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真题)(1-9章)【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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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200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法学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试卷一、判断(每题1分,共7分)1.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有宪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和地方性规范。

答案:错解读:中国法的渊源是指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行政法、刑法、经济法属于部门法,不是法的渊源。

2.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法律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到会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答案:错解读: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法律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部代表的过半数通过3.商朝前期在继承上实行“兄终弟及”制度。

答案:对解读:商朝前期在继承上实行“兄终弟及”制度,后改为父死子继为主。

到商朝晚期,出现嫡长子继承的趋势。

“嫡长子继承制”取代“兄终弟及制”,逐渐成为一项固定制度。

4.根据我国宪法第43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休息的权利。

答案:错解读:根据我国宪法第43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5.本人知道他人擅自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行为,但未作否认表示的,应当对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对解读:《民法通则》第66条1款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此刻他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6.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

答案: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因此是正确的,虽然学者对该规定纷纷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但是在法律做出修改之前,我们必须以现行法律规定为规范。

7.与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关系密切的非近亲属或朋友,依法也可以担任其监护人。

答案:对解读:《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真题)(1-10章)【圣才出品】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真题)(1-10章)【圣才出品】

第一章先秦时期的法律制度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1.试述商代法律的古代文献名称包括()。

[2019年真题]A.“吕刑”B.“九刑”C.“汤刑”D.“五刑”【答案】C【解析】《左传》记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这里所说的“汤刑”,是商代法律的总称,泛指商代的法律法令和刑罚。

“汤刑”也不是一部成文的法典。

在商代的法律规范中,不成文的习惯法仍占有很大的比重。

另外,国王发布的“命”“诰”及“誓”也是当时重要的法律渊源,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中国奴隶五刑分为()。

[2002年真题]A.墨、劓B.笞、杖C.大辟D.剕、宫【答案】ACD【解析】奴隶制“五刑”,是指在中国早期社会中经常使用的五种刑罚,具体内容为:①墨刑,又称黥刑,是在罪人面部或额头刺字,并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②劓刑,即割去受刑人的鼻子;③剕刑,也作刖刑,是砍去罪人足的重刑;④宫刑,是破坏受刑人生殖器官的残酷刑罚;⑤大辟,是死刑的总称。

这五种刑罚由轻至重,构成了中国古代早期比较完备的刑罚体系。

B项不属于奴隶制“五刑”。

3.西周时令吕侯作“吕刑”的周王是()。

[2003、2005年真题]A.文王B.武王C.穆王D.厉王【答案】C【解析】周穆王时,为革新政治,推行了一系列改革的措施。

在法律方面,命令吕侯作“吕刑”。

因吕侯又称“甫侯”,所以所作之刑又称“甫刑”。

此次吕侯所作“吕刑”的具体内容已难考证,但在记述中国上古时期历史的重要著作《尚书》中,有《吕刑》一篇,记载了此次穆王命吕侯进行法律改革的大致情况。

4.西周婚姻六礼包括()。

[2004、2008、2012年真题]A.“纳吉”B.“纳征”C.“问名”D.“迎亲”【答案】ABC【解析】西周时期婚姻的缔结,必须合乎一定的礼仪。

这是“上以事宗庙,下以利后嗣”的婚姻目的所决定的。

“婚姻六礼”具体包括:①纳采,即男方请媒氏携礼物到女方家提亲;②问名,即在女方家长答应议婚后,男家请媒氏问明女子的生辰、身份,并卜于祖庙以问吉凶;③纳吉,在卜得吉兆以后,男家携礼物至女家确定缔结婚姻;④纳征,又称纳币,男家送财礼至女家,正式缔结婚姻;⑤请期,即男家携礼物至女家,确定婚期;⑥亲迎,即在确定之日,新郎至女家迎娶,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终成立。

2022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2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2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答案一、不定项选择题1、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B.国家强制力在法的每一环节都是直接暴力介入C.从终极意义上来讲,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最后一道防线D.只有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其他社会规范都没有强制性2、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有______。

A.部门规章B.自治条例C.村规民约D.地方性法规3、根据行为的法律后果是否依意思产生,法律行为分为______。

A.表意行为与无效行为B.表意行为与事实行为C.表意行为与要式行为D.表意行为与消极行为4、下列选项中,属于狭义的司法解释的是______。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四条的解释》B.《刑法修正案(九)》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D.《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执行工作质效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提供保障的意见(试行)》5、关于不诉免责,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不诉免责意味着行为人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B.所有的违法行为,只要受害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提出控告或起诉,国家就不追究责任C.在我国,绝大多数的民事违法行为都实行不诉免责D.在我国,所有刑事违法行为都不适用不诉免责6、西周借贷契约在当时不称为______。

A.傅别B.质剂C.书契D.合同7、首次将《刑名》置于律首的法典是______。

A.《九章律》B.《开皇律》C.《北齐律》D.《魏律》8、重罪十条首次规定于______。

A.《北魏律》B.《晋律》C.《北齐律》D.《北周律》9、明代对于“化外人”犯罪的处理原则是______。

A.一律适用明朝律法B.适用其本国法C.不适用明朝律法D.依被告原则10、清末诉讼制度改革,引进西方诉讼审判制度,诉讼程序上实行______。

A.四级三审制B.四级二审制C.三级二审制D.三级三审制11、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包括______。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试题及参考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试题及参考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试题及参考考试试题一、选择题1.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硕士专业课程的是:A. 法律学B. 经济法学C.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D. 民事诉讼法学2. 以下哪个法律角度在审理民事案件中被重视?A. 公正角度B. 人权角度C. 经济角度D. 社会角度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下合同无效?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了对方法律权益B. 合同的内容违法,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C. 合同的订立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D. 上述答案均正确4. 以下哪种处罚属于刑事处罚?A. 民事罚款B. 行政罚款C. 社会工作D. 有期徒刑5. 某公司发生劳务合同纠纷,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下列哪个机构可以介入调解?A. 人民法院B.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C. 人民代表大会D. 国家行政机构二、简答题1. 请简述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

答: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和执行五个环节。

起诉是原告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受理是指法院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审理是指法院对涉案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同时进行辩论和质证;判决是法院对案件作出决定,判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执行是指法院对判决进行强制执行,以确保判决的落实和实效。

2. 请简述合同法中的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答:合同法中规定,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根据违约情况的严重程度分为三种:违约金、赔偿损失和履行原合同。

违约金是合同另有约定,约定违约方应支付的金额;赔偿损失是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履行原合同是要求违约方按照原合同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其约定的义务。

3. 请简述中国刑法中关于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

答:中国刑法中,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形态。

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主体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但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导致犯罪结果的行为;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主体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犯罪结果,但认为犯罪结果不会发生,或者不在意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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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的事由包括()。

[2009、2017年真题]A.追查刑事犯罪B.国家安全C.交通违章D.身份证管理【答案】AB【解析】《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按照我国宪法规定,有权检查公民通信的机关有()。

[2010年真题]A.公安局B.检察院C.法院D.党的纪检部门【答案】AB【解析】我国现行《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3.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的自由有()。

[2012年真题]A.言论B.出版C.集会、结社、游行、示威D.迁徙【答案】ABC【解析】《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具体内容为:①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宣传自己的思想和观点的自由;②出版自由,是指公民可以通过公开发行的出版物,自由地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看法;③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而依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某种社会组织的自由;④集会、游行、示威自由,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进行,表达共同愿望的活动。

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4.我国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指公民个人通过合法劳动和其他方式获得并占有一定财产的权利。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第三部分宪法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3.1.1复习笔记一、宪法概念与分类1.宪法的概念(1)宪法是法的表现形式之一宪法作为法的表现形式之一,在性质、反映的阶级意志、调整目的和社会效果等方面同法的其他形式具有共同的特征。

宪法是法,具有法的属性,宪法规范是法规范的一种。

(2)宪法是国家根本法①内容具有根本性宪法与法律相比,在内容上具有根本性、宏观性和全面性;法律具有派生性、微观性和具体性。

②制定和修改程序最严格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法律更为严格,一般设立专门机关按特定程序制定宪法;在修改内容、时间、提议修改主体、修改权主体、修改程序等方面较之法律更为严格。

③具有最高效力宪法效力最高,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法律地位。

法律效力的最高性是宪法发挥根本法功能的重要保障。

(3)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与民主密不可分。

宪法是确认人民管理国家的方式和程序的法。

宪法产生与存在的前提之一是民主事实与民主制度的产生。

(4)本质宪法本质上同一般法律一样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依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宪法是确认一国民主制度、通过规范和控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具有最高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2.宪法的分类(1)传统分类①按表现形式,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具有统一宪法典表现形式的称为成文宪法,没有统一宪法典表现形式的称为不成文宪法。

②按效力和修改程序,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③按制定主体不同,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

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反映了宪法早期阶段的特点,现代多数国家宪法是民定宪法,由议会或制宪会议制定。

(2)现代分类①宪法的实质分类是马克思主义宪法学者从宪法阶级本质和经济基础出发进行的分类,主要揭示宪法的阶级本质和不同的政治功能。

②根据宪法产生的社会基础和不同的表现形式,现代宪法还可分为原始宪法和派生宪法,规范宪法、名义宪法和语义宪法,联邦制宪法和单一制宪法等。

二、宪法结构与宪法规范1.宪法结构(1)宪法结构的概念宪法结构是指宪法内容的具体组织和排列形式。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代 理)【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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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代理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1.以下民事行为属于法定代理的有()。

[2012年真题]A.父母代未成年子女为民事行为B.工会代会员签订集体劳动合同C.法定代表人代企业法人谈生意、订合同D.村民委员会代本村孤寡精神病人为民事行为【答案】ABD【解析】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社会关系的存在而直接规定的代理。

它是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

法律规定代理人,其依据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具有的亲属、婚姻等关系。

除了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代理人的方式外,还可依据一定的组织关系产生,例如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会可以代理会员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可以代理参加有关劳动争议的诉讼等。

ABD三项均属于法定代理;C项,法定代表人是代表而不是代理企业法人进行民事活动,不属于法定代理。

2.下列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是()。

[2010年真题]A.职工未经授权代公司买货B.营销人员与买方串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C.某营销人员离职后仍以原公司名义从事交易D.某营销人员以其私下设立的公司与本公司做买卖【答案】BD【解析】滥用代理权是指违背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使代理权的行为。

滥用代理权的行为通常包括:①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②双方代理,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③第三人和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B项是第三人和代理人恶意串通的行为;D项是自己代理的行为;AC两项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二、名词解释1.复代理[2006年真题]答:复代理又称再代理,指代理人为了实施其代理权限内的行为,以自己的名义选定他人担任被代理人的代理人。

复代理有如下特征:①复代理人是行使代理人权限的人,复代理人的权限不得超过原代理人的权限;②代理人以自己名义选任复代理人,代理人对复代理人有监督权及解任权;③复代理人不是原代理人的代理人,而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其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刑法概述)【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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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刑法概述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1.在我国,能够进行刑事司法解释的机关是()。

[2013年真题]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最高人民法院C.最高人民检察院D.司法部【答案】BC【解析】根据解释的效力不同,刑法的解释可以分为三种:①立法解释,指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

在我国,立法解释的权力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②司法解释,指司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

在我国,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③学理解释,指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的阐明。

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属于“有权解释”,具有法律约束力;学理解释因缺乏法律上的授权,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又称“无权解释”。

2.刑法的机能体现在()。

[2016年真题]A.不该受到惩罚的免于惩罚B.应该受到惩罚的犯罪防止法外的惩罚C.保护法益不受犯罪侵害和威胁D.维护国家的秩序【答案】ABCD【解析】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所具有的作用。

理论界一般认为刑法具有以下三种机能:①行为规制机能,是指刑法具有将人们的一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给予刑罚惩罚,以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的作用。

②法益保护机能,是指刑法具有保护法益不受犯罪侵害和威胁的作用。

③自由保障机能,是指刑法具有保障公民个人自由不受国家刑罚权不当侵害的作用。

这一机能,首先体现为刑法为无罪的人不受刑事法律追究提供法律保障;其次体现为保障犯了罪的人不受法外刑惩处。

3.根据解释效力不同刑法解释可以分为()。

[2019年真题]A.立法解释B.司法解释C.学理解释D.文理解释【答案】ABC【解析】刑法的解释,是指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

刑法的解释主要有两种分类:①按照解释的效力不同,刑法的解释可以分为:a.立法解释是指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b.司法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c.学理解释是指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的阐明。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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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参议院是()。

[2007年真题]A.咨询机构B.立法机构C.行政机构D.司法机构【答案】B【解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组织原则。

依照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采用实质上的责任内阁制,规定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院行使行政权力,参议院是立法机关,法院是司法机关,并规定了其他相应的组织与制度。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的参议院的职责有()。

[2016年真题]A.立法B.咨询C.行政D.司法【答案】AB【解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下简称《临时约法》)是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是中国历史上首部带有民主共和性质的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

依照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临时约法》采用实质上的责任内阁制,参议院是立法机关。

《临时约法》规定参议院除了拥有立法权、答复临时政府咨询事件外,还有对总统决定重大事件的同意权和对总统、副总统的弹劾权。

二、名词解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答:《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下简称《临时约法》)是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一部带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性质的宪法性文件,共7章56条。

它规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制度和人民的权利义务,是中国历史上首部带有民主共和性质的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

《临时约法》的制定与实施,是中国宪法史和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建设的重要成就。

三、简答题1.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和特点。

答:(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简称《临时约法》,是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经参议院由合法程序审议通过,并由孙中山签署生效的宪法性文件,也是中国近代宪政史上一部真正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法律文献。

它是辛亥革命的直接产物,体现了孙中山民权主义思想。

《临时约法》共7章,56条。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性质)【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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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性质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1.根据我国宪法,城市的土地属于()。

[2002年真题]A.集体所有B.国家所有C.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D.公有制【答案】B【解析】《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2.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的有()。

[2019年真题]A.城市的土地B.自留山C.自留地D.宅基地【答案】BCD【解析】《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3.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

[2001年真题]A.收入B.权利C.经营D.利益【答案】BD【解析】《宪法》第11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二、名词解释1.国家性质答:国家性质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国体。

具体地说,一个国家的国体,是指在一个国家中哪个阶级或哪些阶级处于统治地位,掌握国家权力,哪些阶级是统治阶级的同盟者,哪些阶级处于被统治和被压迫的地位,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特别是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的性质和统治方式。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自然人)【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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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自然人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1.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包括()。

[2009年真题]A.公民B.外国人C.罪犯D.胎儿【答案】ABCD【解析】《民法总则》第13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2.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

[2012年真题]A.未成年人B.不能辨认其行为的痴呆人C.不能完全辨认其行为的痴呆人D.被宣告死亡但实际上还活着的人【答案】B【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即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按我国《民法总则》第20、21条的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3.合伙的财产由()。

[2009年真题]A.合伙人分别所有B.合伙人按份共有C.合伙人共同共有D.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答案】CD【解析】合伙财产是指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所构成的一切财产、权利和利益。

它由各合伙人按合伙协议投入的财产和合伙经营过程中积累起来的财产两部分构成。

《民法通则》第32条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与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在法律性质的判断上,不能割裂开来,而应认为具有相同的法律性质,也就是均归属于全体共有人共有,而且是共同共有。

4.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担任其监护人的包括()。

[2008年真题]A.配偶、父母、子女B.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C.民政部门D.该精神病人的朋友自愿担任,并经该精神病人所在单位同意者【答案】ABCD【解析】A项,《民法总则》第2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①配偶;②父母、子女;③其他近亲属;④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用益物权)【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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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用益物权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

[2010年真题]A.承包人只能是农民B.可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C.承包人不得任意改变土地用途D.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必须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答案】BC【解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不得任意改变土地用途。

根据第15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A项,第9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D项,根据第33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时间是()。

A.承包合同生效时B.承包合同登记时C.承包合同公证时D.主管机关批准时【答案】A【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自然人或者社会组织依据承包合同对于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有两种: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无论采取何种取得方式,发包方都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通常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3.根据物权法规定,自登记时设立的用益物权是()。

A.地役权B.宅基地使用权C.建设用地使用权D.土地承包经营权【答案】C【解析】ABD三项,根据《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文化和社会)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文化和社会)

第十二章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文化和社会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1.法律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具体表现为()。

[2012年真题]A.创建新的经济关系B.确认合理的经济关系C.保障经济正常运行D.规范经济行为【答案】BCD【解析】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出发,科学地揭示了经济和法律的关系,即经济在社会的系统结构中处于基础的位置,而法律作为上层建筑,根植于生产过程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在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法对经济的作用表现在:①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②对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制;③调整生产关系,发展生产力。

A项,法律属于上层建筑,经济属于基础,经济关系由生产力决定,而不应由法律创制;B项,通过法律来确认基本经济制度、完善财产保护制度以及保障市场经济建设等合理的经济制度及关系,能促进经济的发展;CD两项,法律是规范人的行为(包括规范经济行为)以及保障社会秩序的(包括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律义务不同于道德义务,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2013年真题]A.法律义务是由国家意志决定的B.法律义务的内容最终要受到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C.法律义务的实现有国家法律保障D.法律义务表现为义务人做出或抑制某种行为的必要性【答案】AC【解析】作为两种不同的行为规范,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区别主要表现在:①法通常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特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而道德是人自发去遵守的一种社会规范,因而法律义务由国家意志决定,而道德义务并非如此。

②法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违反法律义务将遭到法律制裁,国家法律保障法律义务的实现,而道德义务的实现则依赖于人们内心世界的秩序和社会舆论。

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最终都要受到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都表现为义务人做出或抑制某种行为的必要性。

二、名词解释1.宗教信仰自由答: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的宗教政策。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秦代法律制度)【圣才出品】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秦代法律制度)【圣才出品】

第二章秦代法律制度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1.秦代司法比照判案的成例称为()。

[2014年真题]A.法律答问B.例令C.廷行事D.格例【答案】C【解析】AC两项,秦代的主要法律形式有:①律,是经过一定程序制定的系统性的法律文件;②“制”与“诏”,是秦代皇帝命令的名称;③程,是秦代关于劳动定额等确定额度的法规;④课,是秦代关于工作人员考核标准的法规;⑤式,是秦代关于某些专门工作的程序、原则及有关公文程式的法律文件;⑥法律答问,是秦代官吏在回答法律问题时对现行法律法令的阐释和补充;⑦廷行事,是秦代用来比照判案的成例。

从秦墓竹简及其他资料看,秦代在司法实践中广泛采用“廷行事”作为判案根据。

BD两项不属于秦代的法律形式。

2.秦朝规定了身份刑制度,分别为()。

[2001年真题]A.夺爵B.废、收C.编管D.籍门【答案】ABD【解析】身份刑是剥夺犯罪人某些政治权利或是降低其社会地位的刑罚。

秦代刑罚体系中,也包含维护这种等级秩序的身份刑制度,包括:①夺爵。

夺爵是剥夺犯罪人原有爵位的刑罚。

在商鞅变法时就已存在,一般是针对有爵位的高级官员使用,有时也作为一种附加刑与其他刑罚并科。

②废。

废是指终生剥夺犯罪人担任国家官吏资格。

③收。

即收孥,将犯罪人妻子儿女一起没收为官奴婢,是一种剥夺犯罪人自由身份的刑罚。

④籍门。

籍门是剥夺犯罪人全家及后代子孙政治权利的刑罚。

被处籍门以后,其家族即沦为贱民,永远是官府的奴仆。

C项,编管不属于秦代刑罚体系中的身份刑制度。

3.秦朝确定刑事责任能力是根据()。

[2001年真题]A.年龄B.男女C.长幼D.身高【答案】D【解析】秦墓竹简《法律答问》中有数个案例,都是以身高来判断行为人是否成年以及是否应该给予刑罚处罚。

一般以男子身高6尺5寸、女子身高6尺2寸为成年标志,不足这个标准的未成年人一般不加刑罚处罚。

4.“八议”出现在()。

[2019年真题]A.《九章律》B.《魏律》C.《唐律》D.《晋律》【答案】BCD【解析】曹魏律是魏明帝时制定的重要法典。

某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

某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更多资料请访问.(.....)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2001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一、填空1.法的溯及力又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法律可否适用于其()发生的事件和行为的问题。

2.在我国,行政法规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渊源,其效力仅次于()。

3.一般法和特别法是根据()的不同对法律所作的分类。

4.隋文帝在位期间正式颁行的刑律为()。

5.清代地方州为第一审级,总督(或巡抚)为第()审级。

6.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宪法。

7.狭义的危害结果,是指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通常就是对()所造成的损害。

8.想象竞合犯,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的同时()的犯罪形态。

9.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处罚。

10.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合同。

二、判断1.枷号是明代创设的耻辱刑。

()2.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3.我国宪法解释采用的是特定机关解释制。

()4.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

()5.对诊断和治疗疾病的方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授予专利权。

()三、单项选择1.按照法律规则为主体规定行为模式的不同方式,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

A.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B.确定性规则和相对确定性规则C.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D.确认性(调整性)规则与构成性规则2.在进行法律解释时,将被解释的法条与其他法条联系起来,或与其在所属的法律制度、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联系起来,理解和说明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含义,是()。

A.文法解释 B.历史解释C.系统解释 D.逻辑解释3.秦朝确定刑事责任能力是根据()。

A.年龄 B.男女C.长幼 D.身高4.南北朝时期允许官吏以官职爵位抵折徒刑的特权制度称为()。

2024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综合真题(附参考答案)

2024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综合真题(附参考答案)

2024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综合考试真题(附参考答案)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50分)1、根据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权限的不同,可将法律解释分为:A、立法解释B、行政解释C、司法解释D、执行解释参考答案:ABC2、以行为的外部表现形式为标准,可将法律行为分为:A、积极行为B、消极行为C、要式行为D、非要式行为参考答案:AB3、下列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有:A、地方性法规B、地方政府规章C、行政法规D、部委规章参考答案:A4、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条件包括:A、法律规范B、权利主体C、因果关系D、法律事实参考答案:ABD5、法律确认和保障平等的基本方式有:A、法律平等地分配法律责任B、法律确认和保障主体法律地位的平等C、法律把平等宣布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D、法律确认和保障社会财富、资源、机会与社会负担的平等分配参考答案:BCD6、西周的“三刺之法”具体指的是:A、讯群臣B、讯群吏C、讯神灵D、讯万民参考答案:ABD7、传统帝制朝代的中央司法机关有:A、尚书省B、廷尉C、大理寺D、刑部参考答案:BCD8、汉文帝废除肉刑的具体措施:A、将墨刑改为笞二百B、将斩左趾改为徒刑三年C、将斩右趾改为弃市D、将劓刑改为笞五百参考答案:C9、宋代的司法改革具体措施有:A、折杖法B、刺配C、凌迟D、发遣参考答案:ABC10、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改革内容有:A、主张司法独立B、试行律师制度C、禁止刑讯D、试行审判公开及陪审制度参考答案:ABCD11、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主要职能包括:A、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B、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C、选举国家监察委主任D、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参考答案:ABD12、国务院的职权包括管理:A、国防建设事务B、民族事务C、公安工作D、体育工作参考答案:ABCD13、依宪法规定,审计署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得对审计署行使职权进行干涉的主体有: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最高人民检察院C、最高人民法院D、个人参考答案:ABCD14、《宪法》序言的五个文明分别有:A、物质文明B、政治文明C、精神文明D、生态文明参考答案:ABCD15、依照我国宪法规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B、年满十八周岁C、受过高中以上教育D、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参考答案:ABD16、我国刑法采用的溯及力原则是:A、从旧B、从轻C、从旧兼从轻D、从新兼从轻参考答案:C17、下列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A、犯罪时未满16周岁的B、审判时怀孕的妇女C、犯贪污罪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D、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参考答案:ABC18、刑法规定的时效类型是:A、追诉时效B、行刑时效C、羁押时效D、惩罚时效参考答案:AB19、下列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有:A、冒名顶替罪B、伪造货币罪C、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D、危险驾驶罪参考答案:A20、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有,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A、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B、从事高空、井下作业C、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D、从事贩毒、卖淫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劳动答案:ABC21、下列可以做保证人的是:A、某自然人B、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C、某公立医院D、某公司的子公司参考答案:AD22、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是:A、祖父母B、父母C、子女D、兄弟姐妹参考答案:BC23、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发生在:A、诉讼时效期间全过程B、诉讼时效期间前6个月C、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D、诉讼时效期间最后90天参考答案:C24、下列哪些情况下,个人或者单位可以请求宣布商标无效的:A、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商标的B、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C、没有正当的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D、带有民族歧视的参考答案:AD25、以下属于邻接权有:A、表演者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B、出版者对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具有专有权C、将自己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D、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参考答案:ABD二、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1、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为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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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
1.甲冒充负责征兵工作的军官,向一家长谎称可帮助其子入伍,索要了5000元现金。

对甲的行为()。

A.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B.应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
C.应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
D.应以诈骗罪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
【答案】C
【解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军人进行行骗;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可以是任何形式的欺骗活动。

本题中,甲冒充征兵工作的军官,索要了5000元现金,应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一罪定罪处罚。

2.普通公民甲采用暴力方法阻碍军官周某依法执行军事职务。

甲的行为应定为()。

A.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B.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C.妨害公务罪
D.寻衅滋事罪
【答案】A
【解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军人和非军人。

本罪的客体是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活动。

犯罪对
象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军人。

本题中甲的行为符合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构成要件。

B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事指挥人员或者正在值班、值勤的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C项,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D项,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简答题
1.危害国防利益罪在构成上有何特征?
答:危害国防利益罪,是指违反国防管理法规,危害国防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危害国防利益罪具有如下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国防利益。

国防利益就是一切与国防建设和保障国防有关的利益。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防管理法规,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

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的具体内容,表现为妨害军队作战和军事行动、破坏国防建设、危害国防管理秩序和拒绝或者逃避履行国防义务等四个方面。

(3)在主观方面一般出于故意,只有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才能由过失构成。

(4)犯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只有个别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多数犯罪只能由自
然人实施;少数犯罪既可由自然人实施,也可由单位实施;个别犯罪则只能由单位实施。

2.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在客观方面有何特征?
答: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包含以下两层含义:(1)行为人必须使用了暴力、威胁的方法。

暴力是指对依法执行职务的军人的人身进行袭击或者强制的方法,通常表现为攻击、殴打、伤害、捆绑、拘禁等有形力,同时还包括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等无形力。

威胁是指以将要实施暴力为内容的威胁,行为的指向必须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军人。

(2)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必须使军人难以顺利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上级合法命令执行任务。

3.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在构成上有何特征?
答: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指以贪利、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

本罪具有如下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

犯罪对象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是指以各种手段和方法使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受到干扰或者减少战斗力,包括对设施构件和性能上的破坏。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并具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者军事通信而故意破坏。

4.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假冒军人身份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
(1)犯罪客体是军队的声誉、军队的正常活动以及社会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

冒充军人,一般是指非军人冒充军人的身份,但也包括军衔、职务级别较低的军人冒充军衔、职务级别较高的军人,或者一般部门的军人冒充机要部门的军人的行为。

招摇撞骗,是指假借军人身份到处炫耀,利用人民群众的信任、爱戴,骗取各种非法利益。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要是非军人,也有个别是军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而且一般具有谋取钱财、荣誉、待遇等非法利益的目的。

第二十五章贪污贿赂罪
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
1.区别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关键是()。

[2017年真题]
A.犯罪主体不同
B.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C.犯罪客体不同
D.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答案】AC
【解析】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区别包括:①犯罪主体不同。

这是两者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

依照《刑法》第93条和第382条的规定,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具体包括两类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②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前者侵犯的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其中既包括公共财产,也包括私人财产。

2.下列行为中,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的是()。

A.税务局局长甲,要求辖区内的公司为该局建设办公楼提供财物支持
B.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乙,在处置国有资产的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
C.已离职的工商局局长丙,收受刘某的钱财,要求被自己提拔起来的工商局副局长停止对刘某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的查处
D.已退休的卫生局局长丁,与朋友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担任副总经理,利
用这一职务在采购物资时收受回扣归自己所有
【答案】D
【解析】AB两项,受贿罪的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C项,国家工作人员在离职以后,该工作人员凭借其在职时的影响力,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属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D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丁虽然在职时是国家工作人员,但退休之后担任与其之前职位无关的私人公司的经理,并利用其在公司中的职权受贿,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3.甲收受乙公司50万元现金后,请求在某市交通局当处长的堂兄丙“帮助”乙公司承包某工程。

丙遂利用职权,违规操作,帮助乙公司承包了该工程。

甲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受贿罪
C.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D.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答案】C
【解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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