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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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员岗位职责
一、防护员必须由经过岗位培训,并经考试获得合格证的正式职工担任,专职防护员担任防护工作不得兼职其他工作。

二、防护员必须按规定身着防护服装,带齐使用性能良好的防护信号备品,坚守岗位,精神集中,注意瞭望,持证按章防护。

三、熟悉防护信号备品的使用,熟知列车规律和工地地形情况,不得臆测列车,不做与防护工作无关的事。

四、站立位置要便于了望列车,并能与工地通视,密切注意工地作业和列车运行情况,对现场侵限或可能突然出现的施工人员要及时通知其进入警戒黄线内,同时也要注意确保自身安全。

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溜岗、调岗,不得出现防护时聊天、打瞌睡、玩弄手机等现象,有事短暂离开岗位时,必须向工地负责人请假,返回时必须及时销假。

六、防护通信设备妥善保管,经常检查试用,对讲机做到及时充电,保证所有防护用品使用时性能良好。

遇到下雨天气还需要使用防水物品包裹对讲机,谨防进水造成通讯设备故障。

七、防护员必须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必须提前到达工地岗位,应提前三十分钟到现场,防护人员未到,现场作业人员不得自行进入网内作业,防护人员要按时休息,保证在防护时精力充沛。

八、防护员必须责任心强,头脑清晰,视听能力良好,通告驻站防护信息时必须及时准确,吐字要清晰简洁,接听者要严格执行复诵制度,防止错听。

九、进入现场防护后,加强警戒,严禁在作业人员和外人在进出口通行,同时注意施工机具不得侵入限界。

十、防护人员要加强现场巡视,及时恢复被物品、材料压倒的警戒黄线,禁止钢管等铁件制品搭在两根轨道上。

驻站联络员岗位职责
1、驻站联络员必须由经过学习培训且具有两年以上工龄的正式职工担任,上岗时必须持有带照片的防护员证书,必须是头脑清晰,无语言视听障碍者。

2、按照规定穿着防护服装,佩戴标志,带齐通讯器材和信号用品,确保使用性能良好,提前一小时到行车室办理登记。

3、掌握工地作业内容,所在地段,人员、地形情况,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了解作业区段的列车运行情况。

4、规范办理施工登记,负责核对钟表,做到车站行车室、驻站联络员、施工负责人、防护员时间一致。

(我们的防护时间必须依照车站值班室的时间为准)
5、驻站联络员的记录要认真及时填写,做到规范详细、及时、准确、字迹清楚。

6、勤看操纵台及行车记录,勤听值班员与助理、调度员之间的对话,(这一段要求属于普速铁路)勤问不清楚的情况,勤将信息传达给现场防护员。

7、严格执行预报、确报、变更通知制度,及时了解值班员办理区间闭塞、邻站发车及本站发车手续,以及临时变更情况,确认后,立即
向现场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

8、施工前确认调度命令,并按值班员指令向施工负责人发出慢行或封锁施工的通知。

施工中随时了解现场施工进度,封锁结束前,向施工负责人确定开通情况,根据施工负责人指令,与值班员联系正点开通或延长开通时间等事项,并将情况报告给施工负责人。

9、施工终了,规范办理施工销记,做好人员撤离的驻站防护。

10、与现场防护员通话时做到“三确认”,严格执行复诵制度,防止错听,并及时记录通话内容。

11、驻站联络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

12、与施工作业点联系中断时,要立即使用手机通话与现场取得联系。

13、防护通信设备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试用,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

二、基本要求
1、防护员在上岗时,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袖标,按规定带齐防护信号用品。

2、防护员上岗时必须精神饱满。

上班前做到充分休息,班前严禁饮酒。

如有违反施工负责人必须立即停止其工作。

3、防护员必须熟悉本区段内的列车运行情况。

4、防护员必须熟知当日施工地点、施工内容。

5、防护员使用的通信、信号用品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试用,保证在使用试性能良好并正确使用。

6、驻站和工地各防护员之间要加强联络,及时通报列车运行信息,
并按规定填写通话记录。

防护员如因事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

7、工地防护员确认施工人员和机具、材料下道完毕后,向驻站联络员通报“某某地点下道完毕”。

8、停车信号牌设在施工地点的两端,区间为两端各20米处线路中心,站内为两端各50米处线路中心。

显示高度为自轨枕面至顶部,区间为1650mm,站内为1650mm或800mm。

9、作业地点无论是开工、收工或转移作业地点,工地负责人均应及时告知驻站联络员。

10、规定的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防护人员未到场协作队伍禁止施工。

11、跨越铁路时,不得钻车、扒车、跳车,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少于5米,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开来的列车。

12、作业休息时,不准坐立在钢轨上、轨枕头、道心内、道床边或停留在车底下和车辆两侧线路上,应到安全处所。

13、施工中在线路旁临时堆放工程材料,停放机具设备等,一律不得侵入铁路限界。

铁路防护信号的区分
铁路防护信号分为视觉信号和听觉信号
1、铁路视觉信号规定:红色为停车,黄色为注意或减低速度,绿色为按规定速度运行。

2、铁路施工防护听觉信号中:来车预报信号下行是一长声,上行是两长声。

3、移动信号有:停车信号牌、减速信号牌、特殊减速信号牌、响墩、火炬等;
4、手信号有:手信号旗、手信号灯等。

5、听觉信号:长声为3s,短声为1s,音响间隔为1s。

重复鸣示时,需间隔5s以上。

(听觉信号源为:机车、轨道车、口笛、号角。


6、现场防护员工作期间,不得与现场作业人员、配合单位人员等交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能嬉戏、打闹,手机只能作为工作联系备用方式,禁止接打无关电话,更不能收发短信。

7、作业人员在赶赴作业地点的途中,现场防护员必须随队防护,督促作业人员在距钢轨头部外侧3m以外的路肩上依次行走
8、现场防护员在做好作业人员防护的同时,必须监督工具材料等是否已撤离到安全地段,确保行车安全。

9、怎样区分上下行:所有防护人员要清楚自己的防护地点,站在铁路边,面向大里程,左手下行、右手上行。

施工作业安全防护细则
一、凡影响行车、人身安全的施工和维修作业(包括路肩、水沟作业)时,必须设臵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现场防护员应根据作业现场地形条件、列车运行特点、作业人员和机具布臵等情况确定站位及移动路径,并做好自身防护。

二、步行上下班时,区间应在作业负责人的带领下,列队在路肩
或路旁集中走行;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手比、眼看、口呼”,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

必须走道心时,应设臵专人防护。

进路信号辨认不清时,应及时下道避车。

三、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值班员办理施工、维修登、销记手续;向作业负责人传达调度命令;随时与现场防护员保持联系,通报列车运行情况。

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之间必须随时保持联系(至少2-3分钟联系一次),严格执行密码反馈制度,并做好记录。

现场防护员在防护时,除掌握驻站联络员通报信息外,应以瞭望防护为主,现场负责人确认下道时间后,现场防护员应确认人员机具下道完毕;如联系中断,现场防护员应立即通知作业负责人停止作业,必要时将线路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状态。

只有作业负责人下达设臵或撤除防护、开始或停止作业、下道时间等命令。

四、在区间线路、站内线路、站内道岔上维修时,现场防护人员应站在维修地点附近且瞭望条件较好的地点进行防护,在天窗内作业时,显示停车信号;作业负责人、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必须携带无线通信设备。

五、区间线路上利用列车间隔的作业,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或作业负责人联系程序规定如下:
1、作业负责人应通过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值班员保持密切联系,设臵好防护后方可作业。

在作业过程中应密切注意来车“预报”、“确报”等信号。

①预报:车站对作业区间办理闭塞时,驻站联络员应立即向现场防护员发出预报;如系通过列车,则应提前一个车站(即临站向本站发车时)发出预报。

②确报:车站向作业区间发车时,驻站联络员应立即向现场防护员发出确保。

③作业地点距车站较近或作业条件较复杂,需提前预报、确保时,作业负责人应事先与驻站联络员商定明确并告知全体防护员及作业
人员。

④变更通知:预报、确保有变化时,驻站联络员应向现场防护员发出变更通知。

2、现场防护员接到驻站联络员发出的预报、确保、变更通知后,均应立即通知到作业负责人。

同时应加强警戒,注意瞭望,监视来车与作业情况。

如设臵有中间联络防护员时,应以上述相同方式准确及时地将信息传达给对方。

六、线路上施工、作业设臵或撤除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的程序如下:
1、设臵移动停车信号
(1)驻站联络员抄录并确认作业调度命令,通知作业负责人;
(2)作业负责人通知现场防护员按规定在作业地点设臵移动停车信号;
(3)按规定设臵好移动停车信号后作业负责人发出作业命令。

2、撤除移动停车信号
(1)作业负责人检查确认线路已达到放行列车条件;
(2)通知现场防护员撤除作业地段的移动停车信号;
(3)通知车站开通线路。

七、防护员必须由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并持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上岗。

八、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等。

休息时不准坐在钢轨、枕木头及道床边坡上。

绕行停留车辆必须距离车辆5米以上,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上开来的列车。

九、遇有降雾、暴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影响瞭望时,应停止线上作业和上道检查,必须作业时,应采取特殊安全措施,保证来车前按规定的距离及时下道。

事故案列
一. 99年6月15日光山工区人身伤亡事故
(一)事故概况
1999年6月15日,光山工区根据月度生产任务,在京九线K994+600至K995+100处进行扣件涂油作业,早上5时工长吴新中点名分工并交代安全事项后,由班长张友带领吴国春等10名职工、曾招胜等10名民工共21人于 6时30分到达K994+800处,分二组进行扣件涂油作业,其中班长张友带领4人在K995+100处(上行作业)。

职工吴国春带领5名职工10名民工在K994+825处(下行作业)。

最北端距最南端相距370m,上行线作业由职工蔡德顺担任防护,下行线由职工吴国春担任防护,当作业至10时39分左右,上行线2610次通过左右地点,南头上行线防护员蔡德顺口笛通知来车,上行线作业人员均在来车方向右侧下道避车。

下行线北头组除5名职工已作业完毕在村庄旁休息外,其余人员均未下道避车。

当下行线105次接近作业地点时,有几个民工纷纷下道,防护员吴国春没有防护,而是兼做其它工作,帮民工曾招胜一起处理一个死螺栓。

这时职工李令田发现吴和曾还在线路上作业,就边跑边叫,但无反应。

105次接近吴国春及曾招胜2人200~ 300m,吴和曾才发现列车,终因下道不及被撞下路基。

民工曾招胜当场死亡,职工吴国春受伤后送乡卫生所抢救无效死亡。

构成职工死亡事故。

(二)事故原因
1、防护员吴国春没有履行防护员职责,防护工作严重失职,干
与防护无关的工作。

不但不通知督促职工及民工执行邻线来车本线下道避车制度,而本人不坚守岗位,邻线来车也不下道避车。

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点评:防护员的工作就是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比作业人员上岗早下岗晚,主要的职责就是“看车”,不能兼职干别人的事,本例中吴为了早下班放弃了本职工作,酿成大祸。

二. 2002年6月22日周铁岗线路工区职工作业下道不及时事件
(一)事件经过
6月22日,周铁岗线路工区工长杨永刚安排班长高绪伟带领17名职工在K1098+300~ K1102+000上下行进行养护作业。

驻站防护:熊瑛;工地防护:王安印。

10:30分左右,作业地点在K1101+700处,此时上行26016次货列接近工地,工地防护王安印吹响口笛,当时所有作业人员均下道避车,其中王安印等5人下道在上行线路肩上避车,刘青松、黄立平等人在下行线路肩上避车。

26016次还没有完全通过作业地点,捣固人员刘青松、黄立平就上道作业。

此时下行1625次客车已接近工地,当工地防护员(在上行线路肩上)发现客车时,距作业地点只有500m左右,从上行线运行的货车空隙发现刘青松、黄立平仍在作业时,用石碴向两人扔去,但没有引起两人的注意,依旧埋头进行作业。

当黄立平发现1625次客车时,机头距两人仅有50m左右,两人立即跳下线路,客车通过作业地点后停车,停车后尾部距作业地点仅20m左右,客车停车约1分钟后重新启动。

(二)事件原因分析
1、刘青松、黄立平违章蛮干,邻线列车没有完全通过作业地点就
上道作业。

工地防护员通知作业人员不彻底。

点评本例中主要责任刘青松黄立平,但是,现场的防护员也是有重要责任:防护员把作业人员通知下道了,这只是完成了一部分责任,还要注意两方面:一是是否下道彻底,而是还要监视是否按规定避车,防止重新上道;只有上下行线都没有车安全了才能通知作业人员重新上道,防护人员在现场有“指挥”的权力,做不到这一点,就容易出事了,请看下一个案例:
三.2007年3月6日荆门桥工段职工死亡事故
2007年3月6日下午,荆门线路车间双河线路工区副工长黄涛,带领职工朱宏兵、民工三人、驻站防护员王永平、工地防护员马铁军在焦柳线双河车站北头K587+130(17#岔前后)进行复拧扣件作业,检控工区工人技师任荣到现场做技术指导工作。

15时51分,驻站防护员王永平通知工地防护员马铁军“上下行有车通过”。

工地防护员马铁军通知带班人黄涛及职工、民工、技术指导任荣下道避车,带班人黄涛在上行路肩外侧避车,防护员马铁军、大集体职工朱宏兵、技术指导任荣及3个民工在下行外侧避车。

16时01分,上行1008次客车通过工地时,任荣突然从路肩走上下行线,不幸被下行线通过的2115次客车撞出约20m处上行线,当即死亡。

事故的原因是:
(1)职工任荣违反规定,在接到工地防护员上下行来车通知下道后,未确认下行来车,没有注意瞭望盲目突然上道,被下行通过的2115次客车撞上致死。

(2)工地防护员马铁军,责任心不强。

现场职工民工下道避车后,没有认真观察人员状况和行车运行情况,没有制止任荣突然跨上焦柳下行线,致使任荣被2115次撞上。

(3)带班副工长黄涛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职工、民工下道,没有安排在一侧。

点评本例中职工任荣违反了安全规定,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是作为现场防护员马铁军没有全方位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也是负主要责任的,防护员既要按时通知职工下道避车,还要督促作业人员及时下道,他不下道就是你的责任,下到晚也是你的责任,下了道还要监视他是否按规定避车,按规定上道,如提前上道就要及时制止,一句话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全责。

在本次事故的处理中,防护员处理的最重:给予工地防护员马铁军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给予下岗三个月。

四.2006年12月5日武汉工务机械段民工死亡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6年12月5日,武汉工务机械段清筛三车间整修防护工区职工
张强带领7名民工在焦柳下行线K664+700处进行整理线路外观并封
镐窝作业(因12月4日捣固后镐窝未封),7时30分上道作业,8时20分巡道工用对讲机呼喊职工王红波(在K664+300处检查线路),说K663+100处有一线路三角坑病害需要处理,但王红波未答应去。

民工头叶志安让职工张强去处理,职工张强离开K664+700处作业现场。

9时00分,焦柳上行线41086次货车通过,作业民工未下道。

9时01分,下行线由西安开往宜昌的N361次接近,民工下道不及时,被N361次列车撞上,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

(二)事故原因及教训
1.安全防护不到位、违章作业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该处现场作业未设专职防护,职工张强带班兼防护,而该职工又临时处理另一处线路病害,造成现场防护真空。

驻站防护员唐雪莲擅自不到岗,不履行驻站防护员职责。

系列违章作业导致这次伤亡事故的发生。

点评防护员的主要职责就是为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包工头的一句话就让他放弃了职责而酿成大祸实在是有点蠢,所以说:孰轻孰重心里要有个底。

驻站防护员唐雪莲擅自作主不到岗实在是缺乏职业道德,平常吊儿郎当惯了,总有一天会出事。

“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的”。

武汉工务机械段清筛三车间整修防护工区防护员唐雪莲行政记大过处分,待岗3个月处理;给予直接责任者武汉工务机械段清筛三车间整修防护工区带班职工张强行政记大过处分,待岗6个月处理。

五.2006年10月27日新县线桥车间民工王庆安车辆伤害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6年10月27日(大雾天气,能见度约为40至60米),新县线桥车间西张店线桥工区根据计划安排进行钢轨零配件点油作业,早晨8时
左右工长王理印点完名,布置当天工作,安排职工唐德民带班(兼防护),带8名民工对京九线k1051+250至k1054+00(上下行)进行钢轨零配件点油作业,每组2人,任务为每组上下行各500米,每组相隔100米推进,施工防护为驻站职工曾鼎,工地为职工黄世俊,8时20分左右点完名后唐德民带王家松等几名民工就去工地开始作业,随后不久黄世俊就带王庆安等几名民工也来到工地, 8时40分左右上道开始点油作业,作业时间不久8时44分在k1051+300处的唐德民吹响口哨通知下道,随后在k1051+500处黄世俊也吹响口哨,这时部分作业人员已下道避车,8时46分26005次货物列车通过工地将在k1051+700(下行)处作业的下道不及民工王庆安当场撞亡。

(二)事故原因及教训
原因分析:工长在明知当天有大雾,仍安排工区进行线上作业,也未采取特殊安全措施,以保证来车之前按规定距离及时下道。

在安排当天钢轨零配件点油作业时,作业人员安排距离过大(相隔100米距离平行作业)造成防护困难,
工地防护员黄世俊在明知道天气雾大,不宜上道作业的情况下,竟然比作业人员上道还晚,对作业人员未做到了如指掌,缺乏安全防护人员的基本责任,造成当天防护工作失控,在列车临近时,又没有
及时吹口哨,督促作业人员及时下道避车,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点评干什么活操什么心,这点职业道德还是应该有的。

工长的不当之处:不该派责任心不强的人员担任,恶劣天气作业防护
六. 2008年3月20日武汉桥工段鄂州线路车间民工死亡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8年3月20日早上,因机械设备缘故,鄂州机械化工区工长吴波口头安排职、民工两班进行改道,工长带班从K78+000往K78+800米进行,班长殷华军带班从K78+800往K78+000进行。

并让两民工在殷班长作业后面进行涂油。

现场防护朱明汉(跟殷班长一班),王国占(跟工长一班),中间防护员李雄。

用一频道自我联络。

在作业过程中,两名涂油民工从K78+800一直往后涂,当涂到K78+500时,距前防护200米,距后防护300米,形成无人带班,无人防护空间。

10时20分,一人被现场防护员呼叫跳下,另一人被客车278次开来时撞亡,构成人身伤亡事故。

事故教训十分惨痛。

(二)原因分析
工长严重违反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责任意识淡漠。

违章蛮干,违章派工,是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自行要求不要驻站防护。

工地防护作业不规范,防护员站位不对,在了望条件不好的情况下,本工区在同一段作业范围内,其他作业人员距离远时没有监督管理;
带班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对工长违章分工听之任之,没有坚决予以抵制,对同一段作业人员没有监控,工作不负责任,也是造成事故
的重要原因。

七.2009年9月16日麻城北线路车间作业机具下道不及时的安全事件。

2009年9月16日麻城北车间班长王铁川在合武线上行K764+806-- K765+440进行线路养护作业时,因没有严格执行天窗修制度和防护制度,在作业过程中,中铁七局施工单机运行至上行K764+800处时,作业人员仓促下道,机具下道不及时。

原因分析与教训:
一是防护制度落实不到位,现场未安排专职防护员,驻站防护员未及时向工地负责人通知列车运行情况。

二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当天红安西至喻家区间的维修天窗点行调没有审批,作业人员惯性错误认为合武线晚上无列车运行,而且作业人员上道后没有按3--5分钟通话一次的防护制度进行防护联控,臆测作业,并将照明设备放在线路上,造成来车时人员机具下道不及时。

点评:此次事件的发生其后果是十分可怕的,如果开来列车的不是单机,如果列车的速度快一点,都有可能造成作业人员的群死群伤或发生严重的行车安全事故。

此次事件从深层次分析,还是惯性思维在作怪,认为合武线夜间施工,没有列车运行,没有按规章作业,没有注意列车运行情况
八.2009年8月17日栗木工区因作业机具下道不及时造成列车停车事件
一、事件概况
2009年8月17日,栗木工区班长孙先海根据工长日工作安排,带领5名民工和一名工地防护员到上行K1231+967处消灭车载晃车,下午17:56分左右,班长孙先海检查完线路后将道尺放置在钢轨上,下到路肩上来准备养护胶垫,此时开来的27236次货运列车司机发现钢轨上有机具,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列车于17:58分停车,18:13
分开车,影响行车15分钟,构成段定A类违章。

二、原因分析
1、工区班长(当日作业带班人)孙先海安全意识淡薄,日常作业习惯不良,日常检查用的道尺没有作到随身携带,将道尺遗忘在钢轨上,列车来时机具下道不及时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

2、工地防护员马胜利,现场防护不到位,对自身岗位职责不清,只注意了作业人员的下道,对处于防护范围内(距离防护地点20m)的作业工具下道情况监管不到位。

点评此次事件的主要责任还是工区班长孙先海,日常作业习惯不良,现场作业工具未按规定及时下道,给予了,给予待岗一个月处理。

但是作为防护员的马胜利责任心不强,对现场作业工具的下道情况监管不到位,给予通报批评,免发当月安全质量专项考核奖。

作为防护员,一是要通知人员按时下道、监督人员按时下道,二是还要监督工具材料是否下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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