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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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培训会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北京市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会议”要求以及《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1.一志愿考生进入我院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单科单科总分

(满分=100分)(满分=150分)

法学 42 63 330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42 63 315

法律(法学) 42 63 315 (非全日制)

2.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的内容为笔试、听力、口语和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法学(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资格审查定于2018年3月27日8:30在主校区思源楼210教室进行,专业课笔试定于2018年3月27日9:30在思源楼210教室进行,听力定于2018年3月27日上午11:30在思源楼210教室进行,面试定于2018年3月27日下午14:00在思源西楼712会议室进行,口语同时在思源西楼709A进行。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全日制):资格审查定于2018年3月27日8:30在主校区思源楼210教室进行,专业课笔试定于2018年3月27日9:30在思源楼210教室进行,听力定于2018年3月27日11:30在思源楼210教室进行,面试定于2018年3月28日下午13:30在思源西楼712会议室进行,口语同时在思源西楼709A进行。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非全日制):资格审查定于2018年3月29日下

午14:30在主校区思源西楼105教室进行,专业课笔试定于2018年3月29日下午15:00在思源西楼105教室进行,听力定于2018年3月29日下午17:15在思源西楼105教室进行,面试定于2018年3月30日上午8:30在思源西楼712会议室进行,口语同时在思源西楼709A进行。

3.复试比例

通过国家线和我院复试线的一志愿考生以及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可以参加复试。法学一级学科、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复试比例均不低于120%。

4.复试考核内容和方式

(1)专业课笔试(150分)

考试方式为闭卷,时间120分钟。

(2)外语听力(50分)

考试时间30分钟。

(3)综合面试(150分)

综合面试由外语口语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

第一、口语测试(30分)

口语测试应包含考生本人自述和专家组提问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口语水平及反应能力。

第二、综合能力面试(120分)

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有: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的具体办法

通过查阅考生相关资料,面试过程中询问相关问题考核。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查,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加强对考生诚信状况的核查,并作为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弄虚作假及违纪、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6.复试名单的确定原则、公示方式

复试名单的确定原则:第一志愿考生,单科和总分必须达到国家线以及学院划定的复试线。法学一级学科不接收调剂;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全日制)专业接收校外调剂;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非全日制)接收校内和校外调剂。复试名单在法学院网站上公示,并通知考生本人。

7.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办法,对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复试成绩满分为3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部分满分为150分,外语听力50 分,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其中口语面试部分30分,综合能力部分满分120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8.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以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原则

初试成绩总分500分,复试总成绩350分,总成绩满分850分。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原则为:法学专业一志愿考生、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全日制)一志愿考生、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一志愿考生将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排序择优录取。

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分别排名。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全日制)调剂考生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排序择优录取;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非全日制)调剂考生(包括校内和校外)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无论是一志愿考生,还是调剂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1)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即低于210分,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非定向和定向)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签订培养协议。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拟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9.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和网址

考生可在复试前1-2天查询复试名单,在复试结束后第2-4天查询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以具体通知为准)。查询网址为(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网站)。拟录取名单会在学院公告栏里(思源西楼七层)和法学院的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11.调剂工作要求及程序

院内考生调剂和外校(院)考生调剂均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北京交通大学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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