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物品的私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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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学公共物品(三)

微观经济学公共物品(三)
第三、这两种方式的正确组合是什么? 3)偏好的多样性:每个人对公共品的 偏好不一样,只有偏好多样性的存在, 私人提供就相对更有效,因为人们可以 根据自己的偏好调整消费。
微观经济学
第十六章 市场失灵和微观经济政策
公共物品的私人提供
第三、这两种方式的正确组合是什么? 里根:“这种策略可以保证生产那些消 费者需要的服务,而不是生产政府官僚 选择的服务”。 在承认多样性所带来好处的同时,还必 须权衡可能由此增加的管理费用。
第十六章 市场失灵和微观经济政策
五、公共物品(三)
微观经济学
第十六章 市场失灵和微观经济政策
公共物品的私人提供
定义:把由政府提供的服务交由私人部 门去提供或生产。 公共物品特别是纯公共物品应该由政府 提供是一个普遍的认识,但公共物品私 人提供的研究对此提出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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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市场失灵和微观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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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市场失灵和微观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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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这两种方式的正确组合是什么? 4)分配问题:社会公平要求某些商品 人人有份,即商品的平均主义 为什么人们普遍认为教育应该由公共提 供?每个人都应该受到最基本的学校教 育?医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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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共提供和私人提 供这两种方式的组合发生了很大变化。
在美国允许举办“私人监狱”、“私人警 察”和“法庭私有化”。 在中国,公路修建采取“贷款修路,收费 还贷”方式,公共项目采取“BOT”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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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这两种方式的正确组合是什么? 1)工资和材料的相对成本:如果公共 部门和私人部门支付的劳动和材料成本 不同,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从效 率的角度看,应选择成本较低的部门;

论政府和私人对公共物品的提供、生产、和定价

论政府和私人对公共物品的提供、生产、和定价

姓名:王茂班级:10金融一班学好:2010644301成绩:论政府和私人对公共物品的提供、生产、和定价【摘要】:传统理论认为,公共物品特别是纯公共物品的领域是政府机关和公共部门专断的活动范围,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来,公共物品私人提供的研究对此提出了挑战。

到了21世纪,公共物品的私人参与不再只是提供了,在公共生产与公共定价方面,私人的参与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关键词】公共物品提供生产定价首先,我来介绍一下公共物品的概念,公共物品是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消费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一般不能或不能有效通过市场机制由企业和个人来提供,主要由政府来提供。

之所以叫公共物品,是因为它有着不同于私人物品的以下几个方面:(1)非排他性。

即在技术上没有办法将拒绝为之付款的个人或企业排除在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受益范围之外。

或者说,公共产品或服务不能由拒绝付款的个人或企业加以阻止。

任何人都不能用拒绝付款的办法,将其所不喜欢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排除在其享用品范围之外。

而私人物品就是属于私人或者部分人所有,并不是面对任何人。

(2)强制性。

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供应的,整个社会成员共同享用它的效用。

公共物品一经生产出来,提供给社会,社会成员一般没有选择余地,只能被动地接受。

换句话说,公共物品不是自由竞争品,它具有高度的垄断性。

而私人物品不具备强制性,只有通过市场之间的竞争把自己的产品做得更好,让消费者满意。

(3)无偿性。

消费者消费这种物品可以不支付费用,或者以远低于其边际效用或边际成本决定的价格来讨价钱。

很显然,私人物品,不会白白送给你,必须给所有一定的报酬。

(4)非竞争性。

即某一个人或企业对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享用,不排斥、妨碍其他人或企业同时享用,也不会因此而减少其他人或企业享用该种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或质量。

这就是说,增加一个消费者不会减少任何一个人对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消费量,或者,增加一个消费者,其边际成本等于零。

私人物品不能被所有人消费,必须通过竞争才能得到。

公共物品是否应该私有化

公共物品是否应该私有化

公共物品是否应该私有化财政学作业论述题:意大利的伟大艺术珍品由政府所有和管理。

不过,意大利的文化部门近来陷于困境,原因是政府资金不足。

为此,政府于2002年成立了一个新的机构,对其珍宝价值进行评估,决定哪些可以出售或出租给私人企业。

你认为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其博物馆私有化合适么?从公共物品理论角度出发进行分析。

公共物品(PublicGood)是指那些可供全体居民或部分居民消费或受益,但不需要或不能够让这些居民按市场方式分担其费用或成本的产品。

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实质在于公共物品的交易机制。

公共物品交易的结果是所有参与交易的人通过某种集体决策规则就其共享和共同消费的物品数量达成一致。

要达到通常意义上有效率的结果,交易者只能就其价格而不是数量作出个人调整。

从私人供给角度出发,Demetz基于个人需求曲线的垂直加总特征,通过沉没成本的分析方法,认为如果给定私人生产者有能力排除非购买者,那么他就能有效地生产公共物品;在排他成本可以忽略的情形下,公共物品的私人生产与私人物品的市场生产结构一致,均存在竞争均衡的结局。

Auter认为,完全垄断者一般不可能生产出最优水平的公共物品,并且在长期均衡中,公共物品的竞争性生产方式恰恰能够实现此类物品的最优供给。

如果一些相应的排他成本可以被忽略的话,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就可以转化为私人物品进行处理。

而且公共物品私人供给应在政府资金支持下,在政府协助削减交易费用的条件下,通过成本分担的自由市场谈判方式来完成。

意大利的这些伟大的艺术珍品博物馆就属于公共物品。

而公共物品的供给其实在现实中有两种途径:公共物品公共提供和公共物品私人提供。

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实际上是供给各方的博弈过程,供给的结果是博弈的均衡解。

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而现实中,市场往往会失灵,因为市场有外部效应。

而公共物品在国有化的情况下得不到想要达到的效果,这个时候,公共物品私有化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根据柯斯定理:政府通过恰当地划分财产权利的方式,是市场有效率地解决外部性。

公共物品私人提供

公共物品私人提供

公共物品私人提供
公共物品需要同时满足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这两个重要标准,非排他性即一些人享用公共物品带来的利益而不能排除其他一些人同时从公共物品中获得利益;非竞争性即消费者的增加不引起生产成本的增加,也就是说,提供公共物品的边际成本为零。

正因为公共物品具有这两大标准,造成提供者收回成本的可能性较低,而且如果由私人提供,可能会增加成本,所以一般意义上认为公共物品应该由政府提供,但是,政府生产提供都是低效率的,从上世纪60、70年代起,一批经济学家开始探索通过市场方式即私人供给公共产品的可能性与可行性。

我认为,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共物品私人供给会是非常好的一种方式。

一、私人供给的公共物品一般应是准公共物品,因为纯公共物品一般具有规模大、成本高的特点,而准公共物品的规模和范围一般较小,涉及消费者的数量也有限,有利于公共物品的供给。

二、公共物品的消费上必须存在排他性技术,即戈尔丁提出的公共物品使用上的“选择性进入”方式。

三、私人如果想成功的提供公共物品,必须要有一系列制度条件来保障,其中最重要的制度安排是产权,只有界定对某一公共物品的产权,并且有一系列制度安排来保护产权的行使,这样,私人才有动力提供某一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和政府制度

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和政府制度

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和政府制度摘要:在公共物品供给关系中,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合作,准公共物品供给条件下的收费行为和产权确定。

公共物品应该主要由政府公共部门提供,但不排除在明确产权或收费状态下为经济效率的考虑由私人提供或公私合作提供。

关键词:公共物品政府私人在纯粹的理论分析中,政府是公共物品的天然生产者和供给者,而市场则是私人物品德生产者和提供者。

因为公共物品的属性决定了由政府来生产和供给要比市场更节约和有效。

然而,正如上面分析的那样,这种划分方式及其结论都建立在纯粹经济学分析之上,与事实有相当大的出入。

更为关键的是,它没有把公共物品的生产与供给区分开来,使得在实际的运作中发生模糊意指。

一方面,在生产上,市场由于公共物品的独特属性而不愿意生产它,但是只要由政府付费,市场还是可以并且愿意生产公共物品的,政府通过购买私人部门的产品而完成公共物品供给的任务。

比如政府采购行为,这是政府与市场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一个基础。

与此同时,政府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如同市场制度一样,同样是内生变量,其自身的运行以及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同样存在交易成本问题。

由于政府系统缺乏明确的绩效评估制度,其成本和效率较私人部门难以测量。

再者,政府官员也是理性的“经济人”,在公共产品的政府供给中也难免存在特殊利益集团的“寻租”现象。

因此,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政治过程,其交易成本甚至比市场制度昂贵,这表现为现实中政府的种种“政策失败”。

既然如此,在公共物品供给问题上,就存在合适的其它形式,它可以弥补公共部门供给的不足。

另一方面,在供给上,政府在本质上应该提供公共物品,以实现为公众谋福利的目标。

所以,不论这种物品的生产者是谁,最后的供给者必须是政府,在公共物品的供给上,政府不应该有经济利益上的考虑,这与在公共物品的生产中的效益分析并不矛盾,这是原因之一。

另外,由于政府在公共物品生产上的不经济,使市场力量得以竞争进入公共物品供给机制中,但改变不了市场的自利本性。

哪些公共物品可以由私人提供?

哪些公共物品可以由私人提供?
1、由盈利性私人企业生产公共物品 (1)俱乐部模型。按McGuire的定义,一个俱乐部就是这 样一个组织,它在只对其成员提供分享的集体物品,用其成
员的付费支付该商品成本,成员费用按照某一种或多或少平
均的税收规则,或者在某种情况下有差别的税收规则支付 (典型的形式是会费或使用费)。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 俱乐部模型提供公共物品时, 是以会员支付费用为前提的。 当成员享受此种公共物品的边际收益与其承担的拥挤成本相 等时,俱乐部规模实现了最优。 俱乐部提供者则通过提供这 种公共物品而直接获得相应的利润。
点的变化有关。公共物品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改变,这表现在以下两个方 面: 1、商品公共性的特质在某种程度是由技术水平决定
的,而技术水平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变化。
2、公共物品发挥作用的范围以及使用公共物品人数 的改变,会导致公共物品非竞争性特质的改变。
三、 私人提供公共物品的方式
2、由社区成员出资来提供公共物品 我国广大农村的公共物品基本上按这种方式来提
供,农民每年交纳“三提五统” 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
设、兴办集体福利事业、农村办学、计划生育、优抚、 民兵训练以及农村交通等。 城市社区内的治安联防、 文体设施、卫生等公共物品的提供也如此。 3、各种慈善捐款
(2)通过提供公共物品来间接盈利——公共物品的广告化 生产。 在公共物品供给短缺的情况下, 人们往往会对提供这 些短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给予很高的社会评价, 这一点正好 迎合了企业宣传自己的需要, 很多精明的企业选择社会急需 的公共物品进行生产, 极大地提升了自己的社会形象,取得 了双赢的结局。 (3)具有互补性质的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联合生产。某 些公共物品可以通过与其相互关联的私人物品联合生产的方式 进行提供,比如商场周围的公共设施(如林荫道)。商场建设 商在建商场时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提供这种公共物品,目的 是提高商场内单位面积的出租价格,从而完全弥补了花在公共 物品上的成本。良好的公共物品为私人物品价格的上升提供了 条件,而公共物品的成本可以通过私人物品价格上涨的部分给 与弥补。

公共产品供给案例(1)

公共产品供给案例(1)

案例名称:治安也能承包给私人部门?——析论公共产品的私人供给案例来源:根据公共经济学课堂讨论结果整理而成案例内容:浙东某县明伦村村民章伟忠,通过公开竞标,以2.52万元的价格获得该村2003念=年度安全防范工作的承包权,根据《安全防范承包责任制协议书》,2003年明伦村治安刑事案件允许发案基数12起,每增加一起,扣1000元;每减少一起,奖200元。

年度测评,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低于标准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00元;高于标准的,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奖100元。

案例评析:公共经济学认为,纯公共产品只能由政府提供,本来,公共物品的私人提供,是符合新公共管理运动方向的。

公共产品的公共供给,未必公共生产,有时候可以私人生产。

在公共安全领域,同样可以实现公共供给私人生产。

比如,社会治安由政府提供,警察所需的枪械却由私人公司生产。

把治安权承包给个人,并不是吧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性质的公共安全这种公共产品由私人提供,只不过是公安机关提供,却由村民去“生产”。

问题在于,把治安权承包给个人,似乎难以科学和合理的界定考核指标和奖惩制度。

每年事先核定刑事案件案发指标基数12起,每增加一起案件,扣1000元;每减少一件,奖200元。

理论和实践依据究竟是什么?其实,一个村发生的刑事案件数,是与整个县甚至市的治安状况紧密相连的。

全县或市的治安状况良好,村的治安就不会差;若全县或市的治安状况差,就算承包者再努力,其治安状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说的再远一点,治安状况还与人口流动程度、收入分配结果、社会道德风尚等因素有关。

刑事案件数量的多少未必与承包者的工作业绩呈正相关关系。

治安承包案件中,发包方将和承包方所追求的目标存在一定的偏差。

发包方追求的是社会效益,即治安状况良好,少有甚至没有案件发生。

可承包方追求的则是经济效益,即在刑事案件总数不超过12起这个基数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投入的人力和物力。

另外,治安管理作为一项执法活动,其执法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

9-公共物品的私人自愿供给

9-公共物品的私人自愿供给

博弈论教学/公共物品的私人自愿供给出自MyKnowledgeBase< 博弈论教学Bread crumbs:待办工作与进展 > 待办工作与进展/201411 > 教学工作 > 博弈论教学 > 博弈论教学/公共物品的私人自愿供给目录■1 公共物品(public goods)■2 背景■3 分析■3.1 求解方法■3.2 居民个人独立决策(纳什均衡)■3.3 居民整体统一决策(帕累托最优)■4 柯布-道格拉斯个人效用函数■5 延伸阅读1 公共物品(public goods)公共物品是指公共使用或消费的物品。

公共物品是可以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严格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所谓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影响别人同时消费该产品及其从中获得的效用,即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为另一个消费者提供这一物品所带来的边际成本为零。

所谓非排他性,是指某人在消费一种公共物品时,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费这一物品(不论他们是否付费),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

通常不具备排他性或(和)竞争性,一旦生产出来就不可能把某些人排除在外的商品称为(纯)公共物品。

所谓商品的排他性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者购买者可以很容易地把他人排斥在获得该商品带来的利益之外;商品的竞争性是指消费商品的数量与生产这一数量的成本有关。

2 背景设想有n个居民正在建设大坝,每个居民自愿提供沙袋,沙袋的总供给等于所有居民的个人供给只和,沙袋越多,大坝越安全。

假设:①沙袋用于建设大堤,所有居民都受益,而私人物品只能使自己受益;②每个居民的个人收入只用于两个方面:a沙袋消费,b私人物品消费;③每个居民都有决定两项消费在个人收入中所占份额的自由;④增加一个人享用大堤,不会导致成本的增加,而要排除任何人对它的分享却要巨大的成本。

3 分析假设居民i的私人物品消费量为,私人物品价格为,沙袋的价格为,个人总收入为.个居民的贡献为个沙袋,则总沙袋(即公共物品的总供给)为。

浅析公共物品私人提供的可能性

浅析公共物品私人提供的可能性

浅析公共物品私人提供的可能性作者:解翠来源:《经营管理者·上旬刊》2017年第02期摘要:对于公共物品的边界和范围难以区分,很大一部分公共物品介于纯粹私人物品和纯粹公共物品之间,同一物品会因为排他性和竞争性的强弱不同而表现出不确定性,这种强弱的变化决定了公共物品的提供者,改变了传统的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理念。

公共物品所具有的不可分割性、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等特征使得公共物品的供给存在搭便车问题。

从而使公共物品私人供给成为可能,必须由政府经营的公共物品也是可以由私人来提供和经营的,不仅可以有效配置资源,还可以提高公共物品供给的效率。

关键词:公共物品私人提供可能性一、政府供给公共物品存在的问题政府供给公共物品是指政府通过手中的权力和资源向社会提供以满足作为群体的社会成员需求的产品。

传统经济学家认为公共产品特别纯粹公共产品只能由政府提供,属于政府部门的活动范围。

公共资源具有稀缺性,而政府作为公共资源配置的唯一主体,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的同时,考虑最多的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略了有限的公共资源稀缺和降低了效率。

因此,政府供给公共物品存在着决策迟缓、效率低下问题。

1.独家垄断导致效率低下。

政府作为公共产品的唯一提供者,它与市场一样,本身也会存在“失灵”,一般情况下,政府所掌握的信息是全面且及时的,但在实际的公共物品供给中总是落后于公众的需求,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时天然的处于垄断地位,避免优胜劣汰的竞争局面,提供低质量、低效率的产品引发公众不满。

政府机构掌握了公共资源的使用权,垄断了公共物品的供给,缺乏供给主体间相互竞争和节约成本的动力,因此,工作效率势必很低。

公共选择理论告诉我们,政府官员的行为并非永远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政府官员作为官僚群体的成员,不仅有他职权范围内的使命,还作为“理性经济人”,利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谋求升职、权力、薪酬等特殊利益,从而使各个部门相互推诿扯皮,对于符合自身利益的积极的揽权、不符合自身利益的久推不决。

公共产品应该谁来提供

公共产品应该谁来提供

公共产品到底该由谁来提供姓名:;廖芮专业:投资学学号:40910038 摘要: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随着私人对公共产品生产与提供的参与,中国已经部分具备私人提供公共产品的条件。

所以改革产品的提供不应该采取仅由政府提供这一单一方式,而应该采取公共提供、市场提供和混合提供三种基本方式相结合的一种方式。

随着中国技术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加大私人提供公共产品这一方式的比例,以便更好地满足人民提供日益增加的物质文化需求。

关键字:公共产品、公共提供、私人提供、混合提供、私人生产什么是公共产品?首先来对他进行一下了解。

公共产品也称为公共商品、公共物品或公共品,它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

在理论上,率先对公共产品做出严格定义的是美国经济学家保罗A萨缪尔森。

他提出,纯粹的公共产品或劳务是指这样的餐品或劳务,即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或劳务不会导致别人对该产品或劳务消费的减少。

通俗地说,所谓公共产品,是指那些按照私人市场的观点来看待的公共事务,是与私人产品相对应,用于满足社会公共消费需要的物品或劳务。

在一个社会中,公共产品应该由谁并以何种方式来生产和提供呢?这是关系到社会安全和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确定政府职能和行政方式的基本问题。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公共产品的提供一直由政府单独负责甚至垄断。

但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针对现实中普遍存在的“政府失灵”现象,作为对公共产品认识深化的一部分,人们提出并论证了私人参与公共产品提供的必要与可能,从而推动了世界范围内的政府公共管理的社会化和市场化的改革。

公共提供,即是指公共产品由政府无偿地向消费者提供,以满足社会的公共消费的需要。

这类公共产品的受益是社会公众,而不是具体的对某些人提供的服务,没有具体的受益者,因此无法收费;而且这类产品在增加消费者人数时并不增加政府开支,而如果政府对这类产品进行收费,则会妨碍这些产品效率的提高。

由于受益对象的不确定,因而即使政府要想对这些产品进行收费,在技术上也是十分困难的,同时,也会产生不公平的现象。

我国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隐忧思考

我国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隐忧思考

我国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隐忧思考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日益深入,公共物品私人供给模式不断被借用,并在实践中取得了相应成效。

但由于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在改革过程中由于制度与法律体系的不完善,以及私人资本固有的逐利性与混合公共物品公共性及公益性的内在矛盾,导致在公共物品私人投资领域,各类问题与冲突屡见不鲜,主要体现为私人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权钱交易、社会成本激增、政府公信力下降、效率损失等方面。

允许私人部门进入公共物品供给领域是目前世界上公共物品供给改革的趋势,但这些隐忧与矛盾阻碍了我国公共物品私人供给模式的有序发展,扭曲了公共物品私人供给改革的初衷。

关键词:公共物品/私人供给/隐忧对于公共物品,从斯密、穆勒、庇古到萨缪尔森,都把它作为市场失灵而必须由政府配置的对象。

但他们的理论都存在一个缺陷,即普遍忽视了公共物品的分类,仅将研究对象限制于纯公共物品,而现实生活中的公共物品大多数都是混合公共物品。

这些混合公共物品,尤其是俱乐部产品的存在为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提供了可能。

①从60、70 年代以来,以戈尔丁、科斯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从理论上对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可能性进行了证明。

这一理论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催化了西方国家掀起旨在打破政府垄断、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在政府公共部门推进私人资本化改革的政府再造浪潮。

这场浪潮对我国的行政改革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近年,我国对某些公共物品,特别是对准公共物品的投资思路进行了调整,允许私人资本进入到相关领域,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西方公共物品私人供给改革是在其市场机制比较完善、民主化制度比较健全、法制体系比较完整的背景下进行的;而我国尚处于社会经济的转型时期,存在市场机制与规范不全,法律与制度滞后,政府资源不足等一系列弊病,导致我国公共物品供给上宏观资源配置效率与微观制度效率低下,致使公共物品私人投资领域,各类问题与冲突屡见不鲜。

一、权钱交易根据公共选择理论,行政人员同样具有经济人理性,同样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公共物品的私人提供与合作生产_理论的扩展

公共物品的私人提供与合作生产_理论的扩展

公共物品的私人提供与合作生产 :理论的扩展刘志铭(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 ,天津 300071)【摘 要】 公共物品理论的现代扩展表明 ,并不是所有的公共物品都是需要通过政府干预来提供的 :公共物品的 提供并非都是“囚犯两难”的问题 ;利他主义和动态博弈的存在意味着公共物品合作提供的可能性 ;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 品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同样可以在自发情况下解决一部分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 。

公共物品理论的这些发展对我国公共物 品提供机制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 。

【关 键 词】 公共物品 ;私人提供 ;纳什均衡 ;合作【中图分类号】F224 . 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 —2768 (2004) 03 —0024 —02矩阵如表 1 。

个人往往有很大的诱惑去搭便车 ,因为若自己出资而对方无动于衷的话 ,那么自己的效用水帄非但低于对方 ,而且还有负 的效用水帄 。

没有谁愿意自己出资 、对方坐享其成而使自己的 效用水帄下降 。

另一方面 ,若对方出资而自己不出资 ,则可坐收 渔利 ,获得最高水帄的效用 (150) 。

当双方都这样理性地算计并 行事时 ,该公共产品就不会提供出来 ,结果就是集体的低效用水 帄 。

把这种博弈扩展到多个人的情形 ,仍会出现相同的结果 。

一 、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无效性 :理论模型由于公共品一旦生产出来 ,每个消费者都能够从中获益 ,因此如果由私人市场来提供 ,公共物品的数量会小于最优数量甚 至为零 ,这就是搭便车问题 :每个消费者都有动力去享受别人提 供的公共品带来的好处 ,但理性的个人却具有虚报需求以逃避 分担相应成本的动机 。

对此 ,经济学家常用“公共地悲剧”、“囚 徒困境”和“”这三个理论模型来论证市场自发 条件下公共品私人供给的无效性以及政府提供的必要性 。

自从英国生物学家哈丁 (1968) 在《科学》杂志上发表那篇著 名论文以来 “, 公共地悲剧”就成为了一种深入人心的象征 ,即公 共财产的无效使用 。

公共物品的私人提供

公共物品的私人提供

——xx公厕的私人提供案例xxxxxxxx进(一)公共物品及其特性公共物品是指公共使用或消费的物品。

公共物品是可以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严格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所谓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影响别人同时消费该产品及其从中获得的效用,即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为另一个消费者提供这一物品所带来的边际成本为零。

所谓非排他性,是指某人在消费一种公共物品时,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费这一物品(不论他们是否付费),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

(二)从公共厕所的特性分析公共物品私人提供的问题公共厕所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便于对城市公厕的管理及保持城市的干净整洁,但政府常常将公共厕所交予私人管理,而私人在管理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清洁费用,又往往通过向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来实现。

从公厕的使用特性来看,它并不是为某一个人需要而特意建设,是为了满足公众在外方便的共同需求而建设,它具有共同消费的特征,公众都可以使用公厕,每一个人都可以享受到公厕给他们带来的益处。

一个人使用了公厕,而另一个人也需要使用时,不会增加公厕的生产成本,即不需要为另一个人的使用再建造一座公厕。

从公厕的所有关系来看,公厕不属于某一个个人,某一个个人在占有公厕物品使用时,他无法排除其他人来使用公厕,因为公厕并不由个人投资建设,或仅为个人的需求而在社会环境中建设,公厕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公厕设置的目的本身就是为公众方便服务(三)私人提供的可能性第一,公厕服务可以收费。

建设部以1990年第9号令发布的《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中第21条规定,“在旅游景点、车站、繁华商业区等公共场所独立设置的较高档次公厕,可以适当收费”。

这说明政府允许特定场所的一些公厕可以有一定的资金流入,一些城市将某些人流量较大地段的公厕经营管理权进行招标拍卖,就是利用了公厕的这种特性。

第二,公厕由于在城市设置的广泛性和设置地点的趋人流性,因而占有较多的土地资源优势,使得公厕附设一些其它商业功能、开展多元经营成为可能,例如许多城市将公厕与小商铺等联建,为私人投入公厕建设奠定基础。

公共产品供给案例(1)

公共产品供给案例(1)

——析论公共产品的私人供给案例来源:根据公共经济学课堂讨论结果整理而成案例内容:浙东某县明伦村村民章伟忠,通过公开竞标,以万元的价格获得该村2003念=年度安全防范工作的承包权,根据《安全防范承包责任制协议书》,2003年明伦村治安刑事案件允许发案基数12起,每增加一起,扣1000元;每减少一起,奖200元。

年度测评,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低于标准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00元;高于标准的,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奖100元。

案例评析:公共经济学认为,纯公共产品只能由政府提供,本来,公共物品的私人提供,是符合新公共管理运动方向的。

公共产品的公共供给,未必公共生产,有时候可以私人生产。

在公共安全领域,同样可以实现公共供给私人生产。

比如,社会治安由政府提供,警察所需的枪械却由私人公司生产。

把治安权承包给个人,并不是吧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性质的公共安全这种公共产品由私人提供,只不过是公安机关提供,却由村民去“生产”。

问题在于,把治安权承包给个人,似乎难以科学和合理的界定考核指标和奖惩制度。

每年事先核定刑事案件案发指标基数12起,每增加一起案件,扣1000元;每减少一件,奖200元。

理论和实践依据究竟是什么其实,一个村发生的刑事案件数,是与整个县甚至市的治安状况紧密相连的。

全县或市的治安状况良好,村的治安就不会差;若全县或市的治安状况差,就算承包者再努力,其治安状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说的再远一点,治安状况还与人口流动程度、收入分配结果、社会道德风尚等因素有关。

刑事案件数量的多少未必与承包者的工作业绩呈正相关关系。

治安承包案件中,发包方将和承包方所追求的目标存在一定的偏差。

发包方追求的是社会效益,即治安状况良好,少有甚至没有案件发生。

可承包方追求的则是经济效益,即在刑事案件总数不超过12起这个基数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投入的人力和物力。

另外,治安管理作为一项执法活动,其执法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公共物品的供给与需求

公共物品的供给与需求

公共物品的供给与需求公共物品是公共经济领域的重要概念,是指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

公共物品的供给与需求问题,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公共物品的概念、特点、供给方式、需求分析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考和启示。

一、公共物品的概念与特点公共物品是公共经济领域的基础概念之一,它是指那些无法排除他人使用的物品,即任何人都可以无差别地使用和享受该物品所带来的利益。

公共物品的特点是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即一旦公共物品被提供,增加一个人的消费并不会增加任何额外成本,也不会导致其他人无法享受该物品。

此外,公共物品也无法被排他,即无法通过技术手段将其他人排除在外。

二、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一直是公共经济领域的重要议题。

传统的公共物品供给方式主要是政府提供,即由政府通过财政预算来提供公共物品。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共需求的多样化,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也在不断变化。

除了政府提供外,还有私人提供、市场提供、混合提供等多种方式。

其中,私人提供是指由私人企业或组织来提供公共物品,这种方式可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提高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市场提供则是指通过市场手段来提供公共物品,如通过招标、竞价等方式来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混合提供则是将政府和市场两种方式结合起来,以实现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

三、公共物品的需求分析公共物品的需求分析是公共经济领域的重要问题之一。

由于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点,其需求往往难以准确计量。

但是,我们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来了解公众对公共物品的需求情况。

在需求分析中,我们需要关注不同群体的需求差异,如不同年龄、性别、职业、收入等方面的差异,以便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

同时,我们还需要关注公共物品的需求变化趋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公众对公共物品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

我们需要通过数据分析和趋势预测来了解未来公共物品的需求变化,以便更好地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公共服务私人提供的可行性分析

公共服务私人提供的可行性分析

公共服务私人提供的可行性分析在经济学上, 公共产品是与私人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从宽泛的意义上讲, 私人产品是能够实现单个人独自消费的产品, 而公共产品则是可以被一个以上的消费者共同消费或共同享用的产品。

可见, 公共产品具有两个重要的特征区别于私人产品, 即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也正是由于这两个方面的特征, 向社会成员免费提供公共产品一直被认为是政府的重要职能, 但由此带来的结果是政府的财政负担加重, 越来越力不从心, 而且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效率低下, 严重影响资源的优化配置, 长期为人们所诟病。

如何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 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 成了理论和实践都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公共产品私人供给的必要性促使人们开始思考公共产品私人供给的直接原因是政府在长期供给公共产品的过程中, 遇到了很多方面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政府没有足够的财力对公共产品进行全面投资。

在西方国家,政府长期受凯恩斯主义的影响, 不断扩大公共产品的政府支出范围, 导致财政负担加重、财政赤字扩大, 不断增长的公共产品投资需求使政府投资难以继续支持。

在我国,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 政府一直从社会公益性和福利性的角度出发, 将公共产品的供给和管理作为行政性工作来做, 政府是公共产品的唯一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人们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急剧增加, 原有公共产品的消费容量日益饱和。

公共产品使用多、更新少、新建速度慢的状况与整个经济的高速发展形成巨大的反差, 越来越成为阻碍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瓶颈”。

显然, 单一的政府投资是越来越难以继续支撑公共产品的社会需求。

另一方面, 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效率低下。

传统的福利经济学家往往把政府制度作为一种外生变量, 即不存在交易成本的问题。

实际上, 政府作为一种制度安排, 同市场制度一样,其自身的运行以及向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同样存在交易成本的问题。

而且由于政府缺乏明确的绩效评估制度,其成本和效率较私人部门难以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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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物品的私人提供
——城市公厕的私人提供案例
邱谦汪佳王慧勤彭云进
(一)公共物品及其特性
公共物品是指公共使用或消费的物品。

公共物品是可以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严格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所谓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影响别人同时消费该产品及其从中获得的效用,即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为另一个消费者提供这一物品所带来的边际成本为零。

所谓非排他性,是指某人在消费一种公共物品时,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费这一物品(不论他们是否付费),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

(二)从公共厕所的特性分析公共物品私人提供的问题公共厕所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便于对城市公厕的管理及保持城市的干净整洁,但政府常常将公共厕所交予私人管理,而私人在管理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清洁费用,又往往通过向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来实现。

从公厕的使用特性来看,它并不是为某一个人需要而特意建设,是为了满足公众在外方便的共同需求而建设,它具有共同消费的特征,公众都可以使用公厕,每一个人都可以享受到公厕给他们带来的益处。

一个人使用了公厕,而另一个人也需要使用时,
不会增加公厕的生产成本,即不需要为另一个人的使用再建造一座公厕。

从公厕的所有关系来看,公厕不属于某一个个人,某一个个人在占有公厕物品使用时,他无法排除其他人来使用公厕,因为公厕并不由个人投资建设,或仅为个人的需求而在社会环境中建设,公厕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公厕设置的目的本身就是为公众方便服务
(三)私人提供的可能性
第一,公厕服务可以收费。

建设部以1990年第9号令发布的《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中第21条规定,“在旅游景点、车站、繁华商业区等公共场所独立设置的较高档次公厕,可以适当收费”。

这说明政府允许特定场所的一些公厕可以有一定的资金流入,一些城市将某些人流量较大地段的公厕经营管理权进行招标拍卖,就是利用了公厕的这种特性。

第二,公厕由于在城市设置的广泛性和设置地点的趋人流性,因而占有较多的土地资源优势,使得公厕附设一些其它商业功能、开展多元经营成为可能,例如许多城市将公厕与小商铺等联建,为私人投入公厕建设奠定基础。

第三,公共建筑业主如商场拥有者,出于完善商场功能、增加经营收入需要,自愿将商场自己建设而非政府建设的“私人厕所”向其服务对象开放使用,既满足商场利益,又具有一定社会公益性
公厕经济性的体现与公厕收费管理密不可分。

对公厕收费管理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控制收费标准.公厕承包商在制定价格是要兼顾利益和其公益性.
②公厕收费要有选择第一要根据地点确定收费公厕;将“清洁权”转让给投资(或部分投资〉兴建公厕的单位和个人,允许其长期或期限内利用公厕收费,逐渐收回投资。

第二通过转让和拍卖公厕“清洁权”,可以缓减国家对公厕投资的压力,也可以通过转让或拍卖厕所“清洁权”收回一定投资。

(四)小结
公厕是现代化城市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属于城市公共物品,除了政府是公厕物品主要的供给者以外,私人可以利用公厕的资金流入、公厕的土地资源优势以及公厕的完善服务功能等特性和作用,在一定范围内参与公厕物品的供给
公厕物品的供给除了政府以外,也包括私人提供,其渠道是多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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