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文规则写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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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行文标准

公文行文标准

公文行文标准公文是国家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用于处理公共事务、传达决定、发布通知、报告情况、交换意见和意见的一种书面文件。

公文是国家机关和其他单位进行工作、管理和服务的重要工具,具有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因此,公文的行文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公文的行文应当遵循一定的格式。

一般来说,公文应包括标题、发文单位、正文、署名、日期、附件等部分。

标题应简明扼要地概括文件的主题,发文单位应注明发文单位的全称,正文应按照事实逻辑顺序陈述,署名应注明文件的具体作者,日期应标明文件的发文日期,附件应标明附件的名称和数量。

这些部分的设置能够使公文的内容结构清晰、层次分明,便于读者快速获取信息。

其次,公文的行文应当言简意赅。

在写公文时,应力求用简练、明了的语言表达清楚的意思,不要使用生僻词汇和复杂句式,避免使用过多的修辞手法和虚华词藻。

只有简练明了的文字才能使读者迅速抓住要点,准确理解文件内容,提高工作效率。

再次,公文的行文应当具有权威性。

公文是国家机关和其他单位进行工作、管理和服务的重要工具,具有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因此,在行文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注意文风文体的规范,不得随意改动和篡改文件内容,以免影响公文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最后,公文的行文应当具有可读性。

在写公文时,应当注重段落分隔、行文层次的清晰,使用适当的标点符号和格式,使得公文整体布局美观大方,易于阅读。

同时,应当注意语言的连贯性和通顺性,避免出现逻辑混乱、语句不通的情况,以免影响公文的可读性。

综上所述,公文行文标准是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它关系到公文的质量和效果。

只有严格遵循公文的行文标准,才能够使公文具有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达到预期的效果。

因此,我们在写公文时,务必严格遵循公文的行文标准,做到言简意赅、权威性和可读性,提高公文的质量和效果。

公文写作规范要求_公文写作范文_

公文写作规范要求_公文写作范文_

公文写作规范要求最新公文写作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呢?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最新公文写作规范要求,欢迎阅读!最新公文写作规范要求公文的格式,指的是公文的外观形式,它既包括组成公文的各部分文字符号在载体(纸张等)上的排列和标识规则,也包括公文的用纸要求和印制规范,换言之,公文的格式就是公文的书面结构与公文的用纸和印制规范的总和,是对公文的文面要求。

公文格式的特点具有较强的规范性。

规范的公文格式有利于维护公文的严肃性,使公文的写作规范化、标准化,不仅增加公文的美学效果,而且方便对其进行阅读与传递、处理,提高工作效率。

(一)公文的发布形式和适用范围就法院系统来说,以中院为例,主要有:1、《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件(宜市中法发)》,主要用于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或重要工作部署,发布重要的决定、通知等。

2、《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宜市中法)》,主要用于人事任免、重要会议及其他事项的通知、批复、命令、议案、请示、报告、通报、函等。

3、《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文件(宜市中法办)》,是中院文件的补充形式,主要适用于办公室根据院领导授权、传达或代本院发布某些事项,发布办公室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4、《传真电报(宜市中法明传、密传)》,用于中院和中院各部门通知召开会议、时效性较强事项、事务活动安排、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等。

5、以中院各部门名义制发的公文,一般使用中院信笺版头。

(二)公文的书面格式公文的书面格式,是指公文全部文面组成要素的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将公文的书面格式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并分为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7个要素。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又称间隔横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红色反线)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主题词)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眉首。

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行文规则及一般步骤

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行文规则及一般步骤

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行文规则及一般步骤公文写作是一种正式、规范的书面表达方式,用于传达公共事务和行政事务。

下面是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行文规则以及一般步骤:一、基本要求:1.准确性:公文要求准确、详实和全面地传达信息,避免主观臆断或错误的表述。

2.规范性:公文要遵循规定的格式、用语和布局,符合公文的行文规则和文体。

3.简明扼要:公文要求言简意赅,简洁明了,避免冗长、累赘的叙述和废话。

4.客观公正:公文要客观中立,公正对待不同利益相关方,避免个人情感和偏见的影响。

5.清晰明确:公文要求表达清晰,信息明确,避免歧义和模糊不清的表述,以便读者能够准确理解。

二、行文规则:1.语言简练:公文语言应简练、朴实,尽量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词汇和句子结构。

2.结构合理:公文要求有清晰的层次结构,包括标题、主题、正文、附件等部分。

3.格式规范:公文格式包括信头、发文单位、日期、页眉、页脚等,要根据规定进行设置,并保持一致性。

4.用语规范:公文用语要求严谨、正式,避免使用俚语、口头化的表达方式,注意用词的准确性。

5.逻辑严谨:公文要求逻辑严密、层次清晰,遵循因果关系和时间顺序,确保内容的条理性和连贯性。

三、一般步骤:1.确定写作目的和读者:明确写作目的和要传达的信息,分析读者的需求和接受能力,以便选择合适的写作策略和语言风格。

2.收集和整理信息:收集与主题相关的信息,整理好资料,并进行适当的筛选和归纳。

3.拟定提纲: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逻辑关系,拟定公文的提纲,确定行文框架和内容的安排。

4.撰写草稿:按照提纲,逐步撰写公文的各个部分,注意语言的准确和格式的规范性。

5.修改和润色:对草稿进行修改和润色,注意逻辑的清晰和信息的准确,修正语言表达上的不准确和不完美之处。

6.审阅和校对:请他人进行审阅和校对,确保信息准确、语言规范、格式正确,并及时修改错误或遗漏。

7.最终定稿:修正稿件中的错误和不足,对格式、用词准确性进行最后确认后,进行最终定稿。

公文行文规则主要有

公文行文规则主要有

公文行文规则主要有
公文行文规则是在公文写作中必须要遵守的规则,其作用是确保公文的准确、规范和有效,让公文的表达更加清晰明确,更容易被读者理解和接受。

以下是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
1. 符合规范
公文必须符合规范,包括字体、字号、行距、段距等,以便读者能够顺利阅读并理解。

一般来说,公文应采用宋体、小四字号、1.5倍行距、段前段后间距分别为1行和0.5行为最佳写作格式。

2. 总分结构
公文的内容应该按照总分结构组织,即先写摘要或概述,再按重点分组写出各部分的具体内容。

这种结构清晰,能够帮助读者快速理解公文的整体内容和重点信息。

3. 逻辑性
公文的内容要有逻辑性、连贯性,用语简明扼要、不含模糊、歧义语句,不出现错别字或语病。

此外,公文需要遵循与主题相关的事实发展顺序和时序,确保内容的时序秩序合理有效。

4. 体裁明确
公文的体裁要明确,即分类清晰、按照规范的格式进行组织,
用词正式、专业,使读者能够理解并遵循其中各项指令和要求。

通常,公文的体裁包括公告、通知、批复、报告、请示等等。

5. 独特性
公文需要保持独特性,不同种类的公文应有不同格式的排列结构和用语,以突出各种公文的独特性和重要性,使读者能够快速区分和理解各种公文的作用和价值。

总之,公文行文规则是实现公文的官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所必须的规范,需要在公文写作中严格遵守。

同时,这些规则有助于保证公文的准确、简洁、明确,使读者能够快速理解和接受公文的内容和要求。

关于公文写作的基础知识

关于公文写作的基础知识

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指在公务活动中按一定程序和格式形成和使用的、表述社会集团意志的文字材料。

下面是为大家精心收集整理的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公文写作基本要求公文是一种特殊的文章,写作过程中除了要遵行一般的写作通则之外,还需要遵循一些特殊的规律,公文写作基本要求就是对这些规律的反映。

其内容是:合"法",求实,合体,简明,严谨,准确,规范,完整,清晰,耐久。

二、行文规则行文规则是关于正确有效传递文件的规定,也是撰拟公文的指导依据。

遵守行文规则具有重要意义。

三、文稿书写规范四、公文写作的一般步骤(一)公文写作前的准备1、明确行文目的和要求。

2、确立公文主题。

3、选定公文文种。

4、占有材料。

5、确定具体表达方式。

二)撰拟文稿1、安排好结构,一是确定总体的构成;二是确定正文的具体构成,解决好各组成部分的编排次序,安排各层次,段落间的衔接与转换,处理好开头和结尾。

2、拟出写作提纲。

3、正式撰拟文稿。

(三)审核修改文稿的审核修正要认真严肃反复进行,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公文的'语言特点公文语言的主要特点是:庄重,准确,朴实,精炼,严谨,规范。

这些特点具体体现在公文词语,公文语句,公文表达,公文修辞中。

六、公文词语的选择七、公文中特殊事物和概念的表达要求在对公文中所涉及的事物和概念进行表达的过程中,除了必须遵循一般的语法规则,逻辑规则之外,还必须遵循一些特殊要求。

其中特别需要注意:时间的表达;空间的表达;职务,姓名的表达;数量的表达;范围的表达;程度的表达;语气,神态的表达。

八、公文修辞公文修辞在其所追求的效果方面,重准确鲜明,质朴平匀,精练顺达,反对含糊暖昧,繁冗堆砌,轻浮造作,重内在美而不只求形式美;在修辞手法方面,以消极修辞手法为主,以积极修辞手法为辅,重在选词炼句及章法方面下功夫,审慎使用修辞格。

九、公文专用词语由于表意和表现特殊色彩的需要,公文中有一些出现频率较高的词语。

行文规范要求

行文规范要求

行文规范要求
行文规范是指写作时应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以使文章具有清晰、逻辑严谨、易读易懂的特点。

以下是一些行文规范要求:
1. 结构清晰:文章应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等部分,并且每个部分的内容都应明确、有条理。

2. 用词准确:应使用准确、具体的词汇来表达意思,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语。

3. 句子简洁:句子要简短明了,避免冗长的句子和长篇大论的描述。

4. 逻辑严谨:文章应有一定的逻辑推理和论证过程,每个论点都要有明确的论据支持。

5. 避免主观臆断:文章要客观中立,避免主观臆断和情绪化的表达。

6. 符合语法规则:文章要遵循语法规则,包括主谓一致、时态一致、语序正确等。

7. 篇幅适中:文章篇幅不宜过长或过短,要根据具体情况恰当控制篇幅。

8. 结论明确:文章要有明确的结论或总结,使读者能够明白文章的主要观点和思想。

9. 避免口语化和俚语化:应避免使用过多的口语化和俚语化的表达方式,以免影响文章的严谨性和正式性。

10. 格式规范:文章中的标题、段落、标点符号、引用等要符合格式规范,使文章整体呈现出整齐、美观的样式。

以上是一些行文规范的要求,通过遵循这些规范,可以提升文章的质量和可读性,使读者更易理解作者的意图和观点。

公文写作行文规则

公文写作行文规则

公文写作行文规则
公文是指用于公共、官方场合的文件,常见的有公告、通知、文件等。

公文的写作行文规则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格式统一规范
公文的格式通常由标题、正文和落款组成。

标题应简洁明确,能准确
概括文意;正文应分段落,层次清晰,语言简练;落款应注明文件发文单位、发文日期和文号等必要信息。

二、语言简练明确
公文应以简练的语言表达,内容要明确、具体、准确,避免使用模糊、繁复的词句,以免引起误解。

三、客观公正
公文应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叙述,不偏袒个人或组织,不夸大或
隐瞒事实,不含有个人情感和主观色彩。

四、层次分明
公文中内容应按照主次关系进行层次分明的安排。

重要内容要有适当
的提前或突出,次要内容则放在后面,避免使读者产生困惑。

五、逻辑严密
公文应具备逻辑清晰,推理周密的特点,内容必须连贯一致,条理清楚,不出现支离破碎、前后矛盾的情况。

六、正式用语
公文应使用正式的用词、语法,避免使用俚语、口语化的表达方式。

同时,应遵守规范的文体语言,用词应得体、准确,避免使用生僻字或太
过繁复的词汇。

七、格式要规范
公文的格式要求规范,包括文档的字号、字体、页边距等,要符合规
定的标准,给人以正式、严肃的感觉。

八、准确完整
公文应准确无误地传达信息,内容要完整、充实,不遗漏重要内容或
重要环节。

同时,还应注意文字的严谨性,对于技术性、法律性的公文,
要特别注重准确度。

以上为公文写作行文规则的一些基本要点,遵循这些规则能够使公文
更加准确、规范,使读者能够清晰明了地理解文意,实现公文写作的目的。

公文行文规则公文格式及行文规则

公文行文规则公文格式及行文规则

公文行文规则公文格式及行文规则格式及行文规则作为一种特定体式的文体,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活动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正因为如此,规范的格式不仅有利于体现国家机关的权威性、严肃性,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政令畅通。

同时,对于我们国家工作人员来讲,能够熟练、正确的制作、处理,也是个人能力和基本素质的一种体现。

中的要素主要为: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

为了配合《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12月27日发布了《国家行政机关格式》,这个标准不是由政府行政部门发布的,而是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是一种强制性的标准,其中对格式、纸张的纸型、厚度、透明度等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这个格式规定,的各要素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置于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下面,对各要素和标识作一简单介绍。

一、眉首部分主要标识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

1.份数序号。

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的顺序编号。

标识时,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但是这个我们市一级没有执行,只是在收文的时候标号,但中央一级的很多都有份数的序号)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秘密等级是指涉密的保密程度,分“秘密”、“机密”、“绝密”三级。

《办法》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绝密”、“机密”级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秘密”、“机密”、“绝密”均应标注保密期限。

标识秘密等级时,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公文行文规则主要有哪些

公文行文规则主要有哪些

公文行文规则主要有哪些公文行文规则是指在公文写作中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则和要求,以确保公文的准确、规范、清晰、简洁以及专业。

下面是常见的公文行文规则:一、格式规范:1.公文标题:应准确、简明,使用大号、粗体字;2.日期格式:按照年、月、日的顺序,以阿拉伯数字表示,使用字符“年”、“月”、“日”分隔;3.页眉页脚:在每一页的上方设置页眉,包括公文的标题和文号;在每一页的下方设置页脚,包括页码和编写机关;4.正文格式:字体一般使用宋体,字号一般为小四,段落之间要留有适当的空行;5.行文方式:使用完整的句子,标点符号要准确、规范,段落要层次清晰,段落之间使用适当的标题和编号等。

二、语言规范:1.语言简练:公文语言应简练、明确,避免冗长的修辞和晦涩的措辞;2.措辞准确:用词要准确、恰当,避免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表达;3.遣词造句:使用规范的词汇和语法,句子结构要简单明了,遣词造句符合汉语表达习惯;4.逻辑严密:公文行文要符合逻辑顺序,条理清晰,脉络分明,不出现过多的修辞手法。

三、内容准确:1.准确性:公文内容要准确无误,包括事实陈述、数据统计等;2.客观性:公文要客观中立,不带个人感情色彩,不偏袒任何一方;3.格式规范:根据公文的不同种类和目的,选择相应的格式,例如会议纪要、报告、公告等;4.依据规定:公文行文要依据相关的法规、规定、制度等进行撰写,必要时应引用相关法规的条款和依据。

四、文风特点:1.庄重稳重:公文行文要符合公务的庄重稳重的特点,不使用口语化的语言和词汇;2.正式规范:公文语言应正式、规范,避免用词太过华丽或夸张;3.中立公正:公文要遵循中立公正的原则,不带有个人感情和立场。

以上是公文行文规则的一些主要内容,写公文时应该严格遵守这些规则,以确保公文的准确性、规范性、专业性和高效性。

行文应当遵循的规则

行文应当遵循的规则

行文应当遵循的规则在撰写任何文档之前,我们需要遵循一些规则,以确保文档的质量和可读性。

下面列举了一些行文应当遵循的规则,以帮助我们写出高质量的文档。

1. 清晰明了:在撰写文档时,我们应当确保表达要点清晰明了。

应该尽量避免使用模糊的词汇和表达含糊不清的句子。

我们可以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以确保读者能够准确理解我们的意思。

2. 逻辑有序:文档的结构和逻辑有序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需要先提出一个明确的主题和目标,然后按照逻辑先后顺序进行阐述。

在写作过程中,我们可以运用连接词和过渡词来帮助读者跟随我们的思路。

3. 符合读者需求:在撰写文档时,我们需要考虑读者的需求和背景知识。

我们应当尽可能使用读者易懂的语言,避免使用过于专业的术语和复杂的句子结构。

此外,我们还应当根据读者的需求和期望,选择合适的文档格式和排版方式。

4. 注意语法和拼写:语法和拼写错误会影响文档的可读性和专业性。

因此,在撰写文档时,我们需要特别注意语法和拼写的正确性。

可以借助于语法检查工具和拼写检查工具来进行校对,以确保文档的准确性。

5. 规范格式要求:不同类型的文档可能有不同的格式要求。

我们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格式要求,包括标题、字体、段落间距、引用格式等。

遵循规范的格式要求可以提高文档的整体质量,使其看起来更专业和有条理。

总结起来,行文应当遵循的规则主要包括明晰思路,逻辑有序,符合读者需求,注意语法和拼写,以及遵守规范格式要求。

只有我们遵循这些规则,我们才能撰写出高质量的文档,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所提供的信息。

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

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

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公文是任职单位与外界交流的重要方式之一,是政府、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组织进行内外部沟通和管理的重要工具。

为了使公文能够达到准确、明确、简洁、规范的效果,公文行文规则被广泛应用。

本文将介绍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

一、格式规范 1. 页眉:一般包括文件标题、机关名称或公章、当前年月日等。

页边距需要合理设置,保证版面整洁。

2. 称呼:公文中的称呼应明确、正确。

对于特定身份的人物,要正确使用相应的职务或职称,并加上相应的尊称或敬称。

3. 标题:公文的标题应准确明了,能够准确地体现文件的内容,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或流于形式化的标题。

4. 编号:公文通常需要有编号,以区别不同的文件。

编号可以根据机关的管理规定进行编写,也可以采用常规的方式进行。

5. 正文:公文的正文需要简洁明了,重点突出。

句子应该简明扼要,结构清晰,以方便读者迅速获取信息。

另外,正文需要符合语法规则,避免出现错字、别字等错误。

二、用语规范 1. 公文语言通用性:为了确保公文能够被更多的人理解和使用,公文的语言应该具有通用性,避免使用隐晦、晦涩的词语和句式。

2. 逻辑严谨性:公文的写作需要严谨,逻辑性强,表达清晰,以确保读者能够正确理解文中的意思。

3. 文体规范:公文通常采用正式文体,要求庄重、客观,避免夸张、感情用词等。

4. 公文常用词语:公文中的词语应该常用、通用,以确保读者能够准确理解文中表达的含义。

5. 虚词和长句的使用:公文中应避免使用过多的虚词,例如“之”、“乎”等,同时也应尽量避免过长的句子,以提高读者的阅读体验。

三、写作规范 1. 科学性:公文的写作需要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准确表达相关内容,避免夸大、虚假等不实之词。

2. 简洁性:公文的写作需要言简意赅,避免啰嗦冗长的句子。

简洁的文章更容易引起读者的注意,也便于理解和记忆。

3. 注意事项:公文中应特别注意用词、句式的准确性,避免模棱两可或具有歧义的表达。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是指公文在撰写和表达时需要遵守的语言规范和写作要求。

公文的行文规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简明扼要:公文应该简练明了,避免冗长、废话和修辞,以便读者能够迅速理解并获取需要的信息。

2. 语法规范:公文的语法应符合汉语语法规范,避免使用错别字、语病和语法错误。

3. 信息准确:公文的内容应准确、真实,不得歪曲或夸大事实。

4. 段落分明:公文应采用段落分明的写作方式,每个段落只表达一个主题,以便读者可以快速找到所需信息。

5. 一般动词使用:公文中的动词使用一般现在时或一般过去时,避免使用进行时、完成时等。

应注意使用正确的时态,以确保准确表达意思。

6. 第三人称:公文中一般使用第三人称代词,避免过多使用一人称,使行文更为客观、正式。

7. 用词准确:公文应使用准确、专业的词汇,避免模糊、含糊不清的词语,以确保语言的准确性。

8. 文字规格:公文中的文字应遵循一定的大小、字体和格式规范,以统一格式、易于阅读。

9. 标点符号准确:公文中应使用标点符号准确,避免使用过多或不当的标点符号。

10. 行文逻辑:公文的行文应逻辑严谨,信息层次清晰,以便读者能够有序理解文意。

11. 条理分明:公文中不同的内容应分条列举,以便清晰地呈现各项要点和要求。

12. 好读易懂:公文的写作应注意语言的通顺、易懂,尽量避免长句和复杂的结构,以便读者能够迅速理解。

13. 正式语言:公文应使用正式的语言和用词,避免使用俚语、口语和方言等非正式表达方式。

14. 结构完整:公文的结构应完整,包含标题、正文、结论和署名等必要部分。

公文行文格式要求

公文行文格式要求

公文行文格式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标题:标题应当简明、准确、完整,并体现公文主题。

标题应当居中放置,采用黑体或宋体字体。

发文机关:公文应当注明发文机关名称,并使用全称或规范简称。

正文:正文应当简明、准确、完整,并使用规范的文字和语言。

段落应当分明,每段开头应当空两个字的空格。

落款:落款应当注明发文日期和发文机关名称。

发文日期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并使用公历日期格式。

印章:公文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以示正式。

印章应当清晰、完整,并与发文机关名称相符。

页边距:公文应当按照标准页边距打印,以保证美观和易于阅读。

行间距:公文应当按照标准行间距设置,以避免行与行之间过于拥挤或过于松散。

字体和字号:公文应当使用规范的字体和字号,以符合公文庄重、严谨的风格。

标题通常使用黑体或宋体,正文通常使用宋体或仿宋体,字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引用规范:公文中的引用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以避免出现错误或歧义。

排版规范:公文中的排版应当按照规范进行,以保证公文的整体美观和易读性。

以上是公文行文格式要求的一般内容,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机关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实际写作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选调生考试公文写作行文规则

选调生考试公文写作行文规则

选调生考试公文写作行文规则一、行文的一般规则1、确有必要,讲求实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行”。

2、按权限行文,逐级行文“逐级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二、向下级机关行文的规则《条例》中对此明确规定为5条细则:1.明确主送与抄送“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

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2.上级机关的有关部门经授权可向下级机关行文“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3.上级部门按权限向下级部门行文“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4.行文事关多部门须协商一致“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5.向受双重领导的机关行文可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三、同级机关行文的规则“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

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

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四、向上级机关行文的规则1.原则上单一主送,根据需要抄送“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2.本级部门根据授权及权限向上级主管部门行文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不得向上级机关原文转报下级请示事项“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简述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

简述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

简述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公文是指由政府机关或组织机构发出的正式文件,其行文规则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约束性。

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简明扼要公文的行文应力求简明扼要,语言简洁明了,避免冗长的句子和繁琐的修饰。

使用准确的词汇和简练的句式,使读者能够迅速理解和掌握文章的要点。

同时,避免使用过多的修饰语和重复的表达,使文章更加精炼,提高阅读效果。

二、结构合理公文的结构应合理,段落明晰。

采用适当的标题和分段,使文章的结构清晰,内容层次分明。

每个段落应围绕一个主题进行叙述,段落之间应有明确的过渡,以增强文章的连贯性和逻辑性。

三、内容独一性公文的内容应具有独一性,避免内容重复出现。

在撰写公文时,要注意避免使用相同的措辞和表达方式,以保证文章的新颖性和独特性。

同时,要注意审慎选择和使用词语,避免出现歧义或误导的信息。

四、准确无误公文的内容应准确无误,严肃认真。

在撰写公文时,要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避免出现错误或误导。

同时,要注意避免使用模糊的措辞和含糊的表达,以确保文章的准确性和明确性。

五、使用丰富多样的词汇和句式公文的行文应使用丰富多样的词汇和句式,以增强文章的表达力和吸引力。

适当运用修辞手法和修辞语言,使文章更具有感染力和感染力。

同时,要注意运用恰当的词语和句式,避免使用过于晦涩的词汇和长句,以确保读者能够轻松理解和接受文章的内容。

六、人文情感公文行文应以人类的视角进行写作,使文章富有情感,并使读者感到仿佛是真人在叙述。

尽量保证文章的自然度以及流畅度,避免文章让人感觉像机器生成。

在撰写公文时,要注意体现人文关怀和情感温度,使读者能够产生共鸣和情感共鸣。

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简明扼要、结构合理、内容独一性、准确无误、使用丰富多样的词汇和句式,以及体现人文情感。

在撰写公文时,要注意遵守这些规则,使文章更加规范和有效,提高公文的可读性和影响力。

现行行政公文的行文规则

现行行政公文的行文规则

现行行政公文的行文规则现行行政公文写作必须遵守一定的行文规则。

新《办法》规定的行文规则如下。

(1)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2)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3〕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互相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的含义是:部门内设机构不得向本部门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包括本系统)制发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代替部门审批下达的事项;与相应的其他机关进行工作联系确需行文时,只能以函的形式行文。

“函的形式”是指公文格式中区别于“文件格式”的“信函格式”。

以“函的形式”行文扁注常选择使用与行文方向一致、与公文内容相符的文种。

(4)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5)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口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

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但文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

(6)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

(7)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撤销。

(8)向下级机关或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一级机关。

(9)“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10))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务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11)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口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公文写作基本要求及行文规则

公文写作基本要求及行文规则

公文写作基本要求及行文规则一、公文写作基本要求公文是一种特殊的文章,其写作过程具有一些特殊的规律性,因此,要写好公文,除了必须遵从诸如文字通顺、观点与材料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等文章写作通则之外,还必须遵循下列一些基本要求:合“法”、求实、合体、简明、严谨、准确、规范、完整、清晰和耐久。

二、行文规则(一)遵守行文规则的客观必要性遵守行文规则的客观必要性在于:(1)加强对文件传递过程的控制,使文件的行文方向正确,传递速度合理,保证文件能够准确、可靠、快捷、有效地到达目的地。

(2)使机关之间相互行文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从而维持正常的行文秩序,防止行文紊乱。

(3)精简公文、简化手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二)行文规则的基本内容1.根据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准确行文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是根据机关各自的系统归属和职权范围决定的,主要有四种类型,即:(1)同一组织系统中的上、下级机关之间属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2)同一专业系统中的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主管业务部门之间属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3)同一系统中的同级机关之间属平行的关系。

(4)既非同一组织系统又非同一专业系统的任何机关之间均属不相隶属的关系。

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决定了公文传递的方向。

2.选择适宜的行文方式,一般不得越级行文行文方式是指机关之间公文传递路线的结构形式。

机关对外发文,应依据可能的条件选择适宜的行文方式,在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行文。

为了维持组织或专业系统中的合理分工和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工作的脱节、被动或抵触,在一般情况下应避免越级行文。

只有在下列特殊情况下才能采用越级行文的方式:一是由于情况特殊紧急;二是经多次请示直接上级机关而问题长期未予解决;三是有上级机关交办并指定直接越级上报的具体事项;四是出现需要直接询问、答复或联系不涉及被越过的机关职权范围的具体事项;五是需要检举、控告直接上级机关等。

因特殊情况越级行文时,一般应抄送越过的机关。

同级或其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相互行文时应采取直接行文的方式,即不受系统归属与级别层次的制约而直接向对方机关制发公文。

行文规则与写作要求

行文规则与写作要求

公文写作要求
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 “(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 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 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 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 的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以外,应当使用阿拉伯 数字。
几个单位的联合行文,其成文时间的确定 以( )为准。
级别高的机关签发日期 其中一个机关领导 最后一个机关签发日期 起草机关领导签发
行文规则——请示规则
一般不得越级请示。 一般不得越级请示。 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请示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 请示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
行文规则——行文根据规则
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文关系, 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文关系,应当根据各自 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军政分开,党政分开。 军政分开,党政分开。
(1)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
省政府——市政府 如:国务院——省政府 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2)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
行文规则——抄送规则 抄送规则
下行文抄送规则
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 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 接上级机关。 接上级机关。 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 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 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上行文抄送规则
上行文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抄送机 关和主送机关。 关和主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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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规则写作要求
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

遵守这一原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

遵守这一原则,有利于公文传递方向正确、线路短捷有效,避免公文旅行,阻止部分公文进入不必要的流通过程,抑制无价值公文的产生。

行文规则规定了各级机关的行文关系,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

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是由各自的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归属、地位、职责、权利范围等因素决定的。

它对行文关系有决定性的影响,规定着公文传递的基本方向。

按工作关系行文,能为公文产生实际效用确立保证,有利于各个机关在自已的工作范围内各司其职,不为无关信息所干扰,从而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高效运行。

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有如下几种类型:第一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的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第二类,处于同一专业系统的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主管业务部门之间存在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如机械工业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械工业主管部门的关系。

第三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的同级机关之间的平行关系。

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之间。

第四类,非同一组织系统、专业系统的机关之间,无论级别高低,均为不相隶属关系。

如军事机关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之间。

根据公文授受机关的工作关系不同,可以将公文划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

上行文和下行文主要存在于以上第一类和第二类工作关系类型中,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发送的公文,如报告、请示等;下行文正好相反,是上级机关向下级发送的公文,如批复、指示等。

平行文存在于以上第三类和第四类关系类型中,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相互发送公文都是平行文,如函等
加强办文协调,确保公文按行文规则运行
为了提高公文质量,确保公文正常、健康、快捷地运行,加强办文协调具有重要意义。

一、突出协调重点,抓住协调关键
在公文办理中,往往一些部门代拟或要求批转的公文不符合行文规则和有关规定,这就需要办文同志做好协调工作。

二、提高协调水平,讲究协调艺术
协调是一项难度大、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的工作,没有一定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是难以奏效的,必须提高协调水平,讲究协调艺术。

(一)搞好公文会签。

(二)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协调。

(三)提高正确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

遵守这一原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

遵守这一原则,有利于公文传递方向正确、线路短捷有效,避免公文旅行,阻止部分公文进入不必要的流通过程,抑制无价值公文的产生。

行文规则规定了各级机关的行文关系,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

引导的艺术。

(四)在公文协调中,还要处理好同级党委、人大、政协、两院、部队和各人民团体的关系,注意到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民主党派参与和依法行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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