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规划控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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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居住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居住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1. 引言本文档旨在对居住小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说明,为小区的规划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对小区内各项控制性指标和规范的具体化和细化,包括建筑物布局、绿化率要求、交通流规划、公共设施配置等方面的规定。

2. 建筑物布局规划在小区的建筑物布局规划中,需要考虑居民的居住需求和生活便利性。

以下是对建筑物布局的具体规定:•建筑物的高度限制:最高限制为X米,以保障小区内的光照和通风条件。

•建筑物的密度和容积率:小区的建筑物密度不超过X%,容积率不超过X。

•建筑物的层数限制:建筑物的层数不超过X层,以保证小区内的视觉效果和居民的私密性。

3. 绿化率要求绿化是小区美化和环境改善的重要手段,对于居住小区的绿化率也有一定要求。

以下是对绿化率的具体规定:•小区的总绿化率要求:小区总绿化率不低于X%,以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空气质量。

•公共绿地的面积要求:小区内公共绿地的面积不低于X平方米,以供居民休闲和活动使用。

•私人花园和庭院的布置:每个住户应享有私人花园或庭院,面积不低于X平方米,以增加居民的居住满意度和生活质量。

4. 交通流规划小区的交通流规划是为了有效组织和管理车辆和行人的流动,并确保小区内的交通安全。

以下是对交通流规划的具体规定:•车辆通行道路规划:小区内道路的规划应考虑车辆的通行需求,保证交通的流畅和安全。

•步行和自行车通道规划:为了鼓励步行和骑行,小区内应规划步行和自行车通道,方便居民的出行和健康活动。

•停车位配置:小区内应合理配置停车位,以满足居民的停车需求并减少路面上的停车拥堵。

5. 公共设施配置为了提供便利的生活环境和服务,小区内需要配备各种公共设施。

以下是对公共设施配置的具体规定:•学校和幼儿园的布置:小区内应有足够的学校和幼儿园,以满足居民子女的教育需求。

•医院和社区卫生站的布置:小区内应有医院和社区卫生站,以方便居民的就医和健康管理。

•商业设施和娱乐场所的布置:小区内应有商业设施和娱乐场所,方便居民的购物和娱乐活动。

小区设计规范和要求

小区设计规范和要求

小区设计要求:1 方便1用地布局合理,各用地联系方便。

2道路交通方便,车行人行互不干扰,要有充足方便的停车设施。

3公共配套设计完善,布点合理。

4要为居民人际交往社会活动提供场所,要为老人,幼儿,残疾人活动考虑合理。

2 舒适:日照3 安全:防灾抗灾,领域与归属性,私密与交往性,认同和识别性4 优美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应坚持以下原则:坚持社会性原则坚持经济性原则坚持生态原则坚持地域性原则坚持历史性原则住区环境的综合营造总体环境光环境通风环境声环境温、湿度环境嗅觉环境视觉环境人文环境建筑环境景观设计分类绿化种植景观(一)居住区公共绿地设置(二)公共绿地指标公共绿地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级不少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2/人;居住区(含小区或组团)不少于1.5m2/人。

(三)绿地率:新建小区绿地率大于等于30%,旧小区改造也不低于25%,种植成活率≥98%。

(四)院落组团绿地(五)绿化种植相关间距控制规定绿化植物栽植间距和绿化带最小宽度规定绿化带最小宽度规定绿化植物与管线的最小间距绿化植物与建筑物、构筑物最小间距的规定(六)道路交叉口植物布置规定(七)植物配置按形式(八)植物组合的空间效果(九)绿篱设置(十)宅旁绿化(十一)隔离绿化(十二)架空空间绿化(十三)平台绿化(十四)屋顶绿化(十五)停车场绿化(十六)古树名木保护小区道路分类:1 居住区级道路功能:居住区与外部的联系宽度:20-30米2 小区级道路功能:联系居住区各组成部分的道路 5-8米3 小区组团道路功能:住宅群的主要道路,供人行,自行车行,轻机动车及消防车通过 3-5米4 宅间小路功能:主要供人使用 2.5-3米5园路功能:供行人散步的道路,不宜小于1.2米道路网格基本形式:1环通式高层建筑要设计环形消防车道2尽端式消防车车道宽度不能小于4米消防车四米内不能有任何障碍物尽头式消防车道要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面积不小于15*15米3半环式4内环式5风车式6混合式道路景观(一)景观功能(二)居住区道路宽度(三)道路及绿地最大坡度(四)路面分类及适用场地(五)路缘石及边沟(六)道路车档、缆柱车挡一般材料为钢管和不锈钢,车挡之间间距为60公分,高度一般为70厘米,残疾人轮椅间距为90-120厘米缆柱分为有链条和无链条式,材质有铸铁,不锈钢,混凝土,高度一般为40-50公分,间距为1.2米左右居住区公共绿地1居住区级公园最小规格面积为一公顷即一万平方米,服务半径为800-1000米2小游园以及组团绿地最小规格为0.4公顷,服务半径为400-500米3组团级绿地最小规格为0.04公顷4儿童游戏场地5其他形状的公共绿地小区主要用地:住宅用地,公建,道路,公共绿地楼层分楼:中高层:7-9 高层:10层以上底层:3层以下乔木:当种一行行道树最小不小于4米,最大不大于6米中两行时最小为3米最大为8米乔木群栽时最小不小于3米乔木灌木群栽最小不小于0.5米灌木:大中小,群栽时大灌木不应小于1米大于3米,中灌木不小于0.75米,小灌木不能小于0.3米4绿化带:当种植一行乔木最小为2米,两行为种植小灌木最小宽度为1.5米宽,大灌木为2.5米,种植一行乔木一行绿篱最小宽度为2.5米,一行乔木两行绿篱最小宽度3米道路交叉口植物布置规定植物的配置:适合小区植物种植:1灌木 2乔木3藤本植物4草本植物5花卉6竹类选择植物搭配要考虑的要点:1适应绿化的功能要求应该适应所在地区的气候以及土壤条件和自然植被分布特点,选择那些抗病虫害较强易于管理的植物。

控制性详细规划_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_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定义、内容、成果、审批一.定义,内容:控制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

主要内容包括: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限和使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划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等;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的用地界限;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

这一阶段的城市景观、形象设计主要依照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景观设计要求,提出各项景观建设标准和用于景观设计的各项控制指标,指导下一阶段景观设计。

二.成果:(一)位置图。

图纸比例不限;(二)用地现状图。

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分类画出各类用地范围(分至小类),标绘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必要时分别绘制;(三)土地使用规划图。

图纸比例同现状图,画出规划各类使用性质用地的范围;(四)地块划分编号图。

图纸比例1/5000,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和本文中控制指标相对应);(五)各地块控制性性详细规划图。

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图纸标绘以下内容:1.规划各地块的界线,标注主要指标;2.规划保留建筑;3.公共设施位置; 4.道路(包括主、次干道、支路)走向、线型、断面,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5.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必要时4、5 两项可单独绘制)。

(六)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

标绘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三.审批:应该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的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6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体系确定的意义、如何确定、要考虑哪些因素、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规定性指标: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泊车位及配套服务设施,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

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计算方式参考

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计算方式参考

参考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02 年版)《城市人口规模预测规程》(讨论稿)第一步,确定人口容量 可行性较强的方法有如下几种:1人口容量=建设用地面积/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值2人口容量=规划范围内的居住用地总面积/人均居住用地面积 3人口容量=规划范围内的居住建筑总面积/人均居住建筑面积 4土地承载力法根据建设用地潜力和有关人均用地标准预测人口规模,按下式计算:t t t l L P /= (4.3.1)式中:P t ——预测目标年末人口规模;L t ——根据土地开发潜力确定的预测目标年末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l t ——预测目标年宜采用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

5环境容量法根据规划期末城市生态用地总面积,选取适宜的人均生态用地标准预测人口规模,按下式计算:t t t s S P /= (4.3.3)式中:P t ——预测目标年末人口规模; S t ——预测目标年生态用地面积;s t ——预测目标年人均生态用地面积。

第二步,根据人口容量确定所需的配套公建,配套绿地查《居住区设计规范》,有千人指标控制的计算方式。

第三步,依据国家规范和地方标准核算各项指标。

表 3.0.2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1住宅用地(R01)2公建用地(R02)3道路用地(R03)4公共绿地(R04)表3.0.3 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 (m2/人)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千人) 表6.0.3注:①居住区级指标含小区和组团级指标,小区级含组团级指标;②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的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0.2规定;③总指标未含其它类,使用时应根据规划设计要求确定本类面积指标;④小区医疗卫生类未含门诊所;⑤市政公用类未含锅炉房。

在采暖地区应自行确定。

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附表A.0.3。

居住区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居住区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技术经济指标技术经济学研究的是从劳动消耗和提高经济效益的观点来评价技术活动。

建筑技术经济就是对建筑产品的技术方案(包括投资方案、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技术政策)进行技术与经济的分析、计算、比较和评价。

从中选出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最优方案,为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建筑技术经济评价指标是对设计质量优劣和设计方案的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的评价的项目指标。

由于影响设计方案和设计质量的因素繁多,而且不少因素对方案优劣起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建筑技术经济评价指标多以一组指标来评价,这成组的指标也叫指标体系。

建设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按要求可分为几大类。

1.按指标的范围,可分为综合指标和局部指标。

2按指标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实物(使用价值)指标和货币指标(价值)。

3.按指标的应用,可分为建设指标和使用指标。

4.按指标的性质,可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是针对居住区规划设计的技术经济评估项目。

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中每一项都有针对性地评价和反映着某些方面的控制作用和使用意义,每一项都是居住区整体居住水平的反映,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评价、使用评估都要通过这每一项指标来表达。

另外,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不是孤立地起作用,而是相互起制约作用。

评价或优化规划方案时,应综合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整体地、综合性地评价和优化。

还有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的评价和优化结果,不仅仅取决于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系列,还要看规划方案的功能合理性,布局创新的科学性,环境质量的保证度等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水平。

也就是说同样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系列条件下,可能会出现几个方案。

要善于运用这些指标系列,评价出优秀方案。

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居住区规划总用地范围应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来确定:1.当规划总用地周界为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小区路或自然分界线时,用地范围划至道路中心线或自然分界线。

2.当规划总用地与其它用地相邻,用地范围划至双方用地的交界处。

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强制性条文)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4年2月1日1.0.3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表1.0.3 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3.0.1 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应包括居住区用地和其他用地两类。

其各类、项用地名称可采用本规范第2章规定的代号标示。

3.0.2 居住区用地构成中,各项用地面积和所占比例应符合下列规定:3.0.2.1 居住区用地平衡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5条的要求。

参与居住区用地平衡的用地应为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其他用地不参与平衡;3.0.2.2 居住区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表3.0.2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3.0.3 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0.3规定。

表3.0.3 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人)注:本表各项指标按每户3.2人计算。

5.0.2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5.0.2.1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5.0.2-1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表5.0.2-1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2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

5.0.5.2 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六层。

在地形起伏较大的地区,当住宅分层入口时,可按进入住宅后的单程上或下的层数计算。

5.0.6.1 住宅建筑净密度的最大值,不应超过表5.0.6-1的规定;表5.0.6-1 住宅建筑净密度控制指标(%)注:混合层取两者的指标值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限值。

浅谈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

浅谈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

浅谈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翁樟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编制、审批、实施管理的模式基本固定,控规在城镇建设中所产生的作用举足轻重。

正是由于控规具有很高的法律地位,故控规制定的时候也必须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实践性,但纵观当前城镇建设的实际情况,控规的单调僵化与城镇发展的复杂多变冲突,往往“控则死、变则乱”,管理之被动显而易见,也对城镇建设带来不良影响。

产生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制度、管理、技术等,而本文仅对控制编制中的土地开发强度指标制定,提出些许粗浅想法。

一、当前开发强度指标体系利弊《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中第十条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第二项是主要对控制指标作了明确的规定,在经济发达地区的控规当中,一般确定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的上限和绿地率的下线,不发达地区则可能相反。

其中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之间存在换算关系,建筑平均层数=容积率/建筑密度,确定两项指标便可推演出另一项指标。

经个人分析,认为当前指标体系有以下利弊:1、控制指标体系简单方便规划操作管理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规划控制指标简单、通用、易懂,方便了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和相关部门及企业、集体、个人等之间的沟通协调,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效率。

通过多年实践表明,该指标体系对城镇土地开发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不断完善。

建筑法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建筑法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居住区用地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 的平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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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0.2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用地构成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1.住宅用地(R01) 50~60 2.公建用地(R02) 15~25 3.道路用地(R03) 10~18 4.公共绿地(R04) 7.5~18
居住区用地(R) 100
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
的边缘指路面边线。当小区路设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
便道边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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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竖向
、居住区的竖向规划,应包括地形 地貌的利用、确定道路控制高程和 地面排水规划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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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竖向规划设计原则
、居住区竖向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减少土方工程量; 、当自然地形坡度大于8%,居住区地面连接
40
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示意 41
绿化植物种植最低土层厚度
42
树木与建筑物、构筑物外缘最小距离
43
8、居住区内道路分级
8.0.2 、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 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 列规定: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小区路:路面宽6~9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 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供热管线 的无不宜小于10m; 、组团路:路面宽3~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 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0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8m; 、宅间小路: 路面宽不宜小于m;
确定经济的住宅层数与合理的层数结 构; 、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六层。在地形起 伏较大的地区,当住宅分层入口时, 可按进入住宅后的单程上或下的层数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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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 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 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 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设施。

控规简要(相关指标)

控规简要(相关指标)

控规要点1.规划人口测算在总规的指导下,控规规划人口根据居住用地面积。

具体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版)测算。

表1 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 (m2/人)江西大部分属于III气候分区,具体详见建筑气候区划图。

2.中小学测算2.1 中小学和班额人数小学每班应为45人,初中每班应为50人,高中每班应为50人。

2.2 学校建设规模标准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和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小学一般为12、18、24、30、36班;初级中学一般为12、18、24、30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一般为18、27、36、45班;完全中学一般为18、24、30、36班;高级中学一般为18、24、30、36班。

2.3 中小学建设规划要求1、新建小学规模控制在24班以上,初中规模控制在27班以上,高中规模控制在36班以上;2、小学在校学生数控制在1080人以上,初中在校学生数控制在1350人以上,高中在校学生数控制在1800人以上;2.4 南昌市中小学相关指标一览表2.5 中小学校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新区)3. 公共设施表1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表2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3.1行政办公用地3.2商业金融业用地3.3文化娱乐用地5.0.3具有公益性的各类文化娱乐设施的规划用地比例不得低于表5.0.3的规定3.4体育用地23.5医疗卫生用地表12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用地指标3.6教育科研用地注: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共设施配套结合《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镇规划标准GB5*****-2008》4. 指标和配建停车规划区停车配建指标注:停车配建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5. 建筑退距主干道退10-15米次干道退5-8米主干道退3-5米6. 机动车禁开口城市主干道与主干道相交,距交叉口70米内限制机动车出入口;城市主干道与城市次干道相交,距交叉口40~60米内限制机动车出入口;城市次干道与城市次干道相交,距交叉口35~50米内限制机动车出入口;30米以下的城市支路相交的交叉口30米内限制设车行出入口。

控规、详规中各控制指标概念

控规、详规中各控制指标概念

各控制指标的概念一、容积率就是一块土地上的总建筑面积和总占地面积的比值,也称为地积率,容积率越高,表明土地的开发强度越高,建筑容积率是指小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

房地产商不是根据小区的土地面积而是根据建筑容积率缴纳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属国家所有,不计算建筑容积率。

房地产商为了少交土地出让金,往往也不把地下车库算入建筑容积率。

规划建设用地内总建筑面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一般的多层住宅小区容积率在左右.二、建筑密度建筑密度不同于建筑容积率,它是指小区所有建筑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土地面积,包括建设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构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

三、“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1、绿地率是指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

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土地和地表覆土达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们上面是否有绿化,都不计入绿地面积。

凡符合规划标准的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现在要求实地绿化率占绿化率的50以上,)且要保证居住区内人均 2 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 1平方米的规模。

2、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

树的影子、露天停车场可以中间种草的方砖都可算入绿化覆盖率,所以绿化覆盖率有时能做到60%以上。

购房人要注意房地产商在销售楼盘时宣传的绿化率实际不少是绿化覆盖率。

)房地产商通常在广告中使用绿化率一词,根据园林专家介绍,这也是一个不准确、不规范的用词。

在国家关于园林绿化的用语中,准确的应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两种叫法。

道路紅線城市道路含居住區級道路用地的規劃控制線。

建築線一般稱建築控制線,是建築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線。

日照間距系數根據日照標准確定的房屋間距與遮擋房屋標高的比值。

住宅平均层數住宅總建築面積與住宅基底總面積的比值。

小区的容积率标准

小区的容积率标准

小区的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之间的比值,也被称为建筑面积指标或建筑密度指标。

容积率标准因国家、地区和城市规划等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容积率标准:
1. **低密度住宅区**:容积率一般控制在0.5-1.2之间,即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不超过用地面积的1.2倍。

2. **中密度住宅区**:容积率一般控制在1.2-2.5之间,即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不超过用地面积的2.5倍。

3. **高密度住宅区**:容积率一般控制在2.5-
4.0之间,即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不超过用地面积的4.0倍。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容积率标准只是一般情况下的参考值,实际的容积率标准可能会因具体的城市规划、用地性质以及目标规划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具体的小区规划和设计过程中,应根据当地的规划和建筑要求进行合理的设计,以确保小区的居住环境和功能满足人们的需求。

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小区的容积率标准,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或相关专业机构。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方案》GB50180_93[2016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方案》GB50180_93[2016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36879 50180-93(2016 年版)目录1 总则2 术语、代号3 用地与建筑4 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5 住宅6 公共服务设施7 绿地8 道路9 竖向10 管线综合11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附录A 附图及附表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附录A 附图及附表1 总则1总则1.0.1 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1.0.3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 1.0.3 的规定。

1.0.4a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 小区- 组团、居住区- 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1.0.5 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1.0.6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0.5.1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1.0.5.2 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1.0.5.3 符合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气候特点与环境条件;1.0.5.3a 符合低影响开发的建设要求,充分利用河湖水域,促进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1.0.5.4 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1.0.5.5 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1.0.5.6 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1.0.5.7 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1.0.5.8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1.0.7 居住区规划设计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居住区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居住区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2 术语、代号2.0.1 城市居住区一般称城市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0.2 居住小区一般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0.3 居住组团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 ~3000 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0.4 居住区用地(R)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

2.0.5住宅用地(R01)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2.0.6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02)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2.0.7 道路用地(R03)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汽车地面停放场地。

2.0.8居住区(级)道路一般用以划分小区的道路。

在大城市中通常与城市支路(10-14m)同级。

2.0.9小区(级)路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

组团(级)路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

公共绿地(R04)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

道路红线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建筑线一般称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日照间距系数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住宅平均层数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基底总面积的比值(层)。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 年版)第31号目录目录 (2)1 总则 (3)2 术语、代号 (3)3 用地与建筑 (5)4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 (6)5 住宅 (7)6 公共服务设施 (9)7 绿地 (10)8道路 (12)9竖向 (14)10 管线综合 (14)11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18)2 术语、代号 (31)3 用地与建筑 (32)4 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 (34)5 住宅 (35)6 公共服务设施 (38)7 绿地 (40)8 道路 (43)9 竖向 (48)10 管线综合 (49)11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50)1总则1.0.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1.0.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表1.0.3 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1.0. 3a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1.0.4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1.0.5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0.5.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1.0.5.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1.0.5.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1.0.5.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1.0.5.5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1.0.5.6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1.0.5.7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1.0.5.8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城市的规划设计的要求规范指标大全完整版

城市的规划设计的要求规范指标大全完整版

城市的规划设计的要求规范指标大全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规划设计规范常用指标居住区教育配套建筑指标:居住区人口分区控制规模: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停车位配置比例居住区用地指标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 (㎡/人)注:本表各项指标按每户3.5人计算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千人)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雨水口间距和道路坡度的关系(多雨地区)种植树木与建筑.构筑物水平间距单位:m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 1993年城市道路分级单位:m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级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规划建设用地结构住宅建设日照标准住宅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2.L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3.本表指标仅适用于无其他日照遮挡的平行布置条式住宅之间。

住宅建筑净密度最大值控制指标(%)注:混合层取两者的指标值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限值。

住宅面积净密度最大值控制指标单位:(万㎡/h㎡)注 : 1,混合层取两者的指标值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限值。

2,本表不计入地下层面积。

各级中心公共绿地设置规定院落式组团绿地设置规定注:1、L --南北两楼正面间距(m); L--当地住宅的标准日照间(m);2--北侧为多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S1S--北侧为高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

2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最小距离单位:(m)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

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

各种场地的适用坡度(%)公园各类地表的排水坡度(%)园路宽度单位:(m)风景林郁密度公园各类单行绿篱空间尺度 单位:(m)公园树木与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外缘最小水平距离单位:(m)注:同上。

2021年《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版

2021年《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版

2021年《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版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2.0.2小区居住区的一级划分,一般为几十至几百户,由若干个楼栋或住宅组成,配备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

2.0.3组团居住区的二级划分,由若干个小区或楼栋组成,配备更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

2.0.4居住户数指某一居住区内的住户数量。

2.0.5人口规模指某一居住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

2.0.6绿地率指居住区内绿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2.0.7建筑密度指居住区内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

2.0.8容积率指居住区内建筑总体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

2.0.9建筑高度限制指居住区内建筑物的最高高度限制。

2.0.10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比例指居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与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的比值。

2.0.11居住区规划设计代号指居住区规划设计的代号或编号。

用地与建筑3用地与建筑3.0.1居住区的用地性质应为住宅用地,建筑物应为住宅建筑。

其中可配建有公共服务设施和商业、办公等建筑。

3.0.2居住区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限制等指标。

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综合考虑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居住区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环境质量、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比例等因素确定。

3.0.3居住区内的建筑物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并应按照安全、经济、美观、舒适的原则设计和建造。

3.0.4居住区内的建筑物应充分考虑防火、防盗、防震、防水、防潮等安全防护措施。

3.0.5居住区内的建筑物应符合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的要求,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4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4.0.1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地形地貌、交通条件、环境质量等因素,采取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创造舒适、安全、方便、美观的居住环境。

4.0.2居住区的空间环境应充分考虑采光、通风、日照、景观绿化等因素,创造宜居的生活环境。

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用地指标

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用地指标

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住宅小区规划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公共建筑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

1.居住区用地指标(1980年国家建委提出)如表3-28:2.居住小区用地指标(1980年国家建委提出)如表3-29:3.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见表3-30:4.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见表3-31:居住区与居住小区用地平衡表及其说明用地平衡表是对居住区,居住小区的用地现状和用地规划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计算,检验各项用地的分配是否合理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指标。

它的作用是:用数量表明居住区、居住小区的用地现状;用数量表明规划设计方案的各项用地分配和所占总用地比例;居住区、居住小区各项用地指标和占总用地的比例,表明居住区、居住小区的环境质量,作为居住区、居住小区规划设计方案评定和建设管理机构审定方案的依据。

它的表式如表3-32。

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具有一定的比例关系。

这一比例关系的合理性及每一居民平均占有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数量(人均用地水平),是衡量居住区规划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和经济的重要标志。

1.规范中采用”居住区用地平衡表”格式与各地现行格式基本一致。

但具体平衡内容各地口径不一,如有的将”其他用地”纳入用地平衡,有的不参与平衡等。

考虑到”其他用地”既与居住区用地功能无直接关系,也与居住区用地之间无相关规律性,更无可比性,因而不能用来衡量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合理性与规划水平。

据此,规范采用的用地平衡表,以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作平稳因子。

人均用地亦只计算居住区用地及其所属各单项用地。

”其他用地”不参与用地平衡,也不计入人均用地指标,只在居住区规划总用地中统计其用地数量。

在具体使用”居住区用地平衡表”时,要按居住区的实际规模确定表名及相关用地的名称。

如规模为小区,则表名相应为”小区用地平衡表”,”-”为”小区用地”,最后一项为”小区规划总用地”。

2.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即居住区中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分别占居住区用地的百分比的控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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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表1停车场(库)配建车位控制指标
建筑类型计算车位机动车
商品房车位/户 1.2
回迁房车位/户 1.0 居住区各类配套服务设施车位/万平方米建筑65 商业金融车位/万平方米建筑80
表2通州新城0403街区0014-0021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使用分类一览表
大类中类小类代码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R 居住用地R2 二类居住用地————
A 公共管理与公
共服务用地
A3 教育科研用地A33 基础教育用地
B 商业服务业设
施用地
B1 商业用地————
S 道路用地S1 城市道路用地S12 主干道用地S13 次干道用地S14 支路用地
G 绿地G1 公园绿地————
表3规划用地及建筑面积汇总表
类别代码类别名称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居住人口中类公顷万平方米人
R2 二类居住用地保留待开发保留待开发
8500 5.93 9.82 9.88 20.45
A3 教育科研用地0.51 0.34 / B1 商业用地0.47 0.94 / S1 城市道路用地 2.12 ——/ G1 公园绿地0.96 ——/ 总计19.81 31.61 8500 表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0014-0021部分地块用地面积19.81公顷
总建筑面积32.57万平方米
绿地率30%
平均日用水量预测
根据各类规划建筑面积及规划生活用水水平标志,预测该地区的需水量(不含绿地和道路浇洒用水)。

住宅用水标准取4升/平方米·日;公共设施用水标准去7升/平方米·日;市政设施用水取4升/平方米·日。

(用水指标为建筑面积;以上数据均为平均用水量,供水高日系数取1.3,供水管网漏水率区12%)
地块功能平均日用水指标(L/
㎡·日)
建筑面积(万㎡)平均日用水量(万m³)
居住用地 4 30.33 0.12132
基础教育用地7 0.34 0.002 商业用地7 0.94 0.007
道路用地10 2.12 (用地面积)0.002
公园绿地10 0.96(用地面积)0.001 合计0.133
经计算,该地块规划平均日用水量为0.133万m³,则该地块最高日用水量为0.133×(1+12%)×1.30=0.19万m ³
污水量预测
地块功能污水量指标(L/㎡·日)用地面积(ha)平均日污水量(万m³)居住用地15.75
基础教育用地
商业用地
道路用地
公园绿地
合计
供水量×85%?中水需求量预测
地块功能标准(L/㎡·日)建筑面积(万㎡)中水日需求量(万m³)居住冲厕 1.2 30.33 0.036
公共设施冲厕 2 1.28 0.003
公共绿地浇洒20 0.96 0.002
道路浇洒15 2.12 0.003 合计0.044
经计算,本街区中水需求量为0.044万立方米/日
注:公共设施指:幼儿园+商业楼;底商和社区配套纳入居住。

热负荷预测
根据北京供热负荷规划指标,二类居住供热负荷指标去40瓦/平方米;公共建筑供热负荷指标取60瓦/平方米;配套公建供热负荷指标取45瓦/平方米;市政设施用地供热负荷指标取45瓦/立方米;(以上均指建筑面积)。

在热负荷计算中,热网损失按5%考虑,
地块功能采暖指标(W/㎡)建筑面积(万㎡)热负荷预测(兆瓦)居住用地40 29.11 11.64
公共建筑60 1.28 0.77
配套公建45 1.22 0.55 合计12.96
经计算,该地块热负荷为12.96×(1+5%)=13.61兆瓦。

注:配套公建指:底商+社区配套。

用电负荷预测
地块功能单位建筑面积负
荷指标(W/㎡)
建筑面积(万㎡)同时系数
用电负荷预测(兆
瓦)
居住用地60 29.11 0.25 4.37
公共建筑80 1.28 0.6 0.61
配套公建50 1.22 0.4 024 合计 5.22
经计算得到供电负荷5.22兆瓦
电信负荷预测
按照相关电信规划指标预测,普通住宅取200部/万㎡,公共建筑取200部/万㎡,配套公建取35部/万㎡。

地块功能电话主线指标(部/万
㎡)
建筑面积(万㎡)电话主线量
居住用地200 29.11 5822 公共建筑200 1.28 256 配套公建35 1.22 42 合计6120 经计算有线电视负荷预测
地块功能
电话主线指标(个/100
㎡)
建筑面积(万㎡)电话主线量居住用地 2 30.33 6066
公共建筑 1 1.28 128 合计6194 经计算得到有线电视端预测量为619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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