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的协商主体
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合同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企业内各项劳动关系,保护职工权益,维护企业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集体合同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雇员。
二、合同签订1. 合同主体a.雇主:本企业(以下简称“公司”)b.雇员:本企业的全体员工2. 合同签订程序a.双方应依据劳动法及国家相关规定,自己乐意订立合同。
b.公司应在雇员入职前供应《劳动合同法律文本》以及其他增补条款。
c.雇员应认真阅读和理解合同内容,如有疑问,可以提出咨询或协商。
d.合同签订应由双方代表或授权代表在公司设立的劳动合同签约窗口办理,同时签订正本、副本并分别妥当保管。
三、合同内容1. 基本信息a.雇员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基自身份信息。
b.公司名称、住址、法人代表等基本信息。
2. 合同期限a.全日制员工:试用期不得超出三个月,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年。
b.合同到期前,双方乐意连续合作的,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提出书面续签申请。
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方具体描述雇员的工作内容,明确工作地方,包含公司内和外的工作要求。
4. 工资待遇及发放a.公司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薪酬政策支出工资,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补贴等。
b.工资按月支出,并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发放。
5. 工作时间和休假a.依据国家法律规定,雇员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工作日每天不超出8小时。
b.公司依据生产经营需要,布置雇员的工作时间,工作时间超出法定工时的,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支出加班费。
c.雇员享受法定的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病假、丧假等休假权益。
6. 社会保险和福利a.公司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为雇员购买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b.为雇员供应合理的福利待遇,包含但不限于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带薪年假等。
7. 劳动纪律和行为规范a.雇员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护公司资产,维护公司形象。
集体合同是否必须签订
集体合同是否必须签订合同的成立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得胁迫威胁他人,否则合同是无效的。
对此集体合同是否一定要签订呢。
所以下面是我我为大家介绍关于集体合同是否必须签订的相关知识。
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也大家可以咨询我。
一、集体合同是否必须签订没有强制说必签,可以不签订。
提倡、鼓励规范化劳动管理,签订集体合同,但是没有强制必须签订。
特别是一些小型企业,职工少,根本没有这个必要,只是跟员工个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平等协商的主体为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其中企业职工一方分两种情况,一是有工会的,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二是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二、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
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
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集体合同审核工作流程时.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主席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出审议决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6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集体合同范本注意事项是什么
集体合同范本注意事项是什么1、准确界定集体合同的主体。
2、充分掌握集体合同的内容。
3、严格履行集体合同的程序。
4、重点突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在签订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人员是比较多的。
合同签订以后事关多方人的利益,因此我国政府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在签订集体合同的时候,对常见的问题一定要引起注意,集体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建立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之上的。
下面小编就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一下集体合同范本注意事项是什么?▲集体合同范本注意事项是什么?▲1、准确界定集体合同的主体。
根据本条规定,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由两方组成:一方为全体职工,由工会代表;另一方为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2、充分掌握集体合同的内容。
平等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集体合同期限、变更和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双方还可以将劳动争议的预防和调处、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权益维护等纳入平等协商范畴,最终达到涉及职工利益的所有事情都通过平等协商确定。
▲3、严格履行集体合同的程序。
平等协商的程序直接关系到平等协商的合法性和集体合同的有效履行,根据《实施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第一步产生代表:产生协商代表,确定首席代表,聘请代表,培训协商代表。
第二步协商准备:①做好宣传引导;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③搜集了解与平等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④充分征求职工的意见;⑤明确协商代表分工;⑥制定平等协商实施方案;⑦确定平等协商记录员。
第三步提出要约: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平等协商的要约,另一方应当自收到要约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
集体谈判
除上述内容以外,集体谈判还可以涉及劳动关系的其他内容。比如在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过的《集体合同规定》当中,就增加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和裁员等内容。实际上只要是劳动关系双方共同约定的相关内容都可以进行谈判,当然,所谈判的问题一般不超出劳动条件及劳动关系问题的范畴。
与普通合同不同,在集体合同中的部分内容上,签约双方的法律责任是不对等的。集体合同是双务合同,即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的合同。但集体合同又不是一般的双务合同:在集体合同的实体条款方面,企业雇主方承担的义务具有法律性质。因为,集体合同实质条款主要是规定企业雇主方的义务,所以,企业雇主方违反合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经济责任;而对于劳方的责任,一般实行有条件的免责。如工会由于正当争议行为对雇主造成损害,雇主不得以劳动者和工会不履行债务为由请求损害赔偿。但在程序性条款方面,比如和平义务、争议处理等,双方的责任应该是对等的。
通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管理方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可以借助工人团体的力量,弥补劳动者个人在劳动关系运做过程中的弱势状况,使双方力量获得法律上的平等,从而平衡劳动关系双方的实力。以集体谈判的方式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标准,是对雇主单方面垄断专权的一种制约,劳动者一方以团体的方式介入劳动关系事务,对于劳动者的地位和权利实际上是一种提升。 因此,在市场经济国家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已经成为调整劳动1
(四)集体谈判集体合同的法律责任和争议处理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范围涉及两个方面:一是集体合同对签约双方的成员都具有约束力,在产业或行业层面,对集体合同所涵盖的产业或行业的所有劳动者均有效力,不论其是否是工会会员;我国《劳动法》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第二,集体合同所确定的劳动标准为劳动合同的签订提供了一个基本标准,“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也就是说,集体合同为个人劳动合同提供了基本标准、基本依据。
集体合同名词解释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集体合同名词解释集体合同是指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由一方或多方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
以下是对集体合同中常见名词的解释:1. 集体谈判:指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进行的协商和沟通过程,旨在达成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协议。
2. 合同主体:指集体合同的签订方,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代表。
3. 劳动者代表:指由劳动者选举产生或者由工会推选产生的代表团体,代表劳动者利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
4. 用人单位:指根据法律法规,从事劳动者职业培训、招用、管理、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
5. 劳动报酬:指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奖励等。
6. 劳动条件: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的约定。
7. 工资待遇:指劳动者按照约定获得的工资水平和其他福利待遇,如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住房补贴等。
8. 协商讨论:是指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在集体合同签订过程中进行互相交流和协商,以达成共识和一致意见。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9. 劳动争议处理:指在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为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等问题出现分歧时,通过争议处理机构或法律程序解决争议的过程。
10. 合同期限:指集体合同的有效日期,可以是固定期限或长期合同,具体根据双方约定和劳动法律法规确定。
11. 附加条款:指在集体合同中额外约定的条款,用于补充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等细节问题。
12. 强制执行:指集体合同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强制力,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不履行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总之,集体合同是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于约定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等方面的问题。
集体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集体谈判和协商讨论,具有合同期限,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合同约定,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或法律程序解决。
第六章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
第三节 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二、集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一)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二)合同签订情况发生变化,致使集体合同
难以履行
第三节 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二、集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具体的情况如下:
1 、国家法律、政策发生变化,可以变更或解
除集体合同
2 、由于出现不可抗力的外因,可以变更或解 除集体合同
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
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 1/3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
本单位人员代理。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
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4、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
第二节 集体合同订立程序
二、进行集体协商
这一阶段是集体合同订立的关键和实质环节。
1、协商谈判的提出
2、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4、集体合同具有劳动基准法的特殊功效。
第一节 集体合同概述
二、集体合同的作用
1、集体合同是确保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改善劳
动条件的重要手段
2、缓解劳资矛盾,维护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
促进社会稳定。 3、集体合同可以弥补劳动立法的不足 4、集体合同是职工民主管理和现代化企业管理 的重要体现
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一节 集体合同概述
三、集体合同订立的原则、内容
(二)集体合同订立的内容
1、劳动报酬。2、工作时间。3、休息休假。
4、劳动安全与卫生。5、补充保险和福利。6、女
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7 、职业技能培训。 8
、劳动合同管理9、奖惩。10、裁员。11、集体合
同期限。
第一节 集体合同概述
劳动关系协调员知识点(全)
第一章劳动标准实施管理(一)劳动标准信息收集1、劳动标准概念:是指对劳动领域内的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进行规范,以定性形式或定量形式所作出的统一规定2、劳动标准分类:表现形式:法规类、技术类、规范类属性:社会、自然层次:国家、地方、行业、企业作用:强制性、推荐性、约束性3、劳动标准分为法定标准(国家、行业、地方)和用人单位标准(用人单位制定、经劳动关系双方协商)4、劳动标准的内容:工作时间、定员定额、职业培训、工资、福利、休假、未成年保护、女职工特殊保护、社保、劳动安全卫生等5、经历旧中国时期、新中国计划经济时期、改革开放,形成以立法形式颁布、标准化机构颁布、劳动关系双方协商制度三种形式6、劳动基准法始源于日本,流行日本、台湾7、最早的劳动基准法:《学徒健康与道德》1802英国,标志劳动法的诞生、劳动基准法开始8、劳动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劳动行政法规(国务院颁布)、地方性法规(具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规章(国务院部委和地方政府)9、法律效力范围:法律的时间、空间、对象10、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11、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按所欠工资1-5倍支付赔偿金;逾期不支付,按照应付金50%-1倍加付赔偿金12、职工和企业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另一方收到协商意向书后,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工资协议签订后,7日内将协议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资协议15日内进行审查。
工资协议生效后5日内向全体人员公告。
13、工资支付办法: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记录,劳动者签字,并保存2年;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在双方约定支付日期内支付;每月至少支付1次14、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从工资扣除赔偿,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15、工作时间包括: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天,40小时/周)、缩短工作时间(少于8小时/天,40小时/周)、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工时16、《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17、事故等级: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10-30人以上死亡、50-100人以上重伤、5000万-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较大事故:3-10人以上死亡、10-50人以上重伤、1000万-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8、伤亡事故调查报告15日内批复,特别重大30日内批复,特殊情况可延长不得超过30日19、女职工保护:经期、孕期、产期(98天,难产、多胞各加15天)、哺乳期(每天2次,每次30分钟)20、社会保险法特点:强制性、社会性、互助性21、养老保险由国家财政、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分担22、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因犯罪或违法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自杀23、单位在发生伤害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个人可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24、工伤鉴定1-4级:退出岗位、终止劳动关系,按月伤残抚恤金(90%-7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18个月);5-10级,安排工作,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6个月)25、收集劳动标准的途径:法律法规汇编、劳动标准汇编、劳动法配套规定汇编、法律法规单行本、报纸和政府公告、网络26、整理劳动标准的方法:劳动领域专业划分:就业、职业技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条件、社保、劳动安全卫生、劳动行政管理劳动标准表现形式种类划分:基础类、管理类、工作类、技术类、其他劳动标准适用层次划分:国家级、行业级、地方级、企业级劳动力市场运行程序角度划分:进入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运行、退出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管理劳动标准表现形式的角度划分:法规类、技术类、规范类劳动标准作用角度划分:强制、推荐、约束27、汇编劳动标准的形式:官方标准汇编、内部标准汇编28、用人单位实施劳动标准的形式: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其他定量和定性形式29、收集用人单位实施劳动标准情况的程序:调研准备阶段(调研计划、背景资料)、正式调研阶段(根据调研计划完成各项调研,完成调研报告)30、收集用人单位实施劳动标准情况的方法:档案记录、调研研究(观察法、访谈法)(二)劳动标准的应用1、劳动标准宣讲方法:书面、口头、会议、讲课2、宣讲效果评估方式:询问、面谈、座谈、电话调查、问卷调查3、宣讲效果评价:4分法(优秀、良好、一般、差)、10分法4、咨询的方法:现场、电话、邮件、视频5、咨询技巧:关系技巧、参与技巧、影响技巧6、1993年以来,中国逐步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制度7、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劳动监察公约》规定,劳动监察包括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劳动关系三个方面的监督监察职能8、自查的形式:报告、报表9、自查方法:检查范围(普查、抽查)、检查时间(事前自查、事后自查)、主动性(主动自查、被动自查)10、配合国家检查:填写相关年假报表、报送书面材料、配合劳动监察报送相关材料、配合劳动监察的其他工作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一)劳动合同订立1、《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劳动合同法》第10条2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棋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集律合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棋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集律合同主要是由代表劳动者的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或事业单位签订。
集体合同,在我国具有如下特征: 1.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的团体组织——企事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2.集体合同以集体劳动关系
中全体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和全体职工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目的是协调用人单位内部劳动关系,确定劳动者的共同利益; 3.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
集体合同必须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能发生法律效力; 4.高于劳动合同的效力,其效力及于企事
业单位及其工会和全体职工。
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
集体合同
如何签订集体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可以分为综合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两种,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合同作为一种劳动法律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集体协商的结果。
在签订集体合同之前,双方先要就合同内容进行集体协商。
集体协商由双方代表进行。
企业代表,由其法定代表人担任或指派。
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担任;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须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
双方人数应当对等,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协商代表一经产生,无特殊情况,必须履行其义务。
代表产生后,双方应确定协商议题。
提出议题的一方,应在正式协商7日前,以书形式将本方议题送交对方。
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
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取得一致意见后,应起草集体合同草案,并将草案文本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
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正式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在7日内由企业一方将集体合同(一式三份)、《集体合同送审说明》、合同双方的资格证明等文件,报送有关的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劳动行政部门在接到集体合同后,应对集体合同双方的资格、集体协商的原则和程序以及具体劳动标准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劳动行政部门15日内未对集体合同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集体合同生效后,企业应将集体合同向全体职工公布。
集体合同的期限集体合同是有期限限制的,一般为1年,最多不超过3年。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报送的集体合同及符合要求的有关材料后,在15日内作出审查意见;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生效日为集体合同的期限起始日。
《集体合同(参考文本)》
集体合同(参考文本)单位名称:单位住所:经济类型:职工人数:年月日使用说明一、本合同书可作为河南省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集体合同由用人单位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三、用人单位与职工方使用本合同书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时,可根据实际进行协商,对合同条款进行增减或修改,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四、用人单位与职工方也可以就本合同书第二章至第九章中某项内容单独协商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等专项集体合同。
五、集体合同草案须经用人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集体合同应由用人单位与单位工会加盖公章,双方首席代表本人签字。
六、集体合同订立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报送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集体合同协商代表名单用人单位协商代表首席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职工方协商代表首席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双方代表协商日期:年月日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日期:年月日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职工方名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依法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概念1. 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是指用雇主和劳动者代表组织,就劳动条件和劳动关系的其他事项达成的协议。
它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集体协商结果,具有普遍适用性。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它是个别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具有个别适用性。
二、适用范围1. 集体合同适用范围:集体合同适用于一个用人单位与其所属的工会或劳动者代表组织之间的劳动关系,适用于该用人单位下的所有劳动者。
2. 劳动合同适用范围:劳动合同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适用于个别劳动者。
三、协商主体1. 集体合同协商主体:集体合同的协商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工会或劳动者代表组织。
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劳动条件和劳动关系的其他事项达成协议。
2. 劳动合同协商主体:劳动合同的协商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个别劳动者。
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个别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
四、适用时间1. 集体合同的适用时间:集体合同一般具有一定的期限,通常为1至3年。
在合同期限内,集体合同的内容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劳动合同的适用时间:劳动合同可以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约定的时间到期后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
五、内容和约束力1. 集体合同的内容:集体合同的内容包括劳动条件、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劳动保护、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约定。
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约定。
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解除和终止1. 集体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集体合同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也可以在合同期满后终止。
解除或终止集体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工会或劳动者代表组织,并依法履行解除或终止程序。
集体合同简答
集体合同简答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及产业部门、雇主及雇主团体之间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经协商谈判缔结的书面协议。
劳动法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
1、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
2、集体合同的主体是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
3、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4、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
即行生效;
5、集体合同生效后,对用人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1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篇一: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一、概念1.平等协商(也称集体协商、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 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2.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 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3.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 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4.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协议是就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期限为一年签订一次, 并且是以自然年度为周期。
5.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关系。
工资集体协商是集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体合同中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 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1)签订的集体合同期限为1年;(2)集体合同条款中有关工资事项, 必须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七个方面的本年度量化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这样就可以不再单独签订工资协议, 即可以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二、集体合同的产生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必然结果三、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1.有利于推动工会的组建工作2.有利于健全职代会制度, 发挥职代会作用3.有利于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4.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治厂和管理水平和提高5.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调动职工积极性6.有利于提高工会的地位, 带动工会全面工作四、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协商代表、内容、原则1.主体: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为企业和职工。
2.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对等, 每方3——15人;企业方协商代表, 由企业行政指派;职工方代表, 由职工通过推选产生;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会主席分别为双方的首席代表。
3.内容:《重庆市企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了15项应当包括的内容, 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略)。
工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工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1.定义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与卫生等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商谈的活动。
集体协商由双方分别派出同等数量代表进行,每方至少三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集体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集体协议,期限一般为1至3年。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专项协议的行为。
由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当地物价指数等因素的不断变化,工资集体协商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2.集体协商代表产生职工方协商代表由企业工会选派,企业工会组织推荐人选,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企业工会主席应当担任职工方首席代表,因故不能担任的,应当由其书面委托本方一名代表担任。
企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当作为职工方的协商代表。
职工方协商代表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者得到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方协商代表由上级工会或者行业工会指导企业职工民主推荐产生,并经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派。
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担任本方首席代表,因故不能担任的,应当由其书面委托本方一名代表担任。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聘请本单位、本行业和区域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但所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的三分之一。
双方协商代表不得互相兼任。
3.集体协商过程集体协商的程序主要有协商准备、启动协商要约、召开协商会议、审议审查履约等。
(附件《集体协商流程图》)协商要约:集体协商双方均可以就签订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协商要求。
要约接受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要约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答复。
协商会议: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共同主持,共同指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记录员;提出要约一方对协商议题和解决方案作出说明;对相关议题进行平等商谈;双方首席代表在每次会议记录上签字;对达成一致的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集体协商的程序与集体合同的签订
集体协商的程序与集体合同的签订(一)签订集体合同须进行集体协商。
集体合同的要约可以由企业工会主席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向企业提出,也可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向职工一方提出,要约应当是书面形式。
(二)签订集体合同的双方可以聘请有关专业人员作为平等协商的顾问。
职工一方可以要求上级工会代(一)签订集体合同须进行集体协商。
集体合同的要约可以由企业工会主席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向企业提出,也可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向职工一方提出,要约应当是书面形式。
(二)签订集体合同的双方可以聘请有关专业人员作为平等协商的顾问。
职工一方可以要求上级工会代表其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
(三)职工一方或者企业书面提出签订集体合同要约的,双方应当在收到要约15日内就签订集体合同的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协商,至迟不得超过1个月。
(四)平等协商的双方代表人数对等,每方3至10名。
企业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派。
职工协商代表由工会决定,或者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议定。
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职工协商代表,在企业所在地的地方工会或产业工会指导下由职工民主推举并征得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产生。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工会主席为本方首席代表;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职工一方首席代表由职工协商代表推举产生。
首席代表因故不能参加协商的,应当书面委托一名协商代表代理。
(六)协商代表的任期与集体合同期限相同。
协商代表一经产生即应当履行职责,如因故缺额,应当及时补足,并向对方通报。
(七)企业应当保证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所必要的工作时间。
协商代表履行职责占用的时间,视为正常出勤。
对协商代表不得有打击报复的行为,除法律法规的情形外,不得变更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进行经济性裁员,协商代表有优先保留工作的权利。
(八)平等协商双方应当在平等协商会议召开的7日前,将拟协商的事项和参加协商代表名单通知对方。
会议召集人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担任。
平等协商内容应当记录,并经双方协商代表审核和签订确认。
沈阳市集体合同知识问答
什么是集体合同?1 . 答: 《劳动合同法》规定: 企业职工一方及用人单位通过同等协商, 可以就劳动酬劳, 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 劳动平安卫生, 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沈阳市集体合同规定》明确,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及本单位职工依据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定, 就劳动酬劳, 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 劳动平安卫生, 职业培训, 保险福利等事项, 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工会通过什么手段协调劳动关系, 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2 .答: 《工会法》规定: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 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同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协调劳动关系, 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一51 一集体合同由谁订立?3 .答: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及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 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及用人单位订立。
专项集体合同都有哪些?4 . 答: 《劳动合同法》规定: 企业职工一方及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平安卫生, 女职工权益爱护, 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何种情形可以订立行业性或者区域性集体合同?5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 建筑业, 采矿业, 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及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 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6.法律对集体合同中劳动酬劳和劳动条件等标准有何规定?答: 《劳动合同法》规定: 集体合同中劳动酬劳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酬劳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7 .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 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工会如何处理?答: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 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担当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 经协商解决不成的, 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提起诉讼。
8 . 进行集体协商, 签定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哪些原则?答: 进行集体协商, 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遵遵守法律律, 法规, 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二)相互敬重, 同等协商;(三)诚恳守信, 公允合作;(四)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五)不得实行过激行为。
集体合同的协商和履行
集体合同的协商和履行引言集体合同是劳动关系中一种重要的协商机制,它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就劳动条件、工资福利和劳动权益等问题达成的一种法律约定。
协商和履行集体合同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促进劳动者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重点讨论集体合同的协商和履行流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
集体合同的协商流程集体合同的协商是在雇主和劳动者之间进行的一种协商过程,主要涉及到劳动条件、工资福利、工作时间等方面的议定内容。
以下是集体合同的协商流程的一般步骤:1.确定协商主体:协商主体通常包括雇主代表、劳动者代表和相关政府机构的代表。
雇主代表可以是企业的管理人员或雇主协会的代表,劳动者代表通常由工会的代表担任。
相关政府机构的代表可以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指导。
2.制定协商议程:协商议程是协商双方共同商定的议题清单,包括具体的议题和讨论的顺序。
协商议程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和关注点。
3.进行协商谈判:协商谈判是协商双方就议题进行讨论和达成共识的过程。
谈判需要遵循公正、平等、诚实和善意的原则,双方需要就各自的利益和关切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4.达成协议:协商双方在谈判过程中达成共识后,将最终达成的协议书面化,并签署执行。
协议的具体内容应该明确具体,各方都要遵守协议的约定。
5.履行和监督协议:协议签署后,双方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执行,并加强对协议的监督和评估。
如有需要,可以对协议进行修订和更新。
集体合同的履行集体合同的履行是指雇主和劳动者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
以下是集体合同履行的一些关键问题:1. 劳动条件和工资福利集体合同通常涉及到劳动条件和工资福利的议定。
雇主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提供合理和公平的劳动条件和工资福利,而劳动者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工作职责和劳动纪律。
2. 协议修订和更新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劳动关系的发展,原有的集体合同可能需要修订和更新。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谈判达成共识,并将修订后的协议书面化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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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协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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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协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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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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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主体
集体合同中的集体协商:劳动社会保障部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
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它比一般的民事合同订立要复杂得多.它是一种高度规范化、程序化的商谈。
严重违反集体谈判的程序性规范而签订的集体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订立主体: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是职工和用人单位:
(1) 职工是集体合同的主体,其共同要求代表其利益的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需要注意的是。
此处的职工代表和工会都是劳动者的代表,代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实际的主体是劳动者,其和劳动合同不同的是,集体合同是全体劳动者作为订立的一方。
(2) 用人单位也是集体合同的主体之一。
签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使用时请删除):
一、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二、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
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届法人机构的授权书。
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
三、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
根据合同诈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丁履行。
四、约定违约条款。
五、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
六、明确合同签订地。
七、约定担保条款(视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