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员工告知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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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员工住院治疗规定告知书

员工:

于年月日,你在公司

岗位工作时发生的伤害已按规定申报工伤,故需你在住院治疗该伤情时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工伤住院治疗的规定。具体内容告知如下:

一、第一就诊医院须为齐河县工伤定点医院,如需转院或直接异地就医,须报经公司同意,并按齐河县工伤保险事业处要求,办理书面转院手续。入住医院必须均为齐河县工伤保险事业处公示的工伤定点医院。

二、住院当日应在医院医保科办理工伤住院登记手续。

三、住院期间所有治疗必须严格遵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禁止出现“三大目录”外费用。应每天查看用药清单(可要求陪护人员协助查看),如发现有目录外用药应及时要求主治医生进行调整。如伤情确需目录外用药,须办理书面乙类药(特殊用药)申请,报经齐河县工伤保险事业处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齐河县工伤定点医院住院期间饮食补助15元/天、床位费18元/天;济南工伤定点医院住院期间饮食补助20元/天、床位费30元/天。济南就医的交通费20元/次。

五、员工住院期间不得发生门诊费用,且不得治疗其他与该伤害无关的病情或购买器具用品。

六、受伤员工住院期间,由受伤害员工所在单位派人进行护理,受伤员工不得要求家人或其他人员进行陪护,否则,引起的陪护费用公司不予承担。

七、受伤员工应遵守医院和医生合理的治疗方案和出院要求,不得私自提出额外要求。

八、出院后,如需要复查或再次治疗,须在入院前办理完二次治疗申请,方可再次发生治疗费用。

以上规定须严格遵守。如发生了工伤基金不予支付的不合理费用,3000元及以下的,由受伤员工个人承担;超出3000元以上的受伤员工、公司各承担50%。

(受伤员工签字)

年月日

陪护人员职责告知书

员工:

根据工作需要,特指派你负责受伤员工住院治疗期间的陪护工作。陪护期间应认真履行以下工作职责。具体内容告知如下:

一、陪护人员工作职责

1. 负责受伤员工住院治疗期间的看护工作,受伤员工不能自理部分的生活护理工作。

2. 负责每天与主治医生沟通,掌握受伤员工治疗情况。如有特殊事项,应立即向厂办公室主任汇报,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医生提出任何申请或办理任何签字手续。

3 .负责随时提醒主治医生严格控制不合理费用,并每天逐项查看受伤员工用药及治疗费用明细,发现有超出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应立即向厂办公室主任汇报,并要求主治医生进行调整。

4. 无特殊情况下,负责每天下班前向厂办公室主任短信汇报一次。内容包括治疗费用控制情况、受伤员工治疗情况、伤情恢复情况、饮食住宿情况等。

5.负责按厂办公室主任要求办理受伤员工住院当日医保科工伤登记手续、转院手续、出院手续、住院病案复印等工作。

二、陪护人员费用

1.陪护人员补助,济南陪护补助50元/天•人,齐河陪护补助10元/天•人。

2.陪护人员往返交通费用,据公交车票报销,每次住院报销1个来回,特殊情况须经厂办公室主任同意。

3.陪护人员负责购置受伤员工的日常用品,一次伤情100元包干,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4.陪护期间发生的其他饮食、交通等费用不再予以报销。

三、考核

1.未严格履行陪护人员工作职责的,考核100~200元/次•人。

2.住院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不合理费用控制在2%以内,奖励200元/次•人。

(陪护人员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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