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B印制电路板-PCBA成品出厂检验标准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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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BA成品出厂检验标准
1、范围
为了统一成品出厂质量检验标准,确保PCBA满足规定质量要求,特制定此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PCBA检验质量要求、检验项目、检验方法。适用于笔记本电脑PCBA检验。
2、引用标准
GB/T 2828.1-20XX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
检验抽样计划
GB/T9813-2000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Q/SPTA003.1-20XX 笔记本电脑检验标准(企业标准)
3、一般要求
3.1 正常测试条件
温度:15~35℃
相对湿度:25%~75%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电源电压:交流220V±22V
电源频率:50/60 Hz
在上述测试条件下,被测PCBA应满足其性能要求,但在比上述测试条件更宽的范围内,设备仍能工作,但可不满足其所有的性能要求,并允许被PCBA在更为极端的条件下储存。
3.2 互连配接要求
笔记本电脑与耳机、外接扬声器、音箱、显示器、USB设备、以太网、电缆系统等外部设备配接时,电脑与外设应能正常工作。笔记本电脑与外接直流电源的配接要求由产品标准中规定。
4、PCBA检验的分类
检验包括:全数检验和抽样检验
5、PCBA的全数检验
5.1.检验方式:全数检验采取在线检验方式,在PCBA生产的各主要环节设置QC,对PCBA
进行全数检验。
5.2.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5.3.1.外观和结构检验
按《PCBA外观检验判据表》要求进行,凡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无论判据为Z、A或B均按照不合格品处理。
5.3.2.功能和性能检验
使用公司专门检测软件(T1部分)进行,要求对软件中T1部分的所有项目按工艺要求从头至尾全部运行一遍,任意一项不能PASS即判为不合格品,并记录好流程卡及质量报表,将PCBA放致修理位维修。具体检验方法按照《产品测试软件说明》进行,软件及说明由工程部提供。
5.3.质量记录及处理
凡在线检验中发现不合格PCBA,均要在流程卡写明故障并将不合格PCBA隔离,经修复后重新提交检验。每天做好质量原始记录,并由质量管理部门收集、整理、存档,对重大质量问题要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主管领导。
6、PCBA的抽样检验
6.1.抽样检验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6.1.1.包装和附件检验
6.1.1.1.产品名称、型号正确、清晰可辨
6.1.1.2.生产日期:年、月、日正确、清晰可辨;
6.1.1.3.采用技术标准号:企业标准;
6.1.1.4.包装箱最大外型尺寸:L×B×H,cm;
6.1.1.5.纸箱文字、图案清晰、准确与实际产品特性相符;
6.1.1.6.箱体内外无脏污、涂写等影响公司产品形象等缺陷。
6.1.1.
7.所使用泡沫或卡板尺寸正确,配合良好;要求表面干燥,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同
时要求无破损、无脏污;
6.1.2.外观和结构检验
6.1.2.1.产品外观必须具有如下标志,且标志正确、清晰可辨
6.1.2.2.产品外观、结构质量检验要求
6.1.2.3.外观、结构质量检验方法
外观、结构质量检验方法采取目测、手感检验和测量,具体按《PCBA外观和结构检验标准》的规定判定不合格品。
6.1.3.性能和功能检验
6.1.3.1.性能和功能检验要求
按5.3.2使用软件测试,应全部PASS。
6.1.3.2.检验方法
采用感官检验法,具要求按附录B。
6.1.4.安全和电磁兼容检验
6.1.4.1.安全质量检验要求
笔记本电脑安全性能应满足GB4943-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使用元件符合《产品安全件清单》
6.1.4.2.电磁兼容检验要求:
电磁兼容件使用定点厂家指定型号产品,符合《产品电磁兼容件清单》;
6.1.4.3.检验方法
主要通过目测验核对,具体按照附录C中的内容进行检验及判定。
6.2.抽样检验的检验规则
抽样检验用于PCBA的交收检验。抽检检验必须在全数检验完成后并且全部合格的提交验收批次产品中进行。
目的
为判断每个提交检验批的批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进行的检验。交收检验是对生产单位提交检验批的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或客户进行。
6.2.1.抽样方案严格度的规定
6.2.1.1.一般规定
开始一般使用正常检验抽样方案,除需要按转移规则改变抽样方案的严格度外,下一次检验继续使用前一次检验严格度相同的抽样方案。进行严格度调整不包括再提交检验批。
6.2.2.不合格、不合格品的分类和判据
6.2.2.1.不合格的分类
本标准中将不合格分为致命不合格Z类、重不合格A类、轻不合格类B类。
6.2.2.1.1.Z类不合格指根据判断或经验,对产品的使用和维护人员可能造成人身危害或不
安全的缺陷。
6.2.2.1.2.A类不合格指可能导致失效或严重降低产品设计使用功能,为任何用户和商店都
不能接受的缺陷。
6.2.2.1.3.B类不合格指不会严重降低产品设计功能,为一般用户和商店可以接受的缺陷。
6.2.2.2.不合格品的分类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的单位产品,称为不合格品。按不合格类型分为Z类不合格品(致命不合格品),A类不合格品(重不合格品)、为B类不合格品(轻不合格品)。
6.2.2.3.不合格的判椐
6.2.2.3.1.性能和功能检验不合格分类判据见附录B
6.2.2.3.2.工艺装配检验不合格分类判据见附录C
6.2.2.3.3.安全、电磁兼容检验不合格分类判据见附录C
6.2.3.不合格品和不合格批的统计方法
本标准中,批的质量以产品为计数单位进行判定,而不是以缺陷为单位进行判定。
6.2.3.1.不合格品的判定
按本规范规定的不合格类型,分别累计样品中每类不合格品总数。其中:
6.2.3.1.1.有一个或一个以上Z类不合格,也可能还有A和(或)B类不合格的一台产品,
统计为一个Z类不合格品;
6.2.3.1.2.有一个或一个以上A类不合格,也可能有B类不合格,但不含Z类不合格的一台
产品,统计为一个A类不合格品;
6.2.3.1.3.有一个或一个以上B类不合格,但不含有Z类不合格和A类不合格的一台产品,
统计为一个B类不合格品。
6.2.3.1.4.一台没有任何规定不合格的产品,统计为一个合格品。
6.2.3.2.检验批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
6.2.3.2.1.抽取样本中工艺装配质量,安全、电磁兼容检验,发现有一个不合格品,则判
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
6.2.3.2.2.抽取样本中任一类开箱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本规范附录一规定的该类不合格
品允收数时,则判该批为不合格批;
6.2.3.2.3.抽取样本中工艺装配质量、安全电磁兼容检验过程中没有不合格品;且任何一
类检验项目不合格品数都小于或等于规范附录一规定的该类不合格品的允收
数,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批。
6.2.4.检验结果的处理
6.2.4.1.合格批:检验合格的批,办理入库手续。
6.2.4.2.不合格批:
6.2.4.2.1.对于由Z类不合格品而判不合格的批,不准入库,全数退回生产部门返工,并由
生产线进行100%的检验。检验部门对重新提交的批进行检验。如还出现Z类不
合格品,则应暂停生产,直到真正找到原因,消除不合格产生原因才能恢复生产,
恢复检验。
6.2.4.2.2.由于其它不合格类而判为不合格的批,不准入库,全数退回生产部门返工合格后
重新提交检验,经由生产线100%检验后,再重新提交检验。如仍拒收,则再返
工。在重新提交批进行检验时,发现转为Z类不合格类,则按Z类不合格批处理。
6.2.5.样本的处理
经过抽样检验的样本,合格的,重新整理包装,作为合格品入库。检验过程中,任何检验方式发现的含Z类不合格、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陷的产品,均应退回生产部门返工(修)合格后重新提交检验,经检验部门复检,确认合格后方可入库,或用合格品替换。
6.2.6.数据统计及处理
6.2.6.1.检验员必须认真做好原始记录,按照《QA日抽样点检表》的内容详细检验,并
填写《成品出厂检验报告》(一式两份)。要求正确完整、签字齐全、结论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