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义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告知义务的规定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告知义务的规定一、患者享有知情权和隐私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生命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健康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就是保障公民身体的机能和器官不受非法侵害。
根据《宪法》和《民法通则》,公民在患病时应该享有知情权和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隐私权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它包括了公民个人的私人活动、私人信息和个人领域。
各国法律上一般都明确承认了隐私权,以保障公民的隐私不受非法揭露。
我国虽然没有明文规定隐私权,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已实际承认了隐私权。
知情权是指公民应该享有了解与自己利益相关情况的权利。
《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是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
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履行告知义务中,让患者明白自己的病情;明白自己做何种检查项目;明白如何选择看病医生;明白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和影响自己病情转归应注意的事项。
让患者知道看病时应遵守医院诊疗秩序和规章制度;知道看病时应尊重医护人员诊治权;知道自己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该履行的签字手续;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应当依法解决的相关程序。
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和患者都具有独立人格,但医患双方由于自身掌握的医学知识水平不同,在对疾病诊治的决策和理解接受能力方面也存在明显的差异,医务人员占有主动的优势,而患者则往往处于被动的接受地位。
医务人员对患者的健康状况掌握主动权,应当为解除患者病痛作出最佳选择,但患者并不因此丧失其独立自主的地位,医务人员在疾病诊治过程中,应尊重患者的意愿,并且在不影响治疗的前提下,将病情、诊疗措施以及有可能存在的医疗风险如实地告诉患者,使患者及时了解有关诊断、治疗、预后等方面的信息,以行使本人对疾病诊治的相应权利。
关于医务人员的共同义务和天职描述
关于医务人员的共同义务和天职描述引言医务人员是社会中至关重要的一群人,他们承担着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职责。
作为医务人员,他们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拥有共同的义务和天职。
本文将详细描述医务人员的共同义务和天职,以便更好地理解他们在工作中所面临的责任和挑战。
义务一:保护生命与健康作为医务人员,首要的义务是保护生命和健康。
无论是在临床工作中还是在公共卫生领域,医务人员应该始终将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他们应该全力以赴地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并尽一切努力挽救患者的生命。
此外,医务人员还应积极参与预防工作,在公众教育、疾病控制和预防接种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他们应该向公众传播正确的健康知识,帮助人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预防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义务二:维护医疗道德和职业操守医务人员应该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他们应该以患者的利益为重,尊重患者的权益和隐私。
在与患者交流和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应该保持真诚、善良、耐心和同情心,给予患者充分的关怀和支持。
此外,医务人员还应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不得从事违法、不道德或有损医疗行业形象的行为。
他们应该保持专业水平和技能的更新,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并将其运用到实践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
义务三:保护公共利益与社会稳定作为医务人员,他们不仅要服务于个体患者,还要关注整个社会的健康需求。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灾难中,医务人员应积极响应国家和社会的号召,投身到抗击疫情或救援工作中。
医务人员还应秉持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为公众提供可靠的医疗信息和建议,帮助社会保持稳定。
他们应该积极参与卫生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推动医疗事业的发展,并为改善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贡献自己的力量。
义务四:维护团队合作与专业发展医务人员往往是一个紧密合作的团队中的一员。
他们应该与其他医务人员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共同为患者提供最佳的医疗服务。
此外,医务人员还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他们应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关注最新的医疗科技和治疗方法,并将其运用到实践中。
医方的权利和义务
医方的义务
(六)保密和报告义务。 患者把隐私告诉了医生,而医生就有责任帮助患者
保密、保守隐私,不得将患者的隐私作为街谈巷议 的资料,在其他人群中传播。把别人的隐私在不恰 当的场合和人群中传播,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医师在发生医疗事故或发现传染病情时,应当按 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非正常死亡时,应当 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医方的权利
(五)人格权与管理权。 医务人员享有人格、尊重、人身安全和其他
合法的权利。是维护医方正常工作环境的法 律保障,实际上也是对患者利益的保障。 管理权是指医方有权依据行业的有关规章制 度和医疗工作的实际需要对患者及其相关人 员进行必要的管理的权利 。
医方的权利
(六)收取医疗费用权。
收费性纠纷,主要表现在收费的不合理和患 者无故地欠费、逃费现象。当然,属于不合 理的收费,患方有权提出质疑,要求医方改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第二十三 条规定,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 必须亲自诊查、调查。
医方的义务
(二)严守常规制度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 定:“医师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的义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 医疗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 损害的事故。也就是说,违反了常规制度的规定而 造成的医疗事故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医方的权利和义务
医学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和生 命的安危。明确医患双方各自应有的 权利和义务十分必要。
医方的权利
(一)诊断治疗权。
医方在自己注册的职业范围内有对患者实施 疾病诊断、医疗的权利。为了使疾病的明确 诊断,医生有权对患者进行医学检查,疾病 调查,医学处置。根据患者的要求在诊断治 疗明确的情况下,有权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 文件,在患者知情选择的情况下,合理地实 施医疗、预防、保健方案的权利,当然也包 括一些侵入性的医疗方案。
临床医疗知情告知制度
峨眉山市中医医院临床医疗知情告知制度知情同意是患者的法定权利,知情告知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
为了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切实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履行知情告知义务,防止医疗纠纷发生,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知情同意是指“医生应做必要的说明,使得病人就某种医疗行为做出同意的决定。
”在临床上,当医生对病人做出诊断或推荐一种治疗方案时,要求医生必须向病人提供充分的病情资料,包括这种方案的益处、危险性以及可能发生的其他意外情况,并以此建立诊疗方案,使病人能自主地为自己的利益做出判断和明智选择。
患者知情同意权包括患者知情权和患者同意权。
患者知情权是指患者有对其病症、治疗方案、治疗效果等医疗信息知悉的权利;患者同意权是指患者在取得医师提供的医疗所必须的足够信息的基础上,做出医疗同意与否的决定权利。
知情权是同意权实现的前提和基础,而同意权是知情权的结果和价值体现。
二、知情告知的对象患者具有行使知情同意权的资格就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当患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知情同意权必须由患者本人做出方为有效,其他人员不得代为行使;其它情况应采取授权委托代理人来代为行使。
患方履行知情同意手续的人员顺序:1、应由患者本人或监护人、委托人行使,委托代理人应按照患者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的先后顺序依次担任;无直系或近亲属的患者,可由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指定人员担任。
2、患者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不违反保护性医疗制度时,由本人履行书面签字手续。
3、患者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需采取保护性医疗制度时,应采取授权委托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患者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不能理解诊疗的内容和程序,不能权衡利弊得失,不能对所有诊疗方案做出评价,不能根据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做出决定,不能理解自己所决定的行为将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代理人行使。
医务人员权利义务和执业规则
医务人员权利义务和执业规则医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医疗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们规定了医务人员应该如何行事以及医疗工作中的相关规则。
以下是医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的执业规则。
一、医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接受公正和合理报酬:医务人员有权获得公正的经济报酬。
他们的努力和贡献应得到合理的回报。
(2)获得尊重和待遇:医务人员有权受到公众的尊重和社会的关怀。
他们为患者和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应该获得适当的待遇。
(3)受到保护和安全:医务人员有权在工作中获得必要的保护和安全条件。
他们应该得到防护设备和培训,以确保自己和患者的安全。
(4)自由选择医疗行为:医务人员有权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自由选择医疗行为。
他们的决定应该基于最佳的医学实践,并为患者的最大利益着想。
2.义务:(1)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医务人员有义务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根据最先进的医学知识和技术,为患者提供安全和有效的治疗。
(2)尊重患者自主权:医务人员有义务尊重患者的自主权。
他们应该尊重患者的选择和决策,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建议,以帮助患者作出明智的决策。
(3)保护患者隐私:医务人员有义务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他们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患者的隐私,防止未经授权的披露。
(4)合作与团队合作:医务人员有义务与其他医务人员和相关机构合作,以确保患者得到全面和协调的医疗服务。
(5)接受职业道德和专业规范的约束:医务人员有义务接受职业道德和专业规范的约束,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遵守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
二、医务人员的执业规则:1.注册和执业许可:医务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执业许可证书,并在相关注册机构进行注册和报备。
2.严守法律法规: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区的健康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
3.诚实守信:医务人员必须诚实守信,对患者提供真实和准确的信息,不得欺骗或隐瞒。
4.遵循操作规程: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标准,确保医疗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医务人员履行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的责任和义务的相关规定
医务人员履行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的责任和义务的相关规定为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规定了医务人员履行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的责任和义务。
以下是一些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患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等权益,并且鼓励患者参与医疗过程中的决策和管理。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进行安全宣教和指导,告知患者有关医疗过程的风险以及可能的不良反应,同时还应当告知患者提出医疗意见、建议和投诉的途径。
3.《医疗纠纷处理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意见反馈制度,接受患者的医疗建议和投诉,并适时予以处理。
4.《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应当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主动告知疾病诊断、治疗方案和预后情况等信息。
医务人员还应当鼓励患者参与诊疗过程的讨论、决策和风险评估,让患者有权拒绝与同意接受治疗措施。
5.《医疗卫生机构职业操守规范》规定医务人员应当主动与患者沟通,尊重患者的意愿和需求,对患者进行正确、明确和充分的解释和告知。
6.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还应当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建立患者参与医疗决策的机制和途径,鼓励患者提出医疗安全问题、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的相关制度。
7.医务人员还应定期组织与患者进行医疗安全宣教和培训,提高患者对医疗安全问题的认知和防范能力。
总之,医务人员履行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的责任和义务是十分重要的。
他们应当积极主动地与患者沟通,提供充分、准确的信息,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决策权,同时也需要接受患者的监督和意见,建立健全的患者参与制度和机制,共同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北京大学医学部王岳写在课前的话在人们法律意识逐渐加强的当今社会,对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而言,掌握必要的法律常识是非常重要,这也是开展本次讲座的主要原因.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患的关系相互依存,医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与患者的权利和义务是密切联系的。
本次课程详细解析了法律上赋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权利(一)治疗权1 、定义执业医师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患者恢复和维持健康,提供医疗行为,这是医师的基本的职业权利。
2 、范畴治疗权利包括疾病的调查权、自主诊断权、医学处方权、强制治疗权和紧急治疗权。
(二)特别干预权1 、定义特别干预权目前往往被忽视,在一般情况下医生的权利要服从于患者的权利,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医师的特别干预权利则对患者的自主权利形成一种限制或者一种优先。
2 、范畴特别干预权包括以下这些情况:医生行使特别干预权是否合乎法律和道德的要求,关键在于运用特别干预权否定患者的自主决定权是否有必要。
只有当患者的自主决定权与生命价值原则发生冲突,对患者有利无害的原则发生冲突,或者社会公益原则发生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医生行使干预权才是合法的。
3 、行使特别干预权的情况( 1 )患者拒绝治疗若拒绝治疗将给患者带来严重的后果或不可挽回的损失,或者这种决定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作出的,再或患者的精神情绪处于极不稳定状况,或在药物对思维认识能力产生影响作用下所作出的。
在一些特殊场合下,医生应当行使特别干预权。
( 2 )高危人体实验人体实验必须经受试者知情同意,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一些高度危险的实验,或可能致死致残的实验,即使患者出于某种目的同意,比如说希望通过高风险使疾病有很好疗效的实验,特别是某些缺乏有效方法的疾病获得痊愈,或者纯粹出于经济目的,但医生通过检查认为患者的健康情况不适宜进行这些高度危险的医学实验,可以实施予以干预,必要时停止或终止实验,以保证患者的利益。
医生的四个义务
医生的四个义务
医务人员的义务:医学道德义务主要是指作为一名医务人员在道德上应该履行的职责。
不以享有某些权利和报偿为前提;不是外部强制,而是建立在对社会和他人利益的正确理解、对患者怀有深厚情谊的基础上,自觉自愿履行的义务。
《执业医师法》规定执业医师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1)遵守法律法规及技术操作规范的义务:是最低的医德要求;
(2)如实记载和妥善保管病例的义务:是确保为病人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根本保证;
(3)如实告知和说明义务;
(4)抢救及转诊的义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
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抢救危急病人,是医务人员执业时会经常遇到的情况,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造成医疗纠纷或者严重后果,产生不好的影响。
对于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不能因为强调挂号、缴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有紧急手术抢救指征的急诊抢救病人应立即直接送进手术室;
(5)保护病人隐私的义务。
医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那么经过医生再三劝告,那患者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他认为自己的妻子只是感冒,根本不用实施剖宫产,而且他认为妻子的这种怀孕,根本没有必要去实施剖宫产的,即使剖宫产孩子也活不了。所以他自始至终坚持拒绝剖宫产。最终历时三个多小时,他的妻子死去,孩子也死了,在这种情况下他感觉到很悲痛。
( 2 )案例分析
( 1 )患者拒绝治疗
若拒绝治疗将给患者带来严重的后果或不可挽回的损失,或者这种决定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作出的,再或患者的精神情绪处于极不稳定状况,或在药物对思维认识能力产生影响作用下所作出的。在一些特殊场合下,医生应当行使特别干预权。
( 2 )高危人体实验
人体实验必须经受试者知情同意,这是毫无疑问的。但一些高度危险的实验,或可能致死致残的实验,即使患者出于某种目的同意,比如说希望通过高风险使疾病有很好疗效的实验,特别是某些缺乏有效方法的疾病获得痊愈,或者纯粹出于经济目的,但医生通过检查认为患者的健康情况不适宜进行这些高度危险的医学实验,可以实施予以干预,必要时停止或终止实验,以保证患者的利益。
观点一:本案医院没有任何过错。因为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三十三条的规定,医院必须要征得患者同意或者是,并且要得到家属同意。那么本案中无法取得患者意见,由于他家属坚决拒绝签字,使得医院无法取得签字。因此就不能实施救治。所以医院不救治最后造成患者死亡的这个后果不应该由医院来承担。
法律有规定医务人员的义务吗
法律有规定医务人员的义务吗法律有规定医务人员的义务吗?1、什么是医务人员的执业医疗义务?医务人员医疗义务的产生基于医疗会合同的成立和有关医疗法律法规。
由于医疗服务关系的成立是一种医疗合同的关系,因此医务人员应当代表医疗机构为就医者提供医疗服务,即履行医疗义务,履行合同的规定与义务。
在医疗法律、法规中也有关于执业医疗义务的规定。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4条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治疗。
医务人员日常医疗服务行为中的执业医疗义务只有在医疗合同成立及其有效期间才是有效的。
如患者住院治疗出院后,还需要继续门诊治疗、随诊观察或进行康复治疗等,则这种执业医疗义务仍然继续存在。
医务人员的执业医疗义务是最主要的义务,医务人员的其他义务都是基于这项义务产生的,例如,紧急抢救义务、转诊转医义务等。
如果医务人员的这项义务消失,那么其他义务也随之消失。
医务人员的医疗义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亲自坐诊问诊的义务患者进入医疗机构选择科室与挂号,表明医疗合同的成立。
现在医院门诊分为一般门诊和专家门诊。
一般门诊是医疗机构安排工作后,临床医师按照规定履行义务。
但专家门诊对于患者来说,更具有明确的指向性,现在这些指向性发展为患者选医制度、患者选择医疗小组制度等。
这些指向性的挂号都是医疗机构向患者特别介绍和推荐,并得到患者的信任所产生的结果。
因此无论是一般门诊还是患者选医师等,医务人员均应履行这种合同义务,亲自坐堂对患者问诊、检查、诊断。
而不能采用假冒名医之名等手段欺骗就医者。
二、作出诊断的义务诊断包括初步诊断是医师在经过对患者的问诊、检查后,对患者的健康状况作出的医学专业判断。
因此,在这项义务的履行中,应做到:(一)根据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患者疾病的疑难程度,作出会诊或转科的判断。
(二)根据患者的检查结果,独自作出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
(三)根据本院的治疗能力和患者疾病的疑难程度,作出转院的判断,并在转院前和转院过程中坚持对症治疗。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尽的义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尽的义务一、引言医务人员是社会上非常重要的一群人,他们的职责是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在这个过程中,医务人员应该尽到一定的义务,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尽的义务。
二、保守病人隐私作为医务人员,首先应该保守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情信息。
这是一个非常基本和重要的原则。
因为患者在就诊时往往会透露自己很多私密信息,如果泄露出去将会对患者造成极大的伤害。
同时,在处理患者信息时也应该注意保密措施,如加密存储、定期备份等等。
三、尊重患者权利除了保守隐私外,医务人员还应该尊重患者权利。
例如,在治疗过程中应该听取患者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同时,在进行手术或其他治疗过程中也应该事先告知患者风险和可能的后果,让患者有足够的时间做出决定。
这些都是医务人员应尽的义务。
四、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在进行诊疗活动时,医务人员还应该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例如,在开药时应该根据患者病情和身体情况来选择合适的药物,并按照规定剂量进行使用。
在手术过程中也要注意消毒、无菌等方面,确保手术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五、保障患者安全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还应该保障患者安全。
例如,在进行手术或其他治疗过程中,应该注意防止感染和交叉感染等问题。
同时,在使用药物时也要注意可能的副作用和不良反应,并及时采取措施。
六、提供优质服务最后,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还应该提供优质服务。
这包括从接待到治疗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如接待患者时要礼貌、耐心;在治疗过程中要细心、认真;在解答患者问题时要专业、科学。
这些都是提高患者满意度和信赖度的关键。
七、结语总之,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该尽到一定的义务,包括保守隐私、尊重患者权利、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保障患者安全和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有哪些
医务⼈员的法定义务有哪些作为医疗机构的法律义务主要是依法⾏医义务,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病历管理的义务,要确保患者对治疗⽅案的知情权,那么医务⼈员的法定义务有哪些?店铺⼩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家浏览,谢谢。
医务⼈员的法定义务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医务⼈员的法定义务包括:(1) 有遵守医疗卫⽣管理法律的义务。
(2) 有履⾏医师职责,不违反禁⽌性医疗操作规范的义务。
(3) 对危重患者有不得拒绝抢救的义务。
(4) 不得违规使⽤⿇醉药品、剧毒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义务。
(5) 遇有⾃然灾害、疫情流⾏、重⼤突发性事件时,有服从政府调遣的义务。
(6) 有尊重患者⼈格,保守患者隐私的义务。
(7) 有不得出具虚假医疗证明的义务。
(8) 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有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的义务。
(9) 发现涉嫌刑事伤害或⾮正常死亡,有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的义务;等等。
【法律依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七条,医务⼈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不合格的⾎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产者或者⾎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产者或者⾎液提供机构追偿。
医疗机构所具有的义务都体现在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当中,就⽐如说医院如果随便向其他⼈收受患者的病情资料,这种⾏为肯定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如果患者到医院就医之后,医院没有及时的对其进⾏诊治导致贻误病情⽽去世的,这也是典型的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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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北京大学医学部王岳写在课前的话在人们法律意识逐渐加强的当今社会,对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而言,掌握必要的法律常识是非常重要,这也是开展本次讲座的主要原因。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患的关系相互依存,医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与患者的权利和义务是密切联系的。
本次课程详细解析了法律上赋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权利(一)治疗权1 、定义执业医师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患者恢复和维持健康,提供医疗行为,这是医师的基本的职业权利。
2 、范畴治疗权利包括疾病的调查权、自主诊断权、医学处方权、强制治疗权和紧急治疗权。
(二)特别干预权1 、定义特别干预权目前往往被忽视,在一般情况下医生的权利要服从于患者的权利,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医师的特别干预权利则对患者的自主权利形成一种限制或者一种优先。
2 、范畴特别干预权包括以下这些情况:医生行使特别干预权是否合乎法律和道德的要求,关键在于运用特别干预权否定患者的自主决定权是否有必要。
只有当患者的自主决定权与生命价值原则发生冲突,对患者有利无害的原则发生冲突,或者社会公益原则发生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医生行使干预权才是合法的。
3 、行使特别干预权的情况( 1 )患者拒绝治疗若拒绝治疗将给患者带来严重的后果或不可挽回的损失,或者这种决定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作出的,再或患者的精神情绪处于极不稳定状况,或在药物对思维认识能力产生影响作用下所作出的。
在一些特殊场合下,医生应当行使特别干预权。
( 2 )高危人体实验人体实验必须经受试者知情同意,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一些高度危险的实验,或可能致死致残的实验,即使患者出于某种目的同意,比如说希望通过高风险使疾病有很好疗效的实验,特别是某些缺乏有效方法的疾病获得痊愈,或者纯粹出于经济目的,但医生通过检查认为患者的健康情况不适宜进行这些高度危险的医学实验,可以实施予以干预,必要时停止或终止实验,以保证患者的利益。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18版)2018最新18项医疗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18版)2018最新18项医疗制度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18版)第一条义务救治制度: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履行义务救治职责,对生命危急的患者实行紧急救治,应当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对病情危急的患者实行救治,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第二条规范医疗行为制度:医务人员应当严守医德医风,遵守职业规范,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依法从事医疗活动。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特点,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第三条应急医疗救援制度: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需要参与应急医疗救援,建立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治的准备工作。
医务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原则和应急处置规定。
第四条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医疗安全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和安全检查。
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医疗风险控制和医疗纠纷处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信息化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信息化管理体系,完善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信息化建设,保证医疗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
第六条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从采购、储存、配送到使用环节,严格控制药品质量。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药品,减少药品滥用和错误用药。
第七条费用公示制度:医疗机构应当明码标价,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公示,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医疗价格公开透明度。
第八条医疗服务评价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医务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医疗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医保支付制度:医保部门应当建立医保支付制度,按照医保目录规定,对参保人员享受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进行支付。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第十条疾病防治制度: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疾病的防治工作,建立疫情监测制度,开展疾病预防和科普宣传。
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发现和报告疾病疫情,开展病例分析和防控指导。
第十一条临床应用指南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临床应用指南,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告知义务制度
医疗告知义务制度简介医疗告知义务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当向患者充分告知相关信息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护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决策权,确保医患双方在医疗过程中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内容1. 医疗告知的范围和内容:-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告知医疗服务的性质、目的、方法、风险、效果、费用等相关信息。
- 对于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医疗诊断、治疗方案、手术操作等,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告知可能的风险、后果及可能的替代方案。
2. 告知的方式和时间:- 医务人员可以通过口头、书面或其他合适的方式向患者告知相关信息。
- 医务人员应当在医疗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决策点及时告知患者相关信息。
3. 患者的知情同意:- 患者在明确知悉医疗服务的性质、目的、方法、风险等信息后,应当自主作出知情同意或拒绝接受医疗服务。
- 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选择,不得强制患者接受医疗服务。
4. 医务人员的责任:- 医务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向患者准确、全面地告知相关信息。
- 医务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不得将患者的相关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5. 违反医疗告知义务的后果:-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如未能履行医疗告知义务,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患者对未尽告知义务的医务人员提出投诉或索赔的权利。
目的与意义医疗告知义务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建立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的信任关系,提高医患沟通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该制度能够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使其能够更加理性地做出医疗决策。
对于医务人员而言,遵守医疗告知义务有助于提升其专业形象和职业声誉,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结论医疗告知义务制度是保障医患双方权益的重要制度之一。
医务人员应当充分意识到其在医疗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履行告知义务,促进医患关系的良好发展。
医疗机构和相关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医疗告知义务制度的有效实施。
医生的权利和义务
医生的权利与义务1、医生的权利法律误区:将病人在知识上的弱势混同于法律上的弱者由于社会上错误认为患者是弱势群体,医生是强势群体,所以医生的权利往往被人们所忽视,而使医生成为真正的孤立无援的弱势群体。
(1)非经医学技术鉴定并结论为医疗事故的,不受法律追究是医务人员最基本的权利法律依据:《条例》49条2款的规定。
但《执业医师法》21条所规定的七项权利中无此内容,应明确写进执业医师法。
(2)豁免权(刑事豁免及民事部分豁免)依据:公益豁免、职业的特殊性——高风险,世界上尚没有一个国家的刑法制定有医疗事故罪的。
误区:刑法万能法律万能(3)检查权(4)独立处置权(处方权),不受患者意志约束,医生可拒绝患者点药等(5)紧急处置权(6)强制治疗权(7)误诊权(允许误诊权)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21条:医疗保健人员发现……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允许疑似诊断,即允许误诊也。
误诊的原因:客观(医学的局限性,个体差异)主观(思维方式,技术水平)所有的腹部手术均称“剖腹探查”,尸检与临床诊断符合率60~70%,因误诊而起诉医生,这是十分荒唐的,是对医学与法律的无知表现。
(8)有条件的隐瞒病情权(11条)(9)拒绝治疗权以下情形医生可拒绝治疗:a、病人不配合治疗时;b、医生人身权利遭受威胁或不法侵害时;c、医生的人格尊严遭受侮辱时;d、病人及其家属违反院纪院规,又不听劝阻时;e、病人欠费或拒付费用时;f、当医生成为该病人的被告时。
(10)劳动权(11)休息权(全国人均寿命71.4岁,医务人员人均寿命68.3岁)(12)获取报酬权(欠费问题严重)(13)继续学习与培训权(14)科学试验与研究权(15)智力成果受法律保护权(病人有权复印病案,值得商榷)(16)职称晋升权(17)人格尊严受尊重权(18)自卫权(19)申请复议权(20)申诉权(有地方规定只要有病人投诉的就下岗,严重侵犯了医务人员的申诉权。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义务
1、内科住院患者刘某是一名律师,总爱跟医生说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医生的下列行为合法的是*A.基于合同自由,医师有权拒绝提供诊疗服务B.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医师有权拒绝提供诊疗服务C.医生无权拒绝提供服务,但患者不积极配合诊疗的除外D.医生无权拒绝提供服务,但客观原因的除外E.医生无权拒绝提供服务,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的应该转诊2、小刘原来是内科医师,后经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拟从事全科诊疗工作。
小刘应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A.初次注册B.重新注册C.变更注册D.注销注册E.停薪留职3、小刘是内科医师,工作多年,近年因家庭变故,罹患抑郁症,无法胜任本职工作。
医院应为其办理何种手续*A.初次注册B.重新注册C.变更注册D.注销注册E.停薪留职4、小刘刚刚通过了医师资格考试,拟申请执业注册。
该注册属于*A.初次注册B.重新注册C.变更注册D.注销注册E.停薪留职5、执业医师小王因交通肇事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期执行。
有关小王的执业资格说法正确的是*A.不影响执业活动B.暂停执业活动1个月C暂停执业活动3至6个月D.注销注册E.变更注册6、医师购买未经国家批准的药品,并出售给患者。
该购买、出售行为的法律后果是*A. 合法行为B.好意相帮C.无因管理D.不当得利E. 销售假药罪7、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一定比例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
该比例是*A.满承装量B.1/2C.1/3D.2/3E.3/48、有关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正确的说法是*A.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B.上级医师审阅、签名C.带教医师审阅D.主管护士审阅、签名E.无权书写病历9、《执业医师法》要求医师的执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应达到的程度是*A.合格B.良好C.优秀D.卓越E.一流10、小刘原来是内科医师,已停薪留职多年,近日,小刘办理了重新注册手续。
小王停薪留职至少已经多少年了*A.6个月B.1年C.2年D.3年E.5年11、医师执业证书未记载的事项是*A.执业地点B.执业范围C.执业类别D.变更注册E.省级卫生厅12、小刘是急诊科医师,某日接诊一危重患者,医院无救治能力,应转院。
什么是医疗注意义务,有哪些
什么是医疗注意义务,有哪些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大的利益,因此,法律赋予医务人员比其他行业的工作人员更高的注意义务。
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具有高度的注意,对患者尽到最善良的谨慎和关心,以避免患者遭受不应有的危险或损害的责任。
那么什么是医疗注意义务,有哪些?网友咨询:什么是医疗注意义务,有哪些?律师解答:医疗注意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1、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须以救死扶伤为目的;2、医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3、主治医师在医疗行为实施之前,有极尽说明的义务;4、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实施治疗方案,并应征得患方的意见;5、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医疗操作规范进行,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律师解析:医疗事故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1、过错原则:《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须存在医疗过错,且因为该过错导致了患者医疗损害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这是《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后在医疗损害诉讼案件中,医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
2、过错推定原则:《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在以上三种情况下,患者不需证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只要证明医方存在上述情况,法院就应推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
3、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了在医疗行为中,只要医疗机构使用了不合格的医疗产品致使患者人身受到损害,无论其医疗行为是否有医疗过错,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义务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义务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义务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的全部医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二章义务服务内容与要求第三条义务服务内容1.供应及时、有效、专业的医疗服务。
2.为患者供应必需的医疗咨询和健康教育。
3.予以贫困患者必需的医疗救助。
4.供应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
第四条义务服务要求1.医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对患者文明、礼貌、友善。
2.医务人员应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3.医务人员应依照临床路径和规范操作程序进行医疗服务,保证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4.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患者个人隐私。
5.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乐观搭配工作,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义务服务流程第五条患者就诊流程1.患者到达医院,由挂号员进行登记,供应个人基本信息。
2.患者进行初步病情描述,由医生进行初步评估并订立初步治疗方案。
3.患者进行辅佑襄助检查或实施治疗,医生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4.医生告知患者病情与诊断结果,并订立认真治疗方案。
5.患者依照医生要求接受治疗,并定期复诊。
6.医生定期跟踪患者病情,调整治疗方案。
7.患者治疗结束后,由医生评估疗效并出具离院证明。
第六条义务服务回访流程1.患者出院后,医院将进行回访。
2.专业的回访人员联系患者,了解治疗效果和满意度。
3.回访人员记录患者的看法和建议,及时反馈至医院相关部门。
4.医院依据患者的反馈看法,进行问题整改和改进措施的订立。
5.医院将回访结果作为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七条管理机制1.建立健全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激励医务人员供应优质的义务服务。
2.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开展职业道德和医疗技术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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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科住院患者刘某是一名律师,总爱跟医生说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医生的下列行为合法的是*
A.基于合同自由,医师有权拒绝提供诊疗服务
B.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医师有权拒绝提供诊疗服务
C.医生无权拒绝提供服务,但患者不积极配合诊疗的除外
D.医生无权拒绝提供服务,但客观原因的除外
E.医生无权拒绝提供服务,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的应该转诊
2、小刘原来是内科医师,后经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拟从事全科诊疗工作。
小刘应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A.初次注册
B.重新注册
C.变更注册
D.注销注册
E.停薪留职
3、小刘是内科医师,工作多年,近年因家庭变故,罹患抑郁症,无法胜任本职工作。
医院应为其办理何种手续*
A.初次注册
B.重新注册
C.变更注册
D.注销注册
E.停薪留职
4、小刘刚刚通过了医师资格考试,拟申请执业注册。
该注册属于*
A.初次注册
B.重新注册
C.变更注册
D.注销注册
E.停薪留职
5、执业医师小王因交通肇事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期执行。
有关小王的执业资格说法正确的是*
A.不影响执业活动
B.暂停执业活动1个月
C.暂停执业活动3至6个月
D.注销注册
E.变更注册
6、医师购买未经国家批准的药品,并出售给患者。
该购买、出售行为的法律后果是*
A. 合法行为
B.好意相帮
C.无因管理
D.不当得利
E. 销售假药罪
7、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一定比例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
该比例是*
A.满承装量
B.1/2
C.1/3
D.2/3
E.3/4
8、有关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正确的说法是*
A.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B.上级医师审阅、签名
C.带教医师审阅
D.主管护士审阅、签名
E.无权书写病历
9、《执业医师法》要求医师的执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应达到的程度是*
A.合格
B.良好
C.优秀
D.卓越
E.一流
10、小刘原来是内科医师,已停薪留职多年,近日,小刘办理了重新注册手续。
小王停薪留职至少已经多少年了*
A.6个月
B.1年
C.2年
D.3年
E.5年
11、医师执业证书未记载的事项是*
A.执业地点
C.执业类别
D.变更注册
E.省级卫生厅
12、小刘是急诊科医师,某日接诊一危重患者,医院无救治能力,应转院。
对转院的时间要求是*
A.按时
B.及时
C.准时
D.随时
E.适时
13、某丙肝患者私自购买了走私药品,医生也认为该药品确实适合患者,遂允许患者使用。
该药品应被定性为*
A.高端药品
B.合法药品
C.假药
D.劣药
E.非处方药
14、医师小王因销售假药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小王的行为是*
A.帮助药商销售国外走私药品
B.购买国外走私药品自用
C.在国外购买药品带回国内
D.网购大量药品
E.将药品邮递给患者
15、在手写病历时出现错字。
正确的修改方式是*
A.双线划在错字上
B.用刀片刮掉
C.涂修改液
D.用修改带
E.重抄整页
16、开展诊疗活动前,医疗机构应取得资质证书。
该证书的名称是*
A.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B.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
C.医疗机构从业许可证
E.医疗技术合格证
17、未经患者同意泄漏患者隐私的,医生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包括*
A.和解
B.警告
C.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
D.暂停执业活动1年
E.吊销执业证书
18、关于病历书写基本要求的表述最准确的是*
A.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B.及时、准确、完整
C.真实、准确、完整
D.客观、真实
E.客观
19、有关急、危、重症患者转院的说法正确的是*
A.立即转院
B.医生决定是否转院
C.病情稳定后立即转院
D.病情稳定后征求患者意见再转院
E.转入本地区上一级医院
20、小刘是急诊科医师,某日接诊一危重患者,处置完患者后开始书写抢救记录。
抢救时间记录的要求是*
A.具体到秒
B.具体到分钟
C.具体到小时
D.具体到日期
E.无明确要求
21、小刘是急救医师,某周接诊了多位患者。
应依法履行报告义务的是*
A.患者拒绝救治
B.患者病危
C.患者昏迷
D.患者情绪激动
E.患者涉嫌非正常死亡
22、张大夫是骨科的医生,一术后患者出现呼吸系统疾病,需要请呼吸科医生会诊。
会诊时,张医生,会诊医师刘医师,进修医师多人及实习医生参加了会诊。
会诊完毕后,书写会诊意见的应该是*
A.张大夫
B.刘医师
C.张大夫、刘医师均可
D.张大夫、刘医师、进修医师均可
E.张大夫、刘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生均可
23、医师小刘接诊一行为怪异的患者,遂发微信朋友圈,描述了患者的种种表现。
小刘的行为性质是*
A.侵犯患者隐私
B.个人言论自由
C.小范围传播未侵权
D.描述事实未侵犯患者隐私
E.未给患者造成痛苦未侵权
24、在法定情况下,医师有义务向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不属法定报告事项的是*
A.医疗事故
B.传染病
C.慢性病
D.职业病
E.药品不良反应
25、外科住院患者突发内科急症,主管医师首先应采取的措施是*
A.请求会诊
B.报告上级医师
C.申请转科
D.下达病危通知
E.急救处置
26、医务人员不得收受患者财物,违反者可能受到的最严厉处罚是*
A.警告
B.罚款
C.赔偿损失
D.吊销执业证书
E.责令改正
27、急诊科收治一昏迷患者,身份不详,无人陪同。
经初步诊断,急诊科医师申请将患者转
入上级医院,转院的理由是*
A.缺乏技术条件
B.急诊科没有床位
C.超出主管医师诊疗能力
D.无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E.无人支付医疗费
28、医疗机构应在核准登记的范围内提供诊疗活动。
该范围是*
A.诊疗科目
B.诊疗项目
C.诊疗技术
D.诊疗水平
E.医师执业注册范围
2、小刘跟随知名专家出诊,按照专家的指示开具了处方。
有关处方签名的观点正确的是*
A.专家本人签名
B.代专家签署专家名字
C.签署专家名字并标明为小刘代签
D.专家和小刘同时签名
E. 签署小刘名字
4、小王是某二级医院的医生。
一住院患者突然病情恶化,联系转入上级医院。
小王应提供给患者带走的病历资料是*
A.病历摘要
B.大病历
C.转院知情同意书
D.会诊意见
E.同意转院证明书
7、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应封存。
有关封存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
B.在第三方见证的情况下封存
C.只能复印并封存复印件
D.申请法院封存
E.只能封存原件
11、医疗废物收集容器标识的要求是*
A.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B.黄色容器
C.警示说明
D.危害说明
E.收集示意图
12、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标牌。
该标牌应载明的事项是*
A.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
B.本人姓名、执业范围
C.本人姓名、专业技术特长
D.本人姓名、编号
E.本人姓名
15、小王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医师。
一门诊患者突然病情恶化,血压降低,意识模糊。
小王应立即采取的措施是*
A.抢救
B.联系120转诊
C.跟家属交代病情
D.书写门诊病历
E.请求会诊
21、有关病历修改的说法正确的是*
A.已完成录入打印并签名的电子病历不得修改
B.打印病历不得修改
C.完成录入的病历不得修改
D.电子病历不得修改
E.手写病历不得修改
23、小刘医生依法为患者出具了罹患内科疾病的诊断证明书,小刘医师应具备的条件是*
A.小刘医师的执业范围是内科
B.小刘医师的职称是主治医师以上
C.小刘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授予诊断证明开具资格
D.小刘医师执业2年以上
E.小刘医师工作认真负责
2、患者死亡后,医患双方发生争议,拟进行尸检。
尸检应取得患方同意并签字。
关于签字者的准确表述是*
A.第一顺位继承人
B.第二顺位继承人
C.近亲属
D.亲属
E.医院负责人
27、在医疗机构内,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上岗工作的人员范围是*
A.工作人员
B.医务人员
C.医生
D.护士
E.卫生技术人员
6、医师在单独执业前,依法应当取得的资格证书是*
A.考核证
B.职业证
C.合格证
D.执业证
E.全科培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