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特别纳税调整管理办法概要
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中级)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知识点:特别纳税调整管理办法● 详细描述:1.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2.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
加收的利息,应当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
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例题:1.下列关于特别纳税调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人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B.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C.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5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曰加收利息D.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5年内,进行纳税调整正确答案:C,D解析:选项C,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选项D,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税法第七章企业所得税幻灯片PPT
6、业务招待费
❖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
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使基本数企业也 要承担40%)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 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 (营业)15%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超过部 分可以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8、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 4、损失
❖ 5、其他支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三)扣除范围和标准
❖ 在确定企业的扣除项目时,企业的财务会计 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法规定 予以调整,按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 予扣除。
1.工资、薪金支出
❖ 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 (原专门有对合理工资区分员工工资、投资 者工资和特定企业工资有一个规定)
❖ 1、财政拨款。是指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对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等拨付的人员经费和事业发展财政资金, 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不 包括财政补贴、税收返还。
❖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
❖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 国债利息收入 ❖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
❖ 4、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而取得的股息收入,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在被 投资企业作出利润分配时。
❖ 5、企业取得的接受捐赠收入,按实际收到受赠 资产的时间。
❖ 6、企业收到的税收返还款,应当计入实际收 到退税款项当年的收入总额。
❖ 7、企业已作为支出、亏损或坏账处理的应收 款项,在以后年度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当 计入收回年度的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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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收入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项目的是()。
A.财产转让收入 B.国库券利息收入C.固定资产盘盈收入 D.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为一个纳税年度。
A.6个月 B.换算成全年 C.实际经营期 D.3个月3.下列各项利息收入中,不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A.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B.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收入C.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D.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下列各项收入中,应计入企业当期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A.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B.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住房资金和住房周转金的利息收入C.与销售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折扣额D.向客户收取的可循环使用的包装物押金收入6.雇员取得的下列各项收入,应列入计税工资、薪金总额范围的是()。
A.雇员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收入 B.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收入C.独生子女补贴收入D.年终加薪、加班工资收入7.某企业当年实现会计利润为500 000元,当年通过民政部门向困难地区捐赠100 000元,该企业当年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是()。
A.15 000元 B.18 000元 C.60 000元 D.30 000元8.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不能直接作为费用扣除的是()。
A.经营性租赁方式发生的租赁费B.融资性租赁方式发生的租赁费C.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D.安装交付使用后产生的利息9.下列费用项目中,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是()。
A.转让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 B.按规定支付的保险费C.购置、建造固定资产的费用 D.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10.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因被担保方不能还清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处理方法是()。
企业所得税法答案分离版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收入的是()。
A.房地产企业将开发房产转作办公用途B.房地企业将开发房产用于经营酒店C.某酒厂将产品用于捐赠D.某工业企业将产品用于管理部门使用2.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负担所得的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A.销售货物所得B.权益性投资所得C.动产转让所得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某美国企业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2009年初为境内企业提供一项专利使用权,合同约定使用期限为两年并分两年支付。
境内企业需要支付费用200万元,则境内企业2009年应扣缴的所得税为()万元。
A.10B.20C.9.5D.194.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有()。
A.国债利息收入B.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C.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D.接受捐赠收入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企业发生的费用一律不得重复扣除B.企业的不征税收入产生的费用可以按一般的费用进行扣除C.企业发生的工资都可以在税前扣除D.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6.某城镇的一个居民企业,2009年转让一项两年前购买的无形资产所有权。
购买时是160万元,转让的收入是165万元。
摊销期限是10年,无残值。
转让无形资产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万元。
(要求考虑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A.3.8B.4.25C.6.58D.7.027.下列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陈述,不正确的是()。
A.税法上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B.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不应当由合并企业承继C.企业债务重组,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D.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8.某外商投资企业自行申报以55万元从境外甲公司(关联企业)购入一批产品,又将这批产品以50万元转售给乙公司(非关联企业)。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一)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随意变更。
注意: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资产损失 1. 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可分为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包括:
(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
(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损失。
(5)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6)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
2. 货币资产损失的认定[包括现金损失,银行存款损失和应收(预付)账款损失等]:
(1)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时,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对确定不能收回的部份,认定为损失。
如差3毛。
(2)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3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的,并能认定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
(高职)第七章企业所得税ppt课件
❖ 收入确定的特殊规定
1. 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2. 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建筑、安装 时间超过12个月的
3.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
4.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用 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 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 润分配等用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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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 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下列属于 “非货币形式”收入的有( )。
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所得税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 ⑴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 超过3000万元。 ⑵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 超过1000万元。
❖ 1.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 率包括( )。 A.25% B.20% C.15% D.10%
❖ 【例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收入总额中 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的有( )。 A.国债利息收入 B.财政拨款 C.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 金
❖ 【参考答案】BD
三、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
❖ (一)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
❖ 权责发生制原则 ❖ 配比原则 ❖ 相关性原则 ❖ 确定性原则 ❖ 合理性原则。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概述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或者组织为纳
税义务人,对其一定期间内的所得额 征收的一种税。
一、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 (一)纳税义务人(客观题)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 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 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仍然只缴纳个人所得税。凡在我国境 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根据国 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选择了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的 双重管辖权标准,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国的税收利益
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2023最新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2023最新企业所得税法)(2023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第三章应纳税额第四章税收优惠第五章源泉扣缴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第七章征收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page](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归纳上集
转让财产收入企业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 投资收益 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除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 部门另有规定外, 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 实现。
利息收入 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 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种类税 率 基本税率25% 低税率(非居民企业的所得 )20%(实际征税时适用 10% 的税率) 两档优惠税率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2)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同学们好,我们的复习进度到哪了呀,大家学的好吗?我们之前给大家归纳过几次知识点了, 现在我们把企业所得税法给大家再做一次总结。
其余的章节大家自己看,自己学会归纳。
本次所得税法我们分为上、下二集,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快乐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减免税额一抵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各项扣除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重点:也就是所得税计算的主线索收入,主要是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税率扣除项目和标准亏损弥补(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 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 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 5 年)减免税额抵免税额表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企业财务、 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 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一、收入总额表 7.3 收入的分类收入类型具体项目 销售货物收入另有明细表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 得的收入 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提供劳务收入 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另有明细表 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 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应税所得及应纳税额计算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应税所得及应纳税额计算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中级)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知识点:应税所得及应纳税额计算●详细描述: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就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
1.对非居民企业获得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股息、红利)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税金、受让财产税金以及其他税金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推行源泉免交。
2.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等按收入全额计征,即支付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相关发生的成本费用不得扣除;对其取得的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做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执行。
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其他所得,是指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其他各种来源的收入。
3.应纳税额的排序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实际征收率,就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或者税收协议规定的税率。
1.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以收入全额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c.受让财产税金d.特许权使用费恰当答案:a,b,d解析:在中国境内未成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成立机构、场所但获得的所得与其所设立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就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2021年度,某小型企业财务资料表明,财务会计利润为370万,Seiches经税务机关核定的2021年亏损为70万元,则2021年减半所得税额为()万元。
中国现行税制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演示文稿
• 我国现行的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农业税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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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点
• 税收负担的直接性
• 税收分配的累进性
• 税收征管的复杂性 • 税收收入具有弹性
•
利息所得
•
租金所得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接受捐赠所得
•
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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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确定原则:
——有合法的来源
——是纯收益
——是实物或货币所得
——包括来自境内、境外所得
·所得来源地确认:
—交易、劳务发生地
--不动产所在地、动产:机构所在地
--股息、红利等投资所得:分配所得的企业所
五、所得税立法原则
六、所得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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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8章60条) 的纳税人、 课税对象和税率
• 一、纳税人 • 二、课税对象 • 三、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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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8章60条) 的纳税人、 课税对象和税率
一、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在地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支付所得者
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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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率
• 形式:比例税率 基本税率:25% 低税率:20%:有来自我国境内收入的非居民企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案例一一、案例名称:装修方案调整背后的税收筹划谋略二、案例适用:“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三、案例内容:天晟公司为了改善工作环境和提升企业形象,于2004年11月~12月斥资560万元,对原值为2000万元的办公楼(折旧年限20年,已使用6年)进行了装修,相关费用已经全额计入了当期损益.从税收角度分析,公司支付的装修费用占到了房屋原值的28%(560÷2000×100%),按税法规定,不能直接进入本期费用予以税前扣除,应该作为资本性支出,每年以计提折旧的形式分期(从2005年1月份开始)摊入成本.因此,公司在申报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调增56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
为避免上述不利局面的出现,天晟公司该如何调整装修方案、有效地获得节税利益?案例二一、案例名称:购买技术成果还是委托开发二、案例适用:“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三、案例内容:2005年,甲公司急需一项生产技术,其自身不具备相应的研发力量,现了解到某高校正准备进行相关的技术开发.现有两种方案可供甲公司进行选择:一是待该技术研发成功后以200万元购入;另一方案是委托其开发技术,双方签订委托开发合同,在技术开发成功后支付开发费200万元给该高校,甲公司即如约获得该技术所有权。
这两种方案孰优孰劣呢?.案例三一、案例名称:股权投资筹划要慎重二、案例适用:“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三、案例内容:下面是《中国税务报》2005年发表的两篇筹划文章:第一篇文章是2005年8月22日第六版《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影响税负》。
原案例:A公司2004年1月1日购入M公司股份30000股,占M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15%.2004年1月1日M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0000000元,2004年度净收益为400000元(未予分配)。
2005年1月5日,A公司计划再对外投资350000元,其方案如下:方案一,A公司从M公司的另一股东B公司处购入其拥有的M公司10%有表决权股份。
企业所得税
5.两类纳税人不同的纳税义务
•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 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 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 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 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 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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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一、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我国境内 的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和 外国企业)就其生产经营所 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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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建立 • 1983年前,国营企业利润上缴 • 1984年利改税,国有大中型企 业55%上交企业所得税 • 1994,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 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 合并成为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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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惠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 重点扶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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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型微利企业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 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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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点扶持企业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 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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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 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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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规定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 内 (全额扣除除外)的部分,准 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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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救济性捐赠定义
公益、救济性捐赠,是 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 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 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 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 区的捐赠。
中级经济法第7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重要习题及答案解析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可以据实扣除B.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税法规定比例可以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可以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C.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D.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3:1;其他企业为5:12.某企业(非金融企业)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
2018年按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从其关联方借款6800万元,发生借款利息408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金额为( )万元。
A.408B.360C.180D.903.某企业2019年度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50万元,直接向某大学捐款10万元,均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
该企业当年实现利润总额40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400B.412C.460D.435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
A.国债利息收入B.接受捐赠收入C.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下列所得,应以收入全额减去财产净值后的余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
A.股息B.特许权使用费C.转让财产所得D.租金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的下列各项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直接扣除的是( )。
A.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B.工会经费C.公益性捐赠D.补充医疗保险7.A企业2019年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提取职工福利费3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
企业所得税第七章成本分摊协议管理案例
企业所得税第七章成本分摊协议管理案例
某家企业为了控制成本,与另一家供应商签订了成本分摊协议,协议内容为某种机械设备的制造和采购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摊。
该企业出资55%,供应商出资45%。
在设备制造和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发现成本有所增加,希望改变原有的成本分摊比例,企业认为协议已经签署,应当继续执行。
在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供应商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章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与其有关事项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可以签订协议约定共同承担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成本费用,但应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如果协议约定的费用超过市场价格或者约定的分摊比例不公平,则按照法律原则或者国家规定处理。
在该案中,双方的成本分摊比例是基于市场价格的,没有超过市场价格,因此协议合法有效。
同时,协议草案中约定了协议变更的具体情况,但供应商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符合这些变更条件,因此法院判决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维持原协议。
因此,在签订成本分摊协议时,应当遵守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并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约定费用和分摊比例。
如需变更,应当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变更条件执行,并保持书面记录和证据。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ppt
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征税对象是所得额 应税所得额的计算比较复杂 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收办法
和合伙企业不是企 一、纳税人 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 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居民企业 地域管辖权和居 非居民企业 民管辖权的标准 扣缴义务人 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 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 判定标准 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 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 ; 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 构。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 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 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
得额。
例:2008年,外国某A公司购买我国B公司股票取得股息 收入50万元,向我国C公司转让专利技术,取得收入 100万元,同时向C公司出租一设备,取得年租金收入 60万元,后以500万元转让给C公司,该设备出租前已 经使用4年,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设备原值为800万 元。 要求:计算A公司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方法: 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间接法:(实践中常用的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增数―纳税调 减数―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第三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方法: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概述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制度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资产的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作业和答案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的是()。
A.股份有限公司B。
中外合资企业C。
有限责任公司D.合伙企业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
A.1年B.3年C。
5年D。
10年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各项收入中,不属于货币形式的是( )。
A。
应收账款B。
股权投资C。
应收票据D。
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4。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下列行为,不能确认收入的是()。
A。
企业将自产的产品用于偿债B.企业将自产的产品用于广告性质的赞助C。
企业将自产的产品用于本企业办公室的装修D。
企业将自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收入的确认,说法不正确的是( ).A.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照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B.企业销售商品采取以旧换新方式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C。
企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D。
企业采用现金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收入中,不属于企业不征税收入的是( )。
A。
企业取得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金额B。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C.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D。
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7.某企业2011年度取得销售货物收入60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且能提供有效凭证.该企业当年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万元。
A.9。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细则全文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细则全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便于企业明确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加强企业税务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纳税方式、纳税申报等事项,参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相关规则办理。
第四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协同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纳税。
第二章: 纳税人及纳税义务第五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
第六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根据企业利润进行计算并缴纳税款。
第七条企业应当如实申报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第三章: 纳税计算方法第八条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依据是企业的应税所得额,应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参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
第九条应税所得额计算中可以扣除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损失、成本等相关支出项目。
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纳税年度实际情况,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计税方法计算企业所得税。
第四章: 税务登记和申报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在取得经营所得或者处置资产所得的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如实提供与企业所得税纳税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第五章: 减免税和税收优惠第十四条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和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企业申请减免税或者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
第六章: 税务检查与稽查第十六条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和稽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纳税人应当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和稽查工作,并如实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和信息。
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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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收入总额的确定
一般收入:
生产、经营收入,指主营业务活动收入; 财产转让收入; 利息收入,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不征税, 租赁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股息收入; 其他收入,如固定资产盘盈、罚款、因债权人缘故无 法支付的负债、物质和现金的溢余、包装物押金、教 育费附加返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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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的确定原则: 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
生产经营所得,是指纳税人从事物质生产、 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经 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 取得的所得。 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 ( 不包括国库 券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特许权使 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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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举例说明亏损弥补政策
例:某企业1991年至2000年各年度所得如下: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90 -60 -80 -30 50 10 30 30 80 120 1991年应纳税:90×33%=29.7万元; 1992~1994年均无税; 1992年的亏损应在1997年补完,实际至1996年已补完; 1993年亏损应在1998年补完,但至1998年仍未补完,从1999年 起不能再弥补; 1995~1998年无税; 99年补完94年亏损尚盈余50万,应纳税16.5万元; 2000年应纳税120×33%=39.6万元; 该企业1998与1999年利润应该筹划。 兰州商学院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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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纳所得税的计算
解:国债利息收入不征税,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 全年收入总额:150+12+4+10+4=180(万元); 计税工资:20×800×12=192000元=19.2(万元); 准予扣除利息:80×10%=8(万元); 准予扣除招待费:150×5‰=0.75(万元); 赞助、购固定资产、税收滞纳金等不予在所得税前扣除; 则企业准予扣除的项目总额: 50+10+19.2+8+0.75+5+0.6+2.45=96(万元); 另外,企业还有1998年未弥补的亏损30万元; 则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80-96-30=54(万元); 应纳所得税=54×33%=17.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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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税所得额的确定
㈢准予按规定范围和标准扣除的
项目
⒂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
广告费支出不超过年销售 (营业 )收入2% 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 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 出),在不超过销售额或营业收入5‰范围 内,可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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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税所得额的确定
㈢准予按规定范围和标准扣除的项目
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 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 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 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建造、购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筹办期间利息支 出不得扣除 。
纳税人的支出中,有些项目可以扣除,有些项目不能扣除。 可以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从总收入中扣除的支出项目包括: 成本,指生产、经营成本, 费用,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 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税金,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 地增值税等,教育费附加也在税前开支,可视同税金。 但不包括增值税和所得税。 损失,指纳税人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经营亏损,包括营业 外支出、投资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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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税率
全年应税所得额不到3万元的,18%; 全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含10万元)的,27%。 这种税率档次相当于全额累进税,累进度 过大,例如: 设某企业年应税所得额为 10万元,应纳 所得税2.7万元,税后净利润7.3万元。若 应税所得额为10.5万元,应纳所得税 3.465万元,税后净利润7.035万元。
企业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准予扣除的计算程序: ①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将企业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捐赠 额剔除,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②将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3%,计算出法定公益、救济性质 的捐赠扣除额; ③将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去法定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扣 除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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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税所得额的确定
㈠应税所得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 金额(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 额-纳税调整减少加额(间接法) 纳税调整增加额包括: 纳税调整减少额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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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业务招待费,实行限额扣除,限额比例规定为:
年营业收入不到1500万元的,不超过年营业收入的5‰; 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不超过这部分营业收入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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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税所得额的确定
㈢准予按规定范围和标准扣除
的项目
⑹ 按国家规定为全体雇员上交的各类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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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税所得额的确定
㈢准予按规定范围和标准扣除
的项目
⑿汇兑损益:外汇存、借和以外汇结算发生的汇兑损 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 ⒀支付给总机构管理费 须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 据等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⒁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 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 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经主管 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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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税所得额的确定
(五)不允许扣除的项目
下列项目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资本性支出不能税前扣除,但企业可以按期提取固定资 产折旧,折旧费可以税前扣除。 无形资产开发失败,其支出未形成资产的,准予扣除; 开发受让成功,形成资产的,不能一次计入成本在税前 扣除,只能逐期摊销。 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超限额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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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收入总额的确定
减免税款收入和补贴收入
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减免或退还的流转税(不 含增值税),除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 外都应并入当期应税所得额。 企业获得的财政性补贴收入应一律并入实 际收到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税所得额。
视同收入: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 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商品、 产品均应视同经营收入处理。
和统筹基金,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
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不得扣除。
⑺固定资产转让费用:转让发生的费用允许扣 除。 ⑻会员费:纳税人加入工商业联合会缴纳的会 员费准予扣除。 ⑼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费用:按照规定交纳的 保险费用,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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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税所得额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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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税所得额的确定
㈢准予按规定范围和标准扣除
的项目
⒃佣金:符合条件的佣金,可计入销售费 用;支付给个人的佣金,不得超过服务 金额的5%。 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 费、董事会费,应能够提供合法凭证, 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⒅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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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收入总额的确定
特殊计税收入:
资产评估增值。 接受捐赠收入。 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折扣。 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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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准予扣除项目
⑵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标准扣除。
软件企业人员薪酬和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列支。
⑶工会经费、福利费、教育费,分别按计税工 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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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税所得额的确定
㈢准予按规定范围和标准扣除
的项目
⑷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 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税收理论与实务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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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特点
二、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三、应税所得额的确定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企业资产的税务处理
六、税额扣除 七、税收优惠
八、企业所得税的预缴及汇算清缴
九、企业所得税综合计算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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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纳所得税的计算
(一)直接计算法
根据税法规定的标准和 范围直接计算应税所得额
和应纳所得税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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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纳所得税的计算
例:某企业1998年有未弥补亏损30万元,1999年全年获产品 销售收入150万元,车队提供运输劳务收入12万元,银行利息 收入4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购买有价证券获净收益10 万元,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转作收入4万元。该企业1999 年原材料消耗50万元,全部用于产品生产且产品均售出;固 定资产折旧10万元;职工20人,全年支付工资24万元(该地 月计税工资800元/人);企业向职工内部集资80万元,按15% 年利率支付全年利息12万元,同期银行颁布利率10%;全年 开支招待费3万元;全年企业对外赞助支出5万元,缴纳消费 税5万元,营业税0.6万元,增值税16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附加费、房产税、印花税共2.45万元,购机器设备支出 10万元,税收滞纳金1万元,求该企业全年应纳所得税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