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土地整治规划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潍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潍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31•【字号】鲁政字〔2023〕193号•【施行日期】2023.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潍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鲁政字〔2023〕193号潍坊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呈请批复〈潍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潍政呈〔2023〕2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潍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潍坊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山东半岛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潍坊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73.9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73.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14.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696.71平方千米以内。
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7.02亿立方米;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46.86%。
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整治土地闲置 节约集约土地
土地不能实现最后开发:四是虽然通过土地招拍挂制度 向开发商转让 了土 地, 但 由于更大规模 的基础设旖建设计划, 致使土地转 让作废 , 无 法按原计 划开发; 五是由于一些地 区市况不好 , 规划开发土地往往流拍 。 ( 二) 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紧张。我国 目前实行的分税制对 中央政府和地 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分配做 出了向中央政府倾斜的切割,在 中央政府财政收 入急剧增加的同时, 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急剧减少, 财政资金分配制度 不够合理 , 使其不得不寻找其他资金来源 。同时, 中央政府为保证地方政府 的正常运转 , 不得不允许地方政府举债, 放任 日趋严重 的“ 土地财 政’ 现 象。 在现有的财税体制下, 地方政府在财政 资金运筹方面困难重重 , 对于土地财 政 的依赖性也越来越 强, 过度出售所掌控之中的城市土地 , 对于开发商的囤 地行为监管不严, 打击囤地的政策执行 力度不够, 对闲置土地行为未能及时 处理 。大量城市土地 闲置 , 加剧了房地产市场的混乱, 成为 了中央政府与地 方政府财政资金分配不合理所衍生出的严重 问题。 ( 三) 政策执行不到位 , 监管查处力度偏软。 由于查处闲置土地牵扯多方 利益 , 一些地方政府 出于土地财政考虑, 为促进 G DP 增长 , 以及 获取更高土 地 出让金或其他土地 收益 , 担心打击 囤地后导致地价 房价下 降, 或 收回囤地
化, 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停产 、 停业、 转产或破 产, 从而造成大量土地闲置 。 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或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部分企业将原国家无偿划 拨的国有土地长期处于闲置或低效利用状态。某些企业原来使用 国有土地
7潍坊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8.5.1实施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章ຫໍສະໝຸດ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 4
第一节 建筑间距................................................................................................................................. 4 第二节 日照标准控制与日照分析.....................................................................................................6 第三节 建筑退让.................................................................................................................................... 7 第四节 建筑高度与城市景观............................................................................................................. 9 第五节 停车设施.................................................................................................................................. 11 第六节 绿地....................................................................................................................................... 15 第七节 居住区配套设施................................................................................................................... 16 第四章 交通设施规划管理....................................................................................................................... 19
潍坊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Urbanization and Land Use 城镇化与集约用地, 2016, 4(4), 40-45 Published Online December 2016 in Hans. /journal/ulu /10.12677/ulu.2016.44005文章引用: 杨培玉, 李明军, 李秀雯. 潍坊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 城镇化与集约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in Implementation of the Overall Land Use Planning in Weifang Economic Development ZonePeiyu Yang 1, Mingjun Li 2, Xiuwen Li 11Economic Zone Branch, Weifang Bureau of Land and Resources, Weifang Shandong 2The Third Railway Survey and Design Institute Group Co. Ltd., TianjinReceived: Oct. 23rd , 2016; accepted: Nov. 13th , 2016; published: Nov. 16th , 2016Copyright © 2016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licenses/by/4.0/Abstract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overall land use planning relates to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fields, so it is bound to face all kinds of problems. We combined with the practice of land planning.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Weifang economic development zone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general land use plann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some solving measures. KeywordsThe Overall Land Use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Problem, Proposal潍坊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杨培玉1,李明军2,李秀雯11潍坊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区分局,山东 潍坊 2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杨培玉等收稿日期:2016年10月23日;录用日期:2016年11月13日;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6日摘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涉及社会经济各个领域,故在实施过程中必然要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
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1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1《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示通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我局主要领导研究决定,于9月15日将《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向社会各界公示。
联系单位:潍坊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咨询电话:8521281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土地利用概况和面临的形势 (4)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 (4)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6)第三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目标 (7)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8)第三章规划战略和目标 (10)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10)第二节规划目标 (11)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 (13)第一节农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 (13)第二节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 (15)第三节其他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 (17)第五章优化土地利用格局 (18)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18)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与用途管制 (25)第六章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30)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30)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31)第三节规模化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31)第四节合理利用农用地 (32)第七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34)第一节统筹管理建设用地 (34)第二节推动城市建成区集约发展 (35)第三节优化调整工矿用地 (37)第四节加强整治农村建设用地 (38)第五节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39)第八章促进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40)第一节构筑生态安全格局 (40)第二节推进生态环境整治 (41)第三节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42)第九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43)第一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分区和目标 (43)第二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 (46)第三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项目布局 (47)第四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措施 (49)第十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50)第一节概况 (50)第二节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结构 (50)第三节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与布局 (51)第四节中心城区用地空间管制 (51)第十一章风景旅游与历史文化遗址用地规划 (54)第十二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57)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工程 (57)第二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58)第三节潍北沿海地区开发工程 (60)第四节白浪河治理工程 (61)第十三章规划实施保障政策和措施 (62)第一节强化规划实施管理机制 (62)第二节规划具体实施措施 (63)第三节建立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措施 (65)第四节建立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65)附表1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67)附表2 土地利用指标表 (68)附表3 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69)附表4 建设用地指标 (70)附表5 园地指标 (71)附表6 林地指标 (72)附表7 牧草地指标 (73)附表8 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74)附表9 规划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75)附表10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分解方案 (76)附表11 农村建设用地挖潜潜力分解表 (77)附表12 基本农田调整表 (78)附表13 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79)附表14 潍坊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区域划分 (81)附表15 潍坊市规划期间重点工程项目表 (82)附表16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表 (84)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目的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管理,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合理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国务院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规程,现对《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进行修订,制定《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潍坊市城市规划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办法-潍坊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
潍坊市城市规划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办法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潍坊市城市规划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市长王大海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七日潍坊市城市规划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制止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山东省城市临时建设、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而进行的各项用地和各项建设的行为。
第三条凡在市和县(市)城市规划区内用地和进行建设的单位、个人、必须接受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一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均按照本办法予以查处。
第四条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按下列分工予以查处:(一)市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市直单位、市属各类开发区及县(市)、区城市规划区内较大的或涉外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
(二)潍城、奎文、坊子、寒亭四区规划国土部门负责查处本规划区内区属部门和单位、乡(镇)村、个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
(三)县(市)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本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
第五条下列行为属违法用地:(一)未取得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二)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的面积、位置而占用土地的;(三)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四)未经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行挖取砂石、土方等改变地形、地貌的;(五)未经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超期使用临时用地的;(六)国有土地权出让、转让合同中未附具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或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的。
潍坊2024城建计划书
潍坊2024城建计划书1. 引言潍坊是山东省的一个重要城市,拥有丰富的人文历史和经济资源。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潍坊面临着一系列的城市发展挑战,包括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和住房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潍坊2024城建计划,旨在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2. 目标和愿景我们的目标是将潍坊打造成为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
具体而言,我们希望通过城建计划实现以下目标:•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改善交通状况,扩大城市道路网络,建设现代化的公共交通系统。
•优化城市环境质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减少污染排放,提高空气和水质量。
•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加大对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吸引更多高科技企业入驻。
•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改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保障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安全防范体系,提高社会治安水平。
我们的愿景是让潍坊成为一个宜居的城市,吸引更多人才来此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的繁荣。
3. 城建规划3.1 交通规划在交通方面,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扩大道路网络:修建新道路,改扩建现有道路,提高城市的通行能力。
•建设轨道交通系统:修建地铁和轻轨系统,提供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
•鼓励绿色出行:建设自行车道和步行街区,鼓励居民步行和骑行。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希望能够缓解交通拥堵问题,提高交通效率,减少交通污染。
3.2 环境保护规划为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环保监管,推动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和环保设备。
•加大垃圾处理力度:建设垃圾处理厂和垃圾分类系统,提高垃圾处理效率。
•推广绿色建筑和节能措施:引导开发商采用绿色建筑标准,推广节能设备和技术。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希望能够改善空气和水质量,提高居民的生活环境。
3.3 产业升级规划为了加快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建设科技园区,为科技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创新支持。
潍坊市总体规划
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目录一、城市现状概况 (1)1.1.地理位置和政区建制、区位优势 (1)1.1.1地理位置1.1.2政区建制1.1.3区位优势1.2.自然条件 (3)1.2.1 土地资源1.2.2 水资源1.2.3 森林资源1.2.4 矿产资源1.2.5 生物多样性与自然保护区建设1.3.经济社会概况 (3)1.3.1 经济概况1.3.2 社会概况二、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4)2.1规划的指导思想与编制依据 (4)2.1.1指导思想2.1.2编制规划依据2.2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4)2.2.1城市性质2.2.2城市人口规模2.3 城市发展目标 (5)三、城市空间发展规划 (6)3.1郊区空间发展规划 (6)四、城市总体布局规划 (7)4.1城市总体布局现状及布局规划 (7)4.1.1居住用地4.1.2公共设施用地4.1.3工业用地4.1.4道路广场用地4.1.5绿地建设五、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10)5.1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11)5.1.1公路5.1.2铁路5.1.3港口5.1.4机场5.2 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17)六、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8)6.1 现状概况 (18)6.2 用地规划 (19)6.2.1商业用地布局6.2.2 文化设施用地布局6.2.3体育设施用地布局6.2.4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布局6.2.5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布局七、居住用地规划 (20)八、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21)8.1工业用地 (21)8.2仓储用地 (21)九、绿地系统规划 (22)9.1规划布局 (22)9.2中心城区绿化 (22)十、城市景观规划 (22)10.1城市风貌分区 (23)10.2城市景观骨架 (23)10.3中心城市景观生态格局框架 (24)十一、历史名城保护规划 (24)11.1潍坊市域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24)11.2重要文物古迹恢复规划 (25)11.3 中心城市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25)十二、远景规划期限及目标 (27)12.1 规划期限 (27)12.2 规划理念和目标 (27)12.3远景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 (28)12.4 远景城市空间扩展方向 (28)12.5 远景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28)12.5.1 总体布局结构12.5.2 居住用地布局12.5.3 工业用地布局12.5.4 公共设施用地布局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一、城市现状概况1.1.地理位置和政区建制、区位优势1.1.1地理位置潍坊市位于山东半岛中部,东邻青岛、烟台,西连淄博、东营,南接临沂、日照,北濒渤海莱州湾,是山东省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是东西连接沿海与内陆、南北承接环渤海湾与长江三角洲的枢纽城市,是著名的世界风筝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规划监管严厉查处违法建设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规划监管严厉查处违法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17•【字号】潍政办发[2008]37号•【施行日期】2008.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规划监管严厉查处违法建设的通知(潍政办发〔2008〕3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正常的城市规划管理秩序,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现就加强规划监管严厉查处违法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大局观念,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把对城市规划的管理工作放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分管领导要经常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和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发挥街道、村(居)等基层组织的“一线”作用,从源头上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市规划管理秩序。
市政府建立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研究确定对违法建设查处中发现的疑难案件的处理意见,对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情况交流进行协调,组织集中强制拆除重大违法建设。
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或其授权的分管副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市城管执法、规划、国土、建设、市政、房管、公安、财政、法制、信访、消防、监察等部门以及各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
二、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查处职责,及时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规划部门要加强与城管执法部门的衔接,将规划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建设案件及时移交城管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对城管执法部门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有违法嫌疑的建设项目,在接到城管执法部门协查函后应当日告知是否经规划部门审批,3日内出具该建设项目能否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影响的意见。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中心城区建设综合用地规划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中心城区建设综合用地规划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07•【字号】潍政办发〔2015〕22号•【施行日期】2015.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中心城区建设综合用地规划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潍政办发〔2015〕2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潍坊市中心城区建设综合用地规划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15年6月25日第4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
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7日潍坊市中心城区建设综合用地规划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推进我市中心城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完善片区功能和配套设施,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心城区,是指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含潍坊经济开发区)四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峡山开发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综合用地,是指用地分类中同一宗地有两类或两类以上使用性质的用地,包括土地混合利用和建筑复合使用,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混合用地规划性质相对应。
第四条综合用地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功能引领的原则。
根据中心城区功能布局和产业分区,综合考虑区域环境、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因素,合理规划布局,划分功能分区,引导功能混合,设定比例结构等。
(二)坚持用途引导的原则。
在符合规划、安全、环保和卫生等要求的前提下,兼顾相邻用地单位的意见,在区域建设总规模和用地结构控制范围内,鼓励按规划实施不同用途土地的混合利用和建筑的复合使用。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22•【字号】潍政办字[2010]155号•【施行日期】2010.10.2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潍政办字〔2010〕1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加强对全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确定成立潍坊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组长:许立全(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胡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献玲(市委常委、副市长)XXX (副市长)成员:李传恒(市政协副主席、市经信委主任)宋赤锋(市政府秘书长)宋继武(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陈仁杰(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李静波(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刘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于为凯(市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陈本林(市监察局局长)XXX志(市民政局局长)王有亭(市财政局局长)刘树亮(市国土局局长)李广东(市建设局局长)张兆平(市交通局局长)赵刚毅(市水利局局长)考继佳(市农业局局长)徐松萃(市海渔局局长)王保贤(市商务局局长)宫智(市审计局局长)王秀禄(市环保局局长)郑华利(市林业局局长)于慰杰(市旅游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刘树亮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监督管理、业务培训及经验推广等工作。
附件: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二Ο一Ο年十月二十二日附件: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主任:刘树亮(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副主任:曹兆智(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树范(市财政局副局长)成员:杨玉准(市国土资源局总经济师)李翱修(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副主任)颜景波(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刘瑞玖(市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寇瑞国(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姜在亮(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科长)李雪(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审计科科长)李杰(市财政局综合科副科长)办公室下设土地整治综合组、增减挂钩管理组、资金使用管理组、综合监管组等4个工作组。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字〔2020〕114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实施意见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存量资源配置效率,有序推进我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 32号)要求,经2020年9月29日市政府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坚持全面调查、规划管控、分类开发、完善保障、动态管理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思路,强化政策引导,完善保障措施,因地制宜确定认定标准,充分运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信息管理系统,积极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入库管理、规划引导、分类开发,有效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内容(一)开展城镇低效用地调查。
综合运用第三次国土调查、不动产信息登记、“亩产效益”评价、工业用地绩效调查评估等成果,对2009年第二次土地调查确定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开展全面调查,摸清位置、面积、用途、容积率、投入产出水平、环境状况、基础设施配套水平等用地现状,查清土地权属关系,了解土地权利人意愿等信息。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含市属各开发区,下同)政府(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二)合理确定开发范围。
城镇低效用地是指经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中的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不含闲置土地以及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历史遗留建设用地。
浅析山东潍坊农业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山东潍坊农业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山东潍坊作为中国农业大省的重要区域之一,具有丰富的农业资源、良好的气候条件和成熟的农业生产技术。
然而,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农业环境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分析潍坊农业环境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一、土地资源的快速消耗潍坊土地资源日益匮乏,农用地面积逐年减少,原本适宜农业生产的土地被工业、商业用地和城市化建设占用,农民面临着改变职业的压力,农业生产逐渐萎缩。
对策:加强农地保护,实行节约用地政策。
加强土地整治,保护耕地和水源地。
将新入市用地准入管控要求纳入环境保护要求,限制开发商大面积开发项目,引导其进行精细化设计和开发。
二、农业污染问题严重潍坊农业生产实行以化肥、农药为代表的高产高效生产方式,长期的施肥和用药已经导致土壤污染、水质污染等严重问题。
同时,畜禽养殖业的发展也导致了臭气、粪便等污染问题。
对策:加强化肥和农药使用的监管。
制定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强化集中供水企业、养殖企业等环保巡查力度。
扩大高效非污染农业生产 mode and ecological agriculture scale。
推广有机农业,探索农业产业向有机农业升级方向发展。
三、水资源短缺潍坊地区水资源短缺,长期以来,农业生产和工业生产对水资源的需求几乎相当,导致水资源分配紧张,很多地区地下水位下降严重,河流干涸现象频繁发生。
对策: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科学管理,限制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
实行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开展雨水收集、储存等节水措施。
四、农业劳动力的转移问题潍坊的农业人口大都集中在农村,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逐渐向城市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日益减少,对农业生产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对策:开展乡村振兴战略。
引导集中居住的人口向农村转移,构建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体系,为农业提供从事的工作岗位。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2021年整理)潍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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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潍坊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满足生态城市发展的需要,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并结合潍坊市规划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潍坊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及一切与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有关的活动.第三条各项工程建设应按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执行;尚无经批准的上述规划的,按本规定执行。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在潍坊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专业性用地项目的建设应符合已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已颁布的专业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第五条本市城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137—90)分为九大类,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不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原则,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附表一)的规定执行。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市区“城中村”改造的补充意见-潍政发[2006]25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市区“城中村”改造的补充意见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市区“城中村”改造的补充意见(潍政发〔2006〕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加快我市“城中村”改造步伐,2004年1月,市政府以潍政发〔2004〕9号文下发了《关于加快中心市区“城中村”改造的意见》,使“城中村”改造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居民生活环境和城市面貌得到迅速改善。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心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完善“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措施,经市政府研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一、科学制定“城中村”改造计划。
为确保市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避免“城中村”集中改造带来的冲击,中心市区要控制总量投入,加强宏观调控,确定原则上利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全部完成“城中村”改造。
各区要根据辖区内“城中村”的实际,制定分期改造推进的计划,按年度进行均衡分配,重点是明确居民安置用地改造建设时序,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同时,各区要加大规划编制与报批工作力度,确保“城中村”改造健康有序进行。
二、进一步明确“城中村”改造重点。
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城中村”是制约城市整体形象提升的瓶颈,也是“城中村”改造的难点和重点,因此,确定将奎文区的草庙子村、西上虞居委会、大虞村、东上虞村、樱北村、则尔庄村、梨园村,潍城区的齐家庄村、东北关村、南关村,高新区的赵瞳村、南胡西村、南胡东村、南胡南村、北胡村等15个村,列为下一步“城中村”改造的重点和突破点。
各区要优先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到2008年底全部完成以上15村的改造。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18〕59号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8.05.11
施行日期
2018.05.11
文号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潍政办字〔2018〕59号
主题类别
土壤环境保护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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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8〕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潍坊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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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文本潍坊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二月目录前 言 (1)第一章 背景与形势 (2)第一节自然和经济社会条件 (2)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3)第三节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5)第四节未来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8)第二章 规划原则和目标 (11)第一节指导思想 (11)第二节规划原则 (11)第三节规划目标 (12)第三章 土地整治潜力 (14)第一节土地整治潜力汇总 (14)第二节土地整治潜力分级 (15)第四章 土地整治区域安排 (21)第一节推进全域土地整治 (21)第二节土地整治综合分区 (21)第三节实施差别化土地整治 (23)第五章 土地整治任务安排 (25)第一节大力开展农用地整理 (25)第二节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27)第三节积极推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再开发 (30)第四节积极开展土地复垦 (31)第五节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33)第六章 重点区域与重点项目 (36)第一节科学划定重点区域 (36)第二节合理确定重点项目 (38)第七章 投资和效益 (40)第一节资金供需 (40)第二节效益分析 (41)第八章 环境影响评价 (43)第一节指标体系的构建 (43)第二节方案环境影响比选 (43)第三节负面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44)第九章 实施保障措施 (46)第一节严格执行土地整治规划 (46)第二节强化土地整治制度建设 (46)第三节强化土地整治机制创新 (47)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基础建设 (48)附表 (50)附图 (65)前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据《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5-2020年)》和《山东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分解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耕地等指标,遵循《潍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相关规划的要求,开展潍坊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潍坊市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
科学编制并实施《潍坊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对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动国土资源空间优化和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统筹新型城镇化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建设富裕文明新潍坊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潍坊市土地整治战略,确定土地整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各项土地整治活动,明确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是指导全市土地整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有序开展土地整治活动的基本依据和行动指南。
《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规划范围为潍坊市全部行政辖区,区域总面积为16143.14平方公里。
第一章背景与形势第一节自然和经济社会条件一、自然条件地理位置。
潍坊市位于山东半岛中部,东邻青岛市、烟台市,西接淄博市、东营市,南连临沂市、日照市,北濒渤海莱州湾。
潍坊地扼山东内陆腹地通往半岛地区的咽喉,胶济铁路横贯市境东西,是山东半岛的交通枢纽。
地形地貌。
地势南高北低,南部低山丘陵区,中部洪积、冲积平原区,北部滨海滩涂区,低山丘陵、冲积平原、滨海低地面积分别占总面积的28.70%、57.70%和13.60%。
气候条件。
地处北温带季风区,气候属暖温带季风型半湿润大陆型。
年平均气温12.3℃,无霜期185~211天,年平均降水量在650毫米左右。
水资源。
境内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03条,主要水系有潍河、弥河、白浪河、南北胶莱河和小清河等五大水系。
海岸线为东南-西北走向,呈弧形曲线状,西起淄脉河口,东到胶莱河口,全长143公里。
全市现有大型水库6座,中型水库21座、平原水库5座、小型水库637座、塘坝4207座。
土壤类型。
自南向北分布着棕壤、褐土、潮土、砂姜黑土和盐土5大土类。
棕壤主要分布在南部山丘地带,占可利用土壤面积的19.73%;褐土主要分布在市域中南部,占40.49%;潮土主要分布在市域中北部,占21.57%;砂姜黑土主要分布在胶莱河流域及其低洼地区,占9.96%;盐土主要分布在北部滨海地带,占8.25%。
矿产资源。
全市共发现矿产80种,占全省已发现矿种的53.3%;其中查明储量的矿产46种,储量列全省第一位的矿产有天然卤水、蓝宝石、油页岩、重晶石、水泥配料用红土、玻璃用石英岩、水泥用灰岩、膨润土、珍珠岩、陶瓷土、白云岩、硅藻土、云母等13种,其中天然卤水和蓝宝石储量居全国首位。
二、社会经济条件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927.72万人,城镇化率55.8%。
2015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170.5亿元,年均增长9.90%,三次产业结构为8.8׃48.2׃43。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16.7亿元,增长13.90%,投资总量居全省第3位。
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1060元、14890元。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2015年,全市土地总面积1614314.05公顷,其中:耕地795483.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28%;园地58370.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62%;林地120635.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7%;草地54151.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63133.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30%;交通运输用地63338.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3151.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9%;其他土地106050.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7%。
二、土地利用特点1、全市土地利用区域差异性明显。
潍坊市土地类型复杂,低山丘陵区、冲积平原区、滨海滩涂区在土地开发强度、农用地内部结构、耕地后备资源数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土地利用区域差异性明显。
2、农村居民点规模大,用地比重较高。
2015年,潍坊市村庄用地面积为124799.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3%,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0.73%,比重较高。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较大。
3、土地利用程度较高,耕地后备资源相对不足。
2015年,全市已利用土地面积为1465256.53公顷,利用率达90.77%,开发利用程度较高,未利用土地面积为149057.52公顷,仅占9.23%,其中2.07%为河流与湖泊,耕地后备资源相对不足。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耕地快速减少,耕地承载压力增大。
随着潍坊市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的快速提高,耕地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投入要素面临着巨大的需求压力,耕地资源日益减少,2011年至2015年间,全市耕地面积减少了5314.64公顷。
2、建设用地集约化水平较低,过于偏重外延式利用。
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扩张迅速,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不降反增,从而导致建设用地总量持续增长。
2011-2015年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从201108.10公顷增加到249984.14公顷,年均增加9775.21公顷,人均城镇工矿面积为179.60平方米1;村庄用地从121551.46公顷增加到124799.98公顷,年均增加649.70公顷,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达到304.39平方米。
3、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补充耕地难度增大。
2015年末,全市其他草地、滩涂、盐碱地、沙地和裸地等未利用地总面积为115687.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17%,受地形地貌条件的限制,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和防汛抗洪等需要,开发利用的难度加大。
此外,农用地整理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成本逐渐提高,补充耕地的难度越来越大。
第三节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一、上一轮规划实施效果“十二五”期间,全市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积极开展城镇建设用地整理,加快土地复垦,科学适度推进土地开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土地整治工作水平,不断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土地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强了耕地保护,保障了粮食安全。
2011-2015年潍坊市实施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77个,农用地整理项目58个,土地复垦项目11个,宜耕后备资源开发项目88个。
通过推进土地整治共补充耕地7347.23公顷,其中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3234.17公顷,土地复1不含盐田面积。
垦项目补充耕地62.87公顷,宜耕后备资源开发项目补充耕地4050.19公顷。
通过综合运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耕作措施等,改良了土壤结构,提高了耕地质量;通过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升了耕地综合产能。
优化了土地利用布局,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
潍坊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农村居民点和废弃工矿用地的土地复垦整理,妥善安置拆旧农村居民,挂钩试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
2011-2015年,全市共完成216个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1839.62公顷,完成82个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新增耕地286.88公顷。
通过“一腾一挪,一增一减”,实现了全市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保证,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拓展了城乡发展空间,优化了城乡用地布局,助推了城乡统筹发展。
利用节约出来的一部分集体建设用地,依法依规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农产业,壮大了集体经济;同时,依照有关规定将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促进了城镇发展,获得的土地增值收益返还农村,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此外,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盘活城镇低效用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市组织实施了354个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完成旧城区、城中村、旧厂房等改造开发686.22公顷。
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
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创新生产组织机制,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全市新增各类农业规模经营主体2.2万家,63.90%的土地实现了规模化经营,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加1204元。
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配套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综合运用工程、生物措施以及引导耕作方式转变等,不仅控制了局部地区的土地质量退化,减少了水土流失,而且还提高了农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通过土地复垦,加快了生态功能恢复,促进了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通过推动农民住宅向中心村集中、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直接减少了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排放,降低了农业污染程度,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
二、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土地整治资金渠道单一。
2011-2015年,全市投入土地整治项目总资金约41.44亿元,从已实施的主要土地整治项目看,整治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投入,土地整治运作机制较为单一,未能充分发挥农民和农村集体的主体地位,未引入社会资金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