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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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制度15篇

图书借阅制度1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

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图书借阅制度2

一、教职工借阅图书、资料制度:

1、图书室、阅览室的`书籍报刊,只限本校教职工借阅。外单位如需查阅资料,务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资料。

2、对本校教职工开放图书。每人限借2至3册教学参考书,文艺类书籍限借1至2册。工具类图书只准查阅,不得外借。

3、一般图书借阅周期为一个月,必要时能够续借一个月。不得长期占用图书,影响图书流通。

4、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现价加倍赔偿。一般图书丢失,按图书现行价格加一倍赔偿。工具、古籍图书按现价2—3倍赔偿,孤本或绝版图书酌情按5—10倍赔偿。

5、调离人员务必先还清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学生借书制度:

1、图书室只对本校学生开放,非本校学生谢绝借阅图书。

2、每次借书只限一本,借阅时间为一周,逾期不还者给予批评教育,性质较重者停止借阅。

3、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时,务必办理清还手续,然后离校。

4、爱护图书,人人有责。禁止拆卷、撕页、剪裁、涂抹。违者批评、罚款、停借等。

5、严重损坏或丢失图书者按现价赔偿。

6、学生借书务必服从管理员管理,按年级段、班级分配时间,排队有序的借书。

7、倡导以班级为单位群众借阅。图书借阅制度3

为了充分利用班级图书,进一步深入持久的开展读书活动,引导全体学生把人生最美好的时间用在读书上,同时为了加强班级图书管理,依据学校安排,经全体学生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借阅制度

一、班级图书借阅的对象为全体老师和本班全体学生。同时要加强班际之间的图书流通。

二、借阅班级图书的`每一个人,必须经过图书管理员,签写好借阅手续,不能私自乱动乱翻图书。

三、借阅的图书必须在自借出之日起,一月内归还。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原因推迟归还时间。

四、要爱护借阅的图书,不能随意撕毁,或在书籍上涂写、批注、点评等,应原样归还给图书管理员。

五、借阅的图书若已丢失,按照原书籍定价的2倍予以赔偿;若有破损等情况,则由图书管理员及时汇报班主任,视其具体情

况进行适度处罚。

六、班级学生必须积极借阅班级和学校的图书,班委会和管理员要对学生借阅图书的情况,及时总结、反馈。对借阅图书滞后或不借阅的学生要采取措施,责令限时改进,并与班级德育考核结合起来。图书借阅制度4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本校师生均可向图书室借书。借书时师生都要履行签字手续。

2、教师借阅书籍,每人每次不得超过5册,借期不得超过2个月;学生借书每人每次不得超过2册,借期不得超过1个月。

3、认真履行还书手续,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履行续借手续。

4、大型工具书及部分奇缺、贵重图书,只限室内查阅,不外借。如情况特殊,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5、师生要爱护图书,精心保管,不得污损、圈点、勾画、作批、剪裁。借书时当面检查,如有损坏需提出声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6、凡教职工调离本校,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否则学校将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7、不得委托他人代借图书或为他人借书。

8、师生所借图书如出现污损、圈点、勾画、作批、剪裁等情况及出现遗失或逾期故意不还的`,照章赔偿。

9、凡需赔偿的图书原则上需赔偿丢失图书的同版本。如不能做到,则按下列规定赔偿:1984年以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10倍赔偿;1984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价5倍赔偿;成套图书遗失一本赔偿全套书籍。

10、借阅时间:上午7:30——12:20下午2:30——6:00图书借阅制度5

一、凡借阅学校档案者,必须按规定进行书面登记。

二、如摘抄、拍照、复制所查档案内容,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其中涉密内容需抄录、复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只允许在档案室内进行。

三、阅档者须承担所借阅档案的'安全、保密责任,自觉、仔细地保护好档案,维护档案的本来面貌,不得涂改、勾划、裁剪、拆散、抽页、调换或擅自复印、转借他人,对损坏档案者,学校依据档案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四、复印档案,须经档案室同意,复印证件、绝密文件、材料,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重要文件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

五、借阅人员退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清点档案数量,检查案卷有无损坏,文件是否齐全,交接完毕后借阅人员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损坏、丢失的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立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校内人员借阅:

1、学校各处室或人员查阅本处室或人员工作范围内档案可直接到档案室调阅,非本处室或人员工作范围内的档案查阅须经办公室主任或主管领导批准;

2、原则上档案不准带出档案室,因工作需要带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重要文件由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校外人员借阅:

1、持单位介绍信、凭有效身份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查阅档案;

2、档案不准带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档案复印件。图书借阅制度6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是我校开发学生智力,拓宽科学文化知识领域的重要阵地,是培养“四有”建设人才的信息资源。为规范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本室报刊仅限在室内阅览,陈列的`报纸、期刊不得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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