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商标权之争来龙去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王老吉商标权海内外之争
一、主体
1、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绿罐王老吉经营者
历史发展脉络:
(1)1830年王泽邦创立王老吉,最初为凉茶铺,后扩展为药厂,这就是最早的王老吉药厂。(2)解放后,王老吉一分为二:a内地王老吉被归入国有企业;b香港和海外王老吉由王老吉家族后代经营。
(3)1956 年,国家实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将八间历史悠久的中药厂合并,由于王老吉药厂固定资产和员工数最多,因而以王老吉命名,称为王老吉联合制药厂。
(4)文化大革命期间,王老吉药厂被认为是为资本家树碑立传,于是改名为广州中药九厂,王老吉凉茶也改名为广东凉茶。
(5)1982 年中药九厂改名广州羊城药厂。 1992 年转制,成为以国家股为主体的股份制企业,改名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其母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997 年资产重组,成立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H 股在香港上市, 2001 年增发 A 股在上海上市,羊城药业为其核心控股子公司。(7)2004年3月4日,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2005年2月1日,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同兴药业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合资公司,其两大股东为:香港同兴药业和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48.0465%,48.0465%,其他自然人持股3.9070%。
2、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红罐王老吉经营者
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为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红灌王老吉的经营者。鸿道集团为海外王老吉商标使用权人及香港同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商标权及归属
1、中国大陆王老吉商标权人——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王老吉海外商标权人:香港王老吉(国际)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健仪任董事长,王老吉创始人王泽邦的第五代玄孙女。
3、拥有大陆王老吉商标独家使用权人: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
4、拥有海外王老吉商标使用权人: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权属交叉简表
三、商标权争夺大战
由于王老吉的
权属交叉关乎重大
利益,在香港王老吉
董事长王健仪的致
力于海内外王老吉
统一的过程中,王老
吉却逐步的趋于了
分裂,这场旷日持久
的商标争夺战将何
去何从?中国的民
族品牌能否合力推
向世界?
1995年,活动于粤港两地的东莞籍贸易批发商陈鸿道,与王健仪进行了接触,并获得红罐装王老吉凉茶的配方,但由于王健仪仅拥有香港及海外的商标所有权,欲在内地经营王老吉凉茶饮料的陈鸿道,便转而与广州羊城药业寻求合作。
1997年,广药集团资产重组,成立广州药业(19.73,0.08,0.41%)股份有限公司赴港上市。在此次重组中,王老吉进入了广州药业。同年2月,广药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而在拿到配方和商标使用权后,陈鸿道开始以加多宝集团为平台,在内地投资红罐王老吉凉茶业务。
此后2002年11月,广药集团亦从王健仪手中获得了10年的“海外商标使用权”,使得广药集团的“王老吉”产品得以打通海内外市场。由此,广药集团、王老吉家族和加多宝三方正式形成三角业务关系。
2004年之后,两个“王老吉”开始了“统一经营”的努力。
当年3月,羊城药业改名为“王老吉药业”,恢复老字号品牌,并通过增资扩股,引入香港同兴药业为王老吉药业的战略合作伙伴。据称,鸿道集团便是同兴药业背后的实际控制人。
2005年2月1日,中外合资企业“王老吉药业”正式成立,广药与同兴药业各持股48.0465%,并列第一大股东。广药和同兴药业还约定,要把海内外的王老吉商标转入到王老吉药业,打造一个世界性的民族品牌。
然而,2010年11月,广药集团力推的“大健康产业战略”,最终让潜伏的矛盾浮出水面。
2011年3月,获得广药集团授权的广粮实业,推出了两款王老吉品牌的新产品“固元粥”和“莲子绿豆爽”养生粥,前者也采用红色作为主色调的易拉罐包装,商标“王老吉”字样为黄
色,与加多宝生产的红罐王老吉凉茶外包装颇为相似。
4月11日,加多宝新闻发言人田威称,“当天,加多宝立即向成都市工商局商标科和执法处以‘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权被侵犯’等为由进行了投诉”,“加多宝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而加多宝集团副总经理阳爱星则明确表示,“广药集团授权广粮实业使用王老吉商标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关于诚实信用原则,误导商标被许可人(广粮),误导消费者;其行为有违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和法律原则。”
不过,广药集团则对外表示,其授权加多宝独家使用和经营“王老吉”品牌商标已于2010年5月到期,且其已向加多宝方面发出律师函,拟收回独家授权。而加多宝方面则称“没见到过广药的律师函”。
而在广药集团坚持收回对加多宝的授权之时,其亦有可能失去在海外使用王老吉商标的权力。
王健仪表示,2012年合同到期后,其或将不会与广药集团续约“海外商标使用权”。在她看来,在目前王老吉品牌“区域割据”格局下,广药王老吉缺少国际市场话语权,离“全球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目标将相距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