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王老吉商标争夺战为例论知识产权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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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王老吉”之争小议商标许可

从“王老吉”之争小议商标许可

从“王老吉”之争小议商标许可在市场经济下,商标给企业带来越来越多的利益,尤其知名商标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市场份额。

但是,近来商标权纠纷却频频发生,本文以“王老吉”商标权之争为例,浅析此案中所体现的商标许可相关法律问题,如何才能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如何在商标许可中最大限度的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标签:商标权商标许可王老吉加多宝0 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度越来越高,企业之间商标之争也越演越烈,争论最激烈的莫过于红罐凉茶“王老吉”商标之争。

从法律上看,其实就是商标权人和商标使用权被许可人之间的争议,企业如何在现有《商标法》基础上合法、合理的维护本企业的合法利益。

1 案情简介王老吉凉茶是中华老字号品牌,香港鸿道集团(以下简称“鸿道集团”)拥有王老吉凉茶的正宗配方,却被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于1987年抢先注册了“王老吉”商标。

而后双方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鸿道集团获得王老吉红色纸包装及红色铁罐装凉茶饮料生产销售的使用权。

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将商标许可使用期限至2010年,2002年至2003年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延长至2020年。

2011年广药以鸿道集团在签署补充协议时向广药高层行贿为由,要求认定补充协议无效。

2012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认定补充协议无效,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2014年12月11日,王老吉发布公告,加多宝拖欠王老吉商标仲裁费被法院强制执行。

2 案例分析加多宝为何失败商标许可使用,是指商标权利人将其拥有的商标许可给他人在约定的产品、区域及时间范围内使用,并收取商标使用费得行为。

加多宝为何一次次续签合同,王老吉宁可放弃商标许可使用费而力争收回“王老吉”商标许可?主要因为“王老吉”不再是仅仅具备一定历史文化内涵的商标,随着加多宝的辛勤经营,王老吉红罐凉茶已经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知名品牌,品牌价值大大提升。

由“王老吉”商标之争解读商标权保护

由“王老吉”商标之争解读商标权保护

“王老吉”商标之争“王老吉”商标之争解读商标权保护姓名:学号:院系: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日期:2015/6/24目录目录第1章王老吉红绿之争 (1)前因后果 (1)相关企业 (1)1.2.1 加多宝 (1)1.2.2 王老吉 (2)纷争始末 (2)第2章问题提出 (4)第3章原理分析 (5)一个企业应该如何做大做强自己的品牌 (5)3.1.1 品牌定义 (5)3.1.2 做大做强品牌 (5)在合作的过程中保护好自己的商标权 (6)3.2.1 商标权、商标的许可权和标侵权 (6)3.2.2 学会保护商标权 (6)第4章对王老吉红绿之争的反思 (8)第1章王老吉红绿之争王老吉红绿之争,俗称中国商标第一案——价值1080亿元的“王老吉”商标合同争议案。

随着“王老吉”商标仲裁结果公布,历经10余年将王老吉做成价值千亿的品牌的加多宝集团被裁定不能继续使用王老吉商标。

前因后果2001年后,看到凉茶市场蓬勃发展前景的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寻求再次续签协议,并最终如愿以偿,得到了两份宝贵的“协议”:广药集团允许鸿道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延续到2020年,每年收取商标使用费约500万元。

这个惊人的低价,与“红罐王老吉”市场上的红火,形成了强烈反差。

导火索:广药招募新合作伙伴2010年11月10日,广药集团在“中国知识产权(驰名商标)高峰论坛暨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广药集团旗下“王老吉”品牌价值,经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为1080.15亿元,成为目前全中国评估价值最高的品牌。

同时,广药集团还宣布在全球范围内公开招募新合作伙伴。

相关企业1.2.1 加多宝加多宝集团是“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的简称,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外资企业,是香港鸿道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从事饮料、矿泉水生产及销售。

加多宝集团旗下产品包括红色罐装、瓶装、盒装"加多宝"凉茶饮料和"昆仑山雪山矿泉水"。

【经典】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

【经典】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

【经典】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愈发重要。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创新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阻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经典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例,深入探讨知识产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法律责任以及防范措施。

案例一:“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争“王老吉”作为中国著名的凉茶品牌,拥有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市场知名度。

然而,在商业运作中,“王老吉”商标的归属问题引发了一场激烈的纷争。

起初,加多宝公司通过与广药集团签订协议,获得了“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

在加多宝的精心经营下,“王老吉”凉茶的销售额大幅增长,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

但随着合作协议的到期,广药集团决定收回“王老吉”商标,加多宝公司则推出了“加多宝”品牌的凉茶。

在这一过程中,双方就商标的使用、宣传等方面产生了一系列纠纷。

加多宝公司在宣传中强调“加多宝就是原来的王老吉”,这一表述引发了广药集团的不满,认为其构成了对“王老吉”商标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加多宝公司的相关宣传行为构成侵权,并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

这一案例反映了商标权在商业竞争中的重要性。

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应当明确商标的归属和使用权限,避免因合同纠纷导致商标权的争议。

同时,在品牌推广和宣传中,也要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

案例二:微软诉某公司软件著作权侵权微软作为全球知名的软件企业,其拥有众多具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

某公司在未经微软授权的情况下,大量复制和使用微软的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用于其企业的办公和生产经营。

微软通过调查取证,发现了该公司的侵权行为,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微软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软件的著作权以及该公司的侵权事实。

法院判决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未经授权的软件,并赔偿微软的经济损失。

此案例凸显了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力度。

企业应当树立正版软件使用意识,尊重他人的软件著作权,避免因使用盗版软件而面临法律风险。

“王老吉”事件论商标权和商号权的冲突与解决..

“王老吉”事件论商标权和商号权的冲突与解决..

摘要加多宝、王老吉纠纷事件使商标权与商号权之间所引起的冲突纠纷问题已经成为现今知识产权保护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商标权与商号权的性质、关系和冲突现状(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冲突情况:(1)登记他人商标为自己商号(2)注册他人商号为自己商标(3)他人商标和商号并非同一文字,登记他人商标为自己商号,并注册他人商号为自己商标),归纳出产生权利冲突的原因(法律制度的原因和经济利益的原因),并结合加多宝、王老吉纠纷事件分析两者冲突的现状和原因,进而提出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应遵循的原则(“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禁止混淆原则”及“知名化贡献原则”),并进一步提出解决两者冲突的一些途径建议(改革现行的行政管理模式、现行法律的修改及对企业进行商标权和商号权保护的建议),以期能有助于解决困扰司法实务界的两权冲突问题。

关键词:商标权商号权加多宝王老吉事件冲突解决建议目录前言 (4)一、商号与商标的概念 (4)(一)商标的概念 (4)(二)商号的概念 (4)二、商标权和商号权的概念和法律性质及其关系 (5)(一)商标权的概念 (5)(二)商号权的概念 (5)(三)标权和商号权的法律性质及关系 (6)三、商标权和商号权冲突的构成要件及冲突的表现形式 (7)(一)两者冲突的构成要件 (8)(二)两者冲突的原因 (9)(三)两者冲突的表现形式 (10)(四)商号权相对于商标权在司法保护中的弱势地位 (11)四、解决两者冲突所应遵循的原则 (12)(一)保护在先权利原则 (12)(二)禁止混淆原则 (13)(三)“知名化贡献”原则 (13)五、解决商标权和商号权冲突的具体措施 (14)(一)法律方面的具体措施 (14)(二)行政管理方面的具体措施 (15)……参考文献 (19)致谢 (19)前言2011年,轰动全国的“王老吉”商标争夺案在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两公司之间一触即发。

虽从2001年开始,商标跟商号的纠纷案屡见不鲜,但“王老吉”商标争夺案因其销量之巨大,覆盖面之广,而备受关注,从而使商标与商号之间的冲突问题再一次成为当今社会经济的热点问题。

知识产权案例分析王老吉和家多宝之争

知识产权案例分析王老吉和家多宝之争

王老吉再告加多宝索赔3亿1.新闻报道法制晚报讯(记者洪雪)今天上午,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又一场侵权诉讼在大兴法院开庭。

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诉称,加多宝(中国)饮料公司的外观与王老吉的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并无实质差异,足以使公众产生误解,索赔3亿元。

此前,王老吉和加多宝已经就侵害商标权、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诉由进行了超过15场诉讼,案件标的达30亿元,其中比较有名的有“王老吉改名加多宝案”、“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虚假宣传案、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的“红罐案”等。

绝大多数案件以王老吉胜诉告终,个别案件仍在审理中。

王老吉:加多宝包装侵权索赔3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要求其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亿多元。

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诉称,广药集团系“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利人,其产品特有的包装装潢为由红色为底色、中间是三个竖排黄色楷书“王老吉”文字及辅助文字和配图组成的整体。

自1995年至2010年,原告及其前身曾将第626155号“王老吉”卷轴商标许可给香港鸿道集团以生产王老吉凉茶,后因原告与香港鸿道集团就商标许可合同发生纠纷,原告收回“王老吉”商标。

广药集团认为,“王老吉”凉茶上的包装装潢为“王老吉”凉茶所特有。

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从2012年6月开始生产、销售标注“加多宝”字样的凉茶,凉茶包装图案及排列组合在整体视觉效果上与“王老吉”凉茶没有实质差异,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

原告认为,“王老吉”凉茶及其特有包装装潢所承载的巨大商誉因被告的持续不正当竞争行为而遭受了巨大损害,故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3亿元及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00万元,并判令被告在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及其官网上发布声明,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据了解,加多宝公司一共有6家,包括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

中国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中国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中国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一、王老吉与加多宝商标纠纷案。

1. 背景。

王老吉这个品牌那可是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的。

广药集团呢,拥有王老吉商标。

后来加多宝公司从广药集团那里获得了王老吉商标的授权,然后加多宝就像开了挂一样,把王老吉凉茶做得超级火,大街小巷都能看到红色罐装的王老吉。

2. 争端。

可是呢,授权到期之后,广药集团想要收回商标自己做。

这时候加多宝就不干了,它觉得自己把王老吉品牌做起来可费了不少劲呢。

于是就出现了一系列的纠纷。

加多宝继续使用和王老吉相似的包装装潢,这就好比两个人分手了,一方还穿着和对方类似的情侣装,广药集团肯定不乐意啊。

3.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加多宝停止使用与王老吉红罐凉茶相似的包装装潢。

这就像给这场品牌大战划了一条界限,明确了知识产权的归属。

这一判决也提醒了企业们,商标授权到期后,就得守规矩,别再打擦边球啦。

二、腾讯诉老干妈服务合同纠纷案。

1. 事件经过。

这事儿可太戏剧性了。

腾讯以为自己和老干妈签了服务合同,帮老干妈做了好多广告推广之类的事情。

结果老干妈一脸懵,说根本没这回事儿啊。

后来一查,原来是有三个家伙伪造了老干妈公司的印章,骗了腾讯。

2. 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

腾讯在这个过程中,它在自己的游戏等平台上为老干妈做推广,这涉及到广告投放的相关权益,以及腾讯自身的品牌信誉问题。

腾讯以为自己是在合法地为合作伙伴推广,这就涉及到对合作方身份认定的失误,从知识产权的角度看,也是对自身推广资源等权益的一种错误使用。

3. 结果。

腾讯和老干妈握手言和,那三个伪造印章的家伙就惨了,被依法惩处。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企业在进行商业合作的时候,一定要核实好对方的身份,别被假合同给忽悠了。

三、乔丹体育商标纠纷案。

1. 情况说明。

乔丹体育注册了很多包含“乔丹”字样的商标,大家一听就觉得这和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有点关系啊。

乔丹本人就觉得自己的姓名权被侵犯了,他可是全球闻名的球星,他的名字就像他的金字招牌一样。

王老吉商标争夺战2篇

王老吉商标争夺战2篇

王老吉商标争夺战王老吉商标争夺战第一篇:权衡商标争夺背后的利益商标争夺战是企业之间非常常见的竞争手段,它关系到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利益。

王老吉商标争夺战堪称中国商界的经典案例之一。

在深入分析这场商标争夺战前,我们需要了解商标的重要性、企业的背景和商标注册的意义。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它代表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价值观。

一个好的商标可以帮助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脱颖而出,吸引消费者的目光。

对于王老吉来说,商标是他们长期建立的品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他们在市场上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关键。

王老吉是中国的老字号企业,拥有广泛的消费基础和良好的知名度。

他们的产品,特别是王老吉凉茶,一直以来都被认为具有清热解毒、舒缓疲劳等功效。

然而,随着市场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许多企业开始模仿王老吉的产品,并采用类似的商标设计来获取消费者的认同。

在中国,商标注册是保护企业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旦商标被注册,企业可以享有独占使用的权益,防止其他企业侵犯其商标权益。

因此,王老吉意识到商标注册的重要性,并于1991年将其商标“王老吉”注册成功。

然而,即使商标注册成功,仍然可能面临争议和争夺。

这就是王老吉商标争夺战的起因。

一家名为乳业公司的企业于2000年提出申请,试图注册类似于王老吉商标的“王老”的商标。

这引发了王老吉方面的抗议和诉讼。

王老吉认为,乳业公司的商标设计明显借鉴了他们的品牌形象,可能造成混淆和误导消费者。

在商标争夺战中,背后涉及到巨大的利益。

对于乳业公司来说,如果他们能成功注册“王老”的商标,他们可以在市场上一举获取消费者的认同,并与王老吉争夺市场份额。

而对于王老吉来说,他们势必要维护自己多年来形成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

商标争夺战关系到双方的利益之争,也凸显了中国商标制度的重要性。

第二篇:法律角力与王老吉商标的守护商标争夺战不仅仅是两个企业之间的竞争,更是法律和法规的角力。

在王老吉商标争夺战中,法律的力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加多宝与王老吉系列案件的知识产权之争

加多宝与王老吉系列案件的知识产权之争

以设计思维浅析加多宝与王老吉系列案件的知识产权之争作者:刘宇楠文章摘要:众所周知,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这对曾经“同仇敌忾”的兄弟,因为“王老吉”品牌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成为行业内最尖锐的竞争对手。

期间已形成的多个诉讼案,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纵观事件始末,不难发现,其争议的焦点无不涉及“王老吉”品牌成长而衍生的品牌、形象专利、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领域。

可以说,两者之争,本质上是品牌的知识产权之争。

以“设计学”思维审视这一场“中国品牌第一案”,似乎能够找到这其中的巧妙的联系:从品牌的创新性设计,奠定了王老吉“产品特征-市场需求”的无缝衔接,在全国饮料行业的竞争红海中,开辟“蓝海优势”;围绕品牌的知识产权纠纷,一系列的举动,有恰似双方精心设计的一场“互不相让、缺有某种默契”的全局性思维。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我国各产业品牌化的深入发展,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遇到类似的挑战。

笔者希望通过设计学的创新性、全局性的思维,浅析事件的本质,并为今后有关知识产权的竞争博弈提供参考建议。

关键词:设计思维,知识产权,王老吉,加多宝,品牌,营销1.以创新性的设计思维,解构“王老吉”品牌升级与知识产权谁是“王老吉”?或许在十年前,绝大多数中国消费者仍感到陌生。

即便是源于清朝的古方凉茶,在灌装饮料竞争白热化,国内品牌与洋品牌各持操戈的年代,也显得没那么光鲜。

历史总是会给世人以最公正的答案,如今,仅仅十年,王老吉这一品牌以及其所代表的品牌文化,已经成为国内餐饮界,营销界的经典案例。

广药和加多宝集团所进行的持续性的PK,也成为入选哈佛商学院“中国商标第一案”的经典案例。

将一切回归到原点,作为一个传统品牌,是如何通过创新性的设计思维,实现其品牌价值与相关知识产权要素的升级的呢?1.1品牌功能设计,从“药茶”到“饮料”最初王老吉,还算不得是一个“商业品牌”。

在广东地区,仅仅是在民间颇受欢迎的“下火药茶”,口感苦涩,很少有人把其当作佐餐饮料。

知识产权保护案例

知识产权保护案例

知识产权保护案例1、中国商标第一案--红罐之争王老吉红绿之争,俗称中国商标第一案——价值1080亿元的“王老吉”商标合同争议案。

随着“王老吉”商标仲裁结果公布,历经10余年将王老吉做成价值千亿的品牌的加多宝集团被裁定不能继续使用王老吉商标。

继商标权之争、广告语之争后,双方又将战火蔓延到了“红罐包装”之争上,官司更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

今年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还宣布,由于广东加多宝仅为6家独立运营的加多宝公司中的一家,而目前市面上存在的大量加多宝红罐侵权产品系其他5家公司生产,因此,为了更好地弥补2012年之后其他5家加多宝公司使用红罐给王老吉品牌造成的损失,同时为了更加全面禁止其他5家加多宝公司生产销售红色罐装凉茶,王老吉将对其他5家加多宝公司提起诉讼,索赔金额不低于15亿。

2、新《大头儿子小头爸爸》侵权案今年初,中国家喻户晓的动画形象“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在杭州惹起了官司,一家杭州的动画公司宣称,他们拥有动画中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妈妈三个形象的版权,所以央视近年制作的新版“大头”侵权。

法院判决央视动画有限公司需向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等共计120余万元。

3、苹果手表首次因商标和专利"侵权"遭到起诉在谷歌搜索引擎中搜索“iwatch”,苹果手表的广告排在搜索结果的第一位。

都柏林的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就苹果的这一行为于2015年6月向米兰法庭提起紧急程序,并在起诉书中称,该公司享有“iwatch”在欧洲的商标权,而苹果在谷歌搜索结果中使用“iwatch”为苹果手表做广告的行为侵犯了其享有的商标权。

据悉,这家公司正在研发自己的智能手表,而该产品名称即为iwatch。

一家名为Masa 的专利持有公司日前在一份起诉苹果的文件当中表示,Apple Watch 侵犯了他们所持有的多项技术专利。

据了解,Masa 早在2014 年2 月份就已经向苹果发送过电子邮件,声称如果他们要推出智能手表产品,被会遭到起诉。

中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例

中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例

中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例
咱来唠唠中国法院那些知识产权案例吧。

先说说那个王老吉和加多宝的案子。

这俩在红罐包装上可算是较上劲了。

王老吉呢,有自己的商标权,加多宝把红罐做得和王老吉特别像,这就涉及到外观设计专利还有不正当竞争这些事儿了。

法院得判断这红罐到底归谁,这可关系到好多钱呢。

最后判决让大家都看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不能随便模仿别人的包装,不然就算你凉茶卖得再好,也得为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买单。

还有腾讯和一些小公司的案例。

腾讯旗下好多产品都特别火,就有些小公司想蹭热度。

比如有做游戏的小公司,直接抄袭腾讯游戏里的人物形象、游戏模式。

腾讯肯定不干啊,就把这些小公司告上法院。

法院一看,这很明显啊,游戏里的人物形象这些都是有版权的,是人家花了好多心思设计出来的,你不能就这么照搬。

这就告诉那些小公司,想在游戏市场分一杯羹得靠自己创新,抄别人的路走不通。

再讲讲一些小发明家的事儿。

有个发明家鼓捣出了个特别实用的小玩意儿,但是没好好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结果产品一上市,就被大厂家给仿造了。

发明家气不过就告到法院。

可因为他前期没有做好专利申请之类的工作,在法庭上就很被动。

这也给那些有创意的人提了个醒,有了好点子可别光忙着赚钱,先把知识产权保护起来,不然被人抢了先,哭都没地儿哭。

你看,这些法院的知识产权案例,不管是大公司之间的斗法,还是小发明家的维权,都在告诉我们,知识产权这东西可神圣着呢,谁要是乱打主意,法院可不会轻饶。

商标侵权典型案例案件评议

商标侵权典型案例案件评议

商标侵权典型案例案件评议一、“王老吉”与“加多宝”商标纠纷案。

这可算是商标界的一场“大戏”啊。

想当年,王老吉凉茶那是相当出名,红罐包装几乎成了它的标志。

后来加多宝开始运营王老吉品牌,把这牌子打得更响亮了。

但是呢,问题就出在商标授权到期之后。

加多宝继续使用和王老吉极为相似的红罐包装,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大家都习惯了那个红罐,猛地一换还真可能分不清。

就好比你一直管一个人叫张三,突然有一天另一个长得差不多的人也说自己是张三,这不得乱套啊?从法律角度来说,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具有独特性和识别性。

加多宝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使用相似包装,很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这就侵犯了王老吉的商标权益。

这个案例也告诉我们,商标授权可得谨慎,到期之后该怎么处理得提前规划好,不然就容易引发这种大的纠纷。

二、“新百伦”与“纽巴伦”商标侵权案。

这名字听起来就很容易让人迷糊。

“新百伦”在市场上是挺火的运动鞋品牌,口碑不错。

可“纽巴伦”就有点“浑水摸鱼”的感觉。

“纽巴伦”这个品牌,它的商标和商品外观与“新百伦”有很多相似之处。

对于消费者来说,走进商场,看到两个名字这么像,鞋子款式也有点像的品牌,真的很难分得清。

就像你去参加一场双胞胎聚会,要准确认出谁是谁,可不容易。

在这个案子里,“纽巴伦”这种故意接近“新百伦”商标的行为,明显是想借着人家的知名度来给自己揽生意。

这就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侵犯了“新百伦”的商标权。

这也提醒消费者,买东西的时候可得擦亮眼睛,别被那些山寨品牌给骗了。

同时,企业也要更加注重保护自己的商标,防止这种类似的侵权者来捣乱。

三、“iPad”商标侵权案。

苹果公司的iPad那可是风靡全球的产品。

但是在中国,它却遇到了商标上的麻烦事儿。

原来啊,有个公司已经在中国注册了iPad这个商标。

苹果公司在没有得到许可的情况下就使用这个名字在中国市场销售产品。

这就好比你盖房子,那块地已经是别人的名字了,你却直接在上面盖,这肯定不行啊。

“王老吉”商标权争夺战的思考

“王老吉”商标权争夺战的思考

学院:学号:姓名:日期:1.引言曾在2012年发生的中国商标第一案、价值1080亿元的“王老吉”商标之争相信大家依旧记忆犹新。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王老吉”商标许可协议争议仲裁做出终极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

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这也意味着广药集团将收回“王老吉”商标使用全年,加多宝公司今后将彻底告别“红罐王老吉”。

“王老吉”商标权之争给了我们企业很多法律层面的思考。

通过对该事件进行深入剖析,在争取企业合法权益,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方面可以给我们企业一些重要的启示。

2.企业应重视对商标权的保护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的使用享有的支配权。

随着商标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在市场竞争中地位的日益提高,商标已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成为企业的灵魂。

商标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财产,信誉的载体,不仅能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创造强势品牌奠定基础。

因此,企业应加强商标管理,重视保护自己所享有的商标权。

企业注册的商标除了可以自己使用外,还可通过转让、许可、继承、投资等方式来实现其价值。

广药集团正是将自己注册申请的“王老吉”商标授权许可香港鸿道集团使用来实现其价值。

但是,在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时,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都应从长远考虑商标的价值,注意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

2.1.在签订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前,应该被许可方进行一些调查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尽管目前许可方拥有的商标其价值可能不是很大,但为了维持并进一步提高其商标价值,有必要对被许可方在该商标的使用,品牌的推广战略及策略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查,这样才能在签订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时做到心中有数。

2.2.商标权使用许可的期限合同中应明确商标权使用许可的期限,以及合同到期后的处理方式。

比如,合同到期后若需延长期限,是双方重新签订合同还是自动延长,还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自动延长,延长多长时间。

从王老吉与加多宝系列案件谈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从王老吉与加多宝系列案件谈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从王老吉与加多宝系列案件谈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作者:王丽莎来源:《经营管理者·上旬刊》2016年第06期摘要:加多宝和广药之争,从商标许可合同到配方问题,再由仲裁到法律诉讼,正方兴未艾,公众与社会舆论焦点已经被吸引过来,事情也逐渐从两企业的经济得失与法律是非,变为一个公众事件。

本文描述了事情的背景、发生的原因、背后的知识产权问题,给其他企业以启示。

关键词:王老吉加多宝知识产权商标虚假宣传一、事件历程回顾第一份商标许可合同,由广州羊城药业股份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与香港特区鸿道集团于1995年3月28日签订。

王老吉商标被王老吉分公司许可鸿道集团在协议签订时起至2003年1月使用,王老吉商标的红色纸盒包装清凉茶被允许在中国大陆进行生产经营。

第二份签订的许可协议,王老吉商标自1997年2月13日起被王老吉分公司许可鸿道集团及其投资企业独家使用用于生产红罐凉茶。

同年8月28日,王老吉商标被王老吉分公司转让给广药集团。

第三份许可协议,内容将王老吉商标使用合同期限变更为2000年5月2日至2010年5月2日,由双方在合同起始日签订。

第四份为补充协议,协议内容将王老吉商标使用有效期延至2020年,由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于2002年11月27日签订。

许可协议中,除增加许可使用费用外,王老吉分公司与香港特区鸿道集团签订的协议内容被保留下来。

时任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李益民在2001-2003年间,多次被鸿道集团重要人物陈某贿赂,两次签下补充协议,以低费用将商标使用权延至2020年。

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于2002年11月27日签署的补充协议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于2012年5月裁决为无效,自此王老吉商标无法继续再被香港特区鸿道集团在中国大陆地区使用。

2012年5月12日,广药取得“王老吉”品牌所有权。

加多宝称“难以接受”。

二、双方争议的焦点法律问题1.商标许可合同的效力。

“无效协议”即无效合同,指合同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法规或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被定为无效协议,这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

由“王老吉”与“加多宝”商标之争引发的思考

由“王老吉”与“加多宝”商标之争引发的思考

由“王老吉”与“加多宝”商标之争引发的思考作者:孙燕来源:《时代经贸》2013年第07期【摘要】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的快速加剧,企业为了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使出浑身解数去争夺市场,商标也是企业为了进军市场而打出的旗帜,浓缩了企业的形象,谁拥有了高知名度的商标谁就能战领市场,获得利润。

经过分析“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纠纷案,商标的维护越发的受到各类型企业的重视,中国的知识产权意识也已大幅提升,在品牌越来越流行的今天,商标就是品牌的代言,再不容忽视。

中国企业终于懵懂的认识和领悟到了商标的功能和重要作用。

【关键词】商标纠纷;商标;知识产权一、“王老吉”与“加多宝”商标纠纷由来凉茶是广东、广西地区的一种由中草药熬制,具有清热去湿等功效的“药茶”。

在众多老字号凉茶中,又以王老吉最为著名。

王老吉凉茶发明于清道光年间,至今已有175年,被公认为凉茶始祖,有“药茶王”之称。

到了近代,王老吉凉茶更随着华人的足迹遍及世界各地。

20世纪50年代初由于政治原因,王老吉凉茶铺分成两支:一支完成公有化改造,发展为今天的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王老吉凉茶颗粒(国药准字);另一支由王氏家族的后人带到香港。

在中国大陆,王老吉的品牌归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1995年,香港鸿道集团从广药集团以商标租赁的方式,取得红色易拉罐装王老吉凉茶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营权,并在1997年筹建加多宝集团负责运营。

2000年,双方签署主商标合同,约定加多宝集团可以使用“王老吉”商标至2010年。

加多宝是位于东莞的一家港资公司,经王老吉药业特许,由香港王氏后人提供配方,该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生产、经营王老吉牌罐装凉茶(食字号)。

在加多宝运营前,王老吉还是一个地区的小品牌,凉茶也只在广东家喻户晓,岭南地区以外的消费者则不知凉茶为何物。

2001年,王老吉的销售额仅一亿多元,此时,王老吉已经走过百年。

从2002年加多宝运营以后,王老吉突破了地域的限制,仅用4年的时间,加多宝便完成了王老吉品牌在全国的市场导入。

知产案例|“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纠纷案

知产案例|“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纠纷案

知产案例|“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纠纷案相信大家都有听过,近几年王老吉与加多宝这系列纠纷案件打得不可开交,在法庭上双方唇枪舌剑,你来我往。

那么他们争议的焦点到底是什么呢?简单来说就是有关于商标的使用许可权的纠纷。

案情回顾1997年广药集团与香港加多宝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者授权子公司加多宝集团在国内销售红罐王老吉,2000年时再签合同,双方续约至2010年5月2日。

可是,在2001年8月和2002年8月,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分别收受香港加多宝集团董事长陈鸿道100万港元,并在2002年11月时,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将商标续展期限延长至2013年。

2003年6月,李益民再次收受陈鸿道100万港元,并在同月签署了第二份补充协议,约定将王老吉商标租期延长至2020年。

2010年11月,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就“王老吉”商标归属问题发生矛盾。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定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加多宝集团不服该裁决,以仲裁委员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为由,于5月17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撤销该裁决的申请,并获立案。

7月13日,北京一中院作出终审民事裁定,驳回了加多宝集团的申请。

以案说法根据我国《商标法》第43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从法条中我们可以看出商品的商标是可以通过许可合同的方式允许别人使用的,但是本案争议的一个关键点在于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收受香港加多宝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得贿赂从而签署得第二份补充协议是否有效?根据《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加多宝王老吉法律案例(3篇)

加多宝王老吉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加多宝与王老吉是中国知名的凉茶品牌,两者在市场上长期竞争。

在竞争过程中,加多宝曾因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被王老吉公司起诉。

本文将围绕这一法律案例,分析商标侵权与反不正当竞争的相关问题。

二、案件概述1. 案件起因2012年,王老吉公司发现加多宝公司在其生产的凉茶产品上使用了“王老吉”字样,且在广告宣传中暗示其产品与王老吉公司有关联。

王老吉公司认为,加多宝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遂将加多宝公司诉至法院。

2. 案件经过王老吉公司认为,加多宝公司在未取得商标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王老吉”字样,构成商标侵权。

此外,加多宝公司在广告宣传中误导消费者,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就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问题展开辩论。

3. 案件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加多宝公司在未取得商标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王老吉”字样,侵犯了王老吉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同时,加多宝公司在广告宣传中误导消费者,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此,法院判决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王老吉公司经济损失。

三、案例分析1. 商标侵权本案中,加多宝公司未经王老吉公司许可,在其产品上使用“王老吉”字样,侵犯了王老吉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

2. 不正当竞争本案中,加多宝公司在广告宣传中暗示其产品与王老吉公司有关联,误导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法律启示1. 商标保护意识的重要性本案提醒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商标保护意识至关重要。

企业应加强商标注册、管理和维权工作,避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2. 合法竞争的重要性本案也提醒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应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竞争。

加多宝王老吉法律案例(3篇)

加多宝王老吉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加多宝与王老吉是我国知名的凉茶品牌,两者在市场上竞争激烈。

加多宝成立于1995年,王老吉成立于1828年。

2005年,加多宝通过收购王老吉品牌,获得了其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商标使用权。

然而,由于商标争议和市场竞争,两家公司之间的关系一度紧张。

本文将以加多宝王老吉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例概述2012年,王老吉公司发现加多宝公司在市场上大量使用“王老吉”商标,而未获得其授权。

王老吉公司认为加多宝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一系列的审理和判决,本案最终以王老吉公司胜诉告终。

三、法律问题分析1. 商标专用权侵权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加多宝公司是否侵犯了王老吉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在本案中,加多宝公司未经王老吉公司许可,在其生产的凉茶产品上使用“王老吉”商标,且两者属于同一种商品,因此构成了对王老吉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2. 商标注册人的认定本案中,王老吉公司主张其是“王老吉”商标的注册人,有权对商标专用权进行保护。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商标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本案中,王老吉公司虽然在国外注册了“王老吉”商标,但并未在中国境内进行注册。

因此,王老吉公司并非“王老吉”商标的注册人,无权对商标专用权进行保护。

3.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本案中,加多宝公司声称其与王老吉公司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获得了“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在本案中,加多宝公司未经王老吉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其商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其与王老吉公司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产权保护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问题,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是保护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将介绍一些典型案例,来探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一、王老吉案件1.1 案件概况2012年,王老吉公司将其知名的王老吉商标注册在欧洲范围内。

然而,由于一些恶意竞争者的阻挠,王老吉在欧洲的商标被恶意注册。

这一行为不仅损害了王老吉公司的商誉,也侵犯了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1.2 解决过程王老吉公司积极与欧洲国家的法律部门和知识产权局联系,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对商标的合法拥有权。

在经过艰难的法律诉讼过程后,王老吉公司最终赢得了官司,成功维护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1.3 启示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王老吉公司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为其他企业家树立了榜样,也为保护产权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顺丰诉讼案2.1 案件概况2018年,顺丰快递在国内外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声誉良好。

然而,一家竞争对手不法使用“顺丰”商标进行恶意竞争,侵犯了顺丰公司的合法权益。

2.2 解决过程顺丰公司积极采取法律手段,诉诸法庭,要求维护自己的商标权。

在诉讼过程中,顺丰公司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最终赢得了官司,并获得了赔偿。

这一案例向社会传递了维护知识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积极信号。

2.3 启示这个案例表明,合法权益的维护需要企业家付出不懈的努力。

通过法律手段保护产权,企业家可以获得应有的利益,也可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三、华为专利案3.1 案件概况近年来,华为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积极申请专利,并取得了非常可观的成果。

然而,一些竞争对手试图抄袭华为的专利技术,侵犯了华为公司的合法权益。

3.2 解决过程华为公司依法维权,通过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向这些竞争对手提起诉讼,要求维护自己的专利权。

在国际法庭上,华为公司取得了胜诉,并获得了巨额的赔偿,这一案例反映了华为公司维护合法权益的决心和实力。

以王老吉商标争夺战为例论知识产权信托

以王老吉商标争夺战为例论知识产权信托

以王老吉商标争夺战为例论知识产权信托【论文摘要】:信托是中国法律规定的财产管理工具之一。

目前,信托多存在于金融业。

在知识产权事业中,信托的利用价值尚未受到充分重视。

以最近爆发的王老吉“红绿之争”为例,我们可以看出,信托在版权、商标、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领域都存在较多的应用空间。

这一方面能够扩展知识产权的价值,另一方能够拓宽信托的应用范围,从而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经济发展有利。

【关键词】:商标权知识产权信托信息交流平台2010年8月,红罐“王老吉”在第十五届世界食品科技大会上获得具有食品界“奥斯卡”之称的“全球食品工业奖”的荣誉,这是国际领域对中华民族饮料品牌和中华饮食文化在国际影响力上的一种提升及肯定。

然而大部分人在购买产品的同时,却往往并不知道,王老吉凉茶这一品牌背后的故事。

王老吉由王泽邦于1830年创立,解放后一分为二,中国内地的王老吉商标被归入国有企业。

1997年2月12日,广药集团注册申请了“王老吉”商标。

之后,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鸿道集团取得了独家使用“王老吉”红罐生产销售使用权,合同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

2003年,伴随“怕上火喝王老吉”这句耳熟能详的广告语,以及主打酒店餐饮、中高档娱乐场所的正确营销策略,红色罐装王老吉迅速打开市场:2003年红罐王老吉的销售额由2002年的1亿多元猛增至6亿元,并冲出广东;2004年,全年销量突破10亿元;2007年飙升到50多亿,尤其是2008年为地震灾区捐款1亿元的手笔,更是令王老吉声名大振,当年加多宝销售额高达140亿元,创造了中国饮料的奇迹。

2002至2009连续8年间,王老吉凉茶的年均增长率达到了惊人的96%。

此时,由于王老吉这一品牌的迅速崛起,广药开始重新审视“王老吉”这个昔日不被重视、轻易便租借给港方的品牌。

由于手中还握有盒装王老吉的商品权,广药开始对上世纪90年代中就已上市,但口味较偏苦、销量很低的绿色盒装的王老吉凉茶进行再度包装。

看“红罐”之争,名信解读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看“红罐”之争,名信解读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看“红罐”之争,名信解读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喝红罐还是喝绿包,对于消费者来讲,有的纠结,有的无所谓,而王老吉和加多宝之间,由“凉茶”引发的恩怨由来已久。

从开始火遍全国的凉茶广告语“怕上火,喝王老吉”到后来广药集团收回加多宝公司对“王老吉”商标的使用许可,再到加多宝推出新的广告语:“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争论声一直没有停止过。

其实,我国食品行业近年来关于商标维权等知识产权纠纷屡见不鲜,“维尔康”饮料商标之争,“解百纳”酒类商标之争,“王老吉”凉茶商标之争等。

由商标维权案件的增多可以看出,随着消费市场的不断发展,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同度及重视度不断提高,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不能单纯重产品效益,而轻商标价值,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自身知识产权,并以法律手段进行保护。

以“红罐”之争一案来讲,他们争的是品牌,一个成熟的品牌背后倾注了企业对品牌付出的心血,诸如商品包装装潢。

商品包装装潢同样发挥着与商标类似的区分功能,消费者基于对商标和装潢的认识,会做出购买哪一个商品的抉择,为此市场上也常有盗用他人包装装潢的情况。

名信知识产权专家认为:“包装装潢并不仅仅是一个设计,之所以受到争抢是因为它有市场价值。

而有关商品包装装潢的保护,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著作权、商标、专利等各个方面。

”“红罐”之争也再一次启示我们,知识产权多维保护的重要性。

对商品的包装装潢,任何一种孤立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都有它的缺陷,而最好的选择莫过于对商品包装装潢进行多维保护,这可以让企业在争议中处于优势地位。

北京名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自创办以来,一直努力提高自身服务,为好点子的服务品牌做出最大的努力,为客户提供了大量知识产权相关业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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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王老吉商标争夺战为例论知识产权信托【论文摘要】:信托是中国法律规定的财产管理工具之一。

目前,信托多存在于金融业。

在知识产权事业中,信托的利用价值尚未受到充分重视。

以最近爆发的王老吉“红绿之争”为例,我们可以看出,信托在版权、商标、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领域都存在较多的应用空间。

这一方面能够扩展知识产权的价值,另一方能够拓宽信托的应用范围,从而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经济发展有利。

【关键词】:商标权知识产权信托信息交流平台2010年8月,红罐“王老吉”在第十五届世界食品科技大会上获得具有食品界“奥斯卡”之称的“全球食品工业奖”的荣誉,这是国际领域对中华民族饮料品牌和中华饮食文化在国际影响力上的一种提升及肯定。

然而大部分人在购买产品的同时,却往往并不知道,王老吉凉茶这一品牌背后的故事。

王老吉由王泽邦于1830年创立,解放后一分为二,中国内地的王老吉商标被归入国有企业。

1997年2月12日,广药集团注册申请了“王老吉”商标。

之后,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鸿道集团取得了独家使用“王老吉”红罐生产销售使用权,合同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

2003年,伴随“怕上火喝王老吉”这句耳熟能详的广告语,以及主打酒店餐饮、中高档娱乐场所的正确营销策略,红色罐装王老吉迅速打开市场:2003年红罐王老吉的销售额由2002年的1亿多元猛增至6亿元,并冲出广东;2004年,全年销量突破10亿元;2007年飙升到50多亿,尤其是2008年为地震灾区捐款1亿元的手笔,更是令王老吉声名大振,当年加多宝销售额高达140亿元,创造了中国饮料的奇迹。

2002至2009连续8年间,王老吉凉茶的年均增长率达到了惊人的96%。

此时,由于王老吉这一品牌的迅速崛起,广药开始重新审视“王老吉”这个昔日不被重视、轻易便租借给港方的品牌。

由于手中还握有盒装王老吉的商品权,广药开始对上世纪90年代中就已上市,但口味较偏苦、销量很低的绿色盒装的王老吉凉茶进行再度包装。

在盒装王老吉迅速按照罐装改良口感后,广药开始不惜血本广泛地进行广告宣传投入。

于是人们发现,当“怕上火喝王老吉”成为耳熟能详的广告后,“王老吉也有盒装”迅速蔓延开来。

借助于红罐拉动之下,2007年“绿包”王老吉销售额达到7.1亿。

2010年11月10日,广药集团在“中国知识产权(驰名商标)高峰论坛暨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广药集团旗下“王老吉”品牌价值,经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为1080.15亿元,超过海尔,成为目前全中国评估价值最高的品牌。

日前,广药又将王老吉商标授权给广粮实业生产经营,广粮实业目前已推出健康养生类食品——王老吉固元粥与王老吉莲子绿豆爽。

这是广药集团在1997年将红罐王老吉商标授权给加多宝集团后的又一次将王老吉商标授权。

广药新的授权行为,无疑使广药与加多宝的王老吉商标争夺案风波再起。

加多宝方面声称,广粮实业新推出的王老吉新品尽管不是凉茶,但在外观上与红罐王老吉非常相似,有侵权嫌疑,表示将坚决抵制任何侵害王老吉权益的做法。

发布会召开两天后,红罐王老吉生产商加多宝集团即在官网上发表澄清声明,称“红罐王老吉产品是由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内地旗下的加多宝企业生产和销售的,并非广药集团生产和销售”。

而“鸿道集团是在香港成立的私人企业,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加多宝企业之间无任何隶属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控股、参股等投资关系”。

加多宝于11月12日通过其官网发布这则“澄清王老吉品牌有关情况的声明”,与广药集团划清界限后,近日,“广药集团可能觅可口可乐作新伙伴”的消息使广药与加多宝之间的争端更加迷雾重重。

王老吉混乱的商标状况,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尚处于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建设期,许多法律法规仍然不够完善,另一方面是因为知识产权登记管理机关有时候在办理具体行政审批时也存在着不甚清晰之处。

可以说这是目前国内许多老字号商标状况的缩影,体现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急迫性和重要性。

知识产权利用的形式多表现为转让和出租,极易产生纠纷,王老吉就是商标租赁引起多重争端的例子。

在此领域,作为财产管理工具的信托很少被人注意,中国信托企业也很少涉足知识产权信托业务。

知识产权信托将是信托业发展的新领域。

那么,信托能否成为知识产权利用的工具? 知识产权信托将会是信托业发展的新领域吗?简言之,信托能否扩展到知识产权利用领域从而成立知识产权信托业呢?回答这些问题,首要的,必须回答知识产权利用是否需要信托这一工具。

知识产权利用的专业性需要信托。

信托的功能之一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这就是信托的财产管理功能。

在我国,知识产权主要是著作权和专利权,其权利人多属于科研人员或者文化界人士,他们多数不善于市场运作,而寻找合适的经纪人并非易事。

况且,经纪人的佣金过高影响这些权利人的积极性。

如采用信托模式,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信托机构,由这些机构和知识产权人订立信托合同,将专利权或者著作权转让给这些受托人,知识产权人无需先期支付报酬给受托人,待知识产权有了收益后,根据事前约定,在收益中划分一定比例作为受托人的报酬。

这种模式一方面降低了交易费用,委托人事前无需付费(如是代理,则是要事前付费的),受托人亦无需事前付费(如果是掮客交易,受托人则要事前付费);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受托人的积极管理义务。

按照现在的集体管理模式难以实现加快知识产权利用从而加快知识传播和品牌扩展的目的。

但采用信托模式,则可以实现之。

一、专利信托有很多中介公司从事专利权的掮客交易。

他们先看中一项专利,并花钱买下,之后,再寻找买家。

这种掮客商人的风险很大。

如果找不到下家,这些掮客的投资将血本无归。

如果,采用信托模式,掮客成为受托人,无需购买专利,这将减少成本。

但采用代理制,受托人的费用将由委托人承担,不论专利是否卖出,专利权人都要付出代理费。

如果受托人出现道德风险,专利权人将会被诈骗。

在引入信托后,将会对专利转化中介产生大的影响。

专利信托将是现在一片混乱的专利孵化器市场和中介企业的希望。

杜绝欺骗的好方法莫过于给出一个明确的市场来。

现在专利权转让市场狭小,信息不对称。

众多的专利权人以每年增加的专利维持费来保留一个似乎永远无法实现价值的专利权。

我国专利转化率非常低,一方面因为专利品质问题,另一方面缺乏转化机制,而专利信托就是一个转化机制。

采用信托,可以降低受托人的成本,也可以减少委托人被骗的机会,使专利人的风险降低。

二、商标信托作为知识产权一部分,商标其实是一个复合概念,一个完整的品牌商标实际上由多部分组成,一般来说有字体、文字、图形、外观设计等等方面。

不过在王老吉红绿分割的商标划界中,双方只是约定了红罐王老吉的商标使用权归于加多宝使用。

但却没有考虑到一个商标上可能涵盖多少可能使用的权利。

正是因为没有规定哪些权利可以共享,哪些只能专属使用,才造成了如今广药王老吉在商标使用上可以非常轻易地搭便车。

围绕着王老吉这一个品牌,目前就有四股力量在争抢,包括境内王老吉品牌的最终所有权拥有者广州王老吉、只是拥有一个目前存在悬疑的红罐王老吉租借权的加多宝、入股了广州王老吉的香港同兴药业和以股份的形式实际上也拥有了王老吉品牌的一半所有权的香港王老吉。

面对这样一个复杂的博弈局面,百年老店王老吉究竟如何才能让各方力量拧成一股绳,如何才能避免各家的无序竞争、互相倾轧,将是一个让所有关心王老吉的人“无比上火”的难题。

在王老吉商标之争中,广药拥有商标权,但不能将品牌价值归入自己麾下。

商标价值不等于品牌价值,商标是商品的符号,品牌价值则与生产经营者的广告投入、销售营运密切相关,广药高调宣布品牌价值千亿缺乏实据,甚至有贪加多宝之功的嫌疑。

一个商标毫无价值,关键是商标代表的商誉和市场。

而在商标权利用实践中引入信托,不但能减少商标利用中的欺诈,还能发展商标信托业,这使特许连锁经营有了新的形式。

如果广药集团当初和信托机构成立自益信托,将麾下红罐王老吉商标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以其专业性和负责严谨的态度处理红罐王老吉商标使用权。

这样做之后,商标利用的纠纷和争端将大大减少。

理由如下:1、信托公司作为专业信托机构,比广药集团在此类事件上更加专业,更有经验。

其将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机构设施、妥善的管理和谨慎的运用信托资产,受托人确保受益人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发挥信托财产的效益。

作为受托人,信托公司必须本着重视服务的态度,严格按照信托条款行事,同时负有亲自执行、负责赔偿和分配收益的义务。

2、广药集团作为受托人将享有一定权利。

对受托人管理不当或违反信托目的时,有权要求补偿信托财产损失以及复原;有权查阅有关处理信托事务的文件和询问信托事务所;有权向法院提出变更信托财产管理方式;自益信托可以有权解除信托;有权对信托财产的强制执行提出异议。

虽然利用商标信托,红罐王老吉的名义所有权转移至信托公司,但因为该信托是自益信托,所以广药集团可以随时接触信托,收回名义所有权。

即使此项信托为非自益信托,王老吉的实际所有权仍属于广药集团。

广药集团与第三方并不产生任何直接关联。

如此一来,广药集团在信托成立期间,明确无权将红罐王老吉销售数据纳入自己的品牌评估中,不可以使用宏观王老吉的广告语等。

但是其通过信托公司获得红罐王老吉利润蛋糕的一部分则可以正当的纳入其资产负债表中。

在王老吉商标之争的案例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恐怕正是续约价格上的分歧。

随着王老吉凉茶市场的增长,其品牌价值也必然越来越高。

在王老吉品牌价值重估后,其使用成本也应该水涨船高。

但加多宝集团每年仅付给广药集团500万商标使用费,这显然是不合理的,目前双方还未就新的价格达成协议。

在红罐王老吉发展如此迅速的情况下,作为商标拥有者的广药集团每年收益居然只有500万,这不难让人看出争端的背后原因了。

如果利用商标信托的话,鉴于信托公司的专业性,相信收益则会好得多。

专利权、商标权都为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在我们社会经济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

另外,信托公司开展知识产权信托业务,接受众多专利、商标、著作权所有者的委托,可以利用此大量资源建立知识产权交流平台,让知识产权的拥有者和需求者有更好的,更专业的交流平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王老吉红绿之争》MBA智库百科《王老吉的战争》王志灵和讯网《信托与知识产权》张娟娟每日经济新闻《王老吉争夺战升级》王志灵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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