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陶瓷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吉林市陶瓷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

为充分发挥我市陶瓷资源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陶瓷产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构想

适应市场消费需求和国内产业北移趋势,以桦甸经济开发区为依托,以吉林市城市综合功能平台为支撑,整合优化全市陶瓷生产资源和要素,按照工业园区的发展理念和模式,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吉林市陶瓷工业园区,积极承接国内传统陶瓷基地的产能转移,推进陶瓷产业集群化发展,迅速拓展东北和东北亚陶瓷市场。

二、区域范围

吉林陶瓷工业园区位于桦甸经济开发区内(以下简称陶瓷园区),区域范围为东距辉发河200米,西至光明北路,南至渤海大街-烟白铁路-辉发河大堤,北依辉发河内河。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其中生产区4平方公里,物流园区及批发市场1平方公里。

目前,该园区已初步形成了一定的供电、供水、道路等设施能力,并引进了洪义陶瓷等5家生产企业,年生产能力达到2840万平方米。

三、发展目标与产业方向

(一)发展目标

陶瓷园区共分三期建设:

2007~2008年为起步期,完成2平方公里起步区开发建设,形成年产建陶产品0.63亿平方米能力,实现税金0.3亿元,安置就业人员4000人。

2009~2010年为发展期,新开发面积2平方公里,适时建设陶瓷批发市场和专业物流中心,形成年产建陶产品1亿平方米能力,实现产值15亿元,税金1亿元,安置就业人员6800人。

2011~2015年为成熟期,新开发面积1平方公里,形成年产建陶产品1.5亿平方米能力,实现产值25亿元,税金1.5亿元,安置就业人员1万人以上。

(二)产业发展方向

陶瓷园区要按照专业化、链式化的发展方向,集中布局陶瓷生产加工项目,配套建设陶瓷物流中心,形成以生产促进销售、以市场带动加工的产销一体发展模式,并带动矿产、机械、化工、包装、物流等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1.加快产品结构升级。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中、高档产品的比例,提高产品附加值。到“十一五”末期,中、高档产品的生产能力力争超过50%。

2.扩大产品系列。由最初的生产地面砖产品逐步向发展内外墙砖、仿古装饰砖延伸,在此基

础上,充分利用桦甸陶瓷生产原料品位高的优势,进一步向卫生陶瓷、陶瓷工艺品及新型陶瓷等中高档陶瓷产品方向发展。

3.努力开拓市场。近期,主要以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等省份为重点,积极开拓俄罗斯、朝鲜、蒙古等国际市场。中远期,要大力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进一步将市场扩大到整个东北亚国家。

四、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在与桦甸市城市总体规划、桦甸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有效衔接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的原则,全面加强陶瓷园区道路、排水、供电、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

(一)道路建设

目前,陶瓷园区已建成道路2.1公里。为满足二、三期建设发展的需要,现规划建设总长5公里的两横两纵四条主干道,到2010年前,完成3公里的道路建设,2015年前,再完成2公里道路建设。

(二)公共燃气设施

充分发挥油母页岩的资源优势,建设陶瓷园区公共工业气体公司,集中为陶瓷生产企业配套,逐步实现目前以企业自产燃气为主向园区燃气的集约利用转变。

(三)给排水工程

目前,园区主要由桦甸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已铺设完成,基本能保证现有企业用水需要。为满足二、三期发展需要,可考虑利用桦甸污水处理厂的中水,以节约用水成本,供水不足时还可以抽取地下水做补充。排水方面,规划新建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日提升能力1.5万吨,管网与城区对接,直排到桦甸市污水处理厂。

(四)供电设施

现有供电能力4万千伏安,能够满足起步区企业生产需要。二期拟新建1座变电容量6万千伏安的二次变电所,三期再新建1座变电容量8万千伏安的二次变电所。与此相适应,务必对现有桦甸市的一次变电所进行扩建改造,以满足陶瓷园区及整个城市发展的需要。

(五)供热设施

园区供热主要由桦甸热电厂提供,因此,需尽快启动热电厂二期工程建设,配套延伸园区供热管线,以保证园区供热需要。

五、保障措施

(一)保证陶瓷园区项目建设用地。根据陶瓷园区产业规划、空间布局的要求,需要调整桦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现已调整和增加建设预留地指标98公顷,到2010年还需增加建设预留地指标170公顷。

(二)合理保护和利用陶瓷资源。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加强陶瓷资源普查,全面掌握品种、质量和储量。强化地区内陶瓷原料资源管理,制定完善陶瓷开发、开采准入条件,坚决制止乱开乱采。加强陶瓷项目规划布局,积极引导陶瓷生产及配套项目向陶瓷园区合理聚集,实现集约化、规模化有序开发。

(三)加强陶瓷专业市场体系建设。加强政策引导,以吉林市生产资料专业市场作为地产陶瓷产品的营销平台,把市场建设与现代流通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集展示、交流、批发、零售于一体的新型市场模式。加快推进桦甸陶瓷专业市场和物流中心建设,不断提高陶瓷专业市场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四)建立陶瓷专业人才支撑体系。出台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域外陶瓷专业人才来吉创业。积极利用地方专业院校、职业学校等现有资源开设陶瓷专业,培养和培训各类陶瓷管理人才、研发人才、营销人才、策划人才和技术工人。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陶瓷产品研发体系。

(五)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要认真组织好园区规划,积极申报省级重点特色产业园区,争取省政府专项资金和开发银行贷款等政策性资金支持。要把陶瓷园区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作为全市重点招商项目,利用吉林市招商引资平台进行重点推介,加大市场化融资力度。加强与国内优势企业、国外知名公司的合资合作,积极采用OEM生产方式培育市场,提升产品档次,促进陶瓷园区快速成长。

(六)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在加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编制实施园区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保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标准。建立完善消防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六、相关扶持政策

(一)从2007年起三年内,陶瓷园区内新建和扩建陶瓷生产项目,所实现税收的桦甸市留用部分,以2006年为基数,实行财政奖励政策,全额奖励给项目业主。

(二)陶瓷园区内新建、改扩建陶瓷生产项目,凡投资强度、容积率达到国家标准的,已征收的土地出让金桦甸市留成部分实行财政奖励政策,全额奖励给项目业主。

(三)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陶瓷园区提供信贷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内陶瓷生产项目需要贷款时,担保中介机构要按简易程序优先给予担保。

(四)陶瓷园区内已建成的陶瓷生产企业,可参照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相关政策,按不高于40%的比例加速固定资产折旧(房屋、建筑物除外)。

(五)陶瓷园区内陶瓷生产企业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可在现行规定摊销年限的基础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