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质控作业流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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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修订履历

一、目的:

建立此病案质量控制流程,使病案质量控制人员在病案质量管理过程中,能依作业标准规范,落实于工作上,以保障病案首页填写及病历书写质量,以及病案资料完整性,确保首页数据完整规范,病历书写符合诊疗实际,病案资料完整准确。

二、范围:

所有出院病案。

三、工作目标:

3.1提升首页填写完整性、合格率,提升首页填写质量,为DRGs推进奠定基础。

3.2统计分析不合格病历情况,提升病历书写质量,提高病案内涵质量。

3.3保证病案完整性,消除丙级病案。

四、确认步骤:

4.1首页填写审核:

4.1.1一般项目:项目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常识性、逻辑性错误(地址与邮编,联系人关系、病人来源等),新生儿科及产科需注意新生儿体重。

4.1.2诊疗信息与过程信息:

4.1.2.1主要诊断是否恰当,其他诊断是否完整,入院病情及出院情况是否填写与准确性。

4.1.2.2手术操作各个项目是否完整,正确,主要操作选择是否恰当。

4.1.2.3门急诊诊断、入出院时间、确诊日期,入院途径、入院情况是否正确,转科信息是否完整,离院方式是否正确,再入院计划、颅脑损伤昏迷时间是否填写。

4.1.2.4损伤(中毒)外部原因及疾病编码、病理诊断及编码、药物过敏史、死亡患者尸检、血型及输血反应是否填写。

4.1.2.4符合情况、抢救情况,危重情况是否准确填写。

4.2病历书写质量审核:

4.2.1入院记录:

4.2.1.1一般项目:各项是否齐全,正确,书写时间是否在入院24H内。

4.2.1.2主诉:是否由症状和持续时间组成,简练直白,特殊情况才能为疾病名称。

4.2.1.3现病史:症状及时间与主诉准确呼应,包含诱因、症状、鉴别意义的阴性症状,加重缓解因素,诊疗情况,起病或受伤后的精神食欲睡眠大小便等一般情况,各项内容应有所交代,且合乎逻辑,简单明了。

4.2.1.4既往史:各系统健康状况回顾,既往病史、手术史,传染病史要记录发布时间、地点,治疗方式及预后情况,目前治疗及恢复情况,外伤史包含伤时、伤情及预后,输血史包含时间,原因,血型、输血种类、血量,过敏史包含过敏食物及药物名称,预防接种史记录时间疫苗及感染情况等。

4.2.1.5个人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应记录出生地、居留地,生活习惯,烟酒药物嗜好,职业及工作环境情况,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情况,冶游情况,婚姻情况,结婚年龄,配偶及子女情况,女性记录月经初潮、天数,末次月经日期(闭经年龄),月经量及痛经生育情况。父母兄弟姐妹健康状况,加重遗传病或遗传倾向情况,婚姻情况应与首页及一般项目保持一致。

4.2.1.6体格检查:生命体征记录完整准确,各系统间检查记录完整,重要体征无遗漏,阳性体征注意部位、范围、性质,肿瘤病人注意浅表淋巴结情况,房颤注意心率脉率情况,风心病先心病注意心脏杂音情况,既往手术注意切口疤痕情况,专科检查的应注明“见专科情况”。

4.2.1.7专科情况:应重点突出,各阳性阴性体征准确真实,外伤情况的记录清楚部位,形状、长度深度,出血情况等。

4.2.1.8辅助检查:分类按检查时间顺序记录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外院结果应写明该机构名称及检查号。

4.2.1.9初步诊断及修正补充诊断:主次分明,排序恰当,诊断用词准确规范,待查症状应列出可能性较大的诊断。

4.2.1.10签名:字迹清楚,清晰可辨。

4.2.1.11病史确认:体格检查前的主观部分,经患方确认无法并签名确认,签名及日期清晰可辨。

4.2.2病程记录:

4.2.2.1:首次病程记录:书写时间是否入院后8H内,一般信息准确性,病史特点按照年龄、性别病程特点,主要症状,体格检查需包含生命体征及重要阳性阴性体征,已经完成且具有辅助意义的辅助检查记录准确具体;拟诊诊断及鉴别诊断:所有诊断主次恰当,依据充分、对未明确诊断列出不少于3个鉴别诊断,诊疗计划:与诊断有针对性,有具体检验、治疗、手术的具体意见,与医嘱相对应。

4.2.2.2:查房记录:首次查房,是否入院后48H内书写,内容包含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以及对疾病的前沿诊疗进展分析等。

日常查房:至少每周一次,间隔时间视病情和诊疗情况确定,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

4.2.2.3:疑难讨论记录:书写日期、讨论日期符合逻辑,参加人员包含医护及相关专业人员,主持人为科主任或副高以上职称,讨论内容包含:病史汇报、讨论意见(诊断、诊疗方案,特殊情况应对及处置建议、方案,需要报告请示的有关事项等)及主持人总结意见。对另页书写讨论记录的,病程记录可以简要记录讨论结论性意见。

4.2.2.4:交接及转科记录:书写时间合理,内容包含:入院日期、交转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交转后注意事项或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交接避免复制粘贴,应各有侧重。可替代阶段小结。

4.2.2.5:阶段小结:自入院(上一小结、接班、转入)后30天左右完成,内容包括入院日期、小结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避免与上一次复制导致的内容雷同。

4.2.2.6:抢救记录:不超过抢救结束后6H完成。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具体措施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等。抢救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4.2.2.7:有创诊疗操作记录: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内容包括操作名称、时间、步骤、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记录过程是否顺利、有无不良反应,向患者说明术后注意事项,操作医师签名等。

4.2.2.8: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前在上级医师主持下,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作的讨论。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

4.2.2.9:术前小结在手术前完成。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并记录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等。

4.2.2.10:麻醉相关记录:术前访视为麻醉医师术前完成,内容包括患者一般情况、简要病史、与麻醉相关的辅助检查结果、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麻醉适应证及麻醉中需注意的问题、术前麻醉医嘱、麻醉医师签字并填写日期。麻醉记录在病人离开手术室前完成,内容包括一般情况、术前特殊情况、麻醉前用药、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方式及日期、麻醉方式、麻醉诱导及各项操作开始及结束时间、麻醉期间用药名称、方式及剂量、麻醉期间特殊或突发情况及处理、手术起止时间、手术参与者信息、麻醉医师签名等。术后访视记录由麻醉医师对麻醉术后患者恢复情况的记录。内容包括患者一般情况、麻醉恢复情况、清醒时间、术后医嘱、是否拔除气管插管等,如有特殊情况应详细记录,麻醉医师签字并填写日期。

4.2.2.11:手术记录:术后24小时内由主刀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内容包含: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增加修改术式的告知及执行,相关信息与麻醉记录、手术审批文书的符合情况等。

4.2.2.12:手术相关其他记录:安全核查:三方三次,符合麻醉、切皮及离室时间及流程,核对内容完整,项目齐全;手术清点记录:巡回护士在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内容包括手术日期、手术名称、术中所用各种器械和敷料数量的清点核对、巡回护士和手术器械护士签名等;风险评估:术前完成切口、病情、麻醉风险、术后预后回复评估,签名完整及时。

4.2.2.13: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参加手术的医师在患者术后即时完成。内容包括手术时间、术中诊断、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手术简要经过、术后处理措施、术后应当特别注意观察的事项等。

4.2.2.14:出院(死亡)记录:经治医师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内容主要包括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入院情况、入院诊断、具有具体诊疗项目的检验检查情况以及诊疗经过、出院诊断、出院情况、出院医嘱包含具体用药、康复、休养等嘱托、医师签名等。死亡记录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入院日期、死亡时间、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重点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等,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4.2.2.15:死亡讨论记录: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尸检的可以适当延长,科主任或高级职称医师主持,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参加人至少包含主管医生、上级医师、参加抢救的医护人以及与其疾病相关专业的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入院情况、诊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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