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一般慢性病病种范围及认定标
慢性病申报病种范围
慢性病申报病种范围
实行慢性病治疗医保补贴政策以来,使我国广大慢性病患者都得到了较好的治疗,大大地减轻了慢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目前就慢性病病种包括那些病种,全国因地区,气候,地方病的差异虽有一些差异但也差异不是太大,下面就我们本地区的慢性病病种范围及类别作如下回答:
本地区的慢性病病种为23种,分甲,乙,丙三类。
甲类:血友病,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器管移植的排异治疗,终末期肾病的透析治疗(包括血液透析和腹透),重型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执型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严重精神发肓迟缓),布鲁氏杆菌病,耐多药结核病,肺动脉高压。
乙类:肾病综合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股骨头坏死,免疫缺陷病,帕金森氏综合症,糖尿病胰岛素治疗(合並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冠心病植入支架或起博器的药物治疗。
丙类: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管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搭桥术后治疗,癫痫,高血压三期(有心,脑,肾並发症之一者),类风湿病(活动期),脑出血意外所致的偏瘫恹复期治疗,病毒性肝炎伴肝硬化。
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
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慢性病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之一。
为提高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其经济负担,完善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1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等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
1.2 门诊慢性病是指需长期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病种,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部分门诊费用的疾病。
1.3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门诊慢性病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病种范围及鉴定2.1 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包括:(1)心脑血管疾病:如高血压、冠心病、心力衰竭等;(2)糖尿病及并发症;(3)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哮喘等;(4)慢性肾病及并发症;(5)恶性肿瘤;(6)慢性肝病:如肝炎、肝硬化等;(7)风湿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等;(8)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9)其他经医疗保障部门认定的慢性病。
2.2 参保人员患有门诊慢性病,应填写《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病历资料,包括:(1)病史资料:包括门诊病历、检查报告、用药记录等;(2)相关检查报告:如心电图、血液检查、影像学检查等;(3)其他证明材料:如残疾证、低收入证明等。
2.3 医疗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
鉴定结果分为:(1)符合门诊慢性病条件,给予慢性病资格认定;(2)不符合门诊慢性病条件,不予认定。
三、门诊慢性病待遇3.1 门诊慢性病待遇包括:(1)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障部门规定的报销比例给予报销;(2)慢性病药品费用报销:符合规定的慢性病药品费用,按照医疗保障部门规定的报销比例给予报销;(3)其他相关待遇:如慢性病健康指导、定期检查等。
3.2 门诊慢性病待遇的享受条件:(1)参保人员需持有慢性病资格认定证明;(2)就诊医院需为医疗保障部门指定的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3)就诊项目需符合医疗保障部门规定的慢性病诊疗范围。
新农合医保报销范围及新农合慢性病最新补助政策
新农合医保报销范围及新农合慢性病最新补助政策什么是新农合医保“新农合”,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新农合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新农合报销范围,大致包括门诊补偿、住院补偿以及大病补偿三部分。
新农合医保报销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
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
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新农合慢性病补助政策1、起付标准(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
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
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2、慢性病补助对象包括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
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补助。
3、慢性病补助标准慢性病补助标准类型病种补助标准在职职工退休(职)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及70岁以上退休人员Ⅰ类1、高血压Ⅱ期、高血压Ⅲ期起付标准:1200元起付标准:1000元起付标准:800元2、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0%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5%最高补助限额:3000元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5%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最高补助限额:3500元3、糖尿病Ⅰ型、糖尿病Ⅱ型4、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丁型肝炎5、慢性丙型肝炎。
新农合慢性病种类及新农合慢性病申请办理最新流程材料
新农合慢性病种类及新农合慢性病申请办理最新流程材料慢性病治疗需要花费巨大财力,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村医疗保险等医保都开辟了慢性病报销通道。
消费者只需要先申请慢性病,再凭借慢性病就诊证申请补偿待遇即可。
新农合慢性病有哪些?1.常见慢性病包括:**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心肌梗塞、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慢性肾炎、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癫痫、帕金森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苯丙酮尿症、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克隆氏病、重性精神病、高位截瘫(含脑瘫)。
2.特殊慢性病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肝豆状核变性、器官移植抗排治疗、**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
新农合慢性病申请办理流程及材料一、新农合慢性病申请办理所需材料1.县级以上(含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病历;2.疾病诊断证明书;3.出院记录;4.检查治疗报告单;5.近期一寸照片等申报材料二、新农合慢性病申请办理流程1.领取并填写《新农合慢性病鉴定审批表》;2.将上述材料和《新农合慢性病鉴定审批表》提交镇合管站,镇合管站受理、初审、按申报病种分类整理汇总后上报县合管中心;3.县合管中心组织县新农合慢性病专家鉴定委员会定期召开鉴定会对所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3.对鉴定符合条件的参合慢性病患者发给《新农合慢性病就诊证》,按规定享受新农民和慢性病门诊补偿待遇。
门诊慢性病申请办理流程一、门诊慢性病申请办理所需材料1.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资格审批表3份;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报表3份;3.带身份证号码、蓝底的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4张;4.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复印件1份;5.本人住院病历一份;6.本人电话号码和月工资额。
二、门诊慢性病申请办理流程1.提供上述材料2.市医保局和各区分局经办窗口对慢病人员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3.市医保局统一组织对慢性病申报材料进行核实4.市医保局按参检病种进行分类,并联系体检医院。
门诊慢性病的申报及认定报销程序
门诊慢性病的申报及认定报销程序慢性病门诊医药费报销病种为:乙型肝炎、肝硬化、恶性肿瘤、糖尿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高血压(60岁以上的人群)、冠心病、肺心病、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肾病、痛风、类风湿关节炎、椎间盘突出、甲状腺增生、乳腺增生、癫痫等16种病种。
一、申报范围1.凡患有文件规定的慢性病之一的参合人员,均可提出鉴定申请。
2.患两种以上慢性病者需同时申报其它病种的,申请人必须向县合管办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病种的检查报告单和病历资料。
二、申报要求1.原则上申请人须亲自携带合疗证、户口本、身份证、所需鉴定疾病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提出鉴定申请。
2.初审合格后,乡镇卫生院建立慢性病人台帐。
三、鉴定程序1.县合管办委托县级医院对个人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鉴定和确认。
2.对于通过鉴定的,发放《慢性病门诊医疗卡》,方可按有关规定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
3.县合管办以文件形式将通过鉴定的参合患者基础资料下发各乡镇经办机构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用于患者报销时身份认定。
4.县合管办每年组织鉴定时须对上年度通过鉴定的人员进行复审,对于所鉴定疾病康复、死亡的参合患者或退出合疗的患者取消慢性病门诊补助待遇。
四、报销程序1.患者就医诊疗必须在当年统筹期限内及指定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使用新农合专用处方。
处方所开药物必须是所鉴定疾病的治疗用药。
对于所鉴定疾病的外购用药必须另开处方。
2.患者就诊时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参合农民患有慢性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药费用按每一疗程(三个月为一疗程)实行单病种报销,属报销病种的病例,凭门诊病历、新农合专用处方、门诊发票、辅助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卫生院予以审定,每3个月凭门诊报销资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合管科初审后上报县合管办审核、报销;县外公立医院就诊者在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初审后上报县合管办审核、报销,报销费用由合管办下拨各定点医疗机构,患者凭《合作医疗证》到初审医院合管科领取报销费用。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是指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慢性病患者提供的医疗费用补助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是针对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患有慢性病的患者,为其提供必要的医疗费用补助,以减轻其医疗负担,保障其基本医疗需求。
首先,根据《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保障管理办法》,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慢性病报销比例,二是慢性病报销封顶线。
慢性病报销比例是指在规定的慢性病药品和治疗项目范围内,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慢性病报销封顶线是指慢性病患者在一定时间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达到规定金额后,超出部分由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上限。
其次,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资源情况,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在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相对较高,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相对较低。
这种差异化的补助标准旨在更好地满足不同地区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发展。
此外,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的调整也需要考虑慢性病患者的实际需求和医疗费用的变化情况。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费用的上涨,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可能会逐渐增加,因此需要及时对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进行调整,以确保慢性病患者能够获得合理的医疗补助。
总的来说,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是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慢性病患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不断完善和调整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可以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健康扶贫和全民健康。
希望各地区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的监测和调整,确保慢性病患者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和优质医疗服务。
慢病的临床认定标准2021
慢病的临床认定标准2021
慢病的临床认定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慢病是指不构成传染、具有长期积累形成疾病形态损害的疾病的总称,常见的慢性病主要有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
在某些地区,慢病认定标准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疾病种类:具体的慢病种类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高血压、糖尿病、
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等。
2.病程:慢病通常具有较长的病程,一般可能超过3个月或更长时间。
在此期间,病情可
能持续不变或进展,且始终没有消失。
3.症状和体征:慢病的症状和体征可能因疾病种类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具有隐匿性、长期
性和反复性的特点。
例如,高血压可能表现为持续性的血压升高,糖尿病可能表现为长期的血糖升高等。
4.医疗记录:申请慢病认定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记录,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
查检验报告等,以证明患者确实患有慢病。
此外,对于慢病的防治,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包括改善生活方式、控制饮食、适当运动、定期体检等,以控制病情进展,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是指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患有慢性疾病的医疗
费用报销标准。
慢性疾病是指病程较长、进展缓慢、治疗复杂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
针对这些慢性疾病,新农合提供了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保障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财政部的相关政策规定,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根据
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费用而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针对不同的慢性疾病,新农合对其治疗费用有不同的报销比例。
一般来说,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疾病,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在50%至70%之间。
而对于一些罕见病或治疗费用较高的慢性疾病,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可能会更高。
其次,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还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
区分。
一般来说,缴费较多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更高的补助标准,而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参保人员也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助。
此外,新农合还对慢性疾病的治疗费用进行了限额管理。
即使患者的治疗费用
超出了一定的限额,新农合也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各地区可能会有
所不同。
因此,参保人员在享受慢病补助时,需要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以免出现误解或纠纷。
总的来说,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患有慢性疾病时的基本医
疗需求,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通过合理的报销比例、限额管理和家庭经济状况的考量,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能够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实际需求,促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
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报销范围
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报销范围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地区为改善农村医疗保障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功能是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保障其生命健康安全。
其中,大病保险是该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农村居民提供了重大疾病的治疗保障。
一、大病保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的范围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各种大病,如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罕见病等。
具体来说,以下为大病保险报销范围:1. 癌症:指分类诊断为恶性肿瘤的一类疾病,如肺癌、乳腺癌、胃癌等。
2. 心脑血管疾病:指冠心病、高血压、脑卒中等疾病,这些疾病的治疗费用较高,且在治疗过程中容易出现并发症,所以是大病保险的重点报销对象。
3. 慢性病:指病程较长、治疗费用较高的一类慢性疾病,如糖尿病、肾病等。
4. 精神病:指神经系统疾病,如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在治疗过程中需进行药物治疗和心理干预。
5. 重大意外伤害:指因交通事故、工伤、意外伤害等导致的一类重大疾病,如颅脑损伤、脊柱损伤等。
6. 罕见病:指罕见疾病,疾病发生率较低、治疗难度较大,且治疗费用高,例如肝豆状核变性、迦陵贡瘤等。
以上是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的主要报销范围,但具体范围可能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略有差异。
此外,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的实施时间也有差异,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进行查询。
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应为70%以上,实际比例根据各地政策而有所不同。
例如,山东、江苏等地的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较高,为80%以上,而福建、安徽等地报销比例相对较低,仅为70%左右。
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各地政府还会出台相关政策和补贴措施,提高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和范围,以减轻农村居民的经济负担。
三、大病保险的申报和报销流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的申报和报销流程如下:1. 患者就诊:患者在医院就诊并接受治疗。
2. 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医院出具患者的病历记录和诊断证明,并注明治疗费用。
河北省新农合慢病病种一览表
遇
标
准
按照“缴费与待遇挂钩”的原则,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单病种和年度总限额管理,单一慢性病病种统筹基金年度支出不超过该病种年度限额,参保人认定通过(包括既往病种和新增病种)2种及2种以上慢性病的,每人每年统筹基金支付年度限额最高为5000元。其他补助、补充保险实行单病种年度限额管理,单一慢性病病种统筹基金年度支出不超过该病种年度限额。
河北省新农合慢病病种一览表
序号
内容
慢
性
病
病
种
1.慢性萎缩性胃炎、2.溃疡性结肠炎、3.慢性胰腺炎、4.支气管扩张症、5.痛风、6.骨质疏松症、7.甲状腺功能亢进症、8.阿尔茨海默病、9.血管性痴呆、10.癫痫、11.慢性周围血管病、12.风湿性心脏病、13.干燥综合症、14.强直性脊柱炎、15.皮肌炎、16.椎管狭窄症、17.青光眼、18.腰椎间盘突出、19.阿尔茨海默症、20白塞氏病、21.癫痫、22.多发性肌炎/多发性皮肌炎、23.风湿性心脏病、24.干燥综合症、25.肝功能衰竭、26.高血压(高危、极高危)合并靶器官损害
新农合慢性病细则
新农合慢性病细则新农合慢性病细则主要是指新农合保险制度对慢性病的保障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的规定。
慢性病是指持续时间较长、发展缓慢、且不易痊愈的一类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
针对这些慢性病,新农合制定了一系列细则来保障患者的基本医保权益。
首先,新农合慢性病细则明确了入围慢性病保障范围的标准。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慢性病分类与分级管理办法》,确定了一份包含90种常见慢性病的标准清单。
符合标准的农民参加新农合医保的,可享受慢性病保险待遇。
其次,新农合慢性病细则规定了慢性病医保的报销比例和限额。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新农合对慢性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至80%。
具体比例由各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同时,对慢性病报销比例和限额把握的松紧程度也是由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的。
再次,新农合慢性病细则针对患者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了一系列服务措施。
比如,对于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报销,慢性病一般采取就医刷卡的形式,报销比例一般较高。
对于慢性病患者的住院费用报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不同的报销比例,且有可能设置一定金额的报销限额。
此外,新农合慢性病细则还对慢性病药物的报销进行了规定。
鉴于慢性病患者长期用药的特点,新农合细则规定对于慢性病的相关药品,需要通过医保目录的审核才能报销,且报销比例相对较高。
最后,新农合慢性病细则还对慢性病的预防、健康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新农合要求各地开展慢性病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提倡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预防慢性病的措施。
总之,新农合慢性病细则为慢性病患者提供了一系列的保障政策和服务措施,旨在确保患者的基本医保权益,提高健康管理水平,促进慢性病的防治工作。
同时,各地医保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具体的政策细则,以更好地适应当地慢性病患者的需求,提高医保制度的灵活性和可行性。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及报销程序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及报销程序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一)参合农民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和经批准转至域外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诊疗费用,除〈〈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中所确定的不予补偿和限价补偿的项目外,均依据〈〈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试行)»执行并按桃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标准予以报销。
(二)下列项目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1、服务项目(1)挂号费(包括特需门诊、专家门诊挂号费),门诊、住院病历工本费;(2)出诊费,白请会诊,外请专家手术费,点名手术费,检查、治疗,手术加快费,特需医疗服务费,陪护费,包床费,护工费,高价病床费(超出最低床位费的费用),家庭病床费;(3)就医、转诊交通费,救护车费;(4)伙食(营养)费,生活用品费,洗理费,煎药费,取暖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等;(5)输血费(包括全血、成分血和血液制品);(6)〈〈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试行)》范围2、非疾病诊疗项目外的诊疗项目(包括新项目、新技术、新器械、新材料等);(7)医疗机构开展的未经物价、卫生部门审核批准的诊疗项目。
(1)各种健美、美容、美发、美体、减肥、增胖增高等;(2)非功能性整容、矫形等;(3)镶牙(包括种植牙)、洁牙、牙齿畸形矫治及其并发症(4)装配义眼、假发、假肢等;(5)验光配镜(包括隐形眼镜)等。
3、预防保健项目(1)预防接种、预防用药、预防注射、疾病普查普治及其并发症的诊疗费用;(2)妇女、儿童保健及其并发症的诊疗费用;(3)婚前检查、妊娠遗传病诊断;(4)保健按摩、足疗、水疗、体疗、食疗、气功医疗等;(5)利用新农合大病统筹基金进行的各种健康体检(包括出国、出境健康体检),医疗咨询(包括健康咨询、心理咨询)等;(6)有专项经费支持的各种疾病防治项目,如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等;(7)国家免费治疗的疾病项目,减免费用的治疗项目减免费用部分。
新农合慢性病细则
临县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负担,逐步提升居民生活健康质量,根据《吕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吕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吕梁市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吕人社字[2017]2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门诊慢性病,是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患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按市级医保部门规定其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病种第二条管理原则:门诊慢性病的管理,实行定点、定病种、定基金标准、定费用补偿范围、定补偿标准和定期结报的原则。
第四条资金来源:城乡参保居民门诊统筹基金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单独列账,单独管理,其中50%划入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两定机构”发生的医疗费、购药费、医事服务费,50%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和门诊慢性病等医药费用。
第二章病种范围第五条病种分为两大类,即普通慢性病病种(35种)和特殊慢性病病种(7种)。
1、普通慢性病病种(35种):慢性心力衰竭、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冠心病(非隐匿型)、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急性脑血管后遗症、慢性中度及重度症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肾病综合症、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疾病、活动性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风湿性心脏病、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心脏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癫痫病、帕金森氏症、重症肌无力、特发性紫癜、银屑病、白癜风、终末期肾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膝关节骨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股骨头坏死、强直性脊柱炎、慢性化脓性骨髓炎、支气管哮喘、脉管炎、肾功能不全。
2、特殊慢性病病种(7种):(1)恶性肿瘤化学药物治疗;(2)恶性肿瘤放射性药物治疗;(3)肾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4)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血液透析;(5)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腹膜透析;(6)白血病;(7)肺结核全监治疗。
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和条件
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和条件新农村合作医疗是中国农村地区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旨在提供对低收入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
作为中国医疗保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村居民提供了一定程度的社会保障,以缓解负担过重的医疗费用。
本文将介绍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和条件。
一、报销范围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住院费用:新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农村居民因患病住院而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如住院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药品费等。
报销比例根据不同地区有所差异,通常为60%至90%不等。
2. 门诊费用:农村居民在门诊就诊时的医疗费用也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报销。
门诊费用包括挂号费、诊查费、药品费等。
报销比例与地区政策相关,在一些地方可以达到60%至80%。
3. 慢性病管理费用:新农村合作医疗还可以报销农村居民因患慢性病所产生的一些额外费用,如长期服药费用、定期体检费用等。
报销比例一般较高,在80%至100%之间。
4. 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新农村合作医疗对于农村居民患有某些特定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也有一定程度的报销。
这些重大疾病通常由各地制定的特殊医保项目进行管理,报销比例可以高达90%以上。
二、报销条件要想在新农村合作医疗中获得医疗费用的报销,农村居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 缴纳合作医疗保险费:农村居民需要按规定缴纳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用,通常为每人每年几十元至百元不等。
只有缴纳保险费的居民才能享受医疗费用的报销。
2. 就医地参保:农村居民应在其所在地的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办理参保手续,确保在就医时能够享受医疗费用的报销。
3. 实际参保人员: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对象为农村居民,包括农民、务工人员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标准的农村居民。
城市居民、非农业户口人员不属于参保范围。
4. 规定医疗机构:农村居民在合作医疗中只能选择规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包括农村诊所、乡镇卫生院等。
选择其他非规定的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将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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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一般慢性病病种范围及认定标准
(一)Ⅱ期及以上高血压
血压达到确诊高血压水平,并具备下列各项中的一项:1、X线、心电图或超声检查见有左心室肥大;2、眼底检查见有眼底动脉普遍或局部狭窄,眼底出血或渗出;3、蛋白尿和(或)血浆肌酐浓度轻度升高;4、脑血管意外或高血压脑病;5、左心衰竭;6、肾功能衰竭。
(二)冠心病(非隐匿型)
1、心脏扩大(心脏超声提示心室扩大);
2、心功能不全(心功2-3级);
3、急性心梗病史(心电图、酶学改变等);
4、严重心律失常。
必须同时具备第l、2、3项或第1、2、4项。
(三)有并发症的糖尿病
明确诊断的糖尿病合并以下并发症其中之一者:1、微血管病变。
眼底血管病变及肾病,相关检查呈阳性;2、大血管病变。
心、脑、四肢血管病变有症状及相关检查呈阳性。
(四)急性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1、有脑血管病史一年以上;
2、有肢体功能障碍,肢体肌力三级以下(含三级)或出现共济失调及麻痹的;
3、头部CT或核磁等显示病灶(梗塞灶或出血灶)。
同时符合以上三条。
(五)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
有书面明确的结核病活动期的病史资料(包括实验室检查报告、临床影像学诊断报告、功能检查报告、二级及以上
医院的医疗证明或出院录。
城市区救治定点医院为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区医院。
(六)精神病
有精神病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者精神病专业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病历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单。
精神专科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可指定市管精神专科定点医院。
(七)类风湿性关节炎
1、符合风湿病学(ARA)诊断标准病程6个月以上;
2、关节肿胀指数≥6;
3、关节疼痛指数≥12;
4、关节功能III 级或以上。
5、相关检查检验项目①类风湿因子定量异常;
②手部X光拍片异常。
符合两条以上,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
(八)强直性脊椎炎
(1)双侧X线骶髂关节炎≥III期。
(2)双侧CT骶髂关节炎≥II期。
(3)CT骶髂关节炎不足II级者,可行MRI 检查。
如表现软骨破坏、关节旁水肿和(或)广泛脂肪沉积,尤其动态增强检查关节或关节旁增强强度>20%,且增强斜率>10%/min者。
(4)骶髂关节病理学检查显示炎症者。
符合临床标准第(1)项及其他各项中之3项,以及影像学、病理学标准之任何一项者,可诊断AS。
(九)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具有COPD病史,同时有肺气肿的症状和体征,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1、肺动脉高压,右心室增大(肺动脉第2音亢进,三尖瓣区出现收缩期杂音)。
2、右心衰症状和体征
(颈静脉怒张,肝区压痛(+),肝颈静脉反流征(+),下肢浮肿等)。
3、胸片提示心界扩大,肺动脉段突出等。
4、心脏彩超提示右心室扩大,心电图提示肺性P波。
(十)肺源性心脏病
1、有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及其他肺胸疾病或肺血管疾病史;
2、有咳嗽、咳痰、气喘症状及肺气肿、右心功能不全体征;
3、动脉高压、右心室增大的诊断依据。
4、相关检查检验项目(1、胸部X线异常表现;2、心电图诊断标准)异常表现。
(十一)癫痫病
1、有癫痫发作病史,症状符合癫痫发作症状;
2、脑电图检查异常;
3、CT或MRI检查脑结构异常或病变。
有第一项和项中的一项可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