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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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强化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快速反应机制,有效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确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具有潜在严重危害的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食用感染疫病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的食品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爆发与流行,以及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在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或被人恶意投毒,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其他事件。

凡在本辖区内流通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依据本预案处理。

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领导

1、区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由区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行政执法股、检查大队、法制股、各工商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

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部、现场处置组、机动备勤组,负责组织指挥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事宜。

2、应急指挥部设在办公室,由局长任总指挥,办公室主任任副总指挥,行政执法股、检查大队、消委会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负责执行市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协调全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收集、汇总、上报、发布全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信息;统一调度全局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现场处置组设在行政执法股,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行政执法股长、工商所长任副组长,行政执法股、检查大队、消委会、各工商所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负责现场调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现状,协助有关部门现场处置,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态蔓延;收集相关证据,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封存并妥善保管涉嫌不合格食品,提取样品送检,做好案件查处或案件移交工作;组织各工商所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涉嫌不合格食品进行排查,依据经营者进销货台帐迅速查明应查禁食品的来源和去向,督促经营者落实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4、机动备勤组设在检查大队,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检查大队长任副组长,检查大队、消委会、各工商所12315投诉站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按照处置领导小组的要求,集结所有备勤人员在指定地点待命,随时提供增援、联络、保障、协同等任务。

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级别和应急预案启动

(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级别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1、一般性突发事件:主要涉及全区发生的区域性、临时性食品安全问题,需对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部分区域的食品流通领域进行监控。

2、重大突发事件:主要涉及全区重大突发食品安全问题,需对全区已经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以及流通领域进行重点监控。

3、特大突发事件:主要涉及全区特别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或重大食源性传染病疫情,需要对全区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以及食品流通领域进行全面监控。

(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

1、在本辖区发生一般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需对部分区域进行监控的,启动区局应急预案。

2、在本区辖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需对全区已经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以及流通领域进行重点监控的,自动启动区局应急预案。

3、在本区辖区发生特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需对全区已经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以及流通领域进行全面监控的,立即启动区局应急预案。

4、按区委、区政府和漳州市工商局的要求启动应急预案。

四、应急预案实施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全局各部门要按照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同配合的原则,立即启动本预案,迅速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1、在特大、重大突发事件状态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区局负责组织指挥,全局各部门人员及执法车辆实行24小时备勤,以应对突发事件。在一般性突发事件状态下,实行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负责制,在接到应急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应急指挥部。

2、各工商所辖区内一旦发现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当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区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织人员实施应急预案,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发生重大、特大突发事件时,由区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在1小时内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工商局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五、应急状态的解除

特大、重大突发事件状态的解除由区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决定。一般性突发事件状态的解除由突发事件发生地辖区工商所提出报区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批准。

紧急状态解除后各项工作恢复正常。

六、处置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把人民群

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对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处置不得力、报送不及时、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预警机制敏锐、信息反馈快捷、部门协作紧密、处置措施得力、事态监控有效、政府群众满意”,确保应急工作迅速顺利进行。

3、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决杜绝迟报、瞒报、谎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4、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启动期间,各工商所应准确收集、及时报送处置动态信息。对外宣传报道由应急指挥部收集汇总,经区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委、区政府和市工商局。

5、要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收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动态信息。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公示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工商合[2013]369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10.15 【实施日期】2013.10.1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江苏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的通知(2017修订)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的通知 (苏工商合〔2013〕369号) 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昆山、泰兴、沭阳工商行政管理局: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变,国家工商总局于2012年起对“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命名工作作了重大改革,由原来的命名方式改为向社会公示的方式。为顺应形势的发展,省工商局就改革我省“重守”企业命名工作于今年6月专门具文请示省政府,得到了省政府的批复同意(省政府办公厅〔2013〕政字778号)。为此,我们重新制定了《江苏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特别要熟悉组织开展全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与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新做法和新的程序性规定,努力推进我省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深入开展,为我省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各地在贯彻执行本《办法》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合同处反馈。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0月15日 江苏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反映企业信誉状况和信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和依法生产经营,提高合同履约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和其他有关经济组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企业自愿申请,对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的上两个年度合同管理水平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试 行)》的通知 【文 件 号】苏工商标[2009]115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2009-04-09 【实施时间】2009-04-09 【时 效 性】有效 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省局在2008年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地意见和建议,结合当前商标工作任务和实际,对原《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对相关认定标准和认定量化标准进行了完善。现将修改后的《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九日 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试行) 为规范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依照《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57号令)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订本标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依据本标准,开展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 一、申请资格标准

申请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的申请人及商标必须符合申请资格标准。凡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书件不予受理: 1.申请人应是具有合法资格证明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且住所在本省境内。 2.申请认定的商标应是国内有效注册商标。该商标核准注册时间及连续使用时间至申请之日均须届满三年;转让的注册商标,受让方在转让公告后,连续使用时间至申请之日须届满三年(商标虽经转让但仍由原注册人使用的除外);许可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由利害关系人申请认定的,其连续使用时间自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申请之日须届满三年。高新技术企业(08标准认定)、江苏自主创新产品企业可不受三年限制。 3.申请认定的商标,其实际使用的商标标识必须与《商标注册证》核准标识相一致;其实际使用的商品(服务)必须在《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范围内。 4.申请人由于改制或其它原因,商标正在办理转让、变更、续展等手续,必须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书面通知复印件。 5.有第三条“不予认定情形”之一的,申请书件不予受理。 6.申请人应具有与著名商标条件相符的规模效益、技术设备和经营能力,必须经省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实地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认定量化标准 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量化标准实行百分制评价方法,逐条累计得分。同类商品(服务)按得分高低排序,得分相同的申请人按近三年平均销售额(营业额)高低排序。主要量化标准包括:经济指标36分,纳税情况15分,认知程度15分,市场信誉20分,商品质量5分,商标管理9分。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工商局电子营业执照管理暂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工商局电子营业执 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工商企指[2017]165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7.06 【实施日期】2017.07.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工商局电子营业执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工商企指〔2017〕165号)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州工业园区及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本省电子营业执照的登记、使用和管理,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江苏省工商局电子营业执照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7月6日 江苏省工商局电子营业执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省电子营业执照的登记、使用和管理,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的电子营业执照,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以国家工商总局为全国统一信任源点,按照全国统一标准颁发的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电子营业执照不依附于特定的存储介质,由申请人根据需要自愿选择。 本省电子营业执照有标准卡、政务卡、联名卡、PC端、移动端等几种形式。 标准卡是指由登记机关依法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和版式核发的仅载有工商基本登记信息的电子营业执照。 政务卡是指以标准卡为基础,载有工商基本登记信息和其他部门许可审批结果信息的

信息化管理制度体系

三分技术,七分管理,这是信息化工作的基本特点。2007年来,伴随着新一轮信息化建设进程,宁波市工商局加大投入,深化应用,一手抓基础建设,一手抓制度规范,着力推进工商信息化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取得了丰硕成果。最近,该局认真梳理了三年来18项信息化管理制度,编印成了《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化管理制度汇编》,为信息化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好工作职能规范,强化组织管理。 以人为本,着力推进工商业务与信息化技术的融合。一是建立了信息化工作整体架构。2007年,该局出台了《信息化管理若干规定》,对系统内信息化规划、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业务软件开发和应用、数据开发和利用、网络安全、信息化队伍建设等作出了框架性规范。二是建立了信息化决策领导制度。宁波市局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研究决定系统信息化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方针政策,协调处理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三是建立了信息化管理员制度。出台了《信息化管理员管理办法》,在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分局基层工商所均确定一名干部担任信息化管理员,目前,全系统共有104名信息化管理员,形成了信息化管理专职技术人员为主体,兼职信息化管理员为基础的信息化队伍配置;形成了以信息化管理专职技术力量和兼职信息化管理员相互配合共同建设系统信息化的新格局。四是建立了信息化能手评定制度。出台了《“信息化能手”考评细则》,着力打造一支既懂业务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提高全体干部

信息化素质,首批共评定了40名信息化能手。五是建立了信息化采购项目评审制度。出台了《信息化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在信息化采购流程中设立专家评审环节。全系统共聘任了37名信息化采购评审专家,为科学、专业、高效地实施信息化采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抓好工作标准规范,强化细节管理。 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宁波市局出台了四方面的工作标准:一是建立了系统网络建设标准。根据总局《金信工程》和《浙江省工商系统网络技术规范》等要求,出台了《网络建设规范》,从专网基础传输线路建设、网络建设、安全体系建设、基础设施等4个方面统一对全大市工商网络建设技术标准,规范网络建设。二是建立了三级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计算机机房是工商信息化系统的基础,是承载硬件设备正常运行、业务软件高效应用和系统网络稳定畅通的核心。出台了《计算机机房建设规范》,从机房选址、环境、电源、给排水、空调等7个方面对市局、分局和工商所三级的机房建设提出了详细的规定。并从2010年开始,宁波市局对分局和工商所共85个计算机机房实行达标管理,已建的计算机机房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在三年内改造并达标。三是建立了信息化设备命名标准和信息化设备标签制作标准。出台了《信息化设备命名规范》和《信息化设备标签制作规范》,对网络、安全、服务器、终端和移动等五大类设备,建立了信息化设备命名和标签制作的标准化管理体系,改变以往设备放置无序和命名混乱的状况,实现了信息化设备的科学分类和精细化管理。四是建立了信息化系统配置登记管理标准。出台了《信息化系统配置登记管理规定》,在设备命名和标签制作标准的基础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创三级名牌和三级名品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创三级名牌和三级名品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 文号:昆政发〔2008〕46号 发布日期:2008-8-5 执行日期:2008-8-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 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鼓励全市企业争创三级名牌(国家驰 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市级知名商标)和三级名品(国家名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市级 名牌产品),打造产业品牌,营造品牌城市,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 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争创名牌名品的重要意义 名牌名品是企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竞争实力的体现,反映着一个国家、地区的综合 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我市企业争创名牌名品工作取 得了较好成效,名牌名品在推进我市工业化进程和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 出。但是总体上我市名牌名品数量少,企业创名牌名品的基础薄弱,对实施名牌名品战略认 识不足,对培育名牌名品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不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争创名牌名品 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提升经济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 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要把争创名牌名品 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推动工作落实,实现打造“品牌城市”和“城 市品牌”的目标。 二、争创名牌名品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推动、企业主体”的原则,以企业为主体,进一步提高企业对创建名牌名品的认识,增强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集合社会力量,为企业创建名牌名品提供帮助和服务;强化政策引导与扶持,建立政府性扶持资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政策等手段,推动、扶持、培育和发展昆明市的名牌名品和生产企业。 (二)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大力实施名牌名品战略,培育更多的三级名牌和三级名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名牌名品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形成一批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名牌名品和龙头企业,使名牌名品战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 1.保持现有各级名牌名品存量,2008年,帮助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4件,新申报云南省著名商标40件,获得认定不少于30件,新培育注册商标300件;争创4个中国名牌产品,新增13个云南名牌产品。到“十一五”末,实现中国驰名商标15个以上,云南省著名商标250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20个以上,云南省名牌产品150个以上。到“十二五”末,实现中国驰名商标40个以上,云南省著名商标400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50个以上,云南省名牌产品400个以上。 2.以名牌产品为龙头,带动一大批配套产品、基础产品的发展,并积极开发系列产品,推动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 (三)实施步骤 1.制定名牌产品培育发展计划,建立名牌名品培育库。将具有良好基础条件、有潜力的企业列入年度名牌名品培育计划,排出重点培育企业和产品。做到成熟一批,推荐一批,又积极储备一批,形成“品”字型的品牌梯队,确保创牌不断层,不停步。 2.建立名牌名品保障机制,保护现有名牌名品,确保到期名牌名品重新认定。 3.加强对“双创”企业的宣传。在坚持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创牌企业的宣传,形成名牌名品效应。

工商数字化平台建设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构建统一数字化平台 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旨在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领域的信息资源,向社会各界提供丰富的信息内容和信息服务,同时为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建设原则指导下,认真贯彻“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共同建设、分级负责,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突出以需求为主导,以人为本,把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市场准入、市场监管、信用评价、企业年检、消费指导、案件查处等各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之中,逐步建立起由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标准、信息机构和信息人才等要素构成的全省工商信息化体系。 一、基本情况 工商信息化的基本目标就是要将省市县网络和各业务线应用软件连接、整合,统一全省技术标准和规范,做到互联互通,构建统一的工商系统信息化平台。为此,省工商局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坚持以工商系统业务为主导,以市场准入、经济户口、执法办案、企业信用监管等四大工商行政管理行为为切入点,结合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应用,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成熟、合理和专业化的解决方案。 自2000年开始至今,浙江省工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大致走过了以下五个阶段:一是基础建设阶段(2000年—2002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根据全省统一的《网络建设技术标准》,集中资金,购置硬件,搭建了工商系统内网(专网)、外网(互联网)二个网络平台。二是应用开发阶段(2001年—2003年),在硬件基本配备、网络基本形成的基础上,先后开发了经济户口准入系统、经济户口监管系统、工商所综合管理系统、政务系统、经检办案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并逐渐在系统内进行推广和应用。三是整合提高阶段(2003年—2004年),在业务应用的前提下,全系统着力做好应用与软件的整合工作,并先后形成了一批数据库。四是数据建设阶段(2003年至今),建设全省数据资源平台,实行数据集中,建立了省市二级数据中心,并不断提升业务应用,为真正实现数据共享打下了基础。五是全面提升阶段(2004年至今),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省经济户口中积极推行企业数字证书,不断深化数据开发应用,建立统一电子政务平台。通过这几年的持续努力,省工商局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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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的指 导意见 【标 签】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企业简易注销改革 【颁布单位】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文 号】苏工商企指[2016]10号 【发文日期】2016-01-11 【实施时间】2016-01-1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企业内部会计管理 各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 的要求、《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2号)、《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 字[2015]142号)文件要求,我省在盐城市开展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试点,盐城市根据总局要求,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周密安排,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已完成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也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简化企业注销程序,缩短退出周期,降低退出成本,提高登记效率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的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试行未开业企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流程,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盐城市试点简易注销的基础上,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简化和优化企业注销流程,积极开展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工作,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推进工商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

工商局网监科(信息中心)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工商局网监科(信息中心)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015年网监科(信息中心)按照省、市局工作安排和要求,积极应对新形势、新变化,确实履行网络交易监管和信息化保障职责。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网络交易管理工作。 为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落实“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精神,着力推动电子商务创业,在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精心组织,全市上半年电子商务创业培训4128人,实现创业927人。 1、加大宣传力度。方案确立后,为尽快让企业、个体及社会公众知晓,分别在眉山日报、眉山电视台、眉山人论坛、眉山红盾信息网站等各类媒体刊登《眉山市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公告》,吸引了大量有意愿从事电子商务的人员咨询、报名。在培训中,眉山日报的记者对培训现场进行了两次采访,从市工商局牵头组织此次创业培训的意义,到学员认真学习、积极向上的创业心态,弘扬了正能量。培训后,眉山日报再次以专题形式对此次培训进行后续报道,展示培训后的创业

成果。 2、精心组织培训。为了培训班顺利开展工作奠定基础,在创业培训班开班前,网监科对收到的200多份报名审批表进行反复审查,并通过电话、邮件、QQ等进行确认,尽力确保有真实电子商务创业意愿,有自己产品的人员参加培训。在开班前与专业培训教师反复沟通,做好培训内容的确定,培训时间的安排。上课中实行上、下午两次点名,严肃课堂纪律, 3、跟踪回访、后续支持。我们把培训后的跟踪回访作为创业培训的一个重要工作,参加培训的学员全部加入眉山网商交流服务QQ群,定期组织专业老师在群里回答学员们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网监科也随时解答涉及工商业务问题。通过这种方式,形成一个互相联系、相互交流的网络,在学员创办自己的企业时提供必要的帮助,或为学员改善自己的企业提供服务。我们还采取电话回访的方式,具体了解掌握学员们创业项目、项目实施情况、贷款或筹措资金及改善、扩充企业中遇到的问题,对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出谋划策,为学员创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支持。 4、培训效果好,创业效果显著。此次电子商务创业培训,

工商局信息化建设经验材料(多篇)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工商局信息化建设经验材料

工商局信息化建设经验材料 工商局信息化建设经验材料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努力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近年来,xx市工商局在自治区工商局的领导与大力支持下,以实践“xxxx”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建设“数字化工商”为目标,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作为信息化工作的核心任务,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方法,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有效促进全局的各项管理工作。一、提高认识,确立以信息化建设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现代化的理念。党的xx大报告提出,“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途径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我局党组~建翎、与时俱进,认真贯彻落实xx大关于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等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立了以信息化建设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现代化的工作思路,并对我局的信息化建设进行长远的规划,使得我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得以稳步推进、不断发展。二、软、硬设施建设“两手抓”,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一)加强硬件设施投入,为建立我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奠定良好基础。我局的信息化建设底子薄、起点低,市局原来只有几台用于打印执照和打字的电脑,没有建立起全局性的电脑网络系统。1996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每年想方设法挤出一定的经费购买了电脑及各种配套设施。目前,全系统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投入的资金累计已达到250万元,全系统共有终端服务器3台,电脑219台,电脑触摸屏8台,市(县)局机关35个科(股)室、3个城区分局、68工商所都配齐了电脑,还添置了配套使用的复印机、传真机、高级数码一体印刷机、打印机等一大批现代办公设备,为建立我市工商行政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加强电子政务建 第2 页共19 页

江苏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的

江苏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办法》的通知(2017修订)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工商规[2017]4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11.17 【实施日期】2017.1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的通知 (苏工商规〔2017〕4号)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我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转变监管职能,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通过对市场主体合同信用行为的正向激励,落实信用监管,引导和激励企业走诚信经营、规范经营之路,有力地促进了我省企业信用建设和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引导企业诚信履约、守法经营,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通过公示活动更多地展示江苏优秀企业在信用管理、企业发展

等方面的成效。我局重新修订了《江苏省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各地在贯彻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合同处反馈。 附件:江苏省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 江苏省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客观、公正、科学地反映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诚实守信,提高合同履约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是指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市场交易行为诚实守信并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企业。 第三条江苏省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是指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工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发挥职能作用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变为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发挥职能作用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登记指导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发文字号】苏工商注[2013]279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8.06 【实施日期】2013.08.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发挥职能作用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登记 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工商注〔2013〕279号) 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昆山、泰兴、沭阳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江苏省工商局关于发挥职能作用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登记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你们根据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8月6日

江苏省工商局关于发挥职能作用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登记指导意见 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转型升级工程工作要求,不断增强民营经济在商业信用、经营领域、品牌效应等方面的竞争力,进一步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相关精神,现就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注册登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概念 本意见中所指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以下简称个转企)是指具备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自主选择向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将自身主体类型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或有限公司的企业组织形式。 二、个转企登记原则 (一)自主申请的原则。工商部门应尊重个体工商户自主选择权,在自愿的基础上加以鼓励和引导,依据个体工商户自主申请,提供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便利服务,不得强制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 (二)依法登记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依法适用登记程序,核定登记事项,确认市场主体资格。 (三)高效服务的原则。按照统一规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要求,采取分类指导、提前介入、绿色通道等服务措施,提高工作效能。 三、个转企登记的主体条件 个转企登记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个体工商户与拟转企后企业属于同一登记机关(不含港澳台居民申办的个体工商户);

工商局信息化建设总结

伽师县工商局信息化建设自查情况汇报 伽师县工商局目前共有4个科、室、及2个协会,3个派出机构(工商所),在职干部39人。近年来,我局按照自治区、地区局对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干部计算机应用水平,加强单位信息化程度,以信息化建设年巩固工作为动力,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分步实施,发展现代化,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信息化建设初期遇到的问题 我局信息化建设初期,遇到不少问题和阻力,主要是: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大多数干部职工对工商系统推行信息化建设存在三种模糊认识。一是“过早论”、二是“无用论”、三是“轻视论”。 (二)建设资金困难大。经费是信息化决定性因素,没有经费投入,信息化建设无从做起。建设初期,我局信息化建设基础差、底子薄,全局上下只有六电脑,其它硬件设施一片空白、更谈不上网络应用。再加上严重紧缺的经费,给信息化建设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三)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会操作电脑的干部职工不多,电脑专业知识人才缺乏,这给信息化建设带来了两大难题。一是如何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培训,普及计算机知识以及业务信息系统的使用。二是如何引进信息化建设人才,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作

进行指导和建设,缩短时间和成本。 针对上述三大问题,我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群策群力。一是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成立了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制定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从机构、人员、经费上保障信息化建设顺利进行。二是加强与市局信息中心的联系,争取他们工作上的指导、支持与协助。三是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从根本上解决信息化建设工作中遇到的资金问题。四是专人负责信息化建设,从零起步抓好干部职工信息化建设的教育培训。这一切保证了我局信息建设工作能顺利进行。 二、信息化建设取得的成效 我局的信息化建设虽然基础差、底子薄、起步晚,而且建设工作中遇到了较多的困难和问题,但是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在短短的几年时间,我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根表现在: (一)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局在旧办公楼时办公网络已经初具规模,实现了省、市、区、分局四级联网,但设备相对简陋、陈旧,布线混乱,故障率高、稳定性差。迁入新址后,新办公楼将建设标准机房,采用综合布线,,淘汰了部分速度慢、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电脑和打印机,新购了一批高配置电脑、打印机和大量网络设备,稳定性和网络运行速度明显提高。对基层分局更是大手笔的投入,目前我局基本每名干部都有电脑,目前我局共有服务器1台,计算机42台(其中笔记本电

推行“互联网+监管”信息化体系工作方案(最新)

推行“互联网+监管”信息化体系工作方案 按照《X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X政发〔X〕53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X建设的部署要求,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为了有效、科学的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可分析、可预警,推行“互联网+监管”新型监管方式,以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APP)为主要监管手段,以电子证照和现场影像为监管依据的“互联网+监管”信息化体系,促进监管方式由传统模式向智能化、精准化转变。实现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信息资源有效汇聚,方便部门监督和决策。 二、重点任务 (一)食品药品监管系统。 建设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APP),以电子证照和现场影像为监管依据,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的监管,推进监管行为、监

管措施、监管结果的电子化、信息化,逐步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X年12月底前完成)(二)城市管理执法监管系统。 建设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APP),以电子证照和现场影像为监管依据,利用移动归集的监管信息数据,开展数据综合应用、风险预测预警研判、履职效能监督等工作,强化对各方面监管过程的监督,对各级各部门抽查检查、案件处理、协同协办等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推进监管行为、监管措施、监管结果的电子化、信息化,逐步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X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市场监管系统。 建设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APP),以电子证照和现场影像为监管依据,为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信用监管和大数据监管提供强有力的平台支撑。(市工商局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X年12月底前完成) (四)自然资源监管系统。 建设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APP),完成对不同来源、不同格式、不同目的的自然资源数据、社会统计数据、环境监测数据及其

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业务系统解决方案

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业务系统解决方案 1

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业务系统 解决方案 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有限公司 01月 方案概要

工商行政管理实践证明,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工商监管执法效能的必由之路。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业务系统作为核心业务系统,是企业登记、个体登记、广告管理和市场管理等业务管理的窗口,掌握着企业的”经济户口”,担负着维护中国市场经济良好秩序的重任。 ”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业务系统解决方案”是基于中创软件业务流程管理中间件InforFlow,结合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发展需求而推出的。系统以建设服务型工商为中心,贴近人民群众,贴近经济生活,可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1. 业务系统可完成企业登记管理、个体登记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案件管理、市场管理等中心工作,可将工商业务信息转化成为可统一管理的IT资产。 2. 业务系统采用了业务流程管理的思想,使用信息化的审批流程代替人工传递审批表单,提高了工作效率。比如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审批可由法定10天缩短为仅1天即可办结。 3. 应用业务系统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变更、年检等审批手续,可就近到辖区工商分局办理。业务系统在行政大厅提供了信息化的受理窗口,贴近了人民群众,方便了企业单位。 4. 新业务系统更重要意义在于调动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使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快速发展。 方案介绍 从企业设立登记说起 1

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定,企业在设立登记提交申请材料时,一般将按照注册资本的不同,选择到各级工商分局(所)办理。综合业务系统在处理该业务时需要考虑:由于各级工商局(所)具有不同的人员配置与业务需求,各自业务流程具有或多少或少的差异性,例如一般市局业务岗位设置齐全,流程比较完整,而其它分局包内的流程则有所精简,完全一致的业务系统审批模式不能够适应各种业务情况;而另一方面,系统中相同步骤所要进行的业务处理逻辑(如企业受理信息录入等),以及完成业务逻辑后对审批流程的影响(如上报到下一审批岗位,执行退回等)却是非常类似的,如何将这些逻辑封装为可复用的业务构件并组织到流程中,对整个系统的快速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系统首先需要解决流程建模的差异化难题,然后在流程之上采用业务逻辑构件化的方式快速构建应用。采用这种开发方法需要采用业务流程管理中间件,将上述提到的流程逻辑和业务逻辑进行有效分离。以企业设立登记为例,业务系统可使用InforFlow设计器以图形化的方式完成业务流程建模工作。例如一个市局的流程定义如图1所示: 2

(安全生产)昆明市工商局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材料

昆明市工商局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 材料 一、经营者应注意的经营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 1、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应履行哪些食品安全职责? 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应履行的职责有: (1)负责市场内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检查进场销售的食品的相关凭证,严把食品准入关;(3)解释或说明市场内经营的食品安全方面的有关情况; (4)及时发现和处理市场内出现的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5)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报告市场内发现的违法经营活动; (6)指导商品经营者建立和正确使用商品经营台帐;(7)传达贯彻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门规范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 2、经营者应向供货厂(商)家索取的证件有哪些? 经营(生产商供货的)预包装定型食品等,经营者应与相关生产厂(商)家签订供货合同,并将食品生产厂(商)家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复印留存备查,每批次进货要索取产品检验证明和法

定供货票据。 3、什么是食品安全“三承诺”? 食品安全“三承诺”是指生产厂家对供货商、供货商对商场(或市场经营者)、商场对消费者的连环质量承诺。 “三承诺”是推进流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完备的企业自律机制,实现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长效监管的关键。商家和市场开办单位通过签订相关责任书的形式落实“三承诺”。积极推进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制度”,建立解决企业与消费者纠纷的绿色通道。 4、超市在食品安全方面应建立哪些制度? (1)索照、索证、索票、索卡制度。收货部门在收货时,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卫生合格证、进货时的相关票据、业务联系卡,以便审查食品的内在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以及食品供应程序的合法性和标准性。 (2)先行赔付制度。公开承诺,如消费者因购买、食(饮)用食品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不管是销售者的责任还是生产者的责任,都可以直接要求提供该食品的销售者赔偿损失,即销售者负有先行赔偿消费者损失的法定义务,不得借口属于生产者的责任而拒绝消费者的赔偿要求。 (3)商品入库验收制度。单品少于10件的,100%开箱检验;超过10件的,抽检3%。验货须在公司指定范围内、防损监督下进行。对不合格食品一律拒收,以保证店内食品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以信用监督管理为手段,以市场主体抽查为主要方法,加强政府部门联动响应,实现社会协同治理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江苏省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警示制度》和《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黑名单管理制度》是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场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公司的分支机构、常驻代表机构和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 本办法所称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市场主体履行登记注册、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职能,并将相关信息予以记录和管理的行为。 第四条市场主体监督管理遵循分级登记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信息归集 第五条信息归集包括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关信用信息归集,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谁实施、谁记录的原则,收集、记录和维护。 第六条市场主体信息包括书式档案和机读信息两个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关信用信息为机读信息。

第七条市场主体信息书式档案包含以下内容: (一)市场主体办理登记、备案、股权出质登记时依法提交的材料; (二)个体工商户年报报送的纸质材料; (三)市场主体被列入或者移出经营异常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材料; (四)市场主体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著名、知名商标等褒奖的证书(或者公示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警示管理审批表等材料; (六)检查表等其他监督检查材料; (七)其他相关部门移交或者抄送的材料。 第八条市场主体机读信息包含以下内容: (一)基本信息,指市场主体的身份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许可证、注册商标、动产抵押登记、企业投资、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出资等信息。 (二)良好信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的各类荣誉情况,包括著(知)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放心消费示范店、文明诚信市场创建等信息。 (三)监管信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市场主体实施的检查和处理情况,包括各类检查(监测)记录、投诉举报记录、违规记录以及行政处罚记录等信息。 (四)警示信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不同情况,所实施的提示性、限制性措施的信息,包括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警示制度》以及《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黑名单管理制度》等产生的信息。 (五)经营信息,指市场主体经营情况,包括从业人数、营运状况、资产状况、纳税情况、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情况等信息。 (六)其他监督管理相关信息。 市场主体机读信息由市场主体管理信息系统和江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采集产生。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关信用信息包括:

联营企业章程范本 - 泉州市工商局

XX市XX经济技术联合发展公司章程 (联营企业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横向联合,发展地方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名称为:**市**经济技术联合发展公司。 地址:**市**区**路**号。 第三条本企业是由***经济技术协作公司(甲方)与**化学工业公司(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双方协议联合成立的紧密型经济联合实体,双方均有同等权利。 第四条企业的经济性质是全民与全民联营,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是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联营企业法人。 第五条本公司的宗旨是:依托**市优越的地理条件和丰富的物产资源,以及**化学工业公司雄厚的技术实力和优质的化工产品,兴办科、工、贸相结合的综合性经济实体。实行经工为主,促进**市化学工业的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的逐步发展;进行对国民经济和双方有利的流通贸易;推广使用新型高效的专用复合化学肥料事项以技咨询和农化服务,提高**地区经济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发天然资源,利用**市对台小额贸易活动的便利条件和**化学工业公司具有进出口权的优势,发展外向型经济,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

第六条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政策法律,并依法接受工商、税务、财政、审计、银行、物委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权 第七条根据联营协议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甲方派代表四人,乙方派代表三人组成。董事会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会为该企业的决策机构,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负责召集。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并任命经理、副经理的人选; 2、审查并批准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章程、任期目标、编制待遇、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重要的管理制度等; 3、经理任期目标经董事会审定批准,由董事长与经理签约生效。董事会根据任期目标对经理的工作进行考核,根据执行情况给予奖励、批评,处分直至表示不信任。 4、决定和批准公司重大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和发展项目的计划; 5、决定和批准公司重要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暂定三万元以上,含三万元)。 本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内因故不能继续出任或变更人选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取得对方的谅解和同意。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如届时未出席

工商系统移动信息化项目解决方案

工商系统移动信息化解决方案

1概述 (3) 1.1“数字工商”的发展 (3) 1.2移动信息化的发展应用 (3) 2工商系统信息化现状及建设要求 (4) 2.1工商局信息化现状及流程 (4) 2.2部公文流转和处理流程 (4) 2.3工商局市场巡查主要容 (5) 2.4分级督查的主要容 (6) 2.5市场巡查流程及存在的问题 (6) 2.6市场巡查现代化改革初步需求 (7) 2.6.1具体目标 (7) 2.6.2执法工作电子化信息化 (9) 2.6.3减少人为因素对监管执法的干扰 (9) 2.6.4为政府机关办公提供技术保障 (9) 2.6.5保证办公信息的可靠高效传输 (9) 2.6.6为公务员提供个人信息服务 (9) 3工商短信通解决方案 (9) 4手机版移动工商解决方案 (10) 5诚信通 (12) 5.1系统概述 (12) 5.2系统功能模块 (13) 5.3商品入市备案管理功能 (13) 5.4商品保真防伪管理功能 (18) 5.5质量监测管理功能 (19) 5.6市场巡查管理功能 (21) 5.7商品退市管理功能 (22) 5.8商品质量投诉管理功能 (23) 6移动代理服务器MAS的应用 (24) 6.1MAS应用概述 (24) 6.2MAS与系统的连接 (25) 6.3功能模块 (26)

6.4系统结构 (29) 6.5系统流程 (30) 6.6诚信通终端 (30) 6.6.1诚信通Ⅰ型: (31) 6.6.2诚信通Ⅱ型: (32) 6.6.3典型应用 (32) 1概述 1.1“数字工商”的发展 “数字工商”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可以追溯到1984年使用计算机打印营业执照开始起步。1995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下发了《工商行政管理数据处理网络建设方案》,使计算机网络建设正式纳入了有计划发展的轨道。通过多年的努力,工商系统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数字工商”计算机网络建设进展顺利。截止目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和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建立了局域网,65%的地(市)级和 26%的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也建立了局域网。 ?“数字工商”数据库建设初具规模。全系统资企业入库率达86%,外商投资企业入库率达96%,私营企业入库率达77%,个体工商户入库率达57%,广告经营单位 入库率达49%,执法案件入库率达22%,为强化监管执法和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比 较详实的依据。 ?“数字工商”信息化业务应用系统开发使用成效明显。“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商标管理与注册自动化”和“资企业登记与管理”等十几个业务应用系统,在提 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强化监管执法和服务社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数字工商”信息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和经济信息中心,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8个地(市)、 344个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立了信息化工作机构;全系统现有信息化工作人 员三千多人。 1.2移动信息化的发展应用 随着3G时代的到来,信息通信正在呈现全新的发展趋势:网络向电信、计算机和广播电视“三网合一”方向转变;信息终端向电视、电脑、手机屏幕“三屏合一”转变;通信业与媒体、娱乐、金融、电子商务等行业不断融合;移动媒体化、手机多用化愈加明显,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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