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余华小说活着意象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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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淑媛
【摘要】余华的小说《活着》以富含哲理的客观叙事,通过展示普通人的生活样态,创造了“活着”的独特意象。这一意象既是现实人生中反复出现的“典型情境”的感性显现,又与中国传统儒道哲学文化有着深层联系,同时具有人类普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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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20世纪80年代的作品被看作是先锋小说的“标本”,90年代后的创作则发生了转型。一般认为其转型的主要标志是写作风格由先锋叙事向现实主义的回归。但笔者认为,这并不是简单的回归,而是复杂的嬗变。他在恢复小说的可读性和重新关注生活的日常性中,既实践着他对小说特质的新认识,也表现着他对人生和人性的新理解。其小说意象从“死亡”向“活着”的置换,就是一个重要的表征。余华在《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中创造出“活着”意象,并探讨了“活着”的意义和内涵,这是他对中国新时期文学的一大贡献。
以《冈底斯的诱惑》、《西海无帆船》、《虚构》等作品为中国当代先锋小说树起第一面大旗的马原,在1987年出版了第一部长篇小说《上下都很平坦》之后,再不见新作问世。而这一时期,正是马原倡导的先锋小说风起云涌之际。不过,其后先锋小说的道路并非“上下都很平坦”。先锋小说难以为继的原因,一方面是先锋小说所看重的形式试验到后来表现为越来越严重的形式主义倾向;另一方面是内容上不真实的假想,让一般的读者感受到的是“叙述圈套”或者是“叙述迷宫”,阅读失去了情趣。
20世纪80年代,作为先锋小说的主要代表人物余华,却在先锋小说如日中天的高潮时期突然转型了。余华的转型,可以从大的社会环境方面将之归结为中国文化和文学转型的必然产物。但是,这些原因并不完全。笔者觉得余华的转型与他个人
的成长、成熟的关系更大。他的先锋小说《四月三日事件》、《现实一种》、《世事如烟》、《难逃劫数》等作品中血腥的“暴力写作”和残酷的“死亡叙述”是少年不成熟的心态对社会的不信任,对现实的激愤,因此他着力于探讨死亡,营造了整体“死亡”意象,表达他对人生的思考和关怀。当然,西方现代主义文学和后现代主义文学侧重于从死亡角度探讨生死母题的特色,对特别喜欢博尔赫斯、马尔克斯、罗伯一格里耶等人的余华来说,对他的创作影响十分深远。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余华那少年的反叛和冲动逐渐平息,目光中多了一些温情,相应地在创作中得到表现。1991年发表的《呼喊与细雨》虽然抒发的主要还是无奈的“绝望”情怀,但多少已经有了些温情。一般认为这部作品是余华写作转型的标志。其后,余华“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时”,发现生活的真谛不是其他,而是活着。于是,“活着”成为余华《活着》(1992年)和《许三观卖血记》(1995年)这两部作品的核心哲学,也是这两部作品的哲学意象。而且,当余华进一步审视“活着”的内在力量时,他不自觉地从西方死亡哲学回归到中国传统儒道文化精神;从建构“死亡”意象转向“
活着”意象内蕴的探讨;写作风格从“先锋”向“写实”回归。因此,余华的写作转向是一种从形式到内容的复杂嬗变,是一种必然,这其中有余华对文学的重新理解。在这样的转变中,余华为自己的创作找到了新的文化根基——回归民族精神。“……90年代先锋小说走向民族精神史,回归故事,从自恋情结走向社会民族历史,这无疑是成熟和进步的迹象。”余华的独特和贡献则是在民族精神史的回归中提出了“活着”意象,以此来思考民族、甚至人类的生存意义。
二
余华由“先锋”转向“写实”,写下《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这样的作品时,内心才真正地敞开了,正如他自己所说的:“自己置身于发现之中,就像日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灵感这时候才会突然来到。”余华所说的“发现”就是“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因
此而呈现出一种坚毅的具有民族精神史性质的“活着”的内在力量,充满了温情的舒展和对小人物苦难命运的悲悯与同情。《活着》的主人公叫福贵,年轻时家道殷实,但他吃喝嫖赌,输光了家产,父亲气闷而死。不久,母亲操劳成疾,福贵去县城给母亲抓药,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差点送了命。回到家时,母亲已经离世。十几年后,儿子有庆抽血过量而死,又聋又哑的女儿凤霞结婚一年难产身亡,妻子家珍故去,女婿二喜意外致死,七岁的外孙苦根多吃了豆子胀死,老来的福贵只有和那头也叫“福贵”的老牛作伴。《活着》充满了中国道家庄周文化生命哲学的意味。
庄子将人生际遇中个人不能抗拒的遭遇,统称为“命”。他说:“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无也,人之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庄子·大宗师》)“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庄子·达生》)“死生存亡,穷达富贵,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庄子·德充符》)《活着》中,福贵的亲人一个个死去,以赌博赢走了福贵家产的龙二被人民政府杀了头,作为人民政府县长的春生却也无法把握自己的生死,被迫害而死去。在福贵看来,这一切都是命,是不可把握、不可抗拒的。福贵虽然也有过痛苦,但最终将一切的苦难和悲痛化解在忍耐和对“命”的顺从之中,表现出一种义无反顾的生活、尽其可能的生活的忍耐和勇气。这种忍耐和顺从,就是庄子所说的“县解”。《庄子·养生主》讲了一个故事:老聃死了,他的朋友秦失来吊唁,哭了三声就出来了,有人怪他对朋友没有感情,秦失说:我看见有些人在那里哭得很悲痛,这是“遁天倍情,忘其所爱,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意思是说,一个人的生,是由于偶然的机会,他的死,是顺遂自然的规律。不懂得这个道理的人,对于死有过分的悲痛,这种悲痛,来源于要逃避自然规律,因此要受一种刑罚。这种刑罚叫遁天之刑。其内容就是那个“悲痛”。遵循生死的自然规律,没有过度的悲愤,也没有过度的狂喜,就可以不受这种刑罚,从这种刑罚中解放出来,称为“县解”,“县”就是那种刑罚。
人在世界上活着,是一个过程,“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福贵经历的苦难足以让他失去活着的勇气和意志,但是福贵没有放弃生命,他以“县解”超越了苦难,培育了活着的乐观、平和与豁达,到了晚年再一次回到原始的自然状态中。“在这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活了似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他赶着名字也是“福贵”的老牛犁地,自鸣得意地唱着“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的歌谣,直到炊烟袅袅升起时,在霞光四射中唱着歌归去。这种超然物外的状态,几乎达到了庄子所说的“齐生死”(生与死没什么区别)的境界。福贵的“活着”告诫人们清醒地面对命运,不要因为现实的残酷就弃世,而是顺遂自然。这不仅是对生命的“县解”,对死亡的抗争和嘲弄,而且也是热爱生命,对人的主体性的张扬,对人自身的重视。
《活着》的深刻之处还在于用福贵的“活着”反思了乡土中国民间普遍的生存状态。《活着》开头说:“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毫无疑问,这是一种回归民间的叙述立场。“我”见到的乡间生活弥漫着生命的自然状态。在这样的乡间,“我”碰见了福贵赶着牛耕地。在与福贵的攀谈中,“我”看到了乡间真正的生存图景,那就是历尽苦难之后的一种逍遥自在:“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哪只牛不耕田”的自然生命状态。作为这幅生存图景中的主角一“福贵们”这样的民间小人物可能不知道庄子为何人,有什么思想,但是在民间的自在状态中,顺从自然,消解了苦难,不自觉地实践着一种“活着”状态一与大道自然合为一体,悠然自得于天地万物之间,保持生命的至真至纯,也不去刻意追寻生命的意义是什么,而是在“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的坚韧中,显示出生命的精神重量。实际上,福贵不是一个人的形象,他应该是成千上万忍受苦难、最终随顺自然的中国农民的形象,他的“活着”状态也是乡土中国“活着”状态的写照。所以,作者说“当我望着到处都充满绿色的土地时,我进一步明白庄稼为何长得如此旺盛。”这个隐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