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系统》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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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分析
宿迁学院社会服务系
第3章 公共政策系统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政策系统的构成、政策主体、
客体和环境的基本知识,掌握主体、客体的环境的基本概 念和组成,理解主体、客体和环境对政策的影响,能够对 当代中国的公共政策环境进行分析并重塑。
教学重点:主体、客体和环境对政策的影响,能够对
当代中国的公共政策环境进行分析并重塑
公共政策主体
在特定的环境中,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共政策 的制定、实施、评估的个人、团体或组织,他们 能够自觉地认识公共政策并能动地参与政策过程。
公共政策主体的分类
公共政策主体
一种分类:詹姆斯·E·安德森《公共决策》
立法机关
行政决策机关
公
官方决策者
行政执行机关
共 政
法院
策 主
利益集团
体
非官方参与者
按照主体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方式与程度, 可以将公共政策主体分为直接主体和间接 主体。
直接主体:那些获得法律授权,享有法定权威, 能够对社会价值进行权威性分配,以此主导政策 过程的个人或组织,包括国家机关、官僚集团、 政治领袖等
间接主体是指虽然并不具有合法强制力,但却 能够通过压力、舆论和私人接触等方式参与、介 入到政策过程中,并产生一定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主要包括政党、利益集团、大众传媒、智囊团和 公民个人等。
非官方参与者: 利益集团( 压力集团、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 活动方式:院外活动、舆论宣传、政治捐款、抗议示威等形
式;社会多元化,影响更大,集团利益;团体理论认为 政策是团体冲突的平衡产物。 政党:特殊利益团体,超官方决策者,政党政治,利益聚合, 选举实现。 大众传媒:第四种权力,信息时代,传播政府政策意图的工 具、社会舆论的风向标、导向舵,社会信息分配的中枢。 公民个人:现代民主政治三种方式:通过代议制选举、法治、 以主权者身份直接参与(公民社会的直接对话);其它 手段有:使用威胁手段(上访请愿等)、参与利益集团、 个人的知识活动。 思想库:现代政策研究组织
社会政治法权主体的分类:
(1)在野党、参政党; (2)见诸于公众的利益集团; (3)作为个体的公民。
社会非法权主体:是指那些目的不在于参加公共政策的
制定,但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对政策的运行施加强有力影响 的团体。
社会非法权主体主要包括两类:
(1)是处于幕后的、不见诸于公众的利益团体; (2)是大众传媒机构。
公共政策系统运行
环境
要求 支持 输入
政策 政治系统
环境
输出
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
公共政策的系统构成
政策系统是一个由政策主体系统、政策支持系 统、政策反馈系统三个子系统构成的政策巨系统, 涉及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类相关政策机构及其运 行机制。
政策主体系统是由各种政策行为者,特别是各类 政策主体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系统。这一系统又包 括三个子系统,即政策制定系统、政策执行系统、 间接主体系统。
政策支持系统(Decision Support System,简称 “DSS”)。这一系统又是由信息传播系统(信息 沟通系统)、政策咨询系统、政策监控系统、政 策评估系统四个子系统构成的。
政策反馈系统是将政策主体与政策对象、政策系 统与政策环境连接起来的一个特殊系统。
政策子系统的划分
信息子系统(信息收集、加工处理、传递、运 用)
公共政策系统的内涵
公共政策系统是一个由若干相互联系又相互区 别的政策子系统构成的有机整体,并不断地与外 部环境进行着物质、信息和能量交换,具有整体 性、动态性和开放性。
公共政策系统的运行
实质上就是政策主体、客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 过程。它是由信息、咨询、判断、执行和监控等 子系统所构成的一个有机大系统。它的实际运行 则表现为政策制定、执行、评估、监控和终结等 环节所组成的活动过程。
公共政策主体
另一种分类:张国庆《现代公共政策导论》
立法机关
国家公共法权主体
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
公
执政党
共 政 策
社会政治法权主体
利益集团 参政党பைடு நூலகம்
主
体
公民个人
社会非法权主体
利益集团 新闻媒体
思想库
国家公共法权主体:主体指的是居于法律规定的
法权地位、获得法律授权、享有公共权威以制定、 执行和评估公共政策的机构与职位。
教学难点:当代中国的公共政策环境进行分析及重塑 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
公共政策系统概述
公共政策主体 公共政策客体 公共政策环境 公共政策主体、客体与环境的相互关系
一、公共政策系统概述
公共政策系统的内涵 公共政策系统的运行 公共政策的系统构成 政策子系统的划分
咨询子系统(政策问题分析、政策未来预测、 方案设计论证、相关问题咨询、评估与反馈信息)
决断子系统(中枢子系统、核心地位,具有权 威性和主导性;提出课题、目标确立、组织设计、 最终决定)
执行子系统(准备、指挥沟通交流、分析和总 结)
监控子系统
二、公共政策主体
公共政策主体的内涵 公共政策主体的分类
政党
公民个人
大众传媒
智囊团
官方决策者(西方):
立法机关:最重要的要素之一,主要职责就是立法,制定法 律和政策,政治任务。
行政决策机关:“行政国”,行政准立法权、行政准司法权, 在发展中国家强大。
行政执行机关:行政活动的专业性,部门行政,政策受行政 人员支配。
司法机关:司法审查权、法令解释权,宪政国家。
西方:在西方三权分立的国家中,国家公共法权主
体分立为三大系统:立法即各级议员系统,司法 即大法官与各级法官系统,行政即总统及各级行 政长官系统。
中国: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及其代表或
负责人都是公共法权主体。
社会政治法权主体:指的是经过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可
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但不拥有合法的权力 去作出具有强制力的政策决定的社会行为主体。
1.立法机关(Legislatives; Legislature)
立法机关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公共政策主 体的最重要的构成要素。在西方国家,立法机关主要 是指国会、议会、代表会议等国家权力机构;在我国 则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与其他国家的议会 相比,美国国会在 宪政设计上享有更
宿迁学院社会服务系
第3章 公共政策系统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政策系统的构成、政策主体、
客体和环境的基本知识,掌握主体、客体的环境的基本概 念和组成,理解主体、客体和环境对政策的影响,能够对 当代中国的公共政策环境进行分析并重塑。
教学重点:主体、客体和环境对政策的影响,能够对
当代中国的公共政策环境进行分析并重塑
公共政策主体
在特定的环境中,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共政策 的制定、实施、评估的个人、团体或组织,他们 能够自觉地认识公共政策并能动地参与政策过程。
公共政策主体的分类
公共政策主体
一种分类:詹姆斯·E·安德森《公共决策》
立法机关
行政决策机关
公
官方决策者
行政执行机关
共 政
法院
策 主
利益集团
体
非官方参与者
按照主体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方式与程度, 可以将公共政策主体分为直接主体和间接 主体。
直接主体:那些获得法律授权,享有法定权威, 能够对社会价值进行权威性分配,以此主导政策 过程的个人或组织,包括国家机关、官僚集团、 政治领袖等
间接主体是指虽然并不具有合法强制力,但却 能够通过压力、舆论和私人接触等方式参与、介 入到政策过程中,并产生一定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主要包括政党、利益集团、大众传媒、智囊团和 公民个人等。
非官方参与者: 利益集团( 压力集团、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 活动方式:院外活动、舆论宣传、政治捐款、抗议示威等形
式;社会多元化,影响更大,集团利益;团体理论认为 政策是团体冲突的平衡产物。 政党:特殊利益团体,超官方决策者,政党政治,利益聚合, 选举实现。 大众传媒:第四种权力,信息时代,传播政府政策意图的工 具、社会舆论的风向标、导向舵,社会信息分配的中枢。 公民个人:现代民主政治三种方式:通过代议制选举、法治、 以主权者身份直接参与(公民社会的直接对话);其它 手段有:使用威胁手段(上访请愿等)、参与利益集团、 个人的知识活动。 思想库:现代政策研究组织
社会政治法权主体的分类:
(1)在野党、参政党; (2)见诸于公众的利益集团; (3)作为个体的公民。
社会非法权主体:是指那些目的不在于参加公共政策的
制定,但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对政策的运行施加强有力影响 的团体。
社会非法权主体主要包括两类:
(1)是处于幕后的、不见诸于公众的利益团体; (2)是大众传媒机构。
公共政策系统运行
环境
要求 支持 输入
政策 政治系统
环境
输出
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
公共政策的系统构成
政策系统是一个由政策主体系统、政策支持系 统、政策反馈系统三个子系统构成的政策巨系统, 涉及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类相关政策机构及其运 行机制。
政策主体系统是由各种政策行为者,特别是各类 政策主体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系统。这一系统又包 括三个子系统,即政策制定系统、政策执行系统、 间接主体系统。
政策支持系统(Decision Support System,简称 “DSS”)。这一系统又是由信息传播系统(信息 沟通系统)、政策咨询系统、政策监控系统、政 策评估系统四个子系统构成的。
政策反馈系统是将政策主体与政策对象、政策系 统与政策环境连接起来的一个特殊系统。
政策子系统的划分
信息子系统(信息收集、加工处理、传递、运 用)
公共政策系统的内涵
公共政策系统是一个由若干相互联系又相互区 别的政策子系统构成的有机整体,并不断地与外 部环境进行着物质、信息和能量交换,具有整体 性、动态性和开放性。
公共政策系统的运行
实质上就是政策主体、客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 过程。它是由信息、咨询、判断、执行和监控等 子系统所构成的一个有机大系统。它的实际运行 则表现为政策制定、执行、评估、监控和终结等 环节所组成的活动过程。
公共政策主体
另一种分类:张国庆《现代公共政策导论》
立法机关
国家公共法权主体
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
公
执政党
共 政 策
社会政治法权主体
利益集团 参政党பைடு நூலகம்
主
体
公民个人
社会非法权主体
利益集团 新闻媒体
思想库
国家公共法权主体:主体指的是居于法律规定的
法权地位、获得法律授权、享有公共权威以制定、 执行和评估公共政策的机构与职位。
教学难点:当代中国的公共政策环境进行分析及重塑 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
公共政策系统概述
公共政策主体 公共政策客体 公共政策环境 公共政策主体、客体与环境的相互关系
一、公共政策系统概述
公共政策系统的内涵 公共政策系统的运行 公共政策的系统构成 政策子系统的划分
咨询子系统(政策问题分析、政策未来预测、 方案设计论证、相关问题咨询、评估与反馈信息)
决断子系统(中枢子系统、核心地位,具有权 威性和主导性;提出课题、目标确立、组织设计、 最终决定)
执行子系统(准备、指挥沟通交流、分析和总 结)
监控子系统
二、公共政策主体
公共政策主体的内涵 公共政策主体的分类
政党
公民个人
大众传媒
智囊团
官方决策者(西方):
立法机关:最重要的要素之一,主要职责就是立法,制定法 律和政策,政治任务。
行政决策机关:“行政国”,行政准立法权、行政准司法权, 在发展中国家强大。
行政执行机关:行政活动的专业性,部门行政,政策受行政 人员支配。
司法机关:司法审查权、法令解释权,宪政国家。
西方:在西方三权分立的国家中,国家公共法权主
体分立为三大系统:立法即各级议员系统,司法 即大法官与各级法官系统,行政即总统及各级行 政长官系统。
中国: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及其代表或
负责人都是公共法权主体。
社会政治法权主体:指的是经过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可
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但不拥有合法的权力 去作出具有强制力的政策决定的社会行为主体。
1.立法机关(Legislatives; Legislature)
立法机关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公共政策主 体的最重要的构成要素。在西方国家,立法机关主要 是指国会、议会、代表会议等国家权力机构;在我国 则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与其他国家的议会 相比,美国国会在 宪政设计上享有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