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401-2006肉兔生产技术规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GB/T 8381 饲料中黄曲霉素 B1 的测定方法 GB/T 13078-2001 饲料卫生标准 GB/T13079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13080 饲料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13083 饲料中氟的测定方法 GB/T 13086 饲料中游离棉酚的测定方法 GB/T 13091 饲料中游离棉酚的测定方法 GB/T 13092 饲料中霉菌的检验方法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T 1656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27-2001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37-2001 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 NY 5129-2002 无公害食品 兔肉 NY 5130-2002 无公害食品 肉兔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131-2002 无公害食品 肉兔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 5132-2002 无公害食品 肉兔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NY 5133-2002 无公害食品 肉兔饲养管理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
2.0 0.2 0.2 0.01 0.1 0.1 0.05 30
ICS 65.020.30 B 43 备案号:19860-2007
北京


DB
方标准
DB11/T 401—2006
肉兔生产技术规范
Technological rules of meat rabbit production
2006-11-03 发布
2007-02-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 401—2006
1
DB11/T 401—2006 3.4
药物饲料添加剂 medicated drug addition 为 预 防 和 治 疗 动 物 疾 病 和 促 进 动 物 生 长 、提 高 饲 料 转 化 率 的 需 要 ,将 兽 药 与 适 当 的 载 体 混 合 制成的剂型。 3.5 休药期 withdrawal period 动物从停止给药到许可屠宰或它们的产品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 3.6 最高残留限量 maximum residue limit 对动物用药后产生的许可存在于动物表面或内部的该兽药残留的最高量/浓度(以鲜重计,表示为 mg/kg,或 µg/kg)。 4 场址选择、基础设施及环境要求 4.1 选址 兔场选址应在地势高燥、采光充足、排水良好和隔离条件好区域。兔场或养兔小区 3 km 以内无大 型化工厂、矿厂等污染源。与其他畜禽场、干线公路、村和居民点之间有 500m 以上的距离。位于饮用 水源、食品厂下游。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肉兔场和养兔小区: ——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 城市和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集市等人口集中地区。 —— 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4.2 建筑布局 4.2.1 生产区和生活区相隔离。 4.2.2 兔舍建筑布局应符合卫生要求和饲养工艺的要求,应具备良好防鼠、防蚊蝇、防虫和防鸟设施。 4.2.3 应建有消毒室、兽医室,隔离舍。隔离舍应设在兔舍的下风向处。 4.2.4 粪污处理设施和病死兔处理设施应设在生产区、生活管理区以外的下风向处。 4.3 消毒设施 4.3.1 生产区门口设有更衣换鞋消毒室。兔舍入口处要设置消毒池或设置消毒盆。 4.3.2 应备有健全的清洗消毒设施,并对兔场及相应设施如车辆等进行定期清洗消毒,防止疫病传播。 4.4 饮用水质量要求 饮用水质量要求见表 1。
(mg/m3)
380
750
可吸入颗粒物
(mg/m3)
0.5
1
总悬浮颗粒物
(mg/m3)
1
2
恶臭
(稀释倍数)
40
50
4.6 养殖舍区环境要求
养殖舍区环境要求见表 3。
DB11/T 401—2006
标准值 30 20
无异臭异Leabharlann Baidu 不得含有
1500 5.5-9 4000 1000
500 成年兔 10,幼兔 1
I
肉兔生产技术规范
DB11/T 401—200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兔养殖环境、引种要求、饲料、用药、饲养管理和疫病防治技术要求及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肉种兔场、商品肉兔场和养兔小区的养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前言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养殖业分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畜牧兽医总站、北京市房山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北京市 房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余、云鹏、蒋益民、付凤生、隗勇军、安艳松、李红良、夏瑞琴。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畜牧兽医管理处负责解释。

氰化物,mg/L

总砷,mg/L

毒理学指标
总汞,mg/L

铅,mg/L

铬(六价),mg/L

镉,mg/L

硝酸盐(以 N 计),mg/L

4.5 兔舍空气环境质量要求
兔舍空气环境质量要求见表 2。
表 2 兔舍空气环境质量要求
指标
项目
缓冲区
场区
氨气
(mg/m3)
2
5
硫化氢
(mg/m3)
1
2
二氧化碳
2
表 1 畜禽饮用水质量要求
项目
色,(°)

浑浊度,(°)

臭和味
肉眼可见物
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
指标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
pH
溶解性总固体,mg/L

氯化物(以Cl-计),mg/L

硫酸盐(以SO42- 计),mg/L ≤
细菌学指标
总大肠菌群,个/100mL

氟化物(以F-计),mg/L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舍区 swine farm section 指肉兔直接生活环境区。 3.2 场区 swine building 指肉兔场围栏或院墙以内、舍区以外的区域。 3.3 缓冲区 buffer section 肉兔场外周围,沿场院向外 500m 范围内肉兔保护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