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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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社会保障制度

各国社会保障制度

一、各国社会保障制度1.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保险制度。

指由国家依法建立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伤残、生育和失业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

其中社会保险政策主要分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2)社会福利制度。

广义上与社会保障同义,狭义上指由国家或社会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向全体公民普遍地提供资金帮助和优化服务的社会性制度。

(3)社会救济制度。

指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

(4)社会优抚制度。

指国家依法定的形式和政府行为,对有特殊贡献的军人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有待赈恤性质的社会保障制度。

2.外国社会保障体制2.1 美国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的核心是社会保险,美国的社会保险分为养老、遗属和残疾人保险, 它是美国最重要的收入保证项目.保险金来源雇主、雇员和自由劳动者所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税)。

据最新联邦保险税特别税法规定,雇主和雇员各交纳的社会保险税应占工资总额的6 . 2% ,个体劳动者则交纳保险税为12. 4%. 社会保险基金的应用给给有保险身份的退休、致残职工及死亡职工的遗属按月支付保险金;与遗属一次性结算死亡职工保险金;为伤残人提供职业再培训的服务费用;管理费支出。

在美国, 社会保险参加者们领取的一般都是基本保险金.社会保障包括补充保障收入,这是一项完全由联邦政府管理的项目, 即联邦政府每月给6 5岁以上的老人、残疾人一定的补助。

医疗照顾和医疗补助是美国最主要的医疗保障项目, 医疗照顾的对象是符合参加社会保险的老人和残疾人, 医疗补助的对象是那些低收入和缺少生活来源的人们。

失业保险,为那些非自愿失业同时又有能力和愿望接受再就业机会的劳动者提供的一种保障措施。

失业保险是按照规定, 失业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雇主交纳的失业保险费。

这些保险费由各州上缴财政部, 存入失业信托基金;工人补偿美国另一个重要的社会保险项目是工人补偿。

国外社会保障制度

国外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节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瑞典通过不断改革和完善,建立了一整套无所不包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等内容。

社会保险(一)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国家或社会对退出劳动领域或无劳动能力的老人在经济收入、医疗及社会服务等方面提供的保障。

瑞典的养老金制度包括了两部分: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二是补充养老金制度。

下面对两种保险制度的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1.基本养老津贴瑞典的基本养老金具有普遍性的特点,是每个瑞典公民的社会权利,凡瑞典国民或者是在瑞典人口统计巾作为国民登记的居住在国外的瑞典公民以及非瑞典国民都有资格参加该项保险。

费用由雇员、雇主、国家三方共同负担。

一般来说,雇员必须缴纳其工资收入的1%作为基本养老金,雇主承担相当于雇员工资总额的 5. 83%,而政府负担基本养老金费用总额的25%。

对于基本养老金的给付额度,瑞典制定了一个以工资指数为参考的“基础值”(约相当于一个人基本生活费用),每年变动一次。

另外,基本养老津贴还包含丧失能力抚恤金、家庭抚恤金、妻子津贴、照料津贴等。

丧失能力抚恤金主要是针对年龄在16~64岁的残疾人发放的,凡是丧失劳动能力超过25%的残疾人都可以享受,津贴标准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大小来确定。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可领取全额的抚恤津贴,其数量相当于一个单身退休老人领取的基本养老津贴数额,丧失2/3以上劳动能力者领取津贴的标准相当于全额津贴的2/3;其他情况者领取标准相当于全额津贴的1/3。

家庭抚恤金包括寡妇抚恤金和儿童抚恤金两种。

丈夫去世时婚龄满5年,年龄在36~50岁的寡妇都可领取寡妇津贴,但领取的标准不等。

儿童抚恤金是对不满18岁的儿童,在父母一方或双方去世后给予的一种津贴,津贴标准为“基数”的40%。

18岁以后还在上学者,抚恤金可以继续领到20岁。

妻子津贴是其丈夫有权享受老年养老金或丧失能力抚恤金且本人年龄在60岁以上不能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情况下,结婚超过5年的,领取的一种津贴。

国际合作规定跨国劳动力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

国际合作规定跨国劳动力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

国际合作规定跨国劳动力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劳动力的流动越来越频繁。

为了保护和规范跨国劳动力的权益,国际社会制定了一系列的合作规定,包括对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的规定。

本文将从社会保障和福利两个方面,探讨国际合作在跨国劳动力领域的重要性和具体实施。

一、社会保障规定跨国劳动力的流动使得劳工在不同国家工作和生活,面临各种社会风险,如失业、疾病、工伤等。

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国际合作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

1.1 跨国保险协议一些国家和地区之间通过签署跨国保险协议的方式,为跨国劳动力提供相对应的社会保险权益。

比如,欧盟国家签署了欧盟社会保险协议,使劳动者可以在不同成员国间保持社会保险的连续性。

1.2 移动劳动者社保协定一些国家之间,特别是邻国间,通过签署移动劳动者社保协定,为跨国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

这些协定通常包括对养老金、医疗保险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1.3 跨国企业责任国际合作也规定了跨国企业在跨国劳动力社会保障方面的责任。

跨国企业应当承担起保障员工权益的义务,不得侵犯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对员工进行必要的社保缴纳和福利待遇提供。

二、福利制度规定除了社会保障方面的规定,国际合作还就跨国劳动力的福利制度制定了一系列规定。

福利制度是一国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提供的各种服务和待遇。

2.1 教育福利国际合作规定了跨国劳动力在子女教育方面的福利要求。

一些国家对跨国劳动者的子女提供在公立学校就读的机会,或者提供相应的补贴,以保障他们的教育权益。

2.2 医疗福利国际合作确保跨国劳动力在医疗方面的福利。

一些国家为劳动者提供公共医疗保险或健康保险,使其能够在工作地享受到合理的医疗待遇。

2.3 住房福利国际合作还规定了跨国劳动者在住房方面的福利。

有些国家会通过提供廉租房或购房补贴等方式,给予劳动者合理的住房待遇。

三、国际合作的重要性国际合作在跨国劳动力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北欧挪威的社会保障制度简介

北欧挪威的社会保障制度简介

北欧挪威的社会保障制度简介北欧挪威的社会保障制度简介一、概述社会保障制度是挪威为保障公民生活质量和福利而设立的一系列保障措施和制度。

该制度涵盖了医疗保健、养老金、失业保险、儿童福利、教育等多个方面,旨在为全体公民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福利服务。

二、医疗保健挪威的医疗保健制度是基于公共财政的,由提供大部分的医疗服务和资金支持。

所有的居民都享有平等的医疗保健权利,无论其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

医疗费用主要通过税收和社会保险基金来支付。

三、养老金挪威的养老金制度主要分为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两部分。

基本养老金是根据个人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来计算的,而补充养老金则是根据个人的额外储蓄来提供的。

挪威的养老金制度保障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福利。

四、失业保险挪威的失业保险制度是为失去工作的人提供经济援助和就业机会的制度。

失业者可以通过申请失业救济金来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并参与由提供的培训和再就业计划,以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五、儿童福利挪威的儿童福利制度致力于确保所有儿童的权益和福利,包括教育、医疗保健、儿童保育等方面的支持。

通过提供经济援助、教育资源和社会支持来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和幸福成长。

六、教育挪威的教育制度是免费的,所有的居民都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从幼儿园到大学,提供了广泛的教育机会和资源,以确保每个人都能接受到高质量的教育。

附件:本文档未涉及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⒈医疗保健:指提供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以维护和改善人体健康的活动和服务。

⒉养老金:指为退休人员提供的经济资助,用于维持其日常生活和福利。

⒊失业保险:指为失去工作的人提供失业救济金和就业机会的制度和服务。

⒋儿童福利:指为儿童提供的社会福利和支持,以确保他们的健康、安全、教育和发展。

⒌教育:指为个人提供知识、技能和价值观的传授和培养的过程和活动。

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欧洲:1.德国: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非常完善,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德国的医疗保险是通过强制性共同偿付的方式实施的,雇员和雇主共同承担保险费。

养老保险是所有从事职业工作的人都必须参加的,也是强制性的。

此外,德国还实行失业保险,给予失业人员一定的生活保障。

2.法国:法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十分完善,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

法国的医疗保险是基于社会保障制度进行的,由工资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费用。

养老保险是法国社会保障系统的核心部分,参保者可在退休时获得养老金。

工伤保险是为从事劳动工作的人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引起的收入补偿和康复治疗。

美洲:1.美国: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金、残疾保险和遗属保险。

养老金是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通过雇员和雇主的缴费来建立个人缴费账户,确保退休时能够获得养老金。

残疾保险向因身体或精神原因无法工作的人提供收入保障。

遗属保险为被保险人的遗属提供生活经费。

医疗保险则提供医疗费用报销和药物优惠。

2.加拿大:加拿大的社会保障制度由联邦和各个省份共同管理,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加拿大的医疗保险为公民提供医疗服务的报销和支付,由政府负责管理和资助。

养老保险是根据工作年限和缴费的多少确定的,提供老龄人口的养老金。

失业保险则是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收入以及职业培训等服务。

亚洲:1.日本: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活保障等。

医疗保险由被保险人和雇主共同缴纳,其中一部分由国家负担。

养老保险是雇员和自营人员参加的社会保险制度,提供退休金和死亡保险金。

失业保险提供一定时间内的失业救济金和求职支援。

生活保障提供给低收入家庭和有需要的人。

2.韩国:韩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医疗保险是所有在韩国的居住者都必须参加的社会保险制度,由个人和雇主共同缴纳。

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指政府通过制定法律和政策,为公民提供各种社会福利和保障的系统。

这个系统是为了确保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为弱势群体提供适当的帮助和支持。

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保障:英国拥有国民医疗服务(National Health Service, NHS)系统,这是一个公立的、综合性的医疗保健体系。

每个英国公民都有权在需要时免费获得基本的医疗服务,包括看病、做手术和配药等。

此外,英国还设有一些特殊的医疗援助计划,为低收入家庭和长期慢性病患者提供额外的医疗保障。

2. 养老保障:英国实行基本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凡是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公民,都有权领取国家养老金。

此外,个人还可以选择参加企业的公司养老金计划或自行购买私人养老保险,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3. 失业保障:英国设有失业保险制度,凡是失业的公民都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以确保其基本生活费用。

失业救济金的数额根据个人失业前的收入和工作年限等因素来确定。

此外,失业工作者还可以参加就业援助计划,以帮助他们重新找到工作。

4. 住房保障:英国有一套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包括公共租赁住房、低保房屋补贴和购房补贴等。

这些措施旨在帮助低收入家庭和有特殊需求的群体获得合适的住房条件。

5. 残疾保障:英国有着广泛的残疾保障计划,以确保残疾人士能够平等地享受社会福利和权益。

这些计划包括残疾津贴、康复服务、辅助工具和无障碍设施等,以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总之,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相对完善和广泛的系统,为公民提供了基本的社会福利和保障。

通过这些制度,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得以得到保障,英国成为了一个具有较高福利水平和人道关怀的国家。

欧盟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

欧盟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

欧盟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欧盟(European Union,简称EU)作为一个由28个成员国组成的经济和政治联盟,致力于保障其公民的社会保障与福利。

欧盟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旨在提供对公民的基本需求的保障,包括医疗保险、养老金、失业救济等。

本文将介绍欧盟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的主要特点和运作机制。

一、医疗保险制度欧盟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在公民的普惠基础上,旨在确保所有公民获得基本医疗保障。

每个成员国都有自己的国家医疗保险系统,但基本原则是相似的。

公民通过支付社会保险费用来参与医疗保险计划,以便在需要医疗服务时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待遇。

欧盟通过合作与协调机制确保医疗保险制度在成员国之间的互通和协调性。

二、养老金制度欧盟的养老金制度旨在确保公民在退休后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不同成员国的养老金制度存在差异,但都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标准。

公民通过支付社会保险费用来积累养老金,并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开始领取。

欧盟通过共同努力,致力于确保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和公正性。

三、失业救济制度欧盟的失业救济制度旨在帮助失业公民渡过经济困难时期,并提供重新就业的支持。

失业公民根据不同成员国的规定,可以领取一定期限的失业救济金,同时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职业指导,以便更快地重新就业。

欧盟致力于促进跨国劳动力流动和促进就业机会的增加,以提高失业救济制度的效果和公平性。

四、家庭福利制度欧盟注重对家庭的支持和保障,通过一系列措施来提供家庭福利。

这些措施包括育儿津贴、有偿育儿假、灵活工作时间等,旨在帮助家庭平衡工作与家庭生活的需求。

欧盟鼓励成员国实施家庭友好政策,以提高家庭福利制度的覆盖率和效果。

总结欧盟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在保障公民基本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协调和合作机制,欧盟确保成员国之间的制度互通和衔接,提高公民在欧盟范围内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然而,不同成员国的制度差异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仍然是进一步完善和统一欧盟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的挑战,需要各成员国共同努力。

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2006年1月1日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失业:1999年11月1日实施的政府第38号令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医疗:2001年4月1日实施的政府第68号令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2004年1月1日实施的政府第141号令
关于第1次修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决定
2005年6月6日实施的政府第158号令
20%
8%
基本医疗保险 9%+1%
2%+3元
失业保险
1.5%
0.5%
工 伤 保 险 0.83% (浮动费率全市统筹)
生育保险
0.8%
合计
33.13%
10.5%
缴费工资基数
❖ 本人上一年(1-12月)月平均工资总额 ❖ 低于上一年本市月平的60%,以60%算 ❖ 高于上一年本市月平的300%,以300%算 ❖ 无法确定时,以上一年本市月平算 ❖ 初次就业、再就业、复员和转业退伍人员,以工作
后第一个月工资为缴费基数 ❖ 工资总额: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
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006年自由职业者缴费构成
❖ 养老:高档=32808×28%=9186.24元 中档=32808×22%=7217.76元 低档=580×12月×22%=1531.2元
❖ 失业:高档=32808×2%=656.16元 低档=580×12月×2%=139.2元
释 义(三)
❖ 过渡性养老金: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 员,要本着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从92-97年 职工个人的缴费情况,以统一的系数进行调整,从而 确定 金额= 92-97年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98.7.1前的缴费年数%

国外的社会保障制度

国外的社会保障制度

国外的社会保障制度2009年03月13日福利型——英国英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于上世纪40年代,通过多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一套“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

英国是典型的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国家,其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四部分:国民保险。

由国民保险计划提供各种保障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疾病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家庭收入补助等。

国民保险计划由政府有关部门及分布在各地的五百多个办事机构管理和实施,其对象是十六岁以上公民,前提条件是事先缴纳一定数量的保险费。

英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三个支柱组成。

第一支柱是实行现收现付的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员都可以得到相等数额的基础年金,这是强制性缴费,由国家财政、雇主和职工共同负担;另一部分是1978年正式实施的政府收入关联养老金计划,它根据个人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基数区别确定。

第二支柱由职业年金计划和强制性的个人年金账户构成,它是英国养老保险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第三支柱为个人自愿性商业养老保险。

国民医疗保健服务。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全民医疗保健的国家,1948在就建立了国民医疗保健制度,其费用来自雇主和政府,服务对象是英国公民以及在英国居住一年以上的外籍人。

社会救济。

1948年英国颁布了国民救济法,建立了社会救济制度,1976年建立了补充津贴法,完善了社会救济体系。

社会福利。

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志愿者等有关组织对有特殊困难者提供的各种福利设施和相关服务;二是向全民提供的各种公共设施及补助。

保障型——美国美国社会保障制度是美国经历20世纪30年代初经济大萧条之后逐步建立起来的。

到现在,美国已建立起了一整套以保障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

美国社会保障由三部分组成,即联邦政府实施的社会保障,州和地方政府实施的社会保障以及团体和私人组织实施的员工保障计划,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主要有对低收入家庭直接的现金补助及对就业的实行税收补贴;医疗补助;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的暂时补助;房屋补贴、教育补贴等。

国外社保制度

国外社保制度

国外社保制度社保制度是许多国家为保障居民福利而设立的一种制度,旨在提供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其他相关保障等服务。

在国外,社保制度的运作方式有很大的差异,下面将介绍一些主要国家的社保制度,包括美国、德国和瑞典。

首先,美国的社保制度相对较为复杂。

在美国,社会保险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税和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税是通过雇主和雇员各自缴纳一定比例的薪资来支持的,用于提供养老金、生活福利和医疗保险等。

此外,美国还有联邦政府资助的医疗保险计划,即医疗保险。

每个人在退休后或遭遇意外事故时,都可以享受到该保险计划的福利。

但是,美国的社保制度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不全面,费用高昂等。

其次,德国的社保制度以公平和可持续性为基本原则。

德国的社会保险系统是由政府、雇主和雇员共同参与的,大部分工资都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以支持社保基金的运作。

德国的社会保险分为五大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抚养补助金。

通过这些社会保险制度,德国居民可以享受到全面的医疗保健和养老金等福利。

此外,德国还有一些其他的补贴和福利,比如住房津贴和家庭津贴等。

最后,瑞典的社保制度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为进步和慷慨的之一。

瑞典的社保制度以全民覆盖和公平分配为核心原则。

瑞典的社保基金由政府和居民的税收共同支持,用于提供全民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其他福利。

瑞典居民享受到了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和退休金,同时也能获得失业和生育津贴等。

此外,瑞典还鼓励居民参与私人养老金计划,以增加退休金的额外收入。

总的来说,国外各国的社保制度都是为了保障居民的福利而设立的。

每个国家的社保制度都有其特点和优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进和完善,是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持续努力的方向。

英国社会保障制度

英国社会保障制度

英国社会保障制度一、概述英国社会保障制度是指为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权利,通过政府的财政支持和社会参与,建立起来的一系列社会保障体系。

包括医疗保险、失业救济、养老金、残疾人福利等多个方面。

二、医疗保险1. 国民健康服务体系(NHS)英国的医疗系统由国民健康服务体系(NHS)组成。

该系统由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四个地区分别管理。

NHS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包括诊断、治疗和药物处方等。

2. 医疗费用支付在NHS中,大部分医疗费用都是由政府支付。

但是一些特定的治疗项目和药品可能需要患者自行支付。

此外,英国还设有私人医生和私人医院,但这些服务需要患者自行支付。

3. 医疗保险除了NHS之外,英国还有一些私人医疗保险公司提供额外的医疗保障。

这些公司通常提供更高级别的服务和更快的治疗时间,但需要额外支付费用。

三、失业救济1. 失业救济金英国政府为失业者提供失业救济金。

该金钱数额取决于申请人的个人情况和工作历史。

通常情况下,该救济金只能领取一定时间,之后需要重新申请。

2. 就业援助计划英国政府还提供就业援助计划,帮助失业者重新就业。

该计划包括培训、职业咨询和就业介绍等服务。

四、养老金1. 国家养老保险(NI)英国的国家养老保险(NI)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障体系。

所有工作年龄的人都必须缴纳国家养老保险费用。

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领取国家养老金。

2. 公司养老金计划除了国家养老保险之外,许多公司还提供自己的养老金计划。

这些计划通常要求员工在公司工作一定时间后才能享受该福利。

五、残疾人福利1. 残疾人津贴英国政府为残疾人提供残疾人津贴。

该津贴的数额取决于残疾人的个人情况和需求。

2. 残疾人就业援助计划英国政府还提供残疾人就业援助计划,帮助残疾人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设备支持。

六、总结英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包括医疗保险、失业救济、养老金、残疾人福利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性社会保障体系。

通过政府的财政支持和社会参与,为公民提供基本生活需要和权利的保障。

意大利社会保障制度概况

意大利社会保障制度概况

意大利社会保障制度概况意大利社会保障制度概况1:社会保障制度概述意大利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由多个分支构成的,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家庭津贴等。

这些制度旨在为全体公民提供一定程度的社会保障和福利。

2:养老保险意大利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分为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和集体协商养老金两部分。

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由提供,而集体协商养老金则是由雇主和工会共同管理的。

2.1 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是义务性的,所有劳动者和自由职业者都需要参加。

参保者在退休后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该养老金的数额和领取条件根据缴费年限和个人工资水平而定。

2.2 集体协商养老金集体协商养老金是在劳动合同或工会协议中约定的,由雇主和工会共同管理。

该养老金的数额和领取条件一般更优厚,但参与者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享受。

3:医疗保险意大利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全民医疗保健制度,由国家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

所有居民都必须加入国家医疗保险,每个人缴纳一定的医疗保险费用。

3.1 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包括基本医疗服务、住院治疗、紧急医疗援助、部分药品费用报销和慢性病管理等。

3.2 医疗保险费用分摊意大利的医疗保险费用由个人和雇主共同承担,具体比例根据个人收入和雇佣关系而定。

4: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制度旨在为失业者提供经济援助和就业帮助。

参与失业保险的个人必须在失业前一段时间内有工作经历并缴纳相关保险费用。

4.1 失业保险金参保者在失业后可以领取一定期限内的失业保险金,该保险金的数额根据前期工作收入和缴费年限而定。

4.2 就业帮助失业者还可以得到一些就业帮助,包括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介绍等。

5:工伤保险意大利的工伤保险制度为工人提供了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或职业病时的医疗费用和工伤赔偿。

6:家庭津贴家庭津贴是为了支持有子女家庭的劳动者而提供的一种经济援助。

家庭津贴的数额和领取条件根据家庭人口和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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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比较

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比较

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对于公民福利和福利收入和消费的维护和管理的一种制度,是现代国家的基本建设之一。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中,有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

在国外,有的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非常发达,例如欧美国家,有的则相对滞后,例如非洲一些发展中国家。

下面我们来对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比较。

一、欧洲国家欧洲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非常发达,每个国家都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保障公民的基本福利。

以法国为例,法国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家庭救助和家庭政策等四大方面。

法国的社会保险覆盖了医疗、养老、失业和事故等方面。

法国的社会救济主要是面向贫困人口,包括失业救济、低收入家庭救济和残疾人救济等。

而且法国的家庭救助和家庭政策也很完善,例如婚姻补贴、生育补贴和儿童津贴等。

可以说,法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非常完备。

二、美国在美国,社会保障制度也比较发达,但是与欧洲国家相比,还有不足之处。

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的面比较广,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福利等方面。

但是美国的社会救济相对较少,例如失业救济和低收入家庭救济等相对薄弱。

同时,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个人养老账户的巨额亏损等问题。

三、日本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广,涵盖医疗、养老、教育、就业等多个方面,相对比较完善。

由于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较为完善,社会救助相对较少。

例如在医疗保险方面,日本的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很广,市民在医疗方面比较放心。

四、印度印度的社会保障制度相对滞后,覆盖面比较窄。

例如在医疗方面,印度的医疗保险覆盖面很小,大多数人都需要自己支付医疗费用。

同时,印度的社会停滞不前,面临很多社会问题。

例如人口问题、城市化问题和环境问题等。

因此,印度在未来还需要改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经济环境。

总的来说,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水平不同。

在未来,发展中国家需要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高人民福利保障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国外社会保障制度

国外社会保障制度

一、瑞典的高福利社会保障制度
二是庞大的公共开支造成了巨额的财政赤字。 1950-1980年,中央财政赤字,寅吃卯粮,同时 又求助于举绩和通货膨胀,进一步造成了经济困 难,削弱了经济发展的后劲。 三是高福利带来了劳动生产率下降。这是由于高 福利以高税收为基础,高税收又削弱了企业投资 的积极性,同时国家限制企业裁员,造成企业劳 动生产率下降。高福利还促长了“大锅饭”现象。 由于病假、失业各种津贴繁多,收入几近达到正 常的90%,泡病和缺勤现象增多。同时收入均等 化削弱了企业家和技术人员的投资,创新积极性 ,甚至逃税现象增多。由此种种,使得社会劳动 生产率降低。
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历史最长,发展最完 备,是典型的高福利社会保障制度,代表
瑞典在19世纪至本世纪30年代,通过了济 贫法,实行了义务初等教育,宗教选择自 由、救济老弱病残等政策。 1862年通过立法确定政府有权为教育,济 贫和其它慈善行为征税。20世纪30年代以 来实行了大规模的福利政策,从而使福利 国家作为一种制度确立起来。
一、瑞典的高福利社会保障制度
然而,瑞典的高福利是建立在高税收和国家支出 基础上的,由此带来一定的负效应,这被人们称 为为“瑞典病”或“福利病”。 一是消费基金的增长超过生产的增长,抑制了私 人储蓄和投资动因。为维持福利制度和工资的增 长。社会消费支出大大超过了生产的增长,80年 代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2/3,而工资和福利的“刚 性”使得社会消费只升不降,国民收入中用于消 费的部分日益膨胀。福利政策的作用使国民无须 储蓄,使之积累资金减少,从而使得投产减少, 消费遏制生产日益明显。
补充说明
据联合国人口基金(UNFPA)2006年发行的“2006年世界 人口现状报告书”显示,未满1周岁婴儿死亡数字的婴儿 死亡率中,韩国以千分之三的比率与日本、新加坡、挪 威、瑞典均列为死亡率最低的国家。 全世界平均寿命为,男性63.9岁,女性68.4岁,而发达国 家的男女平均寿命分别为72.4岁和79.7岁,发展中国家为 62.5岁和66岁,落后国家则以52.2岁和52.9岁表现了明显 的差距。 男性的平均寿命最长的国家和地区依次是中国香港(79.1 岁)、日本(78.9岁)、瑞典(78.4岁),女性依次是日 本(86.1岁)、中国香港(85岁)、瑞士和瑞典(各83.4 岁)。 北京人均预期寿命:80.09岁

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

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

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一、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生活在美国,不论生、老、病、死、意外,失业样样都会威协到腰包,甚至使生活隐入困境,因此在美国除了有普及而健全的保险制度之外,政府执行的各种有关福利设施更是每一个人生活中重要的一环。

美国政府每年花费大笔预算为工人提供就业和训练服务,并补助暂时失业的人,各州和联邦政府合作援助贫困的家庭,特别是那些有学龄儿童的家庭,并且为老人和病者开设各种机构,为精神上及身体上有缺憾的儿童开设特别学校,目前的福利措施大多导源于一九三五年的社会安全法案(Social Security Act)及其以后的许多修正案,今天,这项法案已普遍适用于所有美国公民,正因为社会安全制度对美国公民的种种保护措施,社会安全号码(美国人每人都有一个)就成为最重要的身份证件之一。

(A)年老退休保险(Old Age Insurance)当年满六十五岁,正式从服务的公司(必须是参加社会安全制度的公司)退休时可以获得全额的国民保险年金,如果六十二岁就想退休时,可以获得八成的年金,如果被保人死亡其遗族可以获得给付,当然给付金的数目视情况而定。

(B)医疗保险(Medical Insurance)接受社会安全制度之医疗保险者可以享受住院(或疗养院)治疗90天以内不收费的保险,但不包括医生的治疗费用,不过65岁以上的公民每月仅花少许的额外保费,即可获得该类保险。

另外有一项医疗保险措施系由联邦与州政府(亚利桑那州除外)共同为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公民承担其医疗费用。

(C)残疾保险(Disability Insurance)如果有一工人在一年或更长时间内无法工作时可以获得与年老退休者相同的年金,又如果该工人系因工作时受了伤害以致无法工作时,可以获得额外的员工伤残补助金,这项补助金的保险费用是由雇主负担,同时这项保险制度归州政府管理,不在联邦社会安全法案的范围内。

(D)遗族保险(Survivors Insurance)当工人死亡时,其遗族可以获得按月津贴,给付金额视该工人之收入,子女的人数与年龄而定。

北欧社会保障制度

北欧社会保障制度

北欧社会保障制度北欧国家以其全面且高效的社会保障制度而闻名于世。

这些国家包括瑞典、挪威、芬兰、丹麦和冰岛。

北欧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是确保所有公民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以减少经济不平等,提供照顾弱势群体的机会,并鼓励公民在社会和经济方面的参与。

一、健康保险和医疗保障北欧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健康保险和医疗保障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

这些国家提供普遍的健康保险计划,所有公民都可以享受到公共医疗服务。

医疗费用大部分由政府负担,同时公民也需要支付一定的自费比例。

这种制度使得公民能够获得优质的医疗服务,无论其社会经济地位如何。

二、养老保险北欧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经济安全而设立的。

公民在工作期间每月缴纳一定比例的养老金,退休后可以享受到养老金的福利。

养老金的金额根据个人的缴纳历史和收入水平来确定。

北欧国家通常设有特殊机构来管理养老金,确保公民能够及时领取到应有的福利。

三、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北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失业保险旨在帮助失业者在经济上过渡期,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经济援助,并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等服务,以帮助他们重新回到工作岗位。

失业保险的资格和待遇根据个人的失业历史和前期缴纳情况来确定。

四、社会福利除了上述的健康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北欧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包括其他社会福利项目。

这些项目旨在帮助弱势群体,例如残疾人士、单亲家庭和低收入家庭。

通过提供经济援助、住房补贴和教育资助等服务,这些国家致力于减轻社会经济的不平等现象,并提供平等的机会。

五、教育保障北欧国家也以其高质量和全面的教育体系而著称。

他们相信教育是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因此通过其社会保障制度,为公民提供免费的教育和培训机会。

从幼儿园到高等教育,公民都可以获得免费的教育。

六、儿童福利北欧国家对儿童福利的关注程度也非常高。

他们通过提供免费的医疗保健、教育和其他社会服务,确保所有儿童都能得到良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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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0.2%/日)+其他
基 本
住院后,起付线以上,最高线以下
2006年1月1日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失业:1999年11月1日实施的政府第38号令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医疗:2001年4月1日实施的政府第68号令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2004年1月1日实施的政府第141号令
关于第1次修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决定
2005年6月6日实施的政府第158号令
人) 口比例(%) 数量(亿人)
2000 12.72
7.0%
0.89
2010 13.65
8.2%
1.12
2020 14.43
11.4%
1.65
2030 14.76
15.3%
2.26
2040 14.68
20.1%
2.95
2050 14.21
20.6%
2.93
20.614.21
我国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的比例
2002 20728 1727 14.57
465 290 466
2003 24045 2004
16 495 290 466
2004 2005 28348 32808 2362 2734
17.9 15.75 545 580 290 300 510 563
北京市2006年在职职工缴费构成表
企业
个人
基本养老保险
年度
比例
1998
18.7%
2000
21.7%
2010
30%
2032
50%
2045
55%
基本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问题
1、空帐规模迅速扩大,个人帐户实积累部分减少。这实际上是在用 未来的基金风险减轻当前的基金压力;把现在失业的风险转移到今后 养老的风险。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到1997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 金历年积累为682.85亿元,1998年底减少到587.41亿元,空帐规模由 1997年底的140多亿元上升到448.85亿元,到1999年底个人帐户空帐 已超过1000亿元。
基本养老保险的 目标工资替代率=58.5%
已往退休人员替代率可达80%
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
我国已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负担日益加剧 1.家庭赡养系数上升,家庭负担日益加重 2.退休人员增加,退休金负担日益加重 3.医疗费用上升,医疗保险金负担加重
基本养老保险严重负债 1.空帐规模迅速扩大,个人账户积累部分减少 2.财政被动支付各地养老金欠账,补偿行为不规范 3.扩大覆盖面和提高征缴率的工作难度大 4.据专家计算分析,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 规模已超3万亿左右
基 本 养
基础养老金
(连续缴费)退休时当地 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 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纳工资的平均值

× 缴费年限 %


个人帐户
个人帐户储存额

养老金
÷ 计发月数
中人过渡办法(新)
资格:达到退休年龄(男60岁、女工50岁、女干55岁) 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基础养老金
和安置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自然灾害救助 贫困救济 福利设施和服务 军烈属抚恤补助 退伍军人安置 退休军人安置
社会保险现行法规政策
养老:1998年7月1日实施的市政府第2号令 《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
2003年1月1日实施京劳社206号文件 《关于对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释 义(三)
过渡性养老金: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 员,要本着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从92-97年 职工个人的缴费情况,以统一的系数进行调整,从而 确定 金额= 92-97年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98.7.1前的缴费年数%
×退休上一年月均工资 / 97年月均工资(920元)
举例:某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于2015年底办理退休

养 老
个人帐户养老金
金 过渡性养老金 构

综合性补贴
同新人新办法(新)
同新人新办法(新) 92-97年指数化平均工资补贴率 ×退休时上一年社平工资

释 义(一)
连续缴费:即2003年1月1日之后直至退休没有中断过缴费; 非连续缴费:上述期间有过缴费中断
据206号文件则:中断累计够12个月,基础养老金中的 “退休时上年度月社平工资”=前推1年月社平工资 累计≥n×12个月,前推n年月社平工资
(缴费年限=23年5个月=23.42年)
一、原办法:
1)基础养老金=退休月社平×20%=1万×20%=2000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账户总额/120=1.2万/120=100元
3)过渡性养老金=5.98%×退休月社平(1万)=598元
4)综合性补贴=155元
合计=2853元
二、新办法: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A=1万×平均指数40%=4000元
60
10%
65
7%
10.7% 7.4%
14%
北京市人口普查预测
年 份60岁 及 以 上 人 口 比 重 ( % )65岁 及 以 上 人 口 比 重 ( % )
2000
14.8
10.1
2005
15.7
11.6
2010
17.1
12
2020
24.6
16
2000年—2050年我国人口结构
年份 总人口(亿 65 岁以上人 65 岁以上人口
从第13个月起,一律按70%发放=406元/月
20年 20年以上 85 90 493 522 共计:11136元/最高
以个体经营、兴办企业再就业,凭营业执照,一次性领取总额
医疗补助救济金总额% 60 65 70 75 80 危重200%
身故:丧葬费(现800元)+抚恤金(养1人给6月/2人9月/3人12月)
关于第2次修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决定
工伤:2004年1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第375号令 《工伤保险条例》
生育:2005年7月1日实施的政府第154号令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北京市以往四年社会保障相关标准
年份 年社平(元) 月社平(元) 增长率(%) 月低工(元) 月低保(元) 月低养(元)

联营企业
本 养
企 业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中央及军队在京企业

私营企业

外省市驻京企业


与上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且具有 城


镇户口(含外埠)的劳动者
范 围

与乡镇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个体工商户雇主及与之形成 劳
动关系的劳动者
号码

本人身份证号码

年度 1999 2001 2003 2006
医疗: =32808×7%=2296.56元(调) 合计:低档=3966.96元/年
课程大纲
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背景 社会保障体系概述 社会保险体系概述 养老篇 失业篇 医疗篇 总结篇
中国老龄化程度
年 国际公认标准 我国2000年 北京市1997年 龄 (占总人口比重) (占总人口比重) (占总人口比重)
后第一个月工资为缴费基数 工资总额: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
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006年自由职业者缴费构成
养老:高档=32808×28%=9186.24元 中档=32808×22%=7217.76元 低档=580×12月×22%=1531.2元
失业:高档=32808×2%=656.16元 低档=580×12月×2%=139.2元
0.8%
35—45周岁
2%
1%
45—退休
2%
2%
退休—70周岁 0% 4.3% 100元
70周岁以上
0% 4.8% 110元

利息(+本金可结转并继承)


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定点药店购药费用


支付
住院后,起付线以下的费用
账 户
住院后,起付线以上、最高线以下 按比例自负的费用


9﹪除去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利息
20%
8%
基本医疗保险 9%+1%
2%+3元
失业保险
1.5%
0.5%
工 伤 保 险 0.83% (浮动费率全市统筹)
生育保险
0.8%
合计
33.13%
10.5%
缴费工资基数
本人上一年(1-12月)月平均工资总额 低于上一年本市月平的60%,以60%算 高于上一年本市月平的300%,以300%算 无法确定时,以上一年本市月平算 初次就业、再就业、复员和转业退伍人员,以工作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公式为:(1992年的职工缴费工资÷ 1992年的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993年的职工缴费工资 ÷1993年的北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998年的职工缴 费 工资÷1998年的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999年的职工缴费 工资÷1999年的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退休当年职工的 缴费工资÷退休当年的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办理退休当 年年度-计算缴费工资指数起始年度+1年)
1)基础=((1万+4000)/ 2)×23.42%=1639.4
2)个账=1.2万/计发月份(30年=360个月)=33.33元
3)过渡性=598元
合计=2270元
06.1.1后退休缴费年限不足15年时: 仅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即终止养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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