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学院创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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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院创收管理规定
(暂行)
为调动继续教育部工作人员和广大教职工参与创收的积极性,提高学院创收的整体水平,经学院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创收管理原则
、学院在保证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科学研究质量的前提下,利
用富余的教学资源和人力资源,积极面向社会拓展创收渠道。
、创收过程中要注意提升学院品牌,维护学院声誉;提高服务社会质量,反对单纯追求经济效益。
、学院在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拓前沿业务,促进创收工作可持续发展。
、鼓励学院有关部门积极开发办学资源,拓展教育培训市场,控制创收成本,增加学院收入。
、学院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创收工作并列入议事日程。创收日常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重大问题须由院务会讨论并作出决定。
、全院所有教职工均有参与创收工作的义务。全院任何一名教职工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应积极接受完成学院安排的相关工作。
二、创收管理体制
、创收工作实行学院班子集体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学院在招生宣传、人员聘任、工资和课时费发放等方面给予继续教育部一
定的自主权。
、学院负责对外签订社会服务、项目开发、联合办学等带有盈利性质的合同或协议。个人不得以学院名义以及学校相关的岗位职称、
职务对外签订合同或协议,无权调用学院资产和资源。
、个人开展与办学有关的活动,要事先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以学院名义签订合同。
、学院对创收的收支统一建账管理,各项支出统一由分管院领导审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学院公开招聘继续教育部工作人员,具体人选由院务会讨论确定。
三、创收管理机构及其责、权、利
、学院继续教育部是学院创收工作的主导机构,负责全院创收的规划、组织和协调工作,努力开拓创收渠道,不断增加学院可支配收入。
、继续教育部设工作人员人,其中主任人,教学秘书人,办公室秘书人,会计人,出纳人。继续教育部工作人员一个任期为年,任期
届满重新选聘,可连任。分管院领导对继续教育部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对学院创收负总责。
、继续教育部实行经费提成包干制,包干经费从学院纯收入中属于继续教育部创收的款项中提取,由继续教育部根据办学需要安排使用。
、“学院纯收入”系指学校提成后进入我院酬金卡和发展金卡的款项,以下项目收入不属于继续教育部提成的范围:()学院从上级部门直接下达的培训中所获得的收入;()学院直接与政府部门谈成的项目收入;()举全院之力的项目收入;()行健学院、中加学院返
回的管理费;()高校师资硕士班收入。
、继续教育部具体提成标准是:()万元以下,;()万元——
万元以下,;()万元——万元以下,;()万元以上,。
、继续教育部包干运营费支付项目有:工作人员劳务费、工作人员加班费、班主任费、招待费、宣传资料费、监考费、邮寄费。课酬、广告费、差旅费、办公耗材费等其它费用由学院负责。
、继续教育部提成经费留在学院账上,可根据实际需要向学院借出使用,凭票据实报实销。劳务费可由成教部主任按月造表,由学院
预发,年终结算核清,用完为止。
、会计、出纳的主体工作是为学院各部门服务,而不是为继续教育部创收服务,他们将领取固定工资。
四、继续教育部创收业务范围
、研究生班、高校教师硕士、成人教育的办学;
、第二学历、学位的办学;
、由继续教育部安排的在校外的系统授课;
、各种非学历教育班、培训班及合作办学业务;