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顾桥矿煤与瓦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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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煤〔2013〕15号
关于印发《顾桥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部、处、科、室、所、队、厂、区、中心:
为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靠科学、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实现矿井生产安全和高产高效,全面落实防突工作责任制,规范防突现场操作,杜绝各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现将《顾桥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3年1月18日
顾桥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防突管理,落实各单位防突工作责任,杜绝各类突出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顾桥矿防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光胜、胡德才
副组长:吴浩仁、谢士文、李培、孙仕元、王贻平、陈永斌
成员:张瑞、叶建军、孙兴平、许少东、赵庭福、程立严、黄友祝、左玉海,通防科、安监处、调度所、生产技术科、南区矿建科、工程设计科、人力资源部、财务科、企管科、纪委、物管科、二水平矿建科、地质测量科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矿成立通风防突科,通风副总张瑞兼任通风防突科科长,全面负责矿井防突工作。
二、各级领导防突工作责任制
(一)矿长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防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
2.负责督促检查分管副职防突责任的落实,定期组织检查防突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落实有关奖罚。
3.负责每季度、每月进行防突专题研究,检查、部署防突工
作。
4.保证防突科研工作的投入,解决防突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确保防突工作和措施的落实。
5.负责防突措施计划及人力、物力、财力的审批工作。
6.负责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防突工作专题会议(可与一通三防例会合并)。
(二)总工程师
1.负责全矿防突技术领导,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有关防突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
3.负责组织制定矿井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负责组织审批防突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事故处理和原因分析。
4.负责防突措施计划及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的组织编制工作。
5.负责每月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6.负责防突科研项目的开展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安监处处长
1.对防突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规程及上级颁发的防突指令、决定、规定。
3.负责职工防突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防突培训工作。
4.负责对防突方面的文件、规定、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四)采煤副矿长
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方案、措施的落实,管好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安全防护设施。
2.定期检查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掘进副矿长
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方案、措施的落实,管好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安全防护设施。
2.定期检查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分析问题,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六)机电副矿长
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方案、措施的落实以及防突措施计划及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的组织实施。
2.定期检查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分析问题,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七)经营副矿长
负责防突所需的设备、资金的保障和落实。
(八)通风副总工程师
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实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审查防突安全技术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防突日常督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整改落实。
5.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防突方面的技术科研攻关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
(九)采煤副总工程师
1.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技术管理工作。
2.参与编制、审查并组织实施、检查综采工作面的防突规程和措施的落实。
(十)掘进副总工程师
1.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技术管理工作。重点落实煤巷掘进期间和石门揭煤期间的防突措施。
2.参与编制、审查并实施、检查掘进工作面防突规程和措施的落实。
(十一)机电副总工程师
1.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审查、实施、检查机电方面的防突规程和措施的落实。
(十二)安监处主任工程师
1.负责对矿井防突技术、工程的监督检查。
2.负责对各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突技术政策、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参与防突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的审查,并负责监督实施。
4.参加矿井防突检查,负责监督突出事故处理和隐患整改。
三、各单位防突工作职责分工
(一)通防科
1.是防突管理的职能部门和专门机构,负责全矿井日常防突管理工作,制定防突规划和措施。
2.掌握突出动态和规律,对地质构造、应力集中区、石门揭煤工作面及法距小于5m的煤层顶(底)板巷道、瓦斯涌出异常的采掘工作面要敏感,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并负责防突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及上报工作。
3.准确测定煤层瓦斯含量、压力和突出危险性相关参数,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4.管理好吸附常数实验室和瓦斯含量实验室。
5.负责收集防突措施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将具体位置标注在工程平面图上,以便确定下次措施循环的有关参数。
6.当防突措施钻孔达不到设计深度时,认真分析原因,向地测科通报有关资料,以便分析地质构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