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致人损害承担哪些民事责任,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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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狗伤人法律案例(3篇)

宠物狗伤人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某与乙某系邻居,两家居住在同一小区。

乙某家中养有一只宠物狗,该狗体型较大,曾多次在小区内追逐其他宠物及行人。

某日,甲某之子丙某在小区内玩耍时,被乙某的宠物狗咬伤,造成严重伤害。

事发后,甲某与乙某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甲某遂将乙某诉至法院,要求乙某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二、争议焦点1. 乙某的宠物狗是否属于危险动物?2. 乙某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 如何确定赔偿数额?三、法院判决1. 乙某的宠物狗属于危险动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在本案中,乙某的宠物狗体型较大,曾多次在小区内追逐其他宠物及行人,具有潜在的危险性。

因此,法院认定乙某的宠物狗属于危险动物。

2. 乙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乙某作为宠物狗的饲养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伤害他人,导致甲某之子丙某被咬伤。

因此,法院认定乙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赔偿数额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侵权人应当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在本案中,法院根据丙某的伤情、治疗费用、误工天数等因素,判决乙某赔偿甲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人民币XX元。

四、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宠物狗伤人案件,涉及危险动物侵权责任、赔偿数额等问题。

以下是本案的几点分析:1. 动物饲养人责任承担。

本案中,乙某作为宠物狗的饲养人,有义务确保其宠物狗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

然而,乙某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宠物狗伤人,导致甲某之子丙某受伤。

因此,乙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案例:2020年9月3日19时左右,刘某从农田务工回家,途经杨某家门口处,被杨某家豢养的狗咬伤。

事发后,刘某当即报警,杨营派出所派员出警到事发地点调查有关情况,杨某称:让刘某先去看病,愿意随后承担医药费。

民警遂离开。

刘某到镇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治疗,支付诊疗费1688元。

刘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杨某赔偿医疗费1688元、误工费3600元,合计5288元;2.诉讼费用由杨某承担。

审判:一审法院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1明损害是因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据此,杨某饲养的家犬致伤刘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刘某要求杨某赔偿医疗费损失的理由成立,予以支持。

但刘某请求杨某承担其误工费损失的主张,因没有提交其致伤足以造成误工损失的证据,故对刘某的该项请求不予支持。

因刘某的诉讼请求部分得到支持,故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合理分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十六条、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判决:一、限被告杨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刘某医疗费1688元;二、驳回原告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杨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杨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区分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如何区分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如何区分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两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两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责任是特殊侵权行为的两种情形。

它不仅是高三教学和复习中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学生难以攻克的痛点。

如何区分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笔者认为一是要研读民法典相关的规定条款,理解其精神实质。

二是要熟记常见的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两种情形。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一条款是关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原则的规定”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在实质上属于过错责任,但是倾向于保护民事权利人一方的利益,即受害人无须承担关于行为人过错的举证责任,而是由行为人自己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行为人才可免于承担侵权责任。

通俗讲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这是关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

无过错责任是指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要件,只要其活动或者所管理的人、物损害他人的民事权益,除非有法定的免责事由,否则行为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在法律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案件中,法官判断被告应否承担侵权责任时,不考虑被告有无过错,不要求原告证明被告有错,也不允许被告主张自己无过错而请求免责。

只要审理查明,被告的行为与原告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可判决被告承担侵权责任。

狗咬人法律后果(3篇)

狗咬人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我国,宠物狗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一员。

然而,随着宠物狗数量的增加,狗咬人的事件也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狗咬人的后果,以引起人们对宠物狗管理的重视。

一、狗咬人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狗咬人事件中,如果饲养人或管理人未尽到管理义务,导致狗咬伤他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赔偿损失狗咬人事件中,受害者有权要求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其因伤势、医疗费用、误工费等产生的损失。

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①医疗费:包括治疗费用、检查费用、手术费用等。

②误工费:因伤势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产生的损失。

③护理费:因伤势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

④营养费:因伤势需要特殊饮食而产生的费用。

⑤交通费:因治疗产生的交通费用。

⑥精神损害赔偿:因狗咬伤事件给受害者造成的精神痛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赔礼道歉狗咬人事件中,受害者有权要求饲养人或管理人赔礼道歉,以消除不良影响。

2.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狗咬人事件中,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将承担刑事责任。

(1)故意伤害罪如果狗咬人事件中,饲养人或管理人故意纵容狗咬伤他人,其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罚。

(2)过失致人重伤罪如果狗咬人事件中,饲养人或管理人因疏忽大意导致狗咬伤他人,其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狗咬人事件的处理流程1.报警狗咬人事件发生后,受害者应立即报警,以便警方介入调查。

2.就医受害者应尽快就医,以便及时治疗伤势。

3.收集证据受害者应收集相关证据,如伤势照片、医疗证明、报警回执等,以便日后维权。

4.协商赔偿受害者可与饲养人或管理人协商赔偿事宜,尽量达成和解。

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

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

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喜欢养宠物,小动物本身很可爱,但也免不了会对我们的身体造成威胁,经常会有人被宠物抓伤的情况发生,如果自己的宠物对别人造成了伤害,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那么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是什么?下面跟我一起来看看吧。

一、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二)动物致人损害责任1、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

2、饲养禁止饲养(指未经批准)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

3、无免责事由,指即使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

(三)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1、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2、动物园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四)流浪狗、流浪猫致人损害的责任1、遗弃、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原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若遗弃、逃逸的动物被他人收养,则遗弃、逃逸期间结束,该动物致人损害的,由新的饲养人承担责任,原饲养人不承担责任。

3、若将饲养的野生动物放还大自然,则不存在遗弃、逃逸问题,后来该动物致人损害的,原饲养人也不承担责任。

(五)因第三人过错导致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1、有过错的第三人与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2、有过错的第三人承担最终责任。

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要件(1) 致害动物是饲养的动物,即是其所有的财产。

如果不是人工饲养的动物,或虽是人工饲养的动物,但已经逃逸很久,回复至野生状态的,则不适用此种特殊侵权责任。

(2) 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了损害。

饲养动物对他人的损害包括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

需注意的是,动物的致害行为是动物基于本能的行为,无论是其自主加害还是受刺激加害均构成加害行为。

野生动物伤人,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野生动物伤人,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野生动物伤人,谁来承担赔偿责任近些年来野生动物伤人事件频繁发生,从而引发的赔偿纠纷也非常多,那么野生动物伤人,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下面律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事件经过】不久前发生在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漩涡镇么店村令人惊心的一幕。

村里的老支书王家堂赶着自家的3头牛到后山放牧割草,未曾想遭到一头体格粗壮的瓦灰色羚牛的疯狂袭击。

王老汉忍着剧痛滚到山坡边一块巨石后藏身,这才保住了性命。

事隔一天,与么店村毗邻的红安村的赵某出外赶集时,在山道上突遇羚牛攻击。

第二天过路行人发现了赵某的尸体。

据不完全统计,2000-2001年,陕西发生羚牛伤人事件11起,造成4人死亡,11人重任。

陕西省是全国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分布的重要省份之一,是有六大“名旦”美誉的国宝大熊猫、金丝猴、扭角羚等珍稀动物的故乡。

前几年,因为掠夺式乱砍滥伐,陕西不少地方森林生态系统被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越来越少。

近几年,随着各级政府大力实施封山育林、封沟造林、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陕西生态环境极大改善,已绝迹多年的野生动物又频频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但是,野生动物的大量出现,带给人们的不光是惊喜---近10年来,陕西秦岭地区共有150多人受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伤害,有8人死亡。

另据统计,自1995年以来,陕西汉中市共发生野生动物伤人事件23起,死亡5人,重伤12人,造成财产损失达20多万元。

野生动物频频伤人毁物后,给地方政府和当地群众留下“剪不断、理还乱”的“后事”。

2000年5月20日8时许,一头羚牛窜至陕西洋县四郎乡刘建民家,刘建民之父被羚牛用犄角当场顶死,刘母被羚牛撞伤并被困在屋内。

后经有关部门同意后,这头羚牛被击毙,众人方将奄奄一息的刘母救出并送往县医院抢救,但因伤痛和过度惊吓,刘母在次日辞别人世。

刘母死后,刘建民一纸诉状将洋县林业局和四郎乡政府告上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父母的死亡补偿费。

而被告洋县林业局和四郎乡政府均认为自己在此事故中既无过错亦无责任,因而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饲养动物损害到他人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饲养动物损害到他人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饲养动物损害到他⼈的归责原则是什么通常情况下,当个⼈饲养的动物致他⼈损害时,动物饲养⼈或使⽤⼈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那么,饲养动物损害到他⼈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下⾯由店铺⼩编为⼤家进⾏相应的解答,以供⼤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饲养动物损害到他⼈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关于饲养动物损害到他⼈的归责原则,如下:1、⼀般的⽆过错责任;⼀般情形下,饲养动物致⼈损害适⽤⽆过错责任,即不以饲养⼈、管理⼈的过错为要件。

在此类情况下,饲养⼈或管理⼈可以受害⼈故意或者重⼤过失为由免责或减轻责任。

2、更为严格的⽆过错责任;3、过错推定责任。

动物致⼈损害的构成要件1、须为饲养的动物;2、须有动物的加害⾏为;3、须有造成他⼈损害的事实;4、须有动物的加害⾏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饲养动物致⼈损害的,动物饲养⼈或者管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是要促使动物饲养⼈或者管理⼈能够认真负责的担负起⾯的注意、防范义务,以保护公众的安全。

相关法条《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四⼗五条【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损害的,动物饲养⼈或者管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故意或者重⼤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千⼆百四⼗六条【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损害的,动物饲养⼈或者管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千⼆百四⼗七条【禁⽌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禁⽌饲养的烈性⽝等危险动物造成他⼈损害的,动物饲养⼈或者管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千⼆百四⼗⼋条【动物园的动物致害责任】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千⼆百四⼗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致害责任】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或者管理⼈承担侵权责任。

狗咬伤人赔偿标准

狗咬伤人赔偿标准

狗咬伤人赔偿标准狗咬伤人事件是一种常见的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狗咬伤人赔偿标准主要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来规定,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参考内容。

1. 美国赔偿标准在美国,狗咬伤人事件的赔偿标准主要根据不同州的法律来规定。

一般来说,受伤人可以就医治疗的费用进行赔偿,包括急诊费用、手术费用、药物费用和康复费用等。

此外,还可以赔偿因伤势引起的精神痛苦和心理创伤。

2. 英国赔偿标准在英国,根据《危险狗法》,如果狗咬伤他人,主人将被视为"严格责任人",需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赔偿金额一般包括医疗费用、精神损害赔偿、收入损失和未来康复费用等。

具体赔偿金额将根据伤势的严重程度和长期影响来确定。

3. 澳大利亚赔偿标准澳大利亚根据不同州的法律来规定狗咬伤人赔偿标准。

一般来说,受伤人可以获得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失去收入和未来损失、精神损害赔偿以及未来护理费用等赔偿。

赔偿金额将根据伤势的严重程度、受害人的年龄和受损失的程度来确定。

4. 中国赔偿标准在中国,根据《侵权责任法》,狗咬伤人事件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用、精神损害赔偿、收入损失和护理费用等。

具体赔偿标准将根据受害人的伤势程度、长期后果和赔偿人的经济状况来确定。

5. 其他国家的赔偿标准其他国家的狗咬伤人赔偿标准也各不相同。

在一些欧洲国家,狗主人有责任购买狗咬伤人险,受害人可以获得医疗费用、伤残补偿金和康复费用等赔偿。

在一些亚洲国家,根据法律规定,狗主人需要承担狗咬伤人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综上所述,狗咬伤人赔偿标准主要根据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来规定。

一般来说,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精神损害赔偿、收入损失和护理费用等。

具体赔偿金额将根据伤势的严重程度、长期后果和赔偿人的经济状况来确定。

宠物狗伤人法律案例(3篇)

宠物狗伤人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宠物狗作为家庭的一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

然而,宠物狗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给社会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本文将以一起宠物狗伤人案例为切入点,探讨宠物狗伤人事件的法律责任认定及赔偿处理。

二、案例介绍(一)案情简介2022年5月,张某在自家小区内遛狗时,其宠物狗突然扑向邻居李某,造成李某身体多处受伤。

事发后,张某及时将李某送往医院救治,但李某的伤势较为严重,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李某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但张某认为狗伤人事件是意外事件,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争议焦点1. 宠物狗伤人事件是否属于意外事件?2. 张某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3. 赔偿金额如何确定?三、案例分析(一)宠物狗伤人事件是否属于意外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案中,张某的宠物狗在未受到任何外界刺激的情况下突然攻击李某,且张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李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宠物狗伤人事件不属于意外事件。

(二)张某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张某作为宠物狗的饲养人,在宠物狗伤人事件中应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张某在事发后及时将李某送往医院救治,且在事发后与李某进行了沟通,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张某在主观上存在过错,但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

(三)赔偿金额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赔偿金额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本案中,李某的伤势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根据伤残等级和医疗费用等因素,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人民币5万元。

四、案例启示1. 饲养宠物狗的市民应加强宠物狗的管理,避免宠物狗伤人事件的发生。

动物侵权法律案例分析(3篇)

动物侵权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宠物已经成为许多家庭的重要成员。

然而,宠物的存在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动物侵权问题。

本案例将分析一起宠物狗伤人事件,探讨动物侵权法律责任的承担。

二、案情简介2022年5月,张某饲养的宠物狗在小区内突然冲向过路的李某,导致李某腿部受伤。

事发后,李某立即被送往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共计2万元。

经鉴定,李某的伤势构成轻微伤。

张某作为宠物狗的饲养人,在得知事故发生后,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法律分析1. 侵权责任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在本案中,张某作为宠物狗的饲养人,其饲养的宠物狗对李某造成了人身伤害,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因此,张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饲养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在本案中,张某未能证明李某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3. 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本案中,李某因宠物狗受伤,已经产生了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因此,张某应当赔偿李某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四、判决结果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李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共计2万元。

张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五、案例分析本案中,张某作为宠物狗的饲养人,未能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宠物狗对他人造成伤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狗咬人赔偿标准

狗咬人赔偿标准

狗咬人赔偿标准狗咬人赔偿标准是指在狗咬人事件中,对于被咬者的损失和伤害,由狗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标准。

在我国,狗咬人事件时有发生,因此,狗咬人赔偿标准也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一、狗咬人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规定,因养护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的除外。

因此,狗咬人事件中,狗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狗咬人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一)医疗费用在狗咬人事件中,被咬者的医疗费用是最为直接和重要的损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狗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被咬者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护理费等。

但是,被咬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应当尽量遵守医生的治疗方案和要求,否则,狗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拒绝赔偿。

(二)精神抚慰金在狗咬人事件中,被咬者可能会受到精神上的损伤和伤害,需要得到精神抚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狗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被咬者的精神抚慰金,具体数额应当根据被咬者的精神损伤程度和影响程度来确定。

(三)工作损失费在狗咬人事件中,被咬者可能会因为受伤而无法正常工作,导致经济损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狗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被咬者的工作损失费,具体数额应当根据被咬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年限、收入等因素来确定。

(四)赔偿金总额狗咬人赔偿标准的赔偿金总额应当根据被咬者的实际损失和狗主人或者管理人的经济能力来确定。

如果狗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可以由其家庭成员或者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责任。

三、狗咬人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狗咬人赔偿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发生的狗咬人事件。

对于狗咬人事件的认定和赔偿标准的适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如果狗咬人事件是因为被咬者的过错或者违法行为导致的,狗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要求减轻或者免除赔偿责任。

四、狗咬人赔偿标准的完善和提高狗咬人赔偿标准的完善和提高,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共同努力。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第十四章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本章主要阐述了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赔偿义务人以及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条件等问题。

本章共四节。

在学完本章之后应能够了解1、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2、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赔偿义务人3、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条件第一节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概述一、概述(一)法律的变化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 归责方式的多元化。

以前,《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都采用无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采用二元归责方式:①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2. 免责事由的严格化。

以前,《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如果受害人具有过错,或者因为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免责。

《侵权责任法》对于提升了免责的标准:①仅在被侵权人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才可以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

不仅如此,还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证明责任。

②违反管理规定或者饲养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不得免责)。

3. 增加规定了两种情形:①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与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

二、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都采用无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采用二元归责方式:①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第二节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一、须为饲养的动物。

动物攻击人类责任划分案例分析

动物攻击人类责任划分案例分析

动物攻击人类责任划分案例分析动物攻击人类责任划分案例分析案例一:狗咬人事件事件时间:2008年6月15日细节:在2008年6月15日,小明作为一名快递员,正在送快递时,不慎进入某家住宅的后院。

该住宅主人饲养有一只名为旺财的大型狗。

旺财见到陌生人进入了自家庭院,感到威胁并立即对小明展开攻击,咬伤了小明的手臂和腿部。

小明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因此导致工作中断,并且需要长时间的康复。

责任划分:根据我国民事责任法的规定,动物的攻击行为一般属于动物侵权行为。

根据案例中的情况,旺财是在其主人的专有权范围内进行攻击行为的,主人对于旺财的行为负有监管责任。

因此,主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对小明的人身损害的赔偿,并对狗予以适当的处罚。

律师点评:在该案例中,由于是快递员无意间进入了住宅的后院,属于非法侵入行为。

因此,旺财对小明的攻击行为可能是一种正当防卫行为,旺财的主人可以主张减轻或免除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在此案中,主人并未采取有效的措施阻止狗对陌生人的攻击行为,也未负有特殊责任告知来访者狗的存在。

因此,主人仍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案例二:动物园驯兽师被老虎袭击事件事件时间:2005年9月3日细节:2005年9月3日,在某动物园中,一位名为张师傅的驯兽师正在进行虎类表演,他与老虎之间通过长期的密切接触建立了信任。

然而,在表演过程中,由于一系列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老虎突然发怒,猛扑向张师傅,并将其抓伤致死。

责任划分:动物园作为动物的合法监护人,应负有对动物和公众安全的保护责任。

然而,在此案中,需要分析驯兽师是否存在疏忽、不慎或其他不当行为。

如果经调查发现驯兽师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了老虎对他的攻击,那么驯兽师自身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律师点评:在动物园中,由于野生动物的本能和不可预测性,驯养与管理野生动物存在一定的风险。

对于动物园来说,除了提供安全保障之外,还需要确保员工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训练,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

宠物狗致人伤害 如何认定责任

宠物狗致人伤害 如何认定责任

宠物狗致人伤害如何认定责任作者:康慧来源:《老友》2019年第10期随着空巢老人的逐渐增多,很多空巢老人为了缓解寂寞,在家中养起了小宠物,每天带着小宠物外出散步成了他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有时,为了图方便,他们会解开小宠物的绳索,让小宠物自由活动,因此经常发生宠物咬人事件。

此时,如何认定责任就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了。

案例:一天早上,习惯早起的陈老伯带着自己的爱犬多多在公园遛弯,由于是工作日,又是早上,公园里晨练的人很少,于是他決定解开多多身上的绳,让它自在地跑一会儿,谁知就在陈老伯与朋友聊天之际,多多咬伤了同在晨练的李某,陈老伯一下子慌神了,只得先陪同李某去卫生防疫站注射了狂犬疫苗。

事后,李某向陈老伯提出了赔偿要求,陈老伯自知理亏,经过商议,他不得不向李某赔偿了近3000元。

说法:宠物伤人事件是一种特征明显的侵权责任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可以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来区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可见,如果宠物无故对他人造成伤害,受害者要求赔偿是有法律依据的。

构成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包括四个。

一是致害动物是饲养的动物。

陈老伯带小狗多多去公园遛弯,并给它配有狗绳,可判定它是陈老伯饲养的宠物。

二是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了损害。

这种损害除了单纯的财产损失外,还包括人身损害。

本案中,小狗咬伤了李某,显然是对李某造成了人身损害。

三是动物的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本案中,小狗咬伤了李某,符合动物致人损害。

别人逗狗将我伤害,该怎么索赔

别人逗狗将我伤害,该怎么索赔

别⼈逗狗将我伤害,该怎么索赔很多⼈都会有在室外溜狗的的习惯,⾏⼈⼀不⼩⼼,就有可能会被狗咬伤,那么,别⼈逗狗的时候,狗将⼈咬伤了,伤者应该怎么索赔?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别⼈逗狗将我伤害,该怎么索赔⼀、动物致⼈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动物致⼈损害的赔偿适⽤⽆过错责任原则,其举证责任也是由加害⽅,即动物饲养⼈或管理⼈承担,实⾏举证责任倒置。

受害⼈应当证明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

在受害⼈证明上述责任构成以后,动物饲养⼈或管理⼈即被告如果主张免责,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其所要证明的不是⾃⼰⽆过错,⽽是证明损害是由受害⼈的过错或第三⼈的过错引起的,则可免除赔偿责任。

举证不⾜或举证不能,动物饲养⼈或管理⼈即应承担动物致害的赔偿责任。

⼆、动物致⼈损害加害⽅的免责事由动物致⼈损害加害⽅的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有以下三项:(⼀)受害⼈的过错。

损害的发⽣是由于受害⼈的过错引起的,动物的饲养⼈或管理⼈不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故意挑逗动物⽽被动物咬伤,这是⼀种故意⾏为,这时对动物的致害后果,动物的饲养⼈或管理⼈不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的故意⾏为引起动物致害事实的发⽣,其赔偿责任的承担是⽐较明确的。

若受害⼈明知或已被别⼈告知该动物会伤⼈,⽽轻信能够避免或疏忽⼤意,靠近动物⽽被致害的属过失⾏为,因受害⼈的过失⾏为致害引起的赔偿,动物饲养⼈或管理⼈不能⼀概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情况⽐较复杂,有的属于共同过错,有的属于混合过错,应根据各⾃的过错程度轻重,确定各⽅的责任。

(⼆)第三⼈的过错。

损害是由第三⼈的过错引起的,动物的饲养⼈或管理⼈不承担民事责任,由第三⼈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是指受害⼈和动物的饲养⼈或管理⼈以外的⼈。

第三⼈的过错也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形,诱使或迫使动物致他⼈损害的为故意。

在⼤多数场合,第三⼈的过错表现为,其实施诱发动物致害的动作的⾏为是故意的,但对动物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则为过失。

论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论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文档标题: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研究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是指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对受害人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经济损失的赔偿,以及对受害人精神损害的抚慰金等。

二、饲养动物遗弃、逃逸责任饲养动物遗弃是指饲养人故意放弃饲养的动物,造成动物流离失所,甚至可能引发公共安全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的规定,饲养人不得随意遗弃饲养的动物,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如果遗弃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原饲养人还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三、饲养动物侵害他人财产责任饲养的动物侵害他人财产是指饲养的动物侵害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如咬坏他人的财物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饲养人应当对侵害他人财产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包括对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四、饲养动物侵害他人健康责任饲养的动物侵害他人健康是指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身体疾病或心理疾病等健康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饲养人应当对侵害他人健康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包括对受害人的医疗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进行赔偿。

五、饲养动物侵害他人人身安全责任饲养的动物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是指饲养的动物攻击、威胁或恐吓他人,造成他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伤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饲养人应当对侵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包括对受害人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进行赔偿,以及对受害人精神损害的抚慰金等。

六、饲养动物造成环境污染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环境污染是指饲养的动物排放的废弃物、噪音等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饲养人应当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包括对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以及对环境进行修复等。

在小区被狗咬,该如何维权,责任该谁承担

在小区被狗咬,该如何维权,责任该谁承担

在小区被狗咬,该如何维权,责任该谁承担
走在小区里被一条狗咬伤了,打疫苗、治疗等花了好多钱,不知道该找谁赔偿?
这个案件属于民事侵权,要分情况具体分析:
01
如果是宠物狗,能找到宠物狗的主人,那么邻居的损失应该由宠物主人承担。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也就是说,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不管饲养人或管理人有没有过错,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能证明受害人本身有过错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02
如果是流浪狗,找不到主人,那么可以向小区物业主张赔偿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
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本案,如果找不到宠物狗饲养人,系流浪狗,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小区物业对本小区居民的安全负有一定保障义务,因物业疏于管理,导致流浪狗咬伤居民的,小区物业应当向受害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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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致人损害承担哪些民事责任,该如何赔偿
小编希望动物致人损害承担哪些民事责任,该如何赔偿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近几年,动物致人损害的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

这个时候,多数都会给受害人造成一定的损害。

那么此时动物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哪些民事责任呢?具体又该如何来赔偿受害人?本文将对这两个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一、动物致人损害要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关于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的承担的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从立法上看,在动物致人伤害时,一种是动物的饲养人承担民事责任,另一种是动物的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动物致人损害如何赔偿?
(一)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的原则:
1、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
2、对人身损害,赔偿由此引起的财产损失的原则;
3、对精神损害,贯彻非财产责任为主、赔偿为辐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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