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希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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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社工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中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中心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本中心档案管理工作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安全性、规范性和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项目档案:包括项目申请、立项、实施、评估等阶段的文件;(二)人员档案:包括员工入职、培训、考核、晋升等记录;(三)财务档案:包括收支凭证、报表、审计报告等;(四)合同档案:包括合作协议、委托书、授权书等;(五)其他重要文件:包括通知、公告、会议纪要等。

第五条档案收集应确保以下要求:(一)及时性:档案收集应与业务工作同步进行,确保档案的时效性;(二)完整性:收集的档案应包括所有相关文件,不得遗漏;(三)准确性: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符合事实;(四)安全性:收集的档案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防止泄露。

第六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性质、来源、用途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编目编号:对档案进行编号,建立档案目录;(三)装订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进行装订,归入档案柜。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光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二)有序存放:按照档案目录进行存放,便于查找;(三)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授权利用:档案利用需经中心负责人批准,授权后方可查阅;(二)保密原则:查阅档案时,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三)不得借出:除特殊情况外,档案不得借出中心,需查阅者可在中心内查阅。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九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销毁档案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审批程序:销毁档案需经中心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三)安全销毁:销毁档案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泄露档案内容。

社区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一、背景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提供基层社区服务的重要机构,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以保证档案的安全、有序、便捷的管理和利用。

二、目的本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社区服务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促进档案的有效利用,提高社区服务中心的运行效率。

三、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社区服务中心的所有档案管理工作。

四、责任与权限1. 社区服务中心的主管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任务。

2.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整理、归档、检索和销毁,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的归档和整理:- 档案应按照文件分类和编号原则进行归档,并制定详细的档案分类和编号规则。

- 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将不需要保存的文件进行淘汰和销毁。

2. 档案的存储和保管:- 档案应存放在专用的档案柜中,并进行编号和标签管理。

- 档案柜应设置在安全、防火、防潮的环境下,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3. 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档案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检索,提供所需档案的查询服务。

- 档案应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提供给需要使用的人员,确保档案的及时利用。

4. 档案的销毁和报废:- 档案应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销毁。

-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审核档案的保管期限,并组织档案的销毁工作。

六、保密措施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的保密要求,不得泄露档案内容,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的丢失和窃取。

七、监督与评估社区服务中心的主管负责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八、附则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社区服务中心所有,并应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以确保制度的全面贯彻和执行。

以上为社区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为社区服务中心提供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社会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社会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会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会服务中心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等。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管理,方便利用;(三)保密安全,确保档案资料安全;(四)规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一)社会服务中心各部门、各项目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数据、图表等;(二)与社会服务中心业务相关的合同、协议、报告、会议记录等;(三)社会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总结、年度报告等;(四)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五条档案归档要求:(一)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类别进行整理;(二)归档文件应注明文件名称、文号、发文单位、发文日期、接收日期等;(三)归档文件应装订整齐,封面、封底齐全;(四)归档档案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二)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三)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资料完好无损。

第七条档案维护要求:(一)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消毒、防霉处理;(二)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修复、复制,确保档案资料的长期保存;(三)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资料的利用率。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借阅第八条档案利用:(一)档案资料应在档案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查阅;(二)查阅档案资料应填写查阅登记表,登记查阅人、查阅时间、查阅内容等;(三)查阅档案资料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传播。

第九条档案借阅:(一)借阅档案资料应填写借阅申请表,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批后方可借阅;(二)借阅档案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不得逾期;(三)借阅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丢失。

社工服务站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社工服务站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社工服务站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份社工服务站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社工服务站的文书档案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社工服务站所有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

三、管理职责
1. 社工服务站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文书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2.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四、档案分类与编号
1. 社工服务站的文书档案应按照年度、机构、业务等进行分类,并编
制档案目录。

2. 每一份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号,编号应具有唯一性。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
1. 社工服务站的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等应及时进行收集,并交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整理。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收集的档案进行鉴定、筛选、分类、编目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档案保管与利用
1. 社工服务站的文书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内,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3. 社工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填写 档案查阅登记表》,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七、档案销毁
1. 对于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由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申请,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2. 销毁档案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社工站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社工站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社工站档案管理制度模板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社工站档案的管理,保障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确保社工站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所有社工站工作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此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2. 术语与定义•社工站档案:指社工站内部的个人档案、项目档案以及其他相关档案。

•档案管理员:负责社工站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

•档案借阅人员:指需要借阅社工站档案的人员。

3. 档案管理责任及权限3.1 档案管理员的责任•负责社工站档案的整理、归档、借阅与归还等工作。

•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监督并保障档案信息的保密性。

•定期进行档案库存清查和档案整理工作。

•组织档案的迁移、销毁等涉及档案的特殊处理工作。

3.2 社工站工作人员的权限•参与社工站档案的整理、归档和更新。

•向档案管理员提出档案借阅申请。

3.3 档案借阅人员的权限•向档案管理员提出档案借阅申请。

•接受档案管理员的指导和监督,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4. 档案的归档与整理4.1 档案的归档•社工站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规则进行归档。

•档案管理员应建立档案登记表,记录档案的基本信息。

•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号、日期、内容等要素进行标注,并将其载入档案登记表。

4.2 档案的整理•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对于过时或无效的档案,应及时进行处理,如移交给上级部门或进行销毁,需由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5. 档案的借阅与归还5.1 借阅申请•档案借阅人员需向档案管理员提出书面借阅申请。

•借阅申请需注明借阅时间、借阅目的、所需要的档案等信息。

5.2 档案借阅流程•档案管理员收到借阅申请后,核对借阅人员身份并审批借阅申请。

•档案管理员将需要借阅的档案交给借阅人员,同时记录借阅时间、借阅人员信息等。

•借阅人员须保证借阅的档案安全,不得私自复制、篡改或外传档案信息。

•借阅期满后,借阅人员需及时归还档案给档案管理员。

5.3 超期处理•档案借阅人员如需要延长借阅期限,需提前向档案管理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长借阅时间。

社工站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社工站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社工站档案管理制度模板一、背景介绍社工站是社会工作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服务社会困难群体而设立的工作机构。

社工站的档案管理是为了保障工作的规范性、高效性以及信息的安全性。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完整的社工站档案管理制度模板,以帮助社工站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和范围1. 目的确保社工站的档案管理工作具备规范性,保证信息的一致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提高工作效率。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社工站内所有涉及档案管理的工作,包括档案的创建、归档、查询、存储、保密等。

三、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完整性原则每一份档案都应当完整,包括相关的文档、表格、记录等。

不得删除、篡改或遗漏任何信息。

2. 一致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当与实际情况一致,不得出现虚假记录或错误信息。

3. 保密性原则档案中涉及的个人隐私和机构内部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

4. 归档周期原则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归档周期进行归档,以便后续的查阅和管理。

不得长期保存过期的档案,也不得随意销毁档案。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创建•社工在接受委托或开始工作前,需要根据工作要求和标准,创建相应的档案。

•档案的创建包括填写档案表格、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档案归档•完成档案创建后,社工需要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规则进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组织结构清晰、易于查阅。

•档案归档需要记录档案的归档位置和归档日期,以便后续的查找和管理。

3. 档案查询•社工或其他相关人员在需要查阅档案时,可以通过查询系统或向档案管理员申请查阅。

•档案查询需要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档案存储与保管•按照档案的分类和保密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档案存储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档案存储需要注意防火、防潮、防尘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5. 档案销毁•档案达到规定的保存期限后,需要按照相应的销毁程序进行销毁。

社会工作服务站档案管理制度

社会工作服务站档案管理制度

社工站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社工站档案管理,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社会工作实务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档案的分类社工站档案分五大类:项目档案、管理运行、服务内容、制度建设、媒体宣传。

第二条档案管理的意义和作用社工站的档案是工作活动的记录。

管理好档案是做好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必要条件。

社工站形成的全部档案材料,由社工站指定专人集中统一保存和管理。

各社工室、部门应及时收集归档的案卷,并为相关社工室、部门提供服务便利。

第三条档案材料收集范围(一)项目档案材料: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人员配置(组织架构、人员名单、执行计划)规范与风险(社会工作类套表模板、项目管理类记录资料)项目交付(项目评价类档案)(二)管理运行材料:承接机构资料、项目计划、会议记录、月报周报、参访接待、培训学习、督导、汇报材料、媒体材料、物资管理等资料。

(三)服务内容资料:收集需求、链接资源、救助服务、老幼关爱、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培育、工作照片等。

1、个案档案材料:个案相关的基本信息、需求信息、跟进记录、个案计划、照片、证件复印件、票据复印件、音像资料等。

2、物资收纳档案材料:用于记录来自单位、个人捐赠到援助社工站的物资入库登记、存放编号、出库目的、受捐人一般联络信息。

3、活动开展档案材料:包括社工站开展、协助开展活动的计划方案、附件与宣传设计材料、签到表、相关人员材料、财务相关记录、照片、音像资料、活动简报、媒体报道。

4、会议记录档案材料包括社工站、社工站与各社工室、部门开展、街道社区开展、与项目相关的外出会议所涉及会议策划、会议相关宣传材料、会议所用资料、与会人员签到表、照片、音像记录文件、简报、媒体报导。

5、讲师档案材料:包括社工站开展个案工作相关督导师,开展活动相关讲师的个人身份、学历、资质、银行卡复印件、工作方案、劳务合同、财务往来票据。

6、政策资源库材料:包括社工站开展工作所涉及一切政策材料、个案工作所需社会提供资源、机构内部可提供资源材料。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档案管理规定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档案管理规定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档案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本中心档案资料的管理,规范本中心的运行,提高工作水平,根据档案管理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档案管理宗旨(1)便于统一领导和管理。

(2)便于查阅资料。

(3)有利于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条存档范围(1)关于本中心成立、撤消、更改名称和服务范围等文件资料。

(2)关于本中心的历史沿革、大事记等资料。

(3)关于本中心及内部成员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4)反映本中心活动的策划、经费预算表、活动中期资料(如简报、照片等)及活动总结等资料。

(5)需要本中心贯彻执行的条例、规定、通知等文件。

(6)以上材料应以打印稿留存,所有材料应客观、公正、真实。

第三条档案管理(1)档案最终的整理,要求存档的各种资料必须整洁齐备。

(2)由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3)档案按照本中心的分类分别存档。

(4)对本中心递交的材料要按顺序存档。

(5)对本中心递交的各类档案要定期进行整理,确保档案安全。

档案的更新:每年度对全部档案清点整理一次,根据实际情况或需要作以调查、更新,使之日趋合理化、科学化。

第四条档案使用(1)任何人使用本中心档案,需经管理人员登记同意,方可使用。

(2)使用档案时要注意档案的完整与清洁,不得随意损坏档案。

(3)在使用期间如丢失档案,要将情况及时通报给本中心理事会,并进行丢失登记。

(4)档案使用完毕后要在指定期限内交还管理人员,并注销注销。

(5)任何查阅人员,必须包管档案的完整性,查阅后要规复原状,不得乱扔乱放,同时未经出格许可不得在其上涂改,或带出,或复印,或其它不法形式使用,若有任何失误,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当事人责任。

社会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社会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站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社会工作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会工作服务站所有工作人员、档案资料以及档案管理活动。

第三条社会工作服务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反映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工作活动,不得伪造、篡改、销毁档案。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资料应全面、系统地反映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工作过程,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安全管理,确保档案资料不被泄露、损毁或丢失。

(四)便捷性原则:提高档案查询效率,方便工作人员查阅档案资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社会工作服务站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报告、会议记录、文件汇编等。

(二)业务档案:包括服务对象档案、服务项目档案、志愿者档案等。

(三)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实物档案:包括奖状、证书、奖品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收集:工作人员在开展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应及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

(二)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类别和编号要求,及时归档。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社会工作服务站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七条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档案资料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保管:(一)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尘、防火、防盗。

(二)定期对档案进行消毒、防霉处理。

(三)确保档案库房温度、湿度适宜。

(四)加强档案资料的保护,防止破损、丢失。

第四章档案查询与利用第九条社会工作服务站应建立健全档案查询制度,方便工作人员查阅档案资料。

第十条查阅档案资料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利用:查阅档案资料应本着合理、合法、必要的原则。

深圳档案管理制度

深圳档案管理制度

一、引言档案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

为加强深圳市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的原则1. 依法管理:档案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

2. 完整性原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环节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3. 真实性原则:档案应真实反映社会活动的原貌,不得伪造、篡改。

4. 保密性原则:档案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5. 利用性原则:档案应便于查阅和利用,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三、档案管理的范围1.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形成的各类档案。

2. 个人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3. 与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各类档案。

四、档案管理的职责1. 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管理工作。

2. 各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熟悉档案管理法规。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范围和标准,及时收集各类档案。

2. 档案整理:档案收集后,应按照档案管理的原则和标准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分类:档案整理后,应按照档案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便于查阅和利用。

六、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各单位应按照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管要求,妥善保管档案。

2. 档案鉴定:对档案进行定期鉴定,对已满保存期限的档案进行销毁。

3. 档案利用:档案应向社会开放,为社会各界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

七、档案信息化管理1. 档案信息化建设:各单位应积极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2. 档案数字化: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便于查阅和利用。

3. 档案数据库建设:建立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社工服务站档案管理制度

社工服务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工服务站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工服务站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社工服务站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档案工作由专人负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工作的合法性。

(三)科学管理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四)安全保密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防止档案资料泄露、损毁和丢失。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社工服务站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项目档案:包括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评估等资料。

(二)管理运行档案: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财务管理、设备采购、内部规章制度等资料。

(三)服务内容档案:包括个案服务、小组服务、社区服务、家访电访、志愿者管理等资料。

(四)制度建设档案:包括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等资料。

(五)媒体宣传档案:包括新闻稿、宣传材料、媒体报道等资料。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二)档案资料应当按照分类、编号、装订、编制目录等要求进行整理。

(三)档案资料归档应当及时,一般应在形成后30日内完成。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当符合国家档案保管条件,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二)档案资料应当按照分类、编号、装订等要求进行存放,便于查阅。

(三)档案资料应当定期检查,发现损坏、丢失等问题及时修复、补充。

(四)档案资料不得随意借阅、复制、销毁。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执行。

(二)档案利用应当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档案利用应当明确利用目的、范围和期限,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社区服务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服务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社区服务机构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职责1. 社区服务机构应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档案工作,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2)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范围:(1)社区服务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2)上级部门颁发的政策法规、文件、通知等;(3)社区服务机构与其他单位、组织之间的往来文件、协议等;(4)社区服务机构举办各类活动、项目、培训等形成的资料。

2. 档案整理要求:(1)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归档等规范进行整理;(2)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3)对档案进行鉴定,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四、档案保管与安全1. 档案保管:(1)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高温等设施;(2)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3)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在借阅过程中的安全。

2. 档案安全:(1)档案管理人员应加强档案保密意识,防止档案丢失、泄密;(2)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消毒、防霉处理,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3)档案管理人员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对档案造成的影响。

五、档案利用与统计1. 档案利用:(1)档案管理人员应积极为社区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提供档案查询、借阅等服务;(2)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在借阅过程中的安全。

2. 档案统计:(1)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统计,包括档案数量、种类、保管情况等;(2)档案管理人员应将档案统计情况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社工室档案管理制度

社工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工室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工室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文书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等。

第三条社工室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2. 分类管理原则;3. 完整性、准确性原则;4. 安全保密原则;5. 规范化、标准化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社工室档案分为以下几类:1. 文书档案:包括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会议记录、通知、公告等;2. 电子档案:包括电子邮件、文件传输、数据库等;3. 实物档案:包括荣誉证书、奖状、照片、实物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归档前,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确保资料齐全、完整、准确;2.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将档案资料分别归入相应的档案盒或电子文件夹;3. 档案盒或电子文件夹应标明档案名称、数量、归档时间等信息;4. 归档后,及时向档案管理员报告归档情况。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防尘、防高温、防电磁干扰等;2. 档案柜应安装防火、防盗、防潮、防尘设施;3. 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整理、清点和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安全;4. 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借阅、复制、销毁,如需借阅,需经档案管理员批准。

第七条档案维护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消毒、防霉处理;2. 对损坏、丢失的档案资料,应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3. 对电子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查询第八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利用原则;2. 保密原则;3. 便捷原则。

第九条档案查询应遵循以下程序:1. 查询者填写《档案查询申请表》;2. 档案管理员审核查询申请,确认查询内容;3. 查询者按指定方式获取档案资料。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社工室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对档案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社工站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社工站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工站文书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社会工作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工站内部所有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社工站文书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集中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安全。

(三)分类管理:根据档案资料的性质、用途、来源等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查阅和利用。

(四)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水平。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社工站文书档案分为以下几类:(一)项目档案:包括项目申报、审批、实施、评估等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

(二)管理运行档案: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等文件、资料。

(三)服务内容档案:包括个案、小组、社区工作等各类服务活动记录、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

(四)制度建设档案:包括各类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

(五)媒体宣传档案:包括媒体报道、宣传资料、宣传品等文件、资料。

第五条归档范围:(一)项目档案: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申报、审批、实施、评估等文件。

(二)管理运行档案:机构设置、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等文件。

(三)服务内容档案:个案、小组、社区工作等各类服务活动记录、评估报告等文件。

(四)制度建设档案:各类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会议记录等文件。

(五)媒体宣传档案:媒体报道、宣传资料、宣传品等文件。

第六条归档时间:各类档案应在项目结束后、工作完成后及时归档。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一)设置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柜、温湿度调节设备等。

(二)档案柜应保持整洁、有序,定期进行清理、消毒。

(三)档案资料应按照分类、编号、顺序排列,便于查阅。

(四)档案资料不得随意借阅、复制,确需借阅的,需经站长批准。

档案管理制度_社工

档案管理制度_社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社工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工站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社工站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与保密。

(二)集中统一:档案资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规范操作: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和标准,对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四)高效服务:提高档案资料的管理效率,为社工站各项工作提供高效服务。

第二章档案分类第四条社工站档案分为以下五大类:(一)项目档案:包括项目申报、立项、实施、评估等过程中的文件资料。

(二)管理运行档案:包括社工站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等。

(三)服务内容档案:包括服务对象信息、服务记录、服务评估、案例管理等。

(四)制度建设档案:包括社工站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等。

(五)媒体宣传档案:包括社工站对外宣传资料、新闻报道、活动报道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社工站站长为档案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社工站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项目组及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提供档案资料。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性:及时收集与社工站各项工作相关的档案资料。

(二)完整性: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不得遗漏。

(三)准确性: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清晰: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目规范: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资料便于查找。

(三)装订整齐:按照装订规范,对档案资料进行装订。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存放:档案资料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柜中。

社工站服务档案管理制度

社工站服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社工站服务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社工站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社工站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分类与范围1. 档案分类社工站服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项目档案:包括项目申报、审批、实施、总结等文件。

(2)管理运行档案:包括社工站规章制度、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等文件。

(3)服务内容档案:包括社会救助、老年社会工作、儿童社会工作、社区发展社会工作、志愿管理服务等各类服务项目档案。

(4)制度建设档案:包括社工站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考核评价等文件。

(5)媒体宣传档案:包括社工站对外宣传、媒体报道、活动记录等文件。

2. 档案范围(1)各类服务项目档案:包括项目方案、实施计划、服务记录、评估报告等。

(2)人员管理档案:包括工作人员的入职、离职、培训、考核等文件。

(3)财务管理档案:包括经费预算、收支凭证、财务报表等。

(4)志愿者管理档案:包括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表彰等文件。

(5)服务场所使用管理档案:包括场所租赁、维修、使用等文件。

(6)制度建设档案:包括规章制度、服务规范、考核评价等文件。

三、档案管理职责1. 社工站站长负责档案管理的全面工作,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销毁等。

3. 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1)按照档案分类,及时、全面地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2)对已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

2. 档案整理(1)按照档案分类,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排序。

(2)对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档案电子化。

(3)编制档案目录,方便查阅。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1)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社工档案管理制度

社工档案管理制度

社工‎档案‎管理‎制度‎‎篇一‎:‎深圳‎市希‎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深圳‎市希‎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一、‎为了‎规范‎社工‎工作‎档案‎管理‎,保‎证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和安‎全,‎维护‎服务‎中心‎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社‎工工‎作档‎案是‎社工‎与服‎务对‎象建‎立工‎作关‎系后‎,根‎据服‎务需‎要所‎搜集‎、整‎理并‎记录‎的服‎务对‎象相‎关信‎息。

‎‎二、‎归档‎范围‎是凡‎反映‎中心‎和社‎工工‎作活‎动,‎具有‎保密‎、查‎考、‎研究‎或其‎他利‎用价‎值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工作‎记录‎、调‎查与‎统计‎资料‎、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中‎心的‎档案‎管理‎由中‎心负‎责人‎指定‎档案‎室档‎案管‎理员‎或专‎人负‎责。

‎四‎、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保证‎中心‎及社‎工的‎各种‎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档案‎应用‎符合‎档案‎存放‎标准‎、需‎要的‎专用‎档案‎袋存‎放。

‎‎六、‎社工‎应按‎照社‎会工‎作的‎专业‎工作‎伦理‎、方‎法如‎实做‎好工‎作记‎录。

‎‎七、‎个案‎结束‎后,‎社工‎应在‎一至‎三周‎内将‎相关‎记录‎归档‎。

若‎跟进‎服务‎,社‎工按‎照实‎际需‎要填‎补进‎档案‎。

‎八‎、社‎工工‎作记‎录应‎按照‎“社‎会服‎务发‎展研‎究中‎心-‎-深‎社计‎划”‎提供‎的工‎作表‎(来‎自:‎W W‎w.‎c n‎B o‎t h‎W i‎n.‎博‎威‎范文‎网‎:社‎工档‎案管‎理制‎度)‎格制‎作,‎如在‎具体‎操作‎中有‎不便‎记录‎在表‎格中‎的文‎件,‎应以‎A4‎纸打‎印,‎社工‎与档‎案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在‎档案‎袋上‎标注‎。

社会工作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社会工作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工作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会工作机构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等。

第三条社会工作机构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室存放;(三)便于利用,确保安全;(四)规范流程,责任到人。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一)社会工作机构各部门、各项目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全面地收集档案资料;(二)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原则;(三)档案收集应保证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避免人为删改、伪造。

第五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系统性、条理性;(二)档案整理应遵循档案自然形成的规律,保持档案之间的历史联系;(三)档案整理应采用科学的方法,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档案保管(一)档案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重要程度,实行分类存放;(二)档案存放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防尘;(三)档案柜应加锁,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档案维护(一)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归档;(二)对破损、霉变、褪色的档案进行修复、复制;(三)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密第八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循档案利用原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二)档案利用应按照档案利用权限,确保档案的保密性;(三)档案利用应登记备案,便于档案管理。

第九条档案保密(一)档案保密应遵循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档案安全;(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加强保密意识,严格保守档案秘密;(三)严禁泄露档案内容,严禁擅自复制、传播档案。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深圳市希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深圳市希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深圳市希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一、为了规范社工工作档案管理,保证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和安全,维护服务中心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社工工作档案是社工与服务对象建立工作关系后,根据服务需要所搜集、整理并记录的服务对象相关信息。

二、归档范围是凡反映中心和社工工作活动,具有保密、查考、研究或其他利用价值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工作记录、调查与统计资料、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中心的档案管理由中心负责人指定档案室档案管理员或专人负责。

四、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保证中心及社工的各种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档案应用符合档案存放标准、需要的专用档案袋存放。

六、社工应按照社会工作的专业工作伦理、方法如实做好工作记录。

七、个案结束后,社工应在一至三周内将相关记录归档。

若跟进服务,社工按照实际需要填补进档案。

八、社工工作记录应按照“社会服务发展研究中心--深社计划”提供的工作表格制作,如在具体操作中有不便记录在表格中的文件,应以A4纸打印,社工与档案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在档案袋上标注。

九、档案存放于本中心,在服务对象单位如学校留存简单信息以便查阅。

简单信息包括服务对象的名称、接受服务的时间等。

十、个案工作中简单信息不能泄露服务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如:住址、电话、年龄等。

十一、服务对象有权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查询本人的档案。

十二、服务对象查询档案,经验证无误按要求登记签字后方可办理。

十三、社工工作档案保留期限为三年,三年后统一集中销毁。

十四、当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深圳市希望社工服务中心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十五、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深圳市希望社工服务中心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

登记表永久保存。

十六、档案室要符合防火、安全、保密等标准,并有明显标识。

社工站的档案管理制度

社工站的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社工站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工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社工站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三、档案分类与编号1. 档案分类:- 文书档案:包括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请示、批复、会议记录、文件收发登记等。

- 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等。

- 电子档案:包括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电子报表等。

2. 档案编号:- 采用统一编号规则,确保档案编号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 编号格式:年度-类别-序号,如:2023-SW-001。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 工作人员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 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

2. 档案整理:- 档案整理应遵循科学、系统、规范的原则。

- 文书档案按时间顺序排列,声像档案按类别分类,电子档案按文件类型分类。

- 每份档案资料应附上目录,便于查阅。

五、档案保管与使用1. 档案保管:- 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方便查阅的原则。

-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 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定期检查,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2. 档案使用:- 查阅档案应填写查阅登记表,登记查阅人、查阅时间、查阅内容等信息。

- 查阅档案时,应保持档案的整洁、完整,不得涂改、损坏。

- 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借出,确需借出的,需经站长批准。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原则:- 依法销毁,不得擅自销毁。

- 定期清理,及时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 销毁档案资料前,应进行鉴定,确定其保存价值。

2. 档案销毁程序:- 由档案管理员提出销毁申请,经站长审批。

- 档案销毁时,应有两人以上在场监督,确保档案资料全部销毁。

- 销毁后的残片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七、档案信息化管理1. 建立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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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希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社工工作档案管理,保证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和安全,维护服务中心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社工工作档案是社工与服务对象建立工作关系后,根据服务需要所搜集、整理并记录的服务对象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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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归档范围是凡反映中心和社工工作活动,具有保密、查考、研究或其他利用价值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工作记录、调查与统计资料、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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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心的档案管理由中心负责人指定档案室档案管理员或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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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保证中心及社工的各种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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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档案应用符合档案存放标准、需要的专用档案袋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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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工应按照社会工作的专业工作伦理、方法如实做好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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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案结束后,社工应在一至三周内将相关记录归档。

若跟进服务,社工按照实际需要填补进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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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工工作记录应按照“社会服务发展研究中心--深社计划”提供的工作表格制作,如在具体操作中有不便记录在表格中的文件,应以A4纸打印,社工与档案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在档案袋上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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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档案存放于本中心,在服务对象单位如学校留存简单信息以便查阅。

简单信息包括服务对象的名称、接受服务的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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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案工作中简单信息不能泄露服务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如:住址、电话、年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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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服务对象有权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查询本人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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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服务对象查询档案,经验证无误按要求登记签字后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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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社工工作档案保留期限为三年,三年后统一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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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当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深圳市希望社工服务中心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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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深圳市希望社工服务中心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

登记表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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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档案室要符合防火、安全、保密等标准,并有明显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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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档案室要做好日常防尘、防潮、防鼠、防虫蛀、防干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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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档案编排要科学有序,按个案、小组等摆放,便于查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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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档案管理人员要按归档要求,对未归档的材料及时催收,对破损材料尽力粘贴修补,以保证所有档案材料完整、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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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档案柜架及柜内档案要统一编号并编制检索索引,方便日常利用和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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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档案室门、柜钥匙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放或借给他人。

人员变更时,要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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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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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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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希望社工服务中心
二零零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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