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加多宝商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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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冒用知名商标案例

口头冒用知名商标案例

口头冒用知名商标案例案例一:王老吉加多宝商标案案情:从名不见经传,到现在的凉茶第一罐,“王老吉”创造了一个商业奇迹。

但是,这奇迹中间却夹杂着两家公司的恩怨。

从2010年开始,广药集团与加多宝之间就展开了“王老吉”的商标之争。

结果:北京一中院就鸿道有限公司(加多宝)提出的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5月9日作出的仲裁裁决的申请作出裁定,驳回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40号仲裁裁决的申请。

该裁定为终审裁定,暂时为广药集团和加多宝的“王老吉”商标争夺案画上了句号。

案例二:奇瑞腾讯“QQ”商标争夺案情:2003年3月,奇瑞“QQ”轿车上市两个月前,奇瑞公司就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了第号“QQ”商标,指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12类中的大客车、电动车辆、小汽车、汽车等商品上,但腾讯公司随后在该商标的初审公告期间提出异议,就此开始“QQ”商标“鏖战”多年。

结果:商评委作出过裁定,对腾讯公司持有的争议商标依法予以撤销。

腾讯公司不服,随后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一审判决作出后,腾讯公司继续表示不服,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判令撤销腾讯公司在汽车等商品上的“QQ”注册商标。

双方11年旷日持久的商标大战终于有果,腾讯彻底输了。

案例三:苹果IPAD和唯冠的商标之争案情:杨荣山利用手下数家子公司,从2000年到2001年,先后在31个国家和地区,申请并成功注册了总共十个iPad商标,其中就包括中国大陆的两个商标。

2012年初,深圳唯冠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浦东法院提起了对苹果iPad商标侵权诉讼。

并指出“盗用”了深圳唯冠的商标,并以iPad的名义涉嫌非法销售平板电脑。

结果:iPad与唯冠的商标之争,在经历一年多的马拉松之后终于以ipad付出6000万美元收购商标而尘埃落定,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正式圆满解决。

案例四:“老干妈”商标之争案情:贵阳老干妈将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至法院,称商评委核准的“ 川南干妈” 商标与“老干妈”商标在构成要素、含义、整体外观等方面均无显著差别,且指定使用在“调味品、辣椒油”等相同类似商品上,构成指定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广药王老吉加多宝之争真相解密

广药王老吉加多宝之争真相解密

广药王老吉加多宝之争真相解密广药王老吉和加多宝之争一直未停过,自从去年5月广药收回王老吉商标后纷争越演越烈,甚至中间还出现过数次加多宝员工殴打王老吉员工的事件。

这样的一些恶意相向,不禁让我们广大消费者思考:为什么王老吉和加多宝两家不能和解?为何广药王老吉加多宝不能良性竞争?为何王老吉加多宝官司没完没了?5月29日在广州市新闻中心召开的广州市国资委和广州市检察院领导出席的王老吉凉茶媒体沟通会上,这些问题得以首次解密:王老吉之争的所有根源皆源于英资企业加多宝董事长陈鸿道的行贿畏罪潜逃。

广州市检察院在会上表示,目前对加多宝董事长陈鸿道的追捕仍在进行中。

而近日针对加多宝精心炮制带有恶意攻击性质的《传人篇》广告,广州市公证处做出10份公证材料,权威证明广药集团王老吉185年从秘方到工艺一脉相传,拥有独家正宗秘方。

广州市国资委对此也首度表态,王老吉属于国有资产,由广药集团拥有,广药集团是王老吉唯一合法传承实体,拥有和王老吉相关的所有权益。

广药集团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王老吉官网)国有资产严重流失:陈鸿道行贿导致“史上最廉价商标租赁”去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定广药集团获胜,成功收回红罐和红瓶王老吉凉茶生产经营权,到现在已经一年时间过去。

全程参与了王老吉商标案的广药集团副总经理倪依东揭秘了王老吉纷争的整个来龙去脉。

据悉,王老吉创始于1828年,主要有两个广州和香港两脉,其中香港支脉于1890年前后单独发展,民国二年正式和广州王老吉分家,一百多年间来无任何经营关系。

广州王老吉继承了王老吉的祖业和秘方,也就是今天广州王老吉药业的前身。

广州王老吉在民国时期,注册了王老吉商号、商标、王老吉公孙父子图商标等一系列无形资产。

1956年按照公私合营政策,国家以赎买方式从王老吉第四代传人手中承接了广州王老吉商标、秘方、工艺、员工等所有生产资料,成为国有企业并发展至今。

1996年广药集团成立,广州王老吉作为下属企业纳入广药集团管理,王老吉商标等无形资产归广药集团持有。

王老吉与加多宝纠纷案

王老吉与加多宝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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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教育:消费者对于产品的了解和认知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企业应该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 提高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认知度和忠诚度
经验教训
总之,王老吉与加多宝 纠纷案对于整个凉茶行 业以及商业竞争中的企 业都有很大的启示作用
企业应该从中吸取经验 教训,加强自身的规范 化和专业化管理,推动 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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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包装纠纷纠纷细节除了广告语之外,王老吉和加多 宝在包装上也存在纠纷。王老吉 认为加多宝的新包装侵犯了自己 的知识产权,而加多宝则认为王 老吉的包装设计过于雷同,存在 侵权行为。双方在包装设计上展 开了激烈的竞争,互相指责对方 侵权
渠道纠纷
此外,王老吉和加多 宝在渠道上也存在纠 纷。王老吉认为加多 宝在某些渠道上存在 窜货行为,而加多宝 则认为王老吉在某些 区域市场上的表现不 够积极。双方在渠道 管理上存在分歧,互 相指责对方不遵守市 场规则
PART 2
纠纷细节
广告语纠纷
王老吉和加多宝在广告语上存在 明显的纠纷。王老吉认为加多宝 的广告语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而加多宝则认为王老吉的广告 语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具体来说 ,王老吉的广告语强调"王老吉" 品牌的正宗性和历史渊源,而加 多宝则强调自己在凉茶市场上的 领导地位和品质保障
纠纷细节
到以下经验教训
经验教训
尊重知识产权:企业在商业竞争中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加强自身
1 的知识产权保护,防止被他人侵权
遵守市场规则:企业在市场运作中要遵守市场规则,不进行不正当竞争和窜货等行为。同时也要加强对
2 渠道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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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和加多宝是怎么回事

王老吉和加多宝是怎么回事

王老吉和加多宝是怎么回事
王老吉这个商标被租给加多宝公司,时间是截止到2010年,时间到了,而这时就出问题了。

据说是在2002年的时候,加多宝公司的投资人陈鸿道,私下通过王老吉的老东家、也就是总经理李益民,将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延期至2020年,对此双方各执一词,在2011年年,这个“使用期延期至2020年”被判无效。

不得已,王老吉被广药收走,加多宝公司不得不换了个商标,就是后来的加多宝凉茶。

然后,王老吉和加多宝两个品牌,开始了竞争。

其实,加多宝公司将王老吉改名成加多宝,对加多宝销量的影响并不大,真正发生决定性影响的,是红色罐装包装的归属问题,以及和原来的王老吉相似的宣传广告。

加多宝还是沿用的王老吉的那种红色罐装,广告语也是“怕上火就喝加多宝”,广药反对加多宝继续使用,意思是包装和广告不能和原来的王老吉一样,两家开始互相诉讼。

加多宝与王老吉商标之争

加多宝与王老吉商标之争

加多宝与王老吉的商标之争背景:假如我们理会可口可乐的总裁说过,即使可口可乐全球的工厂一夜之间烧毁,凭借可口可乐的品牌,一样可以建立起可乐的商业帝国。

那么,中国两家企业王老吉与加多宝,对一个年销售额高达100亿的红罐王老吉品牌使用权展开争夺,这注定变成中国史上最惊心动魄的品牌战。

品牌战根源在于2002年红罐王老吉通过正确的品牌定位以及一系列的营销运作后,红罐王老吉的销售马上火火红红起来,现在成为一个人见人爱的价值品牌。

品牌使用授权费用过低是一个导火线,王老吉不愿意品牌过长时间在加多宝手中使用,就引发了王老吉与加多宝对品牌使用的争夺。

争夺的几个阶段:如今在凉茶市场争得你死我活的广药与加多宝曾经也有过“蜜月期”。

1997年2月,广药集团注册申请“王老吉”商标。

同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鸿道取得了独家使用“王老吉”红罐生产销售使用权,2001年续签合同,有效期延长至2010年;此后,广药与鸿道又分别于2002年、2003年签订了两份补充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

不过,两家看似风平浪静的合作中实藏暗礁。

2005年,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受贿被抓,其在2001年至2003年间先后接受香港加多宝公司陈鸿道贿金300万港元。

而这一切直指王老吉商标的租赁协议。

因李益民收取鸿道贿赂,广药认为,王老吉商标租赁补充协议无效。

2010年,广药指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截止时间已到,向鸿道旗下加多宝公司发出了正式的终止授权律师函。

而当年,加多宝运作的红罐王老吉年销售额已过150亿元,加多宝当然不会轻易将王老吉拱手让人,多次正面冲突后,两者最后对簿公堂。

两年后,这场商标战有了结果。

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结果公布,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赢得仲裁的广药一时间意气风发,筹划起新产品的发布;落败的加多宝则紧锣密鼓地展开产品更名后的营销,丝毫无“让位”之意。

王老吉与加多宝商标纠纷案

王老吉与加多宝商标纠纷案
重要性
这给所有的企业也提了一个醒,就是你在转让你的 商标的时候,你不要低估这个商标的价值,你完全可以 做一个比较灵活的合同。比如说,随着这个品牌价值本 身增加等等,能不能每年有一个浮动?因为从国际上商 标转让来看,比如欧美这些发达市场,它对商标的使用 转让都是非常贼的,绝对不会让对方占很大的便宜,他 非常担心小土鸡有一天可能会变成凤凰,那么我绝对不 会让你一个人占有凤凰的价值。
加多宝集团的销售 额达到160亿元,而广 药的王老吉销售额只有 不到20亿元。
问题一 赢下了商标,能否赢下市场?
就在王老吉商标
仲裁结果公布的前一天 ,广药集团发布招聘公 告,为王老吉大健康特 薪急招三千快消人员, 广药设定的目标是,“ 十二五”末,实现五百 亿元,占其2015年全集 团销售目标的八成以上
商标本身的价值是无可厚非的,但 是关键是什么?
是品牌背后有很多因素来支撑,包括 你的营销、品牌的策划以及整个经营。当 然,我们从股市本身的表现来看的话,最 起码市场非常认可这三个字,也就是这三 个字本身可能它不止一千多个亿,但是最 起码来讲,它的市场价值是不可低估的。
问题二
王老吉之争给企业敲响警钟,商标的
鸿道集团成立加多宝公司负责王老吉在内地的生 产和经营。
2000年时再签合同,双方续约至2010年5月2 日。
在2001年8月和2002年8月,广药集团原副董 事长李益民分别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 鸿道100万港元,并在2002年11月时,双方签 署了补充协议,将商标续展期限延长至2013 年。2003年6月,李益民再次收受陈鸿道100 万港元,并在同月签署了第二份补充协议, 约定将王老吉商标租期延长至2020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 今年5月9号,就王老吉商标许可协 议争议仲裁做出裁决,广药集团与 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 订地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 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

加多宝与王老吉商标之争

加多宝与王老吉商标之争

87加多宝与王老吉商标之争十大危机事件2011年,广药集团要求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一场长达7年的诉讼拉锯战自此展开。

王老吉始创于清朝道光年间,创始人王泽邦被公认为凉茶始祖。

随着时代的变迁,王老吉凉茶成为广药集团下属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款产品。

该公司掌握着王老吉的配方,并注册了王老吉商标。

1993年,鸿道集团得到王老吉后人王建仪授权,可永久使用王老吉配方,同时也允许集团下属公司加多宝集团使用相应授权。

鸿道集团分别与广药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广药集团签署商标许可权,获准使用王老吉商标。

也就是说,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加多宝集团使用的配方均为王泽邦当年研制的配方。

因拥有商标使用权,所以,在1993至2011年间,加多宝集团一直使用着广药集团的商标“王老吉”。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市场上销售的红罐王老吉主要由加多宝集团生产,而绿盒王老吉主要由广药集团生产。

它们虽都名为“王老吉”,但由于加多宝集团的成功营销,红罐王老吉一路呈现爆炸式增长。

相比之下,绿盒王老吉要逊色很多。

如此巨大悬殊下,广药集团坐不住了,一系列争夺自此开启。

按照最初签署的王老吉商标许可协议,加多宝集团可使用王老吉商标至2010年。

也就是说,2011年,加多宝集团对于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已超出限期。

但当时,王老吉商标已被估值超过1000亿元,对加多宝集团而言,物归原主如同割肉。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以及下属公司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同年7月16日,北京一中院终审裁定驳回加多宝集团二次上诉。

广药集团首战告捷。

条条大路通罗马,这条不通换一条。

2012年,加多宝集团开始对红罐王老吉“变身”,强化“加多宝”品牌,并开始在红罐王老吉罐身上,印上同等字号的“王老吉”与“加多宝”。

广告语也随之更换,开始投放“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等广告语。

由此也引发了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的第二次大战。

商标、版权、专利的相关案例

商标、版权、专利的相关案例

商标、版权、专利的相关案例商标案例。

案例一: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纠纷。

你知道王老吉凉茶吧,以前可火了。

广药集团呢,拥有“王老吉”这个商标。

后来啊,加多宝公司从广药集团那里拿到了授权,就开始大力推广王老吉凉茶,把这个品牌做得超级有名,在全国甚至全世界都有很多人知道。

但是呢,授权到期后,广药集团想自己做这个品牌了,就收回了商标授权。

这下可就热闹了。

加多宝可不甘心啊,因为他们在这个品牌上投入了大量的心血,做了很多宣传推广。

加多宝就想了个办法,他们虽然不能用“王老吉”这个商标了,但是在包装上做文章。

他们把自己的包装做得和原来王老吉的包装特别像,红罐嘛,消费者有时候都分不清。

这就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纠纷,广药集团觉得加多宝这是在蹭王老吉的品牌热度,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益。

最后呢,经过很多轮的官司,法院判定加多宝这种行为确实存在侵权,要求加多宝停止侵权行为,还得赔偿损失呢。

这个案例就告诉我们,商标是很重要的商业标识,即使你对这个品牌的发展有很大贡献,但是商标权在别人手里,到期了就得归还,不能搞小动作。

案例二:苹果与唯冠的iPad商标之争。

苹果公司的iPad那可是家喻户晓啊。

可是在iPad刚要进军中国市场的时候,出了个大岔子。

深圳唯冠公司呢,早就注册了“iPad”这个商标。

苹果公司当时可能觉得自己这么大的公司,产品又这么牛,就没太把这个商标的事儿当回事儿,以为能顺利在中国用这个名字。

结果唯冠不干啊,说这是我的商标,你苹果没经过我同意就用,这不行。

这就打起了官司,刚开始大家都觉得苹果肯定能赢啊,毕竟苹果这么强大。

可是呢,商标这个事儿是讲法律依据的,唯冠确实是合法注册了这个商标。

最后苹果没办法,为了能在中国顺利卖iPad,只好花了6000万美元从唯冠那里把商标买下来。

这就告诉我们啊,再大的公司也不能忽视商标权,不然到时候就得花大价钱来解决问题。

版权案例。

案例一:琼瑶诉于正抄袭案。

就比如说,人物关系啊,故事的一些关键情节,感觉像是抄的一样。

加多宝与王老吉商标之争

加多宝与王老吉商标之争

一.背景:被誉为“中国商标第一案”的 “王老吉”商标使用权纷争进入白热化:在商标使用合同是否到期、红色罐体是否侵犯外观设计专利、红绿王老吉凉茶配方究竟谁更正宗等方面,广药集团和加多宝集团至今争论不休。

尽管两者之间的官司还在继续 但截止到目前,这场纷争最大的受害者不是广药集团,而是加多宝集团。

原加多宝旗下子品牌——“王老吉”被广药集团蛮横夺走,再加上加多宝期间曝出的受贿丑闻 加多宝企业市场价值和企业形象一落千丈。

而法院将加多宝精心营销十几年且向广药集团租借的品牌使用权判给了广药集团。

这对加多宝集团来说,更是一个极大的打击,等于说将中国第一饮料品牌——王老吉,拱手送给了广药集团。

随后与王老吉配方以及包装相同的加多宝凉茶,仓促面市 以此来对抗广药集团。

对于加多宝来说,由于失去王老吉的忠实消费者,仅凭陌生的“加多宝”凉茶,要想立刻获得消费者信赖,并恢复之前每年上百亿元的销售额完全不可能。

二、加多宝凉茶所处困境由于加多宝凉茶还是等到合同到期后才仓促上阵,消费者认知出现重大偏差,不少消费者甚至认为红罐加多宝是王老吉的兄弟产品甚至是山寨产物。

如何打破消费者的认知误区,将“加多宝就是从前的王老吉”、“拥有王老吉品牌的广药没有原来王老吉的配方”等品牌认识深入人心,是摆在加多宝面前的首要问题。

由于加多宝凉茶品牌匆匆上马,营销策略虽五花八门,却极难全面撼动王老吉的“铁杆粉丝”。

更不利的情况是广药高调推出光耀版红罐 “王老吉”,对加多宝凉茶是致命的打击。

三、加多宝凉茶的营销策略存在的漏洞加多宝针对其产品加多宝凉茶所处的困境,采取了一些措施拯救,试图阻隔广药集团的堵截,扩大加多宝的影响力。

但非常遗憾的是,由于加多宝单调的营销策略,消费者仍对加多宝的认知极为模糊,加多宝凉茶影响力和品牌风险在到处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毫无保障的广药集团的王老吉面前依然苍白无力。

1. 媒体公关策略的不恰当运用。

加多宝集团为了反击广药集团 在全国召开数十场新闻发布会 试图向媒体以及全国证明 加多宝就是从前的王老吉。

王老吉和加多宝官司

王老吉和加多宝官司

王老吉和加多宝官司王老吉与加多宝官司纷争的背景王老吉和加多宝是中国饮料市场上的两个知名品牌,因为它们在产品包装上的相似之处而引发了一场长达数年的官司。

这场官司成为中国商业法律领域的经典案例,吸引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本文将分两篇详细介绍这场官司的经过和双方的辩论。

王老吉和加多宝官司纷争的始末(上)2000年,加多宝公司推出了一款新产品,名为“王老吉凉茶”。

这款凉茶在包装设计上与王老吉品牌的产品非常相似,以至于引起了王老吉公司的不满和抵制。

王老吉公司认为加多宝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权和知名度。

随后,王老吉公司向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起了商标侵权行政投诉,并要求撤销加多宝的商标注册,追究其法律责任。

王老吉公司认为,加多宝公司经营的王老吉凉茶与其王老吉品牌产生混淆,严重损害了其商标权益和声誉。

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过调查认为,加多宝公司的产品包装设计确实存在与王老吉品牌相似的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以与已注册商标相近似或相同的方式发布商品。

因此,加多宝公司被认定存在商标侵权行为。

加多宝公司对此不服,立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诉讼,要求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裁决。

加多宝公司辩称,凉茶行业中的包装设计风格相似度较高,并非独自造成了与王老吉品牌的混淆。

随着官司的持续发酵,公众对王老吉和加多宝之间的争议也越来越关注。

两家公司为争夺市场份额和保护自身品牌声誉站在了正面交锋的位置。

而这场纷争的结果,也将对中国商标保护和侵权行为相关法律的适用产生重要影响。

(待续)。

商标侵权典型案例案件评议

商标侵权典型案例案件评议

商标侵权典型案例案件评议一、“王老吉”与“加多宝”商标纠纷案。

这可算是商标界的一场“大戏”啊。

想当年,王老吉凉茶那是相当出名,红罐包装几乎成了它的标志。

后来加多宝开始运营王老吉品牌,把这牌子打得更响亮了。

但是呢,问题就出在商标授权到期之后。

加多宝继续使用和王老吉极为相似的红罐包装,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大家都习惯了那个红罐,猛地一换还真可能分不清。

就好比你一直管一个人叫张三,突然有一天另一个长得差不多的人也说自己是张三,这不得乱套啊?从法律角度来说,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具有独特性和识别性。

加多宝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使用相似包装,很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这就侵犯了王老吉的商标权益。

这个案例也告诉我们,商标授权可得谨慎,到期之后该怎么处理得提前规划好,不然就容易引发这种大的纠纷。

二、“新百伦”与“纽巴伦”商标侵权案。

这名字听起来就很容易让人迷糊。

“新百伦”在市场上是挺火的运动鞋品牌,口碑不错。

可“纽巴伦”就有点“浑水摸鱼”的感觉。

“纽巴伦”这个品牌,它的商标和商品外观与“新百伦”有很多相似之处。

对于消费者来说,走进商场,看到两个名字这么像,鞋子款式也有点像的品牌,真的很难分得清。

就像你去参加一场双胞胎聚会,要准确认出谁是谁,可不容易。

在这个案子里,“纽巴伦”这种故意接近“新百伦”商标的行为,明显是想借着人家的知名度来给自己揽生意。

这就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侵犯了“新百伦”的商标权。

这也提醒消费者,买东西的时候可得擦亮眼睛,别被那些山寨品牌给骗了。

同时,企业也要更加注重保护自己的商标,防止这种类似的侵权者来捣乱。

三、“iPad”商标侵权案。

苹果公司的iPad那可是风靡全球的产品。

但是在中国,它却遇到了商标上的麻烦事儿。

原来啊,有个公司已经在中国注册了iPad这个商标。

苹果公司在没有得到许可的情况下就使用这个名字在中国市场销售产品。

这就好比你盖房子,那块地已经是别人的名字了,你却直接在上面盖,这肯定不行啊。

案例分析王老吉和加多宝商标之争

案例分析王老吉和加多宝商标之争
最后,企业应该在产品设计和广告宣 传上保持独特性,避免与其他品牌混 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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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行为
双方行为
2010年8月30日,广药集团向鸿道集 团发律师函,提出李益民签署的两份 补充协议无效
2011年4月,广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贸仲)提出仲裁请求
2012年5月11日,仲裁裁决补充协议 无效,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商 标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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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王老吉 和加多宝商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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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背景介绍 2 商标纠纷的起因 3 商标纠纷的核心问题 4 法律程序和结果 5 经验和教训 6 双方行为 7 商标法律知识点 8 对企业和个人消费者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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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
王老吉和加多宝是中国 两个著名的凉茶品牌
背景介绍
凉茶,作为中国的一种 传统饮品,具有悠久的
历史和文化背景
凉茶是由多种中草药熬 制而成,具有清热解毒、
生津止渴的功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 高,凉茶市场逐渐壮大,
吸引了众多品牌加入
2
商标纠纷 的起因
商标纠纷的起因
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商标 之争源于品牌标识的相
似性
王老吉商标注册于1996 年,而加多宝则在2000 年左右开始使用其红色
罐装凉茶产品
两个品牌的商标都是以 绿色和白色为主色调, 并且在产品包装和广告 宣传上都有类似的设计
因此,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尊重消费者认知并不损害 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由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共同享有
此后,广药集团曾提出再审,2018年,最高院驳回广药集团的再审申请!
至此,王老吉和加多宝一段旷世奇缘终于尘埃落定!
然而,在市场上的竞争仍然存在。为了维护自己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王老吉和加多宝 在广告宣传和产品包装上仍然会采取一些措施来区别于对方。这些措施包括改变产品包装 设计、加强品牌宣传等

经济法案例分析-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争

经济法案例分析-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争
充协议无效。 11月,广药启动王老吉商标评估程序,彼时王老吉品牌价值被评估
1080.15亿元,跻身目前中国第一品牌。
案例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战
2011 2011年4月,广药向贸仲提出仲裁请求,并提供相应资
料;5月王老吉商标案立案,确定当年9月底开庭;后 因鸿道集团一直未应诉,开庭时间推迟至2011年12月 29,但当日仲裁并未出结果。
2012 2012年1月,双方补充所有材料,确定2月10 日仲裁;
但贸仲考虑到王老吉商标价值,建议双方调解,并将 仲裁时间再延期3个月。因而鸿道集团提出的调解条 件是补充合同有效为前提,广药无法接受,调解失败。Βιβλιοθήκη 案例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战
2012 2012年5月11日,广药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案例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战
2003 2003年6月,李益民再次收受陈鸿道100万港元,并在同月签署了第
二份补充协议,约定将王老吉商标租用期限延长至2020年。
2008 2008年开始,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交涉,广药称王老吉为国有资产
事件涉嫌国有资产流失,但双方交涉未果。
2010 8月30日,广药向鸿道集团发出律师函,申诉李益民签署的两个补
经济法与税法
知识产权法
案例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战
1997 广药与香港鸿道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者授权子公司加 多宝集团在国内销售红罐王老吉。
2000 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再签合同,双方续约至2010年5月2日。
2001 2001年8月和2002年8月,广药原副董事长李益民分别收受鸿道集团
董事长陈鸿道100万港元贿赂。并在2002年11月,双方签署了补 充协议,将商标需用钱延长至2013年。

加多宝和王老吉案例分析

加多宝和王老吉案例分析
• 在国际上,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饮料出口业绩的不断回升,此时,拥有较好品牌优 势的王老吉较同类企业具有较强竞争力。
• 近年来,全球软饮料市场发展迅速,从软饮料的品种来看,碳酸饮料 仍占主导地位,其次是果汁饮料和矿泉水,但近年来,软饮料市场结构 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原来备受推崇的碳酸饮料逐渐“退烧”,而以茶 饮料为代表的无糖饮品迅速崛起,成为饮料市场新的主力军。 中国 茶饮料市场自1993年起步,2001年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期。2007年中 国茶饮料市场销量达998亿箱,其中绿茶饮料占据42%的市场;红茶 饮料的份额高达47%。中国茶饮料消费市场几乎以每年30%的速度增 长,占中国饮料消费市场份额的20%,超过了果汁饮料,大有赶超碳 酸饮料之势。到2009年,中国茶饮料产量已超过700万吨,茶饮料行 业成为中国传统茶产业的支柱。近年来,我国,一向占据龙头地位的 碳酸饮料,其市场份额继续锐减,而以茶饮料为代表的无糖饮品迅速 崛起,成为新的饮料市场“新宠”。同时,茶饮料目前的消费者中以 青年女性为主,另外女性多于男性选择茶饮料。 据广东省食品行业 协会会长张俊修介绍,目前仅广东省的凉茶就已经销售到了世界上50 多个国家,凉茶销区在2012年就增加到了80个国家。而在2007年广 东省凉茶饮料同比增长25%,其中出口到海外的产品已占到了总量的 1/3,广东凉茶饮料俨然已成为世界饮料业一支新生的劲旅。“我们 的凉茶出口情况十分乐观:2007年出口100多万吨,出口地包括东南 亚、欧洲等地。”
?2012年5月15日广药集团赢得王老吉商标?2012年5月27日加多宝集团下称加多宝向北京市第一中院提起撤销先前仲裁裁决的申请并已获立案而广州医药集团下称广药立刻回应称加多宝此举是对法律的无知?并准备针对之前两年来加多宝的侵权非法所得提出索赔75亿元

王老吉加多宝之争-案例分析-法学

王老吉加多宝之争-案例分析-法学

王老吉加多宝之争-案例分析-法学班级:法122-2 姓名:杨晓雨学号:201252502225 完成时间:2014/10/12【王老吉加多宝之争分析】事件概述价值1080亿的“王老吉”商标合同争议案在历时380多日后最后以广药胜诉告终,鸿道将被停用“王老吉”商标。

事件发展品牌起源清文宗咸丰二年(1851年),王泽邦将解暑之用的药方制成凉茶,称之为王老吉,防病保健。

之后,因配方合乎药理,价钱公道,因而远近闻名。

王老吉凉茶畅销两广,湖南、湖北、江西、上海等地。

后来,王老吉第三代传人于香港设店,又在澳门开设分店,并将王老吉「杭线葫芦」的商标注册,成为第一个注册的华商商标1949年解放后,1956年国家实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王老吉凉茶归入国有企业-----广州羊城药厂,隶属广药集团。

问题产生1995年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药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租给了加多宝,而广药集团自己则生产绿色利乐包装的王老吉凉茶,也就是绿盒王老吉。

1997年,广药集团又与加多宝的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5月2日到期。

2001年至2003年期间,时任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先后收受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共计300万元港币。

得到了两份宝贵的“协议”:广药集团允许鸿道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延续到2020年,每年收取商标使用费约500万元。

2004年广药集团下属企业王老吉药业推出了绿盒装王老吉,2011年11月,广药集团开始将王老吉的其他品类授权给其他企业。

对此,加多宝发表声明,双方的矛盾开始公开化,并在2011年底诉诸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事件结果广药集团胜诉2012年5月10日晚间,广州药业在香港联合交易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2012年5月15日,广药集团赢得王老吉商标。

加多宝王老吉法律案例(3篇)

加多宝王老吉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加多宝与王老吉是中国知名的凉茶品牌,两者在市场上长期竞争。

在竞争过程中,加多宝曾因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被王老吉公司起诉。

本文将围绕这一法律案例,分析商标侵权与反不正当竞争的相关问题。

二、案件概述1. 案件起因2012年,王老吉公司发现加多宝公司在其生产的凉茶产品上使用了“王老吉”字样,且在广告宣传中暗示其产品与王老吉公司有关联。

王老吉公司认为,加多宝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遂将加多宝公司诉至法院。

2. 案件经过王老吉公司认为,加多宝公司在未取得商标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王老吉”字样,构成商标侵权。

此外,加多宝公司在广告宣传中误导消费者,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就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问题展开辩论。

3. 案件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加多宝公司在未取得商标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王老吉”字样,侵犯了王老吉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同时,加多宝公司在广告宣传中误导消费者,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此,法院判决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王老吉公司经济损失。

三、案例分析1. 商标侵权本案中,加多宝公司未经王老吉公司许可,在其产品上使用“王老吉”字样,侵犯了王老吉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

2. 不正当竞争本案中,加多宝公司在广告宣传中暗示其产品与王老吉公司有关联,误导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法律启示1. 商标保护意识的重要性本案提醒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商标保护意识至关重要。

企业应加强商标注册、管理和维权工作,避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2. 合法竞争的重要性本案也提醒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应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竞争。

加多宝王老吉法律案例(3篇)

加多宝王老吉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加多宝与王老吉是我国知名的凉茶品牌,两者在市场上竞争激烈。

加多宝成立于1995年,王老吉成立于1828年。

2005年,加多宝通过收购王老吉品牌,获得了其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商标使用权。

然而,由于商标争议和市场竞争,两家公司之间的关系一度紧张。

本文将以加多宝王老吉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例概述2012年,王老吉公司发现加多宝公司在市场上大量使用“王老吉”商标,而未获得其授权。

王老吉公司认为加多宝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一系列的审理和判决,本案最终以王老吉公司胜诉告终。

三、法律问题分析1. 商标专用权侵权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加多宝公司是否侵犯了王老吉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在本案中,加多宝公司未经王老吉公司许可,在其生产的凉茶产品上使用“王老吉”商标,且两者属于同一种商品,因此构成了对王老吉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2. 商标注册人的认定本案中,王老吉公司主张其是“王老吉”商标的注册人,有权对商标专用权进行保护。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商标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本案中,王老吉公司虽然在国外注册了“王老吉”商标,但并未在中国境内进行注册。

因此,王老吉公司并非“王老吉”商标的注册人,无权对商标专用权进行保护。

3.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本案中,加多宝公司声称其与王老吉公司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获得了“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在本案中,加多宝公司未经王老吉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其商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其与王老吉公司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王老吉”和“加多宝”事件案例分析

“王老吉”和“加多宝”事件案例分析

“王老吉”和“加多宝”事件案例分析2012041106 陈之勤一、事件背景:始于2008年的商标追溯案,王老吉之所以有红绿之分,系因1997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者授权子公司加多宝集团在国内销售红罐王老吉,2000年时再签合同,双方续约至2010年5月2日。

可是,在2001年8月和2002年8月,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分别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100万港元,并在2002年11月时,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将商标续展期限延长至2013年。

2003年6月,李益民再次收受陈鸿道100万港元,并在同月签署了第二份补充协议,约定将王老吉商标租期延长至2020年。

如今,李益民早已因受贿罪被判刑,陈鸿道也早已保释外逃,至今未能将其抓捕归案。

但王老吉商标却由此被贱租给了鸿道集团,从2000年至2011年,广药集团的商标使用费仅增加56万元。

从2008年开始,就与鸿道集团交涉,未果之下,2010年8月30日,广药集团就向鸿道集团发出律师函,申诉李益民签署的两个补充协议无效。

2010年11月,广药启动王老吉商标评估程序,彼时王老吉品牌价值也被评估为1080.15亿元,跻身目前中国第一品牌。

2011年4月,广药向贸仲提出仲裁请求,并提供相应资料;5月王老吉商标案立案,确定当年9月底开庭;后因鸿道集团一直未应诉,开庭时间推迟至2011年12月29日,但当日仲裁并未出结果。

2012年1月,双方补充所有材料,确定2月10日仲裁;但贸仲考虑到王老吉商标价值,建议双方调解,并将仲裁时间再延期3个月至5月10日。

而因鸿道集团提出的调解条件是以补充合同有效为前提,广药无法接受,调解失败。

2012年5月11日,广药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贸仲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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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
什么是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已成立但因为不具备合同的有效条件且不能补 救,对当事人自始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王老吉”公司简介
在中国大陆,王老吉的 品牌归王老吉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所有,在中国 大陆以外有凉茶市场的 国家和地区,王老吉的 品牌基本为王氏后人所 注册。
加多宝公司简介
由香港鸿道集团设立。加多宝大型专业 饮料生产及销售企业,集团分别在北京 、浙江、福建、广州设立生产基地。加 多宝旗下产品包括红色罐装『加多宝』 、茶饮料系列。所经营的红色罐装『加 多宝』是凉茶行业的第一大品牌,由纯 中草药配制,清热降火,功能独特。销 售网络遍及中国大陆30多个省、市、自 治区,并销往东南亚、欧美等地。
王老吉商标权归属
大陆王老吉 商标权人 商标使用权人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
海外王老吉 香港王老吉国际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
加多宝(中国)饮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 料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商标案
*1997年,主营药品业务的广药无力经营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旗下的王老吉,将其商标使用权租赁给香港鸿道集团旗下的加多 宝。自此,药品属性的绿盒王老吉属广药,而饮料属性的红罐王老 吉则属于加多宝。 *2002年起,加多宝开始大笔投入品牌推广。2002年红罐王老吉销 售额1.8亿元,到2007年时则飙升到近90亿元,2009年突破160亿 元。
后续之火——广告语之争
* 2012年12月27日,广药集团诉讼加多宝公司立即停止使用“王老 吉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一类 广告语。 *2013年12月20日,王老吉加多宝广告语之争一审判决加多宝公司 停止使用相关广告语进行宣传,赔偿广药集团1000万经济损失及 合理费用,并在指定的报纸、网站公开赔礼道歉。 *王老吉加多宝案件至此告一段落。
商标案
*但是,2001年8月和2002年8月,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分别 收受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100万港元,并在2002年11月时,双方 签订了补充协议,将商标续展期限延长至2013年。 *2003年6月,李益民再次收受陈鸿道100万元港币,并在同月。签 署了第二份补充协议,约定将王老吉商标租期延长至2020年。 *2005年,参与签约的原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因收 受贿赂,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陈鸿道也早已保释外逃。但王 老吉商标却由此被贱租给鸿道集团。从2000年至2011年,广药集 团的商标使用费仅增加了56万元。
商标案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广药集 团与加多宝母公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 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2012年5月27日,加多宝在其官网发出声明:已于5月17日向北京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撤销该裁决的申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亦已依法立案。 *2012年07月16日,北京一中院驳回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中国贸仲 京裁字第0240号仲裁裁决的申请。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商标案
*2010年8月30日,广药就向鸿道集团发出律师函,申诉时任广药 集团总经理的李益民由于收受巨额贿赂而签署的两个补充协议无效 。如果根据这两个补充协议,“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延续到 2020年,每年收取商标使用费约500万元。 *2010年11月10日,广药集团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 “王老吉”商标评估品牌价值为1080.15亿元,成为中国目前第一 品牌。会上以“广药王老吉,中国第一品牌”为主题,展示了红罐 王老吉产品及销售数据。在新闻发布会上广药集团多次提及“汶川 大地震王老吉捐款1亿元”等。
商标包装装潢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 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 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 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商标案
*2010年11月15日,红罐王老吉所属的加多宝集团发布声明称,拥 有绿装王老吉的广药集团借用红罐王老吉的销售数据,其实两家企 业毫无关系;而广药集团在发布会上宣传红罐王老吉捐款等善举, 则是对慈善行为的亵渎和歪曲。由此,王老吉“红绿之争”被踢爆 。 * 2011年4月26日,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 仲裁申请。
目录
王老吉加多宝商标案
公司背景介绍
商标案
后续之火
“王老吉”公司简介
王老吉凉茶发明于清道光年间(1828年),至今已有184年,被公 认为凉茶始祖,有“凉茶王”之称。凉茶是广东、广西地区的一种 由中草药熬制,具有清热去湿等功效的“药茶”。在众多老字号凉 茶中,又以王老吉最为著名。到了近代,王老吉凉茶跟随着华人的 足迹遍及世界各地上世纪50年代初,王老吉药号分为两支,一支归 入国有企业,发展为今天的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羊城药业 ,隶属广药集团)主要生产王老吉牌冲剂产品(国药准字)。另一 支由王氏家族的后人带到香港。
后续之火——红罐之争
*2012年6月3日,一直运营绿色利乐包装王老吉的广药集团正式推 出红色罐装王老吉凉茶。两版红罐王老吉外包装相似度非常高。加 多宝称广药推出红罐王老吉为侵权,决定起诉。 *2012年7月,广药将加多宝的两家经销商连同加多宝一同告上法 院,称其涉嫌商标侵权;加多宝也还以颜色,指责广药生产的凉茶 产品抄袭使用其注册的“吉庆时分”,由此在2012年国庆期间, 王老吉凉茶被全国50多个地区的工商部门查封10万余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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