11).[2]监狱体制改革基本政策摘要[J].现代监狱,2007,(2).[3]郑尚元.监狱企业立法若干问题研究[J].罪犯与改造研究,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