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发票的报销处理

合集下载

跨年度费用报销如何能在税前扣除

跨年度费用报销如何能在税前扣除

跨年度费用报销如何能在税前扣除由于某些原因(如业务人员或票据审批人员在外出差、年末购入商品发票未邮寄到公司等),本年度年末的部分费用,往往次年年初才能报销或才能收到发票。

如果简单地将本年度的费用列支为次年度费用,该部分费用往往不能够在次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或产生税收损失。

因企业所得税是按纳税年度计算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通常对于跨月不跨年的费用,财税部门的监管相对较松,但对于跨年费用往往口径较紧。

跨年度的费用往往不能在下一年度税前扣除。

如此,企业该如何处理跨年度费用,才能不至于避免纳税调整,增加税收负担呢?现根据不同的费用类别作如下解析:一、对于跨年度成本类费用对于年末购进的存货,在发票未到之前,先按协议价格暂估入库。

如存货在年底前已销售,应按暂估价格结转销售成本。

如能在本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期前(次年5月底)取得前述存货的发票并入账,该存货成本仍能在本年度税前扣除。

二、对于跨年度期间费用对于不能在年底前报销或取得发票的的期间费用,可以根据情况选择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财税处理:1、如果能够确定次年1月份能取回相关票据并完成报销手续,可以先入账,过后再补记账凭证的相关附件。

2、可以先以预提费用的方式入账,待次年汇算期结束前取得发票并完成报销时,再冲回预提费用。

3、财务人员事前不知道有跨年度费用存在,业务人员在次年企业汇算期结束前才报销的费用,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将该费用计入上年度费用。

相关费用也可以在上年度税前扣除。

三、对于跨年度缴纳的税金及附加1、对于企业跨年度缴纳的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税费在上年度应计未计的情况下,可以计入缴纳当期的管理费用,而不必作账务调整。

跨年度报销的发票问题

跨年度报销的发票问题

跨年度报销的发票问题一、跨年发票的情况:第一种:是上年度发生的成本、费用,在上年度已经开具了发票,由于某些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收到发票。

第二种:是上年度发生的成本、费用,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发票的项目栏填写的仍是上年发生的费用。

第三种:是上年度发生的成本、费用,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但发票的项目栏只填写相关的费用内容,并没有注明费用的所属期,很容易混淆为次年的费用。

第四种:是上年采购的资产,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该资产并没有在本年消耗。

面对这些问题,在汇算清缴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时,企业无法及时取得发票的费用能否在税前扣除呢?二、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法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三、跨年发票如何处理:第一种情况:应在年终结账时,在无附件的情况下,按照发票金额确认成本、费用。

取得发票后,将相应发票作为附件补充至原记账凭证,并在收到发票当期确认进项税(可抵扣的专用发票)。

在次年汇算清缴前取得相应发票的:可以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

在次年汇算清缴前未取得相应发票的:在当年的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整,在收到发票的年度再去进行追补(当然不能超过5年)。

第二种情况:在年终结账时,应按预计金额确认相应的成本、费用。

在收到发票后,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对原预计金额进行调整。

财务制度发票跨年度

财务制度发票跨年度

财务制度发票跨年度跨年度发票是指发票的开具时间跨越了两个会计年度,即在一个会计年度结算的同时,涉及到另一个会计年度的经济活动。

跨年度发票在企业实际运营中经常会遇到,在处理跨年度发票时,企业需要遵守相关财务制度和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本文将结合财务制度和跨年度发票的具体情况,探讨如何有效管理和处理跨年度发票,确保企业运营的正常进行。

一、财务制度对跨年度发票的要求1. 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税法法规财务制度要求企业在处理跨年度发票时,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和税法法规的规定,确保跨年度发票的账务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企业应当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跨年度发票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和记录,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确保发票时间和会计年度的对应财务制度要求企业在开具和接收发票时,应当确保发票的开具时间和涉及到的会计年度相对应,即确保跨年度发票在账务处理中能够明确归属于哪个会计年度。

这样可以避免跨年度发票在会计核算中出现混乱,影响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数据的可比性。

3.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制度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跨年度发票的开具、接收和处理符合公司内部规定和流程。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对跨年度发票的管理和审查制度,确保发票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企业应当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对跨年度发票的处理进行审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二、有效管理和处理跨年度发票的方法1. 分清账务归属关系在处理跨年度发票时,企业需要分清跨年度发票的账务归属关系,明确跨年度发票对应的会计年度和涉及到的经济活动。

在进行会计核算和记录时,应当将跨年度发票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归类和处理,确保其正确反映了不同会计年度的经济情况和交易流水。

2. 定期进行核对和调整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跨年度发票的核对和调整,确保跨年度发票的处理符合财务制度的要求。

企业可以通过建立跨年度发票的档案管理系统,对发票进行归档和记录,并进行定期的核对和调整,确保跨年度发票账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报销财务制度 跨年

报销财务制度  跨年

报销财务制度跨年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节约开支,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安全,特制定本报销财务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在工作中产生的各类费用报销。

二、报销范围1. 差旅费:公司员工出差时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

2. 会议费:公司员工出席相关会议和培训时的差旅费和会议费。

3. 招待费:因业务需要,向合作伙伴或客户提供招待时的费用。

4. 办公费:日常办公所需的文具、办公用品、打印耗材等费用。

5. 通讯费:公司员工因公产生的电话、传真、快递等通讯费用。

6. 其他费用:公司认可的其他合理费用。

三、报销流程1. 员工填写报销单:员工在产生费用后,填写完整的报销单,包括报销事由、金额、日期等。

2. 主管审批:员工向直接主管提交报销单,主管审批并签字。

3. 财务审核:财务人员核对报销单内容,确认费用合规、符合政策后,进行财务审核。

4. 财务付款:财务人员在审核通过后,按照公司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四、报销标准1. 差旅费标准:按照公司规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超出标准的部分需经过合理说明和审批。

2. 招待费标准:招待费用需符合公司规定的招待标准,严禁超支。

3. 办公费标准:办公费用应合理节约,杜绝浪费。

4. 通讯费标准:通讯费用应符合实际使用情况,不得私自增加。

5. 其他费用标准:其他费用如有必要产生,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五、报销管理1. 保留发票:员工在报销时必须提供原始发票,不得有虚假报销行为。

2. 报销期限:报销单须在费用产生后一个月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3. 报销限额:不同费用类别有不同的报销限额,超额部分须作出解释并得到相关领导审批。

4. 报销查验:财务人员对每份报销单进行查验,确保报销内容真实有效。

5. 不得重复报销:同一费用不得重复报销,一经审查发现,将取消该笔费用的报销资格。

六、附则1. 本制度如有修改,需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生效。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差旅费报销情况及跨年票据问题

差旅费报销情况及跨年票据问题

企业发生差旅费补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答:2015年1月13日12366请示省局个人得税处(yyg)解答:企业给员工的出差补贴,可以参照《吉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吉财行〔2014〕398 号)文件执行。

即: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00 元包干使用。

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表:新疆,西藏120元,其他均为100元)。

第十八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各单位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 元包干使用。

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执行。

提示:2014年上半年仍按《吉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吉财行[2007]852号)第十二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A、差旅费补助:应当出具在外地住宿票据(证明是在外地出差)的情况下,方可给予补助。

B、伙食补助100;市内交通费80,可以总体掌握,该补贴不需要票据报销。

(严格讲:不能再发生市内打车费用)很多企业都在关心一个问题:今年的发票明年还可以入账抵扣企业所得税吗?比如2012年的餐费发票可以拿来在2013年度报销吗?对跨年度的发票报销如何处理才符合财务规范呢? 一般来说,企业发生跨年度取得发票的情况有三种:第一种情况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发票的项目栏填写的仍是上年发生的费用;第二种情况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但发票的项目栏只填写相关的费用内容,并没有注明费用的所属期,很容易混淆为次年的费用;第三种情况是对方在上年度已经开具了发票,由于款项未全额支付等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给发票。

跨年发票使用 注意事项

跨年发票使用 注意事项

跨年发票使用注意事项
一、确认是否跨年
在使用跨年发票前,务必确认该发票是否跨越年度。

如果是,应按要求进行处理,以确保正确性和合法性。

二、避免重复报销
在使用跨年发票时,应避免重复报销。

如果同一笔费用已经报销过,应将重复报销的部分进行调整或退回。

三、妥善保管发票
跨年发票的保管非常重要,应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建议将发票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定期备份电子版和纸质版。

四、及时报销
在使用跨年发票时,应及时报销相关费用。

避免拖延报销时间,以免影响财务核算和审计工作。

五、注意费用合理性
在使用跨年发票时,应注意费用的合理性。

避免出现不合理的费用支出,以免违反财务管理规定。

六、关注政策变化
政策变化可能会影响跨年发票的使用。

因此,应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并根据最新规定进行调整和处理。

七、建立报销制度
建立完善的报销制度可以确保跨年发票的正确使用和报销流程的顺畅。

应明确报销流程、审批权限和责任人等,以确保报销工作的
规范化和标准化。

八、加强与财务部门沟通
在使用跨年发票时,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

及时了解财务政策和规定,确保跨年发票的正确使用和处理。

同时,财务部门也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以确保跨年发票的顺利报销和处理。

跨年度费用报销的财税处理

跨年度费用报销的财税处理

跨年度费用报销的财税处理
赵璐;邢宇杰
【期刊名称】《财会月刊(会计版)》
【年(卷),期】2013(000)004
【摘要】一、跨年度费用报销的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企业在年度终了,要对这一年度的收入费用进行整体核算。

但在企业年末做账时往往会遇到这样一种: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费用、支出,其款项已经支付,但企业未收到相应的发票。

由于这些费用没有及时报销,其实际发生金额不能准确确定,所以,企业无法在年末据实入账。

但是,即使发票能够在下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日之前取得,
【总页数】1页(P125)
【作者】赵璐;邢宇杰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建筑业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的财税处理r——异地预缴和分包业务的财税处理[J], 黄奇芳
2.ETC费用报销带来的挑战 [J], 郭永宾
3.财务共享模式下费用报销管理探究 [J], 曹建红
4.浅谈企业费用报销的内部审计及财务管控 [J], 朱芳芳
5.费用报销中的诚信行为研究
——基于行为博弈理论 [J], 李闻一;万秦娟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跨年发票正确处理方法

跨年发票正确处理方法

跨年发票是指在一个财年结束后,下一个财年开始前,所开具的发票。

在处理跨年发票时,我们需要注意一些特殊的情况和要求,以确保正确处理和报销。

下面是一些正确处理跨年发票的方法:1.确认发票的有效期限:在处理发票之前,需要确认发票的有效期限。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发票的有效期限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来说,发票的有效期限为30天至1年不等。

确保跨年发票在有效期限内,否则不能作为合法凭证。

3.确认发票的开具日期:跨年发票是在一个财年结束后开具的,但实际购买或发生的日期可能是上一财年。

在处理跨年发票时,需要注意开具日期,以便将其正确归属到对应的财年。

4.跨年发票的税收处理:在处理跨年发票时,需要考虑税收方面的问题。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跨年发票的税收处理有不同的规定。

一般来说,跨年发票在抵扣方面可能存在一些特殊规定,需要根据当地税法进行处理,确保税收的合规性。

5.归档和保存跨年发票:对于跨年发票,我们需要进行归档和保存,以备将来的审计和查询。

归档和保存的期限也需要根据当地法规进行规定,一般来说,需要保存至少5年以上。

6.跨年发票的报销流程:在处理跨年发票时,需要按照公司的报销流程进行操作。

在提交报销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跨年发票,并注明其所属的财年。

同时,需要填写清楚发票的抬头、内容、金额等信息,以便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和审批。

7.与销售方协商处理:如果发票上的相关信息有误或者存在其他问题,需要及时与销售方进行协商处理。

一般来说,销售方有义务提供正确的发票和相关的服务,我们可以与销售方协商解决问题,确保跨年发票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8.审核跨年发票:财务部门在处理跨年发票时,需要进行审计和审核。

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对相关的购买或发生凭证,以便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税务申报。

总结起来,处理跨年发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确认有效期限、核对抬头和内容、确认开具日期、税收处理、归档和保存、报销流程、与销售方协商和审核发票。

通过遵循正确的处理方法,我们可以有效地处理和报销跨年发票,确保财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跨年发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跨年发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跨年发票每年的汇算清缴时甚至是每年年底时,财会人员都会为了年度发票的问题伤脑筋,有的单位更是硬性规定,跨年度发票一律不准报销入账。

实际上这些要求符合税法规定吗?税法上关于跨年度发票的处理基本上有如下两方面的规定:1.汇算清缴时未及时取得发票的处理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2.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由此可见,税法上并没有跨年度发票不准报销入账抵扣税款的明确规定。

只是在“企业所得税管理条例”中有关于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要求,这是许多企业甚至税务部门不认可跨年度发票的依据。

然而从“企业所得税管理条例”关于费用支出的要求来看,必须是“实际支付的、取得合法合规票据的”这类规定来看,又使得发票跨年度报销入账成为合理合法的。

税法实际执行的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尤其倚重的是“收付实现制”。

纵观税法体系,我们反而从“增值税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文件中可以找到跨年度发票没有报销入账抵扣税款限制的依据。

关于增值税发票进项抵扣认证的时间限制,2010年1月1日以后是180天,2017年7月1日改为360天,2020年3月1日开始甚至取消了这个时间限制。

至此,关于跨年度发票可以报销入账的问题应该没有疑问了。

跨年度报销的处理

跨年度报销的处理

取得跨年度报销单据应进行怎样财务处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纳税人总是会遇到这样的疑难问题:跨年度取得发票入账要不要做纳税调整?因为发票邮寄或者出差等出现的特殊情况,经常会存在上一年度发生的费用,不能在12月31日结账前报销入账。

出现这样的现象,应该进行怎样的财务处理呢?跨年度取得发票入账的政策依据跨越年度取得发票入账,在税收方面主要影响企业所得税。

由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在纳税年度内发票跨月入账,并不影响当年度所得税的计算。

对跨越年度取得发票入账,虽然不过是时间性差异,但影响不同纳税年度的配比和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有关税法的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跨年取得发票的财务处理与纳税分析目前,对于跨年度取得发票的情况,企业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其相应的所得税处理如下:1.作为预提费用处理企业所得税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税前扣除费用,对于预提利息、水电费等预提费用,属于当年度费用的,可以在当年度税前扣除,企业需注意提供预提的费用属于当年度费用的相应业务证明单据。

预提费用当年做纳税调整的,下一年度实际支付时可在实际支付年度税前扣除。

一般收到发票才付款的(即下一年度付款)可以采用这种做法。

年底关账后跨年发票处理办法

年底关账后跨年发票处理办法

年底关账后跨年发票处理办法2023年已经过去,2024年刚跨年,很多企业员工就会面对费用发票的报销问题,这时候也是财务工作人员最忙的时候,那么跨年的发票还能用吗?跨年发票入账有税务隐患吗?会计上如何操作跨年发票?这些都是财务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的棘手问题,为此汇集相关税务政策和财税法规,总结如何合理合法的处理跨年发票。

一、如何理解跨年发票?我们以常见的两种跨年发票情况来说:1、跨年发票经济业务发生在2023年,款项支付也在2023年度,但是发票是2024年才开出来的。

2、当年未报销发票开具时间是上一年度,却因各种原因未能在上一年做账,报销和做账时间都是在次年的发票。

(一)、跨年发票会计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它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

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

业务已经发生,属于当期应该负担的费用,就应该计入当期,和发票是否到达,发票能否取得并无必要联系,发票在会计核算上仅仅是原始凭证的一种而已。

所以,对于上述第一种跨期发票的情形,因为属于当期发生的支出,哪怕没有发票,也应该直接做会计分录,记入当期费用。

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差旅费XXX贷:银行存款XXX企业所得税应该如何处理呢?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根据34号文,对于此类跨年发票会计人应在上一年度结束前做好准备,在已知2023年会收到2024年度费用发票的情况下,财务部应提前通知各个部门尽量在年度结束前找财务报销!如果出现实在无法按时报销,例如出差人员12月底出差到1月才归的情况,会计应让各部门提供本部门人员发票时间为2023年预计于2024年才可报销的费用金额预估数。

跨年度发票的报销

跨年度发票的报销
上 分析 , 它是 金 融经纪 业,是收 取 手续费或管理 费方 式取 得 收 入,
如您所讲的扣除一些费甩 所以认为它仅对管理费手续费征收营
国家税 务总局 《 关于出 产品视同自 口 产产品退 税 有关问 的通知 》 业税 和 所得 税 。获得投 资收益 , 应该征 税 。参 考一下 对基 金 管 题 不
固定资产明细账 采用的就是 固定资产卡 片 账,也 就是 单 独账 页
我公 司有进 出口经 营权 , 生产 型企 业 ,并执行 免、抵、 的那种 。 属
基金 投资收 益涉 税处 理
( 1 )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将客户购买投连险的保费 ( 扣除一
★在线专家:
根 据 国家税 务总 局 《 关于出 退 税 若 干问题 的通 知 》 洇 税 发 些 费用后)用于基金 投资,该基 金投资全部 属于客户的资金, 口 [m ] a o ̄号)的规定,从 20 年 1 2日 r 00 2月2 起,生产企业 ( 外商 所获得的收 益是否缴 税?要交哪些税? 包括
享受出 口退税 优 垫政 策。
的投 资收 益不 属于自 有 而是 属于投 资人 利益。募集 的基金 也 己所
跨年 度发票的报销
不属于自 己的收 入, 只是 暂时 代管,因 比 对 这 些收 入 不需要 缴 纳营
己 但如果 基金 管理 人 本 身买卖基 金的差价 收 入 ( 1 )请问单位跨 年度的发票可以在 本年度列支吗 ? 2 0 业税 和 企业所得 书 。 如 08
企 业注册 商标 的产品 ;
( 二)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 口的产品 ;
( )收 购经主 管出口 税 的税务机 关认 可的集团公 司 ( 厂) 三 退 或总 成员 企业 ( 厂)的产品 ; 或分 ( 四)委 托加工收 回的产品。

去年的增值税费用发票忘记报销了,会计怎么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去年的增值税费用发票忘记报销了,会计怎么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去年的增值税费用发票忘记报销了,会计怎么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案例分享经常遇到会计人员问,去年的一张费用发票比如2000元的咨询费,去年忘记报销,去年也未计提,2018年了想报销,编制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咨询服务费2000元贷:库存现金2000元请问:是否正确?有无税务风险?风险解析上述账务处理是错误的,不得计入当期损益,应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正确的报销分录: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00元贷:库存现金2000元计算多交的企业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00元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元结转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500元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0元政策参考(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关于发票跨年使用的情况说明 -回复

关于发票跨年使用的情况说明 -回复

关于发票跨年使用的情况说明-回复发票是商业交易过程中的重要凭证,被广泛使用于各个行业和领域。

然而,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年末发票的使用是否有限制,跨年使用是否合法等。

下面,我们将一步一步回答这些问题,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发票的相关规定和限制。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发票是由税务部门授权的合法凭证,用于确认和记录交易的发生。

每年年底,企业和个人都会面临一些困惑:是否可以将前一年的发票用于新的一年,是否可以将新的一年的发票用于前一年的交易等。

首先,我们来讨论前一年的发票能否在新的一年继续使用。

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前一年的发票是不能在新的一年继续使用的。

每年年底,企业和个人都应该结清并报销前一年度的发票。

在新的一年开始后,必须使用新的一年的发票进行交易。

这是因为发票是用于确认交易发生的凭证,年份信息对于税务部门的统计和核验都非常重要。

因此,我们不应该试图将前一年的发票使用到新的一年中,以免涉及到税务规定的违反。

接下来,我们来讨论新的一年的发票能否用于前一年的交易。

有时候,由于一些原因,我们可能会在新的一年使用了当年的发票,但是交易却发生在前一年。

对于这种情况,税务部门也有相关的规定。

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新的一年的发票是不能用于前一年的交易的。

只有当交易发生在新的一年,才可以使用新的一年的发票。

这是为了保证交易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以及税务部门对交易的统计和核验的可行性。

同时,我们也要明确的是,发票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一定的时效性。

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发票通常有一年的使用有效期,从开票日期开始计算。

如果超过了发票的使用有效期,发票就无法使用了。

因此,我们在使用发票的过程中要注意及时结算和报销,以免造成发票的过期和无效。

有时候,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跨年结算、期末结算等。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特别留意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在跨年结算时,我们应该在合适的时间内完成前一年度的结算和报销工作,以确保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

财务管理制度跨年度报销

财务管理制度跨年度报销

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跨年度报销作为财务管理的一部分,涉及到企业资金的使用、报销流程的规范、费用的控制等方面。

为了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跨年度报销行为,本文将针对跨年度报销的财务管理制定以下制度。

二、制度内容1. 定义跨年度报销是指企业在年度内发生的,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报销的费用,在次年度内进行报销的行为。

2. 报销范围跨年度报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1)差旅费:因工作需要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餐饮费等。

(2)会议费:因参加各类会议发生的会务费、资料费等。

(3)培训费:因参加各类培训发生的培训费、资料费等。

(4)业务招待费:因业务需要发生的招待费。

(5)其他经公司领导批准的费用。

3. 报销流程(1)报销人填写《跨年度报销申请单》,注明报销事项、费用金额、报销依据等。

(2)部门负责人审核《跨年度报销申请单》,签署意见。

(3)财务部门对《跨年度报销申请单》进行审核,确认费用真实性、合规性。

(4)财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办理报销手续,支付报销款项。

4. 报销时间跨年度报销应在次年度内完成,最迟不得超过次年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5. 费用控制(1)严格控制跨年度报销范围,杜绝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2)加强费用报销的审核力度,确保报销费用真实、合规。

(3)对跨年度报销费用进行分类管理,定期进行统计分析,为费用控制提供依据。

6. 责任追究(1)对报销人、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在跨年度报销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对跨年度报销过程中出现的虚假报销、违规报销等行为,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通过以上制度,规范跨年度报销行为,有利于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共同维护企业财务管理的良好秩序。

[最新知识]发票可以隔年报销吗

[最新知识]发票可以隔年报销吗

发票可以隔年报销吗
发票可以隔年报销吗,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我们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发票可以隔年报销吗?
答:单从帐务处理来说,跨年度的帐是可以报销的。

但从企业经济管理及会计制度的要求来说,有的是可以报的,有的是不允许报销的。

为什么是这样的呢?
1、单纯从企业利益来考虑:对于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是有严格要求的,一般要在当月或一定的期限内认证,如果超过时间,对于本来按正常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能会因为超过税务认证期限其而进项税不能抵扣销项税额。

这会给企业增加成本或费用。

2、从财务会计准则及管理报帐制度来考虑:会计上要求每一会计期间收入与成本费用的配比,各会计期间的收入与费用不得跨期记帐。

这就要求业务人员及采购人员报帐要及时,会计管理上有自己严格的财务制度,会计人员处理对于帐务要及时处理,合理地记入每一会计期间。

因此,只有有了严格的企业管理及财务报帐制度,才有上面提问的朋友所说的发票不能跨期报销等等制度制约人的良好的现象出现。

发票可以跨年度报销吗【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发票可以跨年度报销吗【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有人可能会问,税法跨年度费用是否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呢?《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 第 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 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发票可以跨年度报销吗【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马上年底了,很多企业都在关心一个问题:今年的发票明年还可以入账 抵扣企业所得税吗?比如 2012年的餐费发票可以拿来在 2013年度报销 吗?对跨年度的发票报销如何处理才符合财务规范呢? 一般来说,企业发生跨年度取得发票的情况有三种:第一种情况是上 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 的发票,发票的项目栏填写的仍是上年发生的费用;第二种情况是上年 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 发票,但发票的项目栏只填写相关的费用内容,并没有注明费用的所属 期,很容易混淆为次年的费用;第三种情况是对方在上年度已经开具了 发票,由于款项未全额支付等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给发票。面对这些问 题,在汇算清缴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时,企业无法及时取得发票的费用能 否在税前扣除呢? 会计处理体现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比如 2012年取得的发票,如果列 支到 2013年的费用是不允许的。那有人可能会问,如果真的到了 2013 年才发现 2012年未入账的发票又应该怎样处理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 关规定,如果 2013年真的发现 2012年未入账的费用,可以作为前期差 错处理,如果金额小,可以直接计入 2013年当年费用,但如果金额大的 话就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

跨年度费用票据的会计处理方法及政策依据[会计实务优质文档]

跨年度费用票据的会计处理方法及政策依据[会计实务优质文档]

财会类价值文档精品发布!跨年度费用票据的会计处理方法及政策依据 [会计实务优质文
档]
导读:跨年度费用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本年度收到的费用单据属于以后年度的费用,譬如一次性支付房租、物业费等;还有一种情况是属于本年度的费用没能及时在本年度取得,需要在以后年度取得入账,这两种费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如何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予以调整?
★前言
企业跨年度费用单据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本年度收到的费用票据属于以后年度的费用,譬如一次性支付房租、物业费等;还有一种情况是属于本年度的费用票据没能及时在本年度取得,需要在以后年度取得入账,这两种费用票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如何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予以调整?★隶属于以后年度的费用票据本年度提前取得
案例1:A企业2016年6月预付2016年7月-2107年6月办公用房租金12万元,一次性收到发票,企业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今年取得的隶属于次年的费用票据如何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调整?
企业财务人员做以下会计分录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房屋租金 60000
管理费用房屋租金 6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次年,企业将未计入管理费用的房屋租金转入费用类科目。

以上会计处理,不影响企业各年度的利润所得,因此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无需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

有的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一次性将隶属于不同年度的费用计。

小企业会计准则跨年报销会计分录

小企业会计准则跨年报销会计分录

小企业会计准则跨年报销会计分录全文共四篇示例,供您参考第一篇示例:引言小企业会计准则在跨年报销方面有着特殊的处理方式,对于小企业而言,跨年报销会计分录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在过去的会计实践中,会计师们经常会遇到关于跨年报销的疑问和困惑。

本文将详细阐述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跨年报销的会计分录,帮助会计师和企业管理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规定。

正文一、跨年报销的定义跨年报销是指某笔费用或支出发生在会计年度末,但实际支付时间却在下一个会计年度的情况。

对于小企业来说,这种情况在日常经营中并不少见。

为了准确记录和报告这些跨年报销,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其会计处理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跨年报销的会计分录1. 跨年报销的确认跨年报销需要首先确认该笔支出或费用是否为合法、合规的。

只有符合相关规定的支出才能被确认为跨年报销。

确认后,在年末的财务报表中将其列为应付账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2. 跨年报销的会计分录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跨年报销的会计分录应当分为两个年度进行处理。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1)在年末的财务报表中,应将跨年报销计入应付账款科目:借:应付账款贷:相应的费用、支出科目(2)在新的会计年度,根据实际支付情况进行会计分录:借:相关费用、支出科目贷:应付账款以上会计分录的做法能够准确地反映出跨年报销的实际情况,避免了会计年度之间的混淆和错误记载。

三、跨年报销的税务处理小企业在处理跨年报销时,还需要考虑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根据税务法规,跨年报销是指支出发生在一年,支付发生在下一年的情况。

对于这种情况,税务部门通常也会有特殊规定和处理方式。

小企业在处理跨年报销时,需要咨询税务专业人士的意见,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结论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跨年报销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清晰的规定和指导。

正确处理跨年报销的会计分录对于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准确性和透明度非常重要。

在实际操作中,财务人员和会计师们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跨年报销的会计处理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跨年度发票的报销如何处理
请问单位跨年度的发票可以在本年度列支吗?如2008年的餐费发票可以拿来在2009年度
报销吗?对跨年度的发票报销如何处理才符合财务规范?
会计上是可以列支的,但是不能超过一年,比如2008年10月份的发票,如果2009年来列
支一定是不行的。

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
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本条
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只能在2008年列支的。

一、税法对费用列支期间的要求跨越年度取得发票入账,在税收方面主要影响
企业所得税。

由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在纳税年度内发票跨月入账,并不影响当年度所得税的计算。

对跨越年度取得发票入帐,虽然不过是时
间性差异,但影响不同纳税年度的配比和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有关税法的要求:内资企业:
1.费用税前列支的一般原则: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生制原则。

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2)配比原则。

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

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2.以前年度应计未计费用的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规定,企业纳税年
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
以后年度补扣,是指年度终了,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后,发现的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税前扣除项目。

3.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发现漏计费用的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号)规定,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发现当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重
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4.对广告费扣除的限制: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内资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
应发票。

即广告费支出没有取得发票一律不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

外资企业:
1. 费用税前列支的一般原则: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2. 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发现漏计费用的处理:根据《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
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13号)规定,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发现当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所
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这一点内、外资企业的处理是一致的。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1. 按税法的要求,费用只能在所属年度扣除,不能提前
或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2.当年的费用当年没有取得发票,并不意味着这笔费用就不能在当年的所得
税前列支。

如广州地税穗地税发[2005]276号文件的规定。

会计的结账日期为
每年的12月31日,但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为每年的1月1日到4月30日。

根据上述规定,在汇算清缴期间取得发票的,可以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
算清缴,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在汇算清缴结束后取得发票的,根据《税收征收
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
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