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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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及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及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及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09.10•【字号】辽卫函字[2009]455号•【施行日期】2009.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及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卫函字〔2009〕455号)各市卫生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根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和《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厅制订下发了《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为做好住院医师培训基地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基地认定原则以单位自评为主,省卫生厅毕教委和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组织专家现场核实为辅进行认定。

通过对基地医院的综合评定,由省卫生厅毕教委和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确定培训基地总招生规模。

二、培训基地规划原则上每个市应创造条件,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中建立培训基地。

基地成熟一家批准一家。

三、各市卫生局应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积极协调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创造条件申报培训基地,解决申报培训基地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制定本地三级以上医院现有住院医师的培训计划及县医院住院医师的送培计划,确保培训计划有效落实。

解决培训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省卫生厅毕教委反馈。

四、评审范围培训基地以临床普通专科为单位,由医院进行统一申报。

申报培训基地要求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一家医院可以同时申报多个培训基地。

其中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由综合医院相关临床普通专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由综合医院提出申请。

原则上,每个市都应建立培训基地五、评审方法各三级综合医院的临床科室按照普通专科分类目录设置,由所在医院提出申请,由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进行实地评审,核定培训规模,评审意见上报省毕教委,由省毕教委对评审结果进行认定。

《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和《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和《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浙卫发[2011] 68号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和《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和《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此件公开发布)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工作,依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是指经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接受住院医师以提高其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性培训的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培训基地分为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实践基地,临床培训基地涉及18个培训学科,分别是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科、小儿外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临床病理科、口腔科、全科医学科等,其中每家临床培训基地至少有一个培训学科.社区实践基地不设培训学科,与临床培训基地的全科医学学科共同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社区实践任务。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四条临床培训基地的认定条件一、培训基地的基本条件(一)机构资质申报临床培训基地的机构必须是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二)教学条件1.具有满足申报住院医师培训专业学科所需的科室设置,具有相应的诊疗条件和设施.2.具有基本的教学设备和合格的教学与示范教室。

3.具有满足住院医师培训所需的专业书籍和期刊,图书馆藏书专业种类齐全.具备获取专业信息的渠道。

调整规培基地申请报告

调整规培基地申请报告

调整规培基地申请报告
尊敬的评审委员会:
我是一名医学毕业生,非常热衷于成为一名优秀的医生。

我在此申请加入贵基地的规范化培训项目,希望能有机会在贵基地接受系统性的培养和锻炼,以实现我的职业目标。

首先,对贵基地的声誉和教学质量我有所了解,并深信这是我追求进一步学习和专业发展的理想场所。

我知道贵基地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临床培训和科研项目,拥有一流的教授和医疗团队。

作为一名医学学生期间,我多次遇到并从贵基地的医师中得到指导和帮助,深深感受到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对患者的真诚关怀。

因此,我对贵基地的培养模式非常感兴趣,并希望能有机会成为其中的一员。

其次,我相信自己具备成为一名优秀医生所需的品质和能力。

在我大学的学术生涯中,我努力学习医学知识,通过临床实习和实践经验,提高了自己的临床技能。

我懂得倾听患者的需求并同他们建立良好的沟通,以提供最佳的医疗服务。

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我总是积极乐观,并努力以更好的方式解决问题。

我深知医生职业的责任和义务,将始终保持谦虚和勤奋的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最后,我相信通过参与规范化培训项目,我将能够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临床技能,扩展自己的专业知识,并在医疗领域中取得更大的成就。

我期待在贵基地的教学和实践环境中不断学习和成长,与优秀的医疗团队共同努力,为患者提供最优质的医疗
服务。

再次感谢评审委员会对我的关注和考虑。

我相信我具备成为贵基地培养的优秀医师的潜力,并期待能有机会成为贵基地的一员。

谢谢!
此致
敬礼。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

≥50 ≥30
母胎医学(唐氏筛查异常、B 超软指标或结构异常、胎儿染色体异常、拷贝 数 异 常 、孕 期 药 物 、毒 物 、射 线 接 触 等 )
200
血液系统遗传病(α地中海贫血、β地中海贫血、G6PD 缺乏症、血友病等) 神经肌肉遗传病(腓骨肌萎 缩 症、Friedreich 共 济 失 调、遗 传 性 痉 挛 截 瘫、
≥80
结构异常染色体病(染色体亚端粒重组异常相关性智力低下、22q11 微缺 失综合征、22q11 微 重 复 综 合 征、PraderGWilli综 合 征、Angelman 综 合 征 、BeckwithGWiedermann 综 合 征 等 )
出 生 缺 陷 疾 病 (妊 娠 期 风 疹 病 毒 感 染 、巨 细 胞 病 毒 宫 内 感 染 、先 天 性 梅 毒 、 先 天 性 神 经 管 缺 陷 、唇/腭 裂 畸 形 等 )
眼 科 遗 传 病 (视 网 膜 色 素 变 性 、视 网 膜 黄 斑 变 性 、白 内 障 等 ) 耳 鼻 喉 科 遗 传 病 (遗 传 性 非 综 合 征 性 聋 和 综 合 征 性 聋 、Waardenburg 综 合
征 、耳 硬 化 症 等 ) 肾 脏 遗 传 病 (Alport综 合 征 、多 囊 肾 病 等 ) 内分泌系统疾病(糖尿病、雄 激 素 不 敏 感 综 合 征、先 天 性 肾 上 腺 皮 质 增 生
≥50 ≥120
≥20
代谢病(苯丙酮尿症、酪氨 酸 血 症、异 戊 酸 血 症、戊 二 酸 血 症I型、半 乳 糖 血 症 、糖 原 贮 积 症 、黏 多 糖 贮 积 症 等 )
≥80
骨骼系 统 遗 传 病 (马 方 综 合 征、软 骨 发 育 不 全、成 骨 不 全 病、抗 维 生 素 D 佝 偻 病 、颅 缝 早 闭 综 合 征 等 )

申请国家住院医师培训基地的标准(全科专业)

申请国家住院医师培训基地的标准(全科专业)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全科专业基地认定细则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全科培训细则 >要求和培训基地认定标准总则规定,制订本细则.一、全科临床培训基地(一)全科临床培训基地基本条件1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科室设置齐全,至少设置以下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全科(或具有全科医疗功能的科室,如老年科、综合保健科等)、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科、感染疾病科、中医科、医学影像科、检验医学科、康复医学科等.未设置妇产科、儿科、精神科、感染疾病科、中医科的医院可与相关专科医院联合申报.2全科专业基地所在医院规模(1)总床位数≥500张;年门诊量≥40万人次,年急诊量≥2万人次,年出院病人数≥1万人次.(2)收治的病种数应满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全科培训细则>要求.(3)科室需配备的医疗设备应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相关专业细则中的各项要求.(4)有临床技能模拟训练中心,具备可满足教学、实践操作等使用的临床技能模拟训练设备.(5)医疗工作量:内科、外科、全科、妇科和儿科等主要培训科室,每名带教的指导医师在病房工作管理5张病床以上,门诊工作日接诊20名以上患者,急诊工作日接诊15名以上患者.3医院主管领导需经全科医学相关知识培训,对全科医学有较清晰和全面的认识.(二)全科临床培训基地师资条件1人员配备(1)指导医师与培训对象比例为1∶2.(2)全院有不少于5名负责全科医学教学的骨干师资,其中,必备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每个科室至少1人;师资队伍中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比例不少于1/3.2指导医师条件(1)应接受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机构组织的师资培训,并获得师资培训证书.(2)理论课授课教师具有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临床教学指导医师应具有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3)有临床带教经验,掌握和熟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全科培训细则>要求.(4)具有良好的人际交流能力,团队合作精神与教学能力.(5)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指导学员进行科研工作.(6)热心于全科医学教学工作,取得全科师资资格后能够保证指导培训对象的教学时间,每年必须参加全科医学师资继续教育、不断提升教学水平.(7)每个月指导或参与社区卫生实践工作不少于半天.3专业基地负责人条件(1)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的医疗、科研和教学工作超过15年.(2)具有良好的教学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二、全科基层实践基地(一)基层医疗机构标准1基层医疗机构基本条件(1)为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在当地具有示范作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设有全科和预防保健科.能够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全科培训细则>的要求完成实践教学任务.(2)辖区服务人口数原则上不应小于5万,每名指导医师经常联系的服务对象不少于200人.(3)社区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完善.(4)与上级医院建立有定点协作关系或双向转诊关系.(5)有教室(会议室)、图书室、黑板、投影仪、计算机等必需教学设备条件;图书室至少有10种以上全科医学、社区卫生等相关领域学术刊物,20种以上常用参考书或工具书,具备一定的计算机信息检索功能. (6)医疗设备应满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全科培训细则>的各项要求.2基层医疗机构师资条件(1)具有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有3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历.(2)经过全科医师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3)应当有5名以上指导医师接受过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机构组织的师资培训,并获得师资培训证书.(4)指导医师应当具有团队合作精神.(5)指导医师每日平均服务量不低于20人.(6)保证教学时间,每年必须参加全科医学师资继续教育,不断提升教学水平.(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标准1辖区政府设置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应具备开展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地方病预防、慢性病报告、高危人群和患者干预与管理、职业病防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的能力和条件.2设有流行病与传染病预防控制、免疫预防、公共卫生、艾滋病性病防治、职业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理化和微生物检验等专业科室.在地方病和寄生虫病流行区,还应当设有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预防控制相关科室.3人才梯队合理,中高级以上职称人员≥30%,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40%,承担高等医学院校公共卫生教学和实践任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文件解读一、为什么要制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两个标准文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经途径,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治本之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学教育改革的重大举措。

对于提高我国医师队伍整体能力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鉴于此,制订统一规范的培训年限、培训内容、培训方法以及培训基地建设标准等规定,成为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培训模式的迫切需要。

原卫生部早在1993年和1995年即印发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在相关领域开展实践探索。

2013年12月3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6部委印发了《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实施这项医疗卫生领域重大国家政策,这是我国长期以来探索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由量变到质变的里程碑。

新形势下,进一步细化要求,制订符合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培训内容与标准,不断增强政策操作性和可行性,成为落实《指导意见》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两个标准是如何制订的?2013年12月,7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为实现其总体目标,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从符合我国临床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在充分借鉴国际上专业设置领域的最新进展,切合临床医学专业分类学理的基础上,遵循博专相济、收放有度的原则,组织相关专业权威专家反复研究讨论,形成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设置建议方案”,设置了34个专业(其中4个为外科专业方向,专业设置中医类别由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订)。

据此,组织相关专业的临床技术专家和医学教育管理专家,吸收国际主流国家住院医师培训的先进理念,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兼收并蓄,制订出适应我国现行毕业后医学教育规律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7年第二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年第二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作的通知各省、⾃治区、直辖市卫⽣计⽣委,新疆⽣产建设兵团卫⽣局:为贯彻落实7部门《关于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件精神,2014年全国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制度建设⼯作,⾸批认定了474家西医类住培基地,并开展了招收培训⼯作。

近3年来,随着住培⼯作全⾯深⼊推进,各地申请参加培训的⼈员数量逐步增长。

为贯彻全国卫⽣与健康⼤会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及《“⼗三五”卫⽣与健康规划》、《“⼗三五”深化医药卫⽣体制改⾰规划》,进⼀步满⾜培训需求,优化基地布局,确保培训质量,巩固完善住培制度,我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批住培基地遴选认定⼯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认定⼯作原则(⼀)统筹规划,按需增补。

各省(区、市)要综合考虑当地卫⽣与健康事业发展、临床医师队伍建设需要,根据住培需求、临床医学专业毕业⽣供给、医疗教学资源情况和住培基地动态管理的需要,合理确定本地住培基地数量、专业结构和地域布局。

新增住培基地应当⾸先满⾜全科、⼉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培训需求。

综合医院住培基地必须承担全科医⽣培养任务,并按照全科医学的理念和域乡基层全科医疗卫⽣服务有关要求,牵头做好全科专业住院医师培训⼯作。

在住培基地认定增补⼯作中,统筹考虑医教协同和军地协作⼯作需要。

执业医师考试频道为⼤家推出【2017年执业医师考试课程!】考⽣可点击以下⼊⼝进⼊免费试听页⾯!⾜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家的取证梦想助⼒!(⼆)严格标准,择优遴选。

各省(区、市)必须⾼度重视住培基地的遴选认定⼯作,按照《关于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等有关规定认真执⾏,以质量为本,严格、规范地开展遴选认定⼯作。

所选医疗机构必须符合开展住培的各⽅⾯条件要求,能够严格、规范、⾼质量地开展好培训⼯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医院名称(盖章)医院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E-mail:申请日期国家卫生计生委监制填表说明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申报和认定以培训基地为单位,同时应包括符合条件的专业科室。

2.培训基地申报专业目录详见表1。

3.申请表填写要求(1)申请表中凡要求填写的收治病人数、床位使用率、门急诊工作量等,均按照本院上一年度工作报表如实填写。

(2)表2-1培训基地(医院)基本情况:联系人为主管院长或主管部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负责人。

(3)表2-2培训制度建设:应填写院级、主管培训部门、专业科室三级机构。

(4)表2-3医院科室设置:应包括医院所设置的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等。

(5)表3-2疾病和临床基本技能种类及数量:应按照上一年度疾病统计报表如实填写。

(6)表4-2专业基地负责人情况:指专业科室主要负责住院医师培训工作的现任科主任,并按表中内容认真填写。

(7)表5填写自评报告:应涵盖专业基地简介、师资队伍、教学、科研状况等评估标准的全部内容。

并经过医院审核、盖章后有效。

(8)表格填写不够的均可另附页。

4.填写申报表内容,应属实、详尽、不漏项。

5.协同医院基本情况:请填写封面、表2-1、表3-1、表3-2、表3-3、表4-1、表4-2、表6。

6.拟作为全科、预防医学科培训基地协同单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需对照相应专业基地认定标准要求,附页填写相关内容。

表1 申报专业目录表2-1 培训基地基本情况表表2-2 培训基地基本情况表表2-3 培训基地基本情况表表2-3 培训基地基本情况表续表注:1.该表可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要求加附表格。

2.培训总容量是指该专业一个培训周期(3年)内最大的培训承载能力。

表3-1 专业基地基本条件注:该表可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要求加附表格。

表3-2 专业基地基本情况表表3-3 专业基地基本情况表表4-1 专业基地师资基本情况表1.指导医师情况表4-2 专业基地师资基本情况表表5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自评报告(可另附页)表6 主管部门审查、认定与审核意见。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8.15•【文号】国卫办科教函[2014]736号•【施行日期】2014.08.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4〕7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落实7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化建设和准入管理,满足培训需求,保证培训质量,积累实施经验,为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奠定基础,决定在全国范围认定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地名额分配培训基地是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在三级甲等医院。

在今年起步阶段,我委综合考虑各地的培训需求、培训条件及前期工作基础等因素,分配了第一批培训基地名额(附件1)。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相关要求,严格、认真、规范地做好培训基地认定工作。

二、认定工作程序(一)培训基地申请。

愿意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医疗机构,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要求和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工作安排,提出认定申请,真实、准确地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附件2),主管领导和法人代表审核签字、盖章后报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二)培训基地资格审核与认定。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实地评审。

住培基地申报后准许时间

住培基地申报后准许时间

住培基地申报后准许时间
摘要:
一、住培基地申报的意义
二、住培基地申报的流程
三、住培基地申报后的准许时间
四、住培基地申报准许时间的重要性
正文:
住培基地申报后准许时间是指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成功后,相关部门准许其开始进行培训的时间。

这一时间对于住培基地的运营和管理至关重要,因为它关系到住培基地能否按时开展培训工作,以及培训质量和效果。

一、住培基地申报的意义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我国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住培基地是承担这一任务的重要载体。

申报住培基地,意味着可以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成为规范化培训的承担单位,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优秀医学人才。

二、住培基地申报的流程
住培基地申报的流程包括前期准备、材料提交、审核批准等环节。

前期准备主要包括基地硬件设施、师资队伍、培训制度等方面的建设;材料提交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培训计划等;审核批准则需要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基地予以批准。

三、住培基地申报后的准许时间
住培基地申报成功后,相关部门会根据基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其开展培训
工作的时间。

这个时间一般会在申报后的一个月内确定,并通知申报单位。

住培基地在收到通知后,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开展培训工作。

四、住培基地申报准许时间的重要性
住培基地申报准许时间是保障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

只有按时开展培训,才能确保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

附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培训基地(医院)名称:培训基地(医院)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申请日期:国家卫生计生委监制填表说明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申报和认定以培训基地(医院)为单位。

2.申报培训专业目录与代码详见表1。

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以科室为主要单元进行,为易于培训工作的落实,本目录均以科命名.3.表2为培训基地(医院)情况,由医院主管部门填写;表3为专业基地情况,由本专业科室填写;表4为协同医院情况,由协同医院填写后交申报医院上报;表5由培训基地签字盖章后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

填写内容应属实、详尽、不漏项。

填写不够的均可另附页。

4.申报表中年收治住院病人数、病床使用率、年门诊量等数据,均按照本院上一年度工作量统计报表如实填写。

5.表2—1培训基地(医院)基本情况中联系人为主管院长。

6。

表2—2中培训制度应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7。

表3-1专业基地基本条件中相关专业一栏应根据不同专业填写相应的项目。

8.表3-2疾病种类、临床技能或手术种类,表3-3设备仪器名称应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各专业基地细则中要求的排序填写。

数量应按照上一年度统计报表的数据如实填写。

9.表3-6中专业基地负责人情况指专业科室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现任科室主任。

10.协同医院基本情况除填写表4外,还应另行填写封面、表2-1、表3—1、表3—2、表3-3中医疗设备、表3-5、表3—6、表5.11。

拟作为全科、预防医学科培训基地协同单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需对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细则要求,另附页上报。

表1 申报培训专业目录与代码注:1。

本专业目录与代码仅限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使用。

2。

括号内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的名称。

表2—1 培训基地(医院)基本情况表表3-1专业基地(科室)基本情况表表3-1续表表3-2 专业基地(科室)基本情况表表3—3 专业基地(科室)基本情况表表3-4 专业基地(科室)基本情况表表3-5专业基地(科室)基本情况表1.指导医师情况:----表3-6专业基地(科室)基本情况表2.专业基地负责人情况:表4 协同医院/协同单位基本情况表表5主管部门审查、认定与复核意见。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
(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医务工作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国卫办科教发[2014]48号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8.25
【实施日期】2014.08.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科教发〔2014〕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7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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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细则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细则

麻醉科专业基地认定细则 ................................................................................... 102 临床病理科专业基地认定细则 ........................................................................... 105 检验医学科专业基地认定细则 ........................................................................... 107 放射科专业基地认定细则 ................................................................................... 113 超声医学科专业基地认定细则 ........................................................................... 116 核医学科专业基地认定细则 ...............................................................................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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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4.将培训任务作为考核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建设、指导医师绩效的重要指标, 开展培训的工作量等效于临床、科研工作量。 5.对各专业基地和协同单位实行一体化管理,定期组织监督培训制度的落实 情况,并对整体培训质量负责。 6.建立培训考核分析制度,对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结业考核进行单独或关 联分析,运用分析结果指导临床教学活动,并作为评价各个层面培训质量的重要 依据。管理职能部门要协同专业基地做好年度考核,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地确定 考核结果。 (四)培训支撑保障 1.培训基地为培训对象提供工作、学习和生活等保障,应保证同等资历同等 待遇,且生活补助不能低于当地城镇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有条件的 培训基地还应为培训对象提供住宿或给予住房补贴。 2.培训基地要协助培训对象办理执业医师注册、工作范围设定、执业地点变 更等,保障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享有正常开展临床工作的资质。 3.培训基地应定期组织专业基地主任、教学主任、教学秘书和指导医师(含 协同单位) ,参加院级及以上的师资培训,并要求所有师资持证上岗。 4.建立师资队伍激励机制,将培训质量与日常绩效考核、年终绩效考核、评 优评先以及职称晋升等挂钩。 三、专业基地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专业基地的总床位数、年收治病人数、年门(急)诊量、配备的专业医疗 设备和教学设施等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 (试行)》各专业基地 细则要求。 2.专业基地收治的疾病种类基本覆盖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 诊治数量满足 《住 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各专业基地细则要求。 3.规范开展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教学查房、转诊会诊、医疗差错防范 等教学、医疗和科研活动。 4.有条件的专业基地可专门设置教学门诊或教学病床。 (二)师资队伍 1.指导医师是由培训基地遴选、取得对住院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资格的临床医 师。

规范化培训申请表格

规范化培训申请表格

表3-6 专业基地(科室)基本情况表
2.专业基地负责人情况:
性别:
男女
年龄:
学历:
学位:
导师情况:硕导
博导
从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年限:

从事本专业临床医疗、科研和教学工作
经验:

教学简历:
工作简历:
获得的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名称、级别及获奖年度(近3年):
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名称、级别及获奖年度(近3年):
承担的省、部级以上本专业的临床教学、科研项目(近3年):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工作情况(包括标准制定、基地认定与考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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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
医院名称:
申报日期:
江苏省卫生厅
二○○八年一月
填表说明
1.培训基地的申报和认定以医院为单位。

申报表内容应详尽、真实,不漏填。

2.递交申报表时,请使用打印件,加盖公章后不得涂改。

3.请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表,一式4份。

4.申报表可另附证明材料,如单位公文、有关统计报表等。

5.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训内容、培训要求和培训计划上与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并轨,即统一使用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专科医师培训登记手册》,培训科目参照卫
生部专科医师培训科目。

但在培训模式上,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仍延用“3+2”的模式,即第一阶段3年,第二阶段2年。

表1:医院基本情况表
篇二: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总则
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总
则(试行)
根据《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制订本标准。

一、基地设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
(一)基地分类
基地分为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

培训基地是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卫生机构。

培训基地下设专业基地,专业基地由符合条件的专业科室承担。

(二)专业基地类别
本标准的培训专业基地类别共30个: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包括神经外科、胸心外科、泌尿外科、整形外科4个专业方向)、骨科、儿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影像科、放射肿瘤科、
核医学科、超声医学科、医学遗传科、预防医学科、口腔全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病理科、口腔颌面医学影像科。

(三)设置原则
培训基地原则上设置在三级甲等医院。

培训基地间可建立协同协作机制,共同承担培训任务。

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可将符合条件的其他三级医院和二级甲等医院作
为补充。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院等根据需要作为培训协同单位。

(四)其他要求
1.拟申报专业基地的单位条件必须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各专业基地细则要求。

2.专业基地所在医院的相关科室缺如或疾病种类数量
不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相应要求的,可联合符合条件的三级医院或二级甲等医院作为协同医院,协同医院数量不超过3家。

3.相关专业科室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专科医院,须联合区域内培训相关专业基地所在医院作为协同医院。

二、培训基地基本条件
(一)医院资质
1.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近3年来未发生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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