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似的境遇_不同的结局_苔丝和海丝特性格之比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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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新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Oct.2012第26卷第5期Journal of Xinxia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Vol.26No.5
●外国文学研究
相似的境遇,不同的结局
———苔丝和海丝特性格之比较
杨桂琴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英语系,甘肃成县742500)
摘要:苔丝和海丝特分别是《苔丝》和《红字》两部小说中的女主角。文章从她们对待爱情与婚姻的态度,对苔丝和海丝特这两位女性人物进行了对比分析,揭示了造成她们不同命运两种结局的复杂根源,同时阐释了《苔丝》和《红字》两部小说所产生的深刻社会意义和价值。
关键词:个性差异;道德标准;沟通方式;功利意识
中图分类号:I56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3334(2012)05-0094-02
收稿日期:2012-07-02
基金项目: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级科研项目“现代视域下的英美文学研究”(2012LSSK02008)
作者简介:杨桂琴,女,甘肃天水人,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硕士。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所写的最后两部重要长篇小说之一。哈代把当时舆论界称之为“淫乱的杀人犯”的苔丝歌颂为“一个纯洁的女人”,是他对传统伦理道德的公开挑战。《红字》是纳撒尼尔·霍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红字》通过主人公海丝特·白兰的悲惨遭遇,反映了淸教徒殖民统治的黑暗残酷和教会的虚伪凶恶。苔丝和海丝特作为反传统的主人公,都是离经叛道式的人物。她们的爱情和婚姻观超越了她们所生活的时代。在这两个女性身上,人物的内心活动构筑了丰富深刻的精神内涵,人物思想中的自然性和社会性因素相互交融、渗透,形成了客观与主观的完美结合。
西方基督教文明的传统观念把婚姻同上帝联系在一起,婚姻是上帝赐予善男信女的恩惠,男人和女人按上帝的旨意结为夫妻。因此,婚姻不可亵渎,离婚违背上帝的旨意[1]350。霍桑在《红字》中描写海丝特·白兰与丈夫齐灵渥斯未曾离婚而与丁梅斯代尔同居并生下珠儿;哈代在《德伯家的苔丝》》中描写苔丝于丈夫出走后,同亚雷同居。这在西方基督教文明的传统观念看来都是大逆不道的行为。海丝特和苔丝是传统道德和传统婚姻的叛逆者。
一、苔丝的爱情悲剧
苔丝是一个形貌出众、心灵手巧、勤劳、淳朴、善良的农家姑娘,有一颗高尚的心。苔丝作为家庭中的长女,接受了一些当地农村小学最初步的教育。十四五岁她就在饲养场、农场和田地干活。家中唯一的老马死亡后,她母亲叫她去投
靠冒牌的本家亚雷·德伯。当苔丝的母亲认为苔丝长得很漂亮,可以利用认本家的机会嫁给绅士时,苔丝说:“我只希望,这是一个能挣钱的机会。这并不是什么别的机会。”①。亚雷是一个轻浮浪荡的纨绔子弟,他利用周末赶车的机会,将苔丝骗到林深月黑的围场里奸污了她。在爱情方面,她讨厌亚雷·德伯的虚伪,苔丝被亚历克诱奸后,没有像其他姑娘那样顺势成为他的妻子或情人,而是坚决地选择了离开,因为她觉得虽然发生了这样的事很丢人,但她不愿违心地承认自己爱上了那个邪恶的亚历克,正如她所说的那样:“要是我为爱你的,要是我过去真爱过你,要是我现在还爱你,那我就不会像这会儿这样,因为自己软弱,厌恶自己、怨恨自己了……”回家后,她母亲想法儿让亚雷·德伯娶她,她认为她妈妈不大明白她现在对这个人的感情。苔丝认为这种感情是很不幸的,是被亚雷·德伯表面热烈的态度蒙蔽了。即使为自己的名声打算,她也不愿嫁给他。苔丝这样做,除了因为她认为自己不爱亚历克之外,还因为在她的道德观念里,在未婚状态下与男子发生关系是不道德的,甚至是有罪的。她虽然在各种因素的巧合下做出了错误的事情,但是她一旦明白了之后,就要下决心彻底摆脱这种产生罪恶的环境。
她爱克莱,同他结婚,不是认为他有钱、地位比自己高,而是因为他善良、思想开明。最初她认为克莱爱她,“只是因为她好看,乘年华而慕色,对她做的一晌温存,只是为了爱情本身,而取得一时的欢娱了,没有别的”。而克莱认为苔丝“凡是庄稼人的妻子应有的本领,样样俱全,并且,她的性格,也真端庄稳重……待人忠诚,感觉灵敏,举动也相当文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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祀神的贞女一样纯洁”。在克莱向苔丝求婚时,苔丝的犹豫证实克莱说的没错。苔丝却把克莱看得像天神一般,盲目崇拜。正如书中所说:“她对克莱的爱,几乎连一点儿尘俗的成分都不掺杂。她五体投地地崇拜他,认为他只有优点,没有缺点……她看他的全身,到处都是十全的男性美。”以至被克莱遗弃后,还盼望他来搭救自己。
二、海丝特的爱情悲剧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善良、美丽的英国姑娘,生活在马萨诸塞初创至17世纪末叶之间,她年纪很轻时就嫁给了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学者罗杰·齐灵渥斯。两年前,他们决定移居北美。她先动身启程,而后却没有见到丈夫。她有着“修长的身材,柔美的身段,达到了近乎完美的程度”②。“做的一手好针线活”,不幸嫁给了一个畸形、伪善的老人而断送了青春。海丝特·白兰对这段婚姻是如何看的呢?她对罗杰·齐灵渥斯说:“你知道我一直对人很坦白的。我从未对你有过爱,也没有假装爱过你。”而海丝特·白兰与罗杰·齐灵渥斯在年龄上的巨大差别、相貌上的美丑、性格上的格格不入,无不在向读者暗示他们婚姻的末路穷途。海丝特在等待丈夫未果的情况下,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爱并生下女儿珠儿。按照教规,她犯了通奸罪,须终身佩戴红色的A字,还要不定期地在教民面前示众。如果说海丝特·白兰的第一次婚姻对她而言是一种伤害的话,那么与丁梅斯代尔的爱情则付出了海丝特·白兰的全部。如果说海丝特·白兰在第一次婚姻里能够反抗的话,那么对丁梅斯代尔,她的任何努力都是白费。丈夫要查出孩子的亲生父亲,不惜折磨年轻牧师的心灵,一心复仇。而丁梅斯代尔的私情与圣职构成了他强烈的内心冲突,成了罪恶心灵的载体,他仿佛就是罪人了。在事后的岁月里,身为牧师的丁梅斯代尔承受着肉体疾病和心灵烦恼的双重折磨,他不敢承认和接受海丝特·白兰。海丝特·白兰和苔丝一样,默默忍受自己的痛苦。
三、不同命运结局的复杂根源
海丝特在众目睽睽之下为佩戴红字而感到羞耻,主要是来自人们的目光而不是认识到自己的罪恶。“海丝特·白兰几乎是以一种安详的神态来应付这一阶段对她的折磨”。“要是在这群人中能响起一阵笑声,由男人、女人和声音尖利的孩子一起纵声大笑,那么,海丝特·白兰会向他们报以一丝苦涩的、轻蔑的微笑”。海丝特也许一心想忏悔赎罪,她完全可以自由地回到她的出生地,或者其他欧洲国家,隐姓埋名,改头换面,以崭新的面貌出现,重新开始生活,她也可以一走了之,但她却把这儿看成自己的家,它仿佛在这里获得了新生。她没有远走高飞,在城镇的郊外,在半岛的边缘,一座孤零零的茅屋,就是她的栖身之地。她带着她的婴孩,以做针线活为生。此后,她顽强地度过多年的受辱生活,自食其力,表现出令人赞叹的美德。她的针线活远近闻名,以至于她胸前的红字,变成了德行的标记,周围的妇女都从歧视远避她变成亲近她,称赞她。
苔丝在被亚雷·德伯奸污之后,愤怒地卷席回家。怀孕之后,村人议论纷纷,说她是个失节的女人。“她唯一的心思,好像就是要躲开人类,或者说要躲开那个叫做世界的冷酷集体;这个集体整个看来,非常可怕”。她选择了逃避。她回到家乡本土,既没有村民的帮助,也没有亲人的同情。她忍受着巨大的压力,照常到田间劳动,也不与人交流,以此向世俗挑战。当婴儿生命垂危时,自己为婴儿洗礼,向教会挑战。当被克莱抛弃后,她到农场干活,和机器竞赛,做超体力的活。在陷入困境的情况下,她也不向克莱的父母求救,直到全家彻底破产,杀死德伯。苔丝可以逃避,而她的家庭无法逃避,她的家人仍然处在流言蜚语之中。善良的苔丝是不会丢下家人而不顾的,这也为以后的悲剧埋下了伏笔。这也是她再一次陷入德伯圈套的重要因素之一。[2]
四、深刻的社会意义和价值
霍桑认为:“罪恶是人类的天性,诚实者将它显露于外,道德君子则将它隐藏于内。”[3]1332他的理论出发点不是别的,正是宗教的原罪意识。霍桑所代表的是清教的教义。那就是认为人是上帝创造的,但由于亚当犯了原罪,理应受到惩罚,而要得到拯救,完全靠上帝的宽恕。一方面,他对悲剧的男女主人公表示同情,肯定自由和人权,谴责教权统治,具有人道主义和超验主义的进步思想;另一方面,作者对悲剧主人公命运的探讨,陷入了加尔文教的“原罪说”的窠臼。他虽然承认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不是真正的罪人,却仍让他们进行自省忏悔,最后在宗教的感召下皈依上帝,获得灵魂的新生。[4]53
苔丝的高尚品质和反抗精神是值得赞许的,但同时也必须认识到她的思想上的宿命论和悲观情绪是落后的。哈代将命运看成是无法逃避的宇宙定律,是任何智慧和人力都难以防范和阻止的偶然因素。命运的呈现和发挥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苔丝悲剧的社会因素。命运具有邪恶的不公正性。哈代在《德伯家的苔丝》中套用圣经中亚当和失乐园的故事。亚雷·德伯就是伊甸园里险恶的蛇,他引诱了苔丝,苔丝触怒了上帝,失去了她的伊甸园,苔丝的罪就是人类的罪,她的行动是在替人类接受上帝的惩罚和救赎[5]203。苔丝的一生,经受了无数的苦难,来洗刷那并非源于自己的罪,在神威震怒中,苔丝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注释]
①文中所有该小说的引文均出自张谷若译《德伯家的苔
丝》,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出版。
②文中所有该小说的引文均出自姚乃强译《红字》,译林出
版社,1996年出版。
[参考文献]
[1]钱青.英国19世纪文学史[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
[2]齐荣军.相似的过错,不同的命运[J].西安外国语学院学报,2006,(9).
[3]霍桑.小伙子古德曼·布朗[C]//世界文学名著导读.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6.
[4]丁芸.英美文学研究新视野[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
[5]刘洪涛.外国文学作品导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郭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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