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基本概念和理论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耐火极限: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

时起,到失去稳定性、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的这段时间。

2、建筑物构件:不燃烧体:用不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难燃烧体:用难燃

材料做的建筑构件或用可燃材料做成而用不燃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燃烧体:用可燃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3、防火门(窗):在一定时间内,连同框架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

要求的门(窗)。甲级防火门(窗)耐火时间是 1.2h;乙级防火门(窗)耐火时间为0.9h;丙级防火门(窗)耐火时间为0.6h。

4、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

者;

5、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

且小于等于1/2 者。

6、高层工业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两层及两层以上的厂房、库房

7、高层民用建筑:

8、高架仓库:货架高度超过7.m且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

9、汽车库:

10、停车库: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11、修车库: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12、停车场: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和构筑物。

13、明火: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

14、散发火花地点:有飞火的烟囱或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割)等固定地点。

15、安全出口: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16、封闭楼梯间: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17、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防烟前室,或设有专供排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

防火分区: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18、防烟分区:在建筑内部屋顶或顶板、吊顶下采用具有挡烟功能的构配件进行分隔所形成的,具有一定蓄烟能力的空间。

19、充实水柱:由水枪喷嘴起到射流90%的水柱水量穿过直径38cm圆孔处的一段射流长度。

20、档烟垂壁:用不燃烧材料制成,从顶棚下垂不小于500mm的固定或活动的挡烟设施。活动挡烟垂壁系指火灾时因感温、感烟或其它控制设备的作用,自动下垂的挡烟垂壁。

21、高层民用建筑裙房: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 的附属建筑。

22、消防卷盘(消防水喉):由阀门、输入管路、卷盘、软管和喷枪等组成,

并能在迅速展开软管的过程中喷射灭火剂的灭火器具。

2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作用面积:是系统实施一次性灭火过程中按设计喷水强度保护的最大面积。

2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标准喷头:流量系数 K=80 的洒水喷头。

21.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概念: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

22.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概念: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后,转换为湿式系统的闭式系统。

23.雨淋灭火系统的概念: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传动管控制,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和启动供水泵后,向开式洒水喷头供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亦称开式

系统。

24.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气体的闭式系统。

2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区域:将火灾自动报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它是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单元。根据《火灾自动报系统设计规范》明确规定: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或同层相邻几个防火分区组成。

2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区域: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注意:它是火灾探测器探测部位编号的基本单元,对应系统中具有一个独立部位号。

划分要求:

1 、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的场所或部位:

(1)、敞开或封闭楼梯间;

(2)、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

(3)、走道、坡道、管道井、电缆隧道;

(4)、建筑物闷顶、夹层。

2、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0m2;从主要人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 1000m2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3、红外光束线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 100m,缆式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不宜超过 2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在 20~100m 之间。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二级保护对象,可将几个房间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1)、相邻房间不超过 5 间,总面积不超过 400m2,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2)、相邻房间不超过 10 间,总面积不超过 1000m2,在每个房间门口均能看清其内部,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27.火灾探测器安装间距: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28.火灾探测器保护半径: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

大水平距离。

2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区域报警: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报警系统的一般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手动或自动两种触发装置。自动触发装置即火灾探测器,是系统最基本的触发装置,它自动探测火灾,产生和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将火灾报警信号传输给报警控制器。手动触发装置即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它是系统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与火灾探测器相辅相成,有利于提高系统的可靠性。

(2)、火灾报警控制器容量和每一总线回路所连接的水灾探测器及控制模块(信号模块)的地址编码总数均宜留有一定余量。一般控制在15%—20%。

(3)、设备的选用应采用经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验合格的产品。这是保证系统正常可靠运行的基本要求,必须引起我们的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